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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本章学习目标】了解保险的概念与原则;掌握海上运输的风险、损失和费用;掌握伦敦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掌握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方法和投保业务的具体做法。[开篇导读]国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从而造成损失并产生费用。为转嫁这些损失及费用,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货物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受到损失时,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它属于财产保险的范围。本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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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本章学习目标】了解保险的概念与原则;掌握海上运输的风险、损失和费用;掌握伦敦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掌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保险条款的订立方法和投保业务的具体做法。[开篇导读]国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从而造成损失并产生费用。为转嫁这些损失及费用,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对被保险货物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受到损失时,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它属于财产保险的范围。本章重点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种险别及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险别。[引导案例]某年9月,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以FOB加拿大渥太华为价格条件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为85万美元。合同签订后,技术进出口公司在安排了货物运输事宜后,于11月份与某保险公司签署了一份《国际运输预约保险启运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技术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并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据。但不幸的是,被保险货物在渥太华承运人仓库被盗。12月,技术进出口公司将出险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技术进出口公司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赔,技术进出口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内涵、作用与原则(一)含义货物运输保险就是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按一定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作为凭证。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1.转移风险。2.均摊损失。3.实施补偿。(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1.保险利益(insurableinterest)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国际货运保险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最大诚信(utmostgoodfaith)原则双方恪守信用,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投保人应就重要事实的申报、保证。3.补偿(indemnity)原则,又称损害赔偿原则发生的损失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4.近因(proximatecause)原则(案例)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5.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近因原则王女士2003年买了意外伤害保险。2005年8月,她被一辆中速行驶的轿车轻微碰擦了一下,顿觉胸闷头晕。不幸在送往医院途中病情加重,最后在医院不治身亡。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指出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王女士家人拿着有效保单及死亡证明等资料,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导致死亡的事故为非保险事故,不属于意外伤害,因此不予理赔。王女士家人想不明白:如果不是车辆碰擦,就不会跌倒引起心肌梗塞,更不会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在推卸责任?分析:“近因原则”指导致损失发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原因,是否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事故原因,如是,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如不是,则无须赔偿。经常有这种情况,即损失是由一系列关联的事件引起,这时要区别对待。在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中,如果由一系列原因引起,而原因之间又有因果关系,那么前事件称作诱因。确定诱因是否“近因”,要看如果在健康者身上可引起同样后果,那诱因即是“近因”;反之如诱因发生在健康者身上不会引起同样后果,则诱因不能成为“近因”。王女士被汽车轻微碰擦,如果发生在健康者身上,是不会导致死亡的,所以她身故的近因不是车辆碰擦,而是自身健康的原因——即心脏病所致。虽然车辆碰擦是个意外,但不是导致王女士死亡的近因,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予以赔偿,否则就是对其他健康投保人的不公。“艾卡丽亚号”于1915年1月30日被敌人潜艇鱼雷击中,船壳被炸,一号船舱罐满了海水。该船的水险保单承保了海上危险,但把“一切敌对行为或类似战争行为的后果”作为除外责任。该船驶进了法国勒哈佛尔港,停泊在一个繁忙军事运输的码头边上,港务局担心船会沉没并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命令该船起锚或者到港外抢滩,或者锚泊在防波堤外。船长服从命令,停靠在防波堤外。由于海床不平和该船被鱼雷击中后头重脚轻的共同作用,导致船壳严重扭曲,终于在2月2日涨潮时沉没了。保险人主张:损失的近因是鱼雷,属于除外责任。被保险人主张:时间上最后造成损失的原因才是近因,因此船舶的沉没是由于停靠在防波堤边反复搁浅造成的。法庭判定:保险人胜诉,并拒绝以时间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作为衡量近因原则的方法。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一台属于保险标的的机床在火灾中被烧毁,火灾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该台机床投保时按其市场价格确定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3万元,企业以为保险公司会赔偿他们5万元,可是保险公司只赔偿了3万元,为什么呢,难道保险公司不守信用?分析:  为什么保险公司只赔偿3万元而不是5万元?在本案例中,该机床的保险金额是5万元,也就是说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是5万元。该机床在投保时的实际价格是5万元,根据市场规律我们都知道“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购买一台同样的机床的实际价格只有3万元,而买台同样的机床就能完全弥补企业的损失。若保险公司赔偿企业5万元,那么企业就会因为保险而“赚钱”了,这样就有违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只需要赔偿企业3万元就足以弥补企业的损失了,并非保险公司不守信用。案例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案例分析与日本商人CIF条件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CFR条件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装运港装上船后生效。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术语1.被保险人或投保人----(Insured)2.保险人或承保人---- 保险公司(Insurer)3.保险标的----保险对象4.保险合同(InsurancePolicy)5.承保险别(Conditions)6.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7.保险费(InsuredPremium)8.保险索赔(InsuranceClaims)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损失与费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保障范围风险损失费用一、风险的分类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PerilsofSea)也称海难,这是保险业的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围。它一方面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指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恶劣气候等2.意外事故:不能预期的意外原因导致的事故,如爆炸、火灾、沉没、搁浅、碰撞、互撞等(二)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一般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运输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而不是必然发生的。1.一般外来风险。如受潮、受热、发霉、偷窃、串味、短量、破碎、雨淋、玷污、渗漏、钩损和锈损等2.特殊外来风险。如罢工、战争、拒收等二、损失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全部损失部分损失(一)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全部损失。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如货物完全变质或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主要有四种情况:完全灭失。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失去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货物丧失无法挽回。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2.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但残损的货物,必须交由保险人处理。这种做法,称为“委付”。委付(Abandonment)汽车运往销售地销售,每辆售价为10000美元。途中船舶遇险,导致货物遭受严重损失。如要修复汽车,所需修理费用,再加上继续运往目的地费用,每辆车将超过10000美元。此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并将残损汽车交保险公司处理。(二)部分损失部分损失(PartialLoss)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上述全部损失的程度。按损失原因不同,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的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如抛货)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如雇用拖轮拖拉搁浅的船舶)。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存在,且风险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第二,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的,采取的措施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若是仅为维护船舶一方或货物一方的利益而采取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能视为共同海损。第三,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行为所致,其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且作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是有效果的。第四,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结果,即损失是由解除危险的措施造成的,而不是由风险本身造成的。是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尚未达到全部损失程度,仅为部分损失,而这部分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它只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并不涉及其他方;同时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如:由于天气闷热,致使C仓货物受潮受热。单独全损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比较共同点:都属于部分损失。区别: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由主观采取的措施直接造成,单独海损则是客观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损失的承担方不同。共同海损由获救收益方分摊,单独海损则由受损者单独承担。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案例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案例分析(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2)600箱货由于灌水造成损失属共同海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实战分析1、连夜暴雨,致使船头A仓货物受潮2、船舶触礁后下沉,为使船只不至于沉没,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3、两只船舶不慎相撞,致使其中一艘船只沉没,货物散落海上无法打捞。4、船只海上行船时遭遇战争袭击,致使全船沉没。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意外事故造成的共同海损意外事故造成的推定全损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实际全损共同海损的分摊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应该由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由于共同海损行为而受益的价值海上费用: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在救助成功后,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运输货物的船舶在遭遇海难后,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如避难港停泊费、装卸费、保管费、仓储费等。其他费用第三节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我国现行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C.I.C.)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1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可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三大类。一、基本险别基本亦称主险。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或W.A.)一切险(AllRisks)。1.平安险(FPA)平安险是我国保险业沿用已久的名称,原文含义是“单独海损不赔”。从字面意义看,无论是“平安险”还是“单独海损不赔”都不能准确反映出这个险别的承保责任范围,它仅对由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单独海损不赔偿。在三个基本险中,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最窄,多用于大宗、低值的散装或裸装货,如矿石、煤炭等。2.水渍险(WA或WPA)水渍险是我国的惯称,字面意义为“负单独海损责任”。其承保责任范围包括:①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②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水渍险”容易被误解为仅对遭受海水水渍的损失负责或仅对单独海损负责。事实上,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相比,水渍险的承包责任范围略有扩大,区别在于水渍险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水渍险不包括锈损、碰损、破碎以及散装货物的部分损失,故常用于不易损坏的货物或生锈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货物,如钢材、铝锭等。3.一切险(AllRisks)一切险并非包含了海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损失和费用,对于由运输延迟、战争和罢工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即使投保“一切险”,保险人也不予赔偿。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里的一般外来原因是指一般附加险的内容,故一切险是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二、附加险别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11种一般附加险(包括在一切险中)8种特殊附加险(需单独投保)。 (一)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andRainDamage)渗漏险(RiskofLeakage)短量险(RiskofShortage)混杂、沽污险(Riskof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钩损险(HookDamage)污染险(Riskof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ofClashandBreakage)生锈险(RiskofRust)串味险(RiskofOdour)受潮受热险(DamageCausedbyHeatingandSweating)注意不能单独投保(二)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承保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与损失的险别。1.战争险(WarRisk)战争险是指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因战争、海盗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但由于原子、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或由于战争,执政当权者扣押、拘留所引起的航程丧失或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2.罢工险(StrikesRisk)罢工险是指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的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动,或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负责罢工期间由于劳动力的短缺或不能履行正常职责所致的保险货物的间接损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一般将罢工险与战争险同时承保。3.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不管任何原因,只要不是承运人的责任范围,货物装船后在6个月以内不能到达目的地,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全部损失。货物权益委付。4.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由于货物受损、短量、残缺,而进口关税仍按完好货物价值计缴关税时被保险人所遭受到的关税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5.舱面险(OnDeckRisk)在舱面上的货物因露天保管,风吹、雨淋、暴晒、海水溅湿而遭受的损失,但注意的是集装箱装载在舱面上,箱内货物等同于装在船舱内。6.拒收险(RejectionRisk)货物到达目的地时有可能被进口国的有关当局或政府拒绝进口或被没收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投保本险的前提是进口商已经获得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配额,否则保险公司不予承保。7.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某些商品,如花生、大豆等容易因变质而产生一种有毒的菌素——黄曲霉素。如果含量超标违反了进口国的有关规定,被没收或禁止进口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8.出口货物到我国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地区的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本险别指对香港和澳门地区出口的货物在直接卸入过户银行指定仓库后,其存仓的火险责任可延长至过户银行解除货物权益或承运人责任终止后30天的扩展责任条款。三、专门险别(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两个险种,可单独投保。冷藏险对被保险的冷藏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腐败和损失予以赔偿。冷藏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更广,在冷藏险的责任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烂和损失。(二)海运散装桐油保险条款该险是根据散装桐油的特点而专门设立的,可单独投保。负责任何原因导致的桐油超过保单所规定的免赔率的短少、渗漏损失和污染或变质损失。(三)卖方利益险四、保险除外责任为了分清保险人、被保险人、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等对损失的责任,使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更为明确,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即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五项: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和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如由于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或执政当权者扣押、拘留所引起的航程丧失或损失等。五、海洋货物保险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一)基本险:仓至仓(W∕WClause)1.“仓至仓”条款的涵义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地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地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地,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首先,它适用于除战争险以外的各种险别;其次,其它运输方式下的货物保险也基本适用该条款;第三,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纳了仓至仓条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责任起讫的国际性条款。2.运用“仓至仓”条款应注意的问题首先,索赔时效2年(卸船后)其次,保险责任终止的例外情况一是若货物运抵被保险人用做分配分派的处所,或在非正常运输的情况下运抵其它储存处所,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二是若货物在卸离海轮后60天内被运往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则保险责任于开始转运时即告终止。三是若发生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延迟、绕航、被迫卸货、重装、转载或承运人终止运输契约等航程变更的情况,使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条件下,保险责任的有效性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若货物在当地出售,则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无论如何均以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内为止;第二种情况,货物在60天内继续运往原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保险责任仍按前述期限终止。第三,CIF、CFR和FOB等贸易术语与可保利益(二)战争险:港至港、仅限于水上风险,15天(三)罢工险的责任起讫(W∕WClause)(四)专门险承保责任的起讫(1)冷藏货物运达目的港后,须在30天内卸船,否则保险责任终止。(2)冷藏货物卸船后不存入冷库,保险责任至卸离海轮时即告终止。(3)冷藏货物全部卸船后存入冷库,保险责任至卸离海轮后10天即告终止;但在此期间内,货物一经运出冷库,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ICC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种类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ICC)主要有以下六种:☆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CargoClauses(A),ICC(A)];☆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CargoClauses(B),ICC(B)];☆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CargoClauses(C),ICC(C)];☆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WarClauses—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sClauses—Cargo);☆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DamageClauses)。在这六种险别中,前三种为主险,可以单独投保;战争险和罢工险也可以单独投保,只有恶意损害险不能单独投保。二、ICC主要险别的承保责任与除外责任ICC(A)条款其承保风险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ICC(B)条款类似于“水渍险”;ICC(C)条款类似于“平安险”ICC(A)1.承保风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大。ICC(A)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包含海盗行为2.除外责任☆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罢工除外责任。ICC(B)☆火灾、爆炸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船舶、驳船的触礁、搁浅、沉没、倾覆;☆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在避难港卸货;☆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共同海损牺牲;☆抛货;☆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体的全损。ICC(B)的除外责任,除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外,其余均与ICC(A)的除外责任相同。ICC(C)☆火灾、爆炸;☆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货覆;☆陆上交通工具倾覆和出轨;☆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在避难港卸货;☆共同海损牺牲。☆抛货。ICC(C)除外责任与ICC(B)完全相同。(四)协会战争险、罢工险和恶意损害条款协会新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与中国保险条款内容相比差别不是很大,其区别是协会新战争险和罢工险在需要投保时可以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第四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保险(自学部分)一、陆上运输货物保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CargoInsurance)(一)陆运基本险1.陆运险。2.陆运一切险。(二)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专门险。(三)陆运附加险1.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2.陆上运输罢工险。二、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一)航空运输险的责任范围(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三)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四)航空货物运输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三、我国邮包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一)邮包险的责任范围(二)邮包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三)邮政包裹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四)邮政包裹运输保险责任起讫期限第五节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举例以EXW、FAS、FOB、CFR或FCA、CPT术语成交,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可订为:1.“保险由买方办理”(InsuranceistobecoveredbytheBuyers)2.“由买手委托卖方按发票金额110%代办投保××险和××险,保险费用由买方负担,按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负责。”(Insurance:TobecoveredbytheSellersonbehalfoftheBuyersfor110%ofinvoicevalueagainst××and××asperOceanMarineCargoClausesofthePeople’sInsuranceCompanyofChinadatedJan.1,1981.)以CIF或CIP术语成交,由卖方办理保险。具体订法如下:“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按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负责。”(InsuranceistobecoveredbytheSellersfor110%oftheInvoiceValueagainstAllRisksandWarRiskasperOceanMarineCargoClausesofthePeople’sInsuranceCompanyofChinadatedJan.1,1981.)二、订立保险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应明确是按ICC条款还是按CIC条款。2.应明确投保险别。3.应明确由何方负责投保,如系FOB、CFR合同,卖方为避免工厂仓库至码头的运输风险可加保“仓至船”险(Beforeloadingrisk)。4.应明确投保加成率,如超过10%由买方负担。如加保战争险(SRCC),应明确“若发生有关的保险费率调整,所增加的保费由买方负担。”5.保险单的签订日期不能迟于装运日期。6.保险货币应与发票货币一致。7.注意船舶的船龄与适航性。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一、保险险别的选择某些货物种类及险别选择货物种类常见危险险别选择粮谷类短量、霉烂、受潮受热一切险水渍险+短量险+受潮受热险玻璃、陶瓷制品、仪器仪表类破碎、被盗一切险平安险+偷窃提或不着险+碰损破碎险酒、饮料破碎、被盗一切险平安险+偷窃提或不着险+碰损破碎险木材、车辆(舱面货)浪击落海平安险+舱面险毛绒类、纺织纤维类水湿导致色变、霉烂一切险水渍险+混杂玷污险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一)保险金额的确定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是以CIF或CIP的发票价格为基础加一成计算,即在发票金额基础上增加10%保险加成率计算。之所以按CIF计算,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在货物发生损失时,既能获得货价损失的补偿,又能获得已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的补偿;之所以另加一成投保,主要是为了在货物发生损失时,使被保险人所支出的费用(如借款利息、税款等)及预期利润能获得补偿。(二)保险金额的计算1.已知CIF或CIP价格和保险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保险金额=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2.已知CFR或CPT价格、保险费率和保险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出口贸易中如果是以其他贸易术语(如FOB、CFR)成交,则应先折算为CIF或CIP值再按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CIF价=CFR/[1-保险费率x(1+投保加成率)]例题:教材105页例:某公司出口—批商品到美国,原报CFR长滩,总金额为1000美元,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一切险费率为0.6%,战争险费率为0.04%,保险加成率为10%。如买方要求卖方按照CIF价格加成10%代办投保,计算保险金额。CIF价=CFR/[1-保险费率x(1+投保加成率)]=1000/〔1-(1+10%)×(0.6%+0.04%)〕=1007.09(美元)保险金额=1007.09×(1+10%)=1107.80(美元)三、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按CIF或CIP加成投保,计算公式为:保险费=CIF×(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四、保险单据(一)保险单(insurancepolicy)大保单或正式保险单,是使用最多的保险单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保险单的内容为:1.保险单正面的内容(1)证明双方当事人建立保险关系的文字。(2)载明被保险货物情况,如货物品名、标记、数量、包装、保险金额、载货船名、起运港和目的港、开航日期等。(3)承保险别和理赔地点等。2.保险单背面的内容保险单背面所列条款,是确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主要包括承保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索赔期限等。(二)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或保险证明,是简化的保险合同,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它不载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三)预约保险单(openpolicy):事先订立的保险合同,以简化手续。凡是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及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四)批单(endorsement):是改变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证明,是保险公司出示的经更改、补充的另一种凭证。五、保险索赔保险索赔(InsuranceClaim)是指当被保险的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应具备的条件:1.被保险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2.必须是承保责任范围内风险造成的损失。3.被保险人必须拥有可保利益。[引导案例]某年9月,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以FOB加拿大渥太华为价格条件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为85万美元。合同签订后,技术进出口公司在安排了货物运输事宜后,于11月份与某保险公司签署了一份《国际运输预约保险启运通知书》。技术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并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据。但不幸的是,被保险货物在渥太华承运人仓库被盗。12月,技术进出口公司将出险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技术进出口公司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赔,技术进出口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案例回放与分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保险利益的认定问题。本案中技术进出口公司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取决于其对买卖合同项下货物承担的风险,而对货物承担的风险及其起始时间又取决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本案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加拿大渥太华,意为货物在渥太华装运港装船完毕后,货物的风险才发生转移。在此之前,货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技术进出口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海外运输公司仓库被盗时,技术进出口公司不具有保险利益。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与技术进出口公司的保险合同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效。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货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取决于货物风险是否转移,而货物风险的转移又与买卖双方采取的价格条件密切相关。在FOB价格条件下,货物风险自货物越过船舷之时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只有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买方(投保人、被保险人)才能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所以本案中法院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作出了正确的认定。【本章小结】1.保险的概念及五大基本原则。2.海上运输保险的风险和损失的界定以及发生费用的介绍。3.我国海洋运输的保险险别:三种基本险、两类附加险和几种专门险。4.伦敦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共六种,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为广泛。5.我国陆运、空运和邮包运输等其他运输方式下的各种保险险别。6.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方法。7.保险金额、保险费的计算和保险单据的种类介绍。[课后训练]一、思考题1.某公司按CIF或CIP贸易术语对外成交,一般应怎样确定投保金额?为什么?2.我方按CIF贸易术语对外发盘,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是否妥当?如有不妥,试予更正。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串味险。平安险、一切险、受潮受热险、战争险、罢工险。水渍险、碰撞破损险。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二、案例分析1.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由何方负责?如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2.我国某外贸公司按照CFR价格出口一批纺织品,计10万美元,国外客户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但货物在从工厂运往装运港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卖方由于没有保险单,遂请来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但遭到拒绝。请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2.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合理。理由如下:根据保险的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对保险标的拥有可保利益,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以CFR条件成交,CFR条件下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是买方,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地点时在装运港,但货物却是在从工厂运往装运港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外的损失,因此损失由卖方承担。3.我国某公司与美国客户于2008年2月1日以CIF价格签订了进口10000公吨棉花的合同,合同规定装船期为2008年5月1日至15日,卖方投保水渍险。我方开出信用证后,客户顺利装船,货轮于5月10日驶离装运港。但在航行途中由于雷电引发大火,造成100公吨棉花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200公吨棉花被湿。后来又由于飓风使海水进入船舱而导致1000公吨棉花被浸泡。最后,当货轮到达中国口岸时又值棉花价格比签订合同时下跌了30%,给进口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请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棉花属于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保险公司赔不赔?为什么?(2)途中因救火而湿毁的棉花属于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保险公司赔不赔?为什么?(3)由于飓风使海水进入船舱而导致被浸泡的棉花属于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保险公司赔不赔?为什么?(4)棉花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保险公司赔不赔?为什么?3.分析:(1)途中烧毁的棉花属于单独海损,应由我国进口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因为雷电造成的损失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2)途中因救火而湿毁的棉花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船、货各方按照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为水渍险不包括淡水雨淋险。(3)由于飓风使海水进入船舱而导致被浸泡的棉花属于单独海损,应由我国进口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因为海水浸泡造成的损失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4)棉花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应由我国进口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为市价下跌的风险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三、技能训练某公司出口报价为USD2000.00perMTCFRNewYork,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查一切险费率为1%,战争险费率为0.03%。试计算在不影响外汇净收入前提下的CIF报价。四、习题--判断1.本着既避免风险,又节省保费的原则,以FOB进口玻璃器皿,可投保平安险和碰损破碎险。2.共同海损不仅涉及到货方,还涉及到船方3.单独海损仅指货方遭受的损失。单选1.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保( )。A.一切险、偷窃险B.水渍险C.平安险、偷窃提货不着险D.一切险、平安险、偷窃险2.在海运过程中,被保险的茶叶经水浸已不能饮用,这种损失属于(   )。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D.单独海损3.某货轮在航运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两批货,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为棉织被单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   )A.A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于单独海损B.A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于共同海损C.A舱乙批货属共同海损,A舱甲批货物和B舱货属于单独海损D.A舱乙批货属单独海损,B舱货属于共同海损4.在中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不能单独投保的险别是(   )。A.平安险B.水渍险C.战争险D.一切险5.下列风险中属于一般外来风险的有()。A.地震、偷窃、战争B.偷窃、串味、短量C.洪水、海啸、雨淋D.受潮、雨淋、舱面多选1.按CIF条件出口,如投保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哪些妥当?()。A.一切险、淡水雨林险B.水渍险、受潮受热险C.偷窃险、战争险、罢工险D.平安险、偷窃险、战争险E.平安险、一切险、战争险2.在海上保险业务中,属于意外事故的有()。A.搁浅B.触礁C.沉没D.碰撞E.失踪、失火、爆炸3.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构成被保险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A.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B.保险标的物丧失已无法挽回C.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D.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E.收回保险标的物所有权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标的价值4.在海运保险业务中,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B.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是有意合理的C.必须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D.费用支出是额外的E.必须是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5.根据我国现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能够独立投保的险别有()。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战争险E.罢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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