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事代理手册

人事代理手册

举报
开通vip

人事代理手册人事代理手册 人事代理工作手册 临沧市临翔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制 二::九年五月 人事事务代理服务为无真忧旗下主营业务模块,公司以最务实、最贴心、最个性化服务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本信息来 源于百姓网baixing.com 我们推出的人事事务全程服务为客户提供以员工入职、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代理为核心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从而解决企业规模小,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成本过高的问 题。 1、用工登记,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为外省市员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为外国人、台港澳人 员申办在沪就业手...

人事代理手册
人事代理手册 人事代理工作手册 临沧市临翔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制 二::九年五月 人事事务代理服务为无真忧旗下主营业务模块,公司以最务实、最贴心、最个性化服务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本信息来 源于百姓网baixing.com 我们推出的人事事务全程服务为客户提供以员工入职、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代理为核心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从而解决企业规模小,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成本过高的问 题。 1、用工登记,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为外省市员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为外国人、台港澳人 员申办在沪就业手续, 2、劳动关系,根据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协助企业规范劳动关系,指导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和劳务协议, 3、工资发放,办理员工工资卡开户手续、根据客户单位提 供的考勤和人事变更资料,计算并发放工资, 4、社会保险和福利,按月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算、缴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规划团体商业保险,包括综 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补充险等, 5、其他相关服务,为企业办理工资总额申请、特殊工时制 的申请等, 6、政策咨询,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传递最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社会保险、薪酬福 利、劳动合同管理等咨询服务。 我们的服务特色 我们拥有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团队。 我们将派出人力资源专家,直接进驻企业,扮演客户企业“人- 2 - 力资源管理者”的角色,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 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指导、参与实施。 ?无真忧承诺, 通过无真忧全体同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使无真忧的服务,真的使您和您的企业一切无忧。达到企业和我们双赢 的目的, 联系电话,021-***/*** 网站,www.51jobs.net.cn E-mail:wuzx701@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支路237弄1号,长芝大厦,701室,中 山公园、曹家渡附近, 邮编,200042 交通,01、20、62、44、54、136、562、737、765、922、923、941、949、951、45、838、23、地铁2、3、4、11 号线。 前 言 人事代理的实质是人事工作的社会化管理。由政府人事部门授权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各类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和个人开展以人事档案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衍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模式~是与现代制度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体制。 实施人事代理~将使单位所有制的封闭、静态的人事管理转化为社会化的开放管理的动态的人事管理~从而有利于疏通人才进出渠道~更好地解决单位普遍存在的“进人容易出去难”的问题。实行人事代理后~单位员工的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单位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单位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它人事关系和社会 - 3 - 劳动保障关系均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管~使人才管理的方式由单位化管理转为社会化的管理~使单位人才变为社会所有的人才~从而帮助单位建立一套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是有其严肃性和严格的政策规定~如已往人事档案、出国政审、职称评审、办理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和开具各项人事方面的证明等许多具体、琐碎、繁重的日常人事管理业务都由单位自己来管理~那么必定需要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实行人事代理后~这些工作全部交由人才服务机构完成~从而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量~使其能集中精力做好单位自身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人事管理效率,同时~也全面解除了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更有利于人才信息、人力资源共享。人才市场在宽广的服务领域里存储着大量的人力资源及相关的政策和各种人事动态信息~能多层次、全方位地为人事代理单位做好人事、人才的管理策划及参谋咨询和实施全方位的一条龙优质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 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 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 4 -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藉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 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 5 - ,二, 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 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 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三, 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 ,四, 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到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得为目的。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同时废止。 - 6 -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 ,第85号, •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才流动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保障流动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和 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流动~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或者管理能力的人员~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而实现工作单位变动或者谋求职业的活动。 实行或者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流动到企业、事业单位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人才流动应当遵循择业自主、用人自主、市场调节、合理流动的原则。 第四条 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体负责人才流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市,属单位设立人才中介组织在当地从事人才中介活动的~由县,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对以已批准~分别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和地、州、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地、州、市属单位设立人才中介组织在当地从事人才中介活动的~由地、州、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对予以批准的~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备案,省属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设立人才中介组织~以及设立区域性人才中介组织的~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对予以批准的人才中介组织~由审批机关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证?。 人才中介组织有违法行为的~由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由原审批机关收回•人才中介服务证?。 第六条 举办全省性或者行业性的大型人才交流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举办日的30日前报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举办。 第七条 中专以上毕业生应当在各级教育、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逐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从事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供需见面择业活动的人才中介组织~不得举办以招聘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主的人才中介活动。 第八条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人才招聘广告、人才供需信息、人才交流洽谈会广告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报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一,通过省级新闻媒介发布的~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 7 - ,二,通过地、州、市级或者县级新闻媒介发布的~报地、州、市或者县,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三,在省内跨地区招聘的~分别报所在地和招聘活动地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出省招聘的~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四,省外来云南招聘的~经所在地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后~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人才流动中~用人单位和流动人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人才流动到国有事业单位的~应当在调入单位人员编制、年度增人计划范围内进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流动人才在双向选择时~应当据实介绍各自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必要的证明文件、证书和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人员收取招聘费、报名费、集资费、培训费、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结束后~应当在,,日内向批准其招聘人才的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书面报告招聘结果。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聘用兼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征得兼职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个人因人才流动需离开原单位时~应当遵守与原单位订立的合同,需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辞职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知原单位~并办理流动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用人单位在收到个人因人才流动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者辞职的书面申请后~对没有合同纠纷或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为其办理流动手续。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中因原单位出资培训、引进需要补偿费用的~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原单位可以向个人收取补偿费用~收取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按在原单位服务每满,年递减,,,的比例确定。 第十六条 对符合规定要求流动的人才~原单位不得扣留其档案~不得按辞退、自动离职、除名或者开除处理。 对辞职或者符合政策从国有单位流动到非国有单位的人才~原单位应当在其离岗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逾期不移交的~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有权直接调转流动人才的人事档案。 对从国有单位流动到非国有单位的人才~可以保留原所有制身份。 第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在为个人办理流动手续的同时~应当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转出、转入手续。 第十八条 流动人才享有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权利。 流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其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报相应的职改机构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九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引进本地需要、符合流向的各类人才~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流动手续。 第二十条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为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人才流动办理人事服务工作: ,一,各类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 ,二,需要委托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中专以上毕业生, ,四,其他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代理包括下列事项: - 8 - ,一,人事档案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二,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档案工资定级、聘用合同鉴证, ,四,出具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报考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事务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五,代办向有关部门申报接收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的计划, ,六,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七,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交流 规定 令 分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省政协主席、副主席。 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洲、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办公厅~研究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省政协办公厅~省 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省十四集团军。 云南日报社~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8月31日印发 校对:省政府法制局 人事代理的涵义、方式及意义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在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并对其人事业务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 人事代理服务实行一体化运作程序~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两种形式~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 - 9 - 有助于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搞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人事代理在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人事代理实现了人事关系管理与人才使用分离~即单位只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交给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来承担~使单位从具体琐碎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使各类人才从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人才合理流动~调动单位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在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中~单位和人才个体之间是以聘用合同为基础的契约关系。人事代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它打破了传统的所有制限制~单位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在聘用合同的约定下享有人才的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因使用人才而产生的按劳付酬、考核奖惩等义务~逐步把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本单位中分离出去~走向社会化管理。对人才个体来说~则是实现从“国家人”向“单位人”~再向“社会人”的转变。 三、人事代理的工作机构 人事代理业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它所代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同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关系到被代理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人事代理的承办机构受到严格的限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和•云南省人事厅、省计划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粮食局和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行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人发„1997?8号,等文件关于“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才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开展人事代理业务资格”的规定~临沧市临翔区人才市场是我区唯一的人事代理业务承办机构~负责办理全区人事代理业务及管- 10 - 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日常工作~其他非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三、代理对象 )2006年11月以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入实行聘用制(一 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通过双向选择招聘引进的各类专技人才,、管理人员和事业工人~包括新吸收招录,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1月以后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而跨系统、跨县,区,调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下列流动人员 1.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2.大学生志愿者、村官、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人员, 3.流动到非国有单位的全民所有制身份人员, 4.流动到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人员, 5.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的未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其他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 3.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4.外商投资、乡镇、民营、私营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符合人才流动管理规定~应聘、输出到异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自愿参加人事代理的各类人员。 四、代理内容 ,一,根据委托单位要求~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 ,二,为委托对象办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与管理, - 11 - ,三,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 ,四,负责人事代理存档人员的身份确认、按政策规定计算工龄及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档案工资,代理人员被国有单位正式接收时~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调转手续,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代理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申报~并办理相应的职称档案工资。承办非公有制单位代理业务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与评审。 ,六,为人事代理单位办理毕业生招收聘用、人事档案、户籍转接以及初级职称认定的相关手续, ,七,为人事代理委托单位和个人在本地无落户地点并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负责承办集体户籍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退休申报等事宜, ,八,为人事代理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再就业~开展人才转业转岗培训, ,九,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开展人才规划、人才派遣等服务, ,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申诉。协助办理聘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合同鉴证, ,十一,按档案工资标准为人事代理人员开出工资介绍~并出具行政介绍、就业情况等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办理因私出国、出境、报考研究生、办理婚育状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证等各类公证所需档案材料证明、办理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证明及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证明, ,十二,办理人才流动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转出,入,手续。 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一、单位委托代理 单位人事代理是指用人单位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2 - 将本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其管理。用人单位接收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接收及入编等手续后~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服务机构为新进人员开具行政介绍信。在规定的范围内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单位~人事、编制行政部门暂缓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1(代理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并申请——调转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签约——缴费。 ,1,个人书面申请: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向所在单位委托申请人事代理~申请书须详细说明申请事由、委托代理项目及本人相关证件等材料。同时~提供4张近期小1寸免冠正规照片, ,2,单位审核并申请:委托单位对个人申请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向代理机构出具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详细说明委托代理项目,和相关材料, ,3,调转档案:委托单位应在15日内将代理人员人事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现实表现、婚姻生育证明及其人事档案一并转入代理机构,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4,代理机构审核:代理机构组织对委托单位基本情况、用人条件、委托项目及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代理, ,5,签约: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与委托单位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三份,~与代理人员签订•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发放人事代理证~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6,缴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7)履行:双方各自履行协议约定事项。 2.必备材料 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用人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须向人才服务机构出具以下资料: - 13 - ?个人书面申请书~单位法人签署意见的委托人事代理的书面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需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需提交原件,, ?录用文件、•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事业单位人事代理职工花名册?, ?人事代理人员人事档案, ?其它相关资料:•人事代理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合同书?和•人事、劳动、党组织关系调查表?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个人委托代理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是指流动人员本人申请将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委托其进行管理。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委托者不同情况~须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人事代理申请书和辞职、辞退、解聘、应聘、自费出国留学、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与代理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经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定后~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1. 普通代理 (1)程序 申请——调转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签约——缴费。 ?个人书面申请:委托人向代理机构出具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详细说明委托理由和项目以及档案所在地)及相关材料。属自费出国留学或离职学习的~出具出国或进修的有关证明材料;属自谋职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其自谋职业的证明。同时~提供4张近期小1寸免冠正规照片, ?调转档案:人事代理机构调取委托人的人事档案,代理人员学籍档案、人事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现实表现、婚姻生育证- 14 - 明等, ?代理机构审核:对代理人员委托代理项目、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代理。审核符合代理条件的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 ?签约: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与委托人签订签定•个人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放人事代理证~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缴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人事代理费由委托代理人承担; ?履行:双方各自履行协议约定事项。 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的调转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解除人事代理关系后~代理机构在转出人事档案时~应在档案中装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证明书?。 (2)必备材料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审批表?。有工作单位者~由原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原单位应在15日内将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现实表现、婚姻生育证明及人事档案一并转入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转递的人事档案经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将档案传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转递的档案材料必须完备齐全~不得扣留。严禁私自涂改、抽取、撤换、伪造或销毁档案材料。 2(大中专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 (1)程序 毕业生报到——调转学籍档案——申请——审核档案——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签定•毕业生人事代理协议书?——缴费。 ?报到登记: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或•毕 - 15 - 业生就业登记证?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登记, ?调转学籍档案:由毕业院校统一通过机要邮件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人才服务机构~拆封后的学籍档案不予接收, ?书面申请:毕业生向人事服务机构委托申请人事代理~申请书须详细说明申请委托事由和委托代理项目及本人相关证件等材料。同时~提供4张近期小1寸免冠正规照片, ?代理机构审核:对毕业生委托代理申请书、学籍档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代理, ?签约:审核合格后~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与毕业生签定•毕业生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放人事代理证~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缴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人事代理费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履行:双方各自履行协议约定事项。 (2)必备材料 ?毕业生办理个人人事代理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本人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照片4张。 人事代理的管理 人事代理是在人才交流服务的基础上~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应运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具体而言~人事代理制度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提供社会化人事服务的一种制度。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16 - 的原则~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人事代理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各项内容。其实质就是人事代理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处理有关人事业务。 一、日常管理 代理人员的日常考核、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管理方面的业务,包括直接办理项目和代理申报办理项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人才市场按规定提供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代理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等~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同渠道列支~其他政治、经济、社会待遇与本单位同类人员一视同仁。毕业生与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由人才市场负责接收管理。自人事代理协议生效起~人才市场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承认其身份~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确认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办理一条龙整体化、多功能的人事代理服务。 (一)代理关系的确立 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人事代理人员三方按规定签订代理协议~确定代理事项、代理期限、代理费用~明确代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办法~确立人事代理关系~从而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用人”和“管人”分离。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和委托人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与人事业务有关的服务事宜~不承担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实行人事代理后~单位与个人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新增人员的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使新增人员人事关系管理的方式由单位管理转化为社会化管理。人事代理协议的签订没有明确规定代理的时限~一般个人委托代理协议时间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单位人事代理为1-5年~最长不超过 - 17 - 10年。无论单位人事代理~还是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签订的协议合同期满后~都可以继续续签。 (二)加分优惠 凡到市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连续满两年以上的毕业生~凭人才市场办理办公室出具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证明书~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分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是指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满一年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确定身份~同时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转正定级在档案管理上具有重要意义:不作转正定级~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和工资审批表~则按档案不全处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其他有档案管理权的部门不收此档案~也就不能录用、调转~从而将影响工作、户口、保险及其他人事关系的办理。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工作变动进入国有单位或考录为公务员~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职称晋升、调整档案工资等的主要依据~这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办理对象的职业发展。 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后~经管理单位考核合格~即可办理转正定级。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本人向单位提交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和转正定级申请~填写•机关单位职级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转正定级审批表?~经管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工资级别及标准工资额~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由本人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定级申请~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工资等级审批表?~经管理单位,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并签署- 18 - 意见,盖章,后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工资级别及标准工资额~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 (四)初定职称 普通高校毕业生业的形式可以多样化~被国有单位吸收、到外地谋职或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作都可视为就业。只要及时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自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之日起见习满一年后~在办理转正定级的同时~可以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职称(职务)初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在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后~经管理单位考核合格~送区人才市场审核并签署意见~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后~报区人事局审批发文并颁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初定职称材料由区人才市场存档保管~作为今后晋升职称和报考职称出具证明的依据。卫生技术专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不予初定。 (五)确认身份 毕业生人事代理是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从学生身份向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身份转变的必经途径。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原属在职的保留其原身份,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就业的~保留其原身份,超过规定择业期限就业的~不再保留其原有身份。原属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转正定级并认定身份~其身份与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同类毕业生一样具有事业人员身份,保留档案身份,。 (六)计算工龄 工龄可以说明资历~工龄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区人才市场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即开始计算 - 19 - 工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后~有聘用单位的~从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没有接收单位的~从与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其工龄可与原工龄合并计算。录用为公务员的~工龄连续计算,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的~在专业技术职称予以认可的同时~工龄及专业技术职务履职年限连续计算。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计算退休费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为准。人事代理人员的连续工龄按照年度考核情况和合同续签情况计算~代理期间凡不按时参加年度考核、续签合同的~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不予连续计算工龄。 辞职人员辞职后工龄的计算。根据辞职人员辞职后的去向~可以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一辞职人员辞职后马上去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不存在工龄中断问题。二是辞职人员辞职后在一年内去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民办科研实体等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三是辞职人员辞职后一年之内找不到工作单位~或辞职后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将来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辞职前的工龄和重新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七)档案工资的调整 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整工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人事代理人员确定档案工资~根据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的固定部分,岗位工资及相应的薪级工资,。人事代理人员调整档案工资~属单位委托的~由委托单位填写•机关单位职级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盖章并出具意见~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报人事局工资办审批,属个人委托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填写•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人事局工资办审批办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人事代理人员~要求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在合格以- 20 - 上方可增加薪级工资,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技术职务资格的人事代理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为其调整相应的职称档案工资。人才市场对代理人员工资的管理、调整均为档案工资~是否与本人实际工资挂钩~由聘用单位自主决定。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人事代理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问题的规定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单位核定工资~要以档案工资为主要依据。 为完善流动人员管理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行政机关或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流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问题规定如下: 1.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由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的流动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由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 2.流动人员原所在单位是国家机关的~按国家机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和标准核定,流动人员原所在单位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按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的政策和标准核定,流动人员原所在单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按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工资调整的政策和标准核定。 3.流动人员再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其工资待遇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劳人薪„1987?24号,执行。 (八)档案管理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文件、•云南省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意见?,云人〔2001〕124号,及2004年9月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云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的收集、整 - 21 - 理、保管、利用和转递等工作。各级政府认识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严禁个人私自保管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做到“档随人走、人档统一”。 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可对各类流动人员,含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单纯档案托管或办理人事代理~按规定签定保存档案协议书和人事代理协议书后~按国家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或人事代理费。 档案管理要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传递须通过机要邮件或专人送取~•档案法?规定不允许个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档案。区人才市场接档后~应及时对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严格审查、登记整理~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严禁私自或允许他人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材料。审查归档后~要将档案回执签章退回转出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对辞职、辞退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及时由其所在单位交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负责对其原有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并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保留其原国有干部身份。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辞职或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做好接收、管理和接转工作。符合辞职、辞退条件并办理辞职、辞退手续在待业或自谋职业期间表现好、遵纪守法的人事代理人员~只有保留了原国有干部身份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再调回国有单位。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外借。单位需要查阅档案时~应按规定派专人,要求中共党员,持有效介绍信,非国有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介绍信,到人才服务机构填写•人事档案查询登记表?后~方可查阅。非中共党员~不能查阅档案~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查阅时~要严格遵守档案查阅纪律~不- 22 - 得涂改、圈化、抽取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公布或泄漏档案中的机密内容。 人事档案转出时~需持本人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书、单位同意调出意见及考核意见、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调函~户籍关系在区人才市场集体户上的需转出户籍关系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转出的人事档案材料须完整齐全~按规定整理、装订整齐并加盖封章~转出后及时收回回执。 (九)代办社会保险服务 1.代理机构在同级社会保险机构设立养老保险帐户~为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代办养老保险, 2.代办养老保险的人员应缴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情况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人自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每年向人事代理机构缴清全年的养老保险金总额~由代理机构按规定代缴保险机构。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缴存标准~则多退少补; 4.在委托人事代理前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补缴养老金。在委托人事代理前已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应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手续。终止人事代理关系后~按有关规定转移养老保险金; 5.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代理机构为其办理有关退休手续后~经保险机构审核~按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 6.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拨至银行~由银行代为发放; 7.社会保险机构开办的其他社会保险项目~代理机构均可为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提供代办服务。 8.在区内工作的代理人员~福利待遇按照本区出台后并执行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理执行。代理的流动人员~有临 - 23 - 时就业单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缴纳各种基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无工作单位的~由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各种基金的收缴手续,与机关、事业单位脱离关系的人员~暂无工作单位的~其各种保险基金关系由原单位转入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收缴手续。 9.缴费标准。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未办养老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办理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当地统一核定的当年标准~在最低与最高标准之间由个人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按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人事代理的解除 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后~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用合同内容。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调动、被辞聘、解聘等原因解除聘用关系的~人事代理关系同时解除~其人事档案按规定接转或者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终止不再续订的或解除合同的代理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同时报送人才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后~用人单位即终止其人事代理关系和聘用关系~其本人与用人单位不再保留任何关系。本人应在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在落实新的工作单位后~新的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及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关系接转等手续~且合并计算其前后工龄。 (十一)其他 ?档案管理、职称评审、出国政审、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和委托人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人才服- 24 - 务机构按规定进行代理~保留其毕业生派遣资格, ?辞职、被辞退、未聘、被单位除名解聘及按自动离职处理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和自费出国人员~其人事档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填写•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审批表?~签订•保存档案协议书?~人才服务机构按相关规定单纯保管其人事档案~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保管此类人员的人事档案, ?用人单位未实行人事代理~而受聘人员委托个人人事代理的~受聘人员在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以及•聘用合同书?后~人才服务机构可参照企业人事代理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在职人员~凭调动手续,由所在单位填写干部商调函通过人事部门办理,或辞职手续~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参加人事代理后连续计算工龄~保留原有干部身份,。 ?流动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后~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和•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合同书?。 二、出具各类人事关系档案证明 (一)档案存放证明 ,1,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人事代理须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3,存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和工龄认定证明 ,1,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代理协议书, ,3,单位人事代理须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三)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证明 ,1,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存档证原件及复印件, - 25 - ,3,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考研究生证明 ,1,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存档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三、户籍管理 (一)毕业生的户口办理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的•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其户口和档案保留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将户口、档案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中专生~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由当地人才市场进行人事代理, ,4,临翔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设在区公安分局凤翔派出所~申请落入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口的毕业生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落户迁移原件及复印件, ?两张半寸免冠身份证近照; ?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审核后~填写•户口移动查对表?~报公安部门审批。 (二)办理落户所须材料 ,1,单位代理 - 26 - ?本人毕业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和接收单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具备落户条件证明信, ?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代理 ?本人的毕业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局审核批准后~派出所依据审批件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建立“集体户口”相关簿、卡。 (三)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1,凭调动通知, ,2,当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派的凭教育部门开具的新报到证, ,3,凭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迁证。 (四)办理落户程序 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填写•入户审批表?——报批——落户——建立“集体户口”相关簿、卡 ,1,符合落户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相关材料后向区人才市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须详细说明申请落户事由和本人相关证件等材料。同时~提供2张近期小1寸免冠正规照片, ,2,区人才市场按规定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同意后填写•入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 ,3,区公安分局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建立“集体户口”相关簿、卡。 四、党组织关系接转 - 27 - 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人才市场流动人员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成为预备党员的~转入人才流动党支部后~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外地州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先经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接转至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直机关党委~再转至临沧市临翔区人事局党支部~最后转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流动党员支部,本市各县,局,级党委会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直接由区直机关党委转至临沧市临翔区人事局党支部~再接转到临翔区人才市场流动人员党支部,流动党员将组织关系转至流动党支部后即纳入支部管理~编入党小组并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28 -
本文档为【人事代理手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0KB
软件:Word
页数:32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09-28
浏览量: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