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山市农业局

江山市农业局

举报
开通vip

江山市农业局江山市农业局 关于征求《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人:郑建斌 联系电话:4022360 邮箱:jsnjtgzx01@163.com 江山市农业局 2015年5月25日 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贯彻执行省、市粮食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

江山市农业局
江山市农业局 关于征求《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现将《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人:郑建斌 联系电话:4022360 邮箱:jsnjtgzx01@163.com 江山市农业局 2015年5月25日 江山市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贯彻执行省、市粮食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抓好201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浙农计发„2015‟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5年第二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种粮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15‟43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江政发„2015‟21号,精神~综合考虑本市粮食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资金投向~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促进稳粮增效农民增收。力争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平稳、总产量稳中有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型农作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力度不减~突出政策整合。继续加大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扶持~确保投入力度不减少~着力推进政策整合改革~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规模导向。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激励引导~加大力度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3、坚持公开透明~突出规范高效。进一步推动政策执行实施、资金申请拨付等全过程的公开透明~简化操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 规模种粮补贴资金来源:中央、省用于规模种粮的相关补贴资金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粮食生产资金。 ,二,使用范围 规模种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大小麦和油菜等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补贴以及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从事粮食生 2 产专业化服务,包括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补贴对象、规模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 ,二,种植或服务规模 凡全年用于种植水稻、大小麦流转土地面积达50亩或以上,油菜种植基本连片、面积达20亩或以上并且有一定产量,为散户提供每季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面积达100亩以上,为散户提供每季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100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 ,三,补贴标准 1、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给予补助120元,单季稻、大小麦每亩各补助80元,再生稻按照早稻标准补助~第二茬不再享受补助,油菜每亩补助80元。 2、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实际服务面积~给予每亩40元的补助。 3、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己种植的水稻、油菜等种植面积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同时~水稻集中育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械化收割 3 等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资金已纳入规模种粮补贴标准中~不再重复享受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政策。 四、规模种粮补贴的申报与核查 ,一,主体主动申报 1、规模种粮补贴的申报:全年用于种植水稻、大小麦流转土地面积达50亩或以上、本年度计划冬种油菜种植基本连片、面积达到20亩或以上的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5月份前向当地乡镇,街道,申报规模种植大户,跨乡镇种植的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市农业局。在每季粮油作物种植后30天内,大小麦和油菜次年1月10日前、早稻6月10日前、单季稻、连晚9月10日前,,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向农作物种植地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如实申报当季粮油作物种植面积,附件4,,注明申报面积为本村种植面积,。所报材料必须齐全、真实。 申报规模种粮补贴时应提供: ,1,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承诺书,附件1,, ,2,耕地承包流转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转包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附件2,~连片20亩以上的田片原则上要求提供种粮区域分布图: ,3,本年度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承包信息登记表,附件3,。 2、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的申报: 符合“以奖代补”条件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在提供服务前向当地乡 4 镇,街道,申报服务计划。服务组织在各季粮油作物服务结束后的10天内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报服务面积~申报时应提供: ,1,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申报表,附件5,。 ,2,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申报承诺书,附件6,。 ,3,与服务农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村委签订育插秧服务协议,附件7、8,~并填写《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面积明细表》,附件9,。 ,二,乡镇,街道,核查公示 1、规模种粮补贴的核查公示 ,1,乡镇,街道,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主体的种植面积进行面积核实~流转合同信息核实10户以上,跨乡镇,街道,种植的~耕地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核实本辖区内的种植面积。 ,2,核实种植面积后~将主体申报面积以及分户清册按农作物种植地分村在村务信息公开栏上公示7天~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3,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将规模种植户资金申报表、乡镇,街道,公示照片、乡镇,街道,汇总表报市农业局。跨乡镇,街道,种植的汇总至主体申报乡镇,街道,~种植面积由当地乡镇,街道,出示面积核定单,附件12,。 2、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的核查与公示 5 乡镇,街道,对服务组织的服务协议、服务面积等进行核查。跨乡镇,街道,服务的汇总至主体申报乡镇~服务面积由当地乡镇,街道,出示面积核定单,附件13,。 ,三,乡镇,街道,核查要求与处理办法 1、核查对象:本乡镇,街道,辖区的所有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 2、核查内容:检查承包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种植面积,服务面积,、走访出租耕地,服务,农户并记做好核查记录。 3、核查时间:在接到相关主体申报材料的20天以内。 4、核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从严把关~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核查。核查工作应同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核查笔录由被核查人,受访人,、核查人员签字确认~经主持核查的乡镇,街道,审核后~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5、处理办法:核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核查中发现或举报查实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核查时发现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承包合同,服务协议,存在虚假时~则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及所有粮食补贴,虚报、冒报当季种植,服务,面积的~取消当年当季的申报资格及当年当季的所有粮食补贴。 6 6、乡镇,街道,对服务主体核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将服务主体汇总表、公示照片、主体申报表、服务情况登记表、服务协议~上报市农业局各业务主管科站。 ,四,市级审核抽查公示 市农业局在收到各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程序审核~审核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主体申报面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束后将主体申报面积通过江山市农业信息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对有群众举报的问题~由农业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或处理。 五、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 ,一,经市农业局公示后~市财政局对市农业部门提供的规模种粮补贴相关基础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合规性审核无误后~由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下发资金文件。 ,二,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统一通过主体的“一卡通”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应当及时通知主体查收资金~各乡镇财政所,局,、街道财政管理科应当监督资金到位情况。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7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优先发展50到500亩之间的适度规模种植主体~促进粮油种植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粮油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规模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种植水平。 ,三,加强宣传~透明政策。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大力宣传规模种粮补贴的相关政策。要建立完善农业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杜绝乱报、虚报、重报补贴面积~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数额较大、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本政策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承诺书 2、耕地承包流转合同 3、本年度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承包信息登记表 4、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作物种植面积申报表 5、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作物种植面积汇总表 8 6、江山市 年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资金申 请表 7、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承诺书 8、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防治服务协议 9、水稻育插秧服务协议 10、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面积明细表 11、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汇总表 12、江山市 年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异地面积核定表 13、江山市 年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异地面积核定表 9 附件1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承诺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本人本着“诚信申报”的原则~我郑重承诺: 一、 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申报规模种粮面积与资金。 二、保证申报的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准确。 三、接受市农业局和乡镇,街道,的管理。 四、如发生一起以虚假合同,指面积不实的合同~以亲戚、朋友签订虚假合同~假冒他人的虚假合同~已失效的合同~种植非粮食作物的合同代替承包种植粮食作物的合同等,申报规模种粮补贴面积与资金。一经发现核实~本人同意无条件取消我本年度规模种粮等所有涉粮补贴~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我自行承担~决不要求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10 附件2 江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包(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原土地承 四 至 界 限 序包经营权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号 证或承包 东 南 西 北 合同编号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11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 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 12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 13 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4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15 附件3 年度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流转分户清册(农户田) 乡镇,街道, 村委会,盖章, 种粮大户签名: 出租农户承包田信息,亩, 用于出租田 户主姓名 农户编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签名 承包合同卡自种田 总面积 面积 面积 起止年月 注:1、承包合同总面积=自种田面积+出租田面积。 2、异地承包向承包田所在乡镇,街道,、村申报。 16 年度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流转分户清册(集体田) 乡镇,街道, 村委会,盖章, 种粮大户签名: 出租面积及起止证明人信息 出租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月,亩,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人签名 注:1、集体田属村民小组机动田~登记时从本村民小组成员选取10名以上出具证明。 2、集体田属村集体或其它单位所有的田~登记时从田所属村民中选取10名出具证明。 17 附件4 年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作物种植面积申报表 申请人姓名,签字, 申报日期 地 址 手机号码 本乡镇 外乡镇 合计 承包面积 ,亩, 油菜 大小麦 早稻 再生稻 单季稻 连作晚稻 种粮面积,亩, 公示结论,时间、地点、结果,: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农技站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街道,、市农业局各一份。 18 附件5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作物种植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种植面积,亩, 序号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承包面积,亩, 联系电话 油菜 大小麦 早稻 再生稻 单季稻 连作晚稻 审核人: 填报人: 19 附件6 江山市 年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 资金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 服务类别 工商登记注册号 联系电话 现在住址 邮编 (办公地址) 早稻 双晚 合 ,亩, 服务面积(亩) 单季 计 申请 补贴 开 户 银 行 情况 用 户 帐 号 参加服务农户数 补贴资金早稻 双晚 单季 (元) 月 日 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 乡镇农技站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市农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政府、申请人各一份。 20 附件7 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承诺书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与程序~我单位已获得开展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服务资格~本着“诚信申报”的原则~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江山市病虫害统防统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统防统治、育插秧服务。 二、保证申报的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准确。 三、接受市农业局、乡镇,街道,的业务管理。 四、如有虚报、冒报服务面积行为~本人同意无条件取消我当年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以奖代补补贴资格~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已实际开展化服务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我自行承担。 决不要求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1 附件8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甲方,提供社会化服务组织,: 联系电话: 乙方,农户或村委,: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包田面积: 亩 为了有效开展病虫统防统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质保量完成乙方委托 亩,其中:早稻 亩、单晚 亩、连晚 亩,的病虫害防治作业~并收取乙方防治费,收费标准:早稻 元/亩、单晚 元/亩、连晚 元/亩,。 2(甲方根据植保部门提供的病虫防治意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病虫害防治作业~确保当季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之内~损失超过5%部分~经相关专家鉴定后给予乙方全额补偿。若发生较难防控的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防治效果参照同地周边大面积一般农户自防效果。 3(建立病虫统防统治相关档案~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如实登记~以备事后复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及时支付甲方防治费用 元,其中:早稻 元、单晚 元、连晚 元/亩,。 2(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政府存档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监证单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2 附件9 水稻育插秧服务协议 甲方,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或机手,: 联系电话: 乙方,农民或村委,: 地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好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请甲方于 月 日至 月 日提供育插秧服务~收费协议价:机插 元/亩~面积共 亩~服务费共 元。 二、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后~乙方支付实际育插秧应付费用给甲方~甲方申请农机作业补贴资金时须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按乙方要求的作业时间、按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完成机械作业。 四、乙方承诺: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反悔~并如实服务作业面积。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或机手签字,: 乙方,农民或村委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鉴证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23 附件10 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面积明细表 姓名,或组织名称,: 服务类别: 序种植面积服务面积服务费用姓名 联系电话 签字确认 号 ,亩, ,亩, ,元) 24 附件11 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主体 服务类型 服务面积,亩, 详细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5 附件12 江山市 年度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异地面积核定表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负责人 地 址 电话 在本乡镇,街道,承包田面积,亩, 经核定的分季粮食复种面积,亩, 合计 油菜 大小麦 早稻 再生稻 单季稻 连作晚稻 承包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资金申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注:1(按规定一个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只能在一个乡镇申报。 2(本表一式二份:双方乡镇,街道,各一份。 26 附件13 江山市 年度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异地面积核定表 专业化服务组织名称 法 人 手机号码 专业化服务类型 专业化服务面积,亩, 专业化服务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资金申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注:1(专业化服务类型为:机械化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 2(本表一式二份:双方乡镇,街道,各一份。 27
本文档为【江山市农业局】,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316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8KB
软件:Word
页数:19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9-02
浏览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