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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厂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C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技术检验的工艺要求及操作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容积0.4~80L,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此范围之外气瓶,可参考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实施中,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气瓶安...

气体厂操作规程
工艺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C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技术检验的工艺要求及操作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 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容积0.4~80L,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此范围之外气瓶,可参考使用。 2.引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实施中,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 ·G8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8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G8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l0878—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 ·GBl0877    《氧气瓶阀》 ·GBl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l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l6918—1997《气瓶用爆破片技术条件》 ·GBl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3.气瓶定期检验站的技术条件 3.1  气瓶定期检验站的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器具、工艺装备及其精度,以及人员的技术素质,必须符合《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l2135—1999)。 气瓶定期检验站必须配备2名以上的持证检验员和取得气瓶检验员证书、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2  定期检验中的水压试验时水的温度,及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3.3  瓶检站的油漆间(含油漆库)的电器必须是防爆的。 4.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 充装氩、氖、氦、氙等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充装氧、氮、氢、空气、二氧化碳等一般气体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充装腐蚀性气体及潜水或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4.1  在充装使用中,如发现气瓶有严重损伤(含烧伤)、严重腐蚀,或有影响安全使用的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检验。 4.2  气瓶的定期检验项目包括: 外观检查、内部检查、音响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和容积测定、水压试验及容积残余变形率的测定、瓶阀检查与试验等,必要时,应进行最小壁厚测定,然后,进行强度校核,此外还必须进行内部干燥、气密性试验、抽真空。 5.瓶内残液(气)处理操作规程 5.1  对待检气瓶逐个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与处理方法如下。 5.2查明瓶内原装所属气体,并按照其气体的特征分别对其瓶内的剩余气体进行排放或处理。 5.2.1  氧、空气等助燃气体若在室内排放剩余气体时,应注意不得开放过大,同时应打开门窗,保持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且室内不允许动火或引起火源的作业。 5.2.2  排放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气体时,应在室外或有良好通风设施条件的室内进行,以免使人窒息。 5.2.3  排放可燃、有毒、有腐蚀性气体时,应在室外指定点排放,大量有毒、有腐蚀性气体排放,应事先向经理报告,经批准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5.3  气瓶经排空后,应以洗耳球等器具,对瓶内有无剩余气体进行检查,确认瓶内剩余气体排除干净,表压为“0”时,方可卸阀。 5.4  瓶阀损坏或其他原因无法开启阀门放气的气瓶应以卸开保险装置、“钻孔”等妥善方法进行排气。 5.5  气瓶内外表面的腐蚀物、沾结物以及有碍表面检查或影响测重、测容、测厚的一切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5.6  气瓶的防震胶围必须卸除。 6.气瓶内、外观检查操作规程 6.1外观检查 6.1.1 气瓶的制造钢印代号及原始设计数据,如设计压力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计划所充气体的气瓶技术标准。 6.1.2  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数据(如公称工作压力或试验压力)不清不全,应予判废; 6.1.3  核实气瓶的检验有效期限 6.2对气瓶逐个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是否有凹陷、凸起、损伤、裂纹、腐蚀和烧等缺陷。 6.2.1 凹陷最大深度超过2mm, 或凹陷短径1/30的气瓶,应判废。 6.2.2 瓶体线腐蚀、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的气瓶判废。 6.2.3外表面出现的损伤、凹坑,线状腐蚀时,应先将缺陷边缘的翻边磨去,使其与周围壁面齐平,而后进行测量,若缺陷处剩余壁厚小于气瓶设计壁厚的90%,应判废。 6.2.4瓶体有裂纹的气瓶,应判废。 6.2.5瓶体出现弧立点状腐蚀缺陷时应测定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其剩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气瓶,应判废。 6.2.6 气瓶筒体出现下列之一的,应判废: a.筒体圆度超过2%; b.筒体直线度允许超过瓶体长度4‰,且弯曲深度大于5㎜; c.筒体垂直度超过8‰。 6.2.7颈圈松动,且无法加固或颈圈损坏无法更新的气瓶,应判废。 6.2.8底座松动,倾斜、破裂,且无法更新,底座与瓶体接合处有严重腐蚀的气瓶,应判废。 6.2.9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无缝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6.3 内部检查 6.3.1  气瓶必须经内部清洗、除锈,直至能见到金属表面后,才能进行内部检查。 6.3.2  原装可燃气体气瓶,应经内部清洗后,方可将照明灯伸入瓶内进行检查。 6.3.3  瓶内底或瓶内壁任何一处出现裂纹,应判废。 6.4 音响检查 6.4.1  经过内外清洗,卸除防震圈等附加物的气瓶,方能逐只进行音响检查。 6.4.2  经坚实的木锤或250克(0.5P)的小铜锤轻击瓶壁,以音响评定气瓶合格与否。 6.4.3  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感,则音响检查合格。 6.4.4  音响十分沉蚀低阁,余韵重而短,且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判废。 6.5瓶口螺纹检查 6.5.1  以目测或低倍放大镜,对气瓶瓶口螺纹逐只检查,检查其螺纹有无裂纹、变形、磨失、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6.5.2  瓶口螺纹有裂纹应报废。 6.5.3  瓶口螺纹轻度缺陷应用符合GBl0878标准的丝锥进行攻修。修复后的螺纹应在符合GB/T8336标准的量规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该气瓶应判废。 6.6  重量和容积测定 6.6.1  气瓶应逐只进行重量测定和容积测定。 6.6.2  气瓶实测重量比制造钢印标记重量减少5%时,应测定气瓶的最小壁厚。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的气瓶,应判废。 6.6.3  重量测定合格的气瓶进行容积测定,实测容积大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容积10%的气瓶,应判废。 7.超声波测厚和强度校核操作规程 7.1  下列之一者,应进行最小壁厚的测定 a.容积残余变形率(η)小于等于10%,大于6%的气瓶。 b.重量损失率大于5%的; c.严重腐蚀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的需要进行测厚的; d.依照有关法规,应进行最小壁厚测定的。 7.2  采用KCC—200A系列超声波测厚仪对气瓶最小壁厚进行测定,其操作程序及方法按其仪器说明书执行。 7.3  根据最小壁厚测试结果,按下列方法进行强度校核或处理。 7.3.1  实测最小壁厚小于气瓶原始钢印标示的“最小设计壁厚”气瓶应判废。 7.3.2  气瓶上无最小设计壁厚标示,或国外气瓶,应根据其气瓶的设计时的强度计算公式进行强度校核。 a.1980年1月1日前生产的国产气瓶按《65瓶规》强度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b.1980年1月1日至1986年2月1日生产的国产气瓶按《79瓶规》强度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c.1986年2月1日以后生产的国产气瓶按照GB5099强度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d.国外气瓶若无法找到原设计强度公式时,可按以上(b)项强度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8.气瓶水压试验及容积、残余变形测定操作规程 8.1  气瓶定期技术检验中,必须按照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逐只进行水压试验和容积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8.2  水压试验前,应测量瓶内水温,并记入记录。 8.3  水压试验压力,一般为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的气瓶,水压试验压力为22.5MPa a.试验设备(含电气部分)管道、阀门等,必须完好,管道的连接点不得有泄漏、渗漏现象; b.受压管道与气瓶等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刻度量管必须清晰可见; c.试验时,被试气瓶必须置于防护装置之内,以防意外; d.当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时,应反复停泵排除试验气瓶及试验装置内的残留气体,直至无“气泡”排出为止。 e.在最高试验压力下,保压时间为2分钟,此时压力表指针无明显回落。气瓶无变形、无渗漏、无其他异常现象。 8.4  水压试验及容积残余率测定注意事项: a.注满水后,静止时间不得少于8h; b.试验装置,必须设置2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受试气瓶试验压力的2~3倍的压力表,且校验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c.水压试验的各种数据,必须读记准确; d.测容时,应用不同水温换算成标准的容积; e.定期测试校验B值(三个月一次并作记录); f.水压试验必须一次作准,不允许超公称工压下反复试验; g.按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中给定的方法,计算气瓶容积残余变形率。 8.5 下列之一,应判废: a.容积残变率(?)≥10%的; b.在试验压力下,出现的瓶体部位泄漏、渗漏; c.在试验压力下,出现的气瓶瓶体鼓包变形的; d.其他异常情况需判废的。 8.6  容积残变率?<10%,?>6%的气瓶,应进行最小壁厚的测定,而后进行强度校核,以确定其合格与否。 9.瓶阀检查维修与装配工艺规程 9.1  气瓶定期检查中应把瓶阀的检查试验当作一个重要检验项目,检验者应保证其瓶阀在气瓶的检验有效期内正常操作使用,或更换新阀。 9.2  瓶阀应解体检查,更换安全装置中金属爆破片,其爆破片材质应严格执行GBl6918—1997《气瓶爆破片技术条件》,更新破损的材料和密封件。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应=Ph。 9.3  瓶阀及其密封填料等零件,必须选用国家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产品,非标准产品或代用品不准使用。 9.4  按照有关法规及标准和气瓶气体种类选配瓶阀,不得混用,氧气瓶阀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GBl0877《氧气瓶阀》的规定;氩气瓶阀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GBl3438-1992《氩气瓶阀》的规定。 9.5  瓶阀严重弯曲,螺纹严重磨损、裂纹,严重缺口等缺陷的应判废。 9.6  经解体检查更换易损件后的瓶阀应在公称工压下进行全开、半开、全闭状态下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 9.7  瓶阀装配力矩应适当,应保证瓶口接连的有效螺纹及密封性能。外露螺纹不得少于1—2牙。 9.8  新进口国外气瓶阀门卸装时,应尽可能保持原装瓶阀。 10.气瓶干燥与气密性试验工艺规程 10.1  对于高纯气体瓶,医用氧气瓶或用户有特别要求的气瓶,经水压试验倒进水后,送真空干燥机组处,对瓶内进行干燥核抽真空处理。 10.2  充装高纯气体,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医用氧气瓶或用户有特别用途的气体气瓶,经各项检验合格后,按GBl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于公称工作压力。充装其他气体的气瓶可在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结束时,用涂液法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允许有气泡连续冒出。 10.3  气密性试验时,因瓶阀装配不当等原因出现的泄漏的气瓶,应重新装配或修理后再行试验。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11.气瓶检验标记及漆色标记操作规程 11.1  经各项技术检验及综合评定合格的气瓶,应按“检验单位钢印代号”、“本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顺序,从左到右横向排列,在瓶肩处无原始数据区内打检验钢印,并按标准规定,涂检验色标。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2006年检验色表为铁红色,色标形状为矩形。                      11.2  打检验钢印时,应注意不得破坏制造钢印。 11.3  检验钢印,必须清晰,工整,钢印大小、深度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11.4  气瓶因更换颈圈、底座、重量发生变化时,应将改变后气瓶实际重量值打在其气瓶制造钢印所示的重量数值之上方或下方,并在原重值上打一条覆盖线。 11.5  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必须按照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喷涂瓶色、字样、色环及气瓶产权单位标记。 12.关于气瓶改装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12.1  气瓶必须专用,不得进行改装,并向用户说明气瓶改装的危害性。自实施《2000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后,取消了《89瓶规》提出的气瓶改装的规定。故此,氧气瓶只能是瓶上刻有“O2”介质符号的气瓶充装,瓶上标有“Ar”“N2”“CO2”等介质符号的气瓶不得充装氧;氩气瓶只能是瓶上刻有“Ar”介质符号的气瓶充装,瓶上标有“O2”“N2”“CO2”等介质符号的气瓶不得充装氩。 12.2  发现用户自行改装的气瓶,应查明情况,并对非法改装的气瓶卸除瓶阀,进行检验及鉴定, 以确定其合格与否。 12.3  发现用户不加任何处理,擅自将这一种气体瓶改装为另一种气瓶,或者是加以修饰,将低压气瓶改装成高压气瓶等等,有可能造成充装使用中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部门,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督机构,追究原因和责任。 C2 永久气体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永久气体充装中的主要安全操作方法和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2. 引用标准与文献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实施中,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B/T7144—1999《气瓶颜色标记》 ·GB/T14194—2006《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T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技术条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察局2000年版) ·GB/T3863—1995《--用氧》 3.  永久气体充装前检验操作规程 3.1对原材料——液氧进厂时应认真检测分析,严把原材料入厂质量关。 3.2气瓶在充装前,应由持证充装前检验员负责,逐只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气瓶,由瓶检人粘贴盖有检查人印记或工号的合格标签(或合格证)方准充装。 3.3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充装: 3.3.1非国家批准的定点厂制造的; 3.3.2非省级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检验单位的,非自有产权气瓶(未标印自有产权编号),检验有效期已过的,进口气瓶没有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 3.3.3气瓶颜色标记不符合CB/T7144—1999《气瓶颜色标记》; 3.3.4气瓶外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损伤或缺陷; 3.3.5瓶阀、瓶身粘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3.3.6瓶阀、防震圈等安全附件损失、不全,或瓶阀出口连接螺纹、瓶阀材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氧气等非可燃性气体瓶及其出口螺纹应是右旋(正扣)的;可燃性气体瓶阀出口螺纹为左旋(反扣)的。气瓶应有两道完整的,质量规格符合LD52—1994《气瓶防震圈》的防震圈,且防震圈应在气瓶上下两端规定的位置; 3.3.7瓶内无余气,或者无法判明瓶内原装何种气体的。充装前气瓶内残液(气)处理同C1-5《瓶内残液(气)处理操作规程》。 3.3.8气体设计的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5Mpad的; 3.3.9气瓶直立不稳,无法保证安全充装的。 3.3.10气瓶使用期限超过30年的; 3.3.11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气瓶; 3.3.12经过改装的气瓶。 3.4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分开单独存放,并作出标记,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3.4.1气瓶瓶阀或瓶身外表沾染油脂的,应将其移至恰当的场所,用四氯化碳或磷酸钠配制的加温的水溶液进行脱脂去油处理。 瓶阀内进入油脂,应将瓶阀解体进行脱脂,经检查,完全无油脂后方可装配。 3.4.2无法对气瓶原装气体作出定性鉴别的无余气的气瓶,应卸下瓶阀进行清洗,或以干净的惰性气体进行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3.4.3防震圈等附件没有或脱落或破损的,应予以更新装配、补齐。 3.5气瓶颜色标记,瓶阀出门螺纹与所充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合,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气瓶,除拒绝充装外,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上级,必要时,报告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3.6认真填写充装前瓶检记录。 4.  永久气体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4.1气体充装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气体充装证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4.2气瓶的充装压力,应根据不同的充装温度选取,且不得超过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最高允许压力。 不同气瓶在不同温度下的充装压力值,可按GB/T14194—2006《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执行。 4.3混合气瓶充装按比例依次充装。 4.4充装系统监测与计量压力用的压力表,其精度不应低于1.5级,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与所用安全阀一道,按照规定期限由专业计量等权威部门进行校验。 4.5瓶内气体充装压力达到最高充装压力值1/3以上时,应以手或仪器逐只试探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检查充装连接处是否严密不漏;检查测听瓶内有无反常声响和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现上述异常情况,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4.6气瓶充装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的已充气瓶由充装者在合格证上加盖充装者印记或工号和充装日期。 4.7充装后的气瓶,应由充装者对其逐只进行气密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4.7.1瓶内压力是在规定范围内; 4.7.2用皂液涂刷检查瓶口、瓶颈及保险装置等密封部件是否严密不漏; 4.7.3气瓶充气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严重损伤等重大缺陷和问题;若出现这些应将瓶内充入的气体安全排放,查出原因交定期检验站技术处理。 4.8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充装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5 永久气体充装后复检操作规程 1.已充装好的瓶装永久气体,应进行复验检查,检查内容与要求: 1.1由经专业培训的气体化验分析人员对瓶内气体进行纯度分析,气体纯度必须符合标准。检查出纯度不合格的气体应报告有关领导,查找原因,进行专门处理; 1.2检测瓶内气体充装量,即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防止超装。 1.3检查已充装的气瓶瓶口、瓶阀是否有泄漏现象、瓶体是否出理变形等异常现象。若有这些现象应进行专门修理或交气瓶定期检验站处理。 2.充装后的复验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内容格式要求做好复验检查记录,并妥善保存至规定时间。 3.已充装好的气瓶出站前应在气瓶上粘贴有充装标签,同时粘贴有按照CB16804标准印制的警示标签 4.瓶装高纯气体产品的检测分析 4.1 已充装的瓶装高纯气体产品,按100%比例进行检测,若检测的产品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如检测中不合格产品,则降低标准使用。 4.2 已充装的瓶装气体产品按5%比例进行压力检测,充装压力14.5Mpa±0.5Mpa,低于此压力值的应补充。 4.3  瓶装气体的纯度、杂质含量,按照相应国家标准执行。 4.4瓶装混合气的质量应按照充一组随即抽样一瓶以上 进行检验合格批量验收。 4.5瓶装气体的充装后的复检由兼职的安全质量员负责督促实施。 6 安全操作要点 6.1开启充装排进气的截止总阀时,应缓慢操作不得过急过猛,以免高速气体猛烈冲刷阀门管道,发生意外。 6.2严格控制充装速度,气瓶最高许用压力为15Mpa气瓶,从开始至最高许用压力的充装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6.3充装压力达到5.0Mpa时,不允许再插入或更换少数空瓶充装。 6.4充装氧气过程中,若某一气瓶或输氧管道某一局部出现着火燃烧时,应设法立即关闭来氧总截止阀门,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液泵停泵,切断氧储罐出氧阀。在条件允许下,应尽量关闭已充入氧气的气瓶阀门,制止火势蔓延。 6.5充氧台充装运行时,禁止动火,禁止吸烟,禁止用金属敲打充装卡具等可能引起火花的动作。 6.6已充装的气瓶,应分区存放,卧式堆放不允许超过5层,且头朝一个方向,立放时要妥善固定。 6.7应指定专人及时填写充装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充气日期、班次、室温、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充装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充装记录由充装站负责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应少于2年。 6.8充装台的管道、控制阀门(含截止总阀技校截止阀)以及其填料与密封件等,不准任意变更,若要改变其材质必须取得充装站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否则不得,以防使用材质不当而出现着火爆炸事故。 6.9每年应对氧气管道静电接地和每对法兰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进行一次测试,采取有效措施,使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跨接电阻不大于0.03Ω。 C3液氧储罐的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对低温液体储罐安全操作、检修维护作了基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液氧储罐的安全操作。 2 引用标准 参考------《CF—2000/16型低温液体储罐使用说明书》 3 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者使用前,应熟悉储罐使用说明书。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常开。操作不能违反JB6898《低温液体储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的规定。 4 罐充 罐充分初次罐充和正常罐充。罐充前应打开液面计,罐充过程中打开放空阀和监察阀,并严密注视液位计和监察阀,严防超灌。 5  初次罐充 储罐用高纯氧气进行吹除置换,达到所要求的纯度(99.99或99.999以上)。 5.1槽车进站后,应由供货商提供原料气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即使这样,仍应对进入贮槽前的原料取样进行检测分析。(我们暂时还无法做到) 5.2灌充前应打开液面计 {液面计有三个阀,一个平衡阀:一般情况下不打开,只有当液面计回零位时才打开平衡阀,起保护液面计作用。左上阀(气相阀)右下阀(液相阀)常开} 5.3把槽车输液软管连于储罐进液口,打开残液排除阀排空,有气体通过后关闭;打开监察阀和放空阀。 5.4小量开启进液阀和供液储罐出液阀,待储罐充分冷却后再缓缓开大输液管两端进液、供液阀,加大充液量进行正常灌充。并严密注视液位计和监察阀(灌满后喷液体),严防超灌。 5.5当监察阀喷出液体时,立即停止灌充,关闭储罐进液阀。 5.6排尽输液管中残液和余气后,卸下输液管。 5.7关闭监察阀。 6. 正常罐充 除了不必进行储罐吹除置换和冷却外,其余操作步骤和初次罐充相同。 7.  送液 7.1储罐排放输送液体时要打开液面计,观察罐内液位容量变化; 7.2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泄漏;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表按规定作定期校验,液面计按要求作定期复验和检修;静电装置按要求作定期校验和检修。 7.3配管接头和阀门应不泄漏,无堵塞;检查汽化器送气阀、通过阀是否打开,液面计、通5阀常开。 7.4储罐压力高于0.8 Mpa时可直接开送液阀(T—1)。 7.5.如储罐压力低于0.8 Mpa时应开启增压器,(先打开通6阀再开通2阀)大于1.5 Mpa时关闭增压器。 7.6再开送液阀(T—1)。 8. 正常检查 8.1压力表、液面计应正常工作; 8.2配备接头和阀门应不泄漏,无堵塞。 9. 定期检查 9.1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9.2压力表按规定作定期校验; 9.3液面计按要求作定期复验和检修; 9.4静电装置按要求作定期校验和检修。 C4低温液体泵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低温液氧泵的安全操作、预冷、启动、运转,停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常见故障与排除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氧泵。 2. 引用标准或文献 ·BPO-350/165型往复式低温液体泵使用说明书 ·GB/T3863—1995《医用氧》 3.  主要技术参数 3.1  工作介质:(液氧) 3.2  工作温度:87K、。 3.3  进口压力:0.05~1.5Mpa(表压) 3.4  出口压力:0≤16.5MPa(表压) 3.5  输送流量:150~400L/H(排压在15.0 MPa下测量) 3.6  活塞行程:32mm 3.7  活塞直径:30㎜ 3.8  电机转速:125~1250r/min 4.  启动前的准备 4.1首次使用前应对进、排液管路进行气密性试验,特别是排液管路至气化器充瓶段,定要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6.5MPa,在需检漏部位用皂液水涂抹应不泄漏,不鼓泡为合格。 4.2检查全部管道,必须进行清除和清洗,然后进行彻底干燥。干燥完毕后切断气源,关闭全部截止阀。 4.3每次开车之前,为防止和低温液体接触的零部件内有水分存在,必须进行干燥工作。 4.4检查全部管路和管路附件是否有破裂、损坏现象;检查所有坚固件是否拧紧;检查全部仪表是否灵敏、准确无误。 4.5该低温泵可正反转,需定期更换转向以延长十字头导轨寿命。 5.预冷 5.1低温液体泵每次运转前都必须预先冷却,不允许泵在热状态下开车,泵的预冷是打开进、出液管道上的阀门,使介质从泵缸头方向进入缸套末端。在预冷过程中,汽化了的介质从泵体上的排气管返回贮槽。由于介质的冷却,泵体温度慢慢下降到操作温度。预冷后,可启动泵,阀门仍保持全开状态。 5.2调整介质的过冷度。介质进泵时必须保证有5度左右的过冷度,否则泵的效率不能达到设计要求。通常情况下,通过提高介质的进口压力调整过冷度,最高压力不能超过15Mpa(表压)。 6.泵的启动与运转 6.1全开排液管路上的阀门,启动电动机,使泵运转,观察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6.2当泵运转正常后,可部分地关闭脱气阀门,以便只让积聚气体排出,避免脱气管路形成不必要的气体蒸发。 6.3密封圈的渗漏检查:当泵在低压运转正常时,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活塞杆处密封圈有无渗漏。活塞杆有无结冰,若有小渗漏可拧紧活塞杆靠传动箱的拼紧螺母。若仍然渗漏,必须将拼紧螺母松出几圈,待到下次使用时再拧紧。泵运转时间较长,活塞杆后会有一些泄漏,这属于正常现象,若泄漏量较大,无法排除应更换密封圈。 6.4当上述工作全部进行完毕后,可将排液压力升至15Mpa。 7.停车 首先按下停止按钮,关闭电动机,然后关闭进液管道上的阀门,全开脱气管路阀门,关闭排液截止阀。 8.泵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序号 故障表现 原因分析 处理方法 1 电机不能启动 无电源或接错线 改正接线方法 2 泵的压力打不上 ·预冷时间不够 ·泵出口管路密封不良 ·进、排液阀有脏物 ·进、排液阀磨损影响密封 ·活塞环磨损 继续预冷 修复密封件 检查进、排液阀,去掉脏物 修复或更换阀座 更换活塞环 3 电机启动后,活塞杆不能运转 ·气缸中有水而且冻结使活塞杆不能运动 ·活塞杆上的密封圈拼得太紧,使活塞杆不能活动 ·传动箱两端轴承间隙被压死 去处气缸中水分 调整活塞杆上的拚紧螺丝 调整轴承间隙 4 活塞圈渗漏大 使用过久,磨损或装配不当 调换新的密封圈或重新拼紧         C5 ZK系统气瓶真空干燥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ZK系统气瓶真空干燥装置主要操作方法和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2.主要参考文件 ZK系统气瓶真空干燥装置使用说明书 3.技术参数 3.1本干燥箱为10瓶位、2个箱室。每箱室干燥5个气瓶,可独立使用,可同时干燥10个气瓶。 a.输入电源:380V b.输入频率:50HZ c.接线方式:三相四线制 d.使用相数:单相220V,每个箱室加热功率为6KW e.最高温度:300°C;控温范围:室温-300°C;温控误差:±1°C,测温误差:3.5% 3.2真空系统 为2XZ-8型旋片真空泵,功率:2.6KW a. 极限真空度:5×10-2Pa b. 最大抽气速率:70L/S 4.工作原理及结构特点: 真空干燥装置为整体组装式,主要由真空机组、干燥箱、垫气系统以及电器控制箱组成。 主要工作原理:将气瓶加温,通过真空机组,将气瓶内水气快速抽出,然后置换进高纯气体。 5.真空干燥系统操作程序 5.1将待干燥气瓶装入箱体通过金属软管端气瓶夹具紧紧固定好,将干燥箱门关好。 5.2送上总电源,合上空气开关。 5.3关闭蝶阀,启动旋片泵。 5.4慢慢微开启真空蝶阀,5分钟后全开启。 5.5开启干燥箱“电源保护开关”,箱上的“加热”灯亮,温控器指示温度,将温控器设定120°C 5.6温度升到120°C,恒温3-4小时(瓶内有水,须恒温6-8小时),除水基本完成;在干燥过程中,观察真空计,真空度应渐渐随水蒸汽的减小而提高,当真空度升至5-3Pa时,可认为基本干燥完成。如果旋片泵抽空20分钟,真空计指示真空度仍在50Pa以下,并从旋片泵中听道有鼓气泡声,可能某气瓶夹具未卡紧,应对其重新紧固。 5.7垫气前先停止加热,再将垫气阀开启,将管内空气抽空,并将垫气软管用瓶内气体置换2-3次。 5.8垫气,将垫气瓶阀全开,减压器出口压力调至0.5Mpa(尽量大),(垫气阀处于关闭),此时应采取快速垫气,即关闭蝶阀,快速开启垫气阀,使气体快速垫入系统。 5.9观察压力表,当压力升至0.2Mpa时,关闭垫气阀,开启放气阀;当压力降至0.01-0.02Mpa,再关垫气阀,开发垫气阀,开放空阀,这样置换2-3次,最后垫气压力至0.2Mpa,关闭垫气阀。 5.10当系统压力已垫气至0.2Mpa时,将各箱门打开冷却;当气瓶冷至60°C以下(过热易伤干燥操作者皮肤),将各瓶阀关闭,然后卸下完成真空干燥工作,若分析不合格,则应重新加热真空干燥2-3小时,直至合格为止。 5.11真空干燥完毕,先关闭真空蝶阀,后关闭旋片泵。关闭所有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6.注意事项 6.1运转中泵有否异常声音,若声音异常,应停止转动,找维修人员维修。 C6气相色谱仪操作规程 1、先通载气15分钟以上。 2、载气流量测量:在载气排出口接头处,连上皂膜流量计,测量载气流量。用高纯氩作载气时,载气流量控制在5~8ml/min左右,并调节稳压阀,使载气1和载气2的流量相同。 3、启动时先按下主机的总机电源开关,打开温度控制器电源开关,随即打开检测器和柱箱开关并设置其工作温度。 4、当检测器和柱箱达到工作温度后,打开热导池恒流源开关,用电流调节开关设置给定桥电源。 5、待仪器通电通气0.5~1小时后,打开电脑,根据被分析对象对检测灵敏度的要求,设置参数,将热导池恒流面板上讯号衰减开关拨倒1/1档,待基线稳定后即可进行分析。 6、将样品气接在样品气进口接头上,调节样品气输出压力,充分清洗进样品气的气路,然后调节背压阀,使得样品气压力与柱前气压力基本一致,即可进样。 7、视色谱峰情况取舍,色谱峰好,即可按所做模块计算。 8、仪器使用后关机时,必须牢记在热导池尾气排空接头处,旋上密封螺帽,在柱箱和检测器温度降到70OC以下,才能关闭气源。 9、在仪器进样分析使用一定数量后,必须对色谱柱进行活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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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建筑/施工
上传时间: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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