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曾用名: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英文名:Paracetamol Oral Solution
汉语拼音:Duiyixian’anjifen Koufu Rongye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称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其结构式为:
HO
O
N CH 3H
分子式:CHNO 892
分子量:151.16
【性状】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药理毒理】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5%,50%。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1~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适应症】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日4次,一次10,25ml。日剂量不宜超过80ml(2g)。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应超过10天。
儿童:按体重一次10,25ml/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一日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不良反应】
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禁忌】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
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 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 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
有医嘱。
5( 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 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 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 对诊断的干扰: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
而用已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
得假性高值;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
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
血清胆红素、LDH、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胆盘和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
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
用。
【药物过量】
本品服用过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
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4,6
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力以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酸中毒、心
律失常、心衰或肾小管坏死。曾有报道一次服用815g可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
亡。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
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
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不得给活性炭,因它
可影响解救药的吸收。拮抗剂家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
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液透析等。
【规格】
(1)100ml:2.4g (2)100ml:3.2g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玻璃瓶 10支/盒
【有效期】
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206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贵溪市工业原工业南大道
邮政编码:335400
电话号码:07
传真号码: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