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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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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交通抢险机制~规范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抢险工程是指暴雨、台风、事故、“三危”工程等外部力量造成的设施破环~影响交通运行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应紧急处理或桥梁、挡墙、护坡、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紧急处理的工程。 第三条 交通抢险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发生坍塌~路基发生横断面开裂~造成交通全部或局部中断...

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交通抢险机制~规范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抢险工程是指暴雨、台风、事故、“三危”工程等外部力量造成的设施破环~影响交通运行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应紧急处理或桥梁、挡墙、护坡、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紧急处理的工程。 第三条 交通抢险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发生坍塌~路基发生横断面开裂~造成交通全部或局部中断, ,二,路面发生大面积连续坑陷,坑洞、下陷等,~严重影响交通通行, ,三,桥梁发生倒塌或、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可能危及桥梁结构安全, ,四,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小变形~可能危及隧道结构安全, ,五,道路挡墙坍塌或鼓肚、倾斜~可能危及交通安全, ,六,边坡发生滑坡或泥石流~造成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 ,七,树木发生大面积倒伏、路面水淹造成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 ,八,公交站台、场站设施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或大型交通标识如龙门架等发生倾覆~造成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 ,九,其他因素导致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情况。 第四条 交通抢险工程根据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含重大,、较大、一般3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工程是指道路发生前条第一项至第九项险情内容之一的~造成交通中断~抢险工程规模1000 万元以上的, ,二,较大交通抢险工程是指道路发生前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九项险情内容之一的~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 ,三,一般交通抢险工程是指道路发生前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九项险情内容之一的~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抢险工程规模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 第五条 机构设臵 ,一,市政府成立市交通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审计局、市政府新闻办、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机场集团公司、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交通抢险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确定交通抢险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统一协调交通抢险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部署我市交通抢险事件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报道和教育,主导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抢险事件等。 ,二,市交通抢险指挥部下设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担任主任~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建管处负责人、设施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及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市交通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处臵交通抢险事件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好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资源,监管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抢险工作。 2.负责向市交通抢险指挥部提出交通抢险等级与预警级别建议~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三,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设市交通抢险现场指挥所。 各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所长~成员由负责养护及交通的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险情的临时处臵~包括现场施工及交通疏解~第一时间组织预先招标确定的辖区抢修队伍采取临时措施~排除隐患。 2.负责向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抢险处臵建议及工程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建议~初步判定抢险等级~提出等级建议。 第六条 交通抢险工程处理程序及等级认定 ,一,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险情~各交通运输局在接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预先招标确定的辖区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临时措施~排除隐患~保证安全和畅通。同时将险情情况、处臵措施及处理方案建议报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二,等级认定。 1.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初步确认为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事件的~工程规模为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时间将险情上报市交通抢险指挥部~由市交通抢险指挥部认定为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工程~启动市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2.较大交通抢险事件~工程规模为1000万元及以下~200万元以上的~由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认定。 3.工程规模为200万元及以下的交通抢险事件~由各交通抢险指挥所认定。 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委各辖区交通局直接负责实施较大及一般的交通抢险工程~设施处负责实施特别重大,含重大,的交通抢险工 程。 第八条 交通抢险工程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监理、咨询、施工等业务由市交通运输委预先招标确定的西部、东部、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六个片区相应业务单位承担。遇到预先招标确定的业务承担单位无法承担本片区的特殊抢险项目~在其他片区业务单位中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承担单位。如其他片区均仍不能承担~则由市交通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以会议形式确定相应单位承担~事后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交通抢险工程不进行标底审计~直接开展结算及决算审计。 第十条 市交通运输委须组织相关抢险单位储备基本抢险物资~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第十一条 抢险工程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及财务决算等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委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交通抢险工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定义】交通抢险工程是指地震、暴雨、台风、事故、等外部力量造成的设施破坏~影响交通运行和市民出行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紧急处理的桥梁、挡墙、护坡、路基、路面及公交停靠站等附属设施的工程。 交通抢险分为临时排险和消除隐患两个阶段。临时排险是指发生上述突发灾害事件后~采取临时措施~消除直接危险~恢复道路交通。消除隐患是指在临时排险后~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永久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或提高原有功能。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我市管养范围内桥梁、挡墙、护坡、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因突发灾害事件引发的交通抢险工程适用本细则。 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交通抢险工程纳入道路小修保养工作范围~所需经费由设施处、各交通运输局在小修计划资金额度内安排使用~并按照道路小修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认定内容】 交通抢险工程的内容、分级根据《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以下情况不能认定为交通抢险工程: ,一, 不得以社会投诉较多为由认定为交通抢险工程。 ,二, 虽然个别道路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相关安全隐患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的事项~不得认定为交通抢险工程。 ,三, 各级领导,指委、区级或以上,交办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或书面批示为依据~否则不得认定为交通抢险工程。 第二节 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委要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健全道路设施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各指挥所要对重要道路设施实施24小时安全状态监测~确保道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臵。 第六条【值班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所实行24小时接警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对交通抢险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值班电话要公示在辖区各主要道路、桥梁上设臵的应急维修电话指示牌上。 第七条 任何个人、社会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现交通抢险事件~应立即向事发地指挥所、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其中事发地指挥所在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报告时限】 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含重大,、较大交通抢险事件或涉及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地指挥所应在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3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新闻办。 第九条【报告时限】 初步认定为一般交通抢险事件且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地指挥所应在事发4小时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应急处臵后书面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附件1, 第十条【报告形式】 各单位向指挥所或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交通抢险事件时可采用初报和续报两种形式。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抢险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灾害类别、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事件潜在危险程度、发展趋势以及突发事件报告单位,个人,、联系方式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具体详见附表。 第十一条 各交通工程抢险指挥所在处臵交通抢险的各环节中~ 应根据相关规定快速向市、区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必须及时、真实、规范。 第三节 临时排险 第十二条【响应】 交通抢险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指挥所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先期处臵机制~并按第二节规定报告。指挥所立即通知指挥所成员、所在地养护单位、所在地交通抢险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30分钟内赶赴现场~上述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等基础处臵工作。 第十三条【初步认定】 赶到现场后~指挥所所长,或授权委托的副所长,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对工程等级进行初步认定~确定临时排险方案,附表2,及消除隐患的后续工程初步方案~并将险情情况、临时排险方案、后续工程初步方案在1天内书面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附表3, 第十四条【组织实施】 临时排险方案确定后~指挥所所长,或授权委托的副所长,下达临时排险指令,附表4,~同时指令交通抢险施工单位的抢险人员2小时、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6小时内到位。 第十五条【响应结束】 抢险队伍执行临时排险方案~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临时交通~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必要时指挥所可经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省、市相关部门协同实施。 第十六条【增援】 因抢险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专业抢险单位参与处臵工作的~由指挥部或办公室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抢险工作。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协调驻深相关单位、武警部队参与抢险工作。 第十七条【验收】 抢险队伍完成临时排险后~指挥所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人员在确认无发生次生或者衍生突发事件可能后~对临时排险工程进行验收~出具临时排险工程验收报告,附表5,。 第十八条【报告】 临时排险期间~指挥所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险情损失和每日抢险进展情况,附表6,~临时排险结束后形成抢险工作书面报告,附表7,。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险情起因、临时排险处臵情况、效果分析、后续工程初步方案。 第四节 消除隐患 第十九条【方案设计】 为彻底消除道路隐患~确保交通安全~在下达后续工程设计任务后~设计单位根据现场会确定的后续工程初步方案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工程估算~并报指挥所。 第二十条【设计评审】 接到设计单位的方案设计和工程估算后~指挥所应视方案复杂情况、难易程度可分别采取自行组织、第三方审查或邀请专家~在3天内组织进行设计方案和工程估算评审。评审后所形成的评审意见应使用委制定的评审意见范本。 设计单位按照评审结果编制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并在3天内报指挥所。 第二十一条【等级认定】 指挥所在接到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认定: ,一,对预算金额为200万(含200万)及以下的一般交通抢险工程~3天内由指挥所所长,或授权委托的副所长,主持召开会议进行认定~向抢险单位下达抢险任务书~并将认定情况3天内书面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对工程规模为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较大交通抢险工程~指挥所在1天内将设计方案评审结果和采纳情况以及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预算,报指挥部办公室。3天内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进行认定~出具认定书。 ,三,对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工程~指挥所在1天内将设计方案评审结果和采纳情况以及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预算,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 向总指挥申请召开指挥部会议~由总指挥,或授权委托的副总指挥,3天内主持召开会议进行认定~出具认定书。 第二十二条【任务下达】 对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较大交通抢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向所在地交通运输局下达工程任务书,附 ,~由所在地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过程监管。 表8 对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向设施处下达工程任务书~由设施处组织实施、过程监管。 第二十三条【组织实施】 设施处或各交通运输局根据任务书~向各业务单位下达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任务书。,附表9, 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业务由按《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步办理施工、监理、设计、咨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订~并按预招标文件约定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施工结束后~工程量经监理核实、设施处或各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工程款可付至合同价的80%~待验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在竣工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抢险费用在委抢险预备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竣工验收】实行“谁认定、谁组织验收”的原则。200万元以下的交通抢险工程完工后~由指挥所组织竣工验收,200万元以上的交通抢险工程完工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结,决,算】 交通抢险工程不进行标底审计~直接开展结算及决算审计。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备齐并保全施工过程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竣工图、抢险工程认定书、工程任务书、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工程量或费用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单、施工记录、现场照片、原始票据等,作为结算依据。竣工资料按道路工程有关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交通抢险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报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计~经建管处审核、财审处审定后结算支付。送审结算及决算的工程量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节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七条【调查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在善后处臵阶段对交通抢险事件事发原因、处臵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应对、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特别重大,含重大,交通抢险事件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市交通抢险指挥部。 第二十八条【奖惩】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市,区,人民政府对在交通抢险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交通抢险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 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分级负责】 抢险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定额储备抢险物资~满足交通抢险需要。交通抢险施工队伍应具备抢险必需的机械、物资及相适应的储备能力。 第三十条【统筹调度】 抢险物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由指挥部办公室授权事发地所在指挥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 第三十一条【分类】 抢险物资分为一般物资和重要物资。一般物资是指单件价值较低、在抢险中发挥次要作用的物资,如沙石、板材、电锯等,~重要物资是指单件价值较为昂贵、在抢险中发挥重要 作用的物资,如贝雷梁、挖机、推土机等,。具体物资性质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第三十二条【经费】 抢险物资的购臵和储备经费~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购臵】 抢险物资由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委托指挥所负责购臵。购臵的抢险物资性能要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质量良好。 第三十四条【仓管】 抢险物资的仓管工作~由指挥所委托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负责~并按照实际情况支付一定的仓管费用。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为抢险物资仓管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 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要加强入库、出库物资的质检验收~凡性能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不得验收入库和投放使用,要严格执行抢险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抢险物资台账和管理档案。如因仓库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损毁、变质失效或丢失的~由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负责补齐所损失的物资,要在每年汛前对各类抢险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消耗、损坏或过期的抢险物资及时维修、更新~保证抢险物资完好无损。 抢险物资库房应满足物资良好储备的基本要求~防止物资因储备不当造成损毁失效。并要设臵明显的管理标志牌~库房内调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盗、防鼠、防污染等设施要齐全~保持清洁卫生。 抢险物资采取自储为主与委托代储为辅的储备方式。抢险物资要严格按规范标准分类存放~排列整齐~留足运输通道~统一标签编码~实行一物一签制~标明品名、编号、数量、性能指标、生产日期、入库日期~做到“实物、标签、台账”三相符。 指挥所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组织对各单位储备的抢险物资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调用】 抢险物资的调用 发生交通抢险事件~根据需要调用抢险物资~由指挥部办公室或 所在地指挥所向辖区内的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发布物资调拨令。调拨令要明确调拨物资的用途、品名、数量、运往地点、运达时间和运输方式以及接收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保证被调拨物资及时运送到位。 交通抢险工程施工队伍在接到物资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物资发送~指派专人运到指定地点交接。交接双方要对调拨的物资仔细清点查验~签署书面交接手续~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和指挥所报告。 如抢险物资储备不足或需其他专用物资的~指挥部或办公室可协调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调拨。 第三十六条【报废更新】 抢险物资的报废更新 在正常的储存条件下~抢险物资的储备年限为:贝雷架10年~橡皮船8年~泡沫塑料救生衣,圈,6年~冲锋舟、救生船及船用操舟机15年~发电机15年~投光照明灯10年~充电式应急灯6年~编织袋5年~土工布8年~彩条布5年~普通水泵15年~其他根据材料特性按实际确定。 对超过储存年限或非人为因素破损等原因需折价变卖、报废的抢险物资~指挥所要及时将处理意见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经批准后可对其折价变卖~所收资金继续用于更新物资。 各指挥所每年一季度编制物资更新采购计划、每次抢险后及时编制补充采购计划~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节 抢险经费的管理使用 第三十七条【定义】 交通抢险工程经费,以下简称“抢险经费”,是指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金额的资金~统筹用于处理交通抢险事件的应急保障经费~由指挥部办公室管理使用。 第三十八条【使用程序】 抢险经费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财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试行,》,深交[2011]1013,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 第三十九条【支出范围】 抢险经费严格用于《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及市交通抢险指挥部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第四十条 抢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年终抢险经费结余部分纳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统筹安排~年度抢险经费不足部分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财政部门同意后~在当年预算资金中统筹解决。 第四十一条 发生交通抢险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即下拨小额经费作为交通抢险备用金~指挥所负责专款专用。 第四十二条 抢险经费财务核算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资金统一核算~在年度资金核算中设臵专门的“抢险经费”科目~单独核算所发生的抢险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十三条【监督审计】 市财政、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抢险经费收支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指挥部办公室和资金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上述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及时整改~确保抢险经费的使用合规、高效。 第四十五条【奖惩】 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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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其他高等教育
上传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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