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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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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X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JAHJ-ZY04-2022技术文件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HJ1237-2021、GB3847-2018、GB18285-2018)版次:第3版修订:第0次修订编制:郭晨日期:2022.6.22审核:日期:2022.6.22批准:日期:2022.6.22受控印章:管理部门:2022年6月22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实施X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第PAGE\*MERGEFORMAT1页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1...

2022年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
X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JAHJ-ZY04-2022技术文件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HJ1237-2021、GB3847-2018、GB18285-2018)版次:第3版修订:第0次修订编制:郭晨日期:2022.6.22审核:日期:2022.6.22批准:日期:2022.6.22受控印章:管理部门:2022年6月22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实施X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第PAGE\*MERGEFORMAT1页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1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修订页文件页码:共1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修订页修改章节文件编号页数修改说明批准人修改日期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2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目录文件页码:共1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目录序号名称文件编号页码1修订页JAHJ-ZY04-2022-0112目录JAHJ-ZY04-2022-0223外检JAHJ-ZY04-2022-0334登录JAHJ-ZY04-2022-0445检测方法变更流程JAHJ-ZY04-2022-0576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JAHJ-ZY04-2022-06107简易瞬态工况法JAHJ-ZY04-2022-07138双怠速法JAHJ-ZY04-2022-08159加载减速法JAHJ-ZY04-2022-091810自由加速法JAHJ-ZY04-2022-102111设备检查与校正要求JAHJ-ZY04-2022-1124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3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外检文件页码:第1页共2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外检1注册登记1.1检验项目(1)车辆环保信息公开情况;(2)污染物控制装置与环保信息公开内容一致性检查;(3)车辆状态检查;(3)工况法适用性检查。1.2检验流程(1)查验车辆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核对环保信息公开内容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是否一致,核对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是否一致;(2)根据环保信息公开内容或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查验车辆可见范围内的污染物控制装置,并核对信息。应对污染物控制装置应拍照或录制视频记录,照片或视频记录中装置信息应清晰可见。如果装置型号不可见,应记录“信息不可见”。2在用汽车2.1检验项目(1)污染物控制装置状况检查;(2)车辆状态检查;(2)工况法适用性检查。2.2检验流程目视检查车辆OBD接口和MI灯判断车辆是否配备OBD系统;检查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污染物控制装置失效或作弊装置,对污染物控制装置应拍照或录制视频记录;车辆状态检查与工况法适用性检查流程按照2.3进行。2.3车辆状态检查与工况法适用性检查流程(1)检查车辆机械状况是否良好,车辆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车辆进排气系统有无泄漏、油箱和尿素箱有无异常,并关闭车辆空调等其他附属系统;(2)对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还应检查燃油蒸发控制装置(单一燃料燃气汽车除外)、曲轴箱通风系统有无异常;(3)检查车辆是否适用工况法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测,对不适用工况法检测的车辆,检测人员应详细记录原因,并由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审核批准。审批记录应随检验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一同存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对审批记录进行监督抽查;(4)对适用工况法检测的车辆,应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面间有无夹杂异物,并关闭影响车辆检测的相关牵引力控制及制动辅助系统;(5)在外观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非否决项目不合格,车主可现场自行调整,经调整满足检验要求后,可继续检验。3车况检查(1)发动机燃油系统采用电控泵(注册登记柴油车否决项)(2)污染物控制装置齐全、正常(否决项)。(3)车辆机械状况良好。(4)无可能影响安全或引起测试偏差机械故障。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3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外检文件页码:第2页共2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5)轮胎气压正常、胎面干燥、清洁。(6)车辆油箱和燃油正常。(7)曲轴箱通风系统工作正常(汽油车否决项)。(8)车辆无明显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否决项)(9)车上仪表工作正常(10)车辆进排气系统无有任何泄露(11)已关闭车上空调、暖风等附属设备(12)已中断车辆上可能影响测试正常的功能(如ARS、ESP、EPC牵引力控制或自动制动系统等)(13)燃油蒸发控制装置正常(汽油车否决项)4PDA登录(1)通过PDA拍照或手动输入车辆号牌,点击获取,即可获取车辆信息。(2)根据PDA获取的信息,核对车辆信息是否符合。(3)根据PDA提示输入变速箱模式、驱动模式、是否配置OBD系统、累计行驶里程、催化转化器型号、气缸数、燃料类型、燃油型式等,油电混合汽车输入储能装置型号、电池容量,最后选择检测方法。(4)输入相关基本信息后,确认无误后点击登录。(5)在外检界面,根据检查项目和外检情况选择是否,选择完毕后提交外检。(6)外检提交后进行拍照,根据PDA提示对机动车左前45°、车尾、底盘、车架号等进行拍照。注册登记时应对污染物控制装置应拍照或录制视频记录5其它事项(1)根据行驶证、登记证书或PDA调取信息和外检检验情况准确填写车辆基本信息和外观检验情况,特别是是否配置OBD和检测方法一定要填写正确。(2)车辆复检时需M站进行维修治理后方可进行复检。(3)车辆复检必须对车辆再次进行外检,特别是唯一性确认,防止替换车辆。(4)外检结束后对配置了OBD的车辆进行OBD检查,OBD检查详见作业指导书中OBD检查。(5)外检时,外检员应填写《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填写完毕后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指导车主拿《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到业务大厅登记窗口进行登录。6外检员职责(1)维护好外检区的检测秩序(2)对车辆身份确定和安全检查(3)对外检和OBD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进行检测(4)确定送检车辆检测方法(5)填写《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4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登录文件页码:第1页共1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登录1操作规程(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到业务大厅“登录”窗口,将行驶证和《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交于登录人员。(2)登录人员核对行驶证和《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车辆号牌、基本信息是否一致。(3)登录人员根据行驶证信息,输入车牌号和车架号后点击获取联网流水号,提取PDA登录的基本信息,登录平台无法获取的信息,根据《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手动输入。(4)登录人员根据《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信息,选择检测方法,和是否进行OBD检查。(5)登录人员核对登录信息后无误后,点击发送,不进行OBD检查的车辆直接发送至环检工位机上,进行OBD检查的车辆发送至OBD诊断仪上和工位机上。(6)登录人员对《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中勾选的检测方法有疑问时,应联系外检员进一步核实。(7)登录人员核对《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有误时,应联系外检员重新填写。2注意事项在登录过程中对外检信息有疑问时,应联系外检人员再次确认,1.如:《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驱动方式勾选“四驱”,但在检测方法上选择“检验瞬态工况法”;2.如:送检机动车生产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为轻型汽油车《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在OBD系统勾选的“无”。如有误联系外检人员更正。3登录员职责(1)核对《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信息。(2)准确录入机动车外检信息,根据《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信息选择合适检验方法发送至OBD诊断仪上和工位机上。(3)耐心解答送检人员的疑问,做好窗口服务。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5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检测方法变更流程文件页码:第1页共1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检测方法变更流程对于部分车辆,已经通过外检员、登录员及尾气辅助员审核后,在进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时由于全时四驱、防侧滑系统无法解除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进行工况法测试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变更检测方法。1.引车员发现无法进行工况法检验时,通知尾气操作员在工位机上点击停止检测,并将车辆开出检测车间;2.登录员填写《退办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说明退办原因,将《退办申请书》报告至市生态环境局监管中心,请求退办重新检验。3.车辆退办后,外检员,现场对该车辆重新进行外观检验,确定新的检测方法,外检员重新填写《车辆外观检验记录表》,并由检测站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确认,并填写不能采取工况法详细原因,并签字批准使用其他方法。审批记录应随检验报告一同存档。4.外检员通知登录员重新登录该车辆;5.车辆按照规定流程进入相应的检测流程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6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文件页码:第1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1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1.1注册登记(1)检查车辆的OBD接口是否满足规定要求,OBD通讯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代码。1.2在用汽车(1)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2)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具体检验流程应按照附录F进行。(3)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4)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5)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6)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7)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2OBD诊断仪技术要求2.1OBD诊断仪应支持但不限于读取符合以下通信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车辆OBD信息:ISO9141、ISO13400、ISO14229、ISO14230、ISO15031、ISO15765、ISO27145、SAEJ1850、SAEJ1939、SAEJ1979等。2.2OBD诊断仪应至少具备车辆及OBD信息检查、故障代码获取、就绪状态描述、OBD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IUPR)相关数据记录、实时数据流读取及打印等功能。2.3OBD诊断仪应连续获取、转换及显示车辆排放相关的数据和故障代码,按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规定的格式读取并自动传输。避免误读、漏读、更改及清除故障代码及相关信息等篡改检验结果行为。2.4OBD诊断仪应满足基于ISO9141通讯协议支持五波特率初始化的要求、基于ISO14230通讯协议需同时支持五波特率初始化和快速初始化的要求。应基于CAN(ISO15765或SAEJ1939或ISO27145)通讯和K线(ISO14230)通讯的波特率(250kbps或500kbps)进行自动检测和匹配的要求。2.5能够与车辆OBD系统建立通讯,提供OBD系统诊断服务用的通讯连接接口,与车辆通讯的接口应满足ISO15031-3和SAEJ1962的规定。2.6OBD诊断仪的信息结构应符合ISO15031-5中的信息结构和ISO15031-6诊断故障码要求。2.7能连续获得、转换和显示与车辆排放相关的OBD故障代码,应按照ISO15031-6中的描述显示故障代码及故障信息。2.8能够获取并显示SAEJ1979规定的各部件/系统的准备就绪状态信息,对诊断项目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6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文件页码:第2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完成情况按如下方式描述:支持的诊断项目完成情况应描述为完成或未完成,不支持的诊断项目完成情况应描述为不适用。2.9能获取并显示当前数据流信息。2.10能获取故障指示器状态。2.11能获取并显示产生故障存储的冻结帧数据。2.10能够获取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VIN、CALID、CVN(如果适用)等。2.11根据ISO15031-5的要求,获取并显示OBD系统与排放有关的测试参数和结果。2.12提供用户手册和(或)帮助工具。2.13OBD诊断仪应适用于满足GB18352.3、GB18352.5、GB18352.6标准各类轻型车,不易损坏,并确保使用者获得正确的OBD系统信息。2.14OBD诊断仪可具备更多的功能,但OBD诊断仪的设计者应确保这些增加的功能不影响该仪器的其他功能及与此仪器连接的车辆功能。2.15OBD诊断仪制造企业应及时跟踪产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解决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排放的修订,及时进行OBD诊断仪的升级。2.16快速检查功能将OBD诊断仪接口与车辆访问接口连接,启OBD诊断仪后,OBD诊断仪将自动尝试进行通讯,自动读取的故障代码信息、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就绪状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并输出上述结果,应在60s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过程。2.17自动数据传输功能具有自动传输数据的功能,所传输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受检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辆VIN码、CALID、CVN等)、与排放相关的故障代码、各零部件诊断就绪状态、各零部件或系统的IUPR分子和分母数据、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发生时存储的冻结帧数据、排放检测过程中的相关数据流等,应在60s的时间内完成数据传输。数据应自动传输给本地排放检测主控计算机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OBD诊断仪应在排放试验结束后自动传输故障诊断结果,包括故障代码、冻结帧数据,故障后的行驶里程等。数据传输过程和结束后,都应进行提示。3.OBD检验流程3.1确认车型在对车辆进行OBD检查前,首先应确认该车型是否为配置有OBD系统的车型。车型确认之后,如发现OBD故障指示器(MIL灯)被点亮,则要求车主维修后再进行排放检验。如果MIL灯未被点亮,则应将OBD诊断仪连接到受检车辆上检验是否OBD系统故障。3.2检查故障指示器(目测法)目测检查仪表板上的故障指示器的状态,初步判断车辆OBD系统的故障指示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3.3将受检车辆点火开关置于“ON”后(车辆仪表指示灯被点亮),对仪表板上的指示灯进行自检,同时OBD故障指示器(MIL灯)应被激活,暂时点亮;若故障指示器没有被激活,说明MIL灯本身存在故障,可以判定OBD检查结果不合格。3.4起动发动机,MIL灯同时熄灭,表明车辆故障指示器工作状态正常,车辆可能不存在确认的排放相关故障;若故障指示器继续被点亮,表明车辆存在排放相关故障,受检车辆需要进行维修,消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排放检验。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6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文件页码:第3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3.5读取OBD数据检验人员在完成第3.2条对故障指示器的检查后,启动OBD诊断仪,使用OBD诊断仪的快速检查功能,检查是否存在排放相关故障代码。整个过程无需进一步进行人工操作,OBD诊断仪将自动读出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上,根据输出的检查结果,判断车辆是否存在排放相关故障。3.6将OBD诊断仪与车辆诊断接口正确连接后,如果连续两次尝试通讯失败,检测人员应确认该OBD诊断仪与其他车辆的OBD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进行通讯,如与其他车辆能够正常通讯,则应进一步查询该车辆的OBD检查记录,以及与该车同型号车辆的OBD检查记录,如有该车辆OBD通讯合格记录或同型号车辆OBD通讯合格记录,则判定该车OBD检查不合格。如未发现通讯合格记录,受检车辆的OBD检查结束,判定OBD检查通过,在通讯检查结果记录不合格。若同型号车型OBD通讯检查记录(至少5台)均不合格,应作为问题车型要按标准集中上报。3.7进一步查看仪表板上故障指示器显示的状态与从OBD诊断仪获取的状态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二者的状态一致,并且故障指示器被熄灭,则该项检查合格;若二者状态一致,但是故障指示器被点亮,则该车辆存在与排放相关的故障,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需要进行维修后复检;若二者状态不一致,判定车辆OBD不合格,需要维修后进行复检,同时作为问题车型上报。3.8对已通过3.2条检查的车辆,应对其诊断就绪状态(Readiness)进行检查,就绪状态未完成项应不超过2项。如果发现受检车辆的就绪状态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暂停排放检验,要求将该车辆充分行驶后再进行检测。3.9OBD诊断仪应案表3.9-1记录OBD检查内容表3.9-1检查和记录内容及结果3.10OBD检验流程图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6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文件页码:第4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图3.9-1OBD检验流程图4判定4.1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4.2注册登记、在用汽车OBD检查自2019年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7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简易瞬态工况法文件页码:第1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简易瞬态工况法1检验参数CO、HC、NOX、同时检测λ(过量空气系数)、CO2、O22检验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HJ1237—20213检验环境条件环境温度:-5~45℃环境湿度:≤85%大气压力:80~110kPa环境站:DPH-103环境参数仪4检验设备ACCG-10汽车底盘测功机、MQW-5105型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ML-100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MQZ-5转速分析仪、道通9009ACOBD诊断仪。5检验操作规程5.1单机检验5.1.1测试前设备准备5.1.1.1底盘测功机(1)在每天开机时或加载滑行测试前,测功机均应2min,速度40Km/s反拖预热。测功机如果停用30min以上,应在下次使用前再次预热。(2)每天应进行一次加载滑行测试检查,滑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瞬态工况的排放检测。(3)根据车辆参数,测功机自动选择测试参数、测试工况的加载功率和模拟惯量。5.1.1.2MQW-5105型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1)打开电源开关,分析仪器进入预热状态,预热30min。(2)仪器预热结束后会自动进入泄露检查界面,按泄露检查界面提示堵住冷凝器进气口,按“F”键进行泄露检查,泄露检查合格后,仪器自动进行调零,分析仪稳定后在5min内未经调整,零点和HC、CO、NOx、CO2的量距读数应稳定在精度要求范围内。然后进入测量界面。(3)在每次开始试验前2min内,分析仪器均应完成自动调零、环境空气测定和HC残留量的检查。(4)取样系统应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同时取样。5.1.2测试车辆外检5.1.2.1对车辆进行唯一性检查,车辆与其行驶证或合格证不符合,车辆身份无法确认的终止检查,交有关部门处理。5.1.2.2注册登记,查验环保随车清单内容与信息公开内容是否一致,检查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一致;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完好。5.1.2.3在用车车辆机械状况应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试验偏差的机械故障;检查车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7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简易瞬态工况法文件页码:第2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辆是否存在严重烧机油或者严重冒烟现象。5.1.2.4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漏,排气后处理装置的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5.1.2.5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渗漏。5.1.2.6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5.1.2.6.1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5.1.2.6.2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5.1.2.6.3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5.1.2.6.4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5.1.2.6.5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5.1.2.6.6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5.1.2.7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5.1.2.8测试前,车辆工作温度应符合出厂规定,过热车辆不得进行测试。5.1.2.9车辆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5.1.2.10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5.1.3测试程序5.1.3.1引车员根据司机助显示屏的提示,驾车沿着直线以5km/h的速度驶上检验台,驱动轮置于两滚筒的中间位置,待举升板落下后,将变速杆推至1档(自动档车辆将档位推至“D”档),在怠速状态下将车摆正,使方向不要左右摇摆(如方向摆不正的车辆不能强行检测,防止发生意外,应让其维修后再检),摆正后前驱车拉紧驻车制动安装移动式限位轮(后轮驱动的车辆不能拉驻车制动),并用轮胎挡块抵住非驱动轮的前端,确保车辆在测试中不横摆。5.1.3.2引车员关闭发动机,检验员将OBD检测仪安装在被测车辆OBD接口上;视情况将油温传感器的探针插入被测车辆的机油箱内。5.1.3.3检验员将发动机冷却装置靠近车辆发动机进风口1米处(不得影响尾气排放的采集),打开风机电源开关,调整气流方向角使其处于最佳位置,并锁止脚轮以防移动。5.1.3.4插入采样探头并将流量计集气锥管套在排气口,保证排放的废气能充分的被采集,车辆为双排气管的要插入双探头,插入深度为400mm,并用夹子将其固定.5.1.3.5引车员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发动机并按下遥控,按照试验运转循环以及司机助手(屏幕)的显示工况曲线及提示来驾驶车辆开始工况排放检测。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7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简易瞬态工况法文件页码:第3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5.1.3.6发动机保持怠速运转40s。在40s终了时开始循环,并开始取样。5.1.3.7怠速:5.1.3.7.1手动或半自动变速器怠速期间,离合器接合,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为了按正常循环进行加速,车辆应在循环的每个怠速后期,即加速开始前5s,使离合器脱开,变速器置于一档。5.1.3.7.2自动变速器在试验开始时,放好选择器后,除了5.3.8所述情况或选择器可以使超速档工作外,在试验期间,任何时候不得再操作选择器。5.1.3.8加速进行加速时,在整个工况过程中,应尽可能地使加速度恒定;手动挡车辆根据屏幕提示“请置一挡”将离合器接合并挂一挡,按照屏幕模拟的加速路线运转车辆。自动挡车辆置D挡按照屏幕模拟的加速路线稳定加速。手、自一体车辆若加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按手动变速器的要求,操作档位选择器。5.1.3.9等速:从加速过渡到下一等速工况时,应避免猛踏加速板或关闭节气门。等速工况应采用保持加速踏板位置不变的方法实现。5.1.3.10减速:在所有减速工况时间内,应使加速踏板完全松开,离合器接合,当车速降至10km/h时,离合器脱开,但不操作变速杆。当车速降低到0km/h时(车辆停止在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离合器接合。如果减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长,则应使用车辆的制动器,以使循环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如果减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短,则应在下一个等速或怠速工况时间中恢复至理论循环规定的时间。5.1.3.11在进行试验时,每个循环周期的时间差不应超过5s,整个循环的时间超差不应超过15s。5.1.3.12检测结束:循环终了时(车辆停止在转鼓上),变速器置于空档,离合器接合,自动挡车辆置N挡。检验员取出轮胎挡块以及取样探头和各传感器,放置于干燥、无污染的空气中;引车员驾驶车辆离开检验场所,测试结束。5.2联机检验5.2.1检验员按5.1.1~5.1.2.10的要求做好检验前仪器设备和测试车辆的准备工作。5.2.2引车员根据司机助手(屏幕)提示将测试车辆驶上检验台。5.2.3引车员启动发动机,按照试验运转循环以及司机助手(屏幕)的显示工况曲线及提示来驾驶车辆,按5.1.3.1~5.3.1.11的操作步骤进行简易瞬态工况循环排放检测。5.2.4循环终了后,按5.1.3.12的操作步骤结束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6记录、数据处理6.1检测结果记录由计算机自动保存于服务器数据库中。6.2数据经系统处理后,打印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6.3检验报告纸质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电子档案不少于10年。7结果判定按照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进行判定。详见下表。(XXX市实行限值a)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3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简易瞬态工况法文件页码:第4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检验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类别CO(g/km)HC(g/km)NOx(g/km)限值a8.01.61.3限值b5.01.00.7注:对于装用天然气为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HC(g/km)为推荐性要求应同时进行过量空气系数的测定,不进行判定。(1)如果检测结果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2)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3)排放检验过程中,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物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8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双怠速法文件页码:第1页共2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双怠速法1检验参数CO、HC、λ(过量空气系数),可同时检测CO2、O2。2检验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3检验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5℃环境湿度:≤85%大气压力:80~110kPa环境站:DPH-103环境参数仪4检验设备MQW-5105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MQZ-5转速分析仪、道通9009ACOBD诊断仪。4.1适用范围点燃式重型汽车、全时四驱车辆、适时四驱车辆,ESP防侧滑系统无法关闭的,TCS牵引力控制系统等无法关闭的车辆。5检测规程5.1.测试车辆外检5.1.1对车辆进行唯一性检查,车辆与其行驶证或合格证不符合,车辆身份无法确认的终止检查,交有关部门处理。5.1.2注册登记,查验环保随车清单内容与信息公开内容是否一致,检查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一致;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完好。5.1.3在用车车辆机械状况应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试验偏差的机械故障;检查车辆是否存在严重烧机油或者严重冒烟现象。5.1.4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漏,排气后处理装置的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5.1.5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渗漏。5.1.6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5.1.6.1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5.1.6.2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5.1.6.3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5.1.6.4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8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双怠速法文件页码:第2页共2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5.1.6.5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5.1.6.6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5.1.7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5.1.8测试前,车辆工作温度应符合出厂规定,过热车辆不得进行测试。5.1.9车辆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5.2测试程序5.2.1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5.2.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或企业规定的暖机转速,维持30s后降至高怠速(即轻型车2500r/min;重型车1800r/min)。5.2.3发动机降至怠速状态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5.2.4发动机降至高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过量空气系数及排放污染物最高值和最低值平均值作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5.2.5发动机从高怠速状态降至怠速状态,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排放测量结果。5.2.6若为多排气管时,分别同时取各排气管高、低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6记录、数据处理6.1检测结果记录由计算机自动保存于服务器数据库中。6.2数据经系统处理后,打印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6.3检验报告纸质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电子档案不少于10年。7结果判定按照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双怠速法检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进行判定。详见下表。(XX市实行限值a)双怠速法检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类别怠速高怠速CO(%)HC(10-6)CO(%)HC(10-6)限值a0.6800.350限值b0.4400.330注:HC(10-6)对以天然气为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改项目为推荐性要求。排放检验的同时,应进行过量空气系数(λ)的测定。发动机在高怠速转速工况时,λ应在1.00±0.05之间,或者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1)如果检测结果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2)如果双怠速法过量系数超出要求的控制范围,判定车辆检验结果不合格。(3)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4)排放检验过程中,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物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9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加载减速法文件页码:第1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加载减速法1检验参数实际最大轮边功率、光吸收系数、氮氧化物2检验标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3检验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环境湿度:≤85%大气压力:80~110kPa环境站:DPH-103环境参数仪4检验设备MQW-5102氮氧化物分析仪、ACCG-10底盘测功机、MQY-202透射式烟度计、MQZ-5转速分析仪、道通9009ACOBD诊断仪。4.1适用范围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5检验规程5.1单机检验开启检测仪电源,对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预热15min,对底盘测功机预热30min后,检验员用复位键对烟度计仪器进行校零。5.1.1车辆外检检查5.1.1.1驾驶检测员应将车辆驾驶到外检区前等待外观检测,外观检查的目的是核实受检车辆是否和行驶证相符,是否装备OBD,有无影响排放的故障码,并评价车辆的状况是否能够进行加载减速检测,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或缺陷,均不能进行检测:(1)车辆与车辆行驶证不符合,车辆身份无法确认的。(2)里程表失灵、机油压力偏低、冷却液温度表失灵及空气制动阀压力偏低等仪表无法正常工作的。(3)车辆制动失灵的。(4)机动车车身和结构有问题,驾驶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打开车门、车身的任何部分与车轮或传动轴相接触、在加载和卸载时,车身部件有可能损坏检测设备的。(5)发动机无法加满冷却液、冷却系统泄漏、散热器管路有裂缝、冷却风扇及皮带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发动机机油量不足;或发动机工作过程中,机油严重泄漏,甚至泄漏到排气系统上;涡轮增压器的润滑油可能泄漏;空气滤清器丢失或损坏,或中冷器严重堵塞;真空管损坏、供油系统(高压油泵或喷油器)故障;调速器工作不正常;怠速时排气管排出过浓的白烟蓝烟;燃料油油位偏低;发动机进排气管松脱、排放系统严重泄漏;发动机异响的。(6)变速器油严重泄漏、变速器异响的。(7)驱动轴和轮胎损坏、固定螺钉松动或丢失、轮胎损坏;轮胎橡胶磨损超过厂商设定的警告线;轮胎在行驶中不正常膨胀,或轮胎等级低于70km/h;使用了不符合尺寸的轮胎;轮胎有径向或横向裂纹;轮胎间夹杂其它物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9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加载减速法文件页码:第2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5.1.1.2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1)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2)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3)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4)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5)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6)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5.1.1.2在将车辆驾驶上底盘测功机前,检测员还应对受检车辆进行以下调整:(1)中断车上所有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自动缓速器除外),例如中断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程序(ESP)等。(2)关闭车上所有以发动机为动力的附加设备(如空调)、切断其动力传递机构,确定车辆是否是空载,是否附加动力装置。(3)除检测驾驶员外,受检车辆不能载客,也不能装载货物,不得有附加的动力装置。必要时,可以用测试驱动桥质量的方法来判断底盘测功机是否能够承受待检车辆驱动桥的质量。5.1.1.3对非全时四轮驱动车辆,应选择后轮驱动方式;5.1.1.4对紧密型多驱动轴的车辆,或全时四轮驱动车辆,不能进行加载减速检测,应进行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检测。5.1.1.5对外检不合格的车辆均不得进行加载减速排气烟度试验,待检修合格后才能进行检测5.1.2检查系统检测5.1.2.1举起测功机升降板,并检测是否已将滚筒牢固锁好。将车辆以5km/h的速度匀速驶上底盘测功机,且将驱动轮置于滚筒中间位置,降下测功机,松开滚筒制动器,待举升器完全降下后,引车员缓慢驾车使受检车辆车轮与实验滚筒完全吻合。5.1.2.2引车员轻踩制动使车轮停止转动,发动机熄火,变速器置于空挡,,将楔形块放入非驱动轮下方固定,将发动机舱盖打开让冷却风扇对准发动机,且打开电源。5.1.2.3连接好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启动发动机,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车速最接近70km/h。计算机判定测功机是否能够吸收受检车辆的最大功率,如超过测功机的功率吸收范围,应停止检测。5.1.3排气烟度、80%VeIMaxHP工况点氮氧化物检测5.1.3.1检验员检查不透光烟度计的零刻度和满刻度,确定烟度计正常后,根据提示将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09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加载减速法文件页码:第3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采样探头插入受检车辆排气管中,其深度不小于400mm。5.1.3.2变速器置于空档,记录这时发动机的怠速工况转速,然后逐渐增大油门踏板直到开度达到最大,并保持最大开度状态,记录这时发动机的最大转速,然后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回到怠速状态。5.1.3.3使用前进档驱动被检车辆,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车速最接近70km/h,但不能超过100km/h(装有自动变速器的汽车应不能在超速档下进行测试)。5.1.3.4根据5.1.3.2和5.1.3.3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加载减速测试,如判定不适合应马上停止测试。5.1.3.5经判定适合检测后,将底盘测功机切换到自动检测状态,引车员选择选择合适的档位,将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使测功机指示车速最接近70km/h,直到程序提示松开油门为止。在此期间底盘测功机检测程序将自动检测出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时的滚筒线速度(VeIMaxHP),当滚筒线速度测得后测功机自动对被测汽车进行两次加载减速,此时仪器在两次加载减速的时间内对VeIMaxHP、80%VeIMaxHP两工况点9秒进行取样,仪器将显示排气光吸收系数、80%VeIMaxHP工况点氮氧化物的测量数据。5.1.3.6检测结束后,取下采样探头,车辆驶离工位,程序自动退出测试程序,然后用300~400Kpa的压缩空气吹尽采样探头、采样软管内的烟尘。5.2联机检验5.2.1根据司机助的提示,引车员和检验员执行5.1.1~5.1.2程序,进行车辆预先检查和系统检测等准备工作。5.2.2根据司机助的指示,引车员执行5.1.3.2和5.1.3.3程序,对车辆是否符合加载减速测试要求进行判定。5.2.3自动状态,后选择选择合适的档位,将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使测功机指示车速最接近70km/h,直到程序提示松开油门为止。在此期间底盘测功机检测程序将自动检测出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时的滚筒线速度(VeIMaxHP),当转速线速度测得后底盘测功机自动对被检车辆进行两次加载减速,此时仪器在两次加载减速的时间内对VeIMaxHP、80%VeIMaxHP两工况点进行取样,仪器将显示排气光吸收系数、80%VeIMaxHP工况点氮氧化物的测量数据。5.2.4检测完毕后,程序将测试数据自动存入数据库,清洗系统自动清洗采样管及采样探头。车辆驶离本工位。6记录、数据处理6.1检测结果记录由计算机自动保存于服务器数据库中。6.2数据经系统处理后,打印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6.3检验报告纸质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电子档案不少于10年。7结果判定按照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中加载减速法检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进行判定。详见下表。(XX市实行限值a)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9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加载减速法文件页码:第4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加载减速法类别光吸收系数(m-1)不透光度(%)氮氧化物(×10-6)林格曼黑度法限值a1.24015001级限值b0.726900注:海拔高度高于1500m的地区加载减速法可以按照每增加1000m增加0.25m-1幅度调整,总调整不得超过0.75m-1;XX市海拔为530m,依据标准不进行限值调整。如果污染物检测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限值要求,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指超过林曼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功率的40%,否则判定检验结果不合格。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车辆,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物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10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自由加速法文件页码:第1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自由加速法1检验参数光吸收系数。2检验标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3检验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环境湿度:≤85%大气压力:80~110kPa环境站:DPH-103环境参数仪4检验设备MQW-5102氮氧化物分析仪、MQY-202透射式烟度计、MQZ-5转速分析仪、道通9009ACOBD诊断仪。4.1适用范围紧密多轴车辆、全时四驱车辆、适时四驱车辆,ESP防侧滑系统无法关闭的,TCS牵引力控制系统等无法关闭的车辆。5检验操作规程5.1车辆外检检查5.1.1驾驶检测员应将车辆驾驶到外检区前等待外观检测,外观检查的目的是核实受检车辆是否和行驶证相符,是否装备OBD,有无影响排放的故障码,并评价车辆的状况是否能够进行加载减速检测,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或缺陷,均不能进行检测:(1)车辆与车辆行驶证不符合,车辆身份无法确认的。(2)里程表失灵、机油压力偏低、冷却液温度表失灵及空气制动阀压力偏低等仪表无法正常工作的。(3)车辆制动失灵的。(4)机动车车身和结构有问题,驾驶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打开车门、车身的任何部分与车轮或传动轴相接触、在加载和卸载时,车身部件有可能损坏检测设备的。(5)发动机无法加满冷却液、冷却系统泄漏、散热器管路有裂缝、冷却风扇及皮带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发动机机油量不足;或发动机工作过程中,机油严重泄漏,甚至泄漏到排气系统上;涡轮增压器的润滑油可能泄漏;空气滤清器丢失或损坏,或中冷器严重堵塞;真空管损坏、供油系统(高压油泵或喷油器)故障;调速器工作不正常;怠速时排气管排出过浓的白烟蓝烟;燃料油油位偏低;发动机进排气管松脱、排放系统严重泄漏;发动机异响的。(6)变速器油严重泄漏、变速器异响的。(7)驱动轴和轮胎损坏、固定螺钉松动或丢失、轮胎损坏;轮胎橡胶磨损超过厂商设定的警告线;轮胎在行驶中不正常膨胀,或轮胎等级低于70km/h;使用了不符合尺寸的轮胎;轮胎有径向或横向裂纹;轮胎间夹杂其它物的。5.1.2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JAHJ-ZY04-2022-10文件版本:第3版第0次修订自由加速法文件页码:第2页共4页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断仪。(1)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具体检验流程应按照附录F进行。(2)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3)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4)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5)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6)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5.1.3在将车辆驾驶上底盘测功机前,检测员还应对受检车辆进行以下调整:(1)中断车上所有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自动缓速器除外),例如中断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程序(ESP)等。(2)关闭车上所有以发动机为动力的附加设备(如空调)、切断其动力传递机构,确定车辆是否是空载,是否附加动力装置。(3)除检测驾驶员外,受检车辆不能载客,也不能装载货物,不得有附加的动力装置。必要时,可以用测试驱动桥质量的方法来判断底盘测功机是否能够承受待检车辆驱动桥的质量。5.1.4对非全时四轮驱动车辆,应选择后轮驱动方式;5.1.5对紧密型多驱动轴的车辆,或全时四轮驱动车辆,不能进行加载减速检测,应进行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检测。5.1.6对外检不合格的车辆均不得进行加载减速排气烟度试验,待检修合格后才能进行检测。5.2污染物检验5.2.1将仪器测量单元及取样探头放于清洁空气中;接通电源,不透光度计预热15min。5.2.2引车员驾驶车辆驶上检测线,关闭发动机。5.2.3检验员清洁喷油管表面的油污、灰尘,连接转速测量传感器(转速夹)。5.2.4启动发动机,预热至正常油温、水温,一般要求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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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修理服务/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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