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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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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主编部门负责,具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本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屋面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最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屋面工程设计、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屋面接缝密封防水、保温隔热屋面、瓦屋面及有关...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主编部门负责,具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本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屋面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最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屋面工程设计、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屋面接缝密封防水、保温隔热屋面、瓦屋面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寄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政编码: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建材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力华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王寿华  朱忠厚  严仁良  叶林标  王  天  项桦太  马芸芳  高延继 王宜群  杨  胜  李国干  孙晓东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的深圳市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屋面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构造设计 4.3  材料选用 5  卷材防水屋面 5.1  一般规定 5.2  材料要求 5.3  设计要点 5.4  细部构造 5.5  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7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 6  涂膜防水屋面 6.1  一般规定 6.2  材料要求 6.3  设计要点 6.4  细部构造 6.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施工 6.6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 6.7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施工 7  刚性防水屋面 7.1  一般规定 7.2  材料要求 7.3  设计要点 7.4  细部构造 7.5  普通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6  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7  钢纤维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8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 8.1  一般规定 8.2  材料要求 8.3  设计要点 8.4  细部构造 8.5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施工 8.6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施工 9  保温隔热屋面 9.1  一般规定 9.2  材料要求 9.3  设计要点 9.4  细部构造 9.5  保温层施工 9.6  架空屋面施工 9.7  蓄水屋面施工 9.8  种植屋面施工 9.9  倒置式屋面施工 10  瓦屋面 10.1  一般规定 10.2  材料要求 10.3  设计要点 10.4  细部构造 10.5  平瓦屋面施工 10.6  油毡瓦屋面施工 10.7  金属板材屋面施工 附录A  屋面工程建筑材料标准目录 附录B  沥青玛王帝脂的选用、调制和试验 B.1  标号的选用及技术性能 B.2  配合成分 B.3  调制方法 B.4  试验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国屋面工程的技术水平,确保防水、保温隔热工程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建筑节能的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1.0.4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规定。 1  术  语 2.0.1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  a se4parate waterproof 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次。 2.0.3  沥青防水卷材(油毡) bituminous membrane(felt) 以原纸、织物、纤维毡、塑料膜等材料为胎基,浸涂石油沥青,矿物粉料或塑料膜为隔离材料,制成的防水卷材。 2.0.4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modifide asphalt membrane 以高分子聚合物改性石油沥青为涂盖层,聚酯毡、玻纤毡或聚酯玻纤复合为胎基,细砂、矿物粉料或塑料膜为隔离材料,制成的防水卷材。 2.0.5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high polymer waterproof sheet 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或两者共混为基料,加入适量的助剂和填料,经混炼压延或挤出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防水卷材。 2.0.6  基层处理剂  primer 在防水层施工前,预先涂刷在基层上的涂料。 2.0.7  满粘法  full adhesion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  空铺法  border adhesion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  点粘法  spot adhesion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  条粘法  strip adhesion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  热粘法  hot adhesion method 以热熔胶粘剂将卷材与基层或卷材之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2  冷粘法  cold adhesion 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带)将卷材与基层或卷材之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3  热熔法  torch-applied method 将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加热熔化后,进行卷材与基层或卷材之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4  自粘法  self-adhesion method 采用带有自粘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5  焊接法  welding method 采用热风或热锲焊接进行热塑性卷材粘合搭接的施工方法。 2.0.1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modifide asphalt paint 以石油沥青为基料,用高分子聚合物进行改性,配制成的水乳型或溶剂型防水涂料。 2.0.17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high pdymer waterproof paint 以合成橡胶或合成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配制成单组份或多组份的防水涂料。 2.0.18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polymer modified cementitious waterproofing coating 以丙烯酸酯等聚合物乳液和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外加剂制得的双组份水性建筑防水涂料。 2.0.19  胎体增强材料 reinforoement materials 用于涂膜防水层中的化纤无纺布、玻璃纤维网布等,作为增强层的材料。 2.0.20  密封材料  sealing material 能承受接缝位移以达到气密、水密目的而嵌入建筑接缝中的材料。 2.0.21  背衬材料  back-up material 用于控制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防止密封材料和接缝底部粘结而设置的可变形材料。 2.0.22  平衡含水率  balanced water content 材料在自然环境中,其孔隙中所含有的水分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这部分水的质量占材料干质量的百分比。 2.0.23  架空屋面  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24  蓄水屋面  impoun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蓄积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25  种植屋面  plant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26  倒置式屋面  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3  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 3.0.1的要求。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项 目 屋面防水等级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 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防水层选用 材料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防水混凝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防水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防水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           注:1、石油沥青纸胎油毡和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系限制使用。 2、在I、II级屋面防水设防中,如仅作一道金属板材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0.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节点详图;对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并应编制屋面工程的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或技术措施。 3.0.4  在屋面工程施工中,应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查,并有完整的检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3.0.5  屋面防水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取样复验,提出试验报告,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0.7  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3.0.8  伸出屋面防水层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3.0.9  屋面工程中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经工程实践符合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 3.0.10  屋面工程应建立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屋面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严防水落口、天沟、檐沟堵塞。 4  屋面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屋面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2.屋面工程的构造设计; 3.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4.保温隔热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5.屋面细部构造防水密封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6.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 4.1.2  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应遵循“合理设防、防排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4.1.3  屋面防水多道设防时,可以将卷材、涂膜、细石防水混凝土、瓦等材料复合使用,也可使用卷材叠层。 4.1.4  屋面防水设计采用多种材料复合时,耐老化、耐穿刺的防水层应放在最上面,相邻材料之间应具相容性。 4.1.5  不同地区采暖居住建筑和需要满足夏季隔热要求的建筑,其屋盖系统的最小传热阻应按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确定。 4.1.6  屋面防水层细部构造,如天沟、檐沟、阴阳角、水落口、变形缝等部位应设置附加层。 4.1.7  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注:本规范中采用的沥青均指石油沥青,不包括煤沥青和煤焦油等材料。 4.2  构造设计 4.2.1  结构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将板缝灌填密实,当板缝宽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应在缝中放置构造钢筋;板端缝应进行密封处理。 注:无保温层的屋面,板侧缝宜进行密封处理。 4.2.2  单坡跨度大于9m的屋面宜作结构找坡,坡度不应小于3%。 4.2.3  当用材料找坡时,可用轻质材料或保温层找坡,坡度宜为2%。 4.2.4  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4.2.5  卷材、涂膜防水层在保温层上的基层应设找平层,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4的规定;找平层宜留设分格缝,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宜嵌填密封材料。 表4.2.4  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 类别 基层种类 厚度(mm) 技术要求 水泥砂浆找平层 整体现浇混凝土 10~20 1:2.5~1:3(水泥:砂)体积比,宜掺抗裂纤维 整体或板状材料保温层 20~25 装配式混凝土板 20~30 细石混凝土找平层 板状材料保温层 30~35 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混凝土随浇随抹 整体现浇混凝土 — 原浆表面抹平、压光         4.2.6  在纬度40°以北地区且室内空气湿度大于75%,或其他地区室内空气湿度常年大于80%的,若采用吸湿性保温材料做保温层,应选用气密性、水密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做隔汽层。 隔汽层应沿墙面向上铺设,并与屋面的防水层相连接,形成全封闭的整体。 4.2.7  多种防水材料复合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成高分子卷材或合成高分子涂膜的上部,不得采用热熔法施工卷材或涂料; 2. 涂料与卷材复合使用时,涂膜宜放在下部; 3. 卷材、涂膜与刚性材料复合使用时,刚性材料应设置在柔性材料的上部; 4. 反应型涂料和热熔型涂料,可作为铺贴卷材胶粘剂并进行复合防水。 4.2.8  涂膜防水层应以厚度表示,不得用涂刷的遍数表示。 4.2.9  卷材、涂膜防水层上设置块体材料或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时,应在二者之间设置隔离层;在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结构基层间宜设置隔离层。 隔离层可采用干铺塑料膜、土工布或卷材,也可采用铺抹低强度等级的砂浆。 4.2.10  在下列情况中,不得作为屋面的一道防水设防: 1. 混凝土结构层; 2. 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层; 3. 装饰瓦以及不搭接瓦的屋面; 4. 隔汽层; 5. 卷材或涂膜厚度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水层。 4.2.11  柔性防水层上应设保护层,可采用浅色涂料、铝箔、粒砂、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等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设表面分格缝。 架空屋面、倒置式屋面的柔性防水层上可不做保护层。 4.2.12  屋面水落管的数量,应通过水落管的排水量及每根水落管的屋面汇水面积计算确定。 4.2.13  高低跨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低跨变形缝处的防水处理,应采用有足够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措施; 2. 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卷材附加层,上铺300~500mm宽的C20混凝土板材加强保护; 3. 高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加设水簸箕。 4.3  材料选用 4.3.1  屋面工程选用的防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图纸应标明防水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其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本规范对该材料质量指标的规定; 2. 在选择屋面防水卷材、涂料和接缝密封材料时,应按本规范第5章、第6章和第8章设计要点有关内容选定; 3. 考虑施工环境的条件和工艺的可操作性。 4.3.2  在下列情况下,所使用材料应具相容性: 1. 防水材料(指卷材、涂料,下同)与基层处理剂; 2. 防水材料与胶粘剂; 3. 防水材料与密封材料; 4. 防水材料与保护层的涂料; 5. 两种防水材料复合使用; 6. 基层处理剂与密封材料。 4.3.3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屋面使用功能选择防水材料,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和第4.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露使用的不上人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和耐紫外线、热老化保持率、耐致雨、耐穿刺性能优良的防水材料; 2. 上人屋面,应选用耐穿刺性、耐霉烂性能好和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3. 蓄水屋面、种植屋面,应选用耐腐蚀、耐霉烂、耐穿刺性能优良的防水材料; 4. 薄壳、装配式结构、钢结构、大跨度建筑屋面,应选用自重轻和耐热性、抗变形能力优良的防水材料; 5. 倒置式屋面应选用适应变形能力优良、接缝密封保证率高的防水材料; 6. 斜坡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7.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耐低温性优良,并有一定适应变形能力的密封材料。 4.3.4  屋面应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并有一定强度的保温材料;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可根据当地年平均相对湿度所对应的含水率以及该材料的重量吸水率,通过计算确定。 4.3.5  屋面工程常用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遵照本规范附录A选定。 5  卷材防水屋面 5.1  一般规定 5.1.1  卷材防水屋面适用于防水等级为I~IV级的屋面防水。 5.1.2  找平层表面应压实平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层时,水泥砂浆抹平收水后应二次压光和充分养护,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5.1.3  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檐沟、屋脊等),均应做成圆弧。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找平层圆弧半径应根据卷材种类按表5.1.3选用。 表5.1.3  找平层圆弧半径(mm) 卷材种类 圆弧半径 沥青防水卷材 100~15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20     5.1.4  铺设屋面隔汽层和防水层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 注:干燥程度的简易检验方法,是将1㎡卷材平坦地干铺在找平层上,静置3~4h后掀开检查,找平层覆盖部位与卷材上未见水印,即可铺设隔汽层或防水层。 5.1.5  采用基层处理剂时,其配制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处理剂的选择应与卷材的材性相容; 2. 喷、涂基层处理剂前,应用毛刷对屋面节点、周边、转角等处先行涂刷; 3. 基层处理剂可采取喷涂法或涂刷法施工,喷、涂应均匀一致,待其干燥后应及时铺贴卷材。 5.1.6  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2. 屋面坡度在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3. 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4. 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1.7  卷材的铺贴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防水层上有重物覆盖或基层变形较大时,应优先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条粘法或机械固定法,但距屋面周边800mm内以及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之间应满粘; 2. 防水层采取满粘法施工时,找平层的分格缝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宜为100mm; 3. 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坡度超过25%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5.1.8  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和屋面排水比较集中等部位的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处向上施工。铺贴天沟、檐沟卷材时,宜顺天沟、檐沟方向,减少卷材的搭接。 5.1.9  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 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在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应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接缝宜留在屋面或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 5.1.10  铺贴卷材采用搭接法时,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各种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1.10的要求。 表5.1.10  卷材搭接宽度(mm) 铺贴方法 卷材种类 短边搭接 长边搭接 满 粘 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满 粘 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沥青防水卷材 100 150 70 10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100 80 100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60 — 60 —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胶粘剂 80 100 80 100 胶粘带 50 60 50 60 单缝焊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小于25 双缝焊 80,有效焊接宽度10×2+空腔宽             5.1.11  在铺贴卷材时,不得污染檐口的外侧和墙面。 5.2  材料要求 5.2.1  沥青防水卷材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表5.2.1-1和表5.2.1-2的要求。 表5.2.1-1  沥青防水卷材外观质量 项目 质量要求 孔洞、硌伤 不允许 露胎、涂盖不匀 不允许 折纹、皱折 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不大于100mm 裂纹 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不大于10mm 裂口、缺边 边缘裂口小于20mm;缺边长度小于50mm,深度小于20mm 每卷卷材的接头 不超过1处,较短的一段不应小于2500mm,接头处应加长150mm     表5.2.1-2  沥青防水卷材规格 标号 宽度(mm) 每卷面积(㎡) 卷重(kg) 350号 915 20±0.3 粉毡 ≥28.5 1000 片毡 ≥31.5 500号 915 20±0.3 粉毡 ≥39.5 1000 片毡 ≥42.5           2.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2.1-3的要求。 表5.2.1-3  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350号 500号 纵向拉力(25±2℃时)(N) ≥340 ≥440 耐热度(85±2℃,2h) 不流淌、无集中性气泡 柔性(18±2℃) 绕φ20mm圆棒无裂纹 绕φ25mm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10 ≥0.15 保持时间(min) ≥30 ≥30         5.2.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2.2-1的要求。 表5.2.2-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外观质量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孔洞、缺边、裂口 不允许 边缘不整齐 不超过10mm 胎体露白、未浸透 不允许 撒布材料粒度、颜色 均匀 每卷卷材的接头 不超过1处,较短的一段不应小于1000mm,接头处应加长150mm     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2.2-2的要求。 表5.2.2-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聚酯毡胎体 玻纤胎体 聚乙烯胎体 自粘聚酯胎体 自粘无胎体 可溶物含量 g/mm2 3mm厚≥2100 4m厚≥2900 — 2mm≥1300 2mm厚≥2100 — 拉力(N/50mm) ≥450 纵向≥350 横向≥250 ≥100 ≥350 ≥250 延伸率(%) 最大拉力时,≥30 — 断裂时≥200 最大拉力时 ≥30 断裂时≥450 耐热度(℃,2h) SBS卷材90,APP卷材110, 无滑动,流淌、滴落 PEE卷材90,无流淌、起泡 70,无滑动、流淌、滴落 70,无气泡、滑动 低温柔度(℃) SBS卷材-18,APP卷材-5,PEE卷材-10 -20 3mm厚,r=15mm,4mm厚,r=25; 3S,180°无裂纹 r=15mm,3S,180°无裂纹 φ20mm,3S,180°无裂纹 不透 水性 压力(MPa) ≥0.3 ≥0.2 ≥0.3 ≥0.3 ≥0.2 保持时间(min) ≥30 ≥120               注:SBS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卷材——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EE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5.2.3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2.3-1的要求。 表5.2.3-1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外观质量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折痕 每卷不超过2处,总长度不超过20mm 杂质 大于0.5mm颗粒不允许,每1㎡不超过9mm2 胶块 每卷不超过6处,每处面积不大于4mm2 凹痕 每卷不超过6处,深度不超过本身厚度的30%;树脂类深度不超过15% 每卷卷材的接头 橡胶类每20m不超过1处,较短的一段不应小于3000mm,接头处应加长150mm;树脂类20m长度内不允许有接头     2.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2.3-2的要求。 表5.2.3-2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硫化橡胶类 非硫化橡胶类 树脂类 纤维增强类 断裂拉伸强度(MPa) ≥6 ≥3 ≥10 ≥9 扯断伸长率(%) ≥400 ≥200 ≥200 ≥10 低温弯折(℃) -30 -20 -20 -20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3 ≥0.2 ≥0.3 ≥0.3 保持时间(min) ≥30 加热收缩率(%) <1.2 <2.0 <2.0 <1.0 热老化保持率 (80℃,168h) 断裂拉伸强度 ≥80% 扯断伸长率 ≥70%             5.2.4  卷材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品种、型号和规格的卷材应分别堆放; 2. 卷材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室内,避免雨淋、日晒和受潮,严禁接近火源。沥青防水卷材贮存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5℃; 3. 沥青防水卷材宜直立堆放,其高度不宜超过两层,并不得倾斜或横压,短途运输平放不宜超过四层; 4. 卷材应避免与化学介质及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接触。 5.2.5  卷材胶粘剂、胶粘带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改性沥青胶粘剂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8N/10mm; 2. 合成高分子胶粘剂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15N/10mm,浸水168h后保持率不应小于70%; 3. 双面胶粘带剥离强度不应小于6N/10mm,浸水168h后保持率不应小于70%。 5.2.6  卷材胶粘剂和胶粘带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品种、规格的卷材胶粘剂和胶粘带,应分别用密封桶或纸箱包装; 2. 卷材胶粘剂和胶粘带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室内,严禁接近火源和热源。 5.2.7  进场的卷材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品种、型号和规格的卷材,抽样数量:小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2. 将受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其中若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在受检产品中另取相同数量卷材进行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为合格。复检时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3. 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若物理性能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该项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5.2.8  进场的卷材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 沥青防水卷材:纵向拉力,耐热度,柔度,不透水性; 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可溶物含量,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耐热度,低温柔度,不透水性; 3.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低温弯折性和不透水性。 5.2.9  进场的胶粘剂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 改性沥青胶粘剂:剥离强度; 2. 合成高分子胶粘剂:剥离强度和浸水168h后的保持率; 3. 双面胶粘带:剥离强度和浸水168h后的保持率。 5.3  设计要点 5.3.1  屋面防水卷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条件等因素,应选择耐热度、柔性相适应的卷材; 2. 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震动等因素,应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3. 根据屋面防水卷材的暴露程度,应选择耐紫外线、耐穿刺、热老化保持率或耐霉烂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4.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0.05mm铝箔覆面者除外),不得用于外露屋面防水层。 5.3.2  每道卷材防水层厚度选用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卷材厚度选用表 屋面防水 等 级 设 防 道 数 合成高分子 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防水卷材和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自粘聚酯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I级 三道或三道 以上设防 不应小于1.5mm 不应小于3mm — 不应小于2m 不应小于1.5mm II级 二道设防 不应小于1.2mm 不应小于3mm — 小应小于2mm 不应小于1.5mm III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1.2mm 不应小于4mm 三毡四油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2mm IV级 一道设防 — — 二毡三油 — —               5.3.3  屋面设施的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宜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 2. 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附加增强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应小于50mm; 3.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 5.3.4 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宜采用排汽屋面,排汽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铺贴卷材时宜采用空铺、点粘法、条粘法; 2. 排汽道应纵横贯通,并同与大气连通的排汽管相通。排汽管可设在檐口下或屋面排汽道交叉处; 3. 排汽道宜纵横设置,间距宜为6m。屋面面积每36㎡宜设置一个排汽孔,排汽孔应做防水处理; 4. 在保温层下也可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板,通过空腔层排水、排汽。 5.4  细部构造 5.4.1  天沟、檐沟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沟、檐沟应增铺附加层,当采用沥青防水卷材时,应增铺一层卷材;当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宜设置防水涂膜附加层; 2.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应为200mm(图5.4.1-1); 3. 天沟、檐沟卷材收头应固定密封; 4. 高低跨内排水天沟与立墙交接处,应采取能适应变形的密封处理(图5.4.1-2)。 5.4.2  无组织排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卷材收头应固定密封(图5.4.2)。檐口下端应做防水处理。 5.4.3  泛水防水构造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泛水收头应根据泛水高度和泛水墙体材料确定其密封形式。 (1)墙体为砖墙时,卷材收头可直接铺至女儿墙压顶下,用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压顶应做防水处理(图5.4.3-1);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高度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图5.4.3-2)。 (2)墙体为混凝土时,卷材的收头可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固(图5.4.3-3)。 2. 泛水宜采取隔热防晒措施,可在泛水卷材面砌砖后抹水泥砂浆或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也可采用涂刷浅色涂料或粘贴铝箔保护。 5.4.4  变形缝内宜填充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顶部应加扣混凝土盖板或金属盖板(图5.4.4)。 5.4.5  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落口杯宜采用金属或塑料制品; 2. 水落口杯埋设标高,应考虑水落口设防时增加的附加层和柔性密封层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 3.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用防水涂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嵌填密封材料(图5.4.5-1和图5.4.5-2)。 5.4.6  女儿墙、山墙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压顶,也可采用金属制品或合成高分子卷材封顶。 5.4.7  反梁过水孔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排水坡度要求留设反梁过水孔,图纸应注明孔底标高; 2. 留置的过水孔高度不应小于150mm、宽度不应小于250mm,采用预埋管道时其管径不得小于75mm; 3. 过水孔可采用防水涂料、密封材料防水。预埋管道两端周围与混凝土接触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5.4.8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做成圆锥台;管道与找平层间应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图5.4.8) 5.4.9  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压顶圈下(5.4.9-1);水平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防水层的泛水应设护墙(图5.4.9-2)。 5.5  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5.1  配制沥青玛王帝脂(以下简称玛王帝脂)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玛王帝脂的标号,应视使用条件、屋面坡度和当地历年极端最高气温,遵照本规范附录B.1.1选定,其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1.2的规定。 2. 现场配制玛王帝脂的配合比及其软化点和耐热度的关系数据,应由试验部门根据所用原料试配后确定。在施工中按确定的配合比严格配料,每工作班均应检查与玛王帝脂耐热度相应的软化点和柔韧性; 3. 热玛王帝脂的加热温度不应高于240℃,使用温度不宜低于190℃,并应经常检查。熬制好的玛 王帝脂宜在本工作班内用完。当不能用完时应与新熬的材料分批混合使用,必要时还应做性能检验。 4. 冷玛王帝脂使用时应搅匀,稠度太大时可加少量溶剂稀释搅匀。 5.5.2  采用叠层铺贴沥青防水卷材或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时,粘贴层厚度:热玛王帝脂宜为1~1.5mm,冷玛王帝脂宜为0.5~1㎜;面层厚度:热玛王帝脂宜为2~3㎜,冷玛王帝脂宜为1~1.5㎜。玛王帝脂应涂刮均匀,不得过厚或堆积。 5.5.3  铺贴立面或大坡面卷材时,玛王帝脂应满涂,并尽量减少卷材短边搭接。 5.5.4  水落口、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落口杯应牢固地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当采用金属制品时,所有零件均应做防锈处理; 2. 天沟、檐沟铺贴卷材应从沟底开始,当沟底过宽、卷材需纵向搭接时,搭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封口; 3. 铺至混凝土檐口或立面的卷材收头应裁齐后压入凹槽,并用压条或带垫片钉子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凹槽内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5.5  卷材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在铺贴前应保持干燥,其表面的撒布料应预先清扫干净,并避免损伤卷材; 2. 在无保温层的装配式屋面上,应沿屋面板的端缝先单边点粘一层卷材,每边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或采取其他能增大防水层适应变形的措施,然后再铺贴屋面卷材; 3. 选择不同胎体和性能的卷材复合使用时,高性能的卷材应放在面层; 4. 铺贴卷材时,应随刮涂玛王帝脂随铺贴卷材,并展平压实; 5. 采用空铺、点粘、条粘第一层卷材或第一层为打孔卷材时,在檐口、屋脊和屋面的转角处及突出屋面的交接处,卷材应满涂玛王帝脂,其宽度不得小于800mm。当采用热玛王帝脂时,应涂刷冷底子油。 5.5.6  沥青防水卷材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铺贴经检查合格后,应将防水层表面清扫干净; 2. 用绿豆砂做保护层时,应将清洁的绿豆砂预热至100℃左右,随刮涂热玛王帝脂,随铺撒热绿豆砂。绿豆砂应铺撒均匀,并滚压使其与玛王帝脂粘结牢固。未粘结的绿豆砂应清除; 3. 用云母或蛭石做保护层时,应先筛去粉料,再随刮涂冷玛王帝脂随撒铺云母或蛭石。撒铺应均匀,不得露底,待溶剂基本挥发后,再将多余的云母或蛭石清除; 4. 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面分格缝。 5. 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mm; 6. 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抹平压光,并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36㎡; 7. 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应平整; 8. 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5.5.7  沥青防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不宜施工。 施工中途下雨时,应做好已铺卷材周边的防护工作。 5.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6.1  水落口、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等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5.4条的规定。 5.6.2  立面或大坡面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采用满粘法,并宜减少短边搭接。 5.6.3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漏底、不堆积。卷材空铺、点粘、条粘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及面积涂刷胶粘剂; 2.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3. 铺贴卷材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贴牢固; 4. 铺贴卷材时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搭接部位的接缝应满涂胶粘剂,辊压粘结牢固。 5. 接缝口应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5.6.4 热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熔化热熔型改性沥青胶时,宜采用专用的导热油炉加热,加热温度不应高于20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180℃; 2. 粘贴卷材的热熔改性沥青胶厚度宜为1~1.5mm; 3. 铺贴卷材时,应随刮涂热熔改性沥青胶随滚铺卷材,并展平压实。 5.6.5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焰加热器的喷嘴距卷材面的距离应适中,幅宽内加热应均匀,以卷材表面熔融至光亮黑色为度,不得过分加热卷材。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2.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滚铺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使之平展并粘结牢固; 3. 搭接缝部位宜以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为度,溢出的改性沥青宽度以2mm左右并均匀顺直为宜。当接缝处的卷材有铝箔或矿物粒(片)料时,应清除干净后再进行热熔的接缝处理; 4. 铺贴卷材时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5. 采用条粘法时,每幅卷材与基层粘结面不应少于两条,每条宽度不应小于150mm。 5.6.6  自粘防水卷才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粘卷材前,基层表面应均匀涂刷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及时铺贴卷材; 2. 铺贴卷材时,应将自粘胶底面隔离纸完全撕净; 3. 铺贴卷材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 4.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低温施工时,立面、大坡面及搭接部位宜采用热风机加热,加热后随即粘贴牢固。 5.6.7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浅色涂料做保护层时,应待卷材铺贴完成,并经检验合格、清扫干净后涂刷。涂层应与卷材粘结牢固,厚薄均匀,不得漏涂; 2. 采用刚性材料做保护层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4款至8款的规定。 5.6.8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环境气温低于5℃时不宜施工。 施工中途下雨、下雪,应做好已铺卷材周边的防护工作。 注:热熔法施工气温不宜低于-10℃。 5.7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 5.7.1  水落口、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等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5.4条的规定。 5.7.2  立面或大坡面铺贴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应符合本规范第5.6.2条的规定。 5.7.3  冷粘法铺贴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胶粘剂可涂刷在基层或涂刷在基层和卷材底面,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卷材空铺、点粘、条粘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及面积涂刷胶粘剂; 2.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3. 铺贴卷材不得皱折,也不得用力拉伸卷材,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 4.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5. 卷材铺好压粘后,应将搭接部位的结合全面清除干净,并采用与卷材配套的接缝专用胶粘剂,在搭接缝粘合面上涂刷均匀,不露底、不堆积。根据专用胶粘剂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粘合间隔时间,并排除缝间的空气,辊压粘结牢固; 6. 卷材搭接部位采用胶粘带粘结时,结合面应清理干净,再粘贴胶粘带(必要时可涂刷与卷材及胶粘带材性相容的基层处理剂),撕去隔离纸后应及时粘合上层卷材,并辊压粘牢。低温施工时,宜采用热风机加热,使其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7.接缝口应采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5.7.4  自粘法铺贴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应符合本规范第5.6.6条的规定。 5.7.5  焊接法和机械固定法铺设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热塑性卷材的搭接缝宜采用单缝焊或双缝焊,焊接应严密; 2. 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扫干净; 3. 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4. 卷材采用机械固定时,固定件应与结构层固定牢固,固定件间距应根据当地的使用环境与条件确定,并不宜大于600mm。距周边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5.7.6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保护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6.7条的有关规定。 5.7.7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环境气温低于5℃时不宜施工。施工中途下雨、下雪,应做好已铺卷材周边的防护工作。 注:焊接法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 6  涂膜防水屋面 6.1  一般规定 6.1.1  涂膜防水屋面主要适用于防水等级为III级、IV级的屋面防水,也可用作I级、II级屋面多道防水设防中的一道防水层。 6.1.2  对基层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1.2条至第5.1.4条的规定。 6.1.3  防水涂膜应分遍涂布,待先涂布的涂料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布后一遍涂料,且前后两遍涂料涂布方向应相互垂直。 6.1.4  需铺设胎体增强材料时,当屋面坡度小于15%时,可平行屋脊铺设;当屋面坡度大于15%时,应垂直于屋脊铺设,并由屋面最低处向上操作。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70mm。采用二层胎体增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垂直铺设,搭接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幅宽的1/3。 6.1.5  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6.1.6  涂膜防水层在未做保护层前,不得在防水层上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或直接堆放物品。 6.2  材料要求 6.2.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1的要求。 6.2.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质量要求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水乳型 溶剂型 固体含量(%) ≥43 ≥48 耐热性(80℃,5h) 无流淌,起泡和滑动 低温柔性(℃,2h) -10,绕φ200mm圆棒无裂纹 -15,绕φ20mm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1 ≥0.2 保持时间(min) ≥30 ≥30 延伸性(mm) ≥4.5 — 抗裂性(mm) — 基层裂缝0.3mm,涂膜无裂纹         6.2.2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2-1和表6.2.2-2的要求。 表6.2.2-1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反应固化型)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I类 II类 拉伸强度(MPa) ≥1.9(单、多组份) ≥2.45(单、多组份) 断裂伸长率(%) ≥550(单组份) ≥450(多组份) ≥450(单、多组份) 低温柔性(℃,2h) -40(单组份),-35(多组份),弯折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3(单、多组份) 保持时间(min) ≥30(单、多组份) 固体含量(%) ≥80(单组份),≥92(多组份)         注:产品按拉伸性能分为I、II两类。 表6.2.2-2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挥发固化型)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拉伸强度(MPa) ≥1.5 断裂伸长率(%) ≥300 低温柔性(℃,2h) -20,绕φ10mm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3 保持时间(min) ≥30 固体含量(%) ≥65       6.2.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质量,应符合表6.2.3 的要求。 6.2.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质量要求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固体含量(%) ≥65 拉伸强度(Mpa) ≥1.2 断裂延伸率(%) ≥200 低温柔性(℃,2h) -10,绕φ10mm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3 保持时间(min) ≥30       6.2.4  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4的要求。 表6.2.4  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要求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聚酯无纺布 化纤无纺布 外观 均匀,无团状,平整无折皱 拉力(宽50mm) (N) 纵向 ≥150 ≥45 横向 ≥100 ≥35 延伸率(%) 纵向 ≥10 ≥20 横向 ≥20 ≥25         6.2.5  进场的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规格、品种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进行抽样。胎体增强材料,每3000㎡为一批,不足3000㎡者按一批进行抽样; 2.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其中若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该项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2.6  进场的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固体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延伸性和抗裂性; 2.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拉伸强度,断裂延伸率,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固体含量; 3. 胎体增强材料:拉力和延伸率。 6.2.7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涂料包装容器必须密封,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明涂料名称、生产厂名、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并分类存放; 2. 水乳型涂料贮运和保管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3. 溶剂型涂料贮运和保管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并不得日晒、碰撞和渗漏;保管环境应干燥、通风,并远离火源。仓库内应有消防设施; 4. 胎体增强材料贮运、保管环境应干燥、通风,并远离火源。 6.3  设计要点 6.3.1  屋面防水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条件等因素,应选择耐热度和柔性相适应的涂料; 2. 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震动等因素,应选择延伸性能相适应的涂料; 3. 根据屋面防水涂膜的暴露程度,应选择耐紫外线、热老化保持率相适应的涂料; 4. 屋面排水坡度大于25%时,不宜采用干燥成膜时间过长的涂料。 6.3.2  每道涂膜防水层厚度选用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涂膜厚度选用表 屋面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I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不应小于1.5mm II级 二道设防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1.5mm III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3mm 不应小于2mm IV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2mm —         6.3.3  按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选择防水涂料。对易开裂、渗水的部位,应留凹槽嵌填密封材料,并增设一层或多层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 6.3.4  涂膜防水层应沿找平层分格缝增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空铺附加层,其空铺宽度宜为100mm。 6.3.5  涂膜防水层面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材料可采用细砂、云母、蛭石、浅色涂料、水泥砂浆或块材等。采用水泥砂浆或块材时,应在涂膜与保护层之间设置隔离层。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6.4  细部构造 6.4.1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不应小于200mm(图6.4.1) 6.4.2  檐口处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图6.4.2)。 6.4.3  泛水处的涂膜防水层,宜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处理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应做防水处理(图6.4.3)。 6.4.4  变形缝内应填充泡沫塑料,其上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顶部宜加扣混凝土盖板或金属盖板(图6.4.4)。 6.4.5  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4.5条的规定。 6.4.6  伸出屋面管道、垂直和水平出入口等处的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4.8条和5.4.9条的规定。 6.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施工 6.5.1  屋面基层的干燥程度,应视所选用的涂料特性而定。当采用溶剂型、热熔型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时,屋面基层应干燥、干净。 6.5.2  屋面板缝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缝应清理干净,细石混凝土应浇捣密实。板端缝中嵌填的密封材料应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2. 抹找平层时,分格缝应与板端缝对齐、顺直,并嵌填密封材料; 3. 涂膜施工时,板端缝部位空铺的附加层的宽度宜为100mm。 6.5.3  基层处理剂应配比准确,充分搅拌、涂刷均匀、覆盖完全,干燥后方可涂膜施工。 6.5.4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涂膜应多遍涂布,其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和遵守本规范第6.3.3条的规定; 2. 涂层的厚度应均匀,且表面平整; 3. 涂层中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宜边涂布边铺胎体;胎体应铺贴平整、排除气泡,并与涂料粘贴结牢固。在胎体上涂布涂料时,应使涂料浸透胎体、覆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现象。面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4. 涂膜施工顺序应先作细部构造(节点)处理,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然后再进行大面积涂布; 5. 屋面转角及立面的涂膜应薄涂多遍,不得有流淌和堆积现象。 6.5.5  当采用细砂、云母或蛭石等撒布材料做保护层时,应筛去粉料。在涂布最后一遍涂料时,应边涂布边撒布均匀、不得露底,然后进行辊压粘牢,待干燥后将多余的撒布材料清除,当采用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4款至8款规定。 6.5.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溶剂型涂料施工环境气温宜为-5℃~35℃,水乳型涂料施工环境气温宜为5℃~35℃,热熔型涂料施工环境气温不宜低于-10℃。 6.6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 6.6.1  屋面基层应干燥、干净,无孔、隙起砂和裂缝。 6.6.2  屋面板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的规定。 6.6.3  基层处理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6.6.4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5.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涂刮或喷涂施工。当采用涂刮施工时,每遍涂刮的推进方向宜与前一遍相互垂直; 2. 多组份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已配成的多组份涂料应及时使用。配料时可加入适量的缓凝剂或促凝剂来调节固化时间,但不得混入已固化的涂料; 3. 在涂层间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位于胎体下面的涂层厚度不宜小于1mm,最上层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0.5mm。 6.6.5  当采用浅色涂料做保护层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5.7条4款至8款的规定。 6.6.6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施工的气候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6.5.6条的规定。 6.7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施工 6.7.1  屋面基层应平整、干净,无孔隙、起砂和裂缝。 6.7.2  屋面板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的规定。 6.7.3  基层处理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 6.7.4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5.4条的规定外,尚应有专人配料、计量,搅拌均匀充分,不得混入已固化或结块的涂料。 6.7.5  当采用浅色涂料做保护层时,应待涂膜干燥后进行;当采用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4款至8款的规定。 6.7.6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严禁在雨天和雪天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施工环境气温宜为5℃~35℃。 7  刚性防水屋面 7.1  一般规定 7.1.1  刚性防水屋面主要适用于防水等级为III级的屋面防水,也可用作I、II级屋面多道防水设防中的一道防水层;不适用于设有松散材料保温层的屋面以及受较大震动或冲击的建筑屋面。 7.1.2  屋面板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的规定。 7.1.3  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隙,并应做柔性密封处理。 7.1.4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基层间宜设置隔离层。 7.1.5  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土宜掺外加剂(膨胀剂、减水剂、防水剂)以及掺合料、钢纤维等材料,并应用机械搅拌和机械振捣。 7.1.6  刚性防水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7.1.7  天沟、檐沟应用水泥砂浆找坡,找坡厚度大于20mm时宜采用细石混凝土。 7.1.8  刚性防水层内严禁埋设管线。 7.1.9  刚性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宜为5~35℃。并应避免在负温度或烈日暴晒下施工。 7.2  材料要求 7.2.1  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土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应采取减小泌水性的措施;不得使用火山灰质水泥。 7.2.2  防水层内配置的钢筋宜采用冷拔低碳钢丝。 7.2.3  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细骨料应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 7.2.4  防水层细石混凝土使用的膨胀剂、减水剂、防水剂等外加剂,应根据不同品种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选择。 7.2.5  水泥贮存时应防止受潮,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当超过存放期限时,应重新检验确定水泥强度等级。 7.2.6  外加剂应分类保管,不得混杂,并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运输时应避免雨淋、日晒和受潮。 7.3  设计要点 7.3.1  选择刚性防水设计方案时,应根据屋面防水设防要求、地区条件和建筑结构特点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3.2  刚性防水屋面应采用结构找坡,坡度宜为2%~3%。 7.3.3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直径为4~6mm、间距为100~200mm的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7.3.4  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并应与板缝对齐。 普通细石混凝土和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 7.3.5  隔离层可采用低强度等级砂浆、干铺卷材等材料。 7.4  细部构造 7.4.1  普通细石混凝土和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分格缝的宽度宜为5~30m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上部应设置保护层(图7.4.1-1)。 7.4.2  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交接处,应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泛水处应铺贴卷材或涂膜附加层(图7.4.2)。卷材和涂膜的收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4.3条和第6.4.3条的规定。 7.4.3  刚性防水层与变形缝两侧墙体交接处应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泛水处应铺设卷材或涂膜附加层;变形缝中应填充泡沫塑料,其上填放衬垫材料,并应用卷材封盖,顶部应加扣混凝土盖板或金属盖板(图7.4.3)。 7.4.4  伸出屋面管道与刚性防水层交接处应留设缝隙,用密封材料嵌填,并应加设柔性防水附加层;收头处应固定密封(图7.4.4)。 7.4.5  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5.4.5条的规定。 7.5  普通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5.1  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和掺合料用量不应小于330kg;砂率宜为35%~40%;灰砂比应为1:2~1:2.5。 7.5.2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中的钢筋网片,施工时应放置在混凝土中的上部。 7.5.3  分格条安装位置应准确,起条时不得损坏分格缝处的混凝土;当采用切割法施工时,分格缝的切割深度宜为防水层厚度的3/4。 7.5.4  普通细石混凝土中掺入减水剂、防水剂时,应准确计量、投料顺序得当、搅拌均匀。 7.5.5  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应少于2min,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漏浆和离析;每个分格板块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成,不得留施工缝;抹压时不得在表面洒水、加水泥浆或撒干水泥,混凝土收水后应进行二次压光。 7.5.6  防水层的节点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应准确;安装管件后,其周围应按设计要求嵌填密实。 7.5.7  混凝土浇筑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养护初期屋面不得上人。 7.6  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6.1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水灰比、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最小用量、含砂率和灰砂比,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的规定。分格缝和节点施工,应符合本规范7.5.3和第7.5.6条的规定。 7.6.2  用膨胀剂拌制补偿收缩混凝土时,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投料时膨胀剂应与水泥同时加入,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应少于3min。 7.6.3  每个分格板块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成,不得留施工缝;抹压时不得在表面洒水,加水泥浆或撒干水泥,混凝土收水后应进行二次压光。 7.6.4  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的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5.7条的规定。 7.7  钢纤维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7.1  钢纤维混凝土的水灰比宜为0.45~0.50;砂率宜为40%~50%;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和掺合料的用量宜为360~400㎏;混凝土中钢纤维的体积率宜为0.8%~1.2%。 注:钢纤维体积率:是指钢纤维与钢纤维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数。 7.7.2  钢纤维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宜为15mm且不大于钢纤维长度的2/3,细骨料宜采用中粗砂。 7.7.3  钢纤维的长度宜为25~50mm,直径宜为0.3~0.8mm,长径比宜为40~100。钢纤维表面不得有油污或其他妨碍钢纤维与水泥浆粘结的杂质,钢纤维内的粘连团片、表面锈蚀及杂质等不应超过钢纤维重量的1%。 7.7.4  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其称量偏差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钢纤维          ±2%;          水泥            ±2%; 粗细骨料        ±3%;          水              ±1%; 外加剂          ±2%。 7.7.5  钢纤维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当钢纤维体积率较高或拌合物稠度较大时,一次搅拌量不宜大于额定搅拌量的80%。搅拌时宜先将钢纤维、水泥、粗细骨料干拌1.5min,再加入水湿拌,也可采用在混合料拌合过程中加入钢纤维拌合的方法。搅拌时间应比普通混凝土延长1~2min。 7.7.6  钢纤维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泌水、钢纤维结团现象。 7.7.7  钢纤维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时间不宜超过30min,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拌合物离析,如产生离析或坍落度损失,可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进行二次搅拌,严禁直接加水搅拌。 7.7.8  浇筑钢纤维混凝土时,应保证钢纤维分布的均匀性和连续性,并用机械震捣密实。每个分格板块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成,不得留施工缝。 7.7.9  震捣后混凝土表面不得有钢纤维露出,并在混凝土表面泛浆后抹平,混凝土收水后应进行二次压光。 7.7.10  钢纤维混凝土防水层应设纵横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10m,分格缝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7.7.10  钢纤维混凝土防水层的养护,应符合规范本章第7.5.7条的规定。 8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 8.1  一般规定 8.1.1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适用于屋面防水工程的密封处理,并与刚性防水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等配套使用。 8.1.2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蜂窝、麻面、起皮和起砂现象; 2. 嵌填密封材料前,基层应干净、干燥。 8.1.3  对嵌填完毕的密封材料,应避免碰损及污染;固化前不得踩踏。 8.2  材料要求 8.2.1  采用的背衬材料应能适应基层的膨胀和收缩,具有施工时不变形、复原率高和耐久性好等性能。 8.2.2  背衬材料的品种有聚乙烯泡沫塑料棒、橡胶泡沫棒等。 8.2.3  采用的密封材料应具有弹塑性、粘结性、施工性、耐候性、水密性、气密性和位移性。 8.2.4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8.2.4的要求。 表8.2.4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I类 II类 耐热度 温度(℃) 70 80 下垂值(mm) ≤4.0 低温柔性 温度(℃) -20 -10 粘结状态 无裂纹和剥离现象 拉伸粘结性(%) ≥125 浸水后拉伸粘结性(%) 125 挥发性(%) ≤2.8 施工度(mm) ≥22.0 ≥20.0         注: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按耐热度和低温柔性分为I类和II类。 8.2.5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8.2.5的要求。 表8.2.5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物理性能 项 目 技 术 指 标 25LM 25HM 20LM 20HM 12.5E 12.5P 7.5P 拉伸模量(MPa) 23℃ ≤0.4和≤0.6 >0.4或>0.6 ≤0.4和≤0.6 >0.4或>0.6 — -20℃ — 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 热压-冷拉后粘结性 无破坏 — 拉伸-压缩后粘结性 — 无破坏 断裂伸长率(%) — ≥100 ≥20 浸水后断裂伸长率 (%) — ≥100 ≥20                   注: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按拉伸模量分为低模量(LM)和高模量(HM)两个次级别:按弹性恢复率分为弹性(E)和塑性(P)两个次级别。 8.2.6  密封材料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材料的贮运、保管应避开火源、热源,避免日晒、雨淋,防止碰撞,保持包装完好无损; 2. 密封材料应分类贮放在通风、阴凉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高于50℃。 8.2.7  进场的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规格、品种的材料应每2t为一批,不足2t者按一批进行抽样; 2.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物理性能,应检验耐热度、柔性、粘结性和施工度。 8.2.8  进场的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规格、品种的材料应每1t为一批,不足1t者按一批进行抽样; 2.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物理性能,应检验柔性和粘结性。 8.3  设计要点 8.3.1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设计,应保证密封部位不渗水,并满足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的要求。 8.3.2  屋面密封防水的接缝宽度宜为5~30mm,接缝深度可取接缝宽度的0.5~0.7倍。 8.3.3  密封材料品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构造特点和使用条件等因素,应选择耐热度、柔性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2. 根据屋面接缝位移的大小和特征,应选择位移能力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8.3.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背衬材料宽度应比接缝宽度大20%,嵌入深度应为密封材料的设计厚度;背衬材料应选择与密封材料不粘结或粘结力弱的材料;采用热灌法施工时,应选用耐热性好的背衬材料。 8.3.5  密封防水处理连接部位的基层,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选用与密封材料材性相容的材料。 8.3.6  接缝部位外露的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 8.4  细部构造 8.4.1  结构层板缝中浇灌的细石混凝土上应填放背衬材料,上部嵌填密封材料,并应设置保护层。 8.4.2  天沟、檐沟节点密封防水处理,应符合本第规范5.4.1条的规定。 8.4.3  檐口、泛水卷材收头节点密封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5.4.2条和第5.4.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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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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