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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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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版本号:HSY-YUAN编号:2018-01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二○一八年四月编写单位: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参编单位: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安全监察处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综合调度室陕西省红石岩煤矿技术地测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通风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机电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人力资源部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医院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障煤矿安全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版本号:HSY-YUAN编号:2018-01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二○一八年四月编写单位: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参编单位: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安全监察处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综合调度室陕西省红石岩煤矿技术地测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通风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机电科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人力资源部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医院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由矿长杨伟牵头,矿总工程师张普选组织各部门技术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编制完成《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在辨识我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矿井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并针对危险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了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我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由黄陵县矿山救护队负责,医疗救治由红石岩煤矿医院负责。同时,我矿成立有辅助救护队,配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业务上受黄陵县矿山救护队的指导。井上、下建有消防材料库,配备有消防器材。周边有黄陵矿业公司矿山救护大队,矿井及周边应急救援能力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需要。本预案由煤矿总工程师张普选主持,安全监察处牵头,技术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综合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部等部门分头编写,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会审,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了要素审核,根据审核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颁布通知《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HSY-YUAN)第2018-01版是由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危险辨识与风险程度评价,梳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内部评审专家组评审后,经陕西省红石岩煤矿聘请陕西省内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评审合格。由红石岩煤矿矿长签署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预案适用于红石岩煤矿生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范围包括我矿生产安全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主要有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灾害处理工作。我矿所属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确实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对能力,保障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矿长:杨伟2018年4月20日目录1第1部分综合应急预案1第1章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21.3适用范围21.4应急预案体系31.5应急工作原则5第2章事故危险性分析52.1矿井概况52.1.1矿井基本情况62.1.2生产系统简介12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122.2.1危险源识别122.2.2危险源风险分析152.2.3重大危险源辨识17第3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7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173.2组织机构17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183.2.2应急救援管理机构183.2.3应急救援指挥部183.2.4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指挥中心193.2.5应急专业小组193.3职责划分203.3.1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职责203.3.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213.3.3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213.3.4应急专业小组职责223.3.5各有关成员职责233.3.6相关部门职责27第4章预警及信息报告274.1危险源监控274.2预警284.3信息报告30第5章应急响应305.1响应分级305.2响应程序315.3处置措施335.4应急结束34第6章信息公开346.1事故信息发布部门和形式346.2信息发布原则35第7章后期处置357.1善后处理357.2调查与评估357.3恢复重建37第8章保障措施378.1通信与信息保障378.2应急队伍保障378.3物资装备保障378.3.1救援装备保障388.3.2紧急征用救援装备388.4其它保障398.4.1经费保障398.4.2医疗保障398.4.3治安及交通运输保障398.4.4技术保障398.4.5后勤保障40第9章应急预案管理409.1应急预案培训409.1.1宣传教育409.1.2培训409.2应急预案演练409.3应急预案修订419.4应急预案备案419.5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419.6应急预案实施42第2部分专项应急预案42第1章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21.1事故风险分析42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21.3处置程序421.3.1信息报告程序431.3.2处置程序431.3.3响应分级431.3.4响应程序441.4处置措施441.4.1应急处置原则451.4.2应急处置措施49第2章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92.1事故风险分析49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92.3处置程序492.3.1信息报告程序492.3.2处置程序502.3.3响应分级502.3.4响应程序512.4处置措施512.4.1应急处置原则512.4.2应急处置措施53第3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33.1事故风险分析53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33.3处置程序533.3.1信息报告程序533.3.2处置程序543.3.3响应分级543.3.4响应程序553.4处置措施553.4.1应急处置原则553.4.2应急处置措施58第4章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84.1事故风险分析584.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84.3处置程序584.3.1信息报告程序584.3.2处置程序594.3.3响应分级594.3.4响应程序604.4处置措施604.4.1应急处置原则604.4.2应急处置措施62第5章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25.1事故风险分析62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625.3处置程序625.3.1信息报告程序625.3.2处置程序635.3.3响应分级635.3.4响应程序645.4处置措施645.4.1应急处置原则645.4.2应急处置措施66第6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66.1事故风险分析666.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666.3处置程序666.3.1信息报告程序666.3.2处置程序676.3.3响应分级676.3.4响应程序676.4处置措施676.4.1应急处置原则686.4.2应急处置措施69第7章重大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97.1事故风险分析69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697.3处置程序697.3.1信息报告程序697.3.2处置程序707.3.3响应分级707.4处置措施707.4.1应急处置原则707.4.2应急处置措施72第8章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28.1事故风险分析728.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728.3处置程序728.3.1信息报告程序728.3.2处置程序738.4处置措施738.4.1应急处置原则738.4.2应急处置措施74第9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749.1总则749.1.1目标和依据749.1.2工作原则759.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759.3信息报告程序759.4应急响应7510.5应急处置77第3部分现场处置方案77第1章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71.1事故风险分析781.2应急工作职责791.3应急处置791.4注意事项81第2章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12.1事故风险分析812.2应急工作职责812.3应急处置832.4注意事项85第3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53.1事故风险分析853.2应急工作职责853.3应急处置863.4注意事项88第4章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84.1事故风险分析884.2应急工作职责884.3应急处置894.4注意事项90第5章矿井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05.1事故风险分析905.2应急工作职责905.3应急处置925.4注意事项93第6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36.1事故风险分析936.2应急工作职责936.3应急处置956.4注意事项96第7章重大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67.1事故风险分析967.2应急工作职责967.3应急处置987.4注意事项99第8章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98.1事故风险分析998.2应急工作职责998.3应急处置998.4注意事项101第9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019.1事故风险分析1019.2应急工作职责1019.3应急处置1029.4注意事项103附件103附件1: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105附件2:规范性文本107附件3:矿井重要保护防护地点、单位名单107附件4:主要附图107附件5:资料第1部分综合应急预案第1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到应急行动协调一致,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进一步增强应对和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危害的预控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7、《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8、《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9、《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23日)10、《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1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2004〕56号)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639-2013)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16、关于印发《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安委会发〔2010〕9号)17、《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陕煤局发〔2011〕89号)18、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发生Ⅰ~Ⅳ级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范围包括本煤矿生产安全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适用于井下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顶板等事故及地面(水、火)事故的应急和灾害处理等工作。1.4应急预案体系红石岩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1、综合应急预案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总则(2)事故风险描述(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警及信息报告(5)应急响应(6)信息公开(7)后期处置(8)保障措施(9)应急预案管理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理预案和措施等内容。本矿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有:(1)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重大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制定,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理正确。本矿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主要有:(1)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5)矿井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重大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现场处置方案1.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应认真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机制。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红石岩煤矿实际情况,加强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红石岩煤矿必须加强事故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全矿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靠科技,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素质。6、撤人与救灾原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威胁范围外的人员应立即撤离,身处事故威胁范围内的人员,在不危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有组织的进行施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若危及人身安全,应迅速撤离现场。第2章事故危险性分析2.1矿井概况2.1.1矿井基本情况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位于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南川河西岸的曹家峪村附近,行政区划隶属黄陵县店头镇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08°59′30″~109°3′33″,北纬35°35′28″~35°38′55″。井田南北长约6.5km,东西宽2.5~4.5km,面积19.9359km2。黄陵县城至建庄的公路通过本井田,该矿东距店头镇4km,距黄陵县城32km,南距西安市203km。黄陵七里镇火车站与红石岩煤矿铁路专用线已通车。矿区交通运输便利。红石岩井田地处陕北高原南缘,属中低山森林区。井田内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地形复杂,属侵蚀构造地形,总的趋势北西高,南东低。红石岩井田内含煤地层为延安组,共含煤3层,其中1-1号煤层位于延安组顶部,平面分布于井田南部;1-2号煤位于延安组中下部,平面分布于井田北部外侧。1-1和1-2号煤层均属不可采煤层。2号煤位于延安组下部,井田全区分布,最大埋深330.67m(H17),最小埋深24.65m,一般埋深在240m左右。煤层厚度在0~5.77m之间,除东北部边缘外大部可采,可采区厚度在0.7~5.77m之间,平均2.53m,为中厚煤层。2号煤直接顶厚3.5~38.0m,一般厚度20m左右,层位较稳定,以粉砂岩、细砂岩为主,局部为泥岩或砂质泥岩,呈厚层状,多与煤层直接接触。直接顶中粉砂岩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25~35MPa,细砂岩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25~55MPa,泥岩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14.7MPa。直接顶稳定性分类属于中等稳定一稳定的Ⅱ~Ⅲ类。2号煤层顶板主要以粉砂岩和砂岩为主,底板为铝质泥岩和炭质泥岩。在开采过程中,煤层顶板稳定性较好,但因底板多是铝质泥岩,在巷道中易遇水膨胀,有底鼓现象。本矿为低瓦斯矿井,2号煤层属(Ⅱ)类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根据矿方提供资料,2017年矿井正常涌水量339.0m3/h,最大涌水量561.6m3/h。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和西安西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共同编制完成了《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红石岩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极复杂”类型。2.1.2生产系统简介1、开拓开采系统本矿采用斜井-平硐综合开拓方式,矿井现布置有5条井筒,分别为工业广场内的主斜井和一号副斜井,生产区内的副平硐,二号风井场地内的二号风井和三号风井场地内的三号回风斜井。主斜井内铺设带宽0.8m的带式输送机,承担原煤提升任务,兼进风和安全出口;一号副斜井井口附近安装有调度绞车,井筒内铺设轨道,运行矿车,承担材料运输任务,兼进风和安全出口;副平硐内运行无机绳牵引车,承担大型材料、设备运输任务,兼进风和安全出口;原二号风井现为管道井,铺设压风管路,兼安全出口;三号回风斜井为矿井专用回风井,兼安全出口。全井田采用单水平开采,水平标高+880m。全矿井2006年前分为12个采区,2006年重新划分采区,北区划分为七、九两个采区,南区划分为四、六两个采区,中区为二采区。现井下开采四采区,六采区布置有准备巷道,二、九采区已回采完毕。井下现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即四采区12409工作面,采用长壁式布置,综采工艺,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布置2条巷道,即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均为矩形断面,推进长度1811.2m,切眼长度145.4m,采高2.6~3.5m。井下现布置3个掘进工作面,即12410工作面运输顺槽(矩形)、回风顺槽(矩形)和六采区东翼回风巷(半圆拱),均采用综掘工艺。2、通风系统矿井现开采2号煤层,通风方式采用分区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主斜井、一号副斜井进风,副平硐,二号进风斜井,三号回风斜井回风。三号回风斜井装备2台FBCDZNo23型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每台通风机配备有两台隔爆电动机。3、提升运输系统(1)主提升系统:红石岩煤矿主斜井承担原煤提升任务,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方式。井筒安装1台TD75/800-200kW型带式输送机,带宽800mm,带速3.15m/s,输送能力320t/h,电机功率200kW,输送机倾角16°,铺设长度435m。(2)辅助运输系统:该矿副平硐承担井下辅助运输任务,平硐内铺设600mm轨道,安装SQ—90d型无极绳绞车,采用连续牵引接力运输方式,运输容器为MG1.1-6A型1吨固定式矿车、重型平板车,担负全矿矸石、物料和大型设备等的辅助提升任务,绞车各项保护装置齐全,绞车和钢丝绳经技术校验符合规定。(3)主运输系统: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方式,其煤流线路如下:南翼四采区综采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顺槽带式输送机→南翼四采区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二采区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集中胶带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主井底煤仓→主斜井带式输送机。(4)辅助运输系统:井下南、北翼辅助运输均采用轨道运输系统,井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用SQ无极绳机车牵引矿车。其运输线路为:副平硐→940大巷→910大巷→西八大巷(一部无极绳)→辅助运输巷(原二采区回风大巷)→辅助运输一/二段(二部无极绳)→南翼轨道巷(三部无极绳)→使用工作面。4、防排水系统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和西安西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共同编制完成了《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红石岩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极复杂”类型。根据矿方提供资料,2017年矿井正常涌水量339.0m3/h,最大涌水量561.6m3/h。井下在一号副斜井井底设有主排水泵房和中央水仓,水泵房内安装MD280-43×2型多级离心泵3台(每台水泵配备1台YBK2-315S-4型隔爆电动机,功率110kW,电压660/1140V)、MD450-60×2型多级离心泵1台(每台水泵配备1台YBK2-355M1-4型隔爆电动机,功率220kW,电压660/1140V)和250D60×2型多级离心泵1台(每台水泵配备1台YBK2-355M1-4型隔爆电动机,功率220kW,电压660/1140V),2用2备1检修。排水管路为φ219无缝钢管2趟,φ325和φ273各1趟,沿一号副斜井敷设至地面污水处理站。中央水仓内、外水仓总容量为670m3。井下在一号副斜井距井口150m处设有120水仓,水仓内安装110kW水泵3台,流量280m3/h,排水管路为φ219无缝钢管3趟,沿一号副斜井敷设至地面污水处理站。水仓容积560m3。二采区排水泵房和水仓布置在二采区轨道运输巷与胶带运输巷的联络巷附近,水泵房内安装有YBZ-200L-2(37kW)型和BQW50-80(22kW)型水泵各1台。YBZ-200L-2型水泵通过敷设在二采区下山的1趟φ80mm管路将二采区涌水排至中央水仓,BQW50-80型潜水泵通过敷设在二采区轨巷中的1趟φ159mm管路将水排至泄水巷,排水经泄水巷流入强排水仓。四采区水仓布置在三号风井井底与南翼轨道运顺大巷交汇处附近,水泵房内安装110kW水泵2台。沿南翼轨道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II段、I段、630大巷至880运输大巷敷设φ159排水管路1趟排至880运输大巷,沿水沟自流至中央水仓。九采区水仓布置在七、九采区回风巷和七、九采区运输巷之间,安设110kW水泵2台和75kW潜水泵1台。平时75kW潜水泵将采空区涌水经敷设在一二大巷中1趟φ159mm管路直接排至地面污水处理站。汛期2台110kW水泵将采空区涌水沿敷设在九采区运输巷、九采区下山的1趟φ159mm管路排至880巷道排水沟流入中央水仓。井下强排水泵房和水仓布置在880大巷,安设1台BQ725-159/6-500/W-S型矿用潜水电泵(额定流量725m3/h),1台BQS140-90-75型和1台90KW潜水泵(额定流量140m3/h)作为强排水泵,水仓容积为305m3。沿二号进风斜井敷设1趟φ325mm和1趟φ159mm无缝钢管排水管路,将涌水直接排至地面,强排控制系统安设于二号风井配电室。在副井井底车场安设1台BQ725-159/6-500/W-S型矿用潜水电泵(额定流量725m3/h),副斜井敷设1趟φ325mm无缝钢管排水管路,将涌水直接排至地面,强排控制系统安设于地面35KV变电站控制室内。采、掘工作面涌水由工作面巷道水泵和管路排至南翼大巷水沟,自流至四采区水仓。矿井成立有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地测科。矿井成立有探放水队,设队长和副队长各1名,队员8名(均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编制有探放水设计,配备有ZDY-1200S型探水钻机1台、ZQTC-400/7.1型探水钻机5台和YTD400A型物探设备1套。井下采取“有掘必探”的探水措施,在掘进方向扇形布置3个探水钻孔,孔深75m,安全距离30m。5、矿井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一回路引自店头llOkV变电站35kV母线段,线径LGJ-70;二回路引自店头110kV变电站10kV母线段,线径为LG-240。两回路电源来自店头110kV变电站的不同母线,分列运行。供电距离5Km。(1)地面变电所及供电地面35KV变电所安装6kV高压开关柜16台,KCY-12型高压开关柜8台,GGD型低压开关柜8台。变电所安装2台高压变压器,1台SZ9-M-5000/35/6型和1台S11-M-5000/10/6型变压器。变电所同时安装有低压变压器2台,为地面低压负荷提供双回路电源,其中1台KS9-200/6/0.4型变压器,1台KS9-400/6/O.4型变压器。以高压双回路分别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风井变电所、地面生产系统变电所、生活福利区变电所等提供电源。矿井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分别由地面变电所双回路直接供电。(2)井下供电1)井下中央变电所双回路6kV下井电缆由工业广场35kV变电所的6kV不同母线段馈出,电缆采用MYJV22-6000-3×240mm2型铠装电缆,供电距离为1600m,沿主斜井筒送至井下中央区变电所。该变电所内设KYGC-Z型电柜13台,2台KBSGZY-315/6/660型变压器,7台KYDZ-1型低压配电柜,并配有1台KJF88型矿用一般型电力监控柜。井下主排水泵供电方式为:由井下中央变电所双回路双电源供至880配电室,再由880配电室双回路双电源供至主水泵房配电点,真空启动器分别控制5台水泵运行抽排,确保矿井安全度汛。2)采区供电南翼四采区综掘工作面供电方式为:由四采区变电所6kV出线柜,采用高压屏蔽电缆二趟,送至掘进面移动变压器,降压为1140V,供给各掘进设备。四采区综采工作面供电方式为:由四采区变电所6kV出线柜,采用高压屏蔽电缆二趟,送至前顺槽设备列车处移动变压器,降压为1140V,供给各采煤设备。3)局部通风机供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均实行“三专”供电,采用QBZ2-2×80型双回路真空电磁起动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同时安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高压开关柜装设真空断路器及综合自动化装置;井上下6kV变电所的所有电气设备均按规定进行接地,通往室外的电缆沟处加装电缆穿墙隔板。35kV全线架设避雷线(型号GJ—35),并全线接地。35kV入口和10kV入口处安装避雷器,并与变电所防雷接地系统连接,可有效防止雷电侵入。井下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齐全。6、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矿井装备了KJ95N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设置有地面中心站主机和终端,井下有监测分站。监测系统装备有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和生产调度信号等传感器。监控主站通过监控分站与各类传感器连接实施对矿井的监测监控。该监控系统共设监控分站21个。其中地面分站3个,分别对主斜井驱动机房、副平硐绞车房、地面生产系统、主要通风机房的运行工况进行实时监控;井下设有分站18个,用于监控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井下胶带运输机、局部通风机的状态及采掘工作面、总回的CH4、CO2、CO浓度、温度、负压、风速等运行参数监控。检查期间矿井共使用各种传感器传感器146台(个)。(2)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地面建有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设备为2台固定螺杆式GSF-132D型空压机。矿井地面建有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设备为2台固定螺杆式GSF-132D型空压机。地面输风管路采用Φ150×6mm钢管,经储气罐、控制阀、管路、汇集通过原二号风井敷设送至井下,地面管路全长80m,原二号风井主压风管直径采用Φ180×8mm钢管。采区采用Φ108×4mm无缝钢管,沿+880水平运输石门敷设进入工作面。通往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分管路采用Φ50mm钢管,管路铺设牢固平直,吊挂高度1.4m,井下各作业点及避灾硐室设置有供气阀门。矿井在主要机电硐室、采掘工作地点共设压风自救装置35套。(3)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矿井通信系统由内线和外线组成,行政和生产调度通信机房设在行政楼。安装KTJ4H型矿用程控交换机,容量128门。矿井对外通信通过黄陵县电信电话网连接;主要生产管理人员均配备有移动通讯手机。红石岩煤矿在地面调度室、矿领导、主要生产部门办公室及主井皮带运输机房、压风机房、主要通风机房等重要地点均设有电话。井下在主变电所、主水泵房、主运输皮带机头、采煤面上下顺槽、各掘进工作面等地点均设有电话。井下电话机为本质安全型。井下调度电话采用话机型号为:KT1017型。(4)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安装有常州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KJ69N型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该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硬件由地面中心机房的计算机、打印机、监控主机和井下识别分站、信号避雷器、识别卡,以及防爆电源组成。服务器通过计算机串口向监控主机发出巡检命令,监控主机将RS232信号转换为RS485信号后将巡检命令传给识别分站,对应的识别分站收到巡检命令后,将自身收到的识别卡信息通过原链路返回给数据服务器,服务器对收到的命令帧进行解析、分类,写入对应的数据库,以供服务器查询及显示,可覆盖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目前该系统设有监测分站20个,读卡器57个,作业人员监测识别卡500余张,能满足井下人员定位的需求。(5)供水施救系统矿井三号风井建有容积为300m3的水池,与井下消防洒水共用一套管路,在供水管路上安装有导向环,在灾变期间水质可转换为生活水井供水。选用Φ200mm型无缝钢管沿主斜井敷设1趟供水管路,每隔100m设置了支管和阀门,管道水流方向与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一致。日常能加强供水管路的维护,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管路全部铺设至各作业地点,还在工作面和人员比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了各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6)紧急避险系统1)自救器矿井紧急避险系统配备有100台ZYX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矿井共配备有1701台ZYX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2)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位于四采区南翼轨道运输大巷与南翼胶带机运输大巷之间的联络巷中,为硐室式布置,可同时供100人进入硐室避险,服务于四采区内的其他零散人员;供氧方式:一是采用压风供氧;二是采用避难硐室内配备的氧气瓶供氧。永久避难硐室还包含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且各系统与井下五大系统相连,硐室内还配备了供100人4天的食品和饮用水,另外还配备了必备的药品及急救工具等。硐室内安装有CO、CO2、O2、CH4、温度和湿度传感器,实时监测硐室内的CO、CO2、O2、CH4、温度和湿度,并在参数超限时发出警报,提醒硐室内的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环境的稳定,传感器信息通过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反映至地面调度室。7、安全管理本矿在册人数共计937人(其中江苏徐矿集团黄陵分公司536人),其中矿级管理人员14人(其中江苏徐矿集团黄陵分公司6人),专业技术人员69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井下生产工人550人。本矿与陕煤化实业集团黄陵医疗中心签订有医疗救护协议。重大事故的救援由黄陵县矿山救护队负责,该救护队驻地距煤矿约4km。另外矿井还成立有辅助矿山救护队,配备有必要的救护设备,业务上受黄陵县矿山救护队指导。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2.2.1危险源识别1、主要危险源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瓦斯、水、火、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2、存在形式及场所矿井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形式及场所详见表1-2-1。表1-2-1危险及有害因素存在形式及场所 序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1 水 各采掘工作面、各巷道及采空区、排水系统、地质钻孔、井口。 工作面突水、钻孔导水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等。 2 火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爆炸材料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煤场。 煤层自燃发火、电器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备火灾,煤场煤堆自燃。 3 爆炸事故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瓦斯煤尘爆炸、炸药库、炸药使用、运输,压力容器。 瓦斯煤尘爆炸、爆破器材管理使用不当发生的爆炸、压力容器引发的爆炸等。 4 提升运输 主要运输巷、井筒、采掘工作面的各提升小绞车、斜巷运输处。 提升绞车过卷、绞车制动失灵,斜巷跑车断绳、胶轮车辆冲撞挤压。 5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中毒窒息、超限、爆炸。 6 机械伤害 矿井生产各个环节,采掘运等设备。 特别应注意回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及各皮带运输环节。 7 高空坠落 作业环境垂直落差大于国家规定的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等。 井筒掉人、坠物,坠落、高空作业坠人坠物(井筒检修)。 8 地压 各井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处。 巷道底鼓、支护失稳大面积垮落、冒顶、片帮,支架压死。 9 有害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盲巷等。 表现为超标或积聚而发生的爆炸或缺氧窒息死亡等。 10 电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修地点。 触电。2.2.2危险源风险分析1、瓦斯瓦斯灾害是煤炭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依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201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陕煤局发〔2016〕33号),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66m3/min,相对涌出量1.58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3.18m3/min,相对涌出量1.08m3/t,鉴定我矿为低瓦斯矿井。矿井虽属低瓦斯矿井,但瓦斯造成的危害严重,且影响大,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和开采范围的扩大,瓦斯涌出量可能变大。而且在采矿生产过程中,如果瓦斯管理不善或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瓦斯事故将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瓦斯是本矿重大危险源之一,为矿井重点监控的危险源。2、煤尘煤尘灾害是煤炭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运各个工序将产生大量粉尘。粉尘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人体的危害,二是煤尘爆炸危害,煤尘爆炸是煤矿的灾害之一,它严重威胁着矿井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放炮作业等是第一产尘源,当遇到引爆火源时,就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爆燃。因此,抓好第一尘源的治理是防尘工作十分重要的环节,落实好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完善综合防尘制度,杜绝引爆火源,是防止煤尘事故的可靠保证。根据煤尘爆炸性试验结果,2号煤层火焰长度>8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60%。在采掘生产过程中,特别是采煤工作面在割煤、落煤、运输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煤尘;在通风方面,风速过高会引起采掘工作面和运输巷道煤尘飞扬,而风速过低,产尘点产生的煤尘排不出去增加浮尘量;当煤尘含量到达爆炸极限,遇电器设备漏电产生的火花、放炮产生的火焰等引爆火源时,就会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因此,煤尘是本矿重大危险源之一,为矿井重点监控的危险源。3、水灾水灾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矿井一旦发生水害事故,轻则淹没工作面,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和淹井事故。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种类型的地下水(包括由地面经过岩层裂隙和透水岩层)进入采掘工作面的过程称为矿井涌水,由于井下开采,势必会破坏其地下水系统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煤矿井巷的涌水。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会发生水灾事故。根据矿井地质资料及生产实际,我矿井下主要充水水源为:大气降水、含水层水、采空区积水和老窑水,主要充水通道为:煤层采动裂隙、废弃老窑巷道和采空区、含水层空隙(包括孔隙和裂隙)等。2017年,矿井正常涌水量339.0m3/h,最大涌水量561.6m3/h。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为矿井直接、间接充水水源。各含水层水富水性弱-中等,若冒落裂隙切穿这些含水层,将会引发突水事故。当井下采掘工作面与断层和采空区沟通时,断层水和采空区水将涌入井下采掘工作面,造成水灾事故。因此,矿井水是本矿重大危险源之一,为矿井重点监控的危险源。4、火灾本矿现开采的2号煤层经鉴定,吸氧量为0.62cm3/g,2号煤层属Ⅱ类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47天,随着矿井的延深,通风负压升高,对防止煤炭自燃不利因素增多,包括矿山压力增大煤柱因承压过大而破碎,采空区密闭被压垮造成漏风等,均可造成煤层自然发火。本矿煤层有自燃倾向性且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构成重大危险源,为矿井重点监控的危险源。5、冒顶灾害2号煤直接顶厚3.5~38.0m,一般厚度20m左右,层位较稳定,以粉砂岩、细砂岩为主,局部为泥岩或砂质泥岩,呈厚层状,多与煤层直接接触。直接顶稳定性分类属于中等稳定--稳定类。2号煤层老顶以灰-浅灰白色细粒砂岩为主,个别钻孔为中粒砂岩,厚层状,岩性较坚硬,波状层理,在全区分布稳定,为中等稳定的不易冒落顶板。6、压力容器矿井的压力容器主要有:压风机、压风包、压风管道、蒸汽锅炉、蒸汽管道、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7、电气安全事故电气有害因素和电气事故的发生受电气设备质量、自动化程度、安全保护设施、操作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技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矿井通风、排水、提升以及瓦斯抽放等主要设备的用电属煤矿一类用电负荷,不允许中断供电;煤矿主要井下作业,设备工作环境较差,易受冒落片邦煤和矸石的砸、碰、挤压;加之井下设备负荷变化大,经常搬迁,启动频繁,易产生过负荷、漏电和短路故障,因此电气事故多发。严重的电气事故会造成矿井设施、设备的毁坏,人员伤亡。电气事故的危险主要有:杂散电流、静电、漏电、雷电、电器失爆和电气线路故障,易发生的事故有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电火花引燃瓦斯造成瓦斯、煤尘爆炸。8、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矿井生产中最常见的危害之一。煤矿的各种机械设备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胶带运输机绞人伤害事故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机械设备包括:采煤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装载机械、钻探机械、水泵、地面生产系统、电机的转动设备等。煤矿机械危害主要表现在操作机器(设备)、移动设备、用机械运输、在机械周围工作时,由于工作场所狭窄、黑暗,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其后果如下:(1)工人肢体与运动部件接触而被擦伤。(2)肢体绊卷到机器轮子、运输皮带而造成人员伤亡。(3)由于机械设备制造上的缺陷(如强度不够、刚度不够、制动器及控制器缺陷等)而发生机械设备失控、部件脱落而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时会损坏井下供电、排水、监测等系统,从而造成重大灾害发生。(4)提升、运输过程中的断绳,跑车、过卷等事故,可造成人员伤亡损坏设备的重大损失。9、爆炸材料储存矿井地面设有爆炸材料库,位于店头镇集贤村一处山谷内,东、南两侧均为山体,北面为废弃库区,西面为山间道路,库区四周无人居住。核定库容:炸药3t,雷管500发。近年来,井下已不使用火工品,无爆破作业,地面爆炸材料库不存放炸药和雷管。10、锅炉矿井工业场地建有锅炉房1座,采用1台SZL4-1.0/95/70-AⅡ型热水锅炉(出水温度95℃)、2台DZL2-1.25-AⅡ型蒸气锅炉(额定蒸发量2t/h)、2台SZL7.0-1.0/95/70-AⅡ型(出水温度95℃)热水锅炉为地面建筑采暖和洗浴供热。不构成重大危险源。11、矿井其它危险源本矿井其它危险源主要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电器危害(漏电、电器失爆、电器故障、杂散电流、静电、雷电、架空线、通讯、监控故障)、矿井机械(采、掘、运、地面生产系统等)设备危害、噪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2.2.3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陕西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安委[2014]10号)及有关规定,红石岩煤矿2号煤层自然发火期3~6个月(最短47天)、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属极复杂型为矿井重大危险源。第3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我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黄陵县矿山救护队和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组成,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矿井成立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以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组成人员。应急指挥系统图如下。3.2组织机构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杨伟(矿长)、王利(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矿长)副组长:张普选(总工程师)、安武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总工程师)成员:张干良(安全副矿长)、王进选(生产副矿长)、张学军(机电副矿长)、张宝录(总经济师)、胡厚文(总会计师)、张德林(安全监察处处长)、魏全辉(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党支部书记)、韩正荣(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生产副矿长)、徐传高(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安全副矿长)、张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机电副矿长)3.2.2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组长:张干良(安全副矿长)、徐传高(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张普选(总工程师)、安武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总工程师)、张德林(安全监察处处长)成员:安全监察处、综合计划部、机电科、通风科、技术地测科、调度室、供应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医院、装运公司以及分公司安监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经管科、通风工区、机电工区、采煤工区、综掘工区、运输工区、工人区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副总。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监科,徐传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应急救援业务管理工作及落实,刘学义、王高中任专干,负责应急相关资料收集、管理工作。3.2.3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杨伟(矿长)副总指挥:王利(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矿长)、张普选(总工程师)、田青海(救护队长)、安武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总工程师)成员:张干良(安全副矿长)、王进选(生产副矿长)、张学军(机电副矿长)、张宝录(总经济师)、胡厚文(总会计师)、张德林(安全监察处处长)、魏全辉(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党支部书记)、韩正荣(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生产副矿长)、徐传高(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安全副矿长)、张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机电副矿长)3.2.4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指挥中心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孙丙银负责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领导成员组织协调工作及下达应急指令,调度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应急值守值班室设在矿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守,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人批准。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指挥中心主任及联系电话:主任:孙丙银18391175316缩号65316副主任:张金乐13892135000缩号66588;李喜生13992178517缩号65057调度值班电话:0911-55181790911-2612390生产调度电话:6001—60053.2.5应急专业小组1、抢险救援组组长:田青海(救护队长)副组长:王进选(生产副矿长)、张德林(安全监察处处长)、徐传高(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安全副矿长)、韩正荣(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生产副矿长)、张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机电副矿长)成员:综合调度室、安全监察处、通风科、综合计划部、机电科、辅助救护队以及分公司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工区、采煤工区、综掘工区、运输工区等主要负责人以及矿山救护队副队长。2、救援保障组组长:张学军(机电副矿长)、张保录(总经济师)成员:财务部部长、供应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医院院长、机电科副科长、分公司经管科科长3、技术专家组组长:张普选(总工程师)、安武岭(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总工程师)成员:技术科科长、各专业副总4、对外联络组组长:张干良(安全副矿长)、胡厚文(总会计师)、魏全辉(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成员:安监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调度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3.3职责划分3.3.1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更新、编制、审核,日常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开展,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等。3.3.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救援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2)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组织全面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采取应急救援手段,下达应急救援命令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5)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9)对外信息发布和应急演练。2、总指挥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2)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当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矿长未到前,由当天值班领导临时负责指挥;(3)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4)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3、副总指挥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各个专业,拿出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救援,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3.3.3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接警,信息收集、传达等工作;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人员定位系统查清人员的分布及数量,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当日煤矿值班领导和分公司带班领导为应急指挥部值班领导,根据事态的发展,提出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3.3.4应急专业小组职责1、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现场抢救的指挥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3)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4)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5)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6)提出事故防范的措施建议。2、救援保障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负责地面和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矿井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1)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及时到位;(2)保证抢险资金和救援资金及时到位;(3)保证各项抢险物资按计划采购、储备。(4)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保证井上下和矿井内外通讯畅通;(5)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6)负责人员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救物资及人员的畅通;(7)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协助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8)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向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9)负责抢救车辆调配和物资运输;(10)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11)负责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3、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指挥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3)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4)制定各项抢险物资的计划;(5)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6)协助和配合事故报告起草工作。4、对外联络组主要负责对外联络和信息发布;负责外部人员的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甄别、发布,负责员工家属政治思想和矿区稳定工作;(1)了解事故抢救进展情况;接待新闻媒体,协助做好事故现场釆访和新闻发布工作;如实通报救援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2)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3)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3.3.5各有关成员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和决策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救灾物资和经费的检查。(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3)副矿长、安监处长:根据分管部门的职责,负责调集劳力、安全监督、一通三防、车辆调配和物资及后勤保障等。(4)救护队: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完成应急救援工作。(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任务,完成对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3.3.6相关部门职责1、红石岩煤矿(1)安监处:按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及时督导检查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规划制定以及按时组织召开相应的工作例会情况;督导检查各类重大隐患的排查与闭合管理的落实情况;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处理时实施安全监察。(2)通风科:督导检查分公司做好应急救援通风仪器的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以及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运行情况;参与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参与矿“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协助分公司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3)综合计划部:督导检查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情况;参与矿井顶板事故、水害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机电科:加强对大型应急救援电器设备的督导检查,督促分公司维护好井下各运输线路,确保待用运输设备在突发事件后能及时启用。督促检查分公司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完好使用;参与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参与矿井停电、辅助运输、提升事故、机电事故等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技术地测科:督导检查分公司应急救援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准备情况;参与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发生灾害时,协助分公司随时向救灾指挥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6)调度室:督导检查分公司对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情况,确保设备完好使用;参与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指挥工作;监督检查分公司调度室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的情况,并根据领导指示负责上报集团公司、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积极协助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根据人员定位设备,确定井下人员位置。参与雨季“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7)财务部:加强日常的应急救援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供资金保障;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8)人力资源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落实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协助分公司通风工区组织好对兼职救护队的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9)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食宿接待及车辆调度等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抢险人员的食宿及抢险救灾车辆调度、食宿接待等生活事宜,并负责及时运送人员和救灾物资,满足抢险需要,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10)医院:加强对应急救援设备及相应医疗器材保障工作,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并做好药物及医疗器材储备。(11)供应公司:加强对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建账工作,对需更换的设备器材必须及时更换定期检查,确保随时能够使用,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12)装运公司:负责工程车辆的派遣和广场物资的运送。2、江苏矿业黄陵红石岩分公司(1)安全科: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具体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规划,组织相应的工作例会,落实各类重大隐患的排查与闭合;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生产技术科:负责应急救援技术管理工作,并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落实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发生灾害时,随时向救灾指挥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3)通风科、通风工区:负责分管专业应急救援仪器的管理工作,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负责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开展,负责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运行,落实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参与矿“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4)机电、运输工区:加强对大型应急救援电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好井下各运输线路,确保待用运输设备在突发事件后能及时启用。负责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完好使用;落实专项预案中相关专业的应急演练工作开展;负责井下运输路线维护及车辆调动,参与矿井停电、辅助运输、提升事故、机电事故等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调度室:负责对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完好使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根据人员定位设备,确定井下人员位置。负责雨季“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6)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工区区队长:负责查对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7)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登记情况,查清井下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禁止入井。(8)工人区队:监视工业广场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和各采区配电室运行状况以及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的运行工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9)事故工区:负责查明工作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指挥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的计划。(10)辅助救护队:负责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11)经管科: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物资、交通、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第4章预警及信息报告4.1危险源监控红石岩煤矿现有计算机管理系统、KJ95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跟踪定位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糸统,还建有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制定有各项生产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h连续自动监控和人工仪器检测,完善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矿井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采取安全监测监控、采前探放水等多种预防措施,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控监测工作。矿井建立有辅助救护队,配备有救护人员和设备。4.2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事故进行预警。1、事故预警条件有下列条件之一应发出事故预警。(1)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或出现冒顶、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突水事故时。(2)出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3)发现可能导致较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在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后,未见成效时。(4)发现可能导致一般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在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后,势态仍有发展时2、事故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隐患或险情评估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势态发展确定,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3、事故预警方式知情、发现者或单位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或通过广播发出通知。井下事故通过电话(6001、6005)或无线通信系统发出预警通知。地面事故通过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向调度室汇报。4、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调度员、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行使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及矿井安全的。(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5%的。(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的。(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再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4.3信息报告1、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预警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井下事故通过电话(6001、6005);地面事故通过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信息报告内容(1)出现异常、有害气体超限、发现事故征兆或可能导致事故、灾害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2)可能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4)报告人姓名。3、信息报告与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一般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矿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守电话:6001、6005外部电话:0911-55181790911-2612390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本矿事故汇报程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抢救。4、信息上报和传递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有关规定,立即将所发生事故基本情况报告益秦集团公司、黄陵县煤炭工业局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事故汇报程序具体见下图。立即陕西省红石岩煤矿事故汇报程序图第5章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事故分级标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发生Ⅰ~Ⅳ级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红石岩煤矿组织实施,启动本预案及其以下各级预案。发生Ⅰ、Ⅱ级的突发事件,在启动本预案及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的同时,应及时汇报益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IV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Ⅲ级、Ⅳ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发生Ⅰ级、Ⅱ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启动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救援。事故单位有能力自行处置的一般事故或突发事件由事故单位自行处置,安全、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给予指导。5.2响应程序应急响应行动的原则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秩序。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响应程序如下:1、事故、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积极采取自救或救援,并尽快撤至紧急避险硐室等安全地带或沿逃生路线撤至地面。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2、调度室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专业组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并向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4、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指挥救援工作。5、对于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调动召请救护队和救护队下井抢救,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6、应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救援指挥专业组指挥。7、现场应急指挥组和抢险救灾组、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实施抢险救灾。8、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救援信息,回复有关咨询。9、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局)相关应急机构进行协调指挥。5.3处置措施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总指挥部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现场抢救总指挥由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指挥,相关救援专业组实施救援。现场应急指挥专业组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各救援专业组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援行动。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4、进入Ⅲ级、Ⅳ级响应后,当事故扩大或灾难、险情的严重程度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5、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调动有关人员和专家、应急队伍奔赴现场实施救援。6、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受伤人员情况,请求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和指导。7、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协调调运有关应急装备和物资;必要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决定应急状态下的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8、现场应急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9、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10、救护队、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指挥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11、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检测等工作。12、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13、现场应急应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14、现场应急指挥组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并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15、事故发生后,有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时应在1小时内上报益秦集团公司、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铜川煤矿监察分局等部门。事故上报的主要内容:(1)煤矿概况;负责人;(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4应急结束1、当事故险情得以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事故危害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室和专家验收合格,应急指挥部研究批准,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命令。2、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预案提出改进意见及修订,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6章信息公开6.1事故信息发布部门和形式1、事故信息发布部门红石岩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是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事故相关信息由红石岩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2、事故信息发布形式事故信息发布形式: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6.2信息发布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信息发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真实原则:事故信息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3、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4、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第7章后期处置7.1善后处理1、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工会、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2、事故发生后,矿办公室要及时与保险机构进行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4、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特别是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应做好份内应急及日常准备工作。凡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7.2调查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过程和应急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矿井每年应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应急能力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单位上报。7.3恢复重建事故处理完工后事发单位要积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1)分级负责原则:Ⅰ、Ⅱ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益秦集团负总责,红石岩煤矿具体负责;Ⅲ、Ⅳ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红石岩煤矿负总责,事发单位具体负责。(2)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3)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4)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 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方案及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皮带机检修技术措施皮带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消除各类隐患。矿井及基层单位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明确任务和责任,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需要益秦集团公司或当地政府援助的,由红石岩煤矿提出请求,经其批准后,由红石岩煤矿组织实施。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第8章保障措施矿井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受灾职工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矿井救援能力不足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地方签订有关人力、物资、医疗、救护、治安等方面的救援协议。8.1通信与信息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人员应24h保持信息畅通(开机),指挥部应张贴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表。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h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在救护队、医疗站建立畅通的应急指挥通讯信息系统,随时掌握现场情况。调度室和机电科负责保障本矿单位的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8.2应急队伍保障矿井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组建辅助矿山救护队、雨季“三防”抢险队、消防抢险队、应急医疗队、应急治安队等各种性质抢险救援队伍,规范和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队伍装备水平,以保障抢险救援的需要。矿井应加强以区队、班组为单位,包括职工家属在内的应急队伍建设,动员各种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要与其它矿山救护单位签订应急协议(黄陵县矿山救护队0911-5511245),必要时可请求支援。8.3物资装备保障8.3.1救援装备保障矿井应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制度,按照应急需要,建立科学规划,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有些物资要专库常备;有些物资要结合生产实际储备;有些物资要与有关供应单位签订协议,需要时采购,做到既保障应急需要,又不浪费物资。各基层单位要对应急物资和装备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矿供应公司、通风科以及分公司通风工区负责局部通风机、导风筒、应急材料等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日常配备详见下表。地面应急救援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位 存放地点 1 水泵 6 台 材料库 2 水桶 20 个 材料库 3 黄土 10 吨 材料库 4 消防管道 1000 米 材料库 5 手镐 20 把 材料库 6 木锯 13 把 材料库 7 平板锹 25 把 材料库 8 灭火器 30 把 材料库 9 灭火沙 10 立方 材料库 10 局扇、开关 3 套 材料库 11 风筒 500 米 材料库 12 编织袋 1000 个 材料库 13 木料 10 立方 材料库 14 千斤顶 2 台 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的材料登记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位 存放地点 1 水泵 6 台 材料库 2 水桶 20 个 材料库 3 黄泥 10 吨 材料库 4 消防管道 1000 米 材料库 5 手镐 20 把 材料库 6 木锯 13 把 材料库 7 平板锹 25 把 材料库 8 灭火器 30 把 材料库 9 灭火沙 10 立方 材料库 10 局扇、开关 3 套 材料库 11 风筒 500 米 材料库 12 编织袋 1000 个 材料库 13 木料 10 立方 材料库 14 砖、石子、石粉 20 立方 材料库 15 矿灯、备用电源 50 盏台 材料库 16 千斤顶 2 台 材料库8.3.2紧急征用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本矿外联组与外单位联系,以确保满足我矿应急所需。8.4其它保障8.4.1经费保障矿井应当做好事故应急必要的资金准备,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事故应急抢险救灾,以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原则上由红石岩煤矿承担,但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处置需要大量资金,或者资金确有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益秦集团公司请求支援。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要进行监管和评估。8.4.2医疗保障1、陕煤化实业集团黄陵医疗中心和红石岩煤矿医院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设立医疗救治专家组,为事故应急提供医疗救治方面的技术支持。2、红石岩煤矿医院负责煤矿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煤矿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8.4.3治安及交通运输保障黄陵县公安局和矿办公室负责应急治安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治安及交通运输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等安全保护,维护好治安秩序,开设应急“绿色通道”,保证应急工作有序进行。8.4.4技术保障矿井要充分调动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开展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加强安全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研究,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能力和水平。8.4.5后勤保障矿井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做好受灾职工家属的吃、住、精神抚恤、赔偿、车辆、疾病防治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第9章应急预案管理9.1应急预案培训9.1.1宣传教育矿安监处和分公司安全科要按规定向全矿职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杜绝违法、违规、违章生产。9.1.2培训1、要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科室、分公司下发,各部门应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每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区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和员工自学两种方式,最后由全矿统一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同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协调,开展全员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3、矿应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安监处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9.2应急预案演练按照《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底要制订出下年度的演习计划,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演习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写出演习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安监处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9.3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矿井开采系统及危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或在执行、演习中发现存在缺陷时,应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7、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9.4应急预案备案根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本预案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抄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延安市、黄陵县煤炭局,铜川煤矿监察分局、陕西省益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县矿山救护队等。9.5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9.6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由红石岩煤矿制定并负责解释,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2部分专项应急预案第1章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1事故风险分析凡发生在矿井井下的火灾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井下安全的火灾,统称为井下火灾。井下火灾事故主要有井下浮煤自燃;煤层自燃;瓦斯与煤尘燃烧;皮带、机械摩擦着火;电气设备、电缆发火;支护材料等可燃材料着火等类型。按发火原因分类:有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炭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电缆、支护材料等可燃物着火。井下火灾事故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灾害性事故,井下火灾会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使井下人员烧伤、中毒、死亡;毁坏设备和资源;影响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使事故扩大。本矿井主采煤层为Ⅱ类自燃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47天,是矿井重大危险源,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煤炭自燃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井下外因火灾主要由于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发,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变电所。内因火灾的发火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发展过程,易于早期发现。但内因火源隐蔽,常常不能及时扑灭,致使火区可以持续数月甚至多年不灭。外因火灾发火突然,如不能及时发现扑灭,很可能使事故扩大。一般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没有明显季节性特征。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第3节。1.3处置程序1.3.1信息报告程序1、报告方式:发生井下火灾险情、事故,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1.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警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科室、辅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和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1.3.3响应分级根据井下火灾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我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将我矿井下火灾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分级标准:Ⅲ级应急响应:井下火灾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火灾事故危害范围可能超出矿井所辖区域,或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时。Ⅳ级应急响应: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有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时。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决定是否请求外援。1.3.4响应程序1、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救援或自救,尽快撤至安全地带或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全力控制火灾事故火势的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值班领导、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救援专业组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4、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确定现场救援人员安排,明确《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指挥救援工作。5、对于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上级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6、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7、现场抢险救灾组和技术处理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灾。1.4处置措施1.4.1应急处置原则红石岩煤矿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在遇险人员抢救结束的条件下,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封。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指挥原则。抢险灭火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实施领导负责制。3、自救互救原则。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火灾扩大。4、分类灭火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火灾使用不同的灭火装备、器材、药剂,采取不同方法灭火。5、安全抢救原则。在抢险灭火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灭火过程中发生事故。1.4.2应急处置措施1、发现火灾时的处置措施(1)发现火灾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若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可使火灾不致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2)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抢救人员,并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3)在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应按规定的路线撤离。2、人员撤离(1)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2)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3)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要按避灾路线相反方向撤离。(4)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对易燃易爆物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迁移则迁移,不能迁移则掩埋。3、火区通风(1)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相应的降低火灾危害措施。(2)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等区域,需要进行反风时,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他们撤离,并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与火灾避灾路线相反的方向撤到地面;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3)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4)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5)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6)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4、灭火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1)火灾初期火区范围和火势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灭火,还要随时检查附近地点的瓦斯、一氧化碳浓度,防止水煤气爆炸。灭火时要有足够的风量,使水蒸汽直接排入回风道。(2)火势较大时,应采取先控制、后扑灭,以快制快的灭火战术。即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先控制燃烧范围,后逐步扑灭。(3)必要时应对周围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可将排水管、压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4)直接灭火失效或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5)扑灭工业燃烧引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防止扩大事故。(6)火灾有可能会引发爆炸等特别危险需要紧急撤退时,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7)用水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8)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9)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5、火区封闭(1)封闭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1)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要建立最少的防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封闭火区时,首先建造临时密闭墙,然后建造永久密闭墙,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原掩护下,建造永久密闭墙。2)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3)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4)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撤离人员。5)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方可进行。采用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密闭墙同时封闭时,必须在建造这两个密闭墙时预留门孔。封堵门孔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最快的速度同时封堵。在建造防爆墙时,也应遵守这一规定。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后封闭主巷。6)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2)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1)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砌筑封闭入风侧防火墙,或同时砌筑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2)火区封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部等候处理。3)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4)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5)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封闭区内气体情况。(3)火区封闭后的措施: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氮、注水或注浆处理,消除火灾隐患。2)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要在24h之后进行。3)封闭后的后续措施: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分公司安全科和通风工区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8h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安全科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由安监处会同通风科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1)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2)不致造成风流逆转。(3)不致危及人员安全。(4)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5)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6)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用水或非绝缘器材灭火,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7)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第2章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地面火灾事故主要发生于煤场、变电所、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库房等场所。引发矿井地面火灾有内因和外因,如煤场长期堆积煤渣,可能造成自燃;矸石不采取防自燃措施,可能发生矸石自燃事故;更主要的是由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无法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一旦上述重点消防场所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矿井地面火灾事故多发生于冬春干燥期。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2.3处置程序2.3.1信息报告程序1、报告方式发生地面火灾险情、事故,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2.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警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和黄陵县煤炭局值班室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2.3.3响应分级根据地面火灾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我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将我矿地面火灾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分级标准:Ⅱ级应急响应:地面火灾事故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及以上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时。Ⅲ级应急响应:地面火灾事故可能造成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时。Ⅳ级应急响应:发生地面火灾不能及时控制,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2.3.4响应程序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并领导、指挥救援工作。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3、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确定现场救援人员安排,明确《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救援工作。4、对于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上级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5、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6、现场抢险救灾组和技术处理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灾。2.4处置措施2.4.1应急处置原则红石岩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在遇险人员抢救结束的条件下,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封。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火灾事故应急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指挥原则。抢险灭火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实施领导负责制。3、自救互救原则。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火灾扩大。4、分类灭火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火灾使用不同的灭火装备、器材,采取不同方法灭火。5、安全抢救原则。在抢险灭火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灭火过程中发生事故。2.4.2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初发时(1)立即组织矿义务消防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及各种手段扑救,争取将火情消灭在初发期;(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当天值班人员到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和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火灾消除后,保卫科要做好现场保护,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及时总结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当发生火灾,且有蔓延趋势时(1)先切断火区内的电源,防止在处理火灾的过程中救护人员触电,若电器火灾电源无法切断,只能用绝缘灭火器材灭火;(2)指挥部成员立即到指挥位置,组织人员疏散,财物抢救;(3)迅速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趋势,向应急救灾指挥部报告;(4)发出人员疏散紧急命令,并利用广播系统宣传在人员疏散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运送消防队员和灭火器材到现场;(5)救护队到现场后,所有人员必须统一服从救护队的安排;(6)火灾扑灭后,应急指挥部要在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组织对火场进行清理,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电器设备着火处置措施(1)电线、电器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电源;(2)电器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灭电器火灾。第3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1事故风险分析我矿经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因此瓦斯、煤尘爆炸是矿井防范的重点灾害。爆炸事故主要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冲击波对人、矿井及支护、设备等造成较大的损失,爆炸材料在地面的运输、存放也有爆炸危险。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是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煤矿生产中,瓦斯、煤尘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生产安全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燃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3.3处置程序3.3.1信息报告程序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出现有害气体异常报警,或发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或地面发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特征时,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发现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险情、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险情、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单位。3.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和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3.3.3响应分级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除一般事故(Ⅳ级)外,均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标准:Ⅳ级应急响应: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有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时。3.3.4响应程序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救援或自救,尽快撤至安全地带或沿逃生路线撤至地面。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救护队、辅助救护队、医院等迅速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调集人员定位资料,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4、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确定现场救援人员安排,明确《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指挥救援工作。5、对于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上级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6、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7、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他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8、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媒体公布。3.4处置措施3.4.1应急处置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3.4.2应急处置措施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室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10)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井下人员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汇报后的处理程序:(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科科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机构、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公司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2)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风部、救护队组织落实。(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4、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2)简单了解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4)到达瓦斯、煤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1)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2)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火灾,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3)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4)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第4章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水害事故主要是矿井透水。矿井透水是指煤矿正常生产中突然发生的涌水现象。矿井透水有地表水溃入井下,采空区积水、老窑积水、岩层裂隙水、断层水、钻孔突水涌入井下等,其特点是来势凶猛水量大,一旦防范不力或排水能力不足,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矿井水害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矿井水害事故有季节性,一般多发生在夏秋两季的暴雨汛期。2017年,矿井正常涌水量339.0m3/h,最大涌水量561.6m3/h,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极复杂”类型。井下主要充水水源为:大气降水、含水层水、采空区积水和老窑水,主要充水通道为:煤层采动裂隙、废弃老窑巷道和采空区、含水层空隙(包括孔隙和裂隙)等。4.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4.3处置程序4.3.1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矿井水害险情、事故,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4.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科室、矿辅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和黄陵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室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4.3.3响应分级根据矿井水害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将矿井水害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分级标准:Ⅲ级应急响应:矿井水害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重伤,或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时。Ⅳ级应急响应:矿井水害事故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重伤,或有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时。矿井水害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黄陵矿业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决定是否请求外援。4.3.4响应程序1、矿井水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积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或自救,并在跟班领导的指挥下,按避水灾路线由低向高处撤离。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值班领导、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救援专业组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4、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现场救援人员安排,明确《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指挥救援工作。5、对于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上级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6、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7、现场技术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实施抢险救灾。4.4处置措施4.4.1应急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3、坚持灾害性天气影响到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产撤人的原则。4.4.2应急处置措施1、基本要求(1)撤出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2)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分析灾变及周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变化、各长期观测孔水位变化资料,必要时做水质化验,判断直接水源及补给水源,推测、判断水量变化趋势。(3)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判定遇险人数、位置,采用呼叫、敲击管路、轨道、支架等方法与遇险人员联系,安排专人倾听、观察来自灾区内的信息,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人数及生存条件。(4)根据情况选用排、疏、堵、截及开掘小巷等措施,营救遇险人员。(5)采用压风管、水管、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给遇险人员创造生存条件。(6)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聚集。(7)侦察、抢险时,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溃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2、事故的处理(1)一般水情的处理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人强排水等措施。(2)地面水害处理地面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导致水位上涨。洪水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威胁,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须按照“雨季三防”计划要求在井口附近备足防洪抢险物资,疏通好工业广场内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仓。一旦降雨强度过大或发生洪水,工业广场内积水不能及时排出,危及井口及机房等重地等场所时,由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决定并现场指挥,用沙袋围筑井口,防止雨水进入井下和主要机房等。(3)避灾路线矿井一旦发生水灾后,应迅速有组织、有指挥、有顺序的避灾撤人,以免人员伤亡,避灾路线必须清楚地向每个员工交待,同时,在井下标设醒目的避灾路线牌,保证遇水灾随时能迅速地沿即定避灾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选择避水害路线的原则是:避开来水地点,由低向高处,沿通向井口的路线撤离。第5章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顶板事故的主要类型有冒顶事故、片帮事故、漏顶事故和顶板大面积垮落事故等。从事故发生地点分,有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维修巷道和其它井巷顶板事故。矿井顶板事故多数发生在回采工作面及工作面两巷、巷道施工和井巷维修返修过程中。矿井顶板事故是煤矿生产过程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顶板事故一旦发生,除顶板大面积垮落事故外,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为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矿井使用了高强度液压支架,但在开采煤层埋藏较浅的区域,需要注意防范。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5.3处置程序5.3.1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矿井顶板灾害险情、事故,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5.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部室、矿抢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和黄陵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局值班室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5.3.3响应分级根据矿井顶板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将我矿矿井顶板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及Ⅳ级以下级。分级标准:Ⅲ级应急响应:矿井顶板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时。Ⅳ级应急响应:矿井顶板事故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重伤,或有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时。Ⅳ级以下级应急响应:矿井顶板事故可能造成人员轻伤,或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时。矿井顶板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决定是否请求外援。5.3.4响应程序1、矿井顶板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积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或自救,并在跟班领导的指挥下,对冒顶段加强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继续扩大。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值班领导、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专业小组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4、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势态发展、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现场救援人员安排,明确《施救方案》,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指挥救援工作。5、对于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上级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6、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救援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指挥组指挥。7、现场抢险救灾组和技术处理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实施抢险救灾。5.4处置措施5.4.1应急处置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思想。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充分依靠职工,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顶板事故对职工的危害。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顶板事故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顶板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3、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4、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5、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机队伍。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6、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5.4.2应急处置措施1、处理顶板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及可能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埋压或截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3)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4)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并且注意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情况。(5)在抢救中遇有大块岩石,不许用爆破方法处理,如果威胁遇险人员则可用千斤顶、撬棍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险人员。2、工作面冒顶事故的处理冒顶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应积极组织进行处理,尽快抢救遇险人员,使采煤工作面早日恢复生产。采煤工作面冒顶的处理,应首先抢救遇险人员,接着就是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处理的方法应根据冒顶区岩层冒落的高度、冒落岩石的块度、冒顶的位置和冒顶影响范围的大小来决定。同时,还要根据煤层厚度、采煤方法等采取相应的措施。3、冒顶后恢复工作面的方法(1)从工作面冒顶处的两头,由外向内,先支护好顶板,保持后路畅通无阻。顶梁上用板皮刹紧背严,防止顶板继续错动、垮落。梁上如有空顶,要用小木垛插紧背实。(2)边清理工作面边支护,把塌落的矸石清理并运走,每清理0.5米工作面靠支架前梁支一架棚子管理顶板。若顶板压力大,可在冒顶区两头用木垛维护顶板。(3)遇到大块矸石不易破碎时,应采用电钻如有压风,最好是用风钻)打眼放小炮的办法破碎岩石。钻眼数量和每个炮眼装药量就根据岩块大小与性质来决定,但一定要符合《规程》要求。(4)如顶板冒落的矸石很破碎,一次整修巷道不易通过时,可先沿工作面煤帮运输机道整修一条小巷,修通小巷,使风流贯通将运输机开动后,再从冒顶区的两头向中间依次往前支棚。第6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有可能造成停工停产,也可能因矿井停风而造成井下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瓦斯积聚、人员中毒窒息,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因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是一种重大威胁因素。导致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主要原因,多为供电系统故障和主要通风机机械故障;也有因误操作、违章作业和其它外部原因而引起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没有季节特征,偶发性几率较高,加强日常维护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是预防主要通风机停运的主要手段。6.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6.3处置程序6.3.1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基层现场发现者或知情人应立即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报警)。2、报告内容:(1)险情、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及现场情况。(2)造成事故灾害的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特征。(3)事故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发展趋势。(4)目前采取的措施。(5)报告人姓名。6.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立即通知机电科、通风科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密切跟踪事态发展。3、主要通风机(含备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达到或超过10min,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5min内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部门、矿抢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抢救。6.3.3响应分级根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结合本矿应急处置能力,将我矿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分为Ⅰ级、Ⅱ级。分级标准:Ⅰ级应急响应:主要通风机(含备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达到或超过1小时。Ⅱ级应急响应:主要通风机(含备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达到或超过10分钟不到1小时。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抢修处置能力时,应立即上报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建议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决定是否请求外援。6.3.4响应程序1、主要通风机(含备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达到或超过10min,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室。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调度室主任、值班领导、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根据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各应急专业小组集合待命。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原因、严重程度、影响时间范围,确定响应级别,并决定是否向井下受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救援工作。4、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6.4处置措施6.4.1应急处置原则1、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安监处、通风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3、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预案执行。6.4.2应急处置措施1、当矿井主要通风机出现异常,按照程序必须立即重新启动,无论再次操作成功与否,都要安排人员查明风机停风原因;在10分钟内不能重新启动时,矿井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机电科和通风科值班人员,同时打开防爆门,使矿井恢复自然通风。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主要通风机难以重新启动的汇报后,立即汇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知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同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工作地点的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所有人员撤到进风大巷等自然通风地点,随后听从通知是否撤到地面。30分钟内主要通风机不能恢复运转,由矿调度室通知井下全部人员升井。3、选择最快的方案,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专业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矿井恢复机械通风的措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通风机的通风。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期间,井下严禁从事任何作业。5、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巷道通风时,除将局部通风机安在新鲜风流处外,应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6、矿井主要通风机故障排除后,立即进行恢复通风工作,停风时间较短的,由通防专业有关人员组织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掘施工地点、机电硐室内的瓦斯情况,风机处瓦斯浓度不超过0.5%,迎头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18%时,汇报调度室,由矿领导确定井下是否恢复送电通风、生产,调度室下达指令。否则,应制定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7、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时间较长,恢复通风工作应由救护队进行,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瓦斯、氧气检查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探查。第7章重大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1事故风险分析煤矿重大机电事故分矿井供用电事故和矿井机电设备事故两类。从设备事故类型主要分为供电设备事故、主要通风机事故(第6章)、提升运输设备事故、水泵事故、采掘设备事故、压气采暖设备事故、煤炭筛选设备事故、通讯控制设备事故、触电事故等。煤矿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无季节规律可寻,一旦发生都会造成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在井下甚至会造成生产停顿、人员伤亡。预防煤矿重大机电事故的主要手段是加强煤矿机电管理,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好。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7.3处置程序7.3.1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机电运输事故,灾情不严重时,受灾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3、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要真实。4、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值班矿领导、有关副矿长等人员。5、区队主要领导、值班领导、相关副矿长和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6、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联系医疗救护相关人员或拨打120急救电话。7.3.2处置程序1、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2、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在5分钟内通知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主任、各职能部门、矿抢险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调度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1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益秦集团公司、黄陵县煤炭工业局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益秦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029-87317398;黄陵县煤炭工业局值班室电话:0911-5214576,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0919-3185112。7.3.3响应分级根据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结合本矿应急处置能力,将我矿重大机电事故分为Ⅲ级、Ⅳ级。分级标准:Ⅲ级应急响应:矿井机电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时。Ⅳ级应急响应:矿井机电事故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重伤,或有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时。7.4处置措施7.4.1应急处置原则煤矿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7.4.2应急处置措施1、主排水泵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矿井主排水泵承担矿井排水任务,当主排水系统发生故障,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时,采取本应急措施。(1)汇报及处理程序1)当运行主排水泵无法启动或发生事故时,岗位工应立即按规定启动备用主排水泵,并汇报机电工区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派维修值班人员查看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并决定处理方案。2)维修值班人员将主排水泵故障处理完后,应立即将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影响时间汇报给机电工区值班领导。3)当运行、备用和检修主排水泵或主排水管路发生故障而导致主排水系统无法正常排水时,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应急处理。4)应立即汇报机电工区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机电工区领导应立即带领维修值班人员查看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并决定处理方案。5)泵房岗位工应随时观察矿井主、付水仓水位变化,技术科地质人员要密切监控矿井涌水情况,一旦水仓水位和矿井涌水量出现异常,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6)当主排水系统故障未排除,矿井水位继续升高时,机电工区领导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决定组织撤离井下人员和切断各采区供电。7)当主排水系统故障排除后,岗位工应立即按规定启动运行和备用主排水泵同时排水,机电工区领导应立即通知调度室恢复供电、组织生产。8)恢复供电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地点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符合标准时,方可进入井下进行作业。(2)人员组织由机电工区值班领导根据事故轻重组织抢修人员,并在现场进行指导。(3)处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管钳、扳手、闸阀、轴承、万用表及个人工具等。2、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当矿井供电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保证矿井和井下人员的安全,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1)矿井发生全部停电时,矿分管领导、机电科科长、技术员及时到调度室统一指挥,机电科安排专人到供电局及时了解停电的原因及恢复送电情况,主通风机值班维修工到通风机房,等待恢复送电。(2)当因故障不能及时正常供电时,机电科应及时启动保安电力措施。(3)当电力系统可及时恢复正常供电时,机电科及时通知变电站值班人员恢复送电。井下恢复送电由中央变电所依次向各级变电所逐级送电,各采区首先检测瓦斯后将所有掘进迎头的局部扇风机送电开启。井下供电系统稳定运行10min后,各采区方可对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送电,开始正常生产。第8章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地质灾害事故主要有地面下沉、塌陷、裂纹、岩层滑坡移位、泥石流,以及矸石场垮塌、溃坝等,同时还有因开采和地质灾害引起水位下降、水质变差等次生问题。地质灾害事故一般发生在采空区之上,多发生在地质条件复杂、断层、岩层结构松散区域或洪汛期间。地质灾害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此类事故,要做到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当有灾情发生时,要能够及时地加以控制、消除此类灾害。8.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第3节。8.3处置程序8.3.1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灾情不严重时,受灾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3、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要真实。4、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有关副总经理和人员。5、区队主要领导、值班领导、相关副总经理和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6、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联系医疗救护相关人员或拨打120急救电话。8.3.2处置程序红石岩煤矿各单位负责应急值守的部门要及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汇报地质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将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传达到各部门。当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应急值守电话:6001、6005或0911-5518179、0911-2612390)及有关负责人汇报,调度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向益秦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事发单位及有关单位传达上级应急批示。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8.4处置措施8.4.1应急处置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组织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8.4.2应急处置措施1、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和群众、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2、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告知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并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时有关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有关信息。3、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传达给群众,采取撤离措施,保护群众安全。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事故、受损房屋、建筑物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进行监测控制。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拆除、保护等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第9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9.1总则9.1.1目标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增强我矿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矿区和谐、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在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办公场所。2、聚众包围、冲击矿区生产安全等要害部门。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4、在大型活动中聚众滋事、破坏公共设施、制造混乱。5、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6、侮辱、殴打、威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及由罢工、上访、请愿等引发的治安事件。7、使用暴力、爆炸物品或管制器械,对公民人身、公私财产、工作、生产、生活等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8、扰乱公共秩序,妨害集体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9.1.2工作原则基本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疏导为主,化解矛盾”。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3、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9.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本预案第1部分第3章第2节。9.3信息报告程序1、发现有发生公共安全事件苗头或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应急值守电话0911-5518179、0911-2612390),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2、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发展趋势和报告人单位、姓名等内容,汇报情况要真实。3、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进一步了解、核实、确认情况,并电话报告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总经理和有人员。4、主要领导、值班领导、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5、调度室负责将事件情况如实上报。9.4应急响应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好职工安抚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职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职工利益的,据实向职工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职工知法守法。事件平息后,事发部门或基层单位要继续做好职工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9.5应急处置1、判明情况,正确决策。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矿区公共场所应急处置机构迅速启动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指挥部及事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出警赶到现场前,开展先期处置。公司公共应急处置机构成员,按照指令实施处置。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判明公共安全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立即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2、果断处置,紧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发展态势和严重程度,实施事发区域现场治安管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可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要求群众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应组织职工、群众先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3、安全防护,控制现场。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公共安全事故的情况组织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扩大、蔓延和发生新的事故。参与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的指令,依法科学实施处置救援,防止过激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应急处置地点、人员的安全。4、现场指挥部应加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现场的警戒,划定警戒区域,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人群和非应急人员进入现场。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和控制。对处置救援现场实施卫生监控和环境监测,防止疾病传播和救援人员中毒等事件发生。视情况关闭、封锁现场及相关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排除危害现场安全的物力因素。5、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职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混乱、煽动骚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其周边区域稳定。6、综合管理部收集矿区不安定因素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的向公司反映,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收集证据,做好现场记录,并将事件的具体情况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7、通信联络组,迅速运用通讯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赶赴现场,要始终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令。8、调度信息中心通知有关单位,保持各类车辆、物资器械的供应,确保快速救护现场伤病人员。第3部分现场处置方案第1章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1事故风险分析井下火灾的概念:凡发生在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到井下安全的火灾,统称为井下火灾。发生井下火灾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二是煤炭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内在因素引起的火灾。因此,井下火灾分为两类: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1、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的诱发因素。违章在井下吸烟,在井下拆卸矿灯、放明炮、电焊、气焊等,都可能引起井下火灾。井下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或维修不及时而短路所产生的电弧火花,可引起井下火灾。矿井瓦斯、煤尘的燃烧或爆炸,可以引燃井下可燃物而形成矿井火灾。还有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放炮,例如用明火或动力线放炮,火药变质、放糊炮等等都可能引起井下火灾。外因火灾一般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等处。2、内因火灾,又称煤炭自燃的诱发因素。有的煤炭由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具有自燃性,与空气接触后能氧化生热,如果散热条件不好,就会自燃。内因火灾主要发生在采空区、冒顶处和压酥的煤柱中。采空区中,尤其采用回采率低的采煤方法时,采空区中遗留的煤炭多,最容易引起煤的自燃。采空区中的自然发火占全矿井自燃火灾总数的80%左右,所以对于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应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漏风,并采取黄泥灌浆或注氮等方法来防止采空区中煤的自燃。3、井下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主要特点:井下空间小,工作场所窄;电气设备等易燃物多,煤本身就可以引燃,再加上防火设施不健全,灭火器材不齐全,井下又有新鲜风流,一旦发生火灾,不像地面火灾那样容易扑救。而且各种火灾(如电气失火、油料起火、瓦斯爆炸形成的火灾及煤炭自燃等)都会发生,扑救方法也各不相同。如果灭火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就会蔓延发展,往往酿成大火,这就使得灭火工作更加困难。同时,井下工作人员集中,遇有火灾,不知道发生在何处,难于躲避和疏散,这都会加重火灾造成的损失。4、自燃火灾多发生在煤柱或采空区中,没有明显火焰,燃烧过程缓慢,不易被人们发现,也不容易找到火源的准确位置,一经察觉,已成火灾,只好进行封闭。所以这种火灾延续时间长,可达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自燃火灾还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可造成人员中毒伤亡。5、火灾发生的征兆有:(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有烟雾,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2)有异常气味出现,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火灾气味。(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6)煤层自然发火时,空气中一氧化碳会升高。井下自燃火灾一般发生在通风不良的乱采乱掘或冒顶处;封闭不及时或不严密的采空区;被压酥产生裂隙的煤柱;厚煤层分层开采的急倾斜煤层开采回采率低、丢煤多的采空区。上述地点更要注意防止煤的自燃。由于条件所限,井下火灾不同于地面火灾,每个工作人员不但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而且还要针对井下特殊情况,采取专门的防灭火措施,掌握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就能有效加以扑救。6、火灾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1.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井下火灾现场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矿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利用身边现有工具、灭火器材灭火,尽可能采取措施防范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1.3应急处置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沿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撤离,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灭火后报告。(2)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难以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也可向矿调度室汇报。(3)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迅速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按作业规程规定路线撤离。(4)副井井口房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井口防火门;主井井口发生火灾时,要防止烟尘进入井下。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事故报告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4、报警向矿调度室、矿安监处、分公司安监科等部门报告。1.4注意事项1、撤离期间注意事项(1)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2)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3)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4)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2、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1)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2)不致造成风流逆转。(3)不致危及人员安全。(4)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5)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6)发生电气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方可灭火。(7)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8)要注意防止高温火焰及热气烧伤。3、佩戴自救器注意咬紧口具,夹好鼻夹,不许说话,不许用口呼吸外界空气。4、用水灭火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侧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灭火,还要随时检查附近地点的CH4和CO浓度,并防止水煤气爆炸。第2章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1事故风险分析1、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煤场、办公楼、坑木场、库房、选煤厂、设备库、食堂、宿舍、各机房等场所。2、地面火灾一般是由用电不慎或电气设备过热着火造成的。3、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此类事故可防可控,以预防为主。4、地面火灾一般没有前期征兆,多由于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无法抗拒的外界因素(如雷电)造成。2.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各部门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全部门科室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中。2.3应急处置针对地面不同类型火灾的特点,应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置方案。1、油类火灾火灾特点:危险性大、燃烧速度快、燃烧状态复杂、火灾危害大、损失大、扑救困难大、有害气体易发生泄漏。战术措施:快速准确,掌握火情;以冷制热,防止爆炸;先重点,后一般,切断油气;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注意问题:(1)注意冷却火灾现场,准确布置水枪位置,利用灭火器材、设施灭火。(2)防止复燃、复爆,注意建筑物、高大设备等的倒塌方向。(3)消防车进入火场,占领上风方向,车辆停放在便于转移的位置。消防员个人装备必须齐全,要防止中毒。(4)组织警戒值勤,设置警戒区。2、电力火灾火灾特点:(1)电力设备用油及电极、电缆着火,火焰温度高,热辐射性强。(2)电力设备用油刺漏后,四处流淌,着火后蔓延迅速。(3)大跨度钢结构厂房在火灾作用下,易变形倒塌。(4)火场有毒烟雾及带电状态的电力设备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战术措施:(1)切断电源,采取保护措施。查明有无人员被困,确定燃烧部位、有无爆炸危险。(2)在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下,迅速关闭油道阀门,堵塞泄漏油部位。(3)扑救变压器火灾时,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用水枪冷却变压器防止爆炸。(4)扑救电缆火灾时,采用二氧化碳、干粉、黄沙覆盖灭火。注意问题:(1)采取灭火措施时,要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不可盲目行动。(2)扑救不同部位火灾,要采用不同灭火剂和冷却方法,防止发生爆炸,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3)电力火灾应注意防止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3、物资仓库火灾火灾特点:(1)燃烧面积大,用水量大,扑救时间长。(2)烟雾大,温度高,燃烧隐蔽,不易寻找着火源。(3)燃烧物质各异,火势多变,毒性气体多,存在爆炸危险。(4)库房耐火等级低,燃烧时易倒塌。战术措施:(1)查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性能、库存量及正在燃烧库房的火势蔓延方向和相邻库房情况。(2)对不同物质仓库发生的火灾,要选用正确的灭火剂,必要时应准备足够的沙土扑救油类和轻金属火灾。(3)对易燃易爆仓库火灾,要在发生爆炸前快速展开灭火,制止可能发生的爆炸;对已发生爆炸的仓库,应采取措施防止再次爆炸。注意问题:(1)对正在燃烧的仓库情况不明时,要防止盲目行动,以免造成人身伤亡。(2)进入库房内灭火时,要注意可能发生爆炸或建筑物倒塌。(3)扑救有爆炸危险及毒物品仓库时,须特别注意灭火人员的人身安全。(4)根据火情态势,严密组织货物疏散。4、公共场所火灾火灾特点:(1)各种活动场所相互毗连,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2)室内使用装饰材料,密封严、光线暗,发生火灾后烟雾大,能见度低,易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3)各种电器及可燃物质多,发生火灾后,火势燃烧猛,蔓延快。战术措施:(1)利用各种救生器具及时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利用室内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3)做好火场破拆及送风排烟工作,消除中毒、爆炸和触电的危险。注意问题:(1)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被困群众或营救人员触电伤亡。(2)进入室内救人、灭火人员,须佩带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强光手电、对讲机及安全导向绳等。每组不少于3人。(3)及时做好被困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防止造成人员混乱,对一些特殊人员(危重病人、儿童、老人等)的疏散,应由专人负责。2.4注意事项1、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把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现场开展防火巡查活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跟踪监督整改,同时要坚决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的现象,防止事故发生。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简报、板报、消防知识培训、考试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3、处理火灾事故期间,事故单位要落实专人保护好第一现场,严禁挪动现场所有原始物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或者破坏、伪造火灾事故现场。要依法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第3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1事故风险分析1、瓦斯、煤尘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爆炸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3、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4、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前的征兆为: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3.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3.3应急处置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按规定避灾路线行进避灾。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4、报警向矿调度室、矿安监处、分公司安监科等部门报告。3.4注意事项1、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爆炸地点、范围和破坏程度,爆炸产生有害气体的流动方向及影响范围,随时检查抢救区域的沼气、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情况。2、撤退时不能引起煤尘飞扬。3、撤离人员通过风门时,必须随时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造成了事故范围扩大。4、要预防二次爆炸。5、戴自救器要咬紧口具,夹好鼻夹,不许说话。第4章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1事故风险分析1、井下水灾主要是指矿井透水。矿井透水有地表水溃入井下、采空区积水、老窑老空积水、岩层裂隙水、断层水、钻孔突水透水等,其特点是来势猛、水量大,一旦防范不力或排水能力不足,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中。3、水害事故有季节性,一般发生在汛期,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淹井。4、井下水害事故的一般征兆: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挂汗、挂红;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有雾气;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淋水加大;有水叫声;接近断层区涌水加大;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异常气味;打钻时钻孔底松软或有水。4.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现场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了解生产区域地质情况,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当险情发生时,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矿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或撤离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4.3应急处置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发生水害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发生水灾时,工作人员要在有经验老工人或班长的带领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水泵司机加大排水力度,把水泵全部启动起来。2)切断灾区与抢险无关的电源,保证矿井排水供电。3)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抓紧身边的固定物体,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4)人员撤退的原则是:从低处到高处、从井下向地面走,沿作业规程规定的避水路线撤退。5)若水势很大或退路被阻,在寻找安全位置时,应尽量选择离大巷或井筒较近的高处暂避,同时发出呼救信号。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4、报警向矿调度室、矿安监处、分公司安监科等部门报告。4.4注意事项1、发生水灾时,要镇静自若、切勿惊慌。2、人员撤退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周围有害气体浓度。第5章矿井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5.1事故风险分析1、顶板事故主要有工作面片帮、漏顶、冒顶及顶板大面积垮落事故。2、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采掘巷道、维修巷道和松软顶板、地质构造带附近。3、顶板事故没有季节性。地质构造、断层、顶板破碎、支护质量差、顶板离层、淋水软化等因素都会造成顶板事故或人员伤亡。4、顶板事故的预兆: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响;顶板下沉量增加;顶板掉渣;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煤质变得松软,煤壁片帮,片帮煤增多;电钻打眼时感到钻进省力;支架压力增大,活柱下缩明显等。5.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5.3应急处置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发生顶板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现场人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抢救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若无人员伤亡,立即向值班队长、矿调度室汇报。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处理1)掘进巷道发生冒顶事故后,必须立即停止该地区作业,撤出所有人员,跟班区队长、班组长立即清点人数,组织抢救,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冒顶地点、冒顶高度、长度等情况。2)巷道发生冒顶后,要分析发生冒顶的原因,分析巷道顶板岩性,判断冒顶的范围、大小,根据现场情况和分析结果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抢救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制订的方案和安全措施,采取各种可能的方法,尽快抢救遇险人员。要用呼喊、敲击等方法确定遇难人员位置、人数。大块矸石可用千斤顶、撬棍等工具掀开。顶板如有冒落危险时,必须采取临时支护,防止二次冒落。4)处理冒顶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5)处理冒顶前,应先加固好冒顶区前后的支护。使用棚子支护的,应根据围岩压力大小加密棚距,把棚子扶正扶稳。棚子之间要安装好拉杆等,使支架形成一个联合体,棚子顶帮要背严背实。使用其它支护方式的也需要采取补棚子等加强措施。6)应优先考虑采用锚喷支护处理冒顶;对伴有淋水的破碎岩石冒顶处理方法,应优先考虑采用注浆封堵加固法。7)发生堵人事故,可采取压风、供水管路通风、沿煤帮掏小洞、打钻孔供风供食物等方法处理。处理冒顶时必须备足支护材料。8)处理冒顶事故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进行,处理冒顶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处理垮落巷道的方法有木垛法、架钢棚法、撞楔法、打绕道法。9)冒顶处理通过后,完善加强支护和观测措施。(2)回采工作面冒顶事故处理1)回采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区队长、班组长立即清点人数,组织抢救,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冒顶位置、范围、高度等情况。2)抢救人员根据指挥部门的方案措施,尽快抢救遇险人员,具体处理冒顶的方法,根据现场情况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3)发生冒顶时,采取掏梁窝、架单腿棚或悬臂梁、小木垛的方法;工作面架前冒顶,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打贴帮柱、架钢棚等措施,由上向下的处理方法。4)处理冒顶在人员抢救出前,如用溜子出矸,必须在冒顶下方断开溜子,重接机尾。5)处理冒顶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瓦斯浓度高时要切断电源,必要时采取局扇供风。6)对抢救出的人员要在现场进行止血、人工呼吸等医疗,撤至安全地点后,医务人员进行急救并监护上井。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4、报警向矿调度室、矿安监处、分公司安监科等部门报告。5.4注意事项1、有出血的伤员时,要先对其止血,后搬运;抢救出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2、遇险人员严禁用洋镐、铁铣等乱挖乱扒。3、在处理冒顶事故中,必须时刻注意抢救人员的安全,始终要有专人观察围岩顶板变化,注意检查瓦斯情况,选择好安全退路。第6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1事故风险分析矿井主要通风机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停止运转,有可能造成停工停产,也可能因矿井停风而造成井下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瓦斯积聚、人员中毒窒息,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因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是一种重大威胁因素。6.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6.3应急处置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主要通风机司机打开风井防爆门,利用自然通风方式给井下供风;(2)调度室积极组织井下人员上井;(3)对停风区域停止供电;(4)井下救护人员排放瓦斯;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1)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2)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上闭锁,并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m处设置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风部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4)如风机停风超过10min,主要通风机司机快速将风井防爆盖和防爆门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汇报。5)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兼职瓦检员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2)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要害地点人员不经矿调度准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3)加强井口检查,严禁其他人员入井。(4)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救护队负责人、通风科科长等必须赶赴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统一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5)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风井主要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风井主要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主要进、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主要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迅速将风井防爆盖及人行通道风门关闭,然后启动回风井主要通风机,恢复井下通风。否则,应制定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6)人员撤离风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按照即定避灾路线撤离,并切断各作业地点电源。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4、报警向矿调度室、矿安监处、机电科、分公司安全科等部门报告。6.4注意事项1、发生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备用主要通风机,或按照调度指挥有序撤离。2、人员撤退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周围有害气体浓度。第7章重大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1事故风险分析1、重大机电事故主要有供用电事故和矿井机电设备事故两类。2、事故多发生在生产用电各环节中。3、事故没有季节性特征,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7.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7.3应急处置1、供电中断处置方案(1)供电中断,35kV变电站变电工应立即通知调度信息中心,调度信息中心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调度信息中心集中,通知机电科以及分公司机电运输工区值班人员,并作好来电后的恢复供电准备工作。(2)供电中断期间机电科安排一名副科长或供电主管到调度信息中心,协助指挥各变电所、主扇等主要机房的恢复供电准备,并严格按应急预案具体操作。(3)当出现矿井供电中断,井下停风时应采取的措施:1)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做好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听从调度信息中心命令,并严格执行。2)井下各施工地点现场安检员、瓦检员,如果发现风流中断、局扇停运,应立即组织工作面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图规定撤离。3)井下各施工地点的电工在接到安检员、瓦检员撤离工作面的通知后,应从工作面由里往外将所有开关按顺序将手把打至零位并闭锁,由安检员、瓦检员临督执行。4)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情况,调度信息中心根据通风部门的决定,下达指令撤离人员。5)在全矿供电中断时,由调度信息中心命令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将井下所有供电线路的开关柜断开,同时根据情况,通风部门命令主扇司机打开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6)各区队应由主要跟班领导,负责本单位现场撤人,瓦检员、安检员、变电工、主扇司机、水泵工在此期间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全矿供电中断时,机电科应立即与供电公司电力调度联系,问明停电原因,范围,以便掌握恢复供电的时间,并协助调度信息中心安排全矿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5)恢复供电安全措施:(原则上以调度信息中心为准,并参照以下程序执行)1)供电线路Ⅰ线、Ⅱ线回路恢复供电后,矿35kV变电站应先恢复主扇线路、调度信息中心、压风线路、锅楼房线路(冬季)供电:35kV变电站→6kV→主扇→调度信息中心→压风机房线路→锅楼房线路(冬季)→各生产系统→后勤系统2)当主扇恢复正常运行后,瓦检员汇报矿调度,调度信息中心通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向35kV地面变电站下达按顺序恢复井下供电。3)汇报通知顺序为:瓦检员→矿调度→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地面35kV变电站。4)恢复井下送电顺序为→地面35kV变电站→6kV→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风机;5)地面35kV变电站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井下中央变电所向采区变电所送电,采区变电所送风机专用变压器电源,由瓦检员和各区队电工同时申请送工作面风机电源进行瓦斯排放,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由通风工区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最后由调度信息中心下达所有井下低压生产电源恢复供电命令(含照明电源)。2、发生触电事故处置方案(1)要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燥的木棒或其它绝缘工具,将电线挑开。挑开的电线就地旋转放置妥当,以免别人再触电。(2)人工呼吸。伤员被救以后,就当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如发现伤员呼吸已停止,应立即将其移至通风安全的地方,使其平卧在地上,松开衣领和裤带,进行长时间的人工呼吸。(3)胸外心脏按压。发现伤员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以及按压,并坚持到心跳恢复。7.4注意事项(1)所有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或非电钳工作业;(2)检查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挂牌停电,并有专门人员看守,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3)操作电器设备、停送电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保证人员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到位。(4)学习人工急救常识,以备急用。第8章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1事故风险分析1、地质灾害事故主要有地面下沉、塌陷、裂纹、岩层移位等。2、地质灾害事故一般发生在采空区范围的地表,多发生在汛期内。3、地质灾害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8.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8.3应急处置1、发生地表突然塌陷等地质灾害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现场人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抢救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若无人员伤亡,立即向值班队长、矿调度室汇报。2、现场抢险救灾人员应在指挥人员带领下,利用铲车、镐、锨等工具对塌陷区进行填充。有积水的要排净积水;有裂缝的地方要夯实填平,尽量恢复原貌。3、设立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8.4注意事项1、发生灾害时要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告知事故性质、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并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时有关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有关信息。2、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事故、受损房屋、建筑物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要进行监测控制。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拆除、保护等有效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妥善处置。3、要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4、地面材料库按规定必须贮存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装备,且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第9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9.1事故风险分析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诱导治安环境紊乱和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之一。作为红石岩煤矿来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会造成矿井政治环境混乱,阻滞矿井和谐发展,对我矿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严重时将影响到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波及范围可能涉及到矿区各个单位。9.2应急工作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9.3应急处置1、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好职工安抚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2、对职工或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职工利益的,据实向职工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并对事件后续情况进行补救、完善;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职工知法守法。3、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的,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9.4注意事项1、事件平息后,事发部门或基层单位要继续做好职工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2、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制度,设立专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以备不时之需。附件附件1: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表1-1陕西省红石岩煤矿有关部门人员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 姓名 电话号码 移动电话 办公室 住宅 1 矿长 杨伟 2203 2603 13991583188 2 副矿长 张干良 2209 2205 13992183599 3 总工程师 张普选 2211 2611 13992168282 4 副矿长 王进选 2213 2539 13700214981 5 副矿长 张学军 2216 2618 13992110390 6 总会计师 胡厚文 2271 2639 13891126781 7 总统计师 张保录 2215 2670 13772273902 8 安监处长 张德林 2208 2538 15929077999 9 徐矿矿长 王利 6106 18552803636 10 徐矿书记 魏全辉 6089 15150003919 11 生产矿长 韩正荣 2367 13337938518 12 安全矿长 徐传高 6101 18052183879 13 机电矿长 张昭 2367 18691909209 14 总工程师 安武龄 6101 18291166206 15 技术科 张军华 2352 2576 13891180538 16 通风科 肖君 2369 2573 13891169655 17 副总工程师 张满盈 2880 2615 13891189511 18 副总工程师 余志龙 2880 2489 13992159132 19 副总工程师 王建平 2880 2561 13468868685 20 综合计划部 杨怀玉 2351 2520 13892113299 21 安监处 张军龙 2362 2626 13891136508 刘小平 2361 2499 13992183600 22 综合调度室 张金乐 2390 2563 13892135000 李喜生 2390 2496 13992178517 23 机电科 杨建军 2355 2485 13992168266 24 人力资源部 崔劲风 2266 2577 13891133133 25 供应公司 武占峰 2372 2518 13772273993 26 矿办公室 孙开文 2268 68208 13891169638 27 医院 王万林 2378 2625 13909116910 28 财务部 刘全有 2243 13891126783 29 山上水站 徐盛奎 2396 2491 13891178160 30 百药沟水站 徐盛奎 0911-5496107 2491 13891178160 31 装运公司 靳武时 2370 13891105349 32 工人区队 冯富强 6086 13772855335 33 黄陵县救护队 田青海 0911-5511245 1357119669 南志宏 0911-5511245 13992186763表1-2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 姓名 电话号码 移动电话 办公室 住宅 1 矿长 杨伟 2203 2603 13991583188 2 副矿长 张干良 2209 2205 13992183599 3 总工程师 张普选 2211 2611 13992168282 4 副矿长 王进选 2213 2539 13700214981 5 副矿长 张学军 2216 2618 13992110390 6 技术科 张军华 2352 2576 13891180538 7 通风科 肖军 2369 2573 13891169655 8 副总工程师 张满盈 2880 2615 13891189511 9 副总工程师 高午 2880 2615 13571118581 10 副总工程师 余志龙 2880 2489 13992159132 11 副总工程师 王建平 2880 2561 13468868685 12 安监处 张军龙 2362 2626 13891136508 刘小平 2361 2499 13992183600 13 机电科 杨建军 2355 2485 13992168266表1-3有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表 单位名称 电话 陕煤化实业集团黄陵医疗中心 0911-5586120 黄陵县矿山救护队 0911-5511245 黄陵县煤炭工业局 0911-5212670 延安市煤炭工业局 0911-8256023 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0919-3185112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029-87671799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029-87671800 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 029-87317398附件2:规范性文本表2-1红石岩煤矿抢险救灾调度记录薄 时间 地点 井下情况汇报 汇报人 指挥部指令 表2-2红石岩煤矿抢险救灾电话汇报处理记录 汇报人: 汇报时间: 汇报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遇险人数: 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附件3:矿井重要保护防护地点、单位名单1、地面变电所;2、矿井主要通风机房;3、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强排泵房;4、矿井平硐井口及附近地区;5、矿井二号进风斜井、三号回风斜井井口及附近地区。附件4:主要附图1.井上下对照图;2.采掘工程平面图;3.通风系统图;4.避灾路线图;5.水文地质图;6.矿井充水性图;7.供排水系统图;8.防灭火系统图;9.监测监控系统图;10.压风自救系统图;11.移动抽采系统图;12.防尘系统图;13.供电系统图;14.通讯系统图;15.运输系统图附件5:资料1、救护协议书2、应急医疗救护协议书2、关于红石岩煤矿兼职辅助救护队队长、教导员任命的决定(陕红矿字[2016]45号)总指挥副总指挥抢险救援组技术专家组救援保障组对外联络组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分局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延安市煤炭工业局及相关部门值班司机矿医务室救护大队第一时间155515111151515第一时间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值班矿领导调度室主任各职能部门抢险救灾组应急救援指挥办(调度室)第一时间155515111151515第一时间益秦集团公司黄陵县煤炭局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事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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