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与内地中央银行的制度比较研究
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与内地中央银行的
制度比较研究
@
正一
埂l,j,嘶监,’”1(t.JJ,l霞啦巧
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与内地
中央银行的制度比较研究
陈胜
一
,关于中央银行性质
关于中央银行的性质.各国的规定不一,理论界也有
不同的认识和主张,主要分岐在于中央银行是政府机关还
是企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界定上.
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以下简称货币监理署)系具
有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权之公法人.且为具有法律人格
之公共机关.由此可以看出,《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通
则》既明确规定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公法人性质又规定了
其为公共机关,即国家机关.与其不同的是,《中国人民银
行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法人,也没有明文指
出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只是描避为”中国人民银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
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但
从该法的立法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其性
质为国家机关当属无疑.且根据我国现行中央银行法,中
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收入碱除支出并提取
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
拨款弥补.可以看出,它尽管可从业务经营中取得收入,
但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
增长,及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为宗旨;它拥有公共
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三大公共职能;它的组錾{和活
动受国家的控制.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中央银行在
这方面没有本质区别.它们均是公法人.同时,它们又与其
它国家机关不同,具有金融机构的性质,且作为银行又区
别于普通的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
二关于中央银行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是指通过法律形式规定的中央
银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主要是指中央银行与国
会,政府和财政的关系.关键在于中央银行在规定和执行
金融货币政策,开展业务中应该享有多大的权力或有多大
独立性的问题.中央银行是否应具有独立性,或者说应该
具有多大的独立性,长期以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二
\8;a?}
战后,随着各国经济自由化改革浪潮的兴起.西方太多敷经
济学家和立法机关逐步认为应使中央银行具有较太的独立
性.以避免党据,政治的干扰,避免政府短期行为的干扰.当
然也有少数国家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应是相对的.正因为
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理解不同.以及其经济发
展和金融体系变革不同.决定了其法律对中央银行地位的规
定也不尽相同.
《澳门货币暨兑监理署通蹦》第四条明确规定:澳门货
币暨汇兑监理署受总督监督.并且列举了曹督在行使监督时
的权限聘用,任命及罢免通则所规定机关之成员;核准澳门
货币暨汇兑监理署人员福利基金规章;核准年度活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核准年度报告书及帐目;认可有关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结
构,组织及运作之内部规章;认可人员专有通则.由此可见.
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受总督监督,对总督负责.独立于政
府及其他部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第6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金融行政监督管理机关;直接隶属
于中央政府一一国务院,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中国人
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地位和权限的进一步规定,充分
表明了这一点即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
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须报国务院批
准后方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首长即行长须由国务院
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
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委员会职
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
案;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为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
使投资者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于中央政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
有利于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控制货币供应量.我国现阶
段不存在中央银行受不同党派和集团的平9益左右的问题.但
从长远和全局看,政府的短期经济政策和全国人大的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并不能完全保持一致,中央银行隶
属于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短期经济政策的局限及其
调整时的摆动影响因此,从长远看,中国人民银行应隶属
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接受其监督,在其指导下独立制定
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关于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是中央银行法的主要内容.主要
包括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包括高级负责人和管理人),执
行机构,咨询机构,监督机构,内部职能机掏,业务分支机
构.合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具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其一,合理
分工.组织机掏的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等职能应有合理划
分,每一部门的职能应明确,具体=其二,层次分明.上下等
级合理划分,相互关系明确,职责范围清楚,控制幅度适宜,
信息渠道畅通.其三.权力集中与权力分散保持平衡,民主
与集中有机结合.其四,任职资格和程序明确,按业绩决定
奖罚.
1关于中央银行权力机关
根据第14/96/M号法令,澳门货币监理署设置一个由
最少三名,最多五名成员组成的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
席一职由总督以批示于委员中选任.主席因故不能履职时,
由总督任命委员执行其职.
行政委员会主席对外代表澳门货币监理署,协调和推
进管理委员会的活动,主持行政委员会会议;行政委员会每
周举行平常会议一次,在主席或大多数成员召集时可随时
召开,与会委员的多数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主席有决定性投
票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有关货币及兑换的政策,制
定本机构业务执行和内部管理的政策和章程等.
不难看出,澳门货币监理署的行政委员会在体制上属
合议制,或集团领导制.这不是把机构置于首长的统帅之
下,而是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进行领导.台议制的优
是决策民主,科学.但权责难以明确,效率不高.
《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行政机构未
作明确规定.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曾
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中国人民银行
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1人,副行若干人,井实行行
长负责制.实际上等于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顿导机构及
领导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行政领导
人,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
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实行
行长负责制,由行长全权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享有对
内领导,管理和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内部事务,对外代表中国
人民银行的权力.行长有权召集和主持行务会议.讨论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有权鉴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依
法签署和发布命令,指示和行政规章.由此可见,行长负责
制实际上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叉称一长负责制,等级制.等
级制的目的是实现高教率的领导,即领导人的意图为下级
所理解和认同.领导人的命令被下级迅速执行.等级制有效
和完备的前提是各级职责分明,联系不断,委任台理.等级
《陕西金融》2ooo年1月号l匠墨曩雹囝皿
制的优点是权责分明,效率高,缺点是决策随意性较大,科
学性和民主性难以保证.世界上采取纯粹等级制的中央银
行恐怕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既负责决策叉负责执行,即决
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合一.所谓中央银行的执行机构是指负
责实施货币政策,执行金融法律和金融决策.负责中央银行
组织与业务管理,运作的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为最高执行机构的首脑,在执行机
掏中具有最大的权威.其素质,声望和权威对中央银行发挥
职能作用具有极大的影响.
2关于中央银行的咨询机构
澳门货币监理署设有一个咨询会作为其咨询机关.咨
询会有权就货币,金融,外汇政策之方针.就监察货币,金
融,外汇及保险市场之方针,以及就货币监理署年度活动计
划发表意见.咨询会由下人员组成:
?澳门货币监理署行政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澳门货
币监理署监察委员会主席;?澳门银行公会主席;?澳门保
险公会主席:?大西洋银行分行总经理;?中国银行澳门分
行总经理.如主席认为必要,可邀请专门技术人员参与咨询
会会议.但无表决权.咨询会由主席或其大多数成员召集,
每六个月最少举行会议一次.但其意见不具有约束力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其制定货币政策的咨
询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在综合分祈国
家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
货币事项.并提出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有:货币政策的制
定,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
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以及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
济政策的协调.货币政策委员会由国务院主管财经的综合
职能部委组成.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副行长2人,国家
计委,经贸委剐主任各1人,财政部酬部长1人,外汇管理
局长,证监台主席,国有商业银行行长2人,金融专家1
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其当然委员.其他委员人选,由中
国人民银行提名或商请有关部门提名.报请国务院任命.委
员会中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及金融专家任期为2年.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席由中国人民
银行行长担任,副主席由主席指定.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其常设机构.货币政
策委员会的委员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为履行职责,委员享
有了解货币政策方面的情况,对讨论阃题发表意见,就货币
政策问题提出议案以及享有表决的权利.委员在任期内和
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公开反对已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货币政
策.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货币政策议案,经出席会议
的2/3上的委员表决通过,形成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
书.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有关货币政策的重大方
案时,应将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书或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
并报送.重大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主要是指有关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
率及其他货币政策重要事项的决定方案.
《陕西金融~2ooo年1月号
从以上关于中央银行咨询机构的确定可以看出,中国
人民银行较澳门货币监理署在咨询的性质,地位,职能和
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方面的确定,更为详细,具体,缜
密.
3关于中央银行的监督机构
一
般而言,中央银行的监督机构应该分设,不应与决
策机构或执行机构合并监督机构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
权威性;其职能重点是对执行机构进行监督
澳门货币监理署设有一个由总督通过《政府公报》公
布任命的三名成员组成的监察委员会.其中一名监察委员
必须是在财政司法注册的核数师.
监察委员会每季度举行倒台一次,在主席或其中一名
委员召集时,可举行特别会议,会议决议大多数票通
过.监察委员会派一名代表列席行政管理委员会会议.其
主要职能是:对监督权或行政委员提出的事宜发表意见;
跟进澳门货币监理署之运作.并监察其适用法律及规章规
定的情况,督促遵守,即对其依法执行职务予监督;审查
货币监理署的帐目,监督其预算的实施;有权审查和核对
帐薄,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及其他文件资料;根据有关法例.就由总督任命
而干预或清算受货币监理署监管的信用机构,保陵机构及
其他实体的代表.对行政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及清算人的
报告书及帐目发表意见,编制其年度报告书交送总督;执
行不抵触其职能且与货币监理署有关的其它特定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未规定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督机
构,只是在其内设职能机构中设有稽棱监督局.实际上中
国人民银行的监督机制有两大板块:一是监察机制;二是
内部业务稽核机制.前者注重合法性,后者更注重真实性,
但此两者独立性和权威性均不够理想.两种机制都置于执
行机构的领导之下.难以对最高决策层和执行层实行监督
和制约.所以.有必要借鉴澳门货币监理署的规定,设立由
若干委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独立于行长为首的最高执
行机构和货币政策委员会,直接对国务院负责,并赋予以
下职能:?监督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和
公共利益为此,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列席行务会议;?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的内部业务稽核工作审查中国人民银行的
年度资产负愤表和损益表根据需要随时查回有关财务会
计报表,凭证和资料;?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复议,通
过行政复议程序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监
督和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干部和机构执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情况,查处建法,违规案件;?按法律规定向
上级机关进行工作汇报.编制中国人民银行年度审查报
告.对违法违规者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直接进行
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处理,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处理或起诉
渎职官员.
监督委员会委员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
命.主席由委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须精
通金融与经济业务,精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任期与
货币政策委员会一致,每年只有一部分委员任期届满.委
员会实行台议制.监督委员会可举行听证会,要求中国人民
银行官员,职员及有关人员出席陈述或作证,调查和审议有
关案件.所有人员有义务客观陈述,提供有关资料,协助调
查
监督委员会下设内部稽核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和法律监
督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各种活动的真实性与台法性进行监
督检查金融系统监察局作为国家监察部的派出机构,应与
监督委员会加强配台与协调.
四,关于中央银行的工怍人员
《澳门货币暨兑监理署通则》第六章规定了其工作人
员通则,人员福利基金及职业保密事项.根据该法令规定,澳
门货币监理署的人员招募,聘用及福利均受人员专有通则及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澳门地区劳动关系的法律约束;澳门地区公共机关的公
务员或服务人员得以定期委任,征用或派驻等方式在货币监
理署任职;根据法例,亦可以个人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或劳务提供台同
的方式外聘人员;货币监理署根据其规章向其工作人员提供
购买自住房屋或修缮的借款.根据福利基金法律制度规范设
立具有法律人格的人员福利基金,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福利.
《澳f1货币暨汇兑监理署通则》规定的机关成员及其他
工作人员,核数师,专家,受托人及其他以长期或临时名义为
其提供或已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泄露或
使用在执行职务时获得的资料,信息,即使在终止提供有关
服务或终止职能后,亦不得为之.而且,上述所提及的资料,
情况或事实,即便可以向公众公布仍属职业秘密,其公布只
有行政管理委员会或该会明确许可的人员为之总督可以免
除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通则所规定的机关成员的保密义
务,行政管理委员会有权免除货币监理署其他工作人员,核
数师,专家以及受托人的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人,依法
颓负纪律,民事及刑事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没有单
列一章予规定.只是在第l3,l4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
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还
应依法保守国家机密.保守为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及其有关当
事人的商业秘密.由此可以看出,其有关职务保密的责任规
定较为粗略,不甚缜密,且无责任免除规定.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官员和职员均为国家公务员.但
中央银行并非单纯的行政机关,它还是特殊的银行,因此,中
国人民银行应实行符合自身情况的行员制完善行员制应遵
循以下原则:?择扰录用.中国人民银行的所有行员应符合
任职标准的要求,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建立严格
的业绩考核制度和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提拔优秀人才,淘
汰不合格人员;?建立全面的培训和教育制度;?建立和完
善工资和福利制度.吸收和稳定优秀人才.促使工作人员
廉洁自律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田忠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