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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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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标准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第1章词语定义及解释第2章甲方代表第3章乙方代表第4章甲方工作及责任第5章乙方工作及责任第6章工程造价第7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8章工期管理第9章工地现场管理第10章材料与设备第11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第12章销售配合第13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第14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15章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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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编号:××-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第1章词语定义及解释第2章甲方代表第3章乙方代表第4章甲方工作及责任第5章乙方工作及责任第6章工程造价第7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8章工期管理第9章工地现场管理第10章材料与设备第11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第12章销售配合第13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第14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15章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第16章不可抗力第17章保险第18章地下文物第19章工程保修第20章争议、违约及索赔第21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2、专用条款第22章现场人员第23章图纸第24章工期要求第25章质量标准第26章计价依据第27章合同价款支付第28章合同份数第29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具体内容第30章其它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廉洁合作条款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4收款账号资料证明以及账号更正声明附件5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附件6***项目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仅供参考)附件7消防工程界面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供消防工程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并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施工完毕直至消防验收合格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提供维保服务等。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2、工期:本工程工期为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3、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合格以上,保证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具体详见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4、合同造价为:综合单价包干。1.合同暂定总价:¥  ,大写:人民币  合同固定价格说明:图纸及招标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2.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说明:本次报价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中标后除设计变更外,中标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一律不调整。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所有验收后(包括甲方验收、监理验收、政府部门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已综合考虑备案、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5、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补充和变更等书面协议;2、本合同的协议书;3、本合同的专用条款;4、本合同的附件;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6、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或材料样板;8、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9、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10、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含招标答疑文件)。6、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7、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8、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单位代表:单位代表:日期:日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第1章.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及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六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3.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应的管理配合职责。4.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5.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6.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9.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0.合同文件:指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1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单必须以工程指令的形式发出,否则,乙方不得接受。12.工程指令: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唯一依据。13.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14.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 全文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实施方案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监理工作情况 明施工等方面缺陷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15.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第2章.甲方代表1.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第二十二章)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第3章.乙方代表1.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第二十二章)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确认后,方视为有效文件。3.乙方代表及乙方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单方面更换。如乙方代表(含技术、施工负责人,下同)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人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第4章.甲方工作及责任1.甲方负责提前3日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由总包提供接驳口,乙方挂表计量并支付相应费用。3.必要时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第5章.乙方工作及责任1、现场人员管理1.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2.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2.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2.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2.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2.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2.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2.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3.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人次违约金。4.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书面确认,可在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注:在建建筑楼层内严禁住人)。5.乙方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因不服从总承包人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总承包人及其他专业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在乙方施工期间发生的乙方自身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二、现场管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2.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3.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4.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5.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6.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三、图纸审查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对图纸中的错误、遗漏、矛盾的部分乙方有义务在该部分开始施工前15天向甲方提出,以便甲方协调设计等单位进行更正,否则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四、其他规定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3.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如因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泄露图纸所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4.承担本合同附件《廉洁合作条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甲方此方面的检查与考核评估。第6章.工程造价1.计价基础:本工程的计价基础详见专用条款和计价清单中相关条款。2.结算编制2.1.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由总包统一提交的符合市城建档案馆和合同要求的所有乙方方面的竣工资料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叁份,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在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2.2.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保证签证与合同结算核对所需的时间。2.3.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2.3.1.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一章5条规定),乙方每延迟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2.3.2.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7个工作日完成签证量或完成情况确认;乙方收到监理下发的已确认的签证后,于当月底前申报甲方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2.3.3.其余规定详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2.4.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含罚款)±其它。2.5.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2.5.1.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2.5.2.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2.5.3.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2.5.4.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限价单。2.5.5.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2.5.6.结算对帐单。2.5.7.水电费结清证明。2.5.8.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2.5.9.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2.5.10.违约索赔资料。2.5.11.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2.6.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经甲方确认不属实需更改的除外。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乙方按调增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3.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5%,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送审造价-甲方审定价)×10%,在工程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第7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1.1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2乙方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2.检查和返工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工程指令单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36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2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3.3当甲方代表和监理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8章.工期管理1.具体的控制工期及相关工期管理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2.进度计划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总进度计划,应符合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提交后7日内经乙方催告后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2.2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3.开工及延期开工3.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经乙方催告后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乙方无权就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的不同提出任何费用索赔。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4.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乙方申请,甲方及监理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5.1不可抗力。5.2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10%。5.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导致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5.4非乙方的原因,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通知暂缓施工、间断施工或停工。5.5甲方要求乙方对任何已隐蔽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材料设备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查验结果合格的。6.非本章5条原因,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合同专用条款工期要求,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没收,同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回所收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第9章.工地现场管理1.安全施工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1.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1.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2.文明施工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2.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20%管理费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2.3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避免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第10章.材料与设备1.乙供材料设备1.1施工用各类乙供材料和设备,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可采购与使用。1.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1.3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禁止使用含铅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笨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一切材料设备。1.4施工中乙方不得更换合同中约定的、经甲方认可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降低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甲供材料、设备:2.1甲供材料、设备明细以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为准。2.2上述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或乙方指定的中转场地。乙方须负责保管、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2.3乙方应在图纸会审或合同签订后7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30天提出。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2.4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乙方应在验收甲供材时与监理、供货方、甲方核对接收数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验收后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5材料设备损耗率按合同规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甲方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说明。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5%,对超过5%的部分,甲方另收取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5%以内的部分甲方按甲供价格扣回。如乙方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甲方不补偿节约的材料设备费用。3.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3.1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和具体品牌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3.2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20日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3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过20日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涨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甲供方式另行订购该种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3.4对于实时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而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限价格购买,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则该种材料改为甲供,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材料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4.甲方指定材料设备4.1甲方指定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由乙方履行采购义务;4.2对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导致的供货错误、供货延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第11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1.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约定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3。2.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主办工程师及工程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效。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3.甲方发出的有效工程指令与设计变更,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如乙方拒绝实施,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4.乙方发现工程指令与设计变更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浪费之处,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5.对工程指令与设计变更涉及到的隐蔽工程与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实施完毕后1日内请监理公司和甲方现场查验并填报《签证单》,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6.甲方的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公司发出,乙方必须对工程联系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第12章.销售配合1.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或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甲方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乙方需按时完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乙方拒绝施工,甲方按第十一章第3条处理。第13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及甲方代表递交完整齐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内容包括:上月已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书面确认的工作形象进度说明、质量、安全情况报告及预算报表、付款申请单、发票等;因乙方延迟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相关资料或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工程付款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款申请后,审核乙方进度款申请的金额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以甲方审定的进度款金额为准。3.进度款与质量、安全挂钩,若申报工作的质量、安全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合格为止。4.收款账户资料证明要求详见附件4。5.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同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6.工程付款未尽事宜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7.保修金支付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七章约定。第14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工程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公司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因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政府验收:2.1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乙方参加竣工验收。2.2乙方应根据档案馆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一套,因乙方原因延误移交,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2.3乙方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3.乙方应在验收完成后30日内:3.1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套(如有需要含水电竣工图)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存档。3.2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除去一切无关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需要保留到业主入伙后拆除的成品保护除外。3.3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工程的,乙方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的,甲方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亦全部由乙方承担。4.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15章.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2.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后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3.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受益50%,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承担。4.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16章.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的政策及文件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与监理公司,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及监理公司通报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如不及时报送,视同乙方放弃以上费用的索赔。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3甲乙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公司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17章.保险1.甲方如已办理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工程出险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工程出现损失、损害或损坏、乙方须立即负责修复、补救及更换或维修任何受破坏或损坏之物料,清理及弃置任何残骸。2.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在签定各自的保险合同时,其第三方责任险应将对方互相视为第三方。4.因乙方原因而延长保险期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第18章.地下文物1.乙方发现地下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乙方发现后如隐瞒不报,致使文物等遭受破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乙双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第19章.工程保修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执行。第20章.争议、违约及索赔1.争议1.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向合同履行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1.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1.2.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违约2.1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2.3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若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所收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2.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无条件整改,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所收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3.乙方的索赔:3.1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索赔时间以甲方签收时间为准。3.2乙方同意: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前述义务的,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承诺在以后任何时候不再就同一事项向甲方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3.3乙方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第21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1.合同生效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无效。2.合同终止2.1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2.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合同解除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3.2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本合同。3.3若乙方存在如下违约事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3.3.3因乙方原因使工程工期出现重大延误导致甲方存在向购房人逾期交付风险的。3.3.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3.4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日告知对方,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材料设备和人员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逾期未撤离的,每日向甲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处置乙方遗留现场的物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扣除。3.6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3.7因上述3.3.1~3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除负责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3.8因3.3.4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二、专用条款第22章.现场人员1.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为。2.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职责与义务,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出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驻工地代表;如甲方认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不称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更换。第23章.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套)。2.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24章.工期要求1.本合同工期为50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工期不变。如甲方未发书面通知,则以上述开工时间为准。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第25章.质量标准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通过甲方和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和/或下属机构的检验、验收,以及验收监督。第26章.计价依据1.本招标工程的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2.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为 元。附件清单中的工程量均为暂定,综合单价包干,最终合同总价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进行结算。3.变更或指令子目单价的确定:如属合同清单已有的子目,按合同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单价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原招标内容无类似的项目,则按以下方式计费:按本市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计算综合单价(材料单价,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指导价;跨月施工的按照平均价;无指导价的材料由乙方在收到变更指令的一个月内按市场价提出,由甲方书面确认),按相应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调整新增项目的合同价款。4.材料调差:无。5.其他:无。6.本工程其它计价依据未尽事项见本合同的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第27章.合同价款支付1.预付款:无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按月申报进度款,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后开始支付。1)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 申请报告 工作调动申请报告申请赶工费用报告农业普查经费申请报告幼儿园办园申请报告设备购置项目申请报告 ,经甲方、监理书面确认后,甲方于次月集中付款日支付已审定的上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监理审定的工程量为准)所对应工程款的60%作为工程进度款;2)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于次月集中付款日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以甲方、监理审定的工程量为准)所对应工程款的70%;3)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包含加州城四期消防系统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提供),同时通过政府专项验收合格(若需要),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以甲方、监理审定的工程量为准)所对应工程款的85%;3.工程结算款:乙方提供完整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甲方于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于次月集中付款日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同时乙方提供质量保证金等额发票,发票总金额应等于合同结算总价(含质保金)。4.工程保修款:工程保修款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之日起算2年,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并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若需要)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交齐全的付款资料,甲方于次月集中付款日支付全部保修款(无息、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5.支付方式其他约定:1)当乙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时,需随付款资料一起提供《账号信息更正声明》,否则因乙方账号原因不能按时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等额发票;进度款申报资料、结算资料等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约定详见第六章《工程造价》和第十三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并须符合甲方内部相关审批流程,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有义务事先了解并及时更新甲方内部相关审批流程,并配合甲方遵照该流程执行。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等结算资料,或拒绝配合甲方内部合理的审批流程,导致甲方暂缓支付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终止、解除合同,否则,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进度款。4)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费用、罚款、损害赔偿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甲方有权在任何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仍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任何扣款行为及暂缓支付行为不应视为甲方逾期付款或未按约定付款。若乙方不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确实应该返还扣款或支付的,甲方应当返还或支付的仅为该扣款或暂缓支付款项的本金,不应包含任何利息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亦不得主张任何一笔扣款或暂缓支付款项的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得因此解除、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中的有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需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按期完工且通过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和/或下属机构的检验、验收以及验收监督及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应于结算审核完成后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没收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第28章.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第29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地震烈度为7级以上的地震。1.2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1.3持续24小时且降雨量为200mm以上。1.440度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第30章.其它无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廉洁合作条款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4收款账号资料证明以及账号更正声明附件5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附件6加州城四期消防工程技术要求附件7消防工程界面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范本)甲方(全称):_乙方(全称):___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消防工程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保修概况1.1.工程名称:_1.2.工程地点:__1.3.保修内容:___1.4.工程保修金总额:__合同结算金额的5%___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__工程管理中心_,乙方应接受_工程管理中心_的管理。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之日起计。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3.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4.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2.5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2.6.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3.质量保修责任3.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所有部品(例如:洁具、热水器、煤气灶等)的保修卡、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都由装修单位在移交钥匙时统一移交甲方;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3.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3.3.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与相关用户进行谈判,甲方损失知会乙方后,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保修金中扣除。3.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3.5.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未按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为支付给用户,乙方不按要求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3.6.甲方开出《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3.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4.保修作业管理4.1.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成员。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直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乙方在上述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需另增加人员赶到现场。维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4.1.2.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4.1.3.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4.1.4.维修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照片一张到项目维修中心存档,并提供有效联络方式。4.1.5.乙方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维修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4.1.6.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4.1.7.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还项目维修中心。4.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规定。4.1.9.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4.2.维修的及时性4.2.1.时间要求:4.2.1.1.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书面确认。4.2.1.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乙方必须10分钟内赶到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书面确认。4.2.1.3.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96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配合、维修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无效等情况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支付维修费15%的违约金,并同意从保修款中扣除。4.2.2.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2.3.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在此基础上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2.4.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加上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保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3.维修成品保护与质量控制4.3.1.对于业主室内维修应根据情况充分设置成品保护措施,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品保护措施:4.3.1.1.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穿鞋套。4.3.1.2.业户家中铺设木地板或复合木地板的,施工前,须对施工范围内、人员及垃圾进出的过道内先用薄膜(厚度3mm以上)满铺,然后再用厚纸板、地毯等防冲撞类材料满铺。4.3.1.3.根据需要,对进户门、户内门及门套用薄膜和硬纸板包裹保护,以避免工具材料及垃圾进出时碰撞破坏。4.3.1.4.施工前,根据业主意见将家具、灯具、空调等物品移至指定地方并遮盖保护,不能移动的用塑料薄膜加以覆盖保护。4.3.1.5.施工用梯子等脚部用棉布或橡皮包裹。4.3.1.6.管理人员在维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成品保护情况的检查。4.3.2.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直接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4.3.3.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同一性质问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4.3.4.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甲方管理部门在《维修服务单》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业主和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是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4.3.5.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乙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甲方可以将此费用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4.3.6.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再另行知会。5.现场维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维修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特别是外墙维修、雨棚维修等高空作业,乙方需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一下条款:5.1.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5.2.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5.3.乙方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维修之日起,直到甲方签收《维修服务单》,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5.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坏。5.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防火措施,严格管理施工用电。5.6.乙方在现场需搭设脚手架、维修外墙等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5.7.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或挖地沟等室外维修时,必须执行物业服务中心制订的园区施工管理的规定,设置警示带、警示牌、围挡、地面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如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现场施工,待符合规定后再继续施工,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影响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6.1.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房主签字认可的保修操作单、费用单以及处罚通知单进行备案。6.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费用。甲方代扣除金额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6.3.保修款结算及支付时间: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七章约定。6.4.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保证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乙方均应予保修。6.5.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6.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乙方;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6.7.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7.违约责任7.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7.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差额款时,应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7.3.甲方非因正常原因未按规定返还保修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存款利息。8.其他8.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8.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单位代表: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单位代表:时间:年月日附件2廉洁合作条款廉洁合作条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消防工程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2、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4.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财务审计部或甲方总经理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检察机关处理。6、甲方及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保证为投诉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电话和邮箱:甲方举报电话:025—52105988-8600(周一-周五工作时间:9:00~18:00)甲方举报邮箱:lijun@kingfinecn.com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消防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1)设计变更单必须以工程指令的形式发出,否则,乙方不得接受;(2)甲方发出的工程指令单,应加盖甲方印章,否则乙方不得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工程指令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四)一份工程指令只能对应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工程指令的结算书。(五)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签证(一式四份);②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⑤结算书(一式两份);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六)甲方对工程指令单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工程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5%,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送审造价-甲方审定价)×10%,违约金按每份签证单的结算单独计算(即一单一扣)。(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五)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四条其他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单位代表:单位代表:日期:日期:附件4收款账号资料证明收款账户资料证明致:我司账号资料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地址:贵公司请按上述资料付款,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作为对贵司的劳务补偿,并且同意被退票款项在贵司收到我司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乙方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联系资料:我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日期:账号信息更正声明有限公司:我司于  年月日申请贵司支付项目《》合同款项(合同编号为:)人民币元,因我司原因产生提供收款信息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愿意接受扣除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作为罚款,且被退票款项将在贵公司收到本声明书《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请贵司重新办理支付我司款项时,按以下更正后的收款信息办理付款: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地址:省市金额:财务核对人:。附:原提供错误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地址:省市金额:提供错误内容为:如再次提供信息产生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将无条件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日期:附件5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承诺函: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项目签订的《消防工程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签定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三、若在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代表(签字):日期:附件6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仅供参考)·消防系统满足图纸上的参数设计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技术标准:适用规范及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国家颁发的其他最新有关电气、管道施工规范规程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提供有关书面文件得到业主认可。一、消防水系统1.喷头(1)喷头温度级别应满足设计图纸使用场所要求。(2)喷头设置形式、参数满足设计要求。(3)喷头密封扭紧力矩为10~20n.m。(4)所有喷头反应时间指数RTI满足国家规范要求。(5)喷头额定压力符合设计要求。(6)喷头必须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标准》及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要求。2.消火栓、喷淋系统及灭火器满足图纸上的参数设计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技术标准:1)室内消火栓箱生产应满足GB14561-93标准进行设计制造2)箱体几何尺寸及内部配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消火栓以及其安装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图集要求。4)灭火器的配置:均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汽车库按55B配置,每个配置点设5Kg两具,保护半径12m。每户户内每层配置3kg磷酸铵盐灭火器2具(位置详平面布置)。灭火器必须满足《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及《灭火器维修相关技术标准》。3.管道:1)室内喷淋、消火栓水系统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P=1.0MPa。喷淋、消火栓水系统水管DN<80mm,丝扣连接,DN≥80mm,沟槽连接。2)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电热熔连接;3)室内消火栓系统与室外消火栓系统因管道材质不同,与室内热镀锌钢管部分采用法兰连接;4.阀门、阀件(对蝶阀、球阀、闸阀、消声止回阀、安全泄压阀、浮球阀)满足图纸上的参数设计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技术标准:1)对蝶阀要求满足《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GB/T12238-1989相关要求。2)闸阀应满足《手动闸阀》JB/T2001.27-1999及《通用阀门法兰连接铁制闸阀》GB/T12232-2005相关要求。3)消声止回阀、安全泄压阀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5.标书中必须说明阀门主要部件材质·当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0Mpa时,阀门壳体的强度检验压力为1.5Mpa,双向密封检验压力为1.1Mpa。·当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6Mpa时,阀门壳体的强度检验压力为2.4Mpa,双向密封检验压力为1.76Mpa。·DN50及以上阀门阀体上必须有铸造商标。6.消防系统组件(消防水泵结合器、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结合器、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等组件,产品以及安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图集要求。所有消防系统组件等级、参数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二、消防联动报警系统满足图纸上的参数设计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技术标准:1、适用规范及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J50166-20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国家颁发的其他最新有关电气、管道施工规范规程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提供有关书面文件得到业主认可。2、系统与设备的技术要求(考虑到系统稳定及成本,品牌建议使用:西门子FS18、爱德华GE9000、能美R25或同等档次合资品牌)2.1电力供应电压:0.38/0.22KV三相五线制频率:50Hz±5%电压波动:+5%-5%2.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2.2.1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要求采用无极性两总线制、智能探测器与控制器系统能够实现双向通讯,系统中现场部件应自带不低于8位CPU(微处理器)。主机负责处理从智能探头及功能模块传来的已判断的数据,并做出正确的报警及故障判断。系统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定期自动地对火灾信号接收回路进行自测,当报警线路发生短路或断线时,能保护系统中其他设备的安全,同时发出报警及故障点信息以便消除故障。控制系统中能够对控制模块和受控制联动设备的线路连接(模块控制输出线路和反馈输入线路)能够有效的监视,当受控设备发生丢失或线路出现故障可以在控制器上明确指示。主机的机柜要求为标准立柜,原厂供货,可以满足从后方或两侧打开机柜进行检修、所有电缆由盘底进入,采用下进线下出线的方式。所有设备工厂组装,机柜内设集中端子排,端子具有永不褪色不脱落的标志,带有保护盖。机柜应当适当留下扩充的空间,机器内组装的多线操作盘可以根据现场的需要适当的调整。主电源及备用电池断电时,所有资料不会消失。火灾报警主机应具有扩展性,各信号总线回路板必须采用拔插式设计,便于系统容量扩充及维护,必须满足对系统不作大的调整通过插卡的方式即可达到控制器和回路卡扩展容量。要求每块回路板所能连接的回路数量为1个,每个回路发生故障时能在屏幕上明确显示;每个回路的最大负载能力应不小于200点,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系统内的任一地址编码点既可由各种编码探测器占用,也可由各类编码模块占用。回路应带有自动隔离功能,当线路出现短路时,自动隔离故障区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应为中文系统,事故与操作数据资料自动存储记忆不少于10000条。控制器要求具有极强的现场编程能力,各回路设备间的交叉联动、各种汉字信息注释、总线制控制设备与多线制控制设备之间的相互联动等均可以现场编程设定,控制器应具有软件编址技术,自动读入回路中新连接设备,可通过控制器编写用户程序后即时投用。要求本工程根据实际消防设施进行配置,能够完成消防设计所需的配合控制主机的联动控制功能。采用超大主机液晶显示器,结合LED发光管指示,采用标准汉字及图形进行信息显示,要求文字清晰准确直观,指示清楚并能自动记录,配置打印机,进行自动打印输出。2.2.2输入/输出模块、手报消报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提供满足检测要求的各种探测器、按钮并具备防水、防尘功能,设备PCB电路板均须采用蜡封涂装防潮技术,且探测器须自带防尘罩在安装过程中提供额外保护。1)所有的模块均应带有地址编码,支持在线编码,其外壳、底座、模块为一整套; 所有模块除具有控制、反馈功能外,还应具备对线路工作状态的监测功能;2)手动报警按钮为智能型手报按钮,可复位设计,手动报警按钮和消防电话插口应为一体式,86型安装底盒安装;3)消火栓按钮为可复位智能型按钮,支持直接启泵及启泵指示。2.3消防系统联动及控制要求2.3.1消防稳压泵及消火栓泵的工作、故障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2.3.2系统设备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独立地址对每个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检修阀和报警阀组进行监视,任何一个水流指示器和报警阀组动作后,在消防中心可显示该激活的指示器和报警阀组位置,此时在自动方式下,由系统程序自动启动喷淋泵,并返回设备动作回读信号。在手动方式下,由消防中心人员手动启动喷淋泵。喷洒稳压泵及喷洒泵的工作、故障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2.3.3消防水池高低水位等信号在联动柜上有显示。2.3.4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联动功能。2.3.5室外消火栓按钮,满足规范的启泵及防水要求,启泵和反馈启泵动作信号,按钮箱体式样满足景观整体要求。2.4系统接口要求对弱电系统集成必须免费提供提供标准的OPCServer通信程序,弱电系统集成商可以采用标准的OPCClient程序与其通信。消防报警系统承包方必须免费提供给弱电系统集成商所有相关及系统集成所需要的系统信息。3.技术服务3.1施工单位应协助甲方进行消防图纸的优化并完成相关的消防审核工作;3.2施工单位负责各部件和整机安装的正确性;3.3施工单位负责整理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消防检测工作;3.4施工单位应对甲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维修、调试、操作运行等);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设备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和器件均须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的检验合格证(新CCC认证)。产品质保期:业主发出竣工证书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售后服务:接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除易损件外各种零部件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零部件,更换后的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限。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附件1、金属软管满足电气规范相应部分要求。2、电缆桥架、金属线槽满足电气规范相应部分要求。消防系统使用的电缆桥架或线槽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防火处理,应达到相关消防规范要求的防火桥架标准。3、钢质接线盒(86型)满足电气规范相应部分要求。4、电线所有线缆均采用阻燃线缆,其他要求同电气工程相应部分。5、电气导管满足相关消防规范及电气规范相应部分要求。附件8消防工程界面划分消防工程界面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履约保证金条款可根据合同金额大小以及付款方式考虑是否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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