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5_《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

5_《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

举报
开通vip

5_《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5 《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① 5·1 马建忠接触西学的两段时间和探求“文通”的时间 1.《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忠,生于1845年。1852年,七岁,入上海天主教会所办徐汇公学,是他接触西学的开始。他后来对少时读书,有如下回忆:“于汉文之外,乃肆意于辣丁文字,上及希腊,并英法语言。盖辣丁乃欧洲语言之祖,不知辣丁文字,犹[学]汉文之昧于小学,而字义未能尽通。故英法通儒日课辣丁古文字,转译为本国之文者此也。” [如是者五年。1857,建忠十二岁。] “少长,又旁涉万...

5_《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
5 《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① 5·1 马建忠接触西学的两段时间和探求“文通”的时间 1.《马氏文通》@的作者马建忠,生于1845年。1852年,七岁,入上海天主教会所办徐汇公学,是他接触西学的开始。他后来对少时读书,有如下回忆:“于汉文之外,乃肆意于辣丁文字,上及希腊,并英法语言。盖辣丁乃欧洲语言之祖,不知辣丁文字,犹[学]汉文之昧于 小学 小学生如何制作手抄报课件柳垭小学关于三违自查自纠报告小学英语获奖优质说课课件小学足球课教案全集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测试题 ,而字义未能尽通。故英法通儒日课辣丁古文字,转译为本国之文者此也。” [如是者五年。1857,建忠十二岁。] “少长,又旁涉万国史事,舆图,政教,历算,度数,与夫水,光,声,电,以及昆虫,草木,金石之学,如是者五、六年。”[1863,建忠十八岁] “进读彼所谓性理、格致之书,又一、二年。”③[1865,建忠二十岁] “而后于彼国一切书籍,庶几贯穿融洽,怡然理顺,涣然冰释,遂与汉文无异。”④ (以上引文均见《适可斋记言》⑤四,“拟设翻译书院议”,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校点版,页九一) 这十三年的学习进程可以概括为: ④1852—1857,共五年:学古汉语经籍,拉丁文,英、法语言; ②1857—1863,共六年:学各国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天文、物理、数学、生物、地质诸科; ⑧1863—1865,共二年:读英文或法文课本,学西方哲学、科学通论(性理、格致)。 以上是马建忠接触西学的第一段时间。 2.马建忠从徐汇公学结业后(1865),入李鸿章幕府,参与洋务。1877年,李派马到法国修习外交业务,兼任法英使馆翻译。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马建忠的第二次接触西学。 马在法国不到两年,但是由于他在国内已经有扎实的准备,顺理成章,考上五张学科文凭。“举曩所习者在法国考院与考其文字格致两种而幸获焉;又进与考律师之选,政治之选,出使之选,亦皆获焉”(前引书,同文,同页),即指此。 前一段时间(十三年),他学到了读西方书籍能“贯穿融洽,,的本领;后一段时间(二年),他对西方作了实地观察,“自维于各国政事,虽未能窥其底蕴,而已得其梗概,思汇为一编,名日c闻政’”(前引书,“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页三,1877年)。正是这个志在窥西学之底蕴、汇成一书的留学生,在日后写出了明古今同文之理的《文通》⑥ 3.1879年,马建忠自法归国。李早誉马为洋务大人才,至此遂重用。1881.年,马到南洋与英人接洽鸦片专卖事。1882年,马使朝鲜与美国订约,以抵消日本势力。不久,朝鲜内政有变,马用计执大院君归,囚于保定,时论耻之。1883年,李鸿章委马任上海招商局总办。中法战起(1884),法方扬言将劫夺招商局商轮,马佯以诸船售于美商,悬美国旗。舆论大哗,斥马为国贼匪人。⑦自此年起,十多年间,马不再任洋务要职。1900年,受李召复任译电,旋死于任上。1894年,马建忠自述学术生涯时曾说:“近复为世诟忌,摈斥家居,幸有暇日”,指的就是1884年离开招商局之后。正是在这段时间,马氏摒弃洋务,重理语言文字的旧业。《马氏文通》序说:“积十余年之勤求探讨以成此编”。书成于1898年,如以1884年离招商局为始作,这“十余年”当指1884到1898年的十四年。 5·2 《马氏文通》的语言观和它的现代性 《文通》的语言观主要表现在“序”、“后序”和“例言”三文中。概述为: ①世界上一切人种,不论肤色,“天皆赋予心之能意,意之能达之理。”(“后序”首段) ②凡是语言,都有“字别种,句司字”这一一定不易之理。⑧西文如此,中国语言文字也是如此。(“后序”首段) ⑧“文以载道而非道,文以明理而非理。”在中国,受教育者把时间消磨于所以载道所以明理之文,而把应该学的道和理(即关于社会的知识和关于自然的知识)置之不学,这是自取愚昧。(“后序”三段和四段) ④西文的规矩(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和华文的义例(文法)是一致的。今人互通靠语言,古今互通靠文字。全世界(马氏称“宇下”)靠通过语言以共识(马氏称“大群”)。 上面四点是马建忠语言哲学的论点。第一点叫人想到今人所说语言是“生来俱有”的(innateness、)学说。第二点可以说开今人所称“普世语法”的先河。第三点极似今人所说“语言是信息的载体”。第四点是马氏高远的见识。马氏用苟子“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的学说,把“群”既用作动词,又用作名词。马氏认为,一个民族发展到具有自己的文化认同,就是有了“自群”。中国接受普世文法,“由是而求西文所载之道所明之理”,进而“精求而会通”,就能进入世界文化之“大群”,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如此方不致“为他群所群”,即不致为外来文化所湮没。马氏在十九世纪之末提出“开放以求自立”的主张,愧煞百年后犹豫不前的今人。@ 以上四点关于语言的论说,今天的语言学者耳熟能详。然则马氏在一百年前得现代语言理论风气之先,是中国语言学的骄傲。@ 5·3 《马氏文通》的字类界说——它的两级分类法和这一分类法的普世性 马氏的语言哲学,除两序、例言、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记外,又多在字类界说中体现。《文通》“界说一”、“界说二”原文如下(用吕叔湘王海芬编《马氏文通读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界说一】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日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者,日虚字。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 【界说二】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日名字,省日“名”。“事物”二字,一切毕赅矣。在天之“日”“月”“星”“辰”,在地之“河,,“海”“华“岳”,人伦之“君”“臣”“父”“子”,物之有形者也。“轻”“力”“乱”“神”,“利”“命”“与”“仁”,物之无形者也。而所教者“文”“行”“忠”“信”,所治者“德”“礼”“政”“刑”,所得者“位”“禄”“名”“寿”,所艺者“礼”“乐”“射”“御”“书”“数”,皆事也,皆名也。凡目所见,耳所闻,口所嗜,鼻所嗅,四肢之所触,与夫心之所志,意之所感,举凡别声、被色与无声、无臭,苟可以语言称之者,无非事也,无非物也,无非名也。@ “界说一”是定义。“界说二”实际上是这一定义的析解。它蕴涵的现代语言学思想,值得注意。 1.“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日实字。” 关于“事”,马氏在“界说二”解说为人对客观世界的作为,包括人所教、所治、所得、所艺等事。用现代语言学术语讲,即是人的语言行为所取得的结果(perlocutionary act)。 关于“理”,马氏在“界说二”里没有析解,仅说是以“语言称述”的。用现代语言学术语讲,即可以用分离的语词进行线性表达(capable of linear representation)的。 2.“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日虚字。” 无解,即无事理可解,即并不指事,而是表达功能的符号。它为语言本身所需,是语言里标志形式的构件:它存在于语言之中,在客观之外。西方惟理主义者常举not一词为例,说明此词不存于客观。它不属语言本身,而是语言的附件(paralanguage)。“虚词”定义甚是精采。 3.马氏在“界说一”把实字与虚字作为区分字类的第一层次,在“界说二”把名字从实字中区分出来,这是两级分类法。二十世纪中叶西方很多语法家(Randolph Quirk等)也有采用这一方法的,他们的一级分类是开放类和封闭类。马氏的实字即是开放类。实字反映客观世界,世界无时不在变化,实字也无时不在增益汰除,所以成为开放类。开放类之所以开放,是实字的性质使然。至于虚字,那是语法的构件,构件就需要这么多,所以属封闭类。近人朱德熙氏所著《语法讲义》(1982,商务印书馆)在词的分类一章中,也以实词和虚词为第一层次的区分。这不是说朱书袭马。朱氏以语法功能为分类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反对以意义为分类标准;马氏则以意义为分类标准。马氏创立两级分类,点到了一个普世语法的特征。于是起点虽异,终点一致。 4.“界说”在起句十六字的定义之后,又有二百多字的解说。在这一段文章里,马氏显然想说明“名词”所包括的词。但是,名词是开放类,包含的词多到无法历举。马氏似乎看到这一点,所以采取(我姑且称为)多视角归纳,用分面概述以补历举之不足。①从物的存在看 有形之物:天、地、人伦 【无形之物:怪力乱神等②从人的行事看——所教、所治(集体之事) 所得、所艺(个人之事)⑧从人的官觉看——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④从人的心理意识看——心之所志、意之所感 可以语言称者 应该说,这一归纳是有明显的不足的。主要是每个视角互相重叠,排他性不明显。所见所闻与心之所志意之所感如何区分?我心之所志,未必不能为我所见,而我所见,未必不是我心之所志。又,我心之所志,可以为物,也可以为事;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因此,上述四个视角,“④”未必区别“③”,也未必区别于“②”或“①”。但是,我们如果要求名词的界说尽列天下之名为若干类,类与类互相排斥,充满矛盾的客观世界不会允许。我们即使这样做,也做不到这一点。世界事物的分类只是人的语言(或者说观念concept tion)作用于世界的结果,不是天生如此的。事实上,一切分类都只可能是一种妥协。既然如此,我们只有在历举与倒举之间取得折中,而马氏的多视角归纳即是一种折中。我们还没有看到《文通》之后的任何一本文法书,有把名词的定义分列为四类、十三目、四十多例、自成体系的“界说”。除名字外,动字、静字、状字的“界说”也都是文理密察的语义论文。 5·4 《马氏文通》普世语法观的可能来源 1.有一点是可以马上说清楚的。这个来源不可能是坊间通行的希腊或拉丁或法文或英文学校文法教科书。这些书在徐汇公学可能用过,马建忠学过,但是这类学校教科书,为了便于初学者记忆,没有也无需理论阐述,更不必有普世语法的阐释。 也有人说,马氏以此类文法为蓝本。这是他们没有将教科书文法和马氏的理性文法加以比较的缘故。试以1883年纽约版Harkness编《拉丁文法》(A Latin Gramma~一for Schools and Col-leges,by Albert Harkness,v+426pp.New York,1883)和《马氏文通》相比较。拿名词的定义来看这两部书,便知学校《拉丁文法》是为了学生学语,而《文通》是通儒论文。 《拉丁文法》的名词定义:名词者,人之名,地处之名。物之名:Cicero;Roma;domus。 (又如《拉丁文法》的代词定义:“拉丁造句,代词可用作实体名词,如ego,tu,或用作形容词,如ITIeUS,tuus。动词表示存在或动作,如est,dormit,legit。其他定义类此。当然,学校教科书只述规则,不做论释,亦是常情。 《文通》界说一、界说二均见前引文。 两者的词类定义之不同,模式如下: 学校《拉丁文法》的名:名。、名。、名: 可以看出,《拉丁文法》是同一层次上的举例解说,《文通》则在两个层次上逐层剥离,才得出某一词类的殊义,这是《文通》的理性探索。 2·1660年法国刊行的《普世唯理语法》(General and RationalGrammar:The Port—Royal Grammar,by Antoine Arnauld andClaude Lancelot,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Jacques Rieux andBernard E·Rollin,1975,Mouton,197pp.)值得注意。此书为Port_Royal修道院两位教士所撰,十七、十八世纪续有刊行,马建忠可能见过此书。将此书与《马氏文通》相比较,可发现几处重要的相似,然而就全局看,《文通》胜过《普世语法》。 《普世唯理语法》 《马氏文通》(一)作者宗旨 (一)作者宗旨 余治诸语语法,观其法 (马氏评论当时人对文法则,有为诸语所共有,有仅为 的态度)“至于逐字之部分类几种语言所有[遂求教于我 别,与夫字与字相配成句之友,蒙多次解疑,口授之章,兹 义,…罔不日,此在神而明之董理问世]。夫语言,人以此而 耳,未可以言传也。噫嘘!此岂为灵,宜深入研究,使素所用 非循其当然而不求其所以然者,复知其所以然。 之蔽也哉! (Mouton本,P.39) (吕、王本,页4)按:《普世语法》与《文通》俱言语法学者不应以知其用为满足,而应探求“所以然之理”。但《文通》说明语法之要旨在于明“字之部分类别与夫字与字相配成句之义”,《普世语法》无此概括。全书亦未见为词法与句法另立定义。(二)名词定义(---)名词定义 循拉丁文法传统,将名 《文通》名词定义,前文词(nomen substantivurn)与 已多次论述,不赘言。形容词(nomen adjectivum)合并定义,见下文(四)。按:《普世语法》将名词定义为“自己存在之实体之名”,与依附名词的形容词相对照,较《文通》将名词定义为“一切事物之名”,显得简洁而有敌体可以参照。然而马氏明知定义“事”与“物”二字之难而勇为之,值得称道。(三)代词定义 (三)代词定义 言谈中称某人某事之 “事不在当前而其名称名,多次重复,令人厌烦,此 已称之于前者,以后可以代词之所由生。如“我”、 ‘其’、‘之’‘是’‘此’指之,“你”、“此”、“彼”。 以免重复。,, (Mouton本,P.92) (吕、王本,页50)按:《普世语法》与《文通》俱言用代词以免重复名词。但《普世话法》云“多次重复令人厌烦”,这是修辞问题,非语法问题。《文通)云“事不在当前而其名称已称之于前者,以后可以‘其’‘之’指之”,把指称与代词联系起来看,是一条严谨的语法定义。(四)形容词定义 (四)形容词定义 名词指实体(substance), 马氏称形容词为静字,实体自己存在;形容词依附 与动字相对。“动字言当然之于名词而存在。形容词发生 行动,静字记然之情景。行动于实体,是实体之附着物。 必由事而发,情景亦必附事 (Mouton本,P.69) 物而著。” (吕、王本,页51)按:形容词的定义,《普世语法》以名词为参照,称之为实体的附着物。这一分类是拉丁文法古已有的,在逻辑上也讲得通。《文通》以动词为参照,称动词为由事物发出之行动之词,称形容词(静字)为附事物而著的情景之词。度马氏之意,动词为行动,形容词为情景(状态)。但是这一分法未必精确,因某些动词可指静止态,某些形容词可指变动态。然则如马氏确系模仿西方《普世唯理语法》,形容词的定义何以不同若是?(五)动词 (五)动词 (动词与名词相对)名词 “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是思想之标的,动词是思想之 者,日动字。”式。动词主要用作肯定或申 “天下事物,随所在而必述。否定句之否定,不是动词 见其有行。其行与行相续,即本身使然,而是否定小品词之 有由此达彼之一境,所谓动功。 也。故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日 (Mouton本,P.122) 动字。夫事物无一时无行,即 无一时不动。其动之显者,鸢 之飞,鱼之跃,犬之吠,鸡之 鸣;其隐者,如制心之克伐怨 欲,学诗之兴观群怨;大之则 雷之动,风之散,雨之润,日之 暄;精之则钩深致远,知来数 往,而生财之生食为用,道国 之敬信节爱,处世之用行舍 藏,行道之立道绥动,学修之 切磋琢磨,诚之之学问思辨, 凡心之感与意之之,皆动字 也。” (吕、王本,页50一51)按:《普世语法》称动词为“思想之式”,名词为“思想之标的”,措词笼统,不可究诘。马氏解释动词之“动”为“天下事物,随所在而必见其有行”。又,第五章动字总论云:‘‘物生而动,物之性也,动斯行矣。夫行,非必有自此达彼之形迹可指也。凡事物之自无而有,自有而无,…亦所谓行也。行之所包者广,故动字之为数,至为繁赜。”(吕、王本,页247)马氏将动词之“动”解释为不仅是“非不有自此达彼之形迹”,也包括“事物之自无而有,自有而无”,可称最大的意义概括。《普世》定义实不足道。(六)状词 (六)状词(马氏称状字) 人之言谈,无不求简洁, 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如言“言谈带智慧”(cure 者,曰状字。事物不齐之情,sapienta),不如说“智慧地 有静字以形之。而事物之行,(sapienter)言谈”,改介词加 亦至不一也。一人之语、默、名词的词组为一个副词,更 行、止,有疾、徐、轻、重、久、为简要,此状词之所以生。 暂之别,…皆以貌动字之容 (Mouton本,p.121) 也。 (吕、王本,页51—52)按:《普世语法》所给状词的定义,极为随便,且上下矛盾。其云“改介词加名词的词组(cure sapienta)为状词(sapienter),使言谈更为简洁,此状词之所以生”,犹言状词之用,目的在于言谈商洁,此又是将修辞与语法混为一谈。《普世语法》同_页下文又云:“拉丁文以单个状词为雅,而近代语言则以词组状语为雅。”可见修辞从各代文风而异,不如经过理性归纳的文法规之可以为常理。《文通》则云:“貌事物不齐之情,有静字;貌事物不一之行,有状字。”第六章“状字诸用’’又云:“状动字则先动字”,。·-U~-$则先静字”,做了补充说明(吕、王本,页380)。 这样看来,《文通》之成书,不象是模仿学校《拉丁文法》,也不象以法国《普世唯理语法》为范式。@此书之成,我以为是马建忠根据普世语法“字别种,句司字”的通理,凭个人的哲学自信(conviction),经过十四年的勤求深探之结果。这是一部中国向所未有、在体系上又超过当时西方语法书的力作。 5·5 《马氏文通》的实词模式和这一模式的普世性 《马氏文通》的实词,包括名、代、静、动、状五个词类,可以列出一个模式: 我想,马氏所称“见[诸国语言]其字别种,而句司字,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所称大纲,可能即是指上面这个模式。法国十七世纪《普世唯理语法》所称“余治诸语语法,观其法则有为诸语所共有”,大概也是指这一模式。《文通》问世以后,学者如章士钊、陈承泽、杨树达,无一不想推倒马氏之说,但他们自创的语法和《文通》“面貌非常相似,除去小小的几点外,几乎完全相同,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们是至亲’’(陈望道语)。为什么是这样的呢?我想,主要是以名词为主体的五类实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创始者和l反对者结为亲家的缘故。这个模式为人类理性所能接受,也可以解释得通,也是“宇下之凡以口舌点画以达其心中之意者”有意或无意地遵守的法则。因此,“文通”一词,不妨就解作普世语法。 一九九0年 附 注④ 我这里所说的“语言哲学”,不同于现时西方流行的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哲学的语言哲学,这一语言哲学出于形式语言学或逻辑语言学。本文所说的“语言哲学”出于文化语言学。我另有一文“从《说文解字》的前序看许慎的语言哲学”(见本集65—75页)则出于人类语言学。中国古代不乏语言学论著,从中发掘它们的哲学思想(即一以贯之的思想)是大有可为的。如果限于在一二逻辑命题上做:之章,置宏观的探索于不顾,那是太可惜了。②历来评论《马氏文通》的学人,都说《文通》是一部文法书,又都说是一部模仿西洋语法的书。有的斥之为生搬硬套,有的斥为叠床架屋,多此一举;有的说它是厚古薄今,这最后一条当然是一时政治口号的副产,不必当真的。多数学人所视的,是《马氏文通》的普世语法哲学。西文分词类和句法,华文亦何妨同样地试以词类和句法分析之?而这个词类之划分和句法之分析,即使八十年代汉语语法新著也未能做到根本性的变更。马氏诚是模仿,我们今天也还是模仿吗?我以为更为合理的解释是古今语法学者都在不知不觉间遵循普世语法的原则,正同物理、化学的法则,早已为中国科学家所接受一样。我们不讳言我们的殊性,但也不必讳言我们的共性,尤其不必认为承认我们的共性是有损面子的⑧读彼(指西方人士)所谓性理格致即哲学、科学通论。④“而后于彼国一切书籍,庶几贯穿融洽…遂与汉文无异。”③④两注,旨在说明马氏说读西书与汉文无异,是在读了西方的哲学书和科学史以后的结果。近人论述马建忠,说他“学会了拉丁文、希腊文、英文和法文,运用上述这些语言的能力,与汉文无异。”这一论述有两点可以置疑。a.马氏明说:“近读所谓性理、格致之书,而后于彼国一切书籍,[读来]与汉文无异”,这里说读彼国之书与汉文无异,不是说运用拉丁、希腊、英文和法文与汉文无异。b.更为普遍的一个误解是,一般认为马氏之所以能写出《文通》,是因为他外语懂得多,殊不知马氏之写此书,主要是由于受西方哲学思想之影响,即唯理语法之影响。至于他到底受何家何书的影响,笔者还在探索之中。但马氏多处表示“钧是人也,天皆赋之以此心之所以能意,此意之所以能达之理”的唯理思想,确是西方十八世纪笛卡尔等的思想,⑤《适可斋记言》(马建忠著,张岂之、刘原祜校点,中华书局,1960年,x+95页)这本书是马建忠传记的最重要资料。其中尤以上李鸿章“言出洋工课书(页28)和“拟设翻译书院议”(页89)最为重要。“拟设翻译书院议”有云:“前者郭侍郎(嵩焘)出使,[忠]随往英法,暇时因举曩所习者,在法国考院与考其[1]文字[2]格致两科而幸获焉;又进与考[3]律师之选、[4]政治之选、[5]出使之选,亦皆获焉。”这里可以看出,马建忠似乎不曾在法国正式上大学读书,而“举曩所习者”,即是“举在徐汇公学所学的”去应考,每试都获通过。这一考试不像是学位考试,而是单科文凭考试。后世评家以为是学位毕业考试,根据不足。⑥《马氏文通》两篇序和一篇例言,阐发了关于人类各族言语不达而极九译而辞意相通的见解,关于文以载道而非道、文以明理而非理的道理,关于“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的设想;这样的气度与抱负,决不是只通一两门外国语言所能做到的。马氏的抱负是一种哲学的抱负,虽然我们还得从他的政论或函札中取得更全面的认识。⑦李越缦语。⑧这一定不易之理是说:“词有词类,句有句法”,古今语言不同,各族语言不同,但是“字别种,句司字”这一规律不变。近时评者说马氏认为古今文法不变,这是不幸的。⑨天下真有知识的人往往是能判别是非通塞的人;他们是真开放,而崇洋媚外的是无知的人。⑩有中国语言学界大师某人,问他“中国有没有语言学?”他说:“少。”他又认为“中国的古人错误地把文字当语言”。中国古代的学者给我们留下了很丰富的语言学遗产,有待我们去发掘。作茧自缚,何苦?⑨这是一篇极好的语义学论文,例证富而文气足,相比之下,今天的语言学者的文字读来象数学教科书。◎我知道,我这个观点必然会遭到很多人反对。但是我这里论的只是马建忠的语言学思想,不是为《文通》里每章每节辩护,也不是说它完美无缺。夫以处处有形态可征的语法应用到很少形态变化的语言,其界说的困难是可以理解的。我以为马氏之所以将拉丁文法不厌烦琐地用于汉语,是因为他鉴于国人读古书太不讲究语法分析,有必要加以矫枉,过直也不惜。我读《文通》吕王版页64—67,马氏取史记孔子世家赞做了三个层次的分析,作为句读示例,叹其用力之勤和创业的胆识,真可称中国语法勇敢的先驱!这里面有西方文法教育的千年传统。这个传统在苏联一直保存着,五十年代初期传到了中国的外语学科。学生须逐段逐句逐词分析,苦则苦矣,而语言学到了手!学古汉语也是如此就好了。若以朱德熙和马建忠相比,我以为朱是科学的语法家,马是教育家而兼语法家。⑩最后,还有一件“《马氏文通》作者究竟是谁?”的公案。这个问题见于北京图书馆所藏的《马相伯传记资料》(3辑,共49篇文章;自1941年到1973年。所记马氏谈话,虽出自同时人回忆,但马氏已高龄,又系口授,前后历三十多年,细节颇有出入)。这批资料提到《马氏文通》的地方有三四处。一处相伯说:“予弟建忠有言日,中国文法,尽在五七言律类,丝毫不乱。如‘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鸿雁、云山,为名物字;不堪、况是,为谓字;愁、客,为名物字;里、中,为定位字I听、过,为活动字之类。”又一处回忆者说:兄弟二人合作《文通》。又一处说相伯著《拉丁文通》,供初学用。当时人读《马氏文通》不多,对作者是谁的问题也未予注意。直到1980年《社会科学战线》第三期朱星氏发表“《马氏文通》的作者究竟是谁?”一文,这个问题才引起注意。国璋按:朱星氏和相伯谈话,老人时巳九十六岁。他九十六岁以前的谈话,从未做《马氏文通》实是他所作的暗示。朱氏称“言语间露出是他写的”。可惜未提什么言词之间。仅说:他(相伯)说:“我是采用拉丁文法,尽量就中文特点,避免摹仿之迹。”这句话仿佛是说:“我编了一部文法书,是拉丁文法的移植。但是我尽量考虑中文特点,没有机械地摹仿。”我认为这里有两段话,这两段话是可以连在一起理解的,有了这一理解,我们或许可以就此弄清楚马氏兄弟对撰写这部《文通》各自做出的贡献。我试图解释如下: 1·我认为马氏说的是实情。朱氏记的也是实情,虽然老人的说话上下不甚连贯。 2·朱氏称“言语间露出[《文通》1]是他(相伯)写的”。其实相伯编有 《拉丁文通》,朱氏可能不知道这部书,以为《拉丁文通》即指《马氏文通》,遂以为相伯暗示《马氏文通》乃他所作。其实相伯并没有这样的暗示,只是朱星氏没有弄明白老人的话(九十六岁老人的话是不易听清楚的)。 3·《拉丁文通》是怎样一部书?据天文学家高平子“马相伯先生印象片段”一文中说:“我初来复旦[大学],拉丁文是必修课。马师编有《拉丁文通》,依为教本,但教师是一位中国教士,讲得很快,而我对于外文全然陌生,以致愈来愈跟不上。第一学期结束时可算一无所得,非常惭愧。第二学期起拉丁已非必修。今文[现代语言]已可选择。我所选的是法文。”高文是《马相伯先生传记资料》之一。北京图书馆有藏。 从上面这段回忆可以看出.a.《拉丁文通》是不大的书,其用意和中国旧时读小学以识六书开始相仿。只读一个学期,是一种“文字蒙求”。b·教本用中文写,术语都是精心的汉译。马相伯编此书,可能始于他担任徐汇公学校长之时,即1873。建忠着手编《文通》,始于1884年,向相伯请益,自是常事。建忠自1884年退出招商局之后,即和马相伯同寓上海新马路口寓所。其中1896年以后一段时间(到1898年夏戊戌政变止),梁启超与马氏兄弟几乎无日不相见。在《马氏文通》刊行之前,梁氏已在《新民丛报》(1895年)上发表的《变法通议》“文法书”一节内表示切盼《马氏文通》早日问世,使中国读书人可以早识中西语言门径。在这段时间里,马建忠正在“勤求探讨以成此编”,兄弟之间商量必定不会少,而拉丁语法术语译文之订正,相伯自然会根据已编《拉丁文通》乐于答问。但是相伯大半生都在修道院生活,汉学根据不深(自云不会作诗),要象建忠那样读尽四书,三传,史,汉,韩文,一是学养不够,二是天主教会不许读凡俗之书,三是即读也不许从事非宗教书籍的著作(相伯已著《度数大全》一百二十卷,奉命毁板)。因此,对于这一公案,我的意见如下:1)兄有助于弟,但以译名为主;2)《文通》本身是建忠自作;3)相伯不具写汉文文法的学养,他一生以宣道为主。
本文档为【5_《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1987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5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8-09-07
浏览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