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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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人身权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山西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人身权。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身份权包括:公民的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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