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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洛碛镇总体规划文本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本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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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本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2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 2 第一节 城镇化水平预测 2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2 第三节 产业布局规划 3 第四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3 第五节 镇域用地规划 4 第六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5 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 5 第八节 基础设施规划 5 第九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6 第十节 防灾减灾规划 7 第十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7 第四章 镇区建设规划 7 第一节 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7 第二节总体布局 8 第三节 镇区土地利用规划 8 第四节 土地使用控制 9 第五节 综合交通规划 9 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0 第七节 “四线”控制规划 11 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 11 第九节 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十节 景观风貌规划 13 第十一节 防灾减灾规划 13 第十二节 近期建设规划 14 第五章 规划管理措施 14 第六章 附则 15 附表1 镇域村镇体系规模分布一览表 15 附表2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6 附表3 镇区用地计算表 16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洛碛镇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洛碛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及镇域村镇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编制《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依托区位优势、特有资源优势,建立适合的、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产业结构体系;塑造特色品牌城镇,从城乡统筹发展角度建立有机、和谐的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村镇体系。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解决洛碛镇产业发展、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建设与利用,镇域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加强全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四)规划应突出城镇性质,突显本镇优势,合理配置本镇在区域中承担的功能。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遵循区域统筹原则,突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二)坚持系统协调原则,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吸纳人口、增加就业。 (三)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处理好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为城镇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实现城镇建设管理法制化。 (五)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特色化发展的原则。 (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 (七)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 (八)围绕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5年12月31日) (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五)《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渝北区分区规划 (2007—2020年)》 (七)《渝北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八)《重庆市城乡规划导则(试行)》 (九)《重庆市建制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十)《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规范》 (十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08)》 (十二)《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 (十三)《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8~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为洛碛镇镇域行政区,总面积95.34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南起上坝村刘家湾、下河田、赵家湾,东以青木村洋望子、高梁湾、老场镇川庆化工厂、下坝、石柱坝、预制厂、西南合成制药厂、洛东路、榨菜厂、自来水厂、上坝村薛家湾为界,北至青木村垭口、周家湾、老鸹溪,西以经开村东北渝怀铁路复线东侧30米、广场、河坝湾、水溪子、湾丘、石蚂蚁、周家湾、高桥村马铃坎、山仑湾、三斗井为界。总面积为8.22平方公里。 第七条 适用范围 在洛碛镇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乡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2章 规划目标 第九条 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以镇带乡、统筹协调,促进镇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条 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全镇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镇建设成为以物流、医药化工、食品加工、旅游为主体的产业体系。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目标 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共生的生态环境,优先保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山体、水体保护,塑造有地方特色的镇域环境。 第十三条 科技文化教育 全面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坚持科技为先导,教育为基础,确保各类科技文化教育用地,普及十二年制教育。 第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 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第3章 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五条 镇域人口预测 2008年镇域现状人口规模为5.07万人,预测2015年人口规模为6.7万人,2020年为8.0万人。 第十六条 城镇人口预测 2008年镇区现状人口规模为2.8万人,预测2015年城镇人口为4.5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为6.5万人。 第十七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2008年现状城镇化率为55%,预测2015年城镇化率为67%,2020年城镇化率为81%。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八条 中心村选址及布局原则 选择现状发展较好的场镇,及位于城镇发展主轴上,有利于城镇轴带发展的村为中心村。 第十九条 撤并村规划及原则 现状位于城镇建设发展区内的撤并行政村;规划处于城镇规划区的纳入城镇范围;地形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地形条件较好,基础设施条件一般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 具体撤并是:撤销经开村,并入沙湾村;撤销上坝村,并入高桥;撤销洛碛村,纳入镇区;撤销青木村,并入幸福村。 第二十条 村镇等级结构 至2020年,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逐步形成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个层次,即1个小城镇,3个中心村和10个基层村的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第一级:洛碛镇区,为镇政府所在地; 第二级:中心村,为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湾村,共3个; 第三级:基层村,为箭沱村、砖房村、新石村、宝华村、沙地村、桂湾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幸福村、高桥村,共10个。 第二十一条 村镇职能结构 第一级为镇区,全镇的行政管理、商贸和文教、工业物流中心,为各村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带动各村发展。 第二级中心村,主要职能是引导农业结构优化,为片区农业居民点提供配套服务,带动周边基层村发展。沙湾村、太洪场村规划为商贸型,水溶洞村规划为旅游型。 第三级基层村主要职能,服务于农业生产并接受镇区中心村的服务。沙地村、砖房村、箭沱村、高桥村规划为商贸型,新石村、宝华村、幸福村、桂湾村规划为服务型,老君山村和大天池村规划为旅游型。 第二十二条 村镇等级规模 (一)镇区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20公顷,人口规模65000人。 (二)中心村 规划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地村3个中心村。 水溶洞村用地规模12.0公顷,人口规模1200人; 太洪场村用地规模20.0公顷,人口规模2500人; 沙湾村用地规模25.0公顷,人口规模2500人。 (三)基层村 规划至2020年,形成基层村为10个,分别是即箭沱村、砖房村、新石村、宝华村、沙地村、桂湾村、高桥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用地规模6.0—15.0公顷,人口规模600—1500人。(见附表一《镇域村镇体系规模分布一览表》) 第二十三条 村镇布局空间结构 规划构成“一心、三点、三带”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即洛碛镇区,整个镇域的发展中心及重心,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具有较强的产业辐射、聚集能力,带动整个镇域的发展。 “三点”:即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湾村三个中心村,按规模配套相应的公共设施。 “三带”:是指沿江分布带、沿铁路分布带、沿山的村镇分布带。 第三节 产业布局规划 第二十四条 发展定位 大力培育物流、医药化工、榨菜种植及加工、旅游休闲四大主导产业,加快把洛碛建设成为沿江产业带上的节点城镇,重点发展物流和医药化工业。 第二十五条 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洛碛镇产业发展主要体现为一个园区、一个基地、一个风景区、三大产业带。 一个园区即洛碛工业区,位于镇区北部。 一个基地为物流基地,利用交通枢纽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在镇区中部。 一个风景区即张关旅游风景区,规划在镇域西部。 三大产业分别为中漕和江边菜品经济带、箭沱和太洪场御临河长江入口区生态休闲经济带、西部果林经济带。 第二十六条 镇域经济发展分区 镇域划分为西部、中部、南部沿河、东部沿江五个特色经济区。 西部自然生态维育区:水溶洞、大天池、老君山,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 西部果林经济区:砖房村西部、沙湾村西部、新石村西部、宝华村西部、桂湾村西部,发展经济果林种植为主。 中部高效农业产业区:砖房村东部、沙湾村东部、新石村东部、宝华村东部、桂湾村东部、高桥村东部,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为主。 南部生态休闲经济区:箭沱村和太洪场村南部,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为主。 东部沿江城镇、产业集群区:幸福村、桂湾村东部、沙地村、镇区、太洪场村东部,发展物流、医化工业为主。 第四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七条 空间管制区划分 镇域用地分为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第二十八条 建设区 应按照重庆市和渝北区城乡规划管理要求进行开发控制,应集约用地,注意环境治理和生态复建。包括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和保留的各村居民点和全镇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适宜建设区是依法审批的开发建设用地。 第二十九条 控制建设区 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包括沿江180.7米—175米高程之间、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水溶洞村张关风景区外围区50米范围内。 第三十条 禁止建设区 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包括对镇域自然、社会环境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区域,周边林地等大型生态实体,以及张关风景区核心区20米范围内。 第五节 镇域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1平方米以内。沙地村、幸福村、箭沱村、水溶洞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人均规划建设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新石村、宝华村、砖房村、桂湾村、太洪场村、高桥村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 第三十二条 建设用地规划 整合散居点,使用地资源集约发展,形成镇域人口向镇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农村向中心村集中的模式,散居向居民点集中的布局模式。 (一)农村居住用地按在建设用地中的60%布置。镇区居住用地选择用地条件较好,临近主要道路的地方。 (二)农村公共设施用地按在建设用地中的10%布置,选在各村位置相对居中、临近道路、地形条件较好、靠近村委的地段,主要公共建筑集中布置。 (三)幸福村北部规划三座石油库,其中一座二级、两座三级,共占地190公顷,周边设置100米的防护绿地。 第三十三条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 农村集中村落点按整合策略分为三类:撤并、保留、扩建。 (一)拆并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位于洛碛规划建成区内的集中村落点,现状聚居规模在3户以下的村落点,位于风景区核心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滞洪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等特殊控制区和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的保护区内的集中村落点,环境承载力差、生态环境恶劣的集中村落点。 (二)扩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位于行政村内较中心位置,村民到工作场所距离不超过1.5公里;现状有一定人口聚居规模,建筑质量较好,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好;不在禁止建设区内,用地条件良好,有一定发展空间;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一定的人口承载力;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尽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扩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通过扩大村落规模、新建或改造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引导集中居住,发展成为新型农村社区。 (三)保留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以整治改造为主,通过农房整治、改善现有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来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四)新型农村社区数量与规模 1、新型农村社区数量 规划远期农村人口1.5万人,100%人口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共计32个(平均150户/个)。 中心村规划新型农村社区数量为2~6个,基层村规划新型农村社区为1~4个。 2、新型农村社区规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要根据各村人口、区位、地理、经济、基础设施、聚集习惯等影响因素来确定。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标 按照集约用地、加强管理的原则,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大于于100平方米。 第三十四条 耕地保护规划 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整治复垦旧宅基地,增加耕地面积。 不断加大投入,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坡改梯、提高复种指数等措施,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程度。 第三十五条 区域绿地规划 严格对明月山、张关风景区的开发控制,保持现状绿地规模,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四山”管制,凡在禁止建设区内的农户进行搬迁。 第三十六条 土地整理与预留发展用地 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镇域内整理的土地集中于镇区北部远景预留发展用地。 第六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七条 行政管理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政府作为全镇的行政管理中心。规划新增行政管理设施用地,位于镇区中南部。 各村行政管理中心在各村位置相对居中、临近道路、地形条件较好的地段。 第三十八条 教育机构规划 镇区规划3所小学、2所中学、4处幼儿园。 水溶洞村、沙地村、太洪场村规划中学和完全小学,各村分别规划幼儿园。 第三十九条 文体科技设施规划 镇区建设服务全镇的文体科技中心,建设体育场,新建影剧院和科技站等。 各村建文化站和篮球场等活动场地。村级文化中心结合行政管理形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集文化、教育、科技、娱乐为一体。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设施规划 镇区加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形成全镇以医疗、卫生和保健为主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 在水溶洞、沙地、太洪场布置村卫生所,基层村布局村卫生室。 第四十一条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加强城镇的商业服务功能,形成以镇区为中心,水溶洞、沙地、太洪场为次中心的商业服务体系。 以镇区作为主要的商品集散基地,发挥中心村的流通功能,推动各村镇服务业的发展。 第四十二条 集贸市场 镇区规划大型集贸市场,服务全镇。 中心村规划小型集贸市场,服务周边地区。 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三条 道路网络 打通长寿化工园区、两江新区的连接线,完善路网布局。 保证村村通公路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增加道路网密度,使道路通达各个居民点。 镇域道路由“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四级组成,形成“五横三纵”的道路骨架。 “五横”:319国道;老沙路(连接老君山、砖房、沙地);宝洛路(连接宝华村和洛太路);南部龙兴——巴南隧道,中部洛碛——石船隧道。 “三纵”:一纵指中部由渝宜高速、渝利铁路、渝怀铁路、洛太路组成的综合交通体系;一纵是指太池路(太洪场、桂湾、宝华、新石、水溶洞、老君山、大天池);一纵是洛碛沿长江的水运交通。 二级路:319国道,洛晏路。 三级路:一是老沙路;二是宝洛路;三是洛太路;四是太池路。 四级路:连接各个居民点的道路。 第四十四条 铁路建设 建设渝怀铁路复线、渝利铁路,加大洛碛镇与外界的联系。规划铁路客货运站,占地41.5公顷。保留并扩建现状太洪场车站,提高服务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路建设 镇区规划二级汽车站,占地面积0.80公顷。 第四十六条 水运交通 镇区新规划货运码头,原码头在三峡蓄水后南迁,作为客运码头。 保留太洪岗码头。 第四十七条 停车场和招呼点 镇区和农村居民点规划停车场和招呼点。 第八节 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十八条 给水规划 (一)规划目标 改善供水水质、扩大公共集中供水服务范围、提高供水系统的安全性。近期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5%;远期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快农村人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供水设施,远期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二)用水量预测 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及结合本规划区实际情况,用水量预测如下:用水量预测按人均综合用水量0.3 m³/人.日计,规划镇域农业人口为1.5万人,则镇域内农业用水量约为0.45万m³/d。 (三)水源规划 水源取于长江。 第四十九条 排水规划 (一)规划原则 完善雨水、污水分流体制,建设完善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至2020年,全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二)排水规划 镇区、中心村、基层村逐步向雨、污分流制过渡,镇区污水经集中收集后,统一纳入新规划的洛碛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回用。 镇区周边村庄,污水顺应地形排入镇区污水系统;距镇较远村庄充分利用农田的自净和建设小型一体化设施集中处理相结合。 第五十条 供电规划 (一)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及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区用电量预测按人均综合用电量2000kwh/人.年,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按5000小时计,则规划区用电量为16000万KWh,用电负荷为3.2万KW。考虑负荷同时率取0.75,则规划区实际计算负荷为2.4万KW。 (二)电源规划 洛碛镇用电电源由长寿供电网提供。 第五十一条 通信规划 (1) 需求量预测 固定电话用户数预测按50门/百人。至远期,规划镇域的固定电话总用量为4.0万门电话线。 (二)网络规划 加强通信网络建设,提升现有基础网络水平,完善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应用系统建设。 全面推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有线广播电视联网和接入网的双向改造,全面建成宽频带、高速率的综合信息传输网,完成有线电视网络双向传输和多功能开发的改造,形成高速宽带双向HFC网络。 为积极服务“三农”。每个村建一个“三农”邮政服务网点。 第五十二条 燃气规划 (一)规划目标 至2020年,农村逐渐实现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燃煤及沼气等生物燃料为辅的燃料结构。 (二)用气量预测 本规划仅考虑镇区用量,详见镇区建设规划。 (三)气源及设施规划 镇区气源现来于卧两线。农村推广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结合农村有机废物的生化处理,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建设。 第九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第五十三条 规划目标 有效保护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把小城镇区域建设成城乡协调、布局合理、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与环境容量相适宜的清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生态小镇。 第五十四条 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搞好畜禽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争创环境优美乡镇。 镇域设置一处垃圾处理场位于沙湾村,负责处理全镇的垃圾。各村垃圾收集到垃圾收集点,运送到垃圾站集中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第五十五条 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必须达标后排放。禁止在城镇上风向、河流上游、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建设有污染的企业。 第五十六条 加强饮用水源水体的保护 (一)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立明显标志。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第五十七条 大气污染防治 镇域环境控制质量执行二级标准。2015年镇域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达100%。 农村居民点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和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取代传统的能源。 第五十八条 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对车辆噪声的控制。镇区内各类用地按照城市5类环境噪声分类标准分别执行,乡村居住按1类环境噪声标准执行。 第五十九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一)镇区和聚居点在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在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 (二)镇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公厕在流动人口密集区服务半径为200~300米,一般地段服务半径为500~700米。 第六十条 加速乡村“五改”,即:改路、改水、改灶、改厕、改圈,改善乡村居住环境。 第六十一条 开展农田改造、建立生态农业区;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可控化肥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控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 第十节 防灾减灾规划 第六十二条 防地质灾害规划 镇域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勘探资料为依据,进行防治地灾处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建设。 应建立完善的预报、预警监测系统,一旦出现灾害情况,应立即组织居民疏散。以国道、高速公路、乡道、村道和城镇主次干道为主要救灾防灾疏散通道,以学校、广场、停车场等为主要避难场所。 第六十三条 防洪规划 镇域内镇区和中心村按照2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他用地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尤其注意预防山洪。 第六十四条 消防规划 镇区规划2座小型消防站,并相应设置专职消防队。镇域内各村应设置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通讯设施。 第六十五条 抗震防灾规划 镇域范围内所有建筑按六度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第六十六条 防雷规划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镇域内应做好防雷措施,尤其是在高层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规划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规划审批前,须将防雷工程的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十七条 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工程应实施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与城镇建设结合的原则。 结合镇政府建设人防指挥中心,负责人防救灾的指挥和联络,并设置一定面积的地下指挥所;人防方式以就地分散、就地隐蔽为主;人员隐蔽工事以附建式人防地下室为主,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相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创造条件建设防空警报台点,镇域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95%。 第十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六十八条 文物保护规划 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合理发展旅游。 编制保护规划,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六十九条 村落形态保护规划 对村落与山水格局、村落内部空间形态较好的村落加以保护,延续其空间格局、强化空间节点。 第七十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对洛碛的传统文化与风俗、神话和传说、诗歌、民间音乐与舞蹈、民间工艺与技术、生活传统、历史地名等应加以保护。 第七十一条 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缙云故里坊门及八角井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淹没线以下,故规划建议搬迁,搬迁至历史文化旅游区内。应严格按照城市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线)保护缙云故里坊门及八角井及其周边作为建筑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的地区。 第四章 镇区建设规划 第一节 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第七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 本次规划区面积共8.22平方公里,含现状青木村南部、经开村东部、高桥村东部和上坝村北部,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共7.2平方公里。 第七十三条 性质 以洛碛铁路站场为依托的物流基地,以医药化工为主,食品加工为辅,兼具旅游服务的渝北区中心镇。 第七十四条 规模 至2020年城镇人口为6.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7.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1平方米。 第二节总体布局 第七十五条 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镇区建设用地沿江向南北两侧发展。 第七十六条 镇区总体布局结构 空间结构为“一核两心两带四片区”。 “一核”为镇区商业金融核心,集中配置大型商业、文体等设施,是公共设施的集中地和服务的中心。 “两心”为南部两个小学附近的镇区次级公共中心,集中配置商业、文体等设施。 “两带”即沿江发展带和沿铁路发展带。 “四片区”即四个功能分区。 第七十七条 功能分区 物流区:规模约1.05平方公里。 城镇生活区:规模约4.22平方公里。 工业区:发展医药化工业和食品加工业,规模约1.76平方公里。 历史文化旅游区:再现九宫十八庙等历史人文信息,规模0.17平方公里。 第三节 镇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七十八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按四个居住社区来布置居住配套设施。保留现状派出所。 规划2020年末居住用地面积为204.2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8.36%,位于镇区的中部和南部。居住人口6.5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1.42平方米。 第七十九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一)镇区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布置在镇区中部,总占地89.7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46%。镇区公共设施分三级,一级位于火车站附近,二级位于南部的2个片区中心,三级位于物流区、集贸市场附近和变电站附近。 (二)行政管理用地 保留镇政府,形成行政管理中心。保留洛碛镇法院。南部新增行政管理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总占地2.31公顷。 (三)教育机构用地 镇区共布置3所小学、2所中学,小学均为36个班、中学均为30个班。保留现状中小学。南部新建2所小学、1所中学。 教育机构用地总占地14.85公顷。 (四)文体科技用地 搬迁现状文化站至镇区中部,扩建为文体科技中心。新增文体科技中心位于镇区南部。文体科技用地包括文化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运动场,还可布置陈列馆、多功能厅、夜总会、歌舞厅、露天剧场等。 迁建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老镇区南部。 文体科技用地共18.88公顷。 (五)医疗保健用地 保留现状卫生院。南部新建1处卫生院,配套较为完善的设施,设置125个床位,占地2.11公顷,服务镇区周边农村地区。 (六)商业金融用地 火车站附近规划镇区商业中心,镇区南部和物流区形成三个次中心。物流区商业中心主要用于商贸展示。商务酒店、宾馆主要位于火车站附近及历史文化旅游区附近。 商业金融用地总占地50.06公顷。 (七)集贸市场 保留现状集贸市场,并扩建为大型,服务全镇,占地1.07公顷。 第八十条 工业用地规划 保留川庆化工厂、西南合成制药厂和昆仑化工厂。 镇区内新建工业用地集中布置在东北部,以医药化工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为辅。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99.6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3.84%。 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布置50米的防护绿地。 第八十一条 仓储用地规划 集中规划仓储物流用地在镇区西部,货运码头附近配置少量仓储用地。 镇区仓储用地共62.1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8.64%。 第四节 土地使用控制 第八十二条 规划控制原则 (一)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位环境条件、不同环境景观要求,以空间利用及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确定各个地块的各项开发建设控制指标。 (二)以有利于洛碛镇区良性开发和方便管理为目标,从镇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定土地的建设强度。 (三)考虑建设过程中的某些不可预见因素,增加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性规定,使规划具有弹性。 (四)为下一阶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提供引导及依据。 第八十三条 土地使用规模控制 中部城镇生活区块采用“小街坊”的土地利用方式,局部适当作大规模。北部物流区和南部工业区地块规模可适当作大。 在界线划分上,尽量利用镇区单位现状用地界线或征地线、镇区道路及步行道等人工界线、或坡崖及不同标高台地分界线、河流等天然界线作为地块划分界线。 第八十四条 用地性质 本规划确定土地使用性质的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地块性质划分至小类。 第五节 综合交通规划 第八十五条 对外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用地总占地68.8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56%。 (一)公路 渝宜高速公路和洛张路是公路入城的主要通道。 搬迁现状汽车站于火车站附近,规划为二级站,占地0.80公顷。 (二)铁路 渝怀铁路及复线、铁路客货运站位于镇区西侧,铁路客货运站规划为小型站,总占地21.95公顷。 (三)水运 货运码头规划在镇区中部沿江地带,占地37.36公顷。 现状码头向南搬迁,作为客运码头,占地1.20公顷。 第八十六条 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91.4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70%。 (一)道路系统结构 镇区道路主干路网规划为“四横四纵”。 四横:政府北部道路、货运码头南部道路、旅游区西部道路和南部外围道路。 四纵:东部滨江路、中部迎祥大道与洛晏路、新渝路和西侧仓储区中部道路。 (二)道路功能 交通性干路主要是工业区两条主干路,南部至龙兴的主干路,货运码头南、北向道路和物流区主干路形成的环形系统。 其它道路为生活性道路。 (三)道路等级划分 镇区道路分为主次支路三级,均为一块板断面。主干路红线宽26米,次干路红线宽22米,支路红线宽16米。 (四)竖向控制要求 镇区主干道坡度不大于6%,次干道不大于7%,支路不大于8%。 (五)广场 广场兼有集会、游憩、休闲、集散等功能。镇区规划4处广场,共占地3.98公顷。 (六)停车场 各类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规范配置社会车量停车场(库)。 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5处,共占地4.92公顷。 (七)公交首末站 镇区规划1座公交首末站,位于火车站附近,占地0.50公顷,安排4条公交路线。 (八)加油站 搬迁现状加油站至高速公路入镇口附近,在工业区南部新增1处加油站,各占地0.12公顷。 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八十七条 工程设施用地总占地7.7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7%。 第八十八条 给水工程规划 (一)用水量预测 采用分类用地指标法和人均用水量相结合所得的用水量预测值,预测最高日用水量为4.0万m³/d,日变化系数取1.4,则平均日用水量约2.9万m³/d。 (二)给水水源及水厂 规划搬迁现状水厂至变电站附近处,规划远期规模达到4.0万m³/d,占地面积3.0ha。水源取于长江。 (三)给水管网规划 供水主干管管网形成环网,城市供水管网以环状为主,沿规划区道路铺设市政供水主干管,干管呈环状网布置,以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四)消防用水 城市消防用水与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为同一管网系统,室外消防按同一时间内2处火灾考虑,消防用水量按35L/s设计。 (五)水源保护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是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是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至1500米,下游100至2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保护区陆域纵深范围是50年一遇洪水位线(180.7米)以下陆域。 第八十九条 排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合理布局排水系统,完善雨污分流体制,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 (二)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规划区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9*0.85=2.5万m³/d。 (三)污水处理厂 规划镇区内污水统一收集至新规划的洛碛镇污水处理厂解决。规划新建污水厂东、北两座。北厂远期处理规模为1.3万m³/d,占地面积1.3ha;东厂远期处理规模为1.5万m³/d,占地面积1.3ha。 (四)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规划区地势情况,沿规划区主干道布置污水截流干管,污水管沿道路敷设并平行于道路中心线。污水支管均采用围坊式布置。 (五)雨水系统 雨水流量采用重庆地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第九十条 电力工程规划 (一)用电量预测 采用分类用地指标法所得的电力负荷预测值,镇区用电负荷8.0万KW。负荷同时率取0.7,则本规划区实际计算电力负荷为5.6万KW。 (二)供电电源 洛碛镇用电电源由长寿供电网提供,镇区内有110KV洛碛变电站,作为全镇镇域近、远期供电电源。规划变电站规模2*40MVA,占地0.66公顷。 (三)电网规划 规划10kV开闭所5座,每座转供容量8000~15000kVA,10kV开闭所宜与10kV配电所联体建设。10kV开闭所建筑面积按不大于200㎡控制,其具体位置实施时可视建筑布局具体情况在本地块内作适当调整,宜附设于建筑物内。 第九十一条 通信工程规划 (一)需求量预测 采用“普及率法”预测通信业务量。整个规划区预计市话总需求量约2.4万门。 (二)局所规划 在镇区中心区新建电讯综合大楼,程控电话装机容量为2.4万门,占地0.2公顷。邮政中心局迁入电讯综合大楼内。 (三)通信线路规划 镇区内,电信网络按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通信线缆在中远期均入地敷设。 (四)邮政工程规划 为满足规划区内各用户对邮政服务的需求,规划区邮政业务由与电信支局联体建设邮政局所解决。 第九十二条 燃气工程规划 (一)用气量预测 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及《重庆市城乡规划燃气工程规划导则(试行)》的规定预测规划区内生活及生产用气。预测规划区总用气量为4.5万m³/d。 (二)气源规划 镇区气源现来于卧两线,规划扩大管线输气量及配气站规模,为保障燃气系统的供给,新增卧渝线对洛碛的输送。搬迁现状配气站至镇区入口,规模为0.15公顷。 (三)燃气管网 镇区内配气管网采用中——低压供气方式,中压主干管道应成环,以保障供气的可靠性,由柜式和箱式调压相结合的调压方式供气。输气管线的敷设应严格安装有关规范执行。 第七节 “四线”控制规划 第九十三条 绿线控制范围及管制规定 绿线指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在绿线范围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特殊用地需求外,不得改为他用。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本次规划铁路两侧按30米控制绿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燃气站、加油站周边按10米控制绿线,工业与居住之间控制50米绿线,仓储区与居住之间控制20米绿地。 第九十四条 蓝线控制范围及管制规定 蓝线即镇区规划确定的长江、河、库、渠等镇区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长江按二十年一遇洪水位线(180.7米)控制蓝线。 在蓝线内禁止进行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蓝线划定范围内禁止不利于河流原生态环境保护和维育的人工建设。 第九十五条 黄线控制范围及管制规定 黄线是对镇区发展全局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镇区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35KV和110KV架空电力线两侧控制10米为控制范围,以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电信局、邮政所、燃气站、加油站、消防站、公交首末站、铁路客货运站、汽车站、客货码头、站前广场等的用地范围。 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九十六条 紫线控制范围及管制规定 加快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普查,确定紫线控制范围。在紫线范围内,禁止占用或破坏紫线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构筑物、园林绿地和古树名木等。 对规划搬迁后的缙云故里坊门及八角井外围50米划定紫线。在紫线范围内除绿地景观建设及文物保护单位修复活动外禁止其他任何形式建设活动。规划区内地下文物原地静态保护。 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九十七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构建 “一心、一轴、两带、三片、多点”的绿地格局。 一心:指依托镇区中部南北向的洛碛公园和迎祥公园,作为整个镇区的绿心和居民休闲中心。 一轴:指连接镇区南北向绿色区域的景观中轴线。 两带:沿着镇区西边渝怀铁路的防护绿地形成的景观绿带和沿着东边的沿江景观廊带。 三片:南北向两大生态绿地、镇区中心公园。 多点:点状绿化。包括各街头公园、居住区内部公园绿地等。 第九十八条 绿地构成 绿地由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组成。公共绿地主要为中部的迎祥公园和洛碛公园。防护绿地主要是市政设施周边、铁路两侧、高压线两侧和居住用地与二类工业用地之间,以及仓储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其他绿地是分布在规划区内的生态绿地。 第九十九条 绿地指标 绿地总占地96.2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3.37%,人均绿地14.81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43.66公顷、防护绿地52.59公顷。 第九节 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百条 保护目标 到2020年,地表水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Ⅱ类地面水水质标准,地表水工业用水达到国家Ⅲ类地面水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第一百零一条 水环境保护 加强对长江的环境保护,按《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7年2月1日)进行管理。禁止向长江排放未处理达标的污水、倾倒垃圾,不得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解决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启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未征得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长江沿江地段设排污口。 根据区位、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划分并确定不同地段岸线的用途。相对平坦地段留出市民亲水岸线,岸边栽植生态林。严禁在控制岸线内取砂采石或设置堆场、堆放垃圾。 第一百零二条 大气环境保护 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镇区应逐步以使用清洁能源为主。合理布局餐饮,严格控制在居民楼底层和文教区等敏感区域建餐饮业。 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和小于100平方米但污染扰民的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油烟必须治理达标排放。 第一百零三条 声环境保护 将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范围,镇区道路采用柏油沥青路面。加强道路两旁绿化,建设噪声防护林带。 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对区域内噪声敏感区夜间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 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达到相应噪声排放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垃圾收集处理工程 (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主要街道投放分类垃圾收集箱,间距为150米左右。 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均采取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无处理能力的可由环卫部门有偿服务。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专业化收运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镇区的处置能力和监控能力。 建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处置和管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状、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产生、交换和转移联单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集中控制危险废物,根据废物毒性性质实施分类管理,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各类有害固体废弃物经危险废渣单位或部门进行预处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分类收集,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至危废中心妥善处置。 建立各类废旧电池回收、电子废弃物的分类回收站,形成畅通的回收通道,建立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再生基地,逐步解决电子、电池污染问题。 规划将危险品运输路线从镇区边缘绕过,对危险品运输进行管制,通过镇区的危险品应限定时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垃圾处理场 镇区内垃圾日产量65吨/日,垃圾处理场位于沙湾村,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服务全镇。 (四)垃圾运送 规划镇区内垃圾日产日清,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设置直接供居民倾倒的垃圾收集点,运送到垃圾站,再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第一百零五条 工业垃圾处理 含污染和有毒物质的工业垃圾,应由工厂企业进行特殊处理方可进入垃圾场。工业垃圾要注意再生利用。 第一百零六条 环卫车辆及停车场 环境卫生车辆数量指标按1辆/万人计算,镇区总共需配备7辆。每辆车占地15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车场按需要配置0.11公顷。环境卫生洒水冲洗车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及地表水。 第十节 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百零七条 指导思想 采用不同类型建筑型式,结合山体自然与临河景观,营造具有浓厚地方文化特色的山地小城镇景观。在建设镇区的同时,加强对旧有景观的保护,达到城镇文化景观的宣传、重塑碧水蓝天间优美和谐的城镇景观与生态景观系统。 第一百零八条 规划原则 (一)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 (二)人文景观建设应当突出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三)分级打造,重点突出; (四)整体协调原则。 第一百零九条 规划结构 公共空间系统依据“点线法则”进行构筑,形成“两轴、多点”的整体空间景观结构。 “两轴”,即城镇主要景观轴线和滨江景观轴线。 “多点”,一级节点:站前广场;二级节点:南部两个广场;三级节点:洛晏路入口及高速公路入口区域,集贸市场附近,变电站南部。 第一百一十条 城镇风貌总体定位 打造山、水、城、绿融为一体的山地工业、物流小镇景观风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镇风貌总体规划 强化原有山水环境格局;以观山、观水为主要方向来规划视线通廊;塑造空间过渡有序、突出标志的建筑轮廓线;滨水地区绿化应与水域相结合;镇区中心及各节点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镇区整体建筑色彩应以川东民居的白、褐、灰等色调为主,工业、仓储建筑可采用蓝色调。 第一百一十二条 镇区风貌规划 (一)商业风貌 建筑风貌应活泼生动,强化地方建筑文化特色,突出商业气氛。强化商业风貌区的夜景观效果,使其成为城镇夜生活中的亮点地区。美化商业街区的街道设施,提高商业风貌区的环境品质。 (二)行政办公风貌 建筑风格应庄重、大方、色彩不宜过艳,体现开放、效率、时代感与稳重大方。营造出大气磅礴的政府形象。重视行政办公区的绿化建设,营造花园式的办公环境。 (三)生活居住风貌 创造优美宜人的居住环境,为居民提供具有良好的生态型文化型生活空间。建筑形态适当多样化,外部活动空间变化丰富,天际线生动,有节奏,突出居住区绿化景观。在居住区各主要视觉景观控制点处,以具有识别性的建筑小品作为标志,增强其特色。 (四)城镇仓储工业区风貌 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造型应简洁明快,富有韵律感,建筑色彩浅灰、浅暖色为主。 (五)历史街区风貌 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采用严整的建筑符号,再现九宫十八庙。与巴渝民居组成旅游街区,外部活动空间变化更丰富,有节奏。 第十一节 防灾减灾规划 第一百一十三条 防地质灾害规划 (一)防灾目标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治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破坏,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 (三)实施建设前,需对镇区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进行详勘,划定地质灾害分区,分别提出防治措施。 镇区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规划应慎重,禁止规划人群集中及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时,应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并进行针对性整治。地质灾害中易发地区,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并对镇区内由于开挖等形成的人工边坡采取方坡措施。 加强对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的管理,城镇建设中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应在进行地质勘察和进行工程用地评估后,方可立项进行建设,防止新的自然灾害发生。 (四)本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专业部门的地质勘测资料为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 防洪规划 镇区按20年一遇洪水位线(180.7米)设防。 第一百一十五条 消防规划 (一)镇区内规划小型消防站2座,各占地0.20公顷。 (二)区内消防给水主要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 (三)消防避难场所主要利用道路、广场、运动场、公共绿地等开敞地设置。 (四)将先进的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现代化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实现消防接警、调度、指挥和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自动化和现代化。 规划在镇区设2对火警专线,同步建设;无线通讯系统应满足三级组网要求,实现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汇接,提高报警速度,实现自动报警出警。 (五)消防通道规划 镇区主干路、次干路作主要消防通道,同时按规范要求完善消防通道网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人防规划 (一)规划原则 人防工程应实施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与城镇建设结合的原则。 (二)人防规划 结合镇政府建设人防指挥中心,负责人防救灾的指挥和联络,并设置一定面积的地下指挥所;人防方式以就地分散、就地隐蔽为主;人员隐蔽工事以附建式人防地下室为主,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相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创造条件建设防空警报台点,镇域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95%。 第一百一十七条 抗震防灾规划 镇区一般建筑按六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学校按乙类建筑设防。 第一百一十八条 防雷规划 镇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规划审批前,须将防雷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二节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近期建设规划 (一)初步建成镇区生活区中部、物流区东部和工业区南部。 (二)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4.07平方公里,人口规模4.5万人。 (三)建设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电信局、加油站、消防站、公交首末站,扩建变电站,新建自来水厂。 (四)扩建集贸市场,建设文体中心和商业中心,新建西南部小学。建设人防指挥中心。 (五)建设铁路客货运站、客货码头,新建汽车站、公交首末站。 (六)建设迎祥公园和洛碛公园南部。 第五章 规划管理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循本规划,努力把城镇建设好,管理好。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人员和规划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划、遵守和服从本规划。 第一百二十一条 强化城镇建设宏观控制,进一步深化规划,在本规划指导下,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及管理程序,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规划管理质量。 第一百二十二条 城镇建设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逐步实施,规划用十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批对城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点工程,作为实施本规划的中期安排重点,作为全镇人民的奋斗目标。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规划划定的城镇公共绿地、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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