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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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施工总承包模式(GC,General Contractor)
1.1施工总承包概述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1.2施工总承包特点
1.2.1费用控制
(1)通过招标选择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都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1.2.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此为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1.2.3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在国内很多工程实例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1.2.4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1.3施工总承包的管理任务
(1)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这是施工总承包方内部的管理任务)。
(3)施工总承包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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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有可能与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也可能与施工总承包方签约,不论采用何种合同模式,施工总承包方应负责组织和管理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4)负责施工资源的供应组织。
(5)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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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与业主方、设计方、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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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Managing Contractor)
2.1施工总承包管理概述
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把具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商来完成。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具体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这一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任务。
2.2施工总承包管理特点
2.2.1费用控制
(1)某一部分的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人都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获得最低的报价,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
(4)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主诉风险。
进度管理
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到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而对分包单位的招标依据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也可以提前,从而可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施工总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编制、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以及设计、施工、供货之间的进度计划由业主负责。
2.2.2质量控制
(1)对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主要由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2)对分包单位来说,也有来自其他分包单位的横向控制,符合质量控制上“他人控制”
原则
组织架构调整原则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组织架构设置原则财政预算编制原则问卷调查设计原则
,对质量控制有利;
(3)对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2.2.3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分为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组织与协调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与分包单位的合同一般由业主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
3施工总承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比较
工作开展程序不同
施工总承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工作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一般工作程序是:先进行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然后再进行工程施工,但对许多大型工程项目来说,要等到设计图纸全部出齐后再进行工程招标,显然是很困难的。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投标可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进行。工程可以化整为零,分别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即每完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就招标一部分,从而使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整个项目设计尚未完全结束之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3.1合同关系的不同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2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
在施工总承包包模式中,如果业主同意将某几部分的工程进行分包,施工分包单位往
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
业主通常通过招标选择分包单位。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该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有时,在业主要求下并且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分包合同也可以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3.3对分包单位的付款
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各种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3.4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通常按工程建安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也可以确定一个总价),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
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应该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由此可以看出,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的优点:
(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2)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的发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4)每完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就可以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可以边设计边施工,可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有利于进度控制。
以上比较分析说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很多不同,但二者也有一些相同的方面,比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二者都要承担相同的管理责任,对施工管理目标负责,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在国内,普遍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存在误解,认为仅仅做管理与协调工作,而对项目目标控制不承担责任,实际上每一个分包合同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确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责任对分包人的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并负责审核和
控制分包合同的费用支付,负责协调各个分包的关系,负责各个分包合同的管理。因此,在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上,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仍然要有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的组织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