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图书室所藏图书文献供全院教工和学生凭图书借阅卡借阅。读者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借阅制度,共同维护读者的阅读权利。
一、图书借阅卡的办理和使用
1.学生图书借阅卡的办理:根据学生工作管理部提供的名单由图书馆统一办理。图书借阅卡首次办理免收工本费。
2.教工图书借阅卡的办理:凭学院办公室提供的名单办理。
二、借阅册数及期限
1.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45天。
2.教工:每人可借图书10册,借阅期限60天。
三、借还书手续
1.读者借阅图书,须凭有效证件领取代书板,借阅的图书须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后交还代书板。
2.每一种图书在书架上仅存一册时,不对外借阅,可在阅览室阅读。
3.读者不得冒用他人图书借阅卡和代借图书。如发现此类现象,则停止该读者借阅图书一个月。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超期:读者应在还书期限之内还书,每册图书超期一天,须交超期费0.10元。如果还书期限在寒暑假期内,则在开学后三天之内还清图书。还书期限在节假日的(不包括寒暑假),可在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清还,逾期视为超期。
2.续借:读者确实需要的图书,可办理续借,一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续借在借书处办理,或在查询终端自行办理。续借期限为15天。在查询终端自行办理续借,需在首借45天期限未满前5天办理。
3.挂失:图书借阅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图书馆还书处办理挂失。因未办理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挂失后办理新卡需要缴纳工本费。
4.赔偿:对丢失图书、污损或写划严重的图书,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具体规定见《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