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不合法,“出嫁女”讨回责任田村规民约不合法,“出嫁女”讨回责任田 ?村规民约不合法,“出嫁女”讨回责任田 发布时间: 2003-07-29 16:58:58 日前,山东省博兴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出嫁女”诉村委不给她分责任田的行政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村委对原告享有的责任田予以分配。 原告王某系博兴县博兴镇西隅村农民,自幼生长在该村,1984年结婚后,因丈夫公婆均为非农业户口,致使户口无法迁出。王的两个孩子出生后也都随其落户于该村。2002年秋,村集体调地,村委以王系出嫁女,户口应迁出为由,拒不给王及两孩子等三人分地。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