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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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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推进全市居民用户供水抄表收费到户工作,理顺居民用户供水设施管理体制,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收费管理工作。 居民小区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商住楼小区和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 用户指居民小区用户。 第三条 [供水模式]...

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
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推进全市居民用户供水抄表收费到户工作,理顺居民用户供水设施管理体制,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收费管理工作。 居民小区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商住楼小区和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 用户指居民小区用户。 第三条 [供水模式] 居民小区供水分为直供水模式和二次加压供水模式。直供水模式指利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向居民小区内所有用户供水;二次加压供水模式指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能满足用户水压需求,须经加压设施二次加压向居民小区内用户供水。 通过楼顶储水池调蓄、但无需二次加压即可满足用户水压需求的属于直供水。 第四条[要求] 用户和现有抄表收费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工作。现有抄表收费管理机构的上 1 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其配合做好抄表到户工作。 第二章已投入使用居民小区抄表到户第五条 [抄表到户] 抄表到户指供水企业直接抄录小区内独立产权单位的用户水表读数并收取水费。 第六条 [整改要求] 抄表到户前应按下款要求对计量水表进行整改:(1)更换居民小区总表和用户水表。尚在使用的水表经过质量认证、未达到法定更换周期且抽样计量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可免予更换。 (2)用户应独立安装水表,居民小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用水、商业用水、绿化用水、景观用水、消防用水及其它用水均应安装水表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水表计量。 水表指水表及其配套阀门组。 第七条 [整改原则] 用户水表在原位臵进行更换,不对水表以外的供水管网进行整改。但下列情况下需对供水管网进行局部整改: (1)因管材质量和原安装位臵等原因,确实难以在原位臵更换水表的; (2)直供水系统最不利点的水压不能满足用户正常用水需求的; 第八条 [整改资金] 水表由供水企业免费提供并负责安装。 属于第七条规定需对居民小区内供水管网进行局部整改的,管网整改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九条 [整改实施] 水表及供水管网整改工作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实施,整改完成后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第十条 [办理程序] 抄表到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业主或现有抄表收费管理机构向供水企业提交抄表收费到户申请书,同时提供居民小区内供水设施、用户及其用水情况资料; (2)仅在原位臵更换水表的居民小区,由供水企业直接对水表进行整改; (3)需对供水管网进行局部整改的居民小区,由供水企业编制整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资金预算,经业主同意后签署整改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业主交纳整改资金,供水企业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对水表和供水管网进行整改; (4)整改工作完成后,供水企业与业主签订供用水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供水企业正式抄表到户。 第三章新建居民小区抄表到户 第十一条[新建住宅] 新建居民小区指在本规定实施后准予销售或建设的小区。 第十二条[建设原则] 新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应按照“水表出户并相对集中安装、所有用水装表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分别装表计量、生活与消防给水系统分离”的要求建设,供水设施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施工与验收应满足《深圳市优质饮用水技术规程》。 第十三条[水表] 新建居民小区的水表由建设方购臵并承担安装费用。 第十四条 [抄表到户办理程序] 新建居民小区抄表到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新建居民小区用户供水设施的设计文件应经供水企业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设方应按供水企业提出的意见组织用户供水设施的建设施工; (2)用户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应有供水企业参加,经验收符合抄表到户要求的,由建设方向供水企业提交抄表到户申请书,同时提供供水设施竣工资料; (3)经验收不符合抄表到户要求的,建设方应按供水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所需资金由建设方承担。 (4)居民小区正式交付时,由供水企业统一与业主签订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正式交付时尚未销售的房屋,暂由建设方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 (5)居民小区正式交付后销售的房屋,购房者凭销售合同和供水企业要求的其它资料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变更手续,由供水企业对新业主抄表收费。 第十五条 [督促] 新建居民小区未办理抄表到户手续的,供水企业不予办理建筑用水转居民用水手续,由此导致用户多交的水费由建设方退补差价。 第十六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抄表到户后至召开业主大会前,居民小区内用户水表之前的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由建设方负责日常维护。 第四章用户供水设施管理 第十七条 [水表管理] 抄表到户后,居民小区总表和用户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定期更换,相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第十八条[抄表前供水管理] 抄表到户前及水表整改过程中,居民小区内的抄表收费和用户供水设施管理工作仍由原抄表收费管理机构负责。原抄表收费管理机构不得擅自中止抄表收费和用户供水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自然村设施管理] 抄表到户后,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不再设臵总水表,用户栋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按照市政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抄表到户前,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用户栋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未经整改的,抄表到户后首次更新和改造的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直供设施管理] 抄表到户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小区用户水表之前的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维护,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二供设施管理] 抄表到户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小区用户水表之前的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由全体业主负责日常维护,有关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或者其他机构对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委托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 [专用设施管理] 用户水表之后的专用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由业主负责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三条[消防设施管理] 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水池的清洗] 抄表到户后,二次加压供水的储水池(箱)由全体业主或其委托的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五条 [水质管理] 用户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保证设施处于合理运行状态,因管理不善导致水质二次污染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由管理单位负责赔偿,但因供水设施自身原因导致的水质下降除外。 第五章水费收取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主体] 抄表到户后,供水企业应与业主签订供用水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抄表收费] 抄表到户后,供水企业应定期抄录居民小区总表和用户水表,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 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机构抄录用户水表读数,委托抄表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受委托机构不得对用户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第二十八条 [用水性质] 居民小区内居民住宅中用于居家生活的用水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计收水费,其他用水按实际用途确定用水性质。 第二十九条 [总分表计量差] 未对供水管网实施整 体改造的居民小区,总分表计量差小于总表计量水量3%的部分由供水企业承担,超过3%的部分由居民小区内全体用户按各自用水量占全体用户用水总量的比例分摊。 总分表计量差=居民小区总表计量水量-总表之后居民用水、物业服务企业用水、商业用水、公共用水等全部水表计量水量之和。 第三十条用户分摊的总分表计量差计入用户用水总量,按其实际用水性质由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居民用户分摊的总分表计量差不占用居民用水定额。 第三十一条 [加压费用] 二次加压设施的加压费用由全体用户共同承担。 第三十二条 [帐目] 抄表到户前的水费收费账目,不随抄表到户移交,由原抄表收费管理机构结清和保管。 第三十三条 [债务] 因供水设施建设或管理而引发的债权、债务或纠纷,不随抄表到户转移,由建设方或原抄表收费管理机构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并处理完结。 第三十四条 [人员] 原抄表收费人员和用户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不随抄表到户转移,由原抄表收费管理机构负责安臵。 第三十五条 [费用承担] 新建居民小区抄表到户后,尚未销售的房屋发生的水费、分摊的总分表计量差由建设方承担。 新建居民小区质保期内总分表计量差超过3%的,由建设方负责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时间要求] 供水企业应有计划地开展抄表到户工作,在2015年底前完成供水辖区内居民小区的抄表到户工作。 业主或现有抄表收费管理机构未提出抄表到户申请的居民小区,抄表到户工作可暂缓实施。 对纳入原特区外社区管网改造、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改造、城市化更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范围的居民小区,其抄表到户可结合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一并实施,但不得迟于2015年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实施以前已经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小区,其抄表收费和用户供水设施管理按现状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居民小区用户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供水“中间层”是我市发展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之一。1996年,我市出台《深圳市用户供水设施移交办法》,开始对多层用户实行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经过十余年努力,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多层小区已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中高层小区的抄表到户工作尚未启动,2007年《物权法》实施后,剩余的多层小区供水设施移交也受到影响,这部分小区仍由“中间层”抄表收费。由于小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及时,部分小区管网漏耗越来越高,给“中间层”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部分“中间层”存在擅自加收水费、利用停水向用户催收物业管理费等不规范行为,成为市民投诉焦点,用户和供水“中间层”都迫切要求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因此,有必要深化多层居民用户抄表到户工作,启动并积极推进高层居民用户抄表到户工作,根据以往抄表到户工作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政策,规范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工作、理顺用户供水设施管理体制、明确相关经费来源,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中高层和剩余多层居民用户的抄表到户工作。 二、《管理办法》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理顺物业范围内用户供水 设施管理体制,确保制定的新政策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09年10月,我局设计了调查问卷,对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武汉、重庆、昆明、广州、珠海等10个全国主要城市抄表到户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函调。2009年11月和2010年8月组织市发改委(原物价局)、市住建局、法制办、市物业管理协会和供水企业等单位分赴相关城市进行调研,并分别于2010年6月和8月组织相关部门对抄表到户和用户供水设施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研讨,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是起草了此《管理办法》。期间,结合我局已上报市政府待审议的《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典型城市供水抄表收费及供水设施管理模式 (一)重庆市 1.直供水小区:2004年开始抄表到户改造,目前已完成总量的70%。改造费用由用户和供水企业各承担一半,供水企业承担的费用进入成本,通过水价回收。 2.二次加压供水小区:重庆市成立专门的二次供水公司负责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对新建小区供水系统由开发商投资,委托二次供水公司按“建管一体化”模式建设,建成后由二次供水公司抄表到户并运行管理,在自来水价格的基础上加收0.8元/m3作为运行管理费。老旧小区目前仍由供水企业抄总表,小区内抄表收费和设施管理由物业 单位负责,原则上需按“建管一体化”模式先改造后接管并抄表到户。 (二)南京市 1.直供水小区: 99年开始直供水抄表到户工作,目前完成任务达90%以上;改造费用用户承担四分之一,供水企业承担四分之三,供水企业承担的费用进入成本,通过水价收回 2.二次加压供水小区:对新建小区,供水系统按“建管一体化”的原则由开发商投资,委托供水企业建设,建成后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并负责设施日常维护,开发商需按标准一次性向供水企业支付二次供水系统10年的运行维护费(不含电费),泵房电费仍由小区物业公司承担。10年后运行维护费拟在水费中考虑体现。老旧的二次加压供水小区原则上要求先改造后接受并抄表到户。 (三)上海市 1.抄表收费: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上海市住宅房项目开发前,建设者需向供水企业交纳供水配套设施费(17.5元/m2),由供水企业负责小区内水表及埋地管道的建设,建成后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因此,95%的直供小区和二次加压供水小区已实现直接抄表到户。 2.供水设施管理:小区内用户水表和供水管道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维护,但超过2000元以上的维修费和更新改 造费由业主承担,可在维修资金中列支。二次加压设施主要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水泵运行费由物业公司收取并支付供水电部门。 (四)澳门 1.抄表收费:新建项目的水表由供水企业免费提供并安装,每块表每月向用户收取2元租金。水表安装完成后,由供水企业抄录小区总表和用户分表,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总分表之间的输差在2%以内由供水企业承担,超出2%的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2.供水设施管理:以物业地界来划分管理责任,无论直供水还是二次加压供水的小区,物业地界以外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物业地界以内供水设施(包括埋地管、水池、加压设施、消防设施等)由全体业主负责维护管理,业主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机构进行维护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五)香港 1.抄表收费:新建项目的水表由水务署提供,每块表收取400元押金,由开发商负责安装,水表安装完成后由水务署向最终用户抄表收费。小区内用户分表之前的管网漏损由水务署承担,但香港政府每年对水务署运营费用进行补贴。 2.供水设施管理:以物业的地界来划分管理责任,物 业地界以外的供水设施由水务署负责维护管理;物业地界以内的供水设施(生活与消防)由业主负责管理,业主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机构进行维护管理,相应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支付由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决定。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五、《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已投入使用居民小区抄表到户、新建居民小区抄表到户、用户供水设施管理、水费收取和附则等六个章节。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抄表到户范围为全市多层和中高层居民用户 据调查,全市约有中高层居民小区1800多个,用户65万户,再加上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多层居民小区和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今后几年我市居民用户的抄表到户任务非常艰巨。根据历年来供水管理资料,有关供水“中间层”和抄表到户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居民类用户中。鉴于行政事业、商业和工业类型房屋权属明晰、出租率高、用户变更频繁,由物业企业抄表收费更为方便和快捷,因此,本着集中精力尽快解决群众最关心问题的原则,《管理办法》规定抄表到户范围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含多层和中高层)和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其他非居民建筑的抄表到户工作可以在居 民抄表到户工作完成后启动。 (二)为快速推进抄表到户工作,仅要求对水表进行更换,不再要求对供水管网进行整改 原先的《移交办法》要求移交前对供水设施进行整改,其出发点是通过整改解决水质、水压和计量等问题。但供水管网整改所需资金量大,据测算,对全市居民小区不合格供水管网进行整改约需资金75亿元,用户或供水企业都难以负担如些高额的费用。整改资金不落实成为制约抄表到户工作的最重要因素。为有效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经综合考虑《管理办法》提出抄表到户前仅对计量水表进行更新,不再要求对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整改。这样所需整改资金量小,能够快速推进抄表到户,力争3-5年完成任务。这种情况下,抄表到户仅能解决乱收费和“中间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能解决小区内水质下降和漏损偏高等问题。 (三)水表整改资金由供水企业承担,管网整改资金由用户承担,但可以考虑结合社区管网改造、优质饮用水入户等工程一并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水表使用4-6年需进行更换,考虑今后水表的定期更新,同时为有效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水表由供水企业免费提供并安装,水表原则上在原位臵进行更换。按这一办法,一般的居民小区用户不需承担任何费用,能够快速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对因管材质量老化、埋在墙体内等原因导致水表更换过 程中必须对管网进行整改的、或小区用户自愿要求管网改造以解决水质和漏损问题的,可对供水管网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用户承担。小区管网改造可以考虑结合社区管网改造、优质饮用水入户、城市化更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一并实施,这样用户实际承担的整改费用并不高。供水企业更新的水表,即使小区今后实施管网改造,水表仍能继续使用,不会造成投资浪费。 (四)小区用户必须提出抄表到户申请 需抄表到户的小区数量多,任务重,必须有用户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支持才能快速推进此项工作。因此,《管理办法》要求用户要愿意抄表到户并且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管理机构要向供水企业提交抄表到户申请书,并积极配合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工作。对未提出申请的小区,抄表到户工作可暂缓实施。 (五)由于管网未整改,必须明确小区内总分表计量差和水质责任的承担主体,才能提高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积极性之前的抄表到户政策规定对管网进行整改合格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管网整改能够有效解决水质二次污染和管网漏耗等问题,因此,政策要求整改完成后供水企业负责管网的维护管理。为有效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管理办法》不再要求对管网进行整改,即使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质和漏损问题。如果将这些问题全部推给供水企业,就会把矛盾集中在供水企业身上,出现抄表到户工作 进展越快,供水企业负担越重,用户投诉越多的情况,将严重影响供水企业的积极性,有必要时明确小区总分表计量差及水质责任的承担主体。 1.总分表计量差:经调查,中间层管理的小区中,45%的小区总分表计量差大于10%,但是,多数小区中的物业用水、清洁卫生用水、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并未装表计量,这部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有效用水量均被计入总分表计量差,导致数值虚高。为此,《管理办法》要求小区内所有用水均需装表计量。扣除以上有效用水后,一般小区的总分表计量差将降至合理范围。 小区管网漏损不是不可控制的,通过及时维护和加强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和控制管网漏损。国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9规定,当小区进水量与同期用水量的差值小于3%-5%时,认为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符合要求。考虑小区现状的总分表差未进入供水企业水价成本,同时,为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及时维护供水管网,减少水资源浪费,《管理办法》规定未对供水管网实施整体改造的小区,其中总分表差由供水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其中于小区总表计量水量3%的部分由供水企业承担,超过3%的部分由小区内全体用户按其用水量占全体用户用水总量的比例分摊。 2.水质责任:目前,我市仍有相当数量的小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镀锌钢管等管材,这类管材使用一段时间后容 易锈蚀,导致用户龙头出现“黄水”、“锈水”现象。此次抄表到户前不再要求对管网进行整改,为明确水质责任,《管理办法》规定因管理不善导致水质二次污染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由管理单位负责赔偿,但因供水设施自身原因导致的水质下降除外。 (六)二次加压费用小区全体用户承担 对于高层小区和部分地面标高较高的多层小区,其建筑物标高已超出市政自来水出厂水压服务范围,必须进行二次加压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求。二次加压不属于供水企业提供的普遍服务,二次加压的受益人为小区用户,《管理办法》规定加压费用由受小区全体用户承担。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水务集团自来水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深价管字…2004?56号)有关规定,鉴于高层楼宇水加压属于物业管理范畴,供水加压发生的费用统一计入物业管理费中,不再向用户收取供水加压费。物业管理费不足的,可通过调增物业管理费弥补。 (七)抄表到户后,原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内供水设施按市政供水设施进行管理 随着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自然村小区道路转变为市政道路,特区一体化和城市更新改造也将进一步扩大自然村道路市政化的范围。考虑自然村道路逐步市政化,《管理办法》规定抄表到户后自然村小区用户栋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按照市政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更新和改造,原农村村委或股份公司不再从事与供水管理和抄表收费相关的业务。 (八)直供水系统作为市政供水的延伸由供水企业维护管理,二次供水系统由业主负责管理,业主可以付费委托管理,消防设施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 直供水直接利用市政自来水压力向小区用户供水,供水系统简单,用户水表一般集中安装在室外地面位臵,用户水表前供水设施仅包括小区埋地管道。虽然一直以来供水企业作为公用事业单位只负责水厂和市政供水管网等公用供水设施的维护,为响应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供水企业进入小区进行供水设施维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市政供水压力是供水企业向辖区内全体用户提供的基本的、普遍的服务,是全体用户可以均等享受的,《管理办法》规定用户水表之前的直供水设施作为市政供水的延伸由供水企业负责日常维护。 二次供水是因建筑物高度或地势较高超出了市政供水压力服务范围而采取的供水措施,二次供水系统相对复杂,一些小区还采取分压供水,用户水表多安装在每一层的管道井或用户家中,用户分表之前的供水设施包括小区埋地管、地下水池、中间水池、楼顶水池、加压水泵、配电设施、用户立管、减压阀等,这类小区供水设施若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一是全市有1800多个高层小区,为维护1800多个加压泵房,供水企业需大大增加人员配臵;二是供水企业不可能在每个 小区安排固定运行人员,因此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不如物业企业及时;三是二次供水设施复杂,维护管理费用高,将大大增加供水成本,造成水价大幅上涨。鉴于二次供水不是供水企业为全体用户提供的普遍服务,而是部分人专享的,应由受益人负责设施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才有利于公平负担。《管理办法》规定用户水表之前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业主负责维护管理,业主可以通过另外付费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企业管理。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管理、维修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因此《管理办法》规定消防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九)为杜绝新“中间层”产生,新建小区正式入伙时由供水企业统一抄表到户,未销售房屋由建设者作为业主与供水企业办理抄表到户手续 在抄表到户过程中,为防止新的“中间层”产生,必须对新建小区严格执行抄表到户政策。考虑新建小区正式入伙时房屋不一定全部销售完毕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小区由建设者提出抄表到户申请,在正式入伙时由供水企业对业主抄表到户。对未销售房屋由建设者作为业主与办理抄表到户手续,房屋销售后,购房者凭销售合同和其它所需资料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变更手续,由供水企业对业主抄表收费。 新建居民小区未办理抄表到户手续的,供水企业不予办 理建筑用水转居民用水手续,由此导致居民用户多交的水费由建设者退补差价。 (十)新建小区抄表到户后至召开业主大会前,二次供水设施暂由建设者负责维护管理,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管理考虑房屋销售需要一定周期,房屋销售达到一定比例后才能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方式,为此,《管理办法》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前,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由建设者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或是委托管理。房屋质保期内新建小区总分表计量差超过3%的,由建设者负责整改。 (十一)抄表到户不能一次性解决小区内供水所有问题,今后可结合优质水入户工程、水价调整等工作逐步解决水质、管网漏损和用户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经费等问题 《管理办法》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抄表到户优先解决小区内乱收费、供水管理不规范和“中间层”负担过重等问题。因供水管网未整改,水质和漏损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小区内漏损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仍需用户承担。今后可以结合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改造工程的逐步解决水质下降和漏损偏高问题,通过自来水价格调整理顺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等问题,进一步减轻用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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