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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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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件null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国际贸易单证实务 皖西学院 经管系 孟祺第一章 导 论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第二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第四节 国际贸易单证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节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 §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一、何谓“单证”? 单证(Documents),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件
null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国际贸易单证实务 皖西学院 经管系 孟祺第一章 导 论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第二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第四节 国际贸易单证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节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 §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一、何谓“单证”? 单证(Documents),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狭义的单证指单据和信用证。 广义的则指各种文件和凭证。 §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1.1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 二、单证工作的意义 单证是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单证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单证就是外汇) 单证是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 单证是企业业务和素质的体现§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十个字) 正确、完整、及时、简洁、清晰 §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正确 正确是单证工作的前提,单证不正确就不能安全结汇。 正确就是指:一方面是要求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则要求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 §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二、完整 单证完整的一种意义是指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单证在通过银行议付或托收时,一般都是成套、齐全而不是单一的。 单证完整的另一意义是要求每一种单据的本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 完整还要求出口人所提供的各种单据的份数要如数交齐,不能短缺。 §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三、及时 一方面是指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也就是说,每一种单据的出单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 及时出单还反映在交单议付上。这里主要是指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 (注意21天)§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四、简洁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指出:“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细节的内容。” 简化单证不仅可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单证的质量和减少单证的差错。§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2 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清晰 单证的外观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如果说正确和完整是单证的内在质量,那么清晰则是单证的外观质量。 清晰是指: 单证的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面是否清洁、美观大方 各项内容是否清楚、易认 各项内容的记载是否简洁、明了 §1.3 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1.3 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根据贸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 (进口单证、出口单证) 根据单证的性质划分 (金融单据、商业单据 ) 根据单证的用途划分 (资金单据、商业单据、货运单据、保险单据,官方单据、附属单据 ) 根据业务环节划分 (托运单证、结汇单证、进口单证 )§1.4 国贸单证的改革和发展 §1.4 国贸单证的改革和发展 单证制作和管理的现代化 制单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的国际化 推广使用国际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或代码 §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 §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 一、何谓“EDI”? 无纸贸易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意为“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资料联通,香港又称为“贸易通”或“无纸贸易”。 EDI是将与贸易有关的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的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 格式 pdf格式笔记格式下载页码格式下载公文格式下载简报格式下载 进行编制,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传输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业务过程。§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 二、 EDI的作用: EDI的作用不仅是消除纸张,更重要的是消除处理的延误及数据的重复输入。 §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1.5 EDI与国际贸易单证EDI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数据传递速度快 巨大的经济效益 避免贸易歧视 改革单证工作的原有模式课堂讨论题课堂讨论题讨论一: 我外贸公司对外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2002年11月10日交货,因11月10日无船前去该国,立即与进口商联系延续20天。对方表示同意以后,我方在11月25日装船,30日持全套单据向议付行议付。银行审单后,予以拒付。为什么? 课堂讨论题课堂讨论题讨论二: 上海某外贸公司与日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我方按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交货时间等条件履行后,持全套单据进行了议付。货到达目的地,日商发现货物数量短缺,便直接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对此予以拒绝。为什么? 课堂讨论题课堂讨论题讨论三: 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客商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目的港为悉尼。由于单证员疏忽,制单时误填为墨尔本,以致进口货物到达该地。设想一下,这种疏忽会给我方带来什么经济影响? 第二章 汇款与托收第二章 汇款与托收 第一节 汇款方式和托收 第二节 信用证§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一、汇款方式的基本概念 —定义 汇款(Remittance)又称汇付,是一种顺汇方式,即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以一定的方式(电汇、信汇、票汇)将款项交付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款由于手续简单,银行手续费较少,已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和非贸易结算的一种重要支付手段。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一、汇款方式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1) 汇款方式涉及4方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一、汇款方式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2) 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在贸易结算中,通常是进口商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在贸易结算中,通常是出口商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权人。§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一、汇款方式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3) 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汇款人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务人所在地的银行。 汇入行(Paying Bank)又称解付行,是接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商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权人所在地银行。§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二、汇款方式的分类 (一)根据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方式主要有电汇、信汇、票汇3种 (二)根据汇款资金流向不同,汇款业务又可以分为汇出汇款与汇入汇款两类§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一)电汇—定义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or Telex transfer 简称T/T)是指银行(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或加押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的方式,委托并指示受款行(汇入行)解付一定的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一)电汇—流程 流程图及其说明参见文稿部分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二)信汇—定义 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是指银行(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M/T Advice)通过航空信函送达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的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二)信汇—流程 流程图及其说明参见文稿部分§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二)票汇—定义 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是指银行(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开立的以其帐户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邮寄指定收款人或由其自带出境,凭票向汇入行提取一定款项的汇款方式。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三)票汇—流程 流程图及其说明参见文稿部分§2.1 汇款方式 电汇、信汇、票汇3种汇款方式的比较 §2.1 汇款方式 电汇、信汇、票汇3种汇款方式的比较 §2.1 汇款方式§2.1 汇款方式 三、具体方式的定义及流程 (四)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定义 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即汇出行通过电汇、信汇或票汇方式,委托汇入行解付一定的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即汇入行接受汇出行通过电汇、信汇或票汇方式的委托,解付一定的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2.2 托 收§2.2 托 收 托收(Collection)通常又称无证托收,指出口商(债权人)将开具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唯据)交给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在进口商(债务人)所在地的代理行向进口商(债务人)收取贷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包括贸易项下的跟单托收和非贸易项下的票据托收。 §2.2 托 收§2.2 托 收 一、托收的主要当事人 ——贸易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也是汇票的出票人(Drawer),指委托所在地银行办理托收业务代收货款的人,通常为出口商。 付款人(Drawee)也是汇票的付款人,指被代收行提示单据,并应承担付款或承兑赎单的人,通常为进口商。§2.2 托 收§2.2 托 收 一、托收的主要当事人 ——相关银行 托收行(Remitting Bank),也称寄单行,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其进口地代理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指应托收行的委托,参与办理托收业务及/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单据并代为索款的进口地银行。通常为托收行的代理行。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接受托收行或代收行的委托,直接向付款人提示单据,代为索款的进口地银行。 §2.2 托 收§2.2 托 收 二、托收流程 流程图及其说明参见文稿部分§2.2 托 收§2.2 托 收 三、托收的国际规则 跟单托收业务现行的国际规则主要是《URC 522》。 《URC 522》,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 发布,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2 托 收§2.2 托 收 《跟单托收统一规则》由26款组成,其基本框架如右: 总则和定义; 托收的形式和结构; 提示的形式; 义务和责任; 付款; 利息、手续费和费用; 其他条款。§2.2 托 收§2.2 托 收 四、托收的种类 按照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即发票、运输单据等)来划分,托收方式主要有两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2.2 托 收§2.2 托 收 四、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仅凭金融单据(即汇票、本票、支票等类似功能的票据)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而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一种托收方式。 光票托收一般适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进口赔款等金额较小的费用的结算,且汇票的付款期限通常为即期。§2.2 托 收§2.2 托 收 四、托收的种类 ——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为节省印花税而仅凭商业单据提示承兑及/或付款的托收方式。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方式又可细分为凭承兑交单与凭付款交单两类。§2.2 托 收§2.2 托 收 四、托收的种类 ——跟单托收的种类 凭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是指代收行或提示行(如果有)仅凭付款人在远期汇票上“履行承兑” 为惟一的交单条件,至此,作为代收行或提示行应已履行了托收指示中其应尽的责任。 凭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代收行或提示行(如果有),须凭付款人的实质性付款为同意放单的惟一条件。 2.3 跟单信用证2.3 跟单信用证 一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二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 三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 审证与修证 §2.3.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2.3.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一、跟单信用证的定义 依据《UCP500》的解释,跟单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凡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作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3)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该定义的实质是,信用证系银行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一种保证。§2.3.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2.3.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二、跟单信用证的内容(1) (一)基本要素 基本要素一般包括信用证性质及编号;通知行行名及地址;受益人名称及地址;效期及到期地点;开证金额;运输条款(最晚装期等);付款方式及期限。 (二)单据条款 单据条款列明的是所要求单据的名称、份数及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发票;装箱单;保险单(如CIF价格条款);运输单据;质量及质量证书;产地证等其他单据。§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二、跟单信用证的内容(2) (三)品名描述 品名描述一般包括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价格条件;包装;唛头等。 (四)银行间指示 银行间指示一般包括费用条款;最晚交单期;寄单条款;银行保证条款: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所遵循的国际规则。 §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三、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跟单信用证是一份自足的文件 跟单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交易 §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四、跟单信用证的作用 (一)提供付款保证 银行以自身的信用为贸易双方的结算奠定基础,所以商业信誉加上银行信用的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已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二)提供融资手段 (特别是远期信用证)§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2.3.1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五、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由49条组成,其基本框架如右: 1.总则与定义; 2.信用证的形式与通知; 3.义务与责任; 4.单据; 5.其他规定; 6.可转让信用证; 7.款项让渡。 §2.3.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一) §2.3.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一) 开证行(Issuing Bank) 开证行的责任有三。 其一,审核单据,并从单据所包含的信息中确定单证是否相符。 其二,如果单证包含了有效的不符点,根据《UCP500》第14条规定发出不符点通知。 其三,第一性的且为终局性的付款责任,即履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的4项保证。 §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二)§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二) 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一般指出口商,责任有三。 其一,受销售合同的约束,按时备货出运。 其二,精确制单,及时交单议付。 其三,若单据遭开证行拒付,应执行议付行的追索请求,开证行或保兑行的议付除外。单据由开证行代为保管期间,风险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三)§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三)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指与受益人签订贸易合同的进口商,系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对象。但在“双名信用证”中(即开证行以自身名义主动开证给受益人),没有开证申请人这一角色。 责任有三 :申请开证 ;提供支付保证 ;开证行为执行申请人的指示而利用其他的服务,其风险应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四)§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四)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指受开证行的邀请后同意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行的责任有二。 其一,保兑行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开征行的邀请加保。 其二,保兑行一经确定对指定信用证加具保兑,只要受益人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它必须承担第一性的、终局性的付款责任。§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五)§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五) 通知行(Advising Bank) 指应开征行委托,将该信用证通知指定受益人的银行。 通知行的责任有二。 其一,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的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即核对电开L/C的密押及信开L/C的印鉴)。 其二,通知受益人。§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六)§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六)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指由开征行指定的愿意购买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议付行的责任有三: 其一,审核单据并付出对价。 其二,如果单据遭开证行拒付或开证行因倒闭而无力偿付,议付行对受益人享有追索权。 其三,议付行自主选择所购买的单据,并自行承担其风险。§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七)§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七) 付款行(Paying Bank) 指信用证上被开证行指明须履行付款责任的银行,一般为开证行本身或开证行的代理行。 付款行的责任有二: 其一,负有审核单据、及时付款的责任。 其二,付款行作为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它的付款同样无追索权,只能根据代理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向开证行请求偿付。 §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八)§ 2.3.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八)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指根据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向信用证上的指定银行执行偿付的银行,一般为开证行的账户行。 偿付行无审单责任,仅是按照与开证行的协议履行单纯的付款行为。 §2.3.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2.3.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一、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开证行有权自信用证开出后不必事先通知或不经受益人及相关方的同意,随时撤销或修改该信用证。因此,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于受益人不承担第一性的付款承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其有效期内,未经开证行、受益人、申请人、保兑行(如有)等相关各方的明确同意,开证行不可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一、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附件 可撤销信用证的常见措辞 1.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cancellation or amendment at any time without prior notice to you. 2.We hereby undertake to reimburse you for all drafts honoured by you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prior to your receiving notice of cancellation.§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二、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一般指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证付款条文或声明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Non—confirmed L/C)一般指仅由开证行对受益人履行承兑和(或)付款之责,而无第三方附加任何信用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二、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附件 保兑行同意保兑的措辞 1.We confirmed the credit and thereby undertake that all drafts drawn and presented as above specified will be dully honored by us at our counter on or before… 2.At the request of our correspondent,we confirm their credit and also engage with you that a11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ly honored. §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三、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一)即期付款信用证 付款行收到满足信用证条款的汇票或单据,应在规定的7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 (二)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三)议付信用证§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一)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指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受委托付款、承担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者在自由议付信用证情况下,经特别授权作为转让行的银行,把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二)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credit)又称转开信用证,指申请人(背对背信用证项下的进口商)将国外开来的受益人为他的原证作抵押,要求其委托行另开一份内容相似,而受益人为实际供货商的新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而从中渔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来沟通贸易。 §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三)款项让渡 款项让渡(Assignment of Proceeds)即款项过户,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把信用证的应得款项让渡给他人。 如果出口商不是货物的实际供货人,当来证为不可转让信用证且该中间商不愿意或无能力开立背对背信用证时,中间商可采用款项让渡的方式。 §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五、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即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这种支付方式对于进口方(远期信用证的申请人)来说,表面上是用信用证付款,实际上是用产品进行偿还;而对于设备、原料的供应者(原期信用证的受益人)来说,可以利用收到的远期信用证进行资金的融通。§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六、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 )是指在该证加具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 其目的在于帮助出口商生产或采购已销售的货物,系一种装船前的资金融通。 依照预支额度的不同,可将预支信用证分为全部预支信用证和部分预支信用证。 依照预付货款条件的不同,可将部分预支信用证用细分为红条款信用证和绿条款信用证。 依照预付货款条件的不同,可将部分预支信用证用细分为红条款信用证和绿条款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即允许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前先凭光票向指定银行预支部分货款作为备货资金的信用证。为醒目起见,预先垫款的特别条款习惯上用红色打印 。 绿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要求货物装运前,须以预支行名义存库,受益人凭汇票和仓单向指定行申请预支部分贷款。 绿条款信用证现已很少使用。§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七、循环信用证(定义)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指该信用证带有条款和条件,使其被全部或部分利用后,不须修改信用证,金额能够重新恢复至原金额而再被使用,直至达到约定的次数或总金额为止。 循环信用证的性质可以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是可撤销的。§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七、循环信用证(适用性) 循环信用证适用的合同性质属长期、固定合同; 适用的交易对象是某一个固定的贸易伙伴; 交易条件为定时(某一段固定时间)、定量(较大额交易量,又可分批交货)、定品种(较为单一的一种或一类产品)。§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2.3.3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七、循环信用证(分类) 1.根据每期信用证余额是否可累积使用,可将循环信用证分为积累循环信用证和非积累循环信用证。 2.按照信用证循环不同的恢复条件,在信用证所规定的每期金额被支用后,再恢复至原始金额被允许重新使用的方式有自动循环、半自动循环、非自动循环3种。 §2.3.4 审证与修证 §2.3.4 审证与修证 一、重点审证项目(上) (一)信用证的类别 (二)开证行的资质 (三)信用证申请人、受益人的名称与地址 (四)信用证效期与各相关日期的合理性 (五)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2.3.4审证与修证§ 2.3.4审证与修证一、重点审证项目(下) (六)关于装运货物与金额的描述 (七)关于保险条款的审核 (八)关于运输条款的审核 (九)关于“软条款”的审核 (十)开证行的保证条款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2.3.4审证与修证§ 2.3.4审证与修证 二、信用证修改的程序及提示 (一)申请修改 (二)履行修证 (三)通知修证 (四)修证生效 第三章国际贸易中的常见单据 第三章国际贸易中的常见单据 一、发票概述 二、商业发票与海关发票的内容和缮制 三、包装单据 四、运输单据 五、保险单据 六、公务单据 §3.1 发 票§3.1 发 票 发票(Invoice)通常指的是商业发票,他是货物出运,卖方(出口商)开立的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价目清单,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物的中心单据,其他单据都是为支持发票项下的货物而开立的。 §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1/4)§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1/4) (一)出单人 《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在表面上由信用证指定的受益人开立。另外,除非信用证特别规定发票须有函头形式(Head Letter),否则银行将接受无函头格式的发票,而一旦已显示出单人名称、地址,包括电话、传真号等相关内容,则须与信用证和其他单据保持一致。托收方式下,出单人一般为合同中的卖方,即出口商。§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2/4)§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2/4) (二)抬头人 《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作成以信用证申请人为抬头。托收方式下,抬头人一般为合同中的买方,即进口商。 (三)出单时间及地点 发票的出单日期可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晚于提单日,但不能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交单日和信用证的有效期。 发票的出单地点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3/4)§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3/4) (四)唛头 唛头主要用厂辨别货物,通常由主标志、目的港、件号组成,通常置于发票中心内容的左上方处。 (五)货物描述 《UCP500》第37条c款规定:商业发票中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相符。 §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4/4)§ 3.1发 票 一、发票的缮制及注意事项(4/4) (六)价格 发票中的价格内容主要包括单价与总金额两项栏目 。 (七)出单人签字 《UCP500》规定,受益人不必在发票上签署,但如果信用证规定的是“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则受益人必须在发票上签署。如果信用证规定在发票上须有指定的人或机构的会签,则出口商在出具发票是必须满足该要求。§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1/4)§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1/4) (一)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Performa Invoice)又称预开发票,是卖方(出口商)应买方(进口商)要求,在贸易成交前开具的非正式参考性发票。 一旦买方会签了形式发票,该形式发票则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效力,双方须依形式发票的内容处理相关业务事项。 形式发票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适应某些买方国家关于申请进口许可证和外汇以及报关等方面的规定。 §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2/4)§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2/4) (二)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进口国海关当局规定的进口报关必须提供的特定格式的发票。进口国海关用它来证明进口货的产地以便按规定的税率征进口税,审核进口货的价值及其当前的国内价值以防止倾销,还可供编制统计资料之用。 海关发票也可称为“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C.C.V.O即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根据某国海关法令的证实发票”(Certificate invoice in accordance with X X customs Regulations)。§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3/4)§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3/4) (三)领事发票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是出口商根据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馆的要求填写并经领事馆签章的发票。作为一份官方单证,领事发票格式、要求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制定了固定格式,而有些国家仅要求在卖方出具的发票上有该国领事签章即符合规定(该类发票称为领事签证发票)。 §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4/4)§ 3.1发 票 二、几类常见发票(4/4) (四)厂商发票 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 Invoice)是由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以本国货币来计算价格用来证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出厂价格的发票,主要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征收反倾销税之用。 § 3.1发 票§ 3.1发 票 对照实样讲解《商业发票》。§3.2 包装单据§3.2 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s)是指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情况的单据,属于发票的附属单据。包装单据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单据内的包装件数、商品规格等级、型号、唛头等项目的已载,明确厂商品的包装情况,便于买方对进口商品包装件号内的具体内容的了解和掌握,也便于货到目的港时,供海关查核货物。 根据不同商品的要求,包装单据常见的有装箱单、重量单、规格单、尺码单、品种搭配单。§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一)装箱单(Packing List) 装箱单又称花色码单或包装单。信用证及托收项下,除散装货物外,—般都要求提供装箱单。具体缮制要点如下: 1.装箱单一般无须签署、出单日期、抬头、单价和金额,除非信用证有特殊规定。§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2.品名描述 装箱单中所表明的货物应为发票中所描述的货物,但可用与其他单据无矛盾的统称表示。 3.唛头 装箱单上应注明唛头,且须与发票、远期信用证及实物印刷唛头完全一致。 4.包装号码 装箱单上的包装号码须连号,不可断开或跳号。 5.包装情况 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包装描述须在装箱单中完整显示。§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对照实样讲解《装箱单》。§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3.2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的缮制 (二)重量单/重量证明书(Weight list /Weight Certificate) 重量单/重量证明书是按照装货重量(Shipping Weight)成交的货物,装运时出口商须向进口商提供该证明,它证明所装货物的重量与合同规定相符,货到目的港有缺重量时出口商不负责任。 若按照卸货重量(Delivered Weight)成交的货物,如果货物有缺重量时,进口商必须提供重量证明书,才可向出口商、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3.3 产地证明书§3.3 产地证明书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系指根据信用证的要求,由适当的机构所签发的文件,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或制造地。 种类有:普通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普惠制产地证书(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 Form A,又称格式A,) ;欧洲经济共同体纺织品专用产地证明书(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EEC纺织品产地证书);对美国出口的原产地声明书(Declaration of Country Origin)。 §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1/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1/7) 1.发货人 应根据信用证要求,具体填写公司名称,地址及国别。 2.收货人 应根据信用证要求,具体填写公司名称、地址及国别。 3.运输方式及路线 一般应填装货地、目的地及运输方式。若目的地为内陆地,则可与提单的卸货港不一致。 §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2/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2/7) 4.供官方使用 由出证单位或其他官方机构在必要时批注与指定信用证有关事宜。此栏一般留空不填。如属“后发”证书,签证机关在此栏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印章。如为“副本”证书,除加盖“Duplicate”章以外,签证机关应在此栏拄明“本证为某月某日签发第x x号证书的副本,原证书作废’’字样。§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3/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3/7) 5.商品顺序号 这栏原则上是每一项商品归类后打一个顺序号,依次编排。 6.唛头和包装编号 应符合信用证要求并与其他相关单据一致。若唛头内容过多,可另加附页,打上原证号,并由出证单位授权签证人手签且加盖公章, 7.包装件数、包装种类及品名 件数要用大写英文数字表示。包装种类及品名应符合信用证要求并与其他单据无矛盾。§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4/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4/7) 8.原产地标准 此栏应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且为整个证书最重要的一项。如:完全原产无进口成分,则填“P”;含有进口成分,但符合原产标准,出口至欧盟和日本,则填“W”(“W’’下须加盖商品4位数字级HS税目号);出口至加拿大,则填“F”;出口至澳大利亚、新西兰,则此栏可不填。§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5/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5/7) 9.毛重和其他重量 以毛重计算货物重量,即可填毛重;如果只有货物净重,也可填净重但要加注“N.W”字样。 10.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须按商业发票填具。发票日期按月、日,年顺序。§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6/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6/7) 11.签证者证明 此栏应由商检机构一并加注4项内容: (1)商检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盖公章;检验检疫局只签一份正本,副本不予签章。 (2)商检机构经办人员手签。 (3)签证具体日期(该日期应既不能早于发票日期与申报日期,又不能迟于提单日期为合理)。 (4)签发具体地点(城市名及国名)。§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7/7)§ 3.3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缮制(7/7) 12、出口商声明 (1)生产国:须填生产国国名。 (2)进口国:须填进口国国名。 (3)申报单位签署,由申报单位在商检局注明的有权签字人在此手签,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正副本均须签章)。 (4)申报日期、地点,应填写申报的具体日期及城市名、国别。(申报日期应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也不得迟于签发日期、提单日期为合理)。 § 3.3产地证明书 § 3.3产地证明书 对照实样讲解《产地证明书》。§3.4 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1/4) §3.4 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1/4) (一)品质检验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Quality Certificate)系证明进口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成分,性能等实际情况。 (二)重量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系证明进山[]商品的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三)数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系证明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2/4)§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2/4) (四)兽医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系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书面证件,它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皮张、肠衣等商品,必须由主任兽医签署。 (五)卫生(健康)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Sanitary Certificate/Health Certificate)系证明可供有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疫或检验合格的证件,例如肠衣、罐头食品、蛋品、乳制品等。§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3/4)§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3/4) (六)熏蒸/消毒证书 熏蒸/消毒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系证明出口动物产品已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例如猪鬃、马尾、羽毛、山羊毛、羽绒制品等。 (七)残损鉴定证书 残损鉴定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系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供索赔时使用: (八)包装检验证书 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是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情况的证书。§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4/4)§ 3.4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种类(4/4) (九)温度检验证书 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是证明出口冷冻商品温度的证书。 (十)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是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舶清洁、牢固,冷藏效能及其他装运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要求的证书。 (十一)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 measurement)是证明进口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书,是计算运费和指定赔载计划的依据。§3.5 出口许可证 §3.5 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指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体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但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3.5 出口许可证 一、出口许可证的种类§3.5 出口许可证 一、出口许可证的种类 (一)对美国出口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该许可证格式标头为“纺织品许可证/商品发票”(英文名称为Textile Export License或Commercial Invoice)是—种联合格式,既为中国海关验收和美国清关入境的凭证,又兼作商业发票和我国有关机构进行电脑统计的凭证。出门许可证按“是否须配额”分类,浅蓝色的用于配额类别,浅绿色的系非配额类别。 在通常情况下,许可证为—份正本(交美国进口商报关提货)、五份副本(其中第一联用于我国海关查验放行)。 §3.5 出口许可证 一、出口许可证的种类§3.5 出口许可证 一、出口许可证的种类 (二)对欧盟成员国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该许可证格式标头为“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英文名为Export License Textile Products,正本有绿色水印。 (三)对加拿大/芬兰/瑞典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该许可证格式标头为“输(加拿大)纺织品出门许可证”,英文名称为:“Export License (Textile Products)”,正本有白色无水印。§3.5 出口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的缮制§3.5 出口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的缮制 对照实样讲解《出口许可证申请书》和《出口许可证》的缮制。§3.6 其他单证§3.6 其他单证一、运输证明 (一)承运货物收据 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第一联)正本是托运人与货代公司缔结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代公司接受货物的收据,也是物权凭证(凭以提货),因而可作为向银行交单的依据。承运货物收据不仅适用于铁路运输,而且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3.6 其他单证§3.6 其他单证 (二)快邮收据 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系由专递或快递机构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快邮收据同样只是运送和收受货物的收据,而非物权凭证,不可流通转让,应直接交给指定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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