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 2期
(总第 131期)
湖湘论坛
HUXIANG FORUM
No.2,2010
GeneralNo.131
·文史探讨·
曾国藩的道德追求及其局限
李育民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
曾国藩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学术界曾因彼
镇压太平天国而定为反面人物,并因此在相当程度
上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探讨。其实,历史人物具有多
种面相,政治属性固然是最基本的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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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学术研
究不宜仅局限于这一视角。曾国藩被梁启超等人誉
为“立德立功立言,三并不朽”,除了纯属政治范
畴的“立功”之外,其“立德”、“立言”则包含
着这一范畴之外的因素,可从其他层面进行解析。
就“德”而言,中国传统文化留下了珍贵的历史遗
产,在曾国藩身上亦有着充分的体现,其在此方面
的建树也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在古代,曾有不少人
提出以百姓祸福、天下安危为衡的忧乐观,如孟子
的“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
写下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尤
堪称典范,成为激励后人的千古名言。这种忧乐
观,反映了传统文化中的民本及公天下的思想,曾
国藩继承了这一思想传统,“忧以终身、乐以终
身”,明显地体现出一种较高的道德追求和道德境
界,当然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对此作一探析,
不仅可对曾国藩作一深入的了解,且有助于认识传
统文化在人格铸造方面所产生的重要作用。
一、天视自民视,天听自民听
传统的民本思想是“天下为公”的重要理念和基
础,也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境界的标尺,曾国藩“立志
以爱民为主”,体现了这一以天下为重的道德追求。
如所周知,儒家有民本思想,传世伪《古文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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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子之歌》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说,虽然尚不
能确定已佚原文有无此话,但根据先秦文献,民本思
想在商周时期便已产生。周武王即说,“天视自我民
视,天听自我民听”。(杨任之译注:《尚书今译今注》,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3年,第 158页)孟子提出,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对齐宣王说,在民之
上者不可“独乐”,要“与民同乐”。“乐民之乐者,民亦
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陈戍国标点:
《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年,第 525、312页)以后
不少君主和儒生们从不同角度阐述民本思想,如唐
太宗李世民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
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贞观政
要·君道·政体》)需要指出,民本思想并非统治者的
虚伪说教,而是从统治实践中获得的一种政治经验,
他们深知,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使被统治者安
摘要:曾国藩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民本及公天下的思想传统,其忧乐观体现出一种较高的道德追求和道
德境界。他认为“国以民为本”,为政治军,要以“爱民”为念。对于国事公事,曾国藩早年便“誓如己事”,更升华
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公尔忘私,国尔忘家”;对身家私利则廉清自矢,没有将作官视为牟取私利的途径。作为
统治集团的一员,曾国藩又有着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以及与人民对立的一面。其民本思想具有“驭民”之术的性
质,其所忠诚的“公”和“国”,也是以君为纲。区别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糟粕和精华,是我们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
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曾国藩;道德追求;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3160(2010)02- 0079- 06
收稿日期:2009 - 12- 25
作者简介:李育民,男,湖南耒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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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乐业。这也是儒家德治思想的重要基本,尽管在历
史的长河中,有不少视民为寇,虐民为乐的暴君,但
“民为邦本”的理念却一直绵绵不断,为后来者所
承续。
可以说,曾国藩较为完整地继承了古代的民本
思想。咸丰三年,曾国藩上奏咸丰,请预防流弊,说:
“在皇上之意,以为中无纤毫之私,则一章一服,皆若
奉天以命德,初非自执己见,岂容臣下更参末议,而
不知天视自民视,天听自民听,国家设立科道,正民
视民听之所寄也。”“是非者,天子与普天下人共之
……必国人皆曰贤,乃合天下之明以为明矣。”(韩长
耕等整理:《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1987
年,第 26—27页)他以“天视自民视,天听自民听”的
理论规劝咸丰,要求他与“普天下人”共“是非”,不啻
与前引孟子之语如出一辙。
曾国藩的忧乐观反映了这种民本思想。他始终
怀着强烈的忧危意识,他的“忧”是以那些天下为怀
的“天地之完人”为标准的,“以不如舜不如周公为忧
也,以德不修学不讲为忧也。是故顽民梗化则忧之,
蛮夷猾夏则忧之,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忧之,匹夫匹
妇不被己泽则忧之,所谓悲天命而怜人穷。”(邓云生
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85年,第
39页)尧舜周公被后世视为美德的化身,他们开化生
民,举贤任才,德及庶民,功在邦国。曾国藩立志效法
这些圣人,追求一种以天下之事,而不以一身一家为
重的道德境界,他的“忧”不可谓不大。在这种以天下
为重的道德境界中,我们尤应注意他的忧民之情。他
的忠君观念极深,却敢于在皇帝面前进行“天视自民
视,天听自民听”的说教,“以折人主骄侈之萌”。这在
他虽是尽忠直言,但其中底蕴未尝不是忧民之忧。
无论是为政,还是治军,曾国藩都以“爱民”为
念。治理地方政务,曾国藩以民事为重。他认为“国以
民为本”,百姓之颠连困苦,“苟有纤毫不得上达”于
皇帝,是大臣之咎。道光三十年春,京畿地方,晴多雨
少,粮价渐增。曾国藩上疏说:“窃为民生以穑事为
先,国计以丰年为瑞。”咸丰元年,他上奏备陈民间疾
苦,如“银价太昂,钱粮难纳”,“盗贼太众,良民难
安”,“冤狱太多,民气难伸”。他希望唤起咸丰的“爱
民之诚”,请求“申谕外省,严饬督抚,务思所以更张
之”。(韩长耕等整理:《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
社,1987年,第 11、29—32页)任两江总督后,曾国藩
“力戒州县不可取民财,须令州县有为善之乐”。(萧
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二》,岳麓书社,1987
年,第 710页)在直督任上,他诫饬所属州县官“设身
处地”地为民着想,革除弊政,使“民间受福无穷”。他
要求州县官,“尽心于民事”,“是非不得不剖辨,谳结
不得不迅速。”(彭靖等整理:《曾国藩全集·诗文》,岳
麓书社,1986年,第 444—452、436页)对于天灾造成
的民生疾苦,曾国藩也非常痛心。对穷乡小户人家,
曾国藩也颇为关注。
治军镇压太平天国,曾国藩仍以“爱民”为怀。一
面对“爱民”念念在兹,一面又“以杀人为业”,镇压农
民起义,这里显然存在矛盾。但在曾国藩的心目中,
镇压农民起义仍是“爱民”之举,它们之间是一致的。
在《讨粤匪檄》里,他指责太平军“荼毒生灵”,“蹂躏
州县”,要“为百万生灵枉杀之仇”。(彭靖等整理:《曾
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86年,第 232—233
页)曾国藩对太平军的指责当然并非事实,这里体现
了他所属阶级的局限,他不可能“爱民”爱到赞成人
民推翻现存统治的程度。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已感
悟到这种矛盾而又因跳不出这种矛盾怀有歉疚,并
试图缓和以至消弭这种矛盾,冀求内心“爱民”意念
的完善。在此之后,官民矛盾、军民矛盾尤为突出,曾
国藩的“爱民”思想也更为明确具体。
一是待民以诚,保持本色。曾国藩“立志以爱民
为主”,(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
社,1985年,第 372 页)自始便“以爱民为第一义”,
“寸心总不敢忘爱民两个字”,告诫曾国荃“常以爱民
诚恳之意”时时与弁兵说及。(邓云生整理:《曾国藩
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85年,第 540页)他明确
提出:“为政首在爱民”,安抚灾民,“尤须心诚求之。”
战争使“生民荼毒,不能不归之劫运”,但“补救在
人”。地方官如果“勤政爱民,时时存恐惧修省之心,
亦足以召祥和而消灾诊。”任何事均要“以爱民为
念”,无论作至何等大官,“终身不失寒士本色”。
(李龙如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批牍》,第 276、283、
290页)
二是严守军纪,严禁扰民。曾国藩时时强调“行
军以不扰民为本”(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
记一》,岳麓书社,1987年,第 485页);或谓“行己以
勤字为本,治军以爱民为本”;他“频年教人,首重‘爱
民’二字。”(李龙如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批牍》,第
155、254页)告诫部下“爱民则人,扰民则鬼”,(李家
骧等整理:《曾国藩全集·书信五》,岳麓书社,1992
年,第 3779页)禁止所部骚扰民众,“颇严切”。(汤效
纯等整理:《曾国藩全集·书信二》,岳麓书社,1991
年,第 833页)亲书《爱民歌》教军士诵习,歌云:“三
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军士与民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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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千万不可欺负他。”(彭靖等整理:《曾国藩全集·
诗文》,岳麓书社,1986年,第 429—430页)要求带兵
将领“约束兵勇,不许妄取民间一草一毛”;将《爱民
歌》“熟读细解而深体其意,则纪律益严,声名益好”。
强调“‘不扰民’三字,是治军之根本。”(李龙如等整
理:《曾国藩全集·批牍》,第 21、157、385页)
三是慎重刑案,实心爱民。曾国藩说:“今日之
民,官可使之立见信从者,惟勤于听讼,伸理冤抑,则
见效甚速”。对于快役以获盗之多寡定功过,他指出
其“流弊”,“恐有诬拿平民之患,不可不慎。”同时,曾
国藩又认为,吾辈居官,“但力去害民之人,有案必
究,无察不确,则造福于孱民多矣。”(李龙如等整理:
《曾国藩全集·批牍》,第 7、1、27页)
曾国藩认为,设官为了“养民”,用兵是为了“卫
民”。“官吏不爱民,是名蠹也;兵将不爱民,是民贼
也。”因州县多与带兵官不睦,曾国藩苦心孤诣地谕
以“爱民之道”,并以家为喻,说:“就一家比之,皇上
譬如父母,带兵大员譬如管事之子,百姓譬如幼孩,
州县譬如乳抱幼孩之仆媪。若日日鞭挞仆媪,何以保
幼孩,何以慰父母乎?”(李龙如等整理:《曾国藩全
集·批牍》,第 347—348页)对于战争所造成的灾难,
曾国藩心中非常不安,“忧伤之至,弥深愧负。”更兼
灾荒,曾国藩不禁叹道:“乱世而当大任,岂非人生之
至不幸哉!”(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二》,
第 692、884页)他甚至认为,农民起义并非无缘无
故,而是官逼民反。太平天国农民战争爆发后,“二千
里中,几无一尺净土”。“推寻本原,何尝不以有司虐
用其民,鱼肉日久,激而不复反顾。”(殷绍基等整理:
《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1990年,第 77页)
对于带兵杀人,曾国藩感到“择术已自不慎”,因此特
别强调禁止扰民,以寓止暴之意。(邓云生整理:《曾
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638页)他在军营如坐针毡,
自认为“所差不负吾心、不负所学者,未尝须臾忘爱
民之意耳。”正是由于这种心态,曾国藩要求两个儿
子尔等长大后,“切不可涉伍兵间,此事难于见功,易
于造孽”。曾国藩自己总结说,他“之所以颇得民心”,
只在于“此心真实爱之”。(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
集·家书一》,第 662、369页)反满最为激烈的章太炎
也曾褒扬说:“民之得伸自曾左始也”。(刘凌、孔繁荣
编:《章太炎学术论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
264页)
二、公尔忘私,国尔忘家
公天下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政治理论之
一,孔子在《礼记》礼运篇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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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了儒家政治理想,即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样的社会“是谓大同”。
作为一种社会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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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大同”之世在现实中已不
存在,“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杨天宇撰:《礼记译
注》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 265、266页)
但是,作为一种理想追求和道德选择,却仍为后人所
承继。朱熹说,“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
故也。”(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
年,第 441页)曾国藩也承继了这一思想,将其作为
自己的道德追求。入仕之后,曾国藩对于国事公事,
达到了忘我境地。早年他就自誓,“凡办公事,须誓如
己事。将来为国为民,亦宜处处视如一身一家之图。”
(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一》,岳麓书社,
1987年,第 152页)这种以公事国事为重的思想,此
后不断强化,更升华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甚至不惜
触犯龙颜。咸丰元年,曾国藩上奏谏劝咸丰。“其言颇
过激切”。并事先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恐犯不测
之威,业将得失祸福置之度外”。这种高度的责任心,
与曾国藩仕途顺畅,受到朝廷器重分不开的,他说:
“盖以受恩深重”,“若于此时再不尽忠直言,更待何
时乃可建言?”上奏之后,咸丰并未怪罪,使曾国藩感
戴不已,立誓自此之后,“益当尽忠报国,不得复顾身
家之私”。同时,这种尽忠报国的思想,又与其家教有
着密切的关系。其父每次家书,皆教他“尽忠图报,不
必系念家事”。他自己说:“余敬体吾父之教训,是以
公尔忘私,国尔忘家。”“一心以国事为主,一切升官
得差之念,毫不挂于意中”。(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
集·家书一》,第 212、212、212页)
太平军起,曾国藩便“怀见危授命之志”,将身家
性命置之度外。“公尔忘私,国尔忘家”,要求对国家
“忠诚”,曾国藩赖以支撑的便是这两个字。刚办湘
军,他所定下的方针便是“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而
辅之以训练之勤”。如此,才能“诸将一心,万众一气
者,或可驰驱中原,渐望澄清”。(殷绍基等整理:《曾
国藩全集·书信一》,第 186页)战事平定后,曾国藩
总结说:“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湘军
将领们,“所以鼓舞群伦,历九州而戡大乱”,即是这
种“拙且诚者之效”。(彭靖等整理:《曾国藩全集·诗
文》,岳麓书社,1986年,第 304页)
出于对公事和国事的忠诚,曾国藩以天下为忧,
局势的恶化,以及自己一时的颓废不振,都会引起他
深深的忧虑和自责。在镇压太平军的战争中,他“忧
灼过甚”,以致“近于怔仲”,甚至因“忧劳过甚,渐致
心疾”。(李家骧等整理:《曾国藩全集·书信五》,岳麓
81
书社,1992年,第 3404页)他总是怀着一种忧国家之
忧的心情,以自己“食禄已久,不能不以国家之忧为
忧”。要求自己,对待国事公事,须尽心尽力,不要担
心得罪人,计较个人得失。他“常恐耿耿微忱,终无补
于国事,然办一日事,尽一日心,不敢片刻疏懈”。(邓
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301页)
忧国忧民反映了曾国藩以天下为重的道德境
界,但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他对身家私利的态度。在
对待个人利益问题上,曾国藩对自己提出了根本要
求,没有将作官视为牟取私利的途径。作官的根本是
什么?曾国藩提出,“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萧守英等
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 485页)在书函、批
牍等文书中,曾国藩对“廉”谈得很多,将此视为一种
根本性的道德。他说:以“廉明”二字为之基,则“智”,
“信”、“仁”、“勇”诸美德可以积累而渐臻。“若不从此
二字下手,则诸德亦茫无把握。”(李龙如等整理:《曾
国藩全集·批牍》,第 140页)
在这方面,他的确是廉清自矢,“自三十岁以来,
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
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将
来若作外官,自誓除年俸之外,不取一钱。”他在宦海
几十年,可以说没有食言。他从不聚敛钱财,早年作
京官时,年俸有多,则周济穷苦亲族。后来治军,即以
“不要钱不怕死”六字自勉,银两经手不可数计,却不
妄取军营之钱以肥其私,以至“老父在家受尽窘迫,
百计经营。”(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183、388页)曾国荃随他从军,在银钱方面不很检点,
他获悉后立即去函责备,嘱以守廉,“不妄取分毫,不
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他从不考虑给子女留下财
富,“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子孙,惟书籍尚思添买
耳。”(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 833、
1325页)他常劝家人不要置买田产,在家书中,他屡
屡告诫,“我家中断不可积钱,断不可买田”,咸丰四
年,曾国潢在衡阳五马冲给他买了一块田,曾国藩事
后知悉,表示“无自置私田之理”。(邓云生整理:《曾
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598、313页)因不蓄私财,那
些被裁撤下来的部属找他求助时,他既无差可委,又
无钱可赠,“惟有抱愧而已。”
除了不计私利之外,曾国藩对于“名”也看得很
淡,要求自己做到“名利两淡”。(萧守英等整理:《曾
国藩全集·日记二》,第 802页)(邓云生整理:《曾国
藩全集·家书二》,第 1082页)
在他看来,“富贵功名皆人世浮荣”。参加科举只
是谋生的一个途径,不得科名,还可另谋生活,既已
食禄于国,就要“拼命报国,然须存避名之念,总从冷
淡处着笔,积劳而使人不知其劳。”(《曾国藩全集·家
书二》,第 883页)
这种“廉于取利”、“廉于取名”的道德境界,反映
到曾国藩的官吏道德上,就是不以权谋私,不恃强凌
弱,做一个廉正的“清官”。他认为居高位之道有三
端,其中之一就是“舜禹之不与也,大也”,(《曾国藩
全集·诗文》,第 394页)即像舜禹那样据有天下而不
享受它。他对那些驰逐名位,“营营焉而未有已时”的
利禄之徒竟茫然不解,“不知其指归谓何”。容闳说,
曾国藩“财权在握,绝不闻其侵吞涓滴以自肥……身
后萧条,家人之清贫如故也”。(容闳:《西学东渐记》,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 71页)同时,曾国藩也
不允许家人依仗他的权力牟取私利,欺侮他人。他屡
诫家中诸弟不要干预地方公事,不要因家有人作官,
“而遂敢于侮人”。次子曾纪鸿参加科考,则嘱他考前
“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去军营探望他,则
不许沿途挂大帅字旗,须尽量避开地方官长,以免扰
烦。曾国藩敬服的也是那种不谋私利的清官。如罗淡
村官至中丞,凡二十五年,前后仅寄银 300两到家,
家无一钱,其夫人终身未着皮袄。曾国藩称赞他“真
当世第一清官,可敬也。”(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
集·日记一》,第 492页)
曾国藩的忧国忧民,体现了他的道德境界,与此
相映照的是其“乐”。“乐”,可以说反映了人的幸福
观。曾国藩引以为“乐”的,不是私欲的满足,而是这
种道德境界的实现。他说君子以“居易以俟命,下学
而上达,仰不愧而俯不怍”为乐。(《曾国藩全集·诗
文》,第 251页)这种“乐”正是道德上“止至善”的意
境。“居易以俟命”,如曾国藩自己说,俟学之学“则以
淡泊如为宗,”这正是一种不计个人得失的意境。“下
学而上达”即是摆脱庸俗之念,达到这种意境。“仰不
愧而俯不怍”,则是这种意境的外化而反馈于内心的
安适。这种“乐”的意境,排去了外求的欲望,内心坦
荡,无愧疚之事梗于心怀,从而获得内心的愉悦和幸
福。“人无一内愧之事”,“此心常快足宽平”,是人生
“第一寻乐之方”。这也就是他所说的“圣贤自得之
乐”。曾国藩还说过“君子有三乐”,即“读书声出金
石,飘飘意远”;“宏奖人才,诱人日进”;“勤劳而后憩
息”。(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
421页)
这里的“三乐”与前面所说的“乐”并无抵牾之
处,它同样不以外求的欲望为乐。
上述“忧”“乐”观所体现的道德境界,不是一蹴
82
而就可以达到的,也不是一劳永逸可以中断的。它似
乎没有终点,只能接近而不能登越。这样,也就永远
把自己置于这种境界之中,成为“天地之完人”。曾国
藩说:“古之君子,盖无日不忧,无日不乐。”“自文王、
周、孔三圣人以下,至于王氏,莫不忧以终身,乐以终
身”。因而,他把“忧以终身、乐以终身”(彭靖等整理:
《曾国藩全集·诗文》,第 251—252、112页)作为自己
的格言,这种“忧”“乐”观也就成为鞭策他驰骋人生
一个基本准则。
三、以仁为术,以君为纲
由上所述,至少可以说,曾国藩摈弃了或者说尽
可能摈弃了身家之私利,而以天下为重,以天下为己
任。湖广总督李瀚章评价说:曾国藩“遭值时艰,毅然
以天下自任,忘身忘家,置死生祸福得丧穷通于度
外,其大端则在以人事君”。李元度则谓:曾国藩“急
公家之难”,在军,“不避艰险,不规小利”,“坚忍肫
挚,壹意以爱民戢士为本”。(见何贻焜编著:《曾国藩
评传》,正中书局,1947年,第 551、579页)这显然承
继了尧舜时代“天下为公”的道德准则。这一准则进
入阶级社会之后,虽越来越隐而不彰,但却不乏认真
恪守并身体力行的人,曾国藩应不忝居这一行列。
“天下为公”在任何社会都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人类
其他美德的基础,也可以说是道德这一意识形态具
有“全民性”的一个基本方面。容闳说:“总文正一生
之政绩,实无一污点。其正直廉洁忠诚诸德,皆足为
后人模范。”(见何贻焜编著:《曾国藩评传》,正中书
局,1947年,第 591页)曾国藩视名利如尘埃,在个人
道德方面,不失为一个“清官”,不乏高尚的情愫。
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公”与“国”有着鲜明的阶
级性,曾国藩的道德境界也秉具这一性质。作为统治
集团的一员,曾国藩又有着与人民对立的一面,其
“公尔忘私”、“国而忘家”也有着时代和阶级的局限。
在封建社会,“民本”和“仁政”并不具有近代民主的
意义,它是以君为主体和本位,而不是以民为主体和
本位的。民只是作为一种值得重视和可资利用的政
治资源,为争取民心而实行的“仁政”,也就成为重要
的“驭民”之术。曾国藩同样不能摆脱这一窠臼,在他
的民本思想中,便体现了这一性质。
孟子曾形象地解析了“仁术”:“君子之于禽兽
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
君子远庖厨也。”这就是“无伤”的“仁术”。朱熹解释
说:“术,谓法之巧者。盖杀牛既所不忍,衅钟又不可
废。于此无以处之,则此心虽发而终不得施矣。然见
牛则此心已发而不可遏,未见羊则其理未形而无所
妨。故以羊易牛,则二者得以两全而无害,此所以为
仁之术也。”以“不忍之心施于见闻之所及”,所以君
子“必远庖厨”,同时“亦以预养是心亦以预养是心”,
推而广之,“广为仁之术”,这样,就能“保民而王,莫
之能御”。(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
年,第 300—301 页)在孟子这里,“恻隐之心”便是
“仁”,这是爱护百姓,即“保民”的思想基础。但是,当
某种举措必须实施时,这种“不忍之心”只能“施于见
闻之所及”。因此以羊易牛,虽然同样都是杀生,但因
“未见羊则其理未形而无所妨”。推广这种“仁术”,类
似“为长者折枝”,是统治者所能做到的。
曾国藩“爱民”也承继了这种“仁术”。他见许仙
屏与曾国荃信中多有“为治首务爱民,爱民必先察
吏,察吏要在知人,知人必慎于听言”等语,非常赞
赏,说,“魏叔子以孟子所言‘仁术’,‘术’字最有道
理。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即‘术’字之的解也。”
(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全集·日记二》,第 738页)
也就是说,爱民并非无条件的泛爱,而是要“知其
恶”。他以牧马为喻,“牧马者,去其害马者而已;牧羊
者,去其乱群者而已。牧民之道,何独不然。”治家、治
军均相类似,“家有不肖之子,其父曲宥其过,众子相
率而日流于不肖。”“军士有失律者,主者鞭责不及
数,又故轻贯之。厥后众士傲慢,常戏侮其管辖之
官。”因此,“小仁者,大仁之贼,多赦不可以治民,溺
爱不可以治家,宽纵不可治军。”(彭靖等整理:《曾国
藩全集·诗文》,第 359页)因此,曾国藩的爱民思想
是有限度的,没有也不可能超出统治集团的范畴,所
谓“民宜爱而刁民不必爱,绅宜敬而劣绅不必敬。”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369页)
古代的民本思想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驭民之
术,反映这一思想的爱民与仁政,也是以维护统治作
为根本出发点。因此,曾国藩带领湘军,“以杀人为
业”,又体现出残忍的品格。“世风既薄,人人各挟不
靖之志,平居造作谣言,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稍待
之以宽仁,愈嚣然自肆,白昼劫斥都市,视官长蔑如
也。不治以严刑峻法,则鼠子纷起,将来无复措手之
处。是以壹意残忍,冀回颓风于万一。”虽然他又解释
说,“书生岂解好杀,要以时势所迫,非是则无以锄强
暴而安我孱弱之民。”(殷绍基等整理:《曾国藩全集·
书信一》,第 129页)实际上更注重的是清王朝的统
治安危。在他看来,由于太过于宽仁,“积数十年应办
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
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他“欲纯用重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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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强暴”,即使“身得残忍之名亦不敢辞。”即寻常痞
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
复拘泥成例,概以宽厚为心。”(韩长耕等整理:《曾国
藩全集·奏稿一》,第 44—45页)在镇压太平天国的
过程中,充满了血腥的快意,安庆攻破,守城太平军
将士“诛戮殆尽,并无一名漏网”,曾国藩感到“差快
人心。”(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769
页)显然,在维持统治与爱民的天平上,曾国藩是有
倾斜的,他说:“治军之道,总以能战为第一义”,探骊
之法,“以善战为得珠,能爱民为第二义”。要求对太
平军毫不手软,曾对曾国荃等说:“既已带兵,自以杀
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邓云生整理:《曾国藩
全集·家书一》,第 382、737页)
曾国藩严格军纪,在相当程度上又是通过挽救
民心,以稳固统治。如剿捻时,进入河南诸军或“为民
所疾视”,或对民“骚扰颇甚”,以致“兵民相仇”,曾国
藩颇为心焦。他拟遍发告示,言“如有扰民,准民寨赴
鄙人前控告,轻则赔钱,重则正法”,其目的,如他自
己所说“总须将一‘信’字做出,庶几挽回民心。”(张
铁宝等整理:《曾国藩全集·书信八》,岳麓书社,1994
年,第 5533页)
他深得“远疱厨”之旨,不主张泛爱博施,说:“周
济受害绅民,非泛爱博施之谓,但偶遇一家之中杀害
数口者、流转迁徙归来无食者、房屋被焚栖止靡定
者,或与之数十金,以周其急。”曾国藩的祖父星冈公
曾也告诫他,“济人须济急时无”,“随缘布施,专以目
之所触为主”。他说这便是孟子所称“仁术”,如果“目
无所触而泛求被害之家而济之,与造册发赈一例,则
带兵者专行沽名之事,必为地方官所讥,且有挂小漏
万之虑”。(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
371页)
至于“公尔忘私,国尔忘家”,所谓“公”和“国”,
都是以君为纲。他坚定地维护三纲五常,说:“三纲之
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地维所赖以
立,天柱所赖以尊。故《传》曰:君,天也;父,天也;夫,
天也。《仪礼》记曰:君至尊也,父至尊也,夫至尊也。
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
夫虽不贤,妻不可以不顺。”(邓云生整理:《曾国藩全
集·家书二》,第 936页)
对于朝廷举措失当,曾国藩只是在日记中发泄
不满。湖南巡抚恽世临被交部严加议处,曾国藩见谕
旨后,“愤闷无似”,在日记中记道:“近年黜陟,此次
最为失当。”又见三月八日京报革恭亲王奕訢差事谕
旨,有“目无君上,诸多挟制,暗使离间,不可细问”等
语,“读之寒心,惴慄之至,竟日忡忡如不自克”,以至
“二更三点睡,不甚成寐”。(萧守英等整理:《曾国藩
全集·日记二》,第 1114、1126页)由于纲常伦理的约
束,对此类问题曾国藩不可能有深入的认识,更不可
能对专制制度有何反抗。
无庸讳言,从根本上说,曾国藩是将封建伦常的
“礼”作为自己的最高道德准则。“先王之制礼也,人
人纳于规范之中”,“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
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正是这种有着
鲜明阶级性的道德准则“礼”,使他在历史上留下了
污点。但是,他的伦理道德又包含着全民性和民族性
的内容。容闳说他是“旧教育中之特产人物”,“其正
直廉洁忠诚诸德,皆是为后人模范”。与他同时代的
官场中人都是旧教育的产物,为何“人人欲饱其贪
囊,遂日以愚弄人民为能事”,几无德行可言呢?其原
因之一就是,曾国藩在接受旧教育的糟粕的同时,又
秉承、弘扬了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他试图真正履行
儒家所憧憬的“天下为公”,而不是拿它作幌子。此
外,曾国藩始终倡导禹、墨的勤俭,并身体力行,无疑
体现了劳动阶级的美德。在封建时代,他堪称“完
人”。如果去掉其伦理道德中所含阶级性的糟粕,那
么,他的个人道德可师法之处,不可谓不多。诚
然,道德的评价不能代替政治的、历史的评价;反
之,政治的、历史的评价又不能代替道德的评价。
伦理道德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对于那些继承发扬了
民族文化精华的人物,又不可因人废言,不分良莠
而一概抹杀。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如何对待文化遗产
的一个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周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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