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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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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 JT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G H10, 2009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2009-10-30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录 1 总则„„„„„„„„„„„„„„„„„„„„„„„„„„1 2 术语„„„„„„„„„„„„„„„„„„„„„„„„„„2 3 路基„„„„„„„„„„„„„„„„„„„„„„„„„„5 3.1 一般规定„„„„„„„„„„„„„„„„„„„„„„5 3.2 路肩与边坡„„„„„„„„„„„„„„„„...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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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漫水桥与过水路面„„„„„„„„„„„„„„„„„„32 5.9调治构造物„„„„„„„„„„„„„„„„„„„„„33 5.10公路渡口„„„„„„„„„„„„„„„„„„„„„„33 6 隧道……………………………………………………………………34 6.1一般规定„„„„„„„„„„„„„„„„„„„„„„34 6.2隧道检查„„„„„„„„„„„„„„„„„„„„„„34 6.3 隧道养护 „„„„„„„„„„„„„„„„„„„„„35 6.4隧道防护与排水 „„„„„„„„„„„„„„„„„„36 6.5隧道附属设施 „„„„„„„„„„„„„„„„„„„37 6.6隧道安全管理 „„„„„„„„„„„„„„„„„„„39 7 路线交叉 ……………………………………………………………40 7.1一般规定 „„„„„„„„„„„„„„„„„„„„„40 7.2立体交叉 „„„„„„„„„„„„„„„„„„„„„40 7.3平面交叉 „„„„„„„„„„„„„„„„„„„„„41 8 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 …………………………………………43 8.1一般规定„„„„„„„„„„„„„„„„„„„„„„43 8.2公路防洪与水毁抢修„„„„„„„„„„„„„„„„„43 8.3公路防冰与防雪„„„„„„„„„„„„„„„„„„„46 8.4公路防沙„„„„„„„„„„„„„„„„„„„„„„47 8.5突发事件处置„„„„„„„„„„„„„„„„„„„„48 9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50 9.1一般规定„„„„„„„„„„„„„„„„„„„„„„50 9.2交通安全设施„„„„„„„„„„„„„„„„„„„„50 9.3 公路机电系统 „„„„„„„„„„„„„„„„„„„53 9.4服务设施„„„„„„„„„„„„„„„„„„„„„„53 9.5养护房屋„„„„„„„„„„„„„„„„„„„„„„54 10 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55 10.1一般规定 „„„„„„„„„„„„„„„„„„„„„55 10.2栽植与管护 „„„„„„„„„„„„„„„„„„„„55 10.3环境保护 „„„„„„„„„„„„„„„„„„„„„57 11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59 11.1一般规定 „„„„„„„„„„„„„„„„„„„„„59 11.2养护作业安全 „„„„„„„„„„„„„„„„„„„59 12 技术管理……………………………………………………………62 12.1一般规定„„„„„„„„„„„„„„„„„„„„„62 12.2信息化管理„„„„„„„„„„„„„„„„„„„„62 12.3 养护工程管理„„„„„„„„„„„„„„„„„„„63 12.4公路检查„„„„„„„„„„„„„„„„„„„„„63 12.5档案管理„„„„„„„„„„„„„„„„„„„„„64 附录A 公路养护每100KM机械配备参考表…………………………66 附录B 公路养护作业内容表…………………………………………72 附录C 各类挡土墙适用条件…………………………………………75 附录D 各种防治翻浆措施……………………………………………76 附录E 桥梁检查记录表………………………………………………77 附录F 隧道检查及判定表……………………………………………80 附录G 隧道附属设施检修表…………………………………………86 附录H 固沙措施一览表………………………………………………93 附录I 公路机电系统检查、检测及维护周期表……………………95 1 总则 1.0.1为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统一和规范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养护标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养护工作。 1.0.3公路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 1.0.4公路养护工作应切实贯彻“科技兴交,科学养路》的方针,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机械装备和科学的管理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公路养护机械参见本规范附录A。 1.0.5公路养护工作应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0.6公路养护工作应注重养护生产作业安全及减少对通告车辆的影响。 1.0.7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等四类。各类养护工程的具体作业内容参见本规范附录B。 1.0.8公路养护质量的考核,应严格按照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规定执行。 1.0.9公路养护工作除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小修保养 routine maintenance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2.0.2 中修工程 intermediate maintenance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的技术状况的工程。 2.0.3 大修工程 heavy maintenance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 2.0.4 改建工程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荷载需要而进行全线或逐段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 的较大工程项目。 2.0.5 滑坡 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沿带或面滑动的现象。 2.0.6 崩塌 高陡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倒塌、倾倒或坠落的现象。 2.0.7 泥石流 挟带大量泥沙、石块的间歇性洪流。 2.0.8 稀浆封层 用适当级配的集料、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与乳化沥青、外掺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稀浆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0.9 微表处 用适当级配的集料、填料(水泥、石灰、石粉等)与聚合物改性乳化沥青、外掺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稀浆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0.10 拱起 水泥混凝土路面在温度升高时,因胀缝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造成板体向上隆起的现象。 2.0.11 沉陷 由于路基的竖向变形而导致路面下沉的现象。 2.0.12 翻浆 季节性冰冻地区,春融时路基或路面基层含水量过大,强度急剧降低,在行车作用下造成中期湿软弹簧、路面破裂、冒出泥浆等的现象。 2.0.13 错台 接缝或裂缝处相邻面板出现垂直高差的现象。 2.0.14唧泥 由于路面排水不良,引起基层材料产生液化,在行车的重复作用下,因板体上下运动而产生抽吸作用,使路面下稀释的泥浆或细料从接缝或裂缝处挤出的现象。 2.0.15 露骨 在行车作用下,路面被严重磨损而形成骨料裸露的现象。 2.0.16 罩面 在原有路面上加铺一层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面层,以恢复路面磨耗及表层破损的措施。 2.0.17 混凝土路面加铺层 为提高原有路面的承载能力,在其上加铺的水泥或沥青混凝土层。 2.0.18 分离式加铺层 在原有混凝土路面上铺沥青材料或其他材料的隔离层,其上再铺筑的新混凝土面层。 2.0.19 直接式加铺层 在经过清理的原有混凝土路面上直接铺筑的新混凝土面层。 2.0.20 调治构造物 为引导和水流方向,使水流平顺通过桥孔并减缓水流对桥位附近河床、河岸的冲刷而修建的水工构造物。 2.0.21 养护作业控制区 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为公路 区、工作区、下流过渡区和终止区等6个区域。 2.0.22 警告区 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的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2.0.23 警告区最小长度 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差事到工作区规定的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0.24 上游过渡区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0.25 缓冲区 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2.0.26 工作区 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2.0.27 下游过渡区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正常车道的路段。 2.0.28 终止区 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的路段。 2.0.29 渠化装置 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造价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 工作区的设施。 3 路基 3.1 一般规定 3.1.1 公路路基养护应符合要求: 1 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 2 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 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 3 4 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 加强不良地质中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病)害的巡查、防治、抢5 修工作。 3.2 路肩与边坡 3.2.1 公路路肩应保持平整、坚实,横坡适顺,排水顺畅。土路肩或草皮路肩的横坡应略大于路面横坡,硬路肩与路面同坡。硬路肩产生病害应参照同类型路面病害处治。 3.2.2 路基边坡应保持平顺、坚实,遇有缺口、坍塌、高边坡碎落、侧滑等病害,应分别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各种相应的加固整修措施。 3.3 排水设施 3.3.1 路基排水设施应保持排水畅通。如有冲刷、堵塞和损坏,应及时疏通、修复或加固。 3.3.2 路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和纵坡应符合原设计标准规定。 3.3.3 对暗沟、渗沟等隐蔽性排水设施,应加强检查,防止淤塞,如有淤塞,应及时修理、疏通。 3.3.4原有排水设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适时增设和完善。 3.3.5 新增排水设施时,其设计、施工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的有关规定。 3.4 挡土墙 3.4.1 对挡土墙应加强检查,发现病害应查明原因,并观察其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修复、加固等措施,损坏严重时,可考虑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建。 3.4.2 应保持挡土墙的泄水孔畅通,定期检查和维修,清理伸缩缝、沉降缝,使其正常发挥作用。 3.4.3 重建或增建挡土墙,应根据公路所在地区地形及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选择挡土墙类型(附录C),并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有关规定。 3.5 透水路堤 3.5.1 透水路堤透水层及设置于其内的泄水管应保持稳定和良好的透水(泄水)性能,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5.2 透水路堤的上下游底铺砌应保持平整密实,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5.3 透水路堤的透水层,若失去透水性能影响路堤稳定且无法修复时应考虑改建为桥涵。 3.6 特殊地区路基 3.6.1 特殊地区主要指盐渍土地区、黄土地区、沙漠地区、多年冻土地区、泥沼和软土地区等。 3.6.2 盐渍土地区公路受水流侵袭后,路基出现坍塌或溶陷,应加强排水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3.6.3 黄土地区路基遇水容易发生沉陷、坍塌、边沟冲深和蚀宽、边坡松散等病害,应根据各种病害特征采取相应的处治措施。 3.6.4沙漠地区路基养护应采取“固、阻、输、导”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公路两侧的固沙植物应加强管护。 3.6.5 多年冻土地区的路基养护,应遵循“保护冻土”的原则,填土路基坡脚20m范围内不得破坏原地貌,取土坑应设在坡脚20m以外。 3.6.6 多年冻土地区路基应注意加强排水,填土路基上方20m以外、路堑坡顶5m以外应设置截水沟,将雨雪水引到路基以外。 3.6.7 对有涎流冰产生的路段,应适当提高路基高度,保持路基高于涎流冰最大壅冰高度加0.5m。 3.6.8 泥沼和软土地区路基应加强排水,改善排水条件,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稳固路基。 3.7 路基翻浆与沉陷处治 3.7.1 路基翻浆主要发生在季节性冰冻地区的春融时节,以及盐渍土、泥沼、水网、软土等地区。路基翻浆根据导致其发生的水类来源和翻浆时路面的变形破坏程度,可分为五种类型和三个等级,见表3.7.1-1、表3.7.1-2。 3.7.1-1 翻 浆 分 类 序号 翻浆类型 导致翻浆的水类来源 受地下水的影响,土基经常处于潮湿状态,导致翻浆。地下水包括上层滞水、潜水、层间 1 地下水类 水裂隙水、泉水、管道漏水等。潜水多见于平原区,层间水裂隙水、泉水多见于山区。 受地表水的影响,土基潮湿,导致翻浆。地表水主要指季节性积水,也包括路基、路面排 2 地表水类 水不良而造成的路旁积水和路面积水。 因施工遇雨或用过湿的土填筑路堤,造成土基原始含水量过大,在负温度作用下上部含水 3 土体水类 量显著增加导致翻浆。 在冬季强烈的温差作用下,土中水主要以气态形式向上运动,聚积于土基顶部和路面结构 4 气态水类 层内,导致翻浆。 受地下水、地表水、土体所或气态水等两种以上水类综合作用产生的翻浆。此类翻浆需根 5 混合水类 据水源主次定名。 表3.7.1-2 翻 浆 分 级 翻浆等级 路面变形破坏程度 轻 路面龟裂、潮湿、车辆行驶时有轻微弹簧 中 大片裂纹、路面松散、局部鼓包、车辙较浅 重 严重变形、翻浆冒泥、车辙很深 3.7.2 路基发生翻浆病害时,应根据翻浆的类型和级别(翻浆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各种防治翻浆的措施参见附录D。 3.7.3 当由于软土地基沉降、路基翻浆等病害,引起桥头跳车、路基沉陷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处治。 3.8 路基局部改建 3.8.1 当中期的局部改建在维持通车的情况下进行时,宜采取半幅施工、半幅养护通车的方式交替施工。施工长度不宜过长。 3.8.2 路基局部改建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有关规定。 4 路面 4.1 一般规定 4.1.1 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清理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 2 加强路况巡查,发现病害,及时进行维修、处治。 4.1.2 定期对路面的技术状况进行调查和评定。应以路面管理系统分析结果为依据,科学制订公路养护维修计划。 4.1.3 路面技术状况各分项指标低于规定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恢复或提高。 4.1.4 路面损坏分类、技术状况抽查方法和频率,应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执行。 4.1.5 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的路面结构、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大交通量路段应制订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减少对通行车辆的影响。 4.2 沥青路面 4.2.1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沥青路面应进行预防性、经常性和周期性养护,加强路况巡查,掌握路面的使用状况,根据路面的实际情况制订日常小修保养和经常性、预防性、周期性养护工程计划。对于较大范围路面损坏和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路面,应及时安排大中修或改建工程。 2 应及时掌握路面的使用状况,加强小修保养,及时修补各种破损,保持路面处于整洁、良好的技术状况。 3 沥青路面养护工程使用的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和填料的规格、质量要 求、技术指标、级配组成及大修、中修、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均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有关规定。 4.2.2 沥青路面的技术状况应符合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有关规定。 对沥青路面采取中修、大修、改建时,除遵守本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外,还应遵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的有关规定。 4.2.3 沥青路面养护质量的评定等级分为优、良、中、次、差5个等级,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评定,并应按以下情况分别采取各种养护对策: 1 在满足强度要求的前提下,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评价为优、良,或者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优、良、中时,以日常养护为主,并对局部破损进行小修;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或者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次及次以下时,应采取中修罩面措施。 2 在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大修补强措施以提高其承载能力。 3 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评价为优、良,或者二级及二级以下睥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优、良、中时,以日常养护为主;当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或者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次及次以下时,应采取罩面等措施改善路面的平整度。 4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抗滑能力不足(SFC,40)的路段,或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抗滑能力不足(SFC,35.5)的路段,应采取加铺罩面层等措施提高路表面的抗滑能力。 5 当路面不适应现有交通量或荷载的需要时,应通过提高现有路面的等级或通过加宽等改建措施提高公路的通告能力和服务质量。 6 大、中修及改建工程的结构类型和厚度,可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当地经济条件和已有经验,通过设计确定,具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6、4.2.8、4.2.9条的有关规定。 对项目及的养护维修对策,可根据公路网的资金分配情况和养护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各路况分项评价结果和本地区成熟的养护经验,选择具体的养护维修措施。 4.2.4 沥青路面的日常养护 1 沥青路面的初期养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摊铺、压实后的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待摊铺层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开放交通初期,应控制行驶车辆限速在20km/h以下,视表面成型情况,逐步恢复到设计时速。乳化沥青路面路面(含稀浆封层和微表处)的初期稳定性差,应设专人管理,按实际破乳情况,封闭交通2,6h。在未破乳的路段上,严禁一切车辆、人、畜通过;开放交通初期,应控制车速不超过20km/h,并不得抽动和掉头。 2) 沥青贯入式路面及层铺法施工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应及时将行车驱散的面料回扫,扫匀、压实,以形成平整密实的上封层。 2 沥青路面日常养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病害,研究分析病害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时对病害进行维修处治。 2)路面清扫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巡查过程中,发现路面上有杂物,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2)路面的日常清扫,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进行。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以机械清扫为主,其他等级可以机械和人工相结合进行清扫。 (3)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路面的清扫作业频率宜不少于1次/d,其他等级公路可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大小及其组成、气候及环境等因素而定,但不宜少于1次/周,路面分隔带内的杂物清理宜不少于1次/月。长隧道内和大型桥梁的清扫频率应适当增加。 (4)清扫时,应防止产生扬尘而污染环境,危及行车安全,并及时清除和处理路面油类或化工类等玷污物。 3)雨后路面积水应及时排除。 4)在春融期,特别是汛期,应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疏通。 5)冬季降雪天气应及时除雪除冰,并采取必要的路面防滑措施。 6)加强经常性和预防性的日常养护,以保障路面及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 7) 严禁履带车和铁轮车在沥青路面上直接行驶,如必须行驶,应采取 相应保护措施。 4.2.5沥青路面觉病害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各种路面病害应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根据路面的结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维修季节、气温等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维修处治措施,防止病害扩大,并应符合沥青路面养护标准。 2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面病害的维修应采用机械作业,所使用的沥青混合料宜集中厂拌,并采取保温措施,其他等级的公路应逐步提高维修作业的机械化水平。 3 对病害的维修事先应有周密的计划,做好材料准备,保证工序之间的衔接,对坑槽、沉陷、车辙等需将原路面面层挖除后进行机械修补作业的病害,宜当日开挖当日修补,并设置警示标志保障行车安全。 4 修补面积应大于病害的实际面积,修补范围的轮廓线应与路面中心线平行或垂直,并在病害面积范围以外100,150mm。应采取措施使修补部分与原路面联结紧密。 5 在病害的处治中,凡需重新做面层的,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规定;凡需重新做基层的,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G 034)的规定。 4.2.6 公路沥青路面罩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罩面类型 沥青路面罩面按其功能划分为普通型罩面(简称罩面)、防水型罩面(简称封层)和抗滑层罩面(简称抗滑层)三种。 2 适用范围 1) 罩面主要适用于消除破损,恢复原有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性能的修复 工作。 2) 封层主要适用于提高原有路面的防水性能、平整度和抗滑性能的修复工 作。 3) 抗滑层主要适用于提高路面抗滑能力的修复工作。 3 材料要求 1)罩面的沥青结合料宜使用性能较好的黏稠型道路石油沥青、乳化石油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改性沥青。 2)矿料应选用耐磨、强度高、水稳定性好的石料。 3)所采用的沥青结合料、矿料规格、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4 厚度要求 1)罩面 (1)罩面厚度应根据路段的交通量、公路等级、路面状况、使用功能等综合考虑确定。 (2)当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行驶质量指数在中、良等级,路面仅有轻度网裂时,可采用较薄的罩面层(厚10,30mm)。 (3)当路面破损、平整度、抗滑三项指标都在中等以下,要求恢复到优、良等级时,应采用较厚的罩面层(厚30,50mm)。 (4)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罩面宜采用40,50mm的厚度;其他公路可采用较薄的罩面层(厚10,40mm)。 (5)各级公路的罩面厚度不得小于最小施工层厚度。 2)封层 (1)交通量较大、重型车较多的路段宜采用厚约10mm的封层。 (2)在中午交通量路段宜采用厚约7mm的封层。 3)抗滑层 (1)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宜采用不小于40mm的厚度。 (2)用于二级公路时,宜采用中粒式、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结构,也可采用热拌沥青碎石或沥青表面处治结构,厚度不得小于最小施工层厚度。 (3)用于三级、四级公路时可采用乳化沥青封层结构,厚度可为5,10mm。 4.2.7 公路沥青路面翻修与再生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破损严重,采用罩面等措施不能使路面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时,为保证必要的服务功能,应进行翻修并对旧沥青面层尽可能予以再生利用。 2 翻修前,应对需要翻修路段的路面结构、路基土特性和交通量进行调查分析,并按路面补强设计要求或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的规定进行结构厚度设计。 3 如因路基软弱导致路面损坏时,应对软弱路基采取有效措施处治达到质量标准后再修筑基层、面层。 4 热拌和冷拌再生沥青混合料一般运用于翻修养护工程,可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三级公路的中、下面层,以及四级公路的面层。对于一级、二级及三级的上面层,以及高速公路中、下面层,必须经试验、总结、评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施工和质量管理等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规定。 4.2.8 公路沥青路面补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补强设计 在现有公路等级不变的情况下,沥青路面因损坏严重、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不符合要求,应进行路面补强。补强也适用于提高公路等级而进行的改建工程。 1)补强设计应综合考虑由补强厚度导致的纵坡与横坡的调整,以及与沿线结构物的联结等的相互协调,使纵坡线形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的要求,否则应改建线形,使其符合标准后再进行补强设计。 2)补强设计中应考虑补强结构层与原路面结构的联结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2 沥青路面补强层材料的类型及结构形式的选择: 1)沥青路面补强层材料类型应按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的规定选取。 2)路面补强结构形式应注意按如下情况进行选择: (1)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宜采用半刚性、热拌或冷拌沥青碎石混合料、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加沥青混合料面层的补强结构形式。 (2)三级公路在不提高公路等级的情况下,可采用单层或多层补强结构;当需提高公路等级时,宜采用半刚性基层加沥青混合料面层的补强结构形式。 (3)四级公路可采用单层或多层的补强形式。 3 补强前,应对原有公路的技术状况进行详细调查: 1)调查原有公路路况,如路面破损及病害的情况和程度、路表排水(积水)状况、积雪(砂)状况,路肩采用的加固措施等。 2)调查原有路面设计、施工、养护的技术资料,及从使用开始至改建的间隔时间、使用效果等。 3)调查年平均双向日交通量、交通组成和交通量增长率等。 4)调查路基和路面(行车道)的宽度、路线纵坡、路面横坡、平曲线半径等。 5)原有公路的分段及弯沉调查按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的有关规定进行。 4 补强前,应对原有公路进行适当处治: 1)公路路拱不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时,应结合补强设计对路拱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规定。 2)对原路面的病害,应视其层位、严重程度和范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治。 5 当基层需补强时,其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大小、材料种类、路基干湿类型、现有路况,以及施工季节、施工机械配备和工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补强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6 路面的补强应注意与桥涵的良好衔接: 1)路面补强路段内若有桥涵等构造物,在补强前应对其铺装层进行检查。若原有铺装层出现破损,应及时修复。 2)为保证路面与桥涵顶面的纵坡顺适,应综合考虑和重新设计路线纵坡。 7 补强设计中,补强层材料设计参数按新建路面材料设计参数的选择方法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的有关规定。 4.2.9 公路沥青路面加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加宽前,应对原有路面作全面的调查,调查内容同第4.2.8条第3款。 2 加宽方案应根据原有公路等级、线形及交通量等确定。当原有公路线形不需改善,且路基较宽,加宽后路肩宽度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时,可在原公路的基础上直接加宽,否则应首先改善和加宽路基;如原有公路因线形较差而需改善,设计时应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沥青路面。 3 路基、路面加宽的设计应按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的规定进行。 4 加宽时应处理好新路面与原有路面的纵横向衔接。由于路基宽度不足需对路基尤其是高路堤路基加宽时,还应对加宽部分路基进行加固,避免加宽路面出 现不均匀沉降。 5 当路基加宽宽度小于1m时,加宽的路面或基层压实质量不易控制,宜采用单侧加宽时应调整原有路面的路拱横坡。双侧加宽宜采用两侧相等的加宽方式。当不能采用两侧相等加宽的路面,如两侧加宽宽度差在1m以下时,不必调整横坡;当两侧加宽宽度差超过1m时,应调整路拱横坡。 6 若加宽路面处于路线平曲线处,则应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规定设置相应的超高和加宽。 7 加宽路面的基层和面层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和配合比设计。 8 当路基路面同时加宽时,路基应加至应有宽度。为使路面边缘坚实,基层宜比面层宽出200,250mm,或埋设路缘石。 4.3 水泥混凝土路面 4.3.1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做好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破损修补,保持路面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与服务水平。 2 应保持路容整洁,定期进行清扫保洁,清扫频率按本规范第4.2.4条有关要求执行。 4.3.2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接缝应保持良好,表面平顺。 1 填缝料凸出板面的高度,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不得超过3mm,其他等级公路不得超过5mm。 2 填缝料局部脱落、缺损时,应及时灌缝填补;填缝料老化、接缝渗水严重时,应及时进行整条接缝的填缝料更换。填缝料更换前,应清除原接缝内的填缝料和杂物。新灌注填缝料时,应做到饱满、密实、黏结牢固。材料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4.3.3 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日常巡查,并做好定期检查。 4.3.4 日常巡查是对水泥混凝土路面外观状况进行的日常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拱起、沉陷、错台等病害,以及路面油污、积水、结冰等诱发病害的因素和可能妨碍交通的路障。 1 巡查频率应不小于1次/d。雨季、冰冻季节和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应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2 日常巡查可以车行为主,采用观察、目测、及人工计量,定性与定量观测相结合,重要情况应予摄影或摄像。 3 发现妨碍交通的路障应及时清除,一时无法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日常巡查结果应及时做好记录。 4.3.5 定期检查是按一定周期对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执行。 4.3.6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质量评定等级分优、良、中、次、差5个等级。评定方法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执行。 4.3.7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有关规定。 4.3.8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对策: 1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优和良,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上时,可采取日常养护和局部或个别板块修补措施。 2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评价为次及次以下时,就采取全路段修复或改善措施。 3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行驶质量指数、抗滑性能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行驶质量指数、抗滑性能指数评价为次及次以下时,应分别采取措施,改善路面平整度,提高路表面的抗滑能力。 4 路面结构承载能力不满足现有交通的要求时,应采取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加铺层措施,提高其承载能力。 4.3.9 采用整块板更换和板的局部更换处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处治好基层或垫层,并设置横向排水设施。 2 原有拉杆、传力杆应保持顺直、有效。 3 重新浇筑的水泥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原设计强度。 4 重新浇筑的水泥混凝土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标准等应符合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 5 修复后的路面平整度,包括接缝在内,用三米直尺检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不大于3mm,其他等级公路应不大于5mm。 4.3.10 采用灌浆法和条带罩面法处治裂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浆法处治裂缝主要有压注灌浆、扩缝灌浆、直接灌浆等,应根据病害程 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 2 灌浆材料应具有较好防水性能和足够的强度与湿度稳定性,并应通过试验确定。 3 当采用条带罩面法时,裂缝两侧的切缝应平等于横缝(或纵缝),且距裂缝距离不小于150mm,凿除的混凝土深度以70mm为宜。 4 平整度要求按本规范第4.3.9条第5款执行。 4.3.11 采用注浆法处治板底脱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空隙部位,合理布置注浆孔。 2 注浆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采用沥青类材料时,灌浆压力控制在200,400kPa,水泥类材料控制在1.5,2.0MPa,待其抗压强度达到3MPa时,方能开放交通。 3 注浆效果检查可采取钻孔取芯、超声波或雷达检测等方法。 4 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孔及检查孔用水泥砂浆封填密实。 4.3.12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发生拱起、胀起、坑洞等病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治。 4.3.13 采用机械刻槽法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表面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刻槽深度3,5mm,槽宽3,5mm,槽距10,20mm。 2 纵向刻槽时,应平等于纵缝;横向刻槽时,应平行于横缝。 3 刻槽深度应逐步推进,不求一蹴而就,以免刻槽边缘碎裂。 4.3.14 采用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直接加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直接加铺的路面种类主要有: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应根据检查、检测结果,针对外部环境和交通量发展状况,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相应的路面加铺层类型。 2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和行驶质量指数应在良及良以上;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损坏状况指数和行驶质量指数应在中及中以上。 3 无论采用何种路面类型,均应对旧路面的病害进行修复处治。 4 新旧路面之间应设隔离层,一般用沥青混凝土、土工布、油毡等。 5 加铺层的路面百度应通过计算确定,普通水泥混凝土不小于180mm,钢纤维混凝土不小于120mm,钢筋混凝土不小于140mm,沥青混凝土不小于70mm。 6 路面加铺层的纵、横缝位置应与旧水泥混凝土面板一致。 7 路面加铺层的设计与施工,按照相关路面的设计、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4.3.15 采用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分离加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损坏状况指数和行驶质量指数在中或中以下。 2 旧水泥混凝土板块应充分破碎,或压裂,并稳定无脱空,必要时可采用乳化沥青、水泥浆压注稳定。 3 在旧水泥混凝土板破碎或压裂时,应做好涵洞、地下管道、电缆、排水管等设施的保护。 4 基层的厚度应通过结构设计确定,且不小于最小结构厚度。 5 加铺的基层与面层的设计与施工,按照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4.3.16 旧水泥混凝土再生利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旧水泥混凝土被破碎以后,作为再生混凝土集料使用,其强度应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且最大粒径应为40mm,小于20mm的粒料不能再作为混凝土集料,应筛除。 2 作为基层集料使用,其强度应达到三级标准且集料含量以80%,85%为宜。 3 用做底基层时,应将混凝土板块充分破碎或压裂,并做到稳定无松动碎块。 4.3.17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加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加宽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2 基层加宽时,新加宽的基层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层强度,并宜采用台阶法搭接。 3 两侧新加宽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差大于1m和单侧加宽时,应调整路拱。如条件许可,应尽可能采取双侧相等加宽方式。 4 在平曲线处,应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规定设置超高、加宽,原来漏设的,应予补设。 5 路面板加宽处的纵缝应设置拉杆。 6 加宽水泥混凝土面板的强度、厚度、路拱、横缝均应与原设计相同。 7 加宽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规定。 4.4 砌块路面 4.4.1 砌块路面分为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路面及块石路面两大类,其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块路面的填缝料应无散失、损坏。 2 砌块路面应保持平整,无严重破碎块。 3 砌块路面应排水良好,无积水。 4 砌块路面应定期清扫保洁。 4.4.2 砌块路面的养护标准,应符合表4.4.2规定。 表4.4.2 砌块路面养护标准 项 目 允许值 说 明 平整度(mm) ?10 用三米直尺量测 相邻块顶面高度差?5 用钢尺量测,取最大值 (mm) 最大缝宽(mm) ?10 用楔形塞尺量测,取最大值 横坡度(%) ?0.5 用水准仪测量 破损率(%) ?1 量测每1000平方米中破损块的面积 4.4.3 砌块路面的填缝料修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用水泥砂浆做填缝料的,可采用快硬早强砂浆,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不得开放交通。 2 用砂做填缝料的,应填筑密实,并及时添补。 4.4.4 砌块路面的局部损坏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破碎砌块应按原材料和原尺寸补换。 2 基层和垫层应压实处治。 3 重铺的砌块宜高出原路面5mm。 4 缝隙内的填料应保持密实、饱满。 4.4.5 砌块路面的破损率大于15%时,应予翻修。 砌块路面翻修时,应对路基土、路面结构、排水、地下水以及交通量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据此进行设计。 4.4.6 砌块路面翻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混凝土预制块和石块强度指标应达到设计要求。 2 原有的各种病害应彻底处治。 3 砂垫层厚度以30mm为宜,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 4 砌块路面两侧应预告设置坚固的边缘约束。 5 应按设计形式铺好第一排砌块,随后的铺砌应与前一排砌块稳固、紧密相靠。 6 约束边缘与砌块间的空隙,应按设计要求镶嵌。不得采用小而薄的切割块填塞。 7 边缘内孔隙镶嵌完毕,应采用平板振动器全面振压砌块表面。振动板的面积宜为0.35,0.5平方米;振动频率以75,100Hz为宜。振压后应的铺砌面上撒砂,用砂填充缝隙,并继续振压2,3遍,即可开放交通。 8 当用水泥砂浆做填缝料时,砌块周边应干净无浮尘,坐浆饱满、密实。水泥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不得开放交通。 4.5 砂石路面 4.5.1 砂石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持路面平整坚实,防止和修复路面的破损和变形,保持排水良好。 2 养护材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以降低养护成本。 3 路面磨耗层和保护层应保持良好,发现波浪、坑槽、车辙等病害应及时维修。 4 路面与路肩连接处,应保持平整坚实,高差(错台)不得大于20mm。路面与桥涵衔接应平顺,防止跳车。 5 当原有路面磨耗过甚,强度或宽度不足,不能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要时,应对路面采取加宽、加厚或翻修措施,提高通告能力。 4.5.2 砂石路面的日常养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层的养护(铺砂、扫砂、匀砂),磨耗层的小面积修补,排除路面积水,保持路面整洁。冬季扫雪、除冰时,应注意防止损坏路面结构。 4.5.3 砂石路面出现磨耗层破损、坑槽、车辙、松散、波浪等病害时,应及时修复。 4.5.4 当砂石路面保护层(含松散保护层和稳定保护层)出现大面积损坏或飞散、减薄,磨耗层损坏、松散时,应及时加铺磨耗层和保护层。 4.5.5 当砂石路面强度不足,出现坑槽、车辙既深且多,或破坏面积大,且深达基层,或路面沉陷过剧、路基翻浆严重等时,应进行或整段大修。在大修前应分析破坏原因,调查路基稳定性,确定大修方案。 4.5.6 交通量增大或重型车辆增多,原有路面宽度、厚度已不能满足行车要求时,可加宽、加厚原路面。加宽、加厚路面,应根据原有路况及所用材料,做好综合调查,通过设计确定方案。 4.5.7 砂石路面加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原路面厚度、材料和操作方法铺筑。 2 根据路基情况,因地制宜,视路肩宽容确定双边或单边加宽。如路基过窄,则在加宽路基后,再加宽路面。新加宽的路基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后才能加铺路面。 4.5.8 砂石路面加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设计要求加厚。加厚层的压实厚度最小不得小于80mm,否则应将旧路 表面挖松后与加厚部分一并拌和压实。超过120mm时,应分层铺筑,其上层厚度宜为全部加厚层的40%。 2 加厚部分与原路面的接头处,宜采用5,10m长的缓坡搭接。 4.5.9砂石路面同时加宽、加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先进行综合调查,并做好设计。 2 先加宽,后加厚。新加厚的路面,可采用同样结构类型。要求做到路面横坡适宜,并做好新旧部分的结合。 3 加宽、加厚的路段稳定后,及时铺筑磨耗层和保护层。 4 加强初期养护,使其早日达到稳定、密实、平整,保证工程质量,特别应注意加宽部分与路肩接合处保持平整,排水顺畅。 4.5.10 在有足够强度和平整度的砂石路面上,为改善路面技术状况,可加铺一层厚度为10,15mm的沥青磨耗层。其施工方法可参照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桥梁、涵洞与渡口 5.1 一般规定 5.1.1 公路桥涵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桥涵外观整洁。 2 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 3 桥头顺适。 4 排水、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 5 结构无损坏。 6 基础无冲刷、淘空。 7 与路基不同宽度的小桥,应逐步改建成与路基同宽。 5.1.2 公路桥涵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桥梁结构安全为中心,以陌生部件为重点加强全面养护。 5.1.3 应加强桥涵的日常巡查。桥涵日常巡查是桥涵日常工作 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予以充分重视,发现隐患或病害应及时处治。 5.1.4 桥涵构造物的养护,应首先使原结构保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的承载要求及设计交通量的通告要求。 5.1.5 桥涵养护工程应重视经济技术方案的比选,并育雏利用原有工程材料和原有工程设施,以降低成本。 5.1.6 桥梁管养单位应对辖区内所有桥梁建立“桥梁基本状况卡片”(附录E 表E-1),将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建立信息化档案。 5.1.7 为利于分析判断桥梁可能发生的病害原因,应在结构正常状况时设置永久性控制检测点。控制检测项目见表5.1.7. 1 新建大、中桥和特大桥交付使用前,公路管理机构应事先要求在竣工测量时设置便于校验复测的永久性控制检测点。测点的编号、位置(表明距离、高 程和地物特征)和竣工测量数据,均应在竣工图上标明,作为验收文件中必要的竣工资料予以归档。 2 没有设置永久性控制检测点的既有大、中桥和特大桥,应在定期检查时按规定补设。测点的布设和首次检测的时间及数据等,应按竣工资料的要求予以归档。 表5.1.7 桥梁永久性控制检测项目 检 测 项 目 检 测 点 检测方法 墩、台身底部(距地面或常水位0.5,2m 内),桥台侧墙尾部顶面和锚碇的上、下1 墩、台身、索塔锚碇的高程 水准仪 游两侧各1,2点 墩、台身底部(距地面或常水位0.5,2m垂线法或2 墩、台身、索塔倾斜度 内),桥台侧墙尾部顶面和锚碇的上、下测斜仪 游两侧各1,2点 沿行车道两边(近缘石处),按每孔跨中、 3 桥面高程 L/4,支点等不少于5个位置(10个点)。水准仪 测点应固着于桥面板上 在拱座、锚碇的上、下游两侧各1点 4 拱桥桥台、吊桥锚碇水平位移 经纬仪 ? 上下行分离式桥按两座桥分别设点。 ? 倾斜度测点应用于上下相距0.5,1m的两点标记检测。 说 ? 永久性测点宜用统一规格的圆头锚钉和在铝板上有钢印编号,或靠地固着于被测部件上 明 ? 所有测点的位置和编号,以及检测数据必须在桥梁总体图和数据表中注明,并归档 3 桥梁主体结构维修、加固或改建工程竣工后,应保持原有的永久性控制检测点,并重新检测一次。 4 桥梁的永久性控制检测点应牢固可靠,按永久性测量标志设定。当与国家大地测量网联网困难时可建立本桥相对独立的基准测量系统。 5.1.8 加强桥涵档案管理工作。 5.2 桥梁检查 5.2.1 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1 经常性检查是对桥面设施、上下部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般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填写经常性检查记录表(附件E 表E-2),汛期应加强不定期检查。特大型桥梁宜采用信息技术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经常性检查。 2 定期检查是桥梁养护管理系统中,采集结构技术状况动态数据的工作。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对结构的损坏作出评估,评定结构构件和整体结构的技术状况,从而确定特别检查的需求与结构维修、加固或更换的优先排序。 定期检查周期视桥梁技术状况而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新建桥梁缺陷责任期满时,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临时性桥梁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应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并校核桥梁基本状况卡片(附录E 表E-1)。 在经常性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安排一次定期检查。 3 特殊检查是查清桥梁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抗灾能力,确定桥梁技术状况的工作。 特殊检查分为专门检查和应急检查,在下列情况下应作特殊检查(专门检查): 1)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的桥梁。 2)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者。 3)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4)条件许可时,特殊重要的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周期性进行荷载试验。 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害时,应进行应急检查。 桥梁殊检查应根据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作出鉴定: 1)桥梁结构缺损状况。 2)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包括对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的验算、试验和鉴定 3)桥梁防灾能力,包括抵抗洪水、流冰、风、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等能力的检测鉴定。 5.2.2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分为一般评定和适应性评定。 1 一般评定是依据桥梁定期检查资料,通过对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的综合评定,划定桥梁各部件及总体技术状况类别,提出各类桥梁的养护措施。其评定方法应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执行。 2 适应性评定是对桥梁的承载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周期性地进行评定。评定周期一般为3,6年。评定工作可与桥梁的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结合进行。 承载能力、通行能力的评定一般采用现行荷载标准及交通量,也可考虑使用期预测交通量。承载能力、通行能力评定方法见有关规定。抗洪能力按本规范第8章规定进行评定。 3 对一般评定划定的各类桥梁,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对策措施: 一类桥梁进行正常养护;二类桥梁需进行小修;三类桥梁需进行中修,酌情 进行交通管制;四类桥梁需进行大修或加固,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如限载、限速通过,当缺损严重时应关闭交通;五类桥梁需要进行加固、改建或重建,及时关闭交通。桥梁技术状况分类标准按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执行。 4 对适应性不能满足的桥梁,应采取提高承载力、加宽、加长、基础防护等改造措施。若整个路段有多座桥梁的适应性不能满足,则应结合路线改造进行方案比较和决策。 5 公路旧桥、线路整体评定分为使用价值评定、承载能力评定、通行能力评定、泄洪能力评定。 5.3 桥梁上部结构及桥面系 5.3.1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包括简支梁(板)桥、连续梁桥等,还包括钢管混凝土拱、刚架拱、桁架拱、双曲拱等钢筋混凝土拱桥。 1 及时清除表面污垢;混凝土孔洞、破损、剥落、表面风化以及裂缝应及时修补。 2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梁(板)端头、梁体底面、隔板表面应适时清扫,保持清洁,排除积土。 3 箱形截面结构应保持箱内通风,减少因箱内外温差可能引起的裂缝。 4 构件裂缝宽度值在允许范围内时应进行封闭处理。 5 当裂缝宽度大于限值时,应采用压力灌浆法灌注环氧树脂胶。裂缝宽度限值见表5.3.1-1。 表5.3.1-1 裂缝宽度限值 结构类型 裂缝种类 允许最大缝宽(mm) 其他要求 主筋附近竖向裂缝 0.25 腹板斜向裂缝 0.30 钢筋混凝土梁 组合梁结合面 0.50 不允许贯通结合面 横隔板与梁体端部 0.30 支座垫石 0.50 梁体竖向裂缝 不允许 预应力混凝土梁 梁体纵向裂缝 0.20 拱圈横向 0.30 裂缝高度小于截面高度一半 砖、石、混凝土拱 拱圈纵向 0.50 裂缝长度小于跨径的1/8 拱波与拱肋结合处 0.20 墩台帽 0.30 墩台 不允许贯通墩身截面一半 墩 经常受侵蚀性水有筋 0.20 台 影响 无筋 0.30 身 有筋 0.25 常年有水,但无 侵蚀性水影响 元筋 0.35 干沟或季节性有水河流 0.40 有冻结作用部分 0.20 注:表中所列除特指外适用于一般条件。对于潮湿环境和空气中含有较强腐蚀性气体条件下的缝宽限制,应比表列更严格。预应力混凝土梁批全预应力或部分预应力A类构件。 6 当裂缝发展严重时,应查明原因,采取加固措施。 7 对梁(板)体混凝土的空洞、蜂窝、麻面、表面风化、剥落等应进行修补,并切实防止钢筋因混凝土碳化引起锈蚀。构件缺损严重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 8 中、下承式的吊杆及系杆拱桥采用无混凝土包裹的预应力系杆的养护,参见本规范第5.3.4条。 9 当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梁式桥主梁或拱桥的挠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表5.3.1-2)并有严重发展趋势时,应查明原因,经设计计算进行加固或更换构件。 表5.3.1-2 桥梁允许挠度值表 桥 梁 结 构 类 型 最大允许挠度值 梁式桥,梁跨中 1/600L 钢筋混凝土桥及预应力混凝土梁式桥,梁悬臂端 1/300L1 桥 拱、桁架桥 1/800L 混凝土、砖、石拱桥和双曲拱桥 1/1000L 注:L为桥跨的计算跨径;L1为梁桥悬臂端长度。 5.3.2 圬工拱桥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及时清除表面污垢及圬工砌体因渗水而在表面附着的游离物。 2 及时疏通泄水管孔,保持桥面及实腹拱拱腔排水畅通。如发现拱桥桥面漏水,应及时修补。主拱圈(肋)若发现渗水,应修补防水层,修理排水管道,堵塞渗水裂缝。 3 主拱及拱式腹拱的拱铰及变形缝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基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4 当主拱圈(拱肋)或桁架拱、刚架拱、双曲拱构件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开裂、劈裂、压碎、变形甚至失效时,应分别针对各种情况采取加大截面、粘贴钢 板或复合纤维板、变更拱上建筑、更换填料等措施进行加固修复。 5.3.3 钢桥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及时清除钢结构的表面污垢,保持杆件清洁。 2 更换松动和损坏的铆钉或销子、螺栓。 3 发现连接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对于高强螺栓应施加设计的预拉应力。 4 焊接连接的构件,焊缝处若发现裂纹、未熔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等缺陷时,应进行返修焊,焊后的焊缝应随即铲磨匀顺。 5 钢杆件受到冲击造成局部弯曲时,应及时矫正。 6 及时更换破损桥面板,加铺轨道板或加设辅助横梁。 7 定期对钢桥构件进行防锈、油漆,一般应1,2年进行一次。如钢桥所处环境属严重污染区,则防锈、油漆间隔时间应适当缩短。 8 钢桥杆件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加固或更换。 9 钢—混凝土组合梁桥应防止钢材与混凝土之间的联结因开裂或钢材锈蚀而失效。 5.3.4 悬索桥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悬索桥的索塔视其结构形式可参照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桥或钢桥进行日常养护。 2 主缆各索股的受力应保持均匀,如出现明显偏差、松驰或过紧,应通过索端拉杆螺栓进行调整。 3 防止主缆索股的锚头、锚杆、裸露索股、分索器、散索鞍等锈蚀,涂装防锈油漆的部分应定期涂刷,涂抹黄油的部分应定期加涂,发现剥落、锈蚀应及时处治。 4 主缆索的防护层如有开裂、剥落应及时修复,保持其良好状态。 5 网格式悬索桥,肢杆拉索应保持正常的工作。若发现松弛,应调整端头拉杆螺母使其复位。 6 索鞍尘土杂物堆积、积水(雪)及锈蚀应及时清扫和处治。索鞍的辊轴或滑板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 锚室及封闭的索鞍罩内应保持干燥。有除湿设备的应保持设备正常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 8 索夹、索鞍、吊杆等的坚固螺栓应保持其原设计受力状态,视其工作情况,每半年到两年定期坚固,若发现松动应及时坚固,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9 若吊丁有明显摆动、倾斜或经检查发现其受力变化,应查明原因。若索夹松动,应使其复位并坚固锚栓;若拉杆螺栓松动,应予拧紧;若吊索锚头出现松动应予更换;因锚具、钢索损坏而超出安全限值的吊杆、锚具、钢索应予更换。吊杆复位后应进行索力检测。 10 吊杆的保护套、止水密封圈、防雨罩等应保持良好,若发现老化、开裂、 破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11 吊杆的减震装置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或失效应及时检修。 12 未做衬砌的岩石锚室或锚洞,若有表面风化或表面裂纹,应用环氧树脂砂浆或钢丝网水泥砂浆进行处治。 5.3.5 斜拉桥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斜拉桥梁体和索塔部分的养护,视其结构类型可参照钢筋混凝土桥、预应力混凝土桥及钢桥的相关规定进行。 2 拉索 1)拉索两端的锚具及护筒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塔端锚头若漏水、渗水,应及时用防水材料封堵;梁端锚头若漏水、积水,应及时将水排出并封堵水源。 2)定期更换拉索两端锚具锚杯内的防护油。 3)定期更换钢护筒与套管连接处的防水垫圈及阻尼垫圈,做好搭接处的防水处理。 4)定期对索端钢护筒作涂漆防锈处治。 5)若拉索护套出现开裂、漏水、渗水,应及时处治。 6)斜拉索的减震装置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或失效应及时维修。 7)对因钢索、锚具损坏而走出设计安全限值的拉索应及时进行更换。 8)对索力偏离设计限值的拉索应进行索力调整。张拉的顺序、级次和量值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并同时对测定索力和值进行控制。 9)拉索的更换按改建工程进行,应对各方案技术经济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比选,确定安全、简便的施工方案。竣工后应对全桥斜拉索的索力和主梁高程进行测定,检验换索效果,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3 索塔: 空心索塔的塔内应保持通风干燥。塔内通风、照明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保养一次,损坏的灯具应及时更换。 4 加强对斜拉桥营运使用阶段的观测,并做好记录,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5.3.6 桥面系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桥面铺装: 1)桥面应及时清扫,排除积水,清除泥土、杂物、冰凌和积雪。 2)桥面出现病害,应及时处治。当损坏面积较小时,可局部修补;损坏面积较大时,有条件的可将整跨铺装层凿除,重铺新的铺装层。一般不应在原桥面上直接加铺,以免增加桥梁恒载。 3)桥面防水层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2 排水系统: 桥梁的敞开式或封闭排水设施(排水管、泄水管、排水槽)应及时疏通,损 坏的应及时更换,缺少的应补充。 3 人行道、栏杆、护栏、防撞墙: 1)人行道块件应牢固、完整,桥面路缘石应保持良好状态。若出现松动、缺损,应及时进行修整或更换。 )桥梁栏杆包括钢筋混凝土及钢质护栏、防撞护栏等,应保持良好的技术2 状况。如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因栏杆损坏而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时,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钢质栏杆应涂漆防锈,一般每年一次,或根据环境实际条件确定。 3)桥梁两端的栏杆柱或防撞墙端面,涂有立面标记或示警标志的,应定期涂刷,一般一年一次,使油漆颜色保持鲜明。 4 桥上灯柱应保持良好状态,如有缺损和歪斜,应及时修理、扶正。灯具损坏应及时更换。 伸缩装置: 5 应及时清除缝内沉积物,拧紧螺栓等。伸缩缝发生松动、翘裂,破损、老化或功能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 6 桥头搭板脱空、断裂或枕梁下沉引起桥路连接不顺适,出现桥头跳车时,应进行维修处治,并检查桥台稳定等安全因素。 7交通安全设施: 桥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防眩板、防护隔离设施、航空灯、航道灯、供电线路、通信线路、避雷设施等应齐全、醒目、牢固,标志板应保持整洁、无裂纹和残缺。若有损坏应及时整个或更换。 5.3.7 桥梁支座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 2 滚动支座的滚动面应定期涂润滑油(一般每年一次)。 3 对钢支座应定期进行除锈防腐。除铰轴和滚动面外,其余部分均应涂刷防锈油漆。 4 及时拧紧钢支座各部接合螺栓,使支承垫板平整、牢固。 5 应防止橡胶支座接触油污引起老化、变质。 6 应及时维护滑板支座、盆式橡胶支座的防尘罩,防止尘埃落入或雨、雪渗入支座内。 7 支座如有缺陷或产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 应防止支座脱空。 5.3.8 特大桥梁养护通道、爬梯、工作电梯应加强养护,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保障养护人员作业安全。 5.4 桥梁下部结构 5.4.1 5.4.2 5.4.3 5.5 5.5.1 5.5.2 5.5.3 5.5.4 5.5.5 5.6 5.6.1 5.6.2 5.7 5.7.1 5.7.2 5.7.3 5.7.4 5.7.5 5.8 5.8.1 5.8.2 2.8.3 5.8.4 5.8.5 5.9 5.9.1 5.9.2 5.9.3 5.9.4 5.9.5 5.10 5.10.1 5.10.2 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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