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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工作制度培训资料(doc 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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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工作制度培训资料(doc 102页)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行政管理部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2、行政会议制度3、行政查房制度4、请示报告制度5、办公室工作制度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9、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10、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1、绩效评价制度12、社区卫生服务全面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13、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病案室工作制度16、疗统计制度17、社会民主监督制度二、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8、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9、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2...

社区卫生工作制度培训资料(doc 102页)
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行政管理部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2、行政会议制度3、行政查房制度4、请示报告制度5、办公室工作制度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9、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10、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1、绩效评价制度12、社区卫生服务全面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13、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病案室工作制度16、疗统计制度17、社会民主监督制度二、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8、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9、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20、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制度21、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22、防范医疗事故预案23、处理医疗事故预案24、首诊负责制度25、查房制度26、病例讨论制度27、会诊制度28、查对制度29、医嘱制度30、门诊病历书写制度31、病历管理制度32、社区急诊抢救制度33、双向转诊制度34、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35、免疫规划管理制度36、预防接种工作制度37、健康教育工作制度38、慢性病管理制度39、精神病管理作制度40、妇女保健工作制度41、儿童保健工作制度42、老年保健管理工作制度43、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44、传染病管理制度45、疫情报告制度46、消毒隔离制度47、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48、全科门诊工作制度49、导诊咨询台工作制度50、急诊室工作制度51、抢救室工作制度52、观察室工作制度53、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管理制度54、家庭病床工作制度55、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56、针灸工作制度57、理疗工作制度58、中医科工作制度59、妇科工作制度60、口腔科工作制度61、社区护理工作制度62、综合病房管理制度63、门诊护理工作制度64、分级护理制度65、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66、注射室工作制度67、输液室工作制度68、治疗室工作制度69、换药室工作制度70、供应室工作制度71、综合病房工人工作制度三、社区支持部工作制度72、社区支持部工作制度73、功能科工作制度74、检验工作制度75、放射工作制度76、超声影像工作制度77、心电图工作制度78、药剂科工作制度79、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80、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81、处方制度82、处方使用管理制度83、煎药室工作制度84、药品管理制度85、药品库房工作制度86、财务科工作制度87、财务管理制度88、财产物资管理制度89、现金管理制度9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91、挂号室工作制度92、收费管理制度93、收费处工作制度94、住院处工作制度95、后勤科工作制度96、后勤维修工作制度97、医疗设备管理制度98、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99、车辆管理制度100、洗衣房工作制度101、卫生管理工作制度102、安全保卫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103、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104、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操作常规105、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医疗工作制度106、社区卫生服务站急诊抢救工作制度107、社区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108、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109、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工作制度110、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11、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112、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办法113、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114、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费管理工作制度115、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管理工作制度一、行政管理部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2、积极开展中心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指标。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以健康服务为中心,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3、建立与各疾控防治机构、保健机构、康复、精神疾病防治等专业机构的协作并接受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4、组织制订中心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检查、总结,定期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5、负责定期组织检查预防、医疗、护理、保健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6、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督促检查,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7、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聘任晋升、奖惩、调动等工作。8、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质量。9、加强后勤工作领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审查年度财务预、决算,检查财务规范收支管理;审查物资保障供应计划,加强财产物资管理。10、与辖区内居委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定期向居委会收集居民的卫生需求和服务意见,及时改进工作。2、行政会议制度1、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参加,会议内容涉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列席参加,每周一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中心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需要中心领导共同商定的问题;研究有关科室的重点工作安排;其他需要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会议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并将决定事项写成记要,经中心主任审定后,印发有关科室贯彻执行。2、中心行政周会:由中心正、副主任主持,部主任、科主任(科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3、科主任会议:由中心正、副主任主持,部主任、科主任或科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汇报研究及交流预防、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4、科周会:由科室正、付主任主持,综合病房、门诊医师、护士长等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5、科务会议:由科室正、付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研究科室的建设和发展,总结和布置工作。6、护士长会议:由健康管理部主任主持,全中心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周护理工作,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护理质量,研究和解决护理管理工作等问题,布置本周工作。7、综合病房(科室)早会:由综合病房(科室)负责人主持,病房(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每日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夜班医护人员的交接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8、公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定期召开,听取并征求住院病人及家属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3、行政查房制度1、中心领导带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干部,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室查房,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行政查房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汇报预防、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病区管理等工作,听取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3、对医疗行政查房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做好反馈。4、行政查房由中心办公室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准备,并做好行政查房相关记录。4、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组织中心全部人员参与抢救病人时;2、实施紧急手术或抢救而病人的家属及单位领导不在场时;3、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等首次应用于临床时;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及毒、麻类药品时,发现成批药品变质及假、伪、劣药品时;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6、发生断水、断电、火灾、被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情况时;7、增补、修改中心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8、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接受上级临时性工作任务时;10、参加外院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等。5、办公室工作制度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协调管理工作.2、负责统一安排中心的行政工作日程和办公室日常业务。3、具体负责中心各种行政会议的安排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并负责传达、督促检查、收集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4、负责制定中心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并督促落实。5、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类大型活动,做好重要信息收集及宣传报道工作。6、做好中心档案管理,做到各类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利用。7、按照行政文书处理程序,负责文件收发、传递、存档和保管及文件材料的打字、复印、各类行文的核搞,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8、负责信访接待、收集并及时处理来访事项;做好来宾接待、参观访问、对外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9、及时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6、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中心劳动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中心定编定员工作,做好各类人员的考察、培养工作。审核办理职工调配、交流、工资调整、职工退职、退休管理工作。3、负责中心职工奖惩、考勤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务评聘、晋升工作。4、负责中心职工档案管理及在岗人员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录用及管理。5、负责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6、做好中心职工福利管理。7、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信息设备是指中心信息设备系统建设中所涉及的有关设备和其他医疗、办公及科研工作中使用的电脑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打印机、不间断电源、扫描仪、条码阅读器、磁卡阅读器、光盘刻录机等;服务器及网络设备:服务器、机柜、集线器、交换器、收发器、路由器等。2、为了加强信息设备的充分利用,信息设备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根据中心信息工作的需要,对各科室信息设备进行合理配置。3、行政管理部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中心所有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计算机常识与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相关岗位应用系统的规范操作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操作电脑。4、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定期深入各科室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详细记录。5、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计算机维修人员报告,不得自行拆卸和修理计算机设备。6、建立信息设备档案,认真填写维修记录,按规定办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8、档案管理制度1、根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心各类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建设工程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科研档案)、业务档案(包括医疗档案、病历档案、教学档案、护理档案)、专门档案(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2、中心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建立专室专柜保存。3、根据归档范围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归档的文件应质地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4、施行科学管理,档案室、柜内的档案存放排列整齐合理,编号规范,查找方便。定期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履行完备手续。6、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9、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获得定点机构标牌的,可供参保人员选择就医。2、认真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履行与上级医保管理中心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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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遵守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4、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的医疗设施、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5、严格遵守执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软件、结算清单和票据。6、接受参保职工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度考评不合格,上级医保中心按协议有关规定处理。10、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中心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各部门、科室,了解与掌握人员、业务、设备使用情况,建立完整的工作秩序和管理机制。2、按中心规定的编制配齐各类人员,新分配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及成绩存入技术档案中。3、中心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对首诊制度、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查房、查对、疑难病例讨论、处方使用等制度,做到认真落实,经常检查。4、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发生差错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分析原因,调查核实,寻找事故隐患,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5根据中心发展规划和医疗技术服务实际工作的需要,定期检查、更新诊疗仪器设备,加强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有效。6、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教育,定期通报医疗质控检查结果,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11、绩效评价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公益性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客观全面评价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社会效益、规范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管理、社会满意度。2、绩效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工作效率、社会满意度等。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科学、客观的各岗位绩效考核量化指标、考核办法、实施措施,并具备可操作性。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绩效评价结果。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中心各部门(站)的各项工作质量、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管理效果。6、工作绩效与个人考核考评结合。12、社区卫生服务全面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中心领导、社区部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部门建立质量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2、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在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织领导下对全中心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机构。3、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质量标准,并对全中心各类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促进、提高。4、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落实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方案及奖罚措施。5、开展全体人员质量意识教育与质量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6、定期对中心工作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进行讲评及惩罚,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建议,提出修订和完善管理规定的意见。7、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质量检查的结果要纳入科室管理评价,并结合择优奖励。7、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委员全体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定期总结汇报。8、质量管理委员常设机构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执行委员会议定的事项,承办委员会的日常事务。13、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医源性感染管理机构在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日常工作、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2、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经过上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单位的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3、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中心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计划,制定医源性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4、负责中心医源性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中心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检测。及时分析检测结果,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将医源性感染各种检测、分析资料、收集整理定期上报。5、中心发生的医源性感染流行、暴发病例要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参与药事位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7、对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消毒剂等,进行审核检测,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8、负责中心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源性感染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9、及时向中心领导和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源性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中心各科室通报。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2、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积污物间等处。3严禁在储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储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非利器类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利器(硬物)类医疗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5、对污染力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6、使用中发现盛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理。7、中心后勤科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与运送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按操作规定进行检查、清点、封装,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登记本》上记录。8、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收集盒和包装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9、医疗废物委托给环保部门、废物中心处置,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与处置单位交接、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后勤科保存原件,复印一份交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备案,记录保存3年。10、中心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健康管理部、社区支持部、后勤科、护士长和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参加,负责定期联合监督检查,各科室设专人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11、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送、管理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每年培训1次。12、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心主管领导及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紧急处置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对疫源地消毒处理,被污染人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对环境和有关人员进行监测。同时向区环保局、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15、病案室工作制度1、病案室负责中心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整理、保管、病案查询等,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使用等提供可靠资料。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人出院后病案定期收回,注意检查病案各项、各栏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完整,整理装订、编码、装袋上架存档。3、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本中心医师借阅病案,须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4、认真做好病案质量控制,按中心质控规定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监督检查指导,反映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保证病案质量。5、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历霉变、腐烂、虫蛀和火灾。16、医疗统计制度1、中心须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负责报送上级规定的报表,为中心领导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及时提供准确的统计资料,做好信息及时反馈。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3、做好医疗质量统计,各项原始记录清楚、准确。4、统计室人员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做好分析,并及时向中心领导及相关科室反馈,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提高。5、统计人员要监督、检查、指导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6、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17、社会民主监督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社会民主监督机制,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中心应设置社会民主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专项工作。3、中心应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便民措施、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反馈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4、加强与义务监督员的联系,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及时收集、汇总、登记,进行调查、研究,督促落实整改。5、接受辖区社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中心进行评价。二、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8、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健康管理部医疗、行政管理工作。按照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及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规划制定健康管理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科学管理、监督检查、总结汇报。2、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医疗制度和诊疗常规的执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医疗工作质量。3、组织制定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开展医疗质控工作,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确保基本医疗质量。4、定期深入科室,参加临床医疗查房,组织开展正常医疗业务工作、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做好指导与协调,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5、组织社区调查做出社区诊断,建立完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咨询、保健指导及行为干预活动。开展家庭病床、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访视等综合性家庭医疗服务。6、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7、负责组织、协调与上级定点协作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8、负责协调健康管理部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组织实施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的援救工作。9、做好医疗事故防范落实工作,负责医疗质量投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协调、登记、处理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医疗事故结案。10、负责中心新技术、新项目的组织和准入管理;建立各项医疗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统记、保管、整理和上报。11、掌握中心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情况,组织业务交流和举办讲座,负责实施专业培训与考核工作,制定进修和继续教育计划,做好技术人才的考察和引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加强管理,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评价。19、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由中心健康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的业务培训、进修、继续教育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2、健康管理部对中心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专业水平和工作绩效、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等实行综合管理。3、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项目及人才培养的需要,有计划的安排人员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活动。4、健康管理部与社区支持部每年定期对初、中级专业人员进行“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应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规定学时及学分,并进行学分登记、上报、审核,作为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6、组织全中心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做好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7、凡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含延聘人员和行政领导兼职者),在任职期间均应进行年度考核。8、考核应对卫生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绩,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作为今后晋升、晋级、奖励、续聘的主要依据。9、人力资源部门、健康管理部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存入本人的干部档案和业务考绩档案。10、外聘人员必须具有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中心规定要求统一考核,经考核试用合格方可上岗。20、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制度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由健康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中心的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2、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和鉴定工作;组织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学术论文发表的审查、登记、管理和汇编及优秀论文的评选交流;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3、负责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发挥社区教学基地作用,配合医学院校进行学员的社区见习、实习任务。4、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专家定期对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新知识讲座和“三基”理论技能培训,按时达到年度继续教育目标。5、建立科研、教学、继续教育档案,做好资料收集、登记与存档。21、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准确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科主任(站长)应及时组织讨论和总结,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科室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减少不良后果,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向健康管理部及中心主管主任汇报,中心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3、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存查、鉴定。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社区或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提高认识,改进工作。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科室(站),如不及时按规定报告,或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举报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2、防范医疗事故预案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做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2、中心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中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严格依法行医,避免发生医疗事故。3、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严格管理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监督执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对科室进行的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和监控,保证医疗安全。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充分理解和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委托的其他被告知人,征得患者的理解、认可和配合。5、在诊疗过程中,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必备权威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制定主要疾病的诊疗护理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6、对患者实施诊疗措施时,主管医师应当具有相当的资质和临床经验,严禁实习期的医护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护师(士)指导下单独为患者采取治疗措施。7、对病历等医疗文书进行质量控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如实书写,严禁涂改、伪造病历。7、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对处方进行抽查检查,开展病历和处方分析、药物检测,发现处方质量问题,立即要求责任人改正,保证用药安全。8、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对医疗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调查核实,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9、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对医疗质量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定期向各科室、主管部门通报,并要求迅速整改。10、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差错和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全体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质量。23、处理医疗事故预案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做好医疗事故处理工作。2、中心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中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严格依法行医,避免发生医疗事故。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中心健康管理部报告。4、中心健康管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如实向主管主任汇报,并适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中心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失扩大。6、发生医疗行为争议时,中心主管部门负责向患者或家属通报解释情况,并告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和法律程序妥善解决。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及启封,由中心负责保存。7、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中心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制定的、送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检验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8、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及输血相关物品进行封存,中心应当立即通知血液中心的人员到场,由患者、中心和血液中心三方将物品送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9、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10、中心在初步判断属于医疗事故的前提下可以与患者或亲属进行协商解决争议。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双方协商阶段,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医患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程序中,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委托医疗事故鉴定。24、首诊负责制度1、凡经挂号的患者,接诊的医护人员不得推诿,做到谁首诊谁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认真检查诊治,做好病史记录。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如病情需要,由首诊医师负责及时组织会诊、转科、转诊。3、对危重弱残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系转科、转诊,并做好协助护送及交接患者工作。4、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及治疗时,首诊医师必须尽到告知义务。5、遇有急诊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及时拨打120电话,协助护送家属转院。25、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2、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随时检查病人。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的指示。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护理疑难问题。5、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伙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结果;决定出、转院问题。(3)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与必要的临时遗嘱并开出次日早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26、病例讨论制度1、临床病例讨论(1)中心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3)每次中心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4)讨论时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例内。2、出院病例讨论(1)有条件的中心应定期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或分病房组举行,由主任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3、疑难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4、死亡比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中心健康管理部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27、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2、科间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5、中心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健康管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6、中心外会诊:中心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健康管理部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7、科内、中心内、中心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28、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及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三查七对:摆药前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2、手术室(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3、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4、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时间、血液质量。5、检验室(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项目。(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项目、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6、医学影像(放射、B超)(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性别、项目。(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等。7、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性别、项目。(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等。8、针灸、理疗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29、医嘱制度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医嘱一般在上午10时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要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交班本上注明。5、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30、门诊病历书写制度1、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2、门诊病历记录分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3、门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记录准确、书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得随意删改,医师应签全名。4、门诊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5、门诊病历书写的要求:(1)门诊病历要简明扼要。门诊病历首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人,一般都应与初诊病人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3)每次诊断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6)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人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31、病历管理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中心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2、中心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中心负责保管;没有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中心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3、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4、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健康管理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5、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全部的病程记录。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8、严格执行2002年9月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32、社区急诊抢救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遇有急诊抢救时,医护人员应迅速到场,立即组织抢救,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2、社区急诊抢救应该遵循社区急救的基本原则,实施迅速、有效、基本的救治手段,安全转送到医院。3、遇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科主任、社区部主任和中心领导亲临参加指挥。4、做好急诊抢救记录,准确记录急救患者到达时间、诊治或抢救时间、病情和处理经过等。需要转诊的急诊患者,应书写病历摘要。5、及时告知病情抢救风险、请亲属签字。若患者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在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通知中心领导,并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防止医疗纠纷。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应掌握常见社区急诊抢救基本技能,必须掌握有效的心肺复苏术、开放气道、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基本抢救仪器设施和药品、出诊抢救箱等,严格执行抢救技术操作规程。33、双向转诊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与二级以上定点协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和信息沟通渠道,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转诊渠道畅通。2、上级医院须制定实行双向转诊的措施,设有转诊接待科室、联系电话、兼(专)职人员及专家组,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病人得到及时治疗。3、掌握双向转诊的适应症与转诊流程,做好双向转诊的管理。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对诊疗范围以外和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并填写转诊单,对危重患者应派医护人员协助转送。做好上转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诊断治疗情况。5、在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病情稳定后应及时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及时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转诊时做好病情介绍及治疗、护理、康复等指导方案。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医院的建议与病人的要求,实行社区病房、门诊或家庭病床继续治疗,提供必要的随访、病历管理、康复等服务。7、双方应建立健全双向转诊的运行机制,及时联系,加强协作。34、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1、负责社区居民和辖区内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中心和社区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防病除害工作。3、开展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咨询活动,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有效干预措施指导。4、建立健全社区预防保健卫生防病网,负责指导开展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工作。5、担任本中心和社区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技术指导。6、协助辖区内学校、托幼园开展健康管理,做好疾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工作。7、负责组织培训中心、各站点各类人员提高预防保健、卫生防病知识与技能,指导工作人员做好防止交叉感染、自我防护等预防措施。35、免疫规划管理制度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3、疫苗实行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法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和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统一处理。4、疫苗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管理档案,帐物相符、专物专用。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体检及接种操作均应符合相关要求。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36、预防接种工作制度1、建立社区预防接种调查制度,掌握接种对象,完善建卡制度,规范卡证管理。2、本地出生的儿童建卡需在两个月内完成,流动儿童独立建卡。7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8%,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达90%。3、保持较高的接种率,保证各疫苗覆盖率和接种率达标。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0%,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达到85%,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4、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查对(查对姓名、疫苗接种方法及注意事项),熟练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症。配备急救药品,接种中遇到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理。5、接种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接种部位准确,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人一杯一勺,预防医源性感染。密切观察接种后情况,向家长告知接种前后注意事项。6、接种后及时登卡上册,做好统计。工作结束后,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监测。37、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负责制定中心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定期为本社区居民中的不同人群开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卫生知识电化教育,主动配合开展预防保健知识、禁毒、无偿献血、中医药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常规性宣传,开展健康咨询及保健指导。3、主动配合有关科室(站)针对重点疾病高危人群、主要慢性病人开展控烟、限酒、合理膳食饮食、适当健身运动、定期体检、经常学习保健知识等干预活动。4、在临床诊疗中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进行面对面地有针对性的防病常识教育及康复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对主要慢性病人,实施健康教育非药物干预或药物干预。5、定期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工地、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举办讲座。6、居民健康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7、合理设置中心(站)的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和交流。38、慢性病管理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慢病管理工作,并经过规范化培训上岗。2、做好社区普查,针对居民常见疾病,制定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并不断总结完善。3、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实行连续动态管理,对重点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制定防治方案,做好管理记录。4、定期开展慢性病筛查,做好重点慢性病人家庭访视、定期复查、规范治疗、针对性行为干预与康复指导等系统化管理。5、针对社区不同人群开展慢病防治宣传,定期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健康教育录像,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备慢病宣传栏、电视电教设备及宣传教育场所,并指导居民和慢性病人开展健身活动。39、精神病管理制度1、负责本社区精神病人的管理,掌握本社区精神病人的发病人数,并及时建档。2、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普及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3、建立与专科医疗机构长期业务督导关系,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门诊工作,认真书写病历,在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诊断与治疗,对居住在家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监督与管理。4、严格精神病患者治疗药物的管理,指导正确使用,定期进行相关的检查。5、参与常见精神疾病的社区早期防治和社区康复,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识别常见精神病,并指导病重患者转诊治疗。6、对已确诊的精神病人,进行登记、建卡和上报。40、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认真做好本社区妇女保建工作,对妇女健康状态进行普查、登记、建档。2、开展妇女保健知识宣传、围产保健、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科普知识健康教育和指导。3、做好孕产期保健和规范管理,做好高危孕妇的及早筛查和管理,辖区内孕产妇早建卡率达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4、做好更年期妇女保健,开展有关生理与心理咨询。5、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6、开展妇女常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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