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嘉物司〔2017〕01号
关于下发XXXX公司
《物业服务费收费考核办法》的通知
花与山管理处:
为确保公司2017年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有效控制物业服务费欠费的回收和新欠费的增加,物业服务费的催收力度,制定出2017年度《物业服务费收费加强考核办法》,现下发管理处, 2017
年4月为试运行阶段,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物业服务费 收费 考核办法 通知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印
附件1
XXXX公司物业服务费
收费考核办法
为确保XXXX公司2017年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有效控制物业服务费欠费的回收和新欠费的增加,加强物业服务费的催收力度,经物管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项目
1、物业服务费收费率考核
· 片区月度应收物业费、2017年应收每季度累计应收物业费。
· 以下项不纳入片区管家月度收费率考核,纳入客服部季度考核。
(1)地产公司应支付物业费、未交付业主房屋的物业费。
(2)参加年度预存物管费优惠活动的业主物业费。
(3)因地产公司遗留问题造成业主欠费暂不纳入考核,是否纳入考核由客服主管、项目经理核实后界定,对特殊原因欠费业主问题制定处理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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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解决。
二、考核说明
1、季度收费率=季度实收款/季度应收款*100%;季度的考核时间为到期后次月的15日;次月的16日公布上季度考核结果;
2、 考核数据的提取
片区管家当月收费率数据的提取截止时间为次月的29日,30日以实际收回的数据为准计算。
季度收费率数据的提取截止时间为到期后次月的15日,16日以物业公司财务部公布的数据为准。
三、考核办法
1、根据收费率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将对应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奖罚金额。
2、奖罚标准:
(1)片区管家(共4个片区)当月收费率完成指标考核:月度绩效工资350元纳入当月收费率完成指标考核。
当月收费率完成指标:
月份
片区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度收费率 指标(%)
A678
50
60
70
77
85
90
94
98
100
A234
60
65
70
77
85
90
94
98
100
B1234
50
60
70
77
85
90
94
98
100
B567\别墅
50
60
70
77
85
90
94
98
100
注:不纳入片区管家考核的物业费减除后计算当月收费率,A1A5栋由客服领班兼管,纳入季度考核。
奖惩考核办法:
完成考核指标的百分比
月度绩效工资标准(元)
月度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元)
激励结果
120(含)以上
350
55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57%
116(含)-120
350
49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40%
111(含)-115
350
455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30%
106(含)-110
350
42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20%
101(含)-105
350
385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10%
100
350
35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100%
95(含)-99
350
325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92.85%
90(含)-94
350
30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85.71%
85(含)-89
350
275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78.57%
80(含)-84
350
25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71.42%
75(含)-79
350
225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64.28%
70(含)-74
350
20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57.14%
70以下
350
150
发放考核绩效工资的42.85%
完成考核指标的百分比=当月实收物业费/【(片区应收物业费-不纳入考核物业费)×月度收费率下达指标】
收费率小数点后数据按四舍五入计算。
(2)客服主管、领班、前台、收费员季度物业费综合收费率奖罚标准
应收物业费收费率完成指标:一季度55%;二季度70%;三季度85%;四季度90%;
收费率 (百分点)
奖罚 方式
前台和收费员(元)
领班(元)
主管(元)
激励结果
……
正激励
……
……
……
完成指标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前台和收费员10元/百分点,领班40元/百分点,主管100元/百分点
+5
50
200
500
+4
40
160
400
+3
30
120
300
+2
20
80
200
+1
10
40
100
-1
负激励
5
20
50
未完成指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予以处罚,处罚标准:前台和收费员每人按5元/百分点,领班20元/百分点,主管50元/百分点
-2
10
40
100
-3
15
60
150
-4
20
80
200
-5
25
100
250
……
……
……
……
(3)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因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投诉因此拒交物业费,经核实每发生一次予以处罚50元/次,罚金主管承担30%,领班承担10%,责任人承担60%;若无责任人罚金主管承担60%,领班承担40%。
(4)保洁、绿化外包单位因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投诉以此拒交物业费,每发生一次予以处罚200元/次。
四、本办法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重庆嘉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