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

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

举报
开通vip

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1: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五项制度” 一是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承办敏感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本地发生的重大案件,如中央、省领导明确批示的案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极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案件,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报告。对律师参与代理、辩护和处理的重大案件,各地应分阶段将律师工作情况向省厅、省律协进行专报。对于掌握不准或有歧义的政策、法律问题,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请示。 二是重大案件辩护代理意...

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
1: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五项制度” 一是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承办敏感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本地发生的重大案件,如中央、省领导明确批示的案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极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案件,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报告。对律师参与代理、辩护和处理的重大案件,各地应分阶段将律师工作情况向省厅、省律协进行专报。对于掌握不准或有歧义的政策、法律问题,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请示。 二是重大案件辩护代理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凡是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的重大案件,其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首先要经过律师事务所组织资深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同时要报当地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究把关,并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监督。辩护代理律师应自觉遵照确定的辩护代理意见,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擅自作出更改。 三是依法办案制度。参与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要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曲解法律、规避法律,确保依法办案。要加强与公、检、法 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外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确保律师辩护代理不出问题。 四是保守案件秘密制度。参与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在规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露案情,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或意见,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学术文章。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制度。积极做好委托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把维护大局利益和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三个决不允许”,确保正确发挥职能作用。 2: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八项纪律” 一是律师事务所受理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必须向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管部门对本地发生的此类案件,也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省厅报告。 二是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须由律师事务所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本所律师承办的复杂、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组织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的律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律师必须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辩护和代理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的工作程序,自觉规范地进行各个环节的法律服务工作,绝不能曲解法律、规避法律。 四是律师必须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或者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五是律师必须满腔热情、尽职尽责地做好法律服务。律师在办理任何一项法律服务工作中,无论当事人是谁,无论收费多少,无论案件性质怎样,都必须始终如一、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绝不能出现敷衍应付,甚至欺骗当事人的现象发生,确保接一个案件,就做好一个案件;接待一个当事人,就满意一个当事人。 六是律师办理案件不得挑词架讼,挑动群体性事件;不得代理、煽动、诱导当事人上访。 七是律师必须严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八是律师在办理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中,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在互联网上以任何名义公布、或泄露案件信息,不得借新闻媒体炒作案件。
本文档为【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84115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3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9-03-18
浏览量: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