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互联网公约

国际互联网公约

举报
开通vip

国际互联网公约国际互联网公约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国际互联网公约 国际互联网条约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目的是为了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好地保护表...

国际互联网公约
国际互联网公约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国际互联网公约 国际互联网条约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目的是为了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于1996年12月在 日内瓦 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互联网条约”~并于20XX年生效。目前有近60个国家批准或者加入。 该条约在中国于20XX年6月9日正式生效。 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标准越来越趋向于国际性协调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以国际条约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世界各国大都已经着手或将继续在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及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新条约的大构架下修改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以共同建设21世纪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体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 议上通过了“国际互联网条约”~并于20XX年生效。目前有近60个国家批准或者加入。 该条约在中国于20XX年6月9日正式生效。 各国的知识产权 1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法律的保护标准越来越趋向于国际性协调规范~以国际条约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世界各国大都已经着手或将继续在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及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新条约的大构架下修改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以共同建设21世纪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体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Copyright Treaty~WCT,~简称《WIPO版权条约》~是1996年12月20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有120多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上缔结的~主要为解决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保护新问题。截止20XX年12月31日~《WIPO版权条约》的缔约方总数为50个国家 《WIPO版权条约》由25条组成~第1,14条系实体条款~15,25条系行政管理条款。此外还附有“议定声明”9条~对条约中一些可能发生歧义的问题作进一步解释。《WIPO版权条约》第1条规定~该条约是《伯尔尼公约》第20条意义下的专门协定~缔约各方应适用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实体条款。其中~第2条有关版权保护范围、第4条计算机程序保护、第5条数据汇编,数据库,的保护以及第10条有关限制与例外~基本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相一致。《WIPO版权条约》是对《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发展与补充~主 2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要内容有: 1、关于保护客体。《WIPO版权条约》版权保护的客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计算机程序,二是数据或数据库编程。 2、关于权利。《WIPO版权条约》新增加了向公众传播的权利~作者有权许可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 3、关于技术措施的义务。《WIPO版权条约》要求缔约各方应在法律中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或法律准许~规避,包括破解,由权利人为实现版权保护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侵权行为。 4、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WIPO版权条约》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去除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属侵权行为,未经许可发行、广播、向公众传播明知已被未经许可去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或复制品也属于侵权行为。“权利管理信息”包括: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权利所有人信息、作品使用条件以及相应数字或代码等。条约规定必须对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加以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IPO Performances and Phonograms Treaty, W ppt 关于艾滋病ppt课件精益管理ppt下载地图下载ppt可编辑假如ppt教学课件下载triz基础知识ppt ,简称《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是1996年12月20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有120多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上缔结的~主要为解决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保护新问题~实际是“邻接权”条约。截止20XX年12月31日~《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缔 3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约方总数为48个国家。 《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共分五章~由33条组成。其中有总则、有分别适用的条款、有共同条款。第1,23条,除第21条外,系实体条款~24,33条及第21条系行政管理条款。此外还附有“议定声明”10条。该条约涉及两种受益人的知识产权问题:一是表演者(演员、歌唱家、音乐家等),二是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将声音录制下来提出动议并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该条约之所以同时涉及该两种受益人~是因为它给予表演者的大部分权利都是与其已经录制的、纯声音的表演相关的权利。 《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8条、第19条规定了与《WIPO版权条约》相一致的保护“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5条规定了与《伯尔尼公约》第6条之二的相似的“表演者的精神权利”。《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还规定了与《WIPO版权条约》相一致的“发行权”、“出租权”和“限制与例外”~对录音制品的出租权可以规定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实行 “非自愿许可”。《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5条规定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广播权"~录音制品用于广 播或向公众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但缔约各方可以对该项权利进行保留,即不适用该项权利,。 编辑本段 详细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1996) 并 附 通过该条 4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约的外交会议的议定声明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1996) * 序 言 缔约各方~ 出于以尽可能有效和一致的方式发展和维护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愿望~承认有必要采用新的国际规则~以提供解决由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发展所提出的问题的适当办法~承认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交汇对表演和录音制品的制作与使用的深刻影响~承认有必要保持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达成协议 如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与其他公约的关系 (1) 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缔约方相互之间依照于1961年10月26日在罗马签订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以下称为"《罗马公约》")已承担的现有义务。 (2) 依本条约授予的保护不得触动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保护。因此~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损害此种保护。 (3) 本条约不得与任何其他条约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损害依任何其他条约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 2 条 定 义 在本条约中: (a) "表演者"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表演、歌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其他人员, (b) "录音制品"系指除以电影作品或其他音像作品所含的录制形式之 5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外~对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或声音表现物所进行的录制, (c) "录制"系指对声音或声音表现物的体现~从中通过某种装臵可感觉、复制或传播该声音, (d) "录音制品制作者"系指对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或声音表现物录制下来提出动议并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e) "发行"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系指经权利持有人同意并在以合理的数量向公众提供复制品的条件下~将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复制品提供给公众, (f) "广播"系指以无线方式的播送~使公众能接收声音、或图像和声音、或图像和声音表现物,通过卫星进行的此种播送亦为"广播",播送密码信号~如果广播组织或经其同意向公众提供了解码的手段~则是"广播", (g) "向公众传播"表演或录音制品系指通过除广播以外的任何媒体向公众播送表演的声音或以录音制品录制的声音或声音表现物。在第15条中~"向公众传播"包括使公众能听到以录音制品录制的声音或声音表现物。 第 3 条 依本条约受保护的受益人 (1) 缔约各方应将依本条约规定的保护给予系其他缔约方国民的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 作者。 (2) 其他缔约方的国民应被理解为符合《罗马公约》规定的标准、有资格受到保护的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如同本条约的全体缔约方均假设为该公约缔约国的情形。对于这些资格标准~缔约各方应适用本条约第2条中的有关定义。 (3) 任何利用《罗马公约》 6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第5条第(3)款所规定的可能性、或为该公约第5条的目的利用《罗马公约》第17条所规定的可能性的缔约方~应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作出那些条款所预先规定的通知。 第 4 条 国 民 待 遇 (1) 在本条约所专门授予的专有权以及本条约第15条所规定的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方面~每个缔约方均应将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给予第3条第(2)款所定义的其他缔约方的国民。 (2) 本条第(1)款规定的义务不适用于另一缔约方使用了本条约第15条第(3)款允许的保留的情况。 第 二 章 表演者的权利 第 5 条 表演者的精神权利 (1) 不依赖于表演者的经济权利~甚至在这些权利转让之后~表演者仍应对于其现场有声表演或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有权要求承认其系表演的表演者~除非使用表演的方式决定可省略不提其系表演者,并有权反对任何对其表演进行将有损其名声的歪曲、篡改或其他修改。 (2) 根据本条第(1)款授予表演者的权利在其死后应继续保留~至少到其经济权利期满为止~并应可由被要求提供保护的缔约方立法所授权的个人或机构行使。但批准或加入本条约时其立法尚未规定在表演者死后保护上款所述之全部权利的缔约方~可规定其中部分权利在表演者死后不再保留。 (3) 为保障本条所授予的权利而采取的补救办法应由被要求提供保护的缔约方立法规定。 第 6 条 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的经济权利 7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表演者应享有专有权~对于其表演授权: (i) 广播和向公众传播其尚未录制的表演~除非该表演本身已属广播表演,和 (ii) 录制其尚未录制的表演。 第 7 条 复 制 权 表演者应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对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复制的专有权。 第 8 条 发 行 权 (1) 表演者应享有授权通过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的原件或复制品的专有权。 (2) 对于在已录制的表演的原件或复制品经表演者授权被首次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之后适用本条第(1)款中权利的用尽所依据的条件(如有此种条件)~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影响缔约各方确定该条件的自由。 第 9 条 出 租 权 (1) 表演者应按缔约各方国内法中的规定享有授权将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的原件和复制品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专有权~即使该原件或复制品已由表演者发行或根据表演者的授权发行。 (2) 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任何缔约方如在1994年4月15日已有且现仍实行表演者出租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的复制品获得合理报酬的制度~只要录音制品的商业性出租没有引起对表演者复制专有权的严重损害~即可保留这一制度。 第 10 条 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表演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使该表演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 8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点和时间获得。 第 三 章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第 11 条 复 制 权 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对其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复制的专有权。 第 12 条 发 行 权 (1) 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授权通过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专有权。 (2) 对于在录音制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经录音制品制作者授权被首次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之后适用本条第(1)款中权利的用尽所依据的条件(如有此种条件)~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影响缔约各方确定该条件的自由。 第 13 条 出 租 权 (1) 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授权对其录音制品的原件和复制品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专有权~即使该原件或复制品已由录音制品制作者发行或根据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授权发行。 (2) 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任何缔约方如在1994年4月15日已有且现仍实行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租其录音制品的复制品获得合理报酬的制度~只要录音制品的商业性出租没有引起对录音制品制作者复制专有权的严重损害~即可保留这一制度。 第 14 条 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 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 第 四 章 共同条款 第 15 条 因广播和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1) 9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对于将为商业目的发行的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广播或用于对公众的任何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 (2) 缔约各方可在其国内立法中规定~该一次性合理报酬应由表演者、或由录音制品制作者或由二者向用户索取。缔约各方可制定国内立法~对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之间如未达成协议~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如何分配该一次性合理报酬所依据的条件作出规定。 (3) 任何缔约方均可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的通知书中~声明其将仅对某些使用适用本条第(1)款的规定~或声明其将以某种其他方式对其适用加以限制~或声明其将根本不适用这些规定。 (4) 在本条中~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的、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的录音制品应被认为仿佛其原本即为商业目的而发行。 第 16 条 限制与例外 (1) 缔约各方在其国内立法中~可在对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保护方面规定与其国内立法中对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所规定的相同种类的限制或例外。 (2) 缔约各方应将对本条约所规定权利的任何限制或例外限于某些不与录音制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触、也不无理地损害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 17 条 保 护 期 (1) 合法利益的特殊情况。 第 依本条约授予表演者的保护期~应自表演以录音制品录制之年年终算起~至少持续到50年期满为止。 (2) 依本条 10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约授予录音制品制作者的保护期~应自该录音制品发行之年年终算起~至少持续到50年期满为止,或如果录音制品自录制完成起50年内未被发行~则保护期应自录制完成之年年终起至少持续50年。 第 18 条 关于技术措施的义务 缔约各方应规定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制止规避由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为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而使用的、对就其表演或录音制品进行未经该有关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许可、或未由法律准许的行为加以约束的有效技术措施。 第 19 条 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 (1) 缔约各方应规定适当和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制止任何人明知、或就民事补救而言有合理根据知道其行为会诱使、促成、便利或包庇对本条约所涵盖的任何权利的侵犯而故意从事以下行为: (i) 未经许可去除或改变任何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 (ii) 未经许可发行、为发行目的进口、广播、向公众传播或提供明知已被未经许可去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表演、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复制品。 (2) 本条中的用语"权利管理信息"系指识别表演者、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录音制品、对表演或录音制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使用表演或录音制品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该项信息均附于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向公众提供时出现。 11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第 20 条 手 续 享有和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无须履行任何手续。 第 21 条 保 留 除第15条第(3)款的规定外~不允许对本条约有任何保留。 第 22 条 适用的时限 (1) 缔约各方应将《伯尔尼公约》第18条的规定比照适用于本条约所规定的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2) 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缔约方可将对本条约第5条的适用限制于在本条约对该缔约方生效之后进行的表演。 第 23 条 关于权利行使的条款 (1) 缔约各方承诺根据其法律制度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确保本条约的适用。 (2) 缔约各方应确保依照其法律可以提供执法程序~以便能采取制止对本条约所涵盖权利的任何侵犯行为的有效行动~包括防止侵权的快速补救和为遏制进一步侵权的补救。 第 五 章 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 第 24 条 大 会 (1) (a) 缔约方应设大会。 (b) 每一缔约方应有一名代表~该代表可由副代表、顾问和专家协助。 (c) 各代表团的费用应由指派它的缔约方负担。大会可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为"本组织",提供财政援助~以便利按照联合国大会既定惯例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或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的缔约方代表团参加。 (2) (a) 大会应处理涉及维护和发展本条 26约及适用和实施本条约的事项。 (b) 大会应履行依第条第(2)款向其指定的关于接纳某些政府间组织成为本条约 12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缔约方的职能。 (c) 大会应对召开任何修订本条约的外交会议作出决定~并给予本组织总干事筹备此种外交会议的必要指示。 (3) (a) 凡属国家的每一缔约方应有一票~并应只能以其自己的名义表决。 (b) 凡属政府间组织的缔约方可代替其成员国参加表决~其票数与其属本条约缔约方的成员国数目相等。如果此种政府间组织的任何一个成员国行使其表决权~则该组织不得参加表决~反之亦然。 (4) 大会应每两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本组织总干事召集。 (5) 大会应制定其本身的议事规则~其中包括特别会议的召集、法定人数的要求及在不违反本条约规定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决定所需的多数。 第 25 条 国 际 局 本组织的国际局应履行与本条约有关的行政工作。 第 26 条 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资格 (1) 本组织的任何成员国均可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2) 如果任何政府间组织声明其对于本条约涵盖的事项具有权限和具有约束其所有成员国的立法~并声明其根据其内部程序被正式授权要求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大会可决定接纳该政府间组织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3) 欧洲共同体在通过本条约的外交会议上做出上款提及的声明后~可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第 27 条 本条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条约有任何相反的具体规定以外~每一缔约方均应享有本条约规定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条约规定的一切义务。 第 28 条 本条约的签 13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署 本条约应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开放供本组织的任何成员国和欧洲共同体签署。 第 29 条 本条约的生效 本条约应于30个国家向本组织总干事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之后生效。 第 30 条 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生效日期 本条约应自下列日期起具有约束力: (i) 对第29条提到的30个国家~自本条约生效之日起, (ii) 对其他各国~自该国向本组织总干事交存文书之日满三个月起, (iii) 对 欧洲共同体~如果其在本条约根据第29条生效后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则自交存此种文书后满三个月起~或如果其在本条约生效前交存准书或加入书~则自本条约生效后满三个月起, (iv) 对 被接纳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任何其他政府间组织~自该组织交存加入 书后满三个月起。 第 31 条 退 约 本条约的任何缔约方均可退出本条约~退约应通知本组织总干事。任何退约应于本组织总干事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第 32 条 本条约的语文 (1) 本条约的签字原件应为一份~以英文、阿拉伯文、中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签署~各该文种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 除本条第(1)款提到的语文外~任何其他语文的正式文本须由总干事应有关当事方请求~在与所有有关当事方磋商之后制定。在本款中~"有关当事方"系指涉及到其正式语文或正式语文之一的本组织任何成员国~并且如果涉及到其正式语文之一~亦指 14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欧洲共同体和可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任何其他政府间组织。 第 33 条 保 存 人 本组织总干事为本条约的保存人。 * 本条约于1996年12月20日由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外交会议在日内瓦通过。 ** (通过本条约的)外交会议关于WPPT若干条款的议定声明在各有关条款下以脚注形式印出。 1 关于第1条第(2)款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1条第,2,款澄清本条约规定的对录音制品的权利与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版权之间的关系。在需要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作者与对录音制品持有权利的表演者或制作者许可的情况下~获得作者许可的需要并非因同时还需获表演者或制作者的许可而不复存在~反之亦然。 此外~不言而喻~第1条第,2,款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缔约方对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规定的专有权超出依照本条约需要规定的专有权。 2 关于第2条(b)项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2条,b,项规定的录音制品的定义并不表明对录音制品的权利因将录音制品包含在电影作品或其他音像作品中而受到任何影响。 3 关于第2条(e)项,第8、9、12和13条的议定声明:这些条款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各该条中发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固定的复制品。 4 关于第3条第(2)款的议定声明:为了适用第3条第(2)款~不言而喻~录制系指制作完成原始带("母")。 5 关于第3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 15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喻~《罗马公约》第5条,a,项和第16条,a,项第,iv,目中所指的"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在适用于本条约时~对于系本条约缔约方的政府间组织~指系该组织成员的国家之一的国民。 6 关于第7、11和16条的议定声明:第7条和第11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中通过第16条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情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制品~构成这些条款意义下的复制。 7 关于第2条(e)项,第8、9、12和13条的议定声明:这些条款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各该条中发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固定的复制品。 8 关于第2条(e)项,第8、9、12和13条的议定声明:这些条款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各该条中发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固定的复制品。 9 关于第7、11和16条的议定声明:第7条和第11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中通过第16条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情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制品~构成这些条款意义下的复制。 10 关于第2条(e)项,第8、9、12和13条的议定声明:这些条款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各该条中发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固定的 16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复制品。 11 关于第2条(e)项,第8、9、12和13条的议定声明:这些条款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各该条中发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固定的复制品。 12 关于第15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15条并非表示完全解决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在数字时代应享有的广播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的水平。各代表团未能就关于需在若干情况下规定专有权的几个方面或关于需在没有保留可能情况下规定权利的不同提案达成协商一致~因此将此议题留待以后解决。 13 关于第15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15条不妨碍将本条授予的权利提供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者和录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只要这些录音制品未被以获得商业利润为目的而发行。 14 关于第7、11和16条的议定声明:第7条和第11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其中通过第16条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情况。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制品~构成这些条款意义下的复制。 15 关于第16条的议定声明: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0条(涉及限制与例外)的议定声明~亦可比照适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第16条(涉及限制与例外)。[关于WCT第10条的议定声明原文如下:"不言而喻~第10条的规定允许缔约各方将其国内法中依《伯尔尼公 17 双击此处修改或者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 feiz精品资源,临风文档h。ttp://www.docin.com/afeiz []删除页眉页脚信息 约》被认为可接受的限制与例外继续适用并适当地延伸到数字环境中。同样~这些规定应被理解为允许缔约方制定对数字网络环境适宜的新的例外与限制。 "另外~不言而喻~第10条第(2)款既不缩小也不延伸由《伯尔尼公约》所允许的限制与例外的可适用性范围。 16 关于第19条的议定声明: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2条(涉及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的议定声明~亦可比照适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第19条(涉及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关于WCT第12条的议定声明原文如下:"不言而喻~`对本条约或《伯尔尼公约》所涵盖的任何权利的侵犯'的提法既包括专有权~也包括获得报酬的权利。 "此外~不言而喻~缔约各方不会依赖本条来制定或实施要求履行为《伯尔尼公约》或本条约所不允许的手续的权利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从而阻止商品的自由流通或妨碍享有依本条约规定的权利 18
本文档为【国际互联网公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8690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5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01
浏览量: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