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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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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word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二一年二月目录TOC\o"1-5"\h\z一、“十三五乃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1(一)现实基础1(二)面临形势6二'“十四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11(四)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15三'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16(一)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16(二)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18(三)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水平19(四)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20四'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国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word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二一年二月目录TOC\o"1-5"\h\z一、“十三五乃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1(一)现实基础1(二)面临形势6二'“十四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11(四)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15三'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16(一)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16(二)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18(三)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水平19(四)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20四'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国标杆省21(一)持续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21(二)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22(三)提升“浙江建造”发展水平24(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26五、打造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全国样板27(一)推进城市能级提升27(二)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28(三)加强园林城市创建28(四)深化“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29(五)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31六'打造高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城市与乡村更新行动先行省34(一)建立“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城市更新机制34(二)探索多种城市更新模式36(三)分类开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任务37(四)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9(五)高水平推进县域乡村更新40七'打造生活垃圾治理全国先行示范区41(一)推动生活垃圾综合治理41(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42(三)健全政策标准体系43(四)促进文明习惯养成44八、打造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地45(一)系统治理城市内涝45(二)提升城市供水品质和节水水平46(三)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48(四)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8(五)强化市政设施安全保障50九、打造行业数字治理全国典范51(一)推动数字化平台全面融合51(二)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52(三)提升行业管理数字化水平53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54(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54(二)加强制度支撑55(三)加强要素保障56《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是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是阐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任务和举措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的主要依据。一、“十三五”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一)现实基础“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利完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一批浙江样板和浙江经验。“住有所居”迈出新步伐。2019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5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8平方米。“十三五”期间,我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超过3.9亿平方米,近400万户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善了居住条件。2019年,全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面积11.6亿平方米,比“十二PAGE\*MERGEFORMAT#五”末增长76%。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9%,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116.9万套,提前完成国务院棚改新三年攻坚计划,温州、绍兴先后成为国务院棚改激励支持地级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93个,惠及居民14.63万户。城镇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现全覆盖,预防面积达112334.4万平方米。公积金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累计归集资金6957亿元,支持住房消费超过8000亿元。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高于全国平均约10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增量连续3年全国第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3.5%,城乡差距一直保持全国最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都市区建设人本化与生态化水平不断提高,大中城市辐射力与承载力持续增强,美丽县城实现功能与品质同步提升,提前完成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成为全国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全面启动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人居环境呈现新面貌。中心工作持续见效,“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长效推进。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出台《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总体城市设计成效显著,村庄设计全面开展。环境设施持续健全,全省累计建成城乡绿道1.5万余公里,在国家新闻发布会上向全国推介浙江经验,2020年新增绿地2.11万公顷,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3.5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创成比例全国第一。历史文化保护为“文化浙江”增添亮色,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数量均为全国第一,636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国第四。开展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1477个,11镇34村列入全国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建造能力获得新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09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5.9%。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26%,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重达到97%。勘察设计领域提质增效,2019年勘察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达3400亿元,成为创新创意产业新增长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跃上新台阶。设施布局实现全面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燃气普及率和供水普及率均达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9.03%,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6.89%,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7.2公里/平方公里,各设区市城市主城区停车位新增73.4万个。设施建设新理念与新技术超前应用,垃圾处理走在全国前列,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结构不断优化,焚烧、填埋、餐厨垃圾处置分别占74%、19%和7%,全省地下综合管廊新开工244公里,建成159公里,设区市建成区25%、县级市建成区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制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修改有关法规、规章17件次。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编制和实施了个人与企业“一件事”清单等“六张清单”,对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唯一的试点省,建成和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在全国推广。数字赋能城市管理,“城市大脑”在城市管理领域实现创新应用和深度融合,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部建成,建成和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实现网上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国际合作项目有序推进,世行贷款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综合环境治理项目获世界银行'‘高度满意”评级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副行长团队奖”,世行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顺利实施,埃塞俄比亚供水等“一带一路”工程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城镇化水平、城市功能、人居环境、建设产业、人文特色、建设管理6大类25项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其中7项约束性指标和18项预期性指标全部顺利完成。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指标完成度好于预期,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表1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类别指标2015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属性2020年累计2020年累计城镇化水平1•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65.870左右—71—约束性2•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42.246左右—53.5—约束性3•全省都市区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70—87—预期性4•城市设计和村庄设计工作开展覆盖率—100—100—预期性城市功能5•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91.3395—97—预期性6•设区市和县级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面积比例(%)—设区市25%以上,县级市—设区市25%,县—预期性7•全省城市地下空间新增竣工验收面积(-T7'T7tsxIz、——[>5000]—[7300]预期性(万平方米)&县级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150]—[159]预期性9•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FR、—7.8—7.8—预期性类别指标2015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属性2020年累计2020年累计10•城市使用天然气比例(%)—60—64—预期性人居环境11•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万套)22.66[80]11.6[116.9]约束性12•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23.54(口径调整23(口径调整后)—23.9(口径调整后)—约束性13•全省累计启动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出4口f入、747—[1300]—[1477]预期性数量(个’)14•全省传统村落申报数量(个)176—[1000]—[省级636个,国家级预期性15.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个)0—[900]—[1191]预期性建设产业16•设计企业产值提升(家)—产业超亿元企业100家以上,其中超10亿元—超亿元企业121家,其中超10亿元—预期性17.年住房消费(亿元)—4000—17145—预期性1&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t匕重6.05.5—5.9—预期性(%)19.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630—30.26—预期性20•全省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亿平方米)——[6]—[8.3]预期性21.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领域消费比重(%)—>10—11—约束性人文特色22•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6.5938—38—约束性23•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13.2013.5—14.2—约束性24•全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率(%)——50——75—预期性建设管IB25.建成区智慧城管覆盖率(%)——80——90—预期性注:(1)2020年数值均为初步统计数(2)[]为五年累计数。二)面临形势“十四五”到2035年,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势不可挡,“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我国发展仍处在重要战略期。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我省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红利加快转化为新动能,省域发展一体化与城乡融合的趋势显现,城市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为新型城市、未来城市、现代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等发展带来契机,人口老龄化和社会转型趋势显著,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频发,碳达峰和碳中和实践带来新挑战,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有所居”方面,部分地区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尚不到位,城市地价房价联动机制尚未健全,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紧张问题仍未缓解;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监管有待加强,支持政策还需各方面研究落实。二是在城市建设方面,都市区、中心城市能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地下管线建设标准不高,内涝防治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些老旧小区环境和设施不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在乡村人居环境方面,乡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对标现代化要求农村基础设施质量有待提升,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设计、建设质量不高、维护能力不足等问题。四是在建筑业发展方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建筑工业化产业链还未有效整合,规模化效应尚未形成;企业“走出去”能力有待突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与建设规模不相适应。五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建设领域应用系统众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均衡;数据功能单一、联动性不强,历史数据质量不高,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应用不充分。二、“十四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第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城市和乡村更新行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更加彰显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清廉之美,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品质发展。把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对优质设施的需求作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的基础目标,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城市与乡村更新为重点,统筹谋划城乡建设,提高城乡公共安全和宜居水平。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科技创新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等产业转型。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突出数字赋能,强化整体智治,对接“城市大脑”,升级迭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综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整体联动智治的数字治理体系。城乡融合,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体系,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谋划和推进工作,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城市与乡村、建设与管理、住房与民生、地上与地下四种关系。区域协调,共同缔造。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促进区域共同富裕。开展共同缔造,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浙江、美好家园为导向,提升城乡居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到二O二五年,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构建“体系化建设、高效化运行、数字化赋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落实落细住房城乡建设六项标志性工程建设,争取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筑业与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城市与乡村更新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智慧管理与行业数字治理”七个方面示范先行,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住房让百姓更满意”的目标,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过程中谱写住房城乡建设新篇章。——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先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精准调控水平。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到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基本建立覆盖熒益面更广、供求关系趋于平衡、不断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保障覆盖面,满足多层次需求,发挥多样化贡献。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筑业与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继续推进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实现质的提升。继续保持建筑业在我省地方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发挥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先行示范作用,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份”。到2025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保持在5.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推广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绿色建材产品,持续增强质量安全保障。继续推进勘察设计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保持企业竞争力的整体优势,超亿元产值勘察设计企业数达150家。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建设一批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等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性处理设施。一一全域美丽城乡建设示范先行。以都市区为主体形态,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治理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形成美丽城市、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有机贯通的全域美丽新格局。全面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水平,促进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提高建筑文化品味。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到2025年实现总计不少于600个次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样板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推进500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一一城市与乡村更新高标准推进示范先行。探索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微更新、功能植入等改造模式,实施结构优化、核心提级、生态修复与魅力空间等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旧工业区、旧城区、城中村、历史街区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更新。高水平推进县域乡村更新,以“一统筹五更新”为重点,每年选择1000个左右重点村开展有机更新,系统带动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一一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示范先行。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建设与习惯养成,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网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能级提档。到2025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构建完备的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各项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一一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先行。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内涝灾害现象,不再出现“城市看海”,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在9%以下,现存易涝点消除率达100%,设市城市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5%以上,县城达到25%以上。巩固城市绿地成果,开展“浙派园林”理论体系研究,建成城乡绿道5000公里,累计达到20000公里,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供排水、燃气市政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率重点城市30%以上、一般城市15%以上。一一城市智慧管理与行业数字治理示范先行。着眼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城市智慧化管理与“城市大脑”融合,实现城市管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争创“城市智慧治理与改革”示范先行省。全力升级打造集管理服务、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于一体的浙江“城管数字大脑”平台。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城管数字大脑”全面完成升级迭代,市级以上城管平台与“城市大脑”可通尽通,基本建成浙江“城管数字大脑”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城管平台智慧停车推广率达75%,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整体智治水平和共管共享水平。表2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指标标指乡设城建IX1XO[新增>500以上]预房43.9左右一>性5以下约性61X00期性类别序号指标2020年2025年累计属性7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面积比例(%)设区市25%;县级设市城市255;其他县—预期性8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市20%100—约束性9供排水、燃气市政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率(%)0重点城市>30,般城市-1r—预期性人居环境1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15242.5—预期性11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6三90—约束性12累计建成全省绿道长度(公里)——[5000]预期性*13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5.95.5以上—预期性14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2635以上—预期性15超亿元产值勘察设计企业数(家)—150—预期性字理数治16市级以上城管平台与当地"城市大脑"可通尽36100—预期性17通(%)城管平台智慧停车推广率(%)—75—预期性注:(1)2020年数值均为初步统计数。(2)[]为五年累计数。(四)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到二0三五年,通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城乡融合的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全面建成。城乡人居环境全国示范,全域美丽城乡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和农村建设基本实现现代化。“住有优居”基本实现,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全面建立。城乡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实现高水平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续领先。“浙江建造”品牌走在全国前列,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整体智治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省域住房与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针对人民群众对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需求,着力解决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落实长效机制,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_)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城市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提升精准调控水平。全面实施“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制度。健全政策协同机制。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地价形成机制和地价房价联动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发挥税费调节作用,贯彻落实《契税法》及相关规定,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依法调整住房交易契税税率。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实时共享。加强房地产风险系统建设应用,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应用全省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提高房屋网签服务成效和数据质量。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提升预售资金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提高商品住房预售条件,稳妥实施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强化多部门、跨地域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我省住房租赁立法,建立住房租赁监管长效机制。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要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支持国有和民营企业发挥功能作用。落实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政策,整顿租赁市场秩序,保持租金水平基本稳定。全面应用全省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加强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引导房地产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促进与其他业态融合。鼓励开发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城市更新、住房租赁建设等领域,拓展发展新空间。提升住房设计水平,打造和彰显“浙派”人居品牌。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和住宅全装修。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和质量管控标准化体系,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二)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增加政策性租赁住房供给,建立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等政策制度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持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通过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保障并举,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并做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申请准入、保障标准、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物业服务的信息化、专业性、规范化水平。稳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棚改项目准入关,优先改造集中成片、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基本完成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坚持阳光征迁改造,加强统筹安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安置品质管理,通过搭建政企合作平台、实行项目代建等途径,鼓励实力雄厚、品牌优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提升棚改安置品质。(三)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党建统领,构建在街道或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实现党建、管理、服务融合。按照“街道统领、社区当家、业主主体、企业服务、行业指导”的原则,健全物业管理体系,理顺责权利关系。晚上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垃圾分类、治安消防等工作机制。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借鉴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理念,推动设施设备、车辆、居住社区安全等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对接商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居家养老等,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建立物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与企业、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党建统领、改造与治理并举、完善制度、资金筹措等,加强和改进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条例法规政策规定。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升维修资金管理效能。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从业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业委会运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物业管理分级分类标准。(四)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提高公积金综合效能。不断探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种类及分级分类标准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不同职工家庭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逐步拓宽提取使用对象范围,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健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差别化存款利率政策,增加缴存职工正常收益。研究创新住房公积金省域统筹调剂、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制度保障覆盖面。探索自愿缴存制度,试点相对灵活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鼓励非公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和执法改革,更好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作用。“十四五”期间,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争超过10000亿元。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运维。四、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国标杆省以改革为牵引推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加快改革组织方式,全面强化行业管理,凸显技术和信息的引领作用,构建建筑业发展新格局。(一)持续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大型展览馆、科技馆、体育馆、商场、立体停车库和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客运场站等大跨度建筑提倡优先采用钢结构;对于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等适宜采用钢结构的单体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提升钢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实现由专业承包商向系统集成商转变。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关键技术,推动钢结构建筑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和效益。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专栏1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1•创新引领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快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中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以工程总承包、精益化施工为主要模式,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提升智能建造水平。2•积极培育建筑工业化企业。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领域整合建筑业资源,加大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打造一批以优势建筑业企业为核心的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大力提升钢结构企业的创新研发、系统集成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培育10家以上重点骨干钢结构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钢结构配套专业化队伍。3•扩大钢结构应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在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因地制宜使用钢结构,在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全面推广钢结构。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推进构件部品工厂化生产、物流化配送、PAGE\*MERGEFORMAT#成综合优势,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促进多专业协同,提高建筑整体性。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板、楼梯以及内外墙板等成熟的部品构件。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装配率和集成度。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装配式建筑施工相适应的部品构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工法。完善与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加快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应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提升建筑装修品质。提倡传统非遗技艺在装修领域的应用。加大装配式装修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深度融合。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二)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高建筑品质,推广绿色建造。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品质。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消费比重。到2025年,绿色施工达标率90%以上。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实施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专项行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建筑业领域率先达峰。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以“统筹规划源头减量”“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创新驱动精细管理”三大原则为指导,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一批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工程渣土、泥浆、装潢垃圾等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设施。完善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项目前期的审批服务关、建筑工地和消纳场所的起始关、建筑垃圾或渣土垃圾运输线路的过程关。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专栏2数字赋能推进建筑业转型1•建立数字建造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编制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应用环节的技术标准和应用指南,以及相应计价规贝0、招标文件、示范合同。2•推动施工生产管理数字化。建设以项目管理数据为载体的应用平台、以智慧工地建设为抓手的体系,整合业务与监管数据,建立产品和工程质量追溯体系,引导行业在标准化基础上实现管理信息化。3•推动项目数字化。以BIM等技术作为主要工具,实现工程产品的数字化模拟,实现工程建造全过程数字交付,实现与实体工程的互通互联,并融入智慧工程、智慧城市体系。4•发展工程数字化产业。通过信息化服务、BIM咨询、线上验收资料核验、线上教育培训、数字化软硬件产品、智能工程专项建设等业务与工程建造的结合,打造工程智能化建造工具、智能化建造设备及智能化装配式工厂等。5•推动系统集成。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移动通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目,带动行业整体提升。&加大数字化政策推动。加强基础性研究,建设统・的工程项目数字平台,建立共享数据中心,树标杆企业和项PAGE\*MERGEFORMAT#械化施工程度。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批量应用及柔性定制。(三)提升“浙江建造”发展水平加快建筑业组织方式改革。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加快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向由政府组建的专业机构及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转变,实现“投资、建设、监管”相互分离。推进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改革,优化审批服务,逐步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现代企业制度,合理调整建筑业企业股权结构。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央企和省外优质建筑企业到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鼓励建设建筑产业园区,支持建筑产业发达地区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引导骨干企业做优做强,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钢结构、装饰、智能、幕墙等龙头骨干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建筑市场综合信用分级管理应用的举措,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优化招标投标制度,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探索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加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对接,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严格招标投标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利用好国内大循环的新格局,强化对我省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市场的支持。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三省一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评价互认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共赢。鼓励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合作,联盟拓市,参与“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建筑业企业与国内外设备、建材、国际物流等企业以多种形式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创新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做好全国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缴费方式,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身份转型。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项目综合管理人才培育。完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建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鼓励企业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分配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清单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的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预防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强化轨道交通、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危大工程管控,严格控制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有效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的渗漏、裂缝等问题,力争“十四五”期末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末下降10%以上,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比“十三五”末下降20%o构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强化多方共同引导,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居全国前列。每年建成一批省、市、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和优质工程,其中建成350个以上省级优良工地、110个以上省级优质工程。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等试点,探索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五、打造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全国样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市能级提升,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加强园林城市创建,擦亮美丽城镇名片,筑牢乡村安全底色,护好乡村生态本色,打造乡村宜居特色,绘好新时代全域美丽“富春山居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一)推进城市能级提升开展“十城赋能”升级行动。以都市区为主体形态,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加快提升大城市统筹资源配置能力和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能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设区市城市能级。推进“百县提质”行动。以县域为切入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和新基建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二)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健全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体系。开展省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研究,公布实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十四五”规划,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体检评估制度,适时修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加快全省历史文化保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开展全域历史聚落遗产普查认定,建立预备名录。建立“浙江故事”历史价值体系。引导各地建立市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塑造城市特色,增强文化吸引力。高水平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研究,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复兴的“浙江样板”;结合美丽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探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实施新路径;下足“微改造”等“绣花”功夫,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模式。(三)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加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建设,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镇)60个以上,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指导各地修编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开展“最美绿道”创建活动。加强城市空间艺术塑造,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城市阳台,提升文化水平。构筑开放性的公共文化艺术空间,提升美丽街道、标识标牌、“街道家具”的内涵和美感,建成一批精美的城市小品和雕塑,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城市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研究建立“浙派园林”理论体系,推进《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四)深化“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深入开展“五大提升行动”。功能便民环境美,全面保护山水林田湖生态本底,持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智慧互联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蓝绿交织的生态城镇。共享乐民生活美,引导住区品味提升、打造高品质城镇居住环境,引导商贸文体提质、优化城镇商贸文体设施配置,引导教育医养提升、强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便捷普惠的品质城镇。兴业富民产业美,持续推动“低散乱”产业提质升级,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平台,构建产业与城镇互促共进发展格局,建设产镇融合的活力城镇。魅力亲民人文美,整体保护与系统展示历史人文特色,微更新微改造提升城镇品质,实现传统古韵引领文旅特色产业,建设古今交融的人文城镇。善治为民治理美,建立城乡一体的长效管护机制,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与综合治理水平,建设三治融合的智慧城镇。深入打造镇村生活圈和区域美镇圈。镇村联动,健全覆盖镇域的镇村生活圈。针对不同城镇与不同居民的生活服务需求,构建全域覆盖、层级叠加、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体系。建设5分钟生活圈,在城镇社区步行5分钟内(300-500米)能够享受幼儿教育、健身、商业、养老等便民服务,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建设15分钟生活圈,在建成区步行15分钟内(1000-1500米)基本具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日常服务,实现普惠型公共服务全覆盖。建设30分钟生活圈,在镇域车行30分钟内(20公里)基本覆盖等级幼儿园、等级医院、机构养老、文化场馆、社会管理等综合服务,实现综合服务全覆盖。区域联动,探索覆盖多镇的美镇圈。针对有合作互补关系的多个城镇,发挥交通互通、资源互用、文化互融、产业互补、经济互动优势,在更大范围内统筹安排生产力布局及设施建设,依托中心城镇,构建30分钟交通圈,辐射带动周边若干特色型城镇,推动美丽城镇集群发展,打造美丽城镇圈(美镇圈)的新模式,避免设施重复建设,重点实施“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产业一条龙、文化一脉承、治理一平台、制度一体系”六大任务。专栏3:"美镇圈”打造1•规划一张图。按照"试点先行、同步培育、分批推进"的原则,在"一图"指引下,明确美镇圈总体结构,发挥集群效应。2•建设一盘棋。构建便捷交通圈,串连成网,互联互通。项目共享,共建现有设施,并差异化建设,实现优势互补。3•产业一条龙。以多镇产业分工协同为愿景,以"专、精、特、品"为导向,科学确定各镇产业前后向联系,形成功能合理、具有互补性竞争优势的产业链。4•文化一脉承。引导各镇文化相融、一脉相承,挖掘非遗文化,建好空间、充实内涵、改善经营、塑造品牌,构建属于美丽城镇集群特有的城市精神。5•治理一平台。强化美镇圈核心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整合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构建区域性、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动态跟踪、全面覆盖、高效快捷、科学管理社会和服务民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6•制度一体系。强化组织机构、管理权限、资金保障、土地保障,建立美镇圈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签订管理权责、公共服务、共同行动等合作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等,创新集群式发展制度。PAGE\*MERGEFORMAT#健全美丽城镇长效机制。健全长效管控、技术服务、部门联动等全域美丽建设新机制,深化“一镇一策”政策供给,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镇村联动,加快人才引进和人口集聚,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和资金平衡。梳理优化现有项目库,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建设工程高质量,因地制宜探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切实把握好样板创建和全域推进的关系、区域协调和特色发展的关系、共同缔造和民生共享的关系、品质建设和标准运维的关系。(五)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编制更科学的乡村规划设计。强化村庄设计在乡村建设风貌引导中的重要作用,高水平推动村庄设计编制及落地实施,在建设项目较多的中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开展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建设,打造一批浙派民居。定期更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建立农村住房通用图集网上服务平台。高标准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统筹编制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专项规划,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专项规划。建设让农村百姓更满意的住房。完善机制,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体系,协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落实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通过竞赛等方式征集农房设计方案,推动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完善农房设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匠诚信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PAGE\*MERGEFORMAT#体系。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由人社部门将农村建筑工匠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范畴,由建设部门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定期培训。接轨城乡,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动农村危房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即时救助,发现一户,及时改造救助一户,重点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人群住房需求。大力推动城乡白蚁防治,蚁害严重村落的治理开展率不低于90%,出台加强传统村落白蚁防治工作意见,启动红色基地白蚁防治工作。推动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片建设。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为载体,集中连片推进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高质量推动美丽宜居示范村沿景区、产业带、山水线、人文古迹等轴线创建,重点突出特色风貌塑造、绿色生态维护、土地利用集约等示范。统筹推动美丽宜居示范片(带)建设和传统村落的集中连片示范建设,联动发展休闲经济、养生经济、运动经济、文创经济、商贸经济等。连片示范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加强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明确传统建筑保护范围与保护重点。推动传统村落开展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对省内五大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利用区,以及三个保护利用示范先行区实施连片保护。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机制,维护传统村落原住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自身权益,实现文化传承与活态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要素保障,完善传统村落专项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统筹保障机制,定期进行评估体检,强化体检结果的传导运用。争取到“十四五”末,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各级传统村落规划得到有效落实,村庄面貌得到有效提升,主体保护意识、合规建设意识得到普及。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5年行动,按照“应建尽建、应接尽接、建设改造一个达标一个”要求,建设改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单个处理设施为单位开展运维,督促运行维护单位配齐人员和设备,加强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整体提高运维水平,完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设施标准化运维,组织开展“污水零直排村”试点和"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研究,争取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六、打造高标准城市与乡村更新行动先行省遵循统筹推进、量力而行、问题导向、因城施策、人民至上、共享共治原则,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探索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微更新、功能植入等多种城市更新模式,分类开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任务,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水平推进乡村更新行动,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一)建立“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城市更新机制建立“城市体检”机制。深化杭州、衢州2个城市体检评估试点工作,以城市体检促进城市更新。针对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城市体检内容,完善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设计编制机制。强化设计引领,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统筹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构建城市更新全流程实施机制。全面做好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工作,构建浙江省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发展策略,明确分区管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时序等任务和要求。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方案”的原则,推进制订各地城市更新行动方案。通过城市更新单元细化落实相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推动实施。建立城市更新实施保障机制。建立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实施模式。坚持政府统筹,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严守公共利益导向,对全省城市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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