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举报
开通vip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被申请人: 法人代表: 争议地范围面积: 崖头岭、香炉岭、磨石岭、水牛岭、凤凰岭、守日岭、上薯岭、横脚岭、井槽岭、欧方岭等十个大岭,面积约1000亩,东以甘竹沟为界,南以香炉岭脚竹林为界,西以大棚桥为界,北以吉塘老圩路为界。东、西、北面为圩岭屯、回流屯、庙门屯、汶姑屯历史耕作区,南面为石岭屯沙地。其中上薯岭、崖头岭、香炉岭上又1993年国家...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申请人: 法人代表: 被申请人: 法人代表: 争议地范围面积: 崖头岭、香炉岭、磨石岭、水牛岭、凤凰岭、守日岭、上薯岭、横脚岭、井槽岭、欧方岭等十个大岭,面积约1000亩,东以甘竹沟为界,南以香炉岭脚竹林为界,西以大棚桥为界,北以吉塘老圩路为界。东、西、北面为圩岭屯、回流屯、庙门屯、汶姑屯历史耕作区,南面为石岭屯沙地。其中上薯岭、崖头岭、香炉岭上又1993年国家扶助红星村集体种植的林木。 请求事项: 1、依法确认崖头岭、香炉岭、磨石岭等10个大岭,面积约1000亩林木林地所有权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所有; 2、依法确认上薯岭、崖头岭、香炉岭三个大龄1993年国家扶助红星村集体种植的林木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所有。 3、及时制止石岭屯人准备进行的林木砍伐和林地发包活动。 www.tao2000.com www.fshiy.com
本文档为【行政确权(山林纠纷调处)申请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3194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0KB
软件:Word
页数:2
分类:高中语文
上传时间:2017-10-05
浏览量: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