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状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状校车驾驶员平安责任状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平安条例,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平安,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爱护学生的自身平安和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1、凡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送交巡警大队审核备案,并复印其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备案,车辆外观具有全省统一校车标识。 2、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平安驾驶经历,严禁利用报废车或未检车,无保险车上路接送,一经发现交巡警大队将依法扣留车辆并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