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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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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TOC\o"1-5"\h\z\uHYPERLINK\l"_Toc"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PAGEREF_Toc\h1HYPERLINK\l"_Toc"一、工程概况..….PAGEREF_Toc\h1HYPERLINK\l"_Toc"二、合同工期PAGEREF_Toc\h2HYPERLINK\l"_Toc"三、质量标准PAGEREF_Toc\h2HYPERLINK\l"_Toc"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PAGEREF_Toc\h2HYPERLINK\l"_Toc"五、项目经理PAGEREF_Toc\h3HYPERLINK\l"_Toc"六、合同文件构成3HYPERLINK\l"_Toc"七、承诺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八、词语含义4HYPERLINK\l"_Toc"九、签订时间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十、签订地点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十一、补充协议PAGEREF_Toc\h4HYPERLINK\l"_Toc"十二、合同生效PAGEREF_Toc\h5HYPERLINK\l"_Toc"十三、合同份数PAGEREF_Toc\h5HYPERLINK\l"_Toc"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PAGEREF_Toc\h7HYPERLINK\l"_Toc"1.一般约定PAGEREF_Toc\h7HYPERLINK\l"_Toc"1.1词语定义与解释PAGEREF_Toc\h7HYPERLINK\l"_Toc"1.2语言文字PAGEREF_Toc\h12HYPERLINK\l"_Toc"1.3法律PAGEREF_Toc\h12HYPERLINK\l"_Toc"1.4标准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PAGEREF_Toc\h13HYPERLINK\l"_Toc"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PAGEREF_Toc\h13HYPERLINK\l"_Toc"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PAGEREF_Toc\h14HYPERLINK\l"_Toc"1.7联络PAGEREF_Toc\h15HYPERLINK\l"_Toc"1.8严禁贿赂PAGEREF_Toc\h16HYPERLINK\l"_Toc"1.9化石、文物PAGEREF_Toc\h16HYPERLINK\l"_Toc"1.10交通运输PAGEREF_Toc\h17HYPERLINK\l"_Toc"1.11知识产权PAGEREF_Toc\h19HYPERLINK\l"_Toc"1.12保密PAGEREF_Toc\h19HYPERLINK\l"_Toc"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PAGEREF_Toc\h20HYPERLINK\l"_Toc"2.发包人PAGEREF_Toc\h20HYPERLINK\l"_Toc"2.1许可或批准PAGEREF_Toc\h20HYPERLINK\l"_Toc"2.2发包人代表PAGEREF_Toc\h21HYPERLINK\l"_Toc"2.3发包人人员PAGEREF_Toc\h21HYPERLINK\l"_Toc"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PAGEREF_Toc\h21HYPERLINK\l"_Toc"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PAGEREF_Toc\h23HYPERLINK\l"_Toc"2.6支付合同价款PAGEREF_Toc\h23HYPERLINK\l"_Toc"2.7组织竣工验收PAGEREF_Toc\h23HYPERLINK\l"_Toc"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PAGEREF_Toc\h23HYPERLINK\l"_Toc"3.承包人PAGEREF_Toc\h24HYPERLINK\l"_Toc"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PAGEREF_Toc\h24HYPERLINK\l"_Toc"3.2项目经理PAGEREF_Toc\h25HYPERLINK\l"_Toc"3.3承包人人员PAGEREF_Toc\h27HYPERLINK\l"_Toc"3.4承包人现场查勘PAGEREF_Toc\h28HYPERLINK\l"_Toc"3.5分包PAGEREF_Toc\h28HYPERLINK\l"_Toc"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PAGEREF_Toc\h30HYPERLINK\l"_Toc"3.7履约担保PAGEREF_Toc\h30HYPERLINK\l"_Toc"3.8联合体PAGEREF_Toc\h31HYPERLINK\l"_Toc"4.监理人31HYPERLINK\l"_Toc"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31HYPERLINK\l"_Toc"4.2监理人员PAGEREF_Toc\h31HYPERLINK\l"_Toc"4.3监理人的指示PAGEREF_Toc\h32HYPERLINK\l"_Toc"4.4商定或确定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5.工程质量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5.1质量要求PAGEREF_Toc\h33HYPERLINK\l"_Toc"5.2质量保证措施PAGEREF_Toc\h34HYPERLINK\l"_Toc"5.3隐蔽工程检查PAGEREF_Toc\h35HYPERLINK\l"_Toc"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PAGEREF_Toc\h36HYPERLINK\l"_Toc"5.5质量争议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PAGEREF_Toc\h37HYPERLINK\l"_Toc"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PAGEREF_Toc\h37HYPERLINK\l"_Toc"6.1安全文明施工PAGEREF_Toc\h37HYPERLINK\l"_Toc"6.2职业健康PAGEREF_Toc\h41HYPERLINK\l"_Toc"6.3环境保护PAGEREF_Toc\h42HYPERLINK\l"_Toc"7.工期和进度PAGEREF_Toc\h43HYPERLINK\l"_Toc"7.1施工组织设计PAGEREF_Toc\h43HYPERLINK\l"_Toc"7.2施工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PAGEREF_Toc\h44HYPERLINK\l"_Toc"7.3开工PAGEREF_Toc\h45HYPERLINK\l"_Toc"7.4测量放线PAGEREF_Toc\h45HYPERLINK\l"_Toc"7.5工期延误PAGEREF_Toc\h46HYPERLINK\l"_Toc"7.6不利物质条件PAGEREF_Toc\h47HYPERLINK\l"_Toc"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PAGEREF_Toc\h48HYPERLINK\l"_Toc"7.8暂停施工PAGEREF_Toc\h48HYPERLINK\l"_Toc"7.9提前竣工PAGEREF_Toc\h50HYPERLINK\l"_Toc"8.材料与设备51HYPERLINK\l"_Toc"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51HYPERLINK\l"_Toc"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PAGEREF_Toc\h51HYPERLINK\l"_Toc"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PAGEREF_Toc\h52HYPERLINK\l"_Toc"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PAGEREF_Toc\h53HYPERLINK\l"_Toc"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PAGEREF_Toc\h53HYPERLINK\l"_Toc"8.6样品PAGEREF_Toc\h54HYPERLINK\l"_Toc"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PAGEREF_Toc\h55HYPERLINK\l"_Toc"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PAGEREF_Toc\h56HYPERLINK\l"_Toc"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PAGEREF_Toc\h57HYPERLINK\l"_Toc"9.试验与检验PAGEREF_Toc\h57HYPERLINK\l"_Toc"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PAGEREF_Toc\h57HYPERLINK\l"_Toc"9.2取样PAGEREF_Toc\h58HYPERLINK\l"_Toc"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PAGEREF_Toc\h58HYPERLINK\l"_Toc"9.4现场工艺试验PAGEREF_Toc\h59HYPERLINK\l"_Toc"10.变更PAGEREF_Toc\h59HYPERLINK\l"_Toc"10.1变更的范围PAGEREF_Toc\h59HYPERLINK\l"_Toc"10.2变更权PAGEREF_Toc\h59HYPERLINK\l"_Toc"10.3变更程序PAGEREF_Toc\h60HYPERLINK\l"_Toc"10.4变更估价PAGEREF_Toc\h60HYPERLINK\l"_Toc"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PAGEREF_Toc\h61HYPERLINK\l"_Toc"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PAGEREF_Toc\h62HYPERLINK\l"_Toc"10.7暂估价PAGEREF_Toc\h62HYPERLINK\l"_Toc"10.8暂列金额PAGEREF_Toc\h64HYPERLINK\l"_Toc"10.9计日工PAGEREF_Toc\h65HYPERLINK\l"_Toc"11.价格调整PAGEREF_Toc\h65HYPERLINK\l"_Toc"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PAGEREF_Toc\h65HYPERLINK\l"_Toc"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PAGEREF_Toc\h69HYPERLINK\l"_Toc"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PAGEREF_Toc\h69HYPERLINK\l"_Toc"12.1合同价格形式PAGEREF_Toc\h69HYPERLINK\l"_Toc"12.2预付款PAGEREF_Toc\h70HYPERLINK\l"_Toc"12.3计量70HYPERLINK\l"_Toc"12.4工程进度款支付PAGEREF_Toc\h73HYPERLINK\l"_Toc"12.5支付账户PAGEREF_Toc\h77HYPERLINK\l"_Toc"13.验收和工程试车PAGEREF_Toc\h77HYPERLINK\l"_Toc"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PAGEREF_Toc\h77HYPERLINK\l"_Toc"13.2竣工验收PAGEREF_Toc\h77HYPERLINK\l"_Toc"13.3工程试车PAGEREF_Toc\h80HYPERLINK\l"_Toc"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PAGEREF_Toc\h82HYPERLINK\l"_Toc"13.5施工期运行PAGEREF_Toc\h82HYPERLINK\l"_Toc"13.6竣工退场PAGEREF_Toc\h83HYPERLINK\l"_Toc"14.竣工结算PAGEREF_Toc\h84HYPERLINK\l"_Toc"14.1竣工结算申请PAGEREF_Toc\h84HYPERLINK\l"_Toc"14.2竣工结算审核PAGEREF_Toc\h84HYPERLINK\l"_Toc"14.3甩项竣工协议PAGEREF_Toc\h85HYPERLINK\l"_Toc"14.4最终结清PAGEREF_Toc\h86HYPERLINK\l"_Toc"15.缺陷责任与保修PAGEREF_Toc\h87HYPERLINK\l"_Toc"15.1工程保修的原则PAGEREF_Toc\h87HYPERLINK\l"_Toc"15.2缺陷责任期PAGEREF_Toc\h87HYPERLINK\l"_Toc"15.3质量保证金PAGEREF_Toc\h88HYPERLINK\l"_Toc"15.4保修PAGEREF_Toc\h90HYPERLINK\l"_Toc"16.违约PAGEREF_Toc\h92HYPERLINK\l"_Toc"16.1发包人违约PAGEREF_Toc\h92HYPERLINK\l"_Toc"16.2承包人违约PAGEREF_Toc\h94HYPERLINK\l"_Toc"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PAGEREF_Toc\h96HYPERLINK\l"_Toc"17.不可抗力PAGEREF_Toc\h96HYPERLINK\l"_Toc"17.1不可抗力的确认PAGEREF_Toc\h96HYPERLINK\l"_Toc"17.2不可抗力的通知PAGEREF_Toc\h97HYPERLINK\l"_Toc"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PAGEREF_Toc\h97HYPERLINK\l"_Toc"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PAGEREF_Toc\h98HYPERLINK\l"_Toc"18.保险PAGEREF_Toc\h99HYPERLINK\l"_Toc"18.1工程保险PAGEREF_Toc\h99HYPERLINK\l"_Toc"18.2工伤保险PAGEREF_Toc\h99HYPERLINK\l"_Toc"18.3其他保险PAGEREF_Toc\h100HYPERLINK\l"_Toc"18.4持续保险PAGEREF_Toc\h100HYPERLINK\l"_Toc"18.5保险凭证PAGEREF_Toc\h100HYPERLINK\l"_Toc"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PAGEREF_Toc\h100HYPERLINK\l"_Toc"18.7通知义务PAGEREF_Toc\h101HYPERLINK\l"_Toc"19.索赔PAGEREF_Toc\h101HYPERLINK\l"_Toc"19.1承包人的索赔PAGEREF_Toc\h101HYPERLINK\l"_Toc"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PAGEREF_Toc\h102HYPERLINK\l"_Toc"19.3发包人的索赔102HYPERLINK\l"_Toc"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PAGEREF_Toc\h103HYPERLINK\l"_Toc"19.5提出索赔的期限PAGEREF_Toc\h103HYPERLINK\l"_Toc"20.争议解决PAGEREF_Toc\h104HYPERLINK\l"_Toc"20.1和解PAGEREF_Toc\h104HYPERLINK\l"_Toc"20.2调解PAGEREF_Toc\h104HYPERLINK\l"_Toc"20.3争议评审PAGEREF_Toc\h104HYPERLINK\l"_Toc"20.4仲裁或诉讼PAGEREF_Toc\h105HYPERLINK\l"_Toc"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PAGEREF_Toc\h105HYPERLINK\l"_Toc"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HYPERLINK\l"_Toc"1.一般约定104HYPERLINK\l"_Toc"2.发包人110HYPERLINK\l"_Toc"3.承包人111HYPERLINK\l"_Toc"4.监理人115HYPERLINK\l"_Toc"5.工程质量116HYPERLINK\l"_Toc"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17HYPERLINK\l"_Toc"7.工期和进度118HYPERLINK\l"_Toc"8.材料与设备121HYPERLINK\l"_Toc"9.试验与检验121HYPERLINK\l"_Toc"10.变更122HYPERLINK\l"_Toc"11.价格调整124HYPERLINK\l"_Toc"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5HYPERLINK\l"_Toc"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8HYPERLINK\l"_Toc"14.竣工结算130HYPERLINK\l"_Toc"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30HYPERLINK\l"_Toc"16.违约132HYPERLINK\l"_Toc"17.不可抗力133HYPERLINK\l"_Toc"18.保险134HYPERLINK\l"_Toc"19.争议解决134HYPERLINK\l"_Toc"附件...........................................................................................13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平安体育公园公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平安体育公园公厕建设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平安社区。3.工程财评文号:璧财建审〔2020〕728号。4.资金来源:镇自筹。5.工程内容:包括《三合镇平安体育公园公厕施工设计图》、《生化池设计说明(一)》、《生化池设计说明(二)》、《生化池平面图、生化池剖面图》、《生化池配筋图》、《格栅井大样图》、《生化池大样图》的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财政审核的项目清单和施工图内容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三合镇平安体育公园公厕施工设计图》、《生化池设计说明(一)》、《生化池设计说明(二)》、《生化池平面图、生化池剖面图》、《生化池配筋图》、《格栅井大样图》、《生化池大样图》的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财政审核的项目清单和施工图内容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柒仟伍佰圆整(¥3175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拾万零伍佰捌拾玖圆柒角玖分(¥10589.7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工程承包价款,但工程承包价款总价不得超过317500.00元。项目全部类容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7%,按竣工结算金额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清算(不计息)。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平安一路90号地址:邮政编码:402765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艾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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