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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PPT 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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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PPT 84页)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第二节行政主体第三节行政行为本章结构考点精讲第一节 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产生的原因: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2.内容(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1.性质:行政应急性原则是一般情形...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PPT 84页)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第二节行政主体第三节行政行为本章结构考点精讲第一节 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总称。(二)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产生的原因: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2.内容(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1.性质:行政应急性原则是一般情形下合法性原则的例外。【示例】救火员救火踹开住户的屋门。2.限制: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三)行政应急性原则【总结】原则【例题·单选题】(2013年)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作出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实质合法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这种合理性要求之一是( )。 A.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步骤,不能违反有关法定时限的规定 B.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且所作岀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C.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不得超越法定幅度,且只能在紧急处置情形下行使行政裁量权 D.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既要符合行政实体法规定,又要符合行政程序法规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包括:符合立法目的;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一)行政法的渊源三、行政法的渊源续表:【注意】地方规章、地方性法规的“省、市级”中的“市”指的是:①省会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②特区市(经济特区所在地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的市)③国批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主体有( )。  A.交通运输部  B.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C.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D.国务院办公厅  E.海关总署『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选项D: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中不包括立法,无权制定行政规章。(二)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1.基本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特殊原则:按照上述处理仍有冲突,采用“家长裁决制”。【例题·单选题】(2006年)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提出意见。  A.地方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国务院『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补充】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如申诉)或准司法程序(行政复议)以及司法程序(行政诉讼)解决。四、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相对人享有的行政受益权包括( )。  A.就业权  B.要求信息公开的权利  C.听证权  D.申请减免税的权利  E.请求保护权『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受益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从行政主体或通过行政主体的管理活动获得利益。包括:就业权,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二节 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职权(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的社会组织。——权名责的社会组织  1.社会组织:个人(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示例】交警对司机罚款,交警不是行政主体。  2.享有行政权力:立法机关(如人大)、司法机关(如法院)、党务机关不能成为行政主体。3.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示例1】甲税务所为乙税务局的派出机构,若对丙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甲税务所名义,即甲为行政主体。  【示例2】甲税务所为乙税务局的派出机构,若吊销丙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由于超出授权范围,所以只能以乙税务局的名义(盖乙的章),即乙为行政主体。  【示例3】甲行政机关委托乙行使行政权力,应当以甲行政机关的名义,盖甲的章,甲为行政主体。将来若被起诉,也是由甲作为被告。  4.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不是行政主体。(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特征:  (1)公益性:如治安管理权、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等。  (2)优益性:包括优先权和受益权  【示例1】优先权:追犯人可以征用百姓的车。  【示例2】受益权: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行政经费。  【注意】行政受益权VS行政相对人的受益权:  行政相对人的受益权表现为就业权;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3)支配性(公定力):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即被推定为有效,在被撤销之前,相对人必须遵守执行。  【示例】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罚款,即便相对人认为罚款罚多了,也还是得先交罚款。后续再通过复议、行政诉讼来解决。(4)不可自由处分性:未经法律许可一般不得随意转移、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例题·多选题】(2005年)行政职权除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 )的法律特征。  A.支配性  B.自治性  C.优益性  D.公益性  E.平衡性『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职权的特征。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还具有以下特征: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2.行政职权的内容:(1)行政立法权(不包括人大,因为不是行政机关);(2)行政解释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许可权;(5)行政命令权;(6)行政执行权(有职权或有授权);(7)行政监督检查权;(8)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9)行政处罚权;(10)行政司法权(行政主体作为第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一定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处理的权力,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等)。(一)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变动)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地方行政机关【例题·单选题】(201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它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B.它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也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C.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D.它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但不享有规章制定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证监会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享有规章制定权。(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  1.性质: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仅仅是代表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行政机关。——NOT被告、被申请人2.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NOT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  (7)申请辞职。  3.不得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无论是否故意);  (2)曾被开除公职的。【例题·单选题】(2008年)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体现在( )。  A.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B.对重大、复杂案件所作的处理免责  C.行政诉讼中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D.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选项A是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当选;没有选项B的说法,错误。(2)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选项C错误。(3)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选项D错误。 1.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但是是行政主体(授权行政主体),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2.情形: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3.派出机构:(1)谁是行政主体?(2)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的授权范围:  ①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②工商所可对集市贸易中的和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③税务所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示例】400元的罚款可以以派出所的名义作出,但是户口迁移、身份证补办等必须以公安局的名义。(3)派出机关VS派出机构【例题·多选题】(2007年)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税务所的机构性质和法律地位体现在( )。  A.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  B.税务所是税务机关的内部机构  C.税务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税务所是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  E.税务所是职权行政主体『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派出机构。税务所属于派出机构,而非内部机构。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即在授权范围内成为授权行政主体。【链接】派出机构获得行政主体资格是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1.性质: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条件(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经委托机关同意,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可以再委托  B.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C.委托可以是书面的,情况紧急,也可以是口头的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自己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均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E.超越权限的委托是效力待定的『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1)选项A: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再委托;(行政法强调依法行政,法无授权即禁止);(2)选项BD:委托机关需要对受托者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选项C:委托必须是书面的;(4)选项E:超越权限的委托是无效的。第三节 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此处的法律行为是狭义法律行为,指行政法律行为,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设立、变更、终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  【示例】交警开罚单给司机。主体为是交通部门,目的是管理交通,效果是设立了司机交罚款的义务,由于行使了行政权力,所以这个罚款具有强制力。2.特征:【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税务行政行为具有( )等特征。  A.排除裁量性  B.单方意志性  C.效力未定性  D.意思自治性  E.从属法律性『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从属法律性、自由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1.内容:2.效力:  (1)确定力:行政主体、行政相对方不得随意改变;外部第三人不得否认。  (2)拘束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均有拘束力。  (3)公定力:推定为合法有效,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链接】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性(P13)、行政职权的支配性(P7)等同于有公定力。  (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如税收强制执行。  【链接】行政行为的强制性(P14)等同于执行力。  【注意1】执行力≠必须强制执行:在相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行政行为才需要予以强制执行。  【注意2】执行力≠立即予以执行。(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思考】行政确认是授益行为还是损益行为?【分析】行政确认不一定是授益行政行为,也不一定是损益行政行为。例如交通事故的责任的确认。续表:【总结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归类【总结2】不可诉的四类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排除范围)  (1)行政立法行为(或抽象行政行为)  (2)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  (3)行政终局裁决:行政相对人不得向法院起诉,而是由行政机关做最后决定,法院无权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该行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行政机关不能通过行政立法自行设定终局裁决行为。  (4)国家行为:如国防和外交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为遭受损失,一般可以通过国家补偿的途径得到救济。 【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法理论和《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逾期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经催告依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拍卖纳税人财物以强制抵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行为,性质上属于( )。  A.代履行行为  B.行政事实行为  C.损益行政行为  D.行政法律行为  E.行政优益行为『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题干描述的是行政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性质属于行政法律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损益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成立≠合法有效  【示例】作出行政强制的单位不具有相应的权限,此时行为成立,但不是合法有效的。  2.基本要件:  (1)主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权限: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3)内容: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程序: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否则无效或可撤销  【示例】该听证不听证,听证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都将成为行政处罚被撤销的理由。(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例题·多选题】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有( )。  A.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  C.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  D.行政行为不适当  E.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1)选项AB: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与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的,属于行政行为废止的情形。(2)选项E: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二、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从动态上讲,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活动。从静态上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2.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有后及力  (3)准立法性:不包括法律  (4)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注意】对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单独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申请复议机关附带审查该项规定。  3.分类: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等)(二)行政立法  1.概念: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颁布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2.行政立法的主体:国家有权行政机关: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部门规章);省市级人民政府(地方规章)。【例题·多选题】以下选项中,有权作为行政立法主体的有( )。  A.国务院  B.南京市人民政府  C.江苏省公安厅  D.全国人大常委会  E.国家税务总局『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立法的主体。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南京市人民政府是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务院是行政立法主体,因此,选项ABE属于行政立法的主体。选项C江苏省公安厅是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是行政立法主体。选项D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具有行政职能,不能进行行政立法。 三、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征收  1.概念: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内容:税收征收,建设资金征收,资源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管理费征收等。  3.特征:单方、损益、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VS行政征用】行政征用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动,并给予相对人适当的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有偿、针对使用权(二)行政确认  1.概念: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形式:认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3.特征:要式、羁束行政行为;依申请(如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收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依职权(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  【补充】不一定是损益行为或授益行为。  4.按照对象分类: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等的行政确认。  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的情形有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竞标得到的不动产通过行政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予以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等。【例题·单选题】(2006年)甲公司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出让挂牌程序,竞买获得土地使用权。据此,甲公司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关系属于( )法律关系。  A.民事  B.行政许可  C.行政确认  D.受物权法调整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有: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本题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对之前的竞买行为进行的确认行为,属于行政确认。(三)行政监督  1.概念:指行政主体(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内容)进行检查、了解、监督,以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官监督民  2.性质:依职权、单方、相对独立、具体行政行为。  3.方法:检查、审查、调查、查验、检验、勘验、鉴定、登记、统计等。【例题·单选题】(2007年)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监督。其主要特征之一是( )。  A.行为的主体只能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B.行为的内容是下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C.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D.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监督的特征。A项:行政监督的行为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B项:行为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C项: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四)行政给付  1.概念: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2.形式: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五)行政裁决  1.概念:指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权利归属或者侵权损害纠纷进行审查,并就各方责任的承担作出裁断(具有法律权威性,即有强制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示例】A使用B的土地过程中对土地造成了损害,针对损害赔偿,找行政机关裁断。  2.情形:特定的民事纠纷(NOT行政纠纷),如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专利权许可使用费纠纷的裁决、土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裁决、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裁决等。  3.救济:行政裁决是可诉的,所以对其不服,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VS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有强制力,不服时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没有强制力,不服时只能针对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如夫妻打架找行政机关调节。(六)行政奖励(新增)  1.概念: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利、给予利益的行政行为。  【注意】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根据有关奖励制度实施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  【行政给付VS行政奖励】行政给付提供的是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不具有精神上和职务上的权益,对象是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行政奖励更多在说精神鼓励,对象是有特殊贡献的人。2.税务行政奖励:  (1)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经纳税人自行申请,符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单位,授予A级纳税人的称号。  3.行政奖励的设定:行政奖励的条件由法律事先规定。  4.行政奖励的启动:依申请或依职权  5.救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拒绝颁发,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予奖励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一)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含义 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主体实施各种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例题·多选题】(2013年)作为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正原则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  A.对因违法行政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赔偿  B.作出行政行为应当事先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C.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与行政相对人或者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应当回避  E.作出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不利行政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4+4+2)  1.信息公开制度——体现公开原则  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  2.回避制度——体现公正原则  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主动回避。若执法人员不主动回避,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其回避的请求。——主动回避、申请回避  3.听证制度——体现参与原则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均规定了听证制度。  4.时效制度——体现效率原则 5.行政调查制度  (1)不能超出法定限度;  (2)《行政处罚法》规定:  ①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②如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NOT上级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属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6.行政案卷制度(案卷排他性制度)  行政案卷制度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所根据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该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案卷中已经记载的并经当事人申辩和质证的材料。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先取证,后决定  【链接1】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链接2】行政处罚中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证据之一。7.告知制度  (1)方式:书面或口头  (2)内容: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就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  【链接】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为自己辩解、陈述事实并提出证据,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   8.说明理由制度(附加理由制度)  按照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将作出行政决定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给予不利的决定前,要给理由  【链接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链接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等。 9.教示制度  (1)定义: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正式作出某种不利决定时,应当将有关法律救济权利事项明确地告知,教引行政相对人如何获得法律救济的一种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给予不利的决定时,告诉对方不服怎么办  (2)教示的基本内容:①找什么机关②法定时限③法定方式④不救济的法律后果。 10.催告制度  (1)定义:催告是当事人在行政决定作出后不自觉履行义务,行政主体督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被强制执行后果的一种程序。  (2)要求:催告是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  【链接】《行政强制法》中的催告制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催告、代履行的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催告三个方面。【例题·多选题】(2008年)根据行政程序法理论,( )属于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A.公示催告制度  B.先予执行制度  C.告知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  E.表见代理制度『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1)信息公开制度;(2)回避制度;(3)行政调查制度;(4)告知制度;(5)听证制度;(6)行政案卷制度;(7)说明理由制度;(8)教示制度;(9)时效制度;(10)催告制度。【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及行政法理论,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应当遵守的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说明理由制度要求,与纳税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税务人员在涉嫌偷税案件调查取证阶段应主动提出回避  B.行政案卷制度要求,税务机关应将有关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C.催告制度要求,税务机关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应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对纳税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复核  D.教示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作出冻结纳税人存款的决定时应告知其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机关和申请复议的期限『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选项A体现的是回避制度。选项B体现的是信息公开制度。催告是当事人在行政决定作出后不自觉履行义务,行政主体督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被强制执行后果的一种程序。选项C体现的不是催告制度,而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信息公开的分类和时限要求2.限制:  (1)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3.收费: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其余费用不得收取,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4.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总结】切身利益应知晓,设置程序二十天;有误或是有需要,当场不行十五天;同意或影响公共,即便隐私也公开;复检邮寄有成本,其余不得再收钱。【例题·多选题】(2010年)双新村与长福村相邻。2004年,两村因交界处50亩土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县政府为此专门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一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两村对争议土地各自使用的面积和范围,县政府则根据这份“会议纪要”作出了有关决定。2009年12月,双新村村民葛某因需要使用农地养殖桑蚕,向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该“会议纪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县政府“会议纪要”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调整范围  B.葛某无权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因为双新村村委会没有授权葛某查阅  C.“会议纪要”不是国家机密,属于政府信息,县政府应予以公开  D.“会议纪要”属于政府信息,但是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故县政府应不予公开  E.“会议纪要”不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者参与,故县政府应不予公开『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选项A: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选项A正确。(2)选项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选项B错误。(3)选项C、D: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有关争议土地使用面积和范围的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县政府应予以公开;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未在限制公开的范围内。(4)选项E: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不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可以不主动公开,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政府公开。 五、行政事实行为(新增)  (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1.概念:行政事实行为指不以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而产生事实上的效果的行为。  【示例】工商行政机关在报纸上发布某些产品不合格的警示、环保行政机关给公共道路边的树木打虫药、物价行政机关对某商店进行物价检查。  【行政法律行为VS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法律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设立、变更、终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所以差别在是否设立、变更、终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种类:3.特征:  (1)公法行为:研究的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行为;  (2)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  (3)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不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不具有强制性。(二)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问题  1.合法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1)主体合法:必须是行政主体;  (2)权限合法:在管辖权范围内实施,如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工商机关就不可以。  【注意】如果行政事实行为会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自由及财产权,就应当有法律的授权,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样检查的不合格食品或药品的警示,这种行为应有法律授权。  (3)程序合法:如实施行政检查时应携带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救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是对已经作出的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权提出国家赔偿。(三)行政指导  1.概念: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为了达到某种行政目的,在其职权范围内采用希望、劝告、建议、指示等非强制性手段谋求行政相对人协助或合作的行政活动。  2.法律问题:  (1)行政指导应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不只是指行为法上的依据,还包括宪法依据、行政组织法依据、行政程序法依据,以及这些法律所体现的内在精神。  (2)遵守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行政指导实施过程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当行政相对人不愿接受指导时,行政不得以任何强制或威胁的方法迫使他们接受指导。3.救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指导不服的,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相对人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指导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分析】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条件:①相对人有实际的损失;②损失是由于接受行政指导所致;③指导时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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