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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指导答案行政法考试重点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宝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殊行政法4、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6、依据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依据各自行为...

《行政法》复习指导答案
行政法考试重点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宝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殊行政法4、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6、依据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依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公平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10、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1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12、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需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13、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14、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1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安排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打算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打算17、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8、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向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19、依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20、行政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21、行政合同一般接受书面形式22、行政命令式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23、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24、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警告和通报批判25、行政惩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6、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27、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28、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30、行政复议原则上实行书面审理的方法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32、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33、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34、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补”式的追偿:一种是“先陪后追”的方式35、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3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37、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38、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39、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0、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其次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41、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43、任命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集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使用调解。44、其次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45、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需按肯定的方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46、可定案证据的特征是: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47、依据证据的变现形式,可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48、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记性审查的特地活动49、行政判决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50、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51、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52、执行依据是指人民法院据以实行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5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措施,使具有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二、选择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3、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缘由是适应需要原则、精简原则、高效率原则、依法设置的原则4、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亲密,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实行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如民航、铁路5、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当行政公职叫做委任6、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肯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7、行政行为撤销的后果是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因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方的不同过错归属二有不同的责任结果、给相对方带来损失时,行政主体予以适当补偿8、执行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成为实施条例、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实施方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惩罚的实施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立法授权10、资格许可是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力量的许可,如律师证、会计师执照11、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种类主要有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组织、被托付的行政机关、法定的行政机关12、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收容审查、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制扣留1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执行性、强制性14、金钱制裁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15、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单方解除、协议解除16、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明显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同等状况,不同惩罚17、违法行为稍微,并准时订正;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并发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惩罚18、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19、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20、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打算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1、对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2、甲殴打乙致稍微上,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惩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惩罚23、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平安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了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县公安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4、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录像机的打算,赵某生气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本例中,赵某没有向国家主见行政赔偿的权利25、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如何处理?不予赔偿26、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驶该区公安分局托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由谁担当国家赔偿义务?区公安分局27、1995年1月5日,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年6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钱某有期图形3年。1997年1月经复查发觉钱某犯罪使尚不满16周岁,法院依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钱某被释放后恳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应当给与赔偿,损害应从1995年6月1日算至1997年1月。28、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哪一种方法计算?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29、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恳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王某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恳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转移给他的继承人、转移给与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3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1、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2、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买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打算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打算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工商局惩罚打算的合法性3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不适用调整的规定、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3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全都的,应如何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35、被征地单位农夫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打算。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作为行政案件受理36、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始终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想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受理?予以受理37、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退影响、回复名誉、赔礼赔礼?违法拘留、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非法拘留38、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打算。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周某必需指出明确的被告、周某必需提出具体诉讼恳求和事实依据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鉴定委员胡实施的劳动力量鉴定行为、高校依据《学位条例》拒绝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不予年检的行为40、假如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4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打算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深圳是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43、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44、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45、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剧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裁定驳回起诉46、某事西城区建委依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姐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被告?西城区建委47、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48、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状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再执行49、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50、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51、李某和张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恳求,该损失应当由谁赔偿?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52、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惩罚打算。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惩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困难,取消了罚款惩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审理原惩罚打算53、刘立因殴打白飞手到公安惩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稍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惩罚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惩罚打算54、人民法院对下列哪种案件,依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收回裁定先予执行?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55、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哦安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最的判决部分,撤消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恳求,对其恳求应如何处理?打算不予赔偿56、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阻碍诉讼行为实行的强制措施中,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的有哪些?1000元一下罚款、拘留57、书证是指记载或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并以其内容或含义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其形成方式常有书写、印刷、绘画、刻制58、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原告举证、被告举证、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59、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托付刘律师担当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不合适,由于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60、《治安管理惩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觉的,不再追究。”199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稍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依据举报得知高某大人的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惩罚。公安机关的惩罚打算属于下列哪种违法行为?超越职权61、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行政案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缔结或者参与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行政诉讼法与国际条约相抵触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62、其次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后,依据不同的状况,可以作出维持原判、依法改判63、打算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打算一律不准上诉64、赵某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始终未予办理。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赵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项判决属于什么类型的判决?履行判决三、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把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毁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依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和制定程序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国际条约等。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担当义务的当事人。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9.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10.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打算,而且要求这种打算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正正义等法律理性。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担当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13.行政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需担当的法定义务。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16.首长制: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赐予一人担当者,称为首长负责制。17.委员会制:将该权力和责任赐予委员会集体担当者,称为委员会制。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19.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20.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23.行政托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针某项行政职能托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24.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2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2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27.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28.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活动。29.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30.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行政司法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3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需依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需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32.不要式行政行为: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33.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36.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觉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37.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38.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方案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状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40.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挨次。42.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担当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43.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颂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力量的具体行政行为44.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45.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行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4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肯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当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实行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这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包含行政强制执行和即时强制;其中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4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实行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48.间接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49.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册状态的一种强制款待措施。50.即时强制:是指因状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5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全都,而确立、变更或毁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52.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的权力如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肯定的自由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在不转变现存合同性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补充或限制。53.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商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54.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帮忙,有效地实现肯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55.行政惩罚:是行政区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赐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56.申诫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责怪和警戒。57.人身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是最严峻的行政惩罚。58.行为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力量的制裁形式。59.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赐予的剥夺财产权的惩罚形式。60.一般行政监督:指依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61.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打算、命令的状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特地活动。62.行政监督:分为一般行政监督和特地行政监督。前者指依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后者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特地监督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63.审计监督:指特地的经济监督活动。64.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65.行政不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66.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担当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7.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恳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订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爱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68.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机关恳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订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主要的途径就是行政复议。69.司法机关救济: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恳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订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70.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打算的活动。71.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2.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行政机关。73.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74.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打算和命令的行为。75.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76.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机关内设置的特地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77.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恳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托付组织和人员担当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78.危急责任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担当赔偿责任。79.行政先行原则:在行政赔偿恳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80.行政赔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恳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托付组织和人员担当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8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82.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5.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转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8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用以指导整个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基本准则。84.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需经过复议的状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打算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打算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86.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87.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的权限。88.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状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89.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90.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91.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与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92.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9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与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9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95.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96.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民法院提出恳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爱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97.诉讼阻却:是教导由于某些特定的缘由,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98.其次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99.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100.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行政赔偿判决和行政赔偿调解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打算,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101.执行阻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导致执行程序临时不能进行或者根本不能进行的特殊状况。102.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103.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需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担当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104.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105.撤诉:是指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放弃起诉权的诉讼行为。106.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开的特殊状况,人民法院裁定临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108.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褓裁判。107.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消灭使诉讼不能连续进行且不能恢复或者诉讼连续进行已没有实际意义的状况,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109.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110.打算: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111.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112.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113.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114.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四、简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爱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打算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5、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担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6、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行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7、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颜色的组织;必需按肯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8、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9、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状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开除、降职、转职、调职、升职。10、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11、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12、被托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分是什么?答:性质不同;产生的依据不同;行为的后果不同13、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答:提成申请的权利;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听政的权利;了解状况的权利: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权利14、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答:听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帮忙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15、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答: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县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16、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答: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方式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国家司机关的监督,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右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作为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必需和国家机关的行政法制监督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效力。17、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18、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答:赐予权益和剥夺权益;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19、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答: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宽敞人民的意志;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20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答: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21、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时行政赐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时一种要式行政行为22、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答:A行政许可是国家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B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宽敞消费者及民众的权益;C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平安和社会秩序;D行政许可有利于把握进出口贸易,爱护和进展民族经济;E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爱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进展。2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合法性原则;公开、公正、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任爱护原则;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24、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分是什么?答:实施的条件不同;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实施的程序不同25、什么是即时强制?答:即时强制是指因状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6、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答:实际履行原则;自己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27、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答: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因行政主体单方面缘由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28、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答:是非权力行政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原则;是一种外部行为。29、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分是什么?答:主体不同;客体不同;内容不同;效力不同。30、罚款与罚金的区分是什么?答:性质不同;惩罚依据不同:适用主体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31、行政惩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答: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惩罚打算不停止执行原则:打算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别原则。32、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式什么?答:监督的对象相同;监督的目的相同;监督的内容相同。33、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答: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34、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答: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必需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35、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政责任必需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担当行政责任必需有主观上的有意或过失。36、什么是行政救济?答: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恳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订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爱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7、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答: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恳求为前提;以行政争议为基础;最终目的是爱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38、哪些状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答: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打算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39、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答: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准时原则;便民原则40、行政赔偿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行为;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4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托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有意或重大过失。4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需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需是在法定期限之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需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打算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打算4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答:选择复议原则;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4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45、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答:行政惩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害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其他侵害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46、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考虑了哪些因素?答:法院内部的合理分工;便于法院准时便利地办公案件;有利于法院公正地审理案件;依据不同状况,便于原告或者被告参与诉讼,一般状况下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在特殊状况下作了便于原告参与诉讼的规定。47、管辖权的转移必需具备哪些条件?答:必需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48、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答: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49、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答: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期间参与诉讼;申请参与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与诉讼。50、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分是什么?答: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的条件不同;有无期限限制不同;审理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程序的性质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51、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个阶段?答:开庭前预备阶段;出庭状况审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评议宣判阶段。52、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答: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53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假如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供应的证据为依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供应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值理由逾期供应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54、法院不能接受的证据有哪些?答: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严峻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55、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章有哪些内容?答:特殊冲突适用规章;不同等级冲突的适用规章;同级冲突适用规章;新旧法冲突适用规章;人际冲突适用规章;区际冲突适用规章。56、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不同状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不同状况可以作出五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原判;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57、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托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五、论述题(每题12分)1、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涵义:两原则概念及基本要求)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在行使其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和把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需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托付及其运用都必需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依据法律规范进行。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打算,而且要救这种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正正义等法律理性。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值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值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2.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马上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确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担当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需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需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需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 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别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挨次。如行政惩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挨次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3.论行政主体担当行政责任的方式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担当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需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担当方式必需依法确定。(4)担当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有意或过失。作为担当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担当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判、即由有权机关在肯定范围实行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判措施。(2)赔礼赔礼,承认错误。即由担当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实行的一种事懊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退影响。即由担当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肯定范围实行肯定的方式对相对方实行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实行的恢复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打算。(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实行的连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订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准时订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赐予经济上的赔偿。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担当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判(2)赔礼赔礼,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实行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4、论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差异。答:二者都是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点主要表现为:一,客体相同;二,提起主体相同;三,适用的实体法相同。差异主要表现为四方面:一,性质不同;二,主持机关不同;三,受案范围不同;四、适用程序不同。5、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答: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二,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三,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三方面:(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需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3)任何行政职权和托付及其运用都必需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四,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需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6、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一,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也不能任凭放弃。三、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公平;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四、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五、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7、试论行政立法的原则答: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需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一)民主原则民主原则在造型立法程序中起作用的最重要的体现是公民的参与制度。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敬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主要通过下列制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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