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区军地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军地沟通和了解,促进军地合作,协商和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军地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区委、区政府领导和驻关部队主要领导参加,加强沟通了解,互通发展情况,共商双拥发展大计,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或部队训练建设中,遇到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重大事项或问题,可随时召开。三、军地之间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要互相通报,以便双方互相配合和支持。四、地方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需要部队配合支持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