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0主观题预测班—韩祥波民法讲义

2010主观题预测班—韩祥波民法讲义

举报
开通vip

2010主观题预测班—韩祥波民法讲义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1 民法案例精讲提纲 韩祥波 案例分析题一: 王明与刘晓青结婚后,生二子王大明和王二明。2000 年 7 月 5 日,王明出海打 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可考点一:可能会考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两 者不同,条件(2 年和 4 年)和法律效果(财产代管人——真实死亡相同的法律 后果——婚姻关系、继承发生)都不同】 若干年后,其妻刘晓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明死亡,法院...

2010主观题预测班—韩祥波民法讲义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1 民法案例精讲提纲 韩祥波 案例分析题一: 王明与刘晓青结婚后,生二子王大明和王二明。2000 年 7 月 5 日,王明出海打 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可考点一:可能会考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两 者不同,条件(2 年和 4 年)和法律效果(财产代管人——真实死亡相同的法律 后果——婚姻关系、继承发生)都不同】 若干年后,其妻刘晓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明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可考点二:宣告死亡——最早何时可以申请宣告?——需要注意的是,本案 没有提出何时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那就隐含着最早申请时间可能成为考试的 问题——大家可以计算——起算点何时?几年?还要公告,公告期多长时间】 经查,王明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 2002 年 10 月 3 日死亡,母亲谢氏健 在) 【可考点三:有人死亡了,而且和失踪人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系,可能引 发两个考点,第一,如果王明先死,则可能带来其父亲继承其遗产问题,第二 如果是王明父亲先死,则无法继承王明遗产】。 王明因与刘晓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晓青分居,分居期间王明盖有楼房 6 间【可考点四: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归属?个人或共同财产——我国没有采 取分居离财制度,因此,如果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应为共同财产, 王明宣告死亡后,首先应分出三间作为其妻刘晓青的个人财产,其余三间作为 遗产由全体继承人继承】。 2003 年 5 月 4 日,王二明(5 岁)所在的幼儿班教师赵某上班期间擅自离开打电 话,王二明和钱某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王二明将钱某头部打破。为此,钱某花去 医药费 500 元。【可考点五:无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监护人责任——法定监 护人的母亲以及临时监护人幼儿园的责任问题——由《民通意见》中的适当责 任——主要由监护人承担,学校、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的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2003 年 6 月 4 日,王二明(5 岁)在教师赵某上课之时不慎将放在嘴巴里的圆珠 笔笔帽吞下,在王二明的同桌向来时赵某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后,赵询问了一下,继续上课,结 果当晚,王二明因呼吸困难造成昏阙,父母将其及时送到医院,手术取出笔帽, 支出医药费 8000 元。【可考点六:学校等教育机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什 么责任?注意和对与限制行为能力人责任的不同】 2004 年刘晓青欲去广州打工,遂将王二明送养给他人,【可考点七:送养的条件 和后果——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将王大明(14 岁)委托邻居孙某看管。 刘晓青去广州后,王大明经常与社会上不良青年厮混在一起,孙某从来不过问。 一日,王大明在路上与他人发生争执,将人打伤。【可考点八:委托监护中的侵 权责任——委托人承担,但是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2005 年,刘晓青带产改嫁,同年,又与后夫离婚,现与王大明相依为命。【可考 点九:可能考两种情况,第一,宣告死亡后,王明重新出现,撤销其死亡宣告 后,是否恢复和刘晓青的婚姻关系。第二,宣告死亡后,王明妻子刘晓青改嫁, 而王明其实并未死亡,而在宣告失踪地以外的地方生活并且取得财产——经营 所得或者意外之财——之后王明死亡,谁有继承权——其妻子是否有继承权?】 王明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晓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温州打工。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2 2006 年王明与打工妹陈好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可考点十: 该婚姻是否合法?未经合法登记,非法婚姻,互不发生继承关系】,生有一子王 小明【可考点十一:非婚生子女地位:有继承权】。同年王明与陈好各出 10 万元 购买了张明的 3 间私房【可考点十二:二人对该房屋权利——共同所有——按份 共有关系】,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可考点十三:买卖合同效力以及物权变动 效果】2007 年 5 月 5 日王明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 30 万元。2008 年 4 月 8 日, 王明因心脏病发作死亡。请回答下列题: 1、若刘晓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明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 2002年 7月 6日 2、假设王明下落不明后,刘晓青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王明的母亲 谢氏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王明死亡的申请,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民通意见》第 25 条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因此,排在第一顺序的刘晓青未申请宣告死亡,排在第二位的王明的母亲谢氏无 权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刘晓青的离婚诉讼而驳回谢氏的宣告死亡申请。 3、设刘晓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明死亡的判 决。此时,王明所建的 6 间房屋应如何分配? 王明所建的 6间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前首先将该六间房屋一分为二, 三间属于刘晓青的个人财产,剩余三间作为王明的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刘晓青、王大明、王二明和王明母亲谢氏分配。 4、钱某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对于王二明的损失,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应由其监护人刘晓青承担主要责任,而幼儿园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5、钱某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 原告应为钱某,钱某父亲是法定代理人,王二明、刘晓青和幼儿园应为共同被告。 6、王大明的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刘晓青与孙某对该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王明与陈好共同购买张明私房 3 间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该买卖合同有效。 8、假设王明与陈好各出 10 万元购买了张明的 3 间私房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王、陈二人就该房屋形成了何种法律关系?为什么? 按份共有关系 9、王明彩票中奖所得 30 万元,应由谁继承? 对 30 万元奖金有继承权的为王明与刘晓青的婚生儿子王大明、王明与陈好的非 婚生儿子王小明以及王明的母亲谢氏。 案例分析题二: 8月 1日,甲与乙约定将手机卖与乙,交付时间为 8月 5日。8月 5日,甲向乙 表示愿意出让该手机的所有权,但欲借用 5 日,乙同意。【可考点 1、动产所有 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所有权自何时移转?】8月 6日,甲又将该手机以合理价格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3 卖与不知情的丙【可考点 2:该合同效力如何?】,并交付【可考点 3:丙可否取 得所有权?】。8月 8日,甲谎称手机被丙借用 2天,如果丁愿意购买【可考点 4: 该合同效力如何?】, 8月 10号丁可直接要求丙交付手机,【可考点 5:这种动 产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什么?】丁应允【可考点 6:如何保护丁的合法权 利?】。丙使用一段时间手机后,买彩票中了巨奖,感觉手机档次太低影响身份, 遂丢弃之【可考点 7:这一行为是何种行为?性质如何?】,后被戊捡到【可考 点 8:这一行为是何种行为?性质如何?与前一行为有何区别?】。请回答以下 问题: 1、从 8 月 1 日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起,甲与乙间一共订立了几个合同?乙自 哪个合同生效时乙取得了该手机的所有权? 甲与乙签订了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借用合同。乙取得手机所有权的时间应为 第二个合同即借用合同生效时。 2、如果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从 8 月 1 日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起,甲不再 是手机的所有权人,乙是手机的所有权人。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约定无效,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3、假设乙是个未成年人(15 岁),甲得知后限乙的父亲在一个月内对是否承认 买手机合同作出决定,请问,该行为是在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是否形成权?该 行为的性质如何? 是催告权;非形成权,因为不能直接决定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准法律行为。 4、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乙不追认,该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5、如果乙不追认该合同,甲后来也未能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丙能否取得该手 机的所有权?为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丙可以依据《物权法》第 106条的规定,善 意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6、甲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同时,甲故意隐瞒自己并非手机所有权人的事实,存 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该合同又符合可撤销合同的要件。 7、甲与丁所约定的所有权变动的公示形式叫什么?是以何种形式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通过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形式代替交付。 8、如果最终丁得不到手机,丁可以追究甲何种民事责任? 撤销该合同,并且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 9、请问丙抛弃手机以及戊取得该手机所有权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这 两种行为是否属于同类行为(同为法律行为)? 抛弃所有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戊的先占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同类行为。 10、依照民法理论,戊取得该手机所有权须具备哪些条件? (1)、无主物(动产)——被抛弃物 (2)、占有(占有事实、占有意思)——自主占有 案例分析题三 2007 年 4 月明光机械厂为融资,将其正在制造的数字机床抵押给阳光机械进出 口公司(抵押权人)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可考点 1:一看到企业之间以将有的半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4 成品作为抵押标的物,就应知道该题是考浮动抵押的,浮动抵押最具可考性的 知识点——与一般动产抵押的区别——(1)、主体——仅限于商事主体——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商事抵押(2)、标的物——可以在将有 物上设定(3)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同——一一一般动产抵押可以对抗第三人, 而浮动抵押无法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 人】。机床制造好投入生产三个月后出现故障,明光厂无法修理,遂交给宝光修 理厂修理。机床修理好之后,明光厂依约将 2 万元修理费打入宝光厂指定帐户, 并派人去宝光厂拉回机床。宝光厂以明光厂未付半年前另一笔修理费为由拒绝归 还机床【可考点 2:一看到企业之间的留置,就应该想到本题考点是——商事留 置——与一般民事留置最大的不同在于——一般民事留置下,债权人留置的动 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商事留置可不受此限制】。后 经协商,宝光厂归还了机床。2007 年 10 月,明光厂未经阳光公司同意将该机床 以合理价格出卖给宝花公司。后明光厂不能向阳光公司履行到期债务。【此时已 明确,将考浮动抵押与一般动产抵押区别,而且将考前面所讲的第三点——抵 押登记的法律效力——可否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 产的买受人】 2008 年 1 月,为了进一步融资扩大经营规模,明光厂以其厂房作抵押,先后向 甲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 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 了抵押登记【可考点 3:同一抵押物上多个抵押权并存的顺序,可能有两个可考 问题,第一,到期明光厂无法清偿债务,三个银行如何行使抵押权——抵押权 设立(登记)先后——最小单位是日而非时;第二,抵押人——明光厂与抵押 权人或者抵押权人间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变更抵押权顺位的,可以,但是,未经抵押权人的书 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2008 年 5 月,明光厂与甲、丙银 行商定,让甲丙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 【此时已明确,将考抵押权顺位变更】。2008 年 6 月,因明光厂无力偿还三家银 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万元。 2008 年 8 月,明光厂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 1 年。3 个月后, 明光厂因与宝明公司的买卖合同需在 3 个月后向宝明公司支付货款 30 万元,遂 与宝明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宝明公司【可考点 4:同一抵押物 上租赁权与抵押权并存的问题】1,并约定,如到期明光厂无法清偿债务,该卡 车抵偿给宝明公司【可考点 5:流质契约的规定】。宝光厂告知宝明公司该卡车 已出租给刘某的情况,宝明公司未提出异议,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3 个月后, 明光厂未向宝明公司支付货款,宝明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抵偿债 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假设明光厂到期无法清偿阳光公司的债务,阳光公司要拍卖机床实现其债权, 1 第一,先租后抵,租赁不受抵押影响——抵押权实现后,不破租赁。 第二,先抵后租,租赁不得对抗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之后如何?——破租赁。 第三,书面告知的,自己承担;未书面告知的,抵押人承担。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5 明光厂认为,在设立抵押权时,该机床尚处于制造中,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因 此,抵押权的设定无效,请问,该抗辩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抗辩无效。 2、宝光厂在收到 2 万元修理费后是否可以明光厂未付半年前另一笔修理费为由 拒绝归还机床,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宝光厂可以行使留置权。 3、如果允许宝光厂行使留置权,宝光厂向明光厂提出必须在一个月内清偿欠款, 否则将拍卖机床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 4、假设明光厂与宝光厂间不存在其余债权债务纠纷,双方在签订修理合同时即 约定,宝光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机床而拒绝返还给明光厂,请问,该约定是否 违背“物权法定原则”? 不违背。 5、明光厂未经阳光公司同意将该机床以合理价格出卖给宝花公司后,明光厂不 能向阳光公司履行到期债务,请问:阳光公司能否依登记的抵押权向宝花公司主 张返还机床?为什么? 不可以。 6、明光厂与甲、丙银行间关于甲丙交换各自抵押权顺位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 么? 该约定如果不会对乙产生不利影响的话,为有效;如果会对乙造成不利影响的, 必须经乙书面同意才能有效,否则相关约定无效。 7、银行拍卖其房屋所得价款 600 万元该如何分配?为什么? 乙银行 300万元,丙银行 300万元。 8、假如向三个银行设定抵押后,明光厂将房屋卖与甲银行并办理了登记,到期 明光厂无法清偿债务时,乙丙银行能否要求将自己的抵押权顺位上移? 乙丙银行不能要求将自己的抵押权顺位上移。 9、明光厂与宝明公司之间达成的:如到期明光厂无法清偿债务,该卡车抵偿给 宝明公司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约定无效,流质契约。 10、若 3 个月后,明光厂未向宝明公司支付货款,宝明公司可否要求刘某将卡车 交给自己拍卖而实现其抵押权?为什么? 不可以,先租后抵。 11、若 3 个月后,明光厂未向宝明公司支付货款 30 万元,明光厂与宝明公司协 议将卡车折价抵偿给宝明公司。经查,该卡车市值为 45 万元,明光厂尚欠阳光 公司和甲、丙银行债务未清偿完毕,请问,以上债权人可以行使何种权利保护其 合法权益? 阳光公司和甲、丙银行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案例分析题四: 2007 年 5 月,王英、王雄与王英雄三兄弟共同继承父亲遗留下来的一栋四层楼 房【可考点 1:继承所有权无需公示的即时取得——公示原则的例外】,每人分 得一层即一套房屋,顶层房屋一套三间为三兄弟共有,每人应有部分各为三分之 一。【可考点一:按份共有】一日大雨,导致顶层房屋漏水,王英遂单方决定雇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6 人排水清理。后感觉顶层房屋装修过于简单,打算聘请专业装修公司进行整体装 修【可考点 2:按份共有人的管理行为——保存行为和重大修缮行为】。6 月,三 人决定将顶层出租,遂与甲签订了一份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可考点 3:有两个考 点。一是买卖不破租赁,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由甲及家人居住,租期 25 年【可考点 4:租赁合同租期的最高限制】。此后由于房屋所在地段商业开发, 乙表示以 80 万元的价格买下此房屋,王英、王雄表示同意而王英雄表示反对【可 考点 5:按份共有人的处分行为】。甲表示愿意以 70 万元的价格买下此房屋,三 兄弟均表示反对【此时确定考点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理解优先购买 权?是否是无条件的?】,随后,王英、王雄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 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7 月,三人去房产部门办理了登记。一日,王英和王雄为 一二层之间的一间房屋的归属发生争执,王英到房产部门查证发现,房产登记簿 中将归属自己的这间房屋记在了王雄名下【可考点 6:异议登记和变更登记】。 在共同生活期间,王英雄感觉和两个哥哥关系很不融洽,遂决定另购房屋搬出。 8 月,王英雄向开发商购买预售房屋一套,支付部分价金。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 该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可考点 7;预告登记——可能有两个考点,一是,预 告登记期间,未经登记人同意的处分行为无效。二是,预告登记的失效】。10 月 1 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王英雄由于忙于研究生考试复习一直无暇去房 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2008 年 2 月 2 日,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不知情的丙, 并办理了房产登记,丙随即入住。【此时确定考点是预告登记的失效】 1、三人何时取得继承房屋的所有权?是否需要登记方能取得?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登记。 2、王英是否有单方决定雇人排水清理顶楼的权利?为什么? 有权单方决定,属于保存行为。 3、王英是否有单方决定聘请专业装修公司进行整体装修的权利?为什么? 无权单方决定,属于重大修缮行为。 4、三兄弟与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超过的 5年部分无效,为 20年期限的租赁合同。 5、该房屋最终为乙所得,请问甲能否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该转让行为 无效? 不能。 6、三兄弟对于是否应该将顶楼卖与乙意见不一,现乙能否取得该顶层所有权? 为什么? 经登记,乙取得顶楼房屋所有权。 7、在异议登记中,如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时,应以何为准? 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8、若王英提起异议登记,该登记失效的条件是什么? 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 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 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9、异议登记期间,王雄将所涉异议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该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该转让合同为有效合同。 10、假设在王英雄所购买的房屋竣工后,开发商没有经过王英雄的同意立即将房 屋过户给他人的,他人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他人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7 11、题中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产登记,丙可否取得 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丙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预告登记已失效。 案例分析题五: 甲分别与乙、丙签订了房屋买卖。甲给乙交付了房屋,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同日,甲将房屋过户到丙的名下。之后,甲与不知情的丁签 订了买卖合同。请问: 1、三个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物数卖是司法考试常见考点,而一物数卖中又以考一物数卖下合同效力居多。 根据历年真题考查及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答案,在此,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出答合同效力题的公式——分两种情 况——有处分权下的一物多卖和无处分权下的一物多卖。 由于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已变为丙,因此,甲将房屋卖与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依照《合同法》第 51 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 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 同。 同时,甲故意隐瞒自己并非房屋所有权人的事实,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该合 同又符合可撤销合同的要件。 2、乙如果提出履行合同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不可以,因为此时丙已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无法再为乙完成登记。 3、如果甲只与乙签订了买卖房屋,交付房屋但未登记,现甲欲收回房屋高价卖 与丙,是否有权依“物权优于债权”要求乙搬出?为什么? 不可以。 4、若订立了三个合同,丙是否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为什么? 丙可以要求乙搬离,因为丙现在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5、如果房屋后来意外焚毁,乙能否要求甲退还房款?为什么? 不能。 6、应该如何救济丁?丁能否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丁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但是,丁可以撤销该合同,并且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 任。 案例分析题六: 李一、李二外出游玩,向李三借进口相机一部。回来天色已晚,李一遂将相机带 回家,打算第二天再还。当晚,李四到李一家做客,见此相机,爱不释手,定要 以 3000 元买下,李一见财起意,遂卖之。【可考点 1: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可 能有两个考点:第一,无权处分人的责任——违约还是侵权责任?第二,是否 构成善意取得?】数日后,李四手头钱紧,向李二以 2000 元兜售该相机。李二 见此相机,甚为眼熟,便问从何来,李四答从李一处购得,李二心头雪亮,但因 价格便宜,遂不动声色,将之买下【可考点 2:善意取得?】。李二买得后甚是 喜爱,将自己心爱的玉石镶嵌其上【可考点 3:是否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添附 之一的加工?】。一日,李二去香山游玩,不慎将相机丢失,而为同在香山赏红 叶的李五拾得。李五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遂回家。次日李五见到报纸 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 1 千元”。【可考点 4:悬赏广告— —性质——是否是合同中的要约行为?】李五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相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8 机,便携带相机找到李二。在李五向李二请求酬金时,被李二拒绝【可考点 5: 拾得遗失物中失主允诺酬金是否应支付——抑或不当得利应无偿返还?】。于 是,李五拒绝交付相机,李二威胁要以“侵占罪”到公安机关报案,双方争执未 果【可考点 6:李五是否有权行使留置权?以往留置权行使均限于合同——仓储、 保管等——是否适用于非合同的单方允诺行为?】。李五一怒之下将相机带回家, 交给 8 岁儿子带到学校去拍“奥运笑脸”。上学途中,该相机被小偷偷走【可考 点 7:遗失物妥善保管义务——丢失的话,李五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 拍卖公司拍卖。李六以 2 万元购得【可考点 8:遗失物的善意取得——可否构成? 何种情况下可构成?】,一年后,李二、李三知道相机在李六处,遂要求李六返 还,此时,距离李三失去相机已整整两年过去【可考点 9:遗失物被拍卖后,失 主如何主张回复其所有权?】了。【物权法 107 条】2根据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基于李一将相机卖与他人的事实,李三可以对李一提起何种之诉? 违约之诉、侵权之诉、不当得利之诉,三择一。 2、李四可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 可以,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 3、李二以 2000 元价格从李四处购得相机,请问能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 么? 可以,合同有效。 4、李二买得相机后将其玉石镶嵌其上,请问:该行为是否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 中添附之一的加工? 不属于。 5、李二在报纸上刊登的 “如有拾得者,酬谢 1 千元”启事称为什么?是否是合 同中的要约行为? 该启事为悬赏广告,是单方允诺行为而非要约行为。 6、在李五向李二请求酬金时,被李二以李五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应无偿返还为由,拒绝给付酬金,请问,李二的抗辩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抗辩无效。 7、李二拒绝给付酬金,请问李五拒绝交付相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合法。因为李二依法行使的是留置权。 8、李五儿子丢失了相机,李五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应承担赔偿责任。 9、现在李二、李三和李六就该相机的归属发生争执,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为 什么? 李二有权向李六主张返还,但是,要向李六支付 2万元拍卖费。 10、假设李五儿子丢失的相机被人拾得并交给失物招领处,经公告无人认领,公 告期满,招领处将相机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李七,现在李二对该相机主张权利,法 院该如何判决? 李七是基于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取得相机所有权,因此,李二无权要求返还。 2 1、权利人可以追回(回复权)或者请求损害赔偿。 2、回复权的限制:2 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时。 3、追回的方式有两种:有偿、无偿。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9 案例分析题七: A 市甲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5 日向 B 市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要求以 1000 万元 人民币的价格订购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仪器设备。6 月 10 日,乙公司电话通 知甲公司同意以该价格出售该设备,并于当天向甲公司寄出一份乙公司已签字的 合同。6 月 13 日,甲公司收到合同后在合同上签字,并于当天寄回乙公司。【可 考点 1:身处异地合同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6 月 16 日,乙公司收到甲公 司寄回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必须于 8 月 1 日前将该套精密仪器设 备在 A 市交付给甲公司(约定了交货地点即买方所在地),【可考点 2:交付地点 ——所有权移转时间以及风险转移时间】甲公司于货到后付款,但由于甲公司对 B 市不熟悉,由乙公司帮助甲公司在 B 市寻找一家运输公司将设备运回 A 市。 随后,乙公司与 B 市的丙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该套 设备运至 A 市,货运到后由甲公司支付运输费【可考点 3:合同相对性以及涉他 合同——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经调查发现甲公司的 经营恶化,没有资金来支付货款,遂决定暂缓发货,并通知甲公司【可考点 4: 不安抗辩权】,甲公司为表明自己有履行能力,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公司所有的刚建成尚未入住的一套职工宿舍楼作为抵 押,【可考点 5:建筑物抵押——可能涉及到该抵押权是否及于所附着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双方去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签订并登记后,乙公 司便将仪器设备交付丙运输公司,由丙公司运往甲公司。请回答以下问题: 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是什么?如果约定的签字地点 和实际的签字地点不一致,以何者为准约定合同的签订地? 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 6月 13号,签字地点为 A市。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准。 2、乙公司决定暂缓发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有法律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 3、假设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能否要求对甲公司职工 宿舍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行使抵押权? 可以。 4、假设丙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遇上山洪暴发,导致这套精密仪器设备毁损, 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由出卖人即乙承担。 5、在上述情形下,丙运输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其运输费? 不可以。 6、假设丙运输公司安全将货物运送到甲公司所在的 A 市,丙运输公司向甲公司 要求支付运输费时,甲公司拒绝的,丙公司应该怎么办? 丙公司只能要求合同另一方乙公司支付运输费。 7、假设甲乙公司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丙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司机疲劳 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该套精密仪器设备毁损,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可以是什么责任?如果不可以,为什么? 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关键看是采取的何种运输的方式。如果是送货上门 ——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代办托运或者上门取货——则不能要求乙承担 违约责任。 本题中运输合同是乙和丙之间签订的,效力在乙和丙之间发生,不构成代办托运。 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因此,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 8、在上述情形中,谁有权要求丙运输公司承担何种赔偿责任?为什么?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10 乙作为运输合同一方,亦有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可否向丙主张侵权责任, 取决于甲是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案例分析题八: 赵甲为一富商,对其小弟赵乙疼爱有加,2004 年对赵乙许下以下诺言:(一)、 当时赠与赵乙手机一部【可考点 1:赠与合同——瑕疵担保责任】(二)、2007 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时,送手提电脑一台;【可考点 2:法律行为(合同)的附 款——附条件还是附期限?】(三)、当时立下遗嘱,若赵甲死亡,由赵乙继承其 位于王府井住宅一套;【可考点 3:遗嘱继承】(四)、2007 年 12 月,司法考试成 绩公布当日,赠送赵乙所在学校客车一辆(该车为赵甲 2003 年底购买,很少使 用)。随后,赵甲与该学校依据许诺【可考点 4: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 撤销】(四)的内容签订了赠与合同。 赵乙得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只具有收音机功能,不能拨打和接听电话,遂找到赵 甲,现在赵甲所赠手机不能使用,要求赵甲换一部功能齐全的手机【此时可以确 定考的是——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双方发生争执,后经亲戚劝阻和解。之 后,赵乙整天沉迷于网络,不好好学习,赵甲非常失望,2006 年告知赵乙,将 来不会送给他电脑了【可考点 5: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2007 年 12 月司法考试 成绩公布,赵乙仅仅考得 250 分,赵甲非常生气,向赵乙所在学校提出撤销赠与 合同的请求,结果被学校拒绝,赵甲一气之下,将欲赠送的客车烧毁【可考点 6: 赠与人故意毁损赠与物的责任】。学校将赵甲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此时发生后,赵乙遭到同学的嘲笑,遂找赵甲理论,争吵中,赵甲心脏病突发死 亡,赵甲的儿子赵小甲要求剥夺赵乙继承人身份【可考点 7:继承人是否丧失继 承权?继承人是否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请回答以下问题: 1、赵乙所得手机只具有收音机功能,他能否要求赵甲换一部功能齐全的手机? 为什么? 不可以。 2、赵甲和赵乙之间“赵乙 2007 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时,送手提电脑一台”的约 定属于何种法律行为(合同)的附款——附条件还是附期限?为什么?如果是附 条件(期限)的话,属于哪种类型的条件(期限)? 该约定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合同)。该条件是生效(或延缓或者停止)条件。 3、赵甲和赵乙能否订立以下合同,赵乙负责给赵甲养老送终,赵甲死后,所有 家产由赵乙取得?为什么? 不能。 4、2006 年赵甲告知赵乙,将来不会送给他电脑了,请问,赵甲是否有单方决定 不赠与电脑的权利?为什么? 赵甲有权撤销该赠与合同。 5、赵乙仅仅考得 250 分,赵甲非常生气,请问:赵甲是否有权撤销与学校间的 赠与合同?为什么? 赵甲不得行使撤销权。 6、学校是否有权要求赵甲承担烧毁所赠客车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学校有权要求赵甲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 2007 年 12 月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前,赵甲破产,这时,赵甲可否不再履 行与学校间的赠与合同?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11 可以。穷困抗辩权。 8、由于与赵乙争吵,导致赵甲心脏病突发死亡,请问:赵乙是否因此丧失继承 权? 赵乙并未丧失继承权。 案例分析题九: 2005 年 2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别墅一栋。 经甲同意,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将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全部包给丙公司,约定由丙承 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 5%的管理费。【可考点 1: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全部转包——该合同效力如何?】2006 年 9 月,整个别墅 建成并验收合格。【可考点 2: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否支付工程款?】甲向乙支 付了 500 万元工程款,尚欠 800 万元未付。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2007 年 1 月, 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经审理查明,2005 年 1 月,甲公司向银 行贷款 600 万元,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可考点 3:设定在 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是否能够及于之上的建筑物?】。现在甲公司无力偿 债,乙公司和银行对别墅及别墅内游泳池主张债权【可考点 4:游泳池和别墅之 间何种关系?抵押权能否及于游泳池?】。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属于何种形式的承包形式?该协议效力如何? 本案属于全部转包,为法律所禁止,因此,虽然得到甲同意,该转包合同仍为无 效合同。 2、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未列丙为当事人,人民法院该如何 处理? 法院可以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由于乙一直未向丙支付工程款,现在丙能否起诉乙要求付款?如果可以的话, 诉由或者法律依据是什么? 丙可以基于不当得利之债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4、假设乙不主动向甲追要工程款,现在乙也无力支付丙的工程款,丙能否行使 代位权?为什么? 丙可以行使代位权。 5、如果丙可以行使代位权,甲乙丙诉讼地位如何? 丙为原告,甲为被告,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丙在起诉时未将乙列入, 则人民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6、假设乙主动向甲追要工程款,但甲总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在此情况下,丙 能否直接起诉甲,要求甲支付工程款?如果可以,甲应当最多付给丙多少工程 款?如果提起诉讼,甲乙丙之间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丙可以直接起诉甲,甲最多应付的工程款即欠付工程款——800万元。两个债权 债务关系的时效同时中断。 7、现在甲公司无力偿债,银行能否要求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楼房而优先受偿? 为什么? 银行仅就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8、别墅内的游泳池与别墅是何关系?银行能否要求法院拍卖游泳池优先受偿? 游泳池是别墅的从物。银行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游泳池,不能优先受偿。 9、假设银行的抵押权设立在别墅建成后,现在甲公司无力偿债,甲公司和银行 均对别墅主张债权,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主观题预测 联系电话: 010-52711800 12 依照最高法院的批复,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要优于意定抵押权,因此,甲公司可优 先受偿。 案例分析题十: 甲在“喜洋洋”金饰店看到一个金元宝样品,想定做一个送给即将过 80 岁生日 的爷爷,于是,和金饰店签订了定做协议,同时封存了金元宝样品。约定一个月 后来取货。【可考点 1:如果交付的产品和样品完全一样,但是质量存在问题, 卖方是否要承担责任?】在此店,甲又看上一个金项链,价格为 10 万元,很犹 豫是否购买,金饰店老板提出,可试戴数日,再决定是否购买。试戴半个月后, 适逢甲的姐姐结婚,甲遂将此项链送与姐姐做贺礼。【可考点 2:试用买卖在试 用期间的两种推定】之后和金饰店签订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此项链。 约定首付 2 万,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 2 万、3 万、3 万。约定的取货日期到 来,甲买回金元宝后拿到专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发现该金元宝并非约定的 24K 金而是 18K 金,遂向金饰店交涉,金饰店拿出封存的金元宝样品,指出该金元 宝也是 18K 金,既然所定做的金元宝和封存样品一致,金饰店即不构成违约行 为。甲付了金项链的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可考点 3:分期付 款的买卖当买受人不按期支付价款时,出卖人享有哪些权利?】请回答以下问 题: 1、金饰店所提出的“定做的金元宝和封存样品一致,金饰店即不构成违约行为” 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金饰店的抗辩不合法。 2、试戴半个月后,适逢甲的姐姐结婚,甲遂将此项链送与姐姐做贺礼,请问该 赠与合同效力如何? 赠与合同有效。 3、假如试用期届满甲未作表示,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买卖合同有效。 4、甲付了金项链的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金饰店可以采取何种 法律措施? 金饰店可以要求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金饰店解除合同的,可以向甲要 求支付该金项链的使用费。 5、假设试用期间,乙特别喜爱此款金项链,而金饰店再无存货,金饰店向乙说 明了与甲之间试用买卖情况,乙执意要求购买,于是签订买卖合同,请问,该合 同属于何种性质合同? 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6、假设试用期间,乙特别喜爱此款金项链,而金饰店再无存货,金饰店为抓住 眼前的生意,能否派工作人员直接找到甲,要求其返还该项链?为什么? 金饰店可以决定终止试用,收回该金首饰卖与乙。 7、在上述情形下,假设金饰店为抓住眼前的生意,并未向乙说明与甲之间试用 买卖情况,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后来甲决定购买,请问:乙是否有权追 究金饰店的违约责任? 乙有权追究金饰店的违约责任。 8、如果试用期满甲不购买,金饰店能否要求甲支付适当的使用费? 不可以。
本文档为【2010主观题预测班—韩祥波民法讲义】,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909400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507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12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1-03-09
浏览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