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徐闻县城东大道北段6C23号24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暂时使用。
二、租赁期二年,从2013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2日止。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交本合同按金壹万元正。
四、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应退本合同按金壹万元正给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要保全本宗地完整。
六、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间,中途退出的,本合同按金归甲方,乙方无权追究。
七、本合同租赁期内不得转让,若乙方在中途转让的要经过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八、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应保留本宗宅基地建筑物完整,即本宗地铁皮屋、水井、电光线路完整。
九、若乙方擅自执意拆除本宗宅基地完整建筑物,即铁栅屋、水井、电光线路的,本合同按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追究。
十、租赁期满后,本宗宅基地若甲方再继续出租的,乙方若于同等他人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承租。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时,交接水、电、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为(伍万元)正,由乙方于每年7月2日前交纳给甲方。若愈期交纳租金,不足30日的,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若愈期超过30日的,甲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给甲方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三、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
1
付。
十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暧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有关事宜,具体收费由乙方支付。
十五、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租赁权,终止合同。
十六、乙方在租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七、在租凭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八、在租赁期限内,除了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城市规划建设外,甲方若擅自解除本合同未经过乙方同意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十九、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后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 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
二十、争议解决方式:
二十一、双方协商若有异议的,可另行签订补充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双方若没有异议的就以本合同法律效力为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