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范围
发布时间 :2007-9-27 9:18:22 来源:纳税服务网整理 作者: 添加到我的收藏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即是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物流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同时还规定,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
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