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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格式 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卷【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 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年 月 日 2 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商务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函,不含报价,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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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格式 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卷【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 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年 月 日 2 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商务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函,不含报价,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 资格和综合实力文件 第四章 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凭证 第六章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第七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 3 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投标函,不含报价,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淮北国淮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招标文件要求,愿意以投标文件中填写的相关内容,按投标文件和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我方所购买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表示对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天,根据投标人须知,该期限可以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方的投标文件对我方仍有约束力,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招标人接受。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制定的规定和规则,并承诺按照这些规定和规则履行我方的所有义务,包括,一旦被选定为中标人,履行中标人的义务。 6、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7、我方承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不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 8、我方同意招标人保留不接受我方和/或任何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权利。 9、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人所接受的格式,按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投标 4 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成立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合同,我方完全理解付款方式的要求,采用固定总价结算。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向招标人或其授权主体或用户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10、我方确认,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提交的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在此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是独立完成的,未经与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之外的其他第三方以限制对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进行协商、合作或达成谅解后完成。 11、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有效。 12、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其他补充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址,, 投标人实际营业的住所,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职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5 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单位性质,类型,, 投标人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址,, 投标人实际营业的住所/场所,地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6 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处,也可在另页粘贴, 7 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部门名称,的 ,姓名,作为我方的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该投标活动过程中签署、协商、递交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响应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务,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为代表我方实施的行为。我方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于下列日期终止,以在先者为准,, 1, 合同均获有效签署之日, 2, 收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投标文件已被否决的书面通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电子信箱, 8 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处,也可在另页粘贴, 9 1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章 资格和综合实力文件 3.1投标人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简要介绍,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成立日期,资质,荣誉和获奖, 专业技术力量,组织机构,财务状况和业务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企业简介 备注,格式自拟。 , 单位组织结构披露 备注, 1,主动披露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结构, 2,主动披露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组织结构情况, 3,请注意全面披露。 3.2投标人商事登记证复印件,按需要提供,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必要文件复印件,适用于注册地在 中国大陆的公司,或投标人商事登记证复印件,适用于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的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 , 营业执照副本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 , 商事登记证,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提供, , 企业资质证书 10 1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格式自拟,如提供的商事登记证为非中文的,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原文对照的中文翻译文件。 3.3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2015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须将财务报表中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用红色字体标示出来,方便评审,,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现金流量表, 4) 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公司的或有负债说明,, 5) 审计报告, 6,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其他支持资料。 3.4企业荣誉 备注,提供投标人的荣誉和获奖资料复印件。 3.5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1,投标人独立的各10MW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表 序内容 项目名称列规模,千瓦或合同金额,万是否已并地区 备注 号 表 兆瓦, 元, 网运行 1 2014年1月1日至1, 11 1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截止日,已完成2, 两个独立的各10MW3, 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4, 绩 …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 告或业主盖章的项目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 企业业绩2,投标人独立的各10MW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表 序内容 项目名称列送变电工程电合同金额是否已竣地区 备注 号 表 压等级,KV, ,万元, 工 1, 2014年1月1日至 2, 投标截止日,已完成 1 两个独立的各10MW3, 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4, 绩 …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 告或业主盖章的项目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 12 1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企业业绩3,投标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表 序内容 项目名称列送变电工程电合同金额是否已竣地区 备注 号 表 压等级,KV, ,万元, 工 1, 2014年1月1日至 2, 投标截止日,已完成 1 3,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4, 总承包业绩 …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 告或业主盖章的项目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 13 1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6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内容 项目名称规模,千瓦合同金额是否已地区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号 列表 或兆瓦, ,万元, 并网运 行 2014年1月1日至1, 投标截止日内担任2, 过一个10MWp及以3, 1 上光伏工程总承包4, 项目经理职务的业… 绩 2 2014年1月1日至1, 投标截止日内的其2, 他业绩 …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盖章的项目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 14 1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7施工工期承诺函 施工工期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我公司承诺, 1、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和时间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全额没收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和相应的处罚, 2、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及附件,我公司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并承诺, 1,一旦中标,我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班子配备的相关约定编制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以及里程碑事件各一式五份报于监理及招标人审核,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 后 天施工工期范围内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并保证在承诺的施工工期范围内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全容量并网发电运行。 2,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无保留地服从经监理人/招标人批准的总包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时间节点要求,无条件做好配合作业和各分包协调作业,不因此对工期和费用提出额外要求,若我方原因导致工期延后,我方将按照合同条款接受处罚,并制定赶工补偿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承诺内容。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5 1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3.8响应性评审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响应性评审内容 序 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说明 号 建设工期、免光伏电站,2017年6 光伏电站, 1 费质保期 月25日全容量并网 自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完全响应招标文 投标有效期 2 天 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5 件要求, 16 1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备注,1,必须实质上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 2,投标人确认实质上响应,且无偏离的,投标人可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正 偏离的,投标人自行填写,负偏离的,将可能会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 3.9投标人的认为需要在此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其他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7 1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 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声明和承诺函(一)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行为符合我方章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获得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授权。 二、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均真实、有效,且已获得我方完整、合法的授权。 三、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方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四、我方承诺,我方编制无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等行为。 五、我方声明,我方完全理解、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否则招标人可否决我方响应。 六、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则中标后不对项目合同实质性内容提出任何的修改意见,否则招标人可终止授予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1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9 2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诺函(二)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拟任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前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确认, 日期,2017年 月 日 承诺函(三) ,适用于电力工程设计企业,不具备施工资质,,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依法委托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投标人, ,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20 2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诺函(四) ,适用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标段号, 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依法委托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投标人, ,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承诺函(五) ,适用于光伏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等情形的,,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标段号, 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自行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投标人, ,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承诺函,六, 21 2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 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自行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的投标所报的投标总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任务的全费用总价,如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我方将自行承担,不在向招标人要求额外费用。” 三、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及项目的所要达到的功能要求,完成项目整体设计任务,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电网、环保、水保、消防、安全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17年 月 日 22 2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 2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六章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不适用, 项目名称,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方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章,, 备注, 1、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的信息必须与投标保证金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 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招标代理机构将最迟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 2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七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包括评审因素中要求须提供或涉及的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5 2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封面,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卷【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 2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技术文件目录 第一章 设计、建造、维护管理方案 第二章 乙供设备材料选型方案 第三章 系统效率保障方案 第四章 投标人建议书 第五章 增值服务方案 第六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27 2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设计、建造、维护管理方案 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名称,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方案、建造方案和维护管理方案。 二、 总承包管理方案 格式自拟。包括不限于, 1.项目前后期管理协调方案 1、项目总体实施规划方案,实施计划及时间节点规划,项目管理机构,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分工及管理方案,其他, 2、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机构及分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内容,验收内容、步骤、方法、 28 2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尤其应对关键工序或设备的调试进行详细说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其他, 3、竣工验收期的管理方案, 4、验收条件方案,竣工验收备案前的准备工作内容,验收小组组成和职责划分,验收指标——测试的内容及达到的保证值,各项验收指标采用的测试方法、标准,验收测试过程监督及数据的确认方法,其他, 5、工程移交及售后服务计划,移交文件格式,包括移交签字用的协议书、测试指标及检测数据汇总、库存清单、主要技术参数、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等,设施设备移交及权利移交方案, 2.项目总包管理机构及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注,明确赋予现场管理部门以何种权限与职责,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其他 一、项目总负责组成员 二、项目设计组成员 29 3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设备采购组成员 四、项目施工组成员 五、项目验收组成员 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主要人员简历表 30 3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本项目拟任专业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工程概况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备供货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附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 料。 (二) 专业分包情况表 分包的工程项目 分包人名称 备注 31 3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总进度计划 总进度计划须包含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全容量并网运行、投标达产等节点的时间计划,最迟完成时间,,投标人可采用表格、Project等工具制作的横道图反映进度计划安排。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自行承诺的工期相匹配。 32 3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由投标人自拟。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2、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 3、系统设计方案,,光伏单元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 4、设备配置,设备供货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文件】另附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设备配置要求选择,否则评审中设计方案的完整性部分可能予以分值扣减,, 5、设计管理,设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阐述,提供设计阶段进度计划,, 6、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设计阶段进度计划 投标人格式自拟。需包含初步设计完成时间、详勘报告完成时间、第一批施工图完成时间、竣工图编制完成时间等各关键节点完成时间 33 3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由响应自拟。建设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采购、调试及试运行,与技术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资源配备计划, 6、调试及试运行, 7、项目建设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调试及试运行,的重点、关键点8、分析及应对措施, 9、其他招标文件参照技术规范书、可研报告要求的内容。 , 重难点分析, 投标人自行考察踏勘现场后,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能准确详细说明本项目重难点 事项及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自行考察踏勘现场后,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可行、合理的建议。格式自拟。 , 甲供材的管理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格式自拟。 , 出线路施工方案 34 3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格式自拟。 35 3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维护管理方案 1.质保期内维护管理方案由各投标人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维保制度 , 保障措施 , 应急措施 , 施工人员配备方案 , 培训计划 , 其他 第二章 乙供设备材料选型方案 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 (EPC),项目名称,完整的乙供设备材料选型方案。 ,一,乙供设备、材料 光伏电站乙供设备材料 序号 部件 型号及规格 主要参数 数量 品牌、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6 7 36 3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8 … 注, 1,投标人可根据响应方案扩展完善。 2,投标人按照技术规范书中属于乙供材料的部分列明。 3,如招标人对乙供材料、设备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选择。乙供材料和设备,招标人有推荐品牌要求的,推荐品牌不少于3个,除投标人有确切的证明材料证明其选择的设备、材料相当或优于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范围内选择。 37 3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乙供设备、材料主要参数说明一览表 ,按各类货物分别填写,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详细性能说明, 38 3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章 系统效率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 39 4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投标人建议书 ,一,详细说明 ,二,对招标人要求错误的说明 ,三,其他 第五章增值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第六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包括评审因素中要求或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40 4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三卷【报价文件】 41 4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2 4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报价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报价说明 第二章 报价一览表 第三章 投标汇总及分项报价表 第四章 所投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第五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报价文件 43 4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报价说明 1 报价原则, 1.1 请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要求和可研资料确定投标报价。 1.2 本投标报价与第二卷《技术附件》配合使用。 1.3 报价币种,人民币。 第二章 报价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投标人名称 ,1,光伏电站,1,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 小写, ,元,。 1.报价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如投标人的报价为贰元肆 备注 角,则可以写为2.4/2.40,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4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备注, 1、如“第二章 响应报价明细表”中的数据与本表的数据不一致,则以本表中报价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响应报价,或者表中填写多个报价,均为不合格,无效,报价。 45 4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章 投标汇总及分项报价表 ,一,投标汇总表 ,包含但不限于所列各项,投标人可自行增设报价内容, 单位,万元 项 目 报价 备 注 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等 全部费用) 除甲供设备外乙供设备(含 大件运输措施费) 随机备品备件 乙供 专用工具 设备 费 运杂费 建安 工程乙供设备费小计 费 土建工程费 设备安装费,包含保管、运输、安 装等, 调试试验考核费和技术服务费 景观、绿化等 其他费用(由投标方填写可细化) 投标总价 46 4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备注,1、根据设备数量,可增加表中的列数。 2、投标声明如无,则填“无”,实际工程若发生相关费用,则认为已含在总价中。 3、投标总价是招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E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 4、甲供材为逆变器、光伏组件,投标人报价只须考虑甲供材的保管、运输、安装、二次搬运等费用,甲供材的设备费不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4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分项报价表 ,此表格式仅供参考, 设计费表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设计项目 序号 总价 备注 ,名 称, 1 初步设计、勘察设计 2 厂址范围内的地勘和测量,1,1000, 3 光伏组件、支架及基础设计, 4 变电站系统,场内部分,、集电系统设计, 5 逆变器室设计, 6 场内生产运营供水、供电设计, 7 场内道路设计, 8 运营期间的供水系统,场内部分,设计, 48 4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项目 序号 总价 备注 ,名 称, 9 消防及火灾报警设计, 10 场内通信系统设计, 11 控制系统设计 … 合计 小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供设备费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设备 材料 序制现场交货制现场交货名 称 规格数产规格数产号 造价格(含造价格(含型号 量 地 型号 量 地 厂 税) 厂 税) 1 设备费 49 5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备 材料 序制现场交货制现场交货名 称 规格数产规格数产号 造价格(含造价格(含型号 量 地 型号 量 地 厂 税) 厂 税) 运杂费(大件 2 运输措施费 (若有)) 其它(含技术 3 资料费) .......... 4 合计 注,1、表中各项应按技术规范中的供货范围的顺序和内容逐项细化,填写设备和材料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价格。 2、除了投标人声明不供并标明外,此表己包含或隐含了招标文件第三卷规定的应由投标 人供货的所有设备及其系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 日期, 年 月 50 5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一,所供设备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4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5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所供专业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52 5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5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发电设备基础工程 1 光伏阵列设备基础 1.1 … 1.2 1.3 1.4 1.5 1.6 二 变配电工程 1 … 1.1 1.2 1.3 1.4 三 房屋建筑工程 1 房屋建筑 1.1 彩钢瓦屋面防水工程 54 5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1.2 … 1.3 1.4 1.5 2 室外工程 2.1 … 2.1.1 2.1.2 2.2 2.3 2.4 2.5 2.6 2.7 四 检修道路基层 ? 2 进站道路 2.1 … 2.2 五 施工辅助工程 3.2 … 55 5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3.3 3.4 3.5 3.1 3.2 六 其他 1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护工程 1.1 环境保护 项 1.2 水土保持 项 … 2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2.1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项 … … 注,1、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EPC项目要求的所有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的承 诺。 2、本表中的项目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参照第二卷相关章节。 3、不限于以上项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56 5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表,见设备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单数 编号 名称及规格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 位 量 费 费 费 费 57 5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单数 编号 名称及规格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 位 量 费 费 费 费 注,1、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EPC项目要求的所有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的承诺。 2、本表中的项目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参照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58 5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方须报卸载及保管费。 4、不限于以上项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调试试验考核费和技术服务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内 容 人日数 单 价 分 项 价 格 注,1、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EPC项目要求的所有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的承 诺。 2、本表中的内容参照技术规范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59 6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6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费用价格表(由投标方填写-可细化)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总价 备注 ,名 称, 1 参见技术条款 2 3 4 5 小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6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报价文件 投标报价承诺函 致,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招标文件》,兹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 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自行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的投标所报的投标总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任务的全费用总价,如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我方将自行承担,不在向招标人要求额外费用。” 三、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及项目的所要达到的功能要求,完成项目整体设计任务,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电网、环保、水保、消防、安全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62 6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报价文件包括评审因素中要求或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3 6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文件】 64 6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目 录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69 1. 一般约定 ............................................................................ 69 1.1 词语定义 ......................................................................... 69 1.2 语言文字 ......................................................................... 71 1.3 法律 ............................................................................. 72 1.4 标准和规范 ....................................................................... 72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72 1.5 合同协议书 ....................................................................... 73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 73 1.7 联络 ............................................................................. 73 1.8 转让 ............................................................................. 73 1.9 严禁贿赂 ......................................................................... 74 1.10 化石、文物 ...................................................................... 74 1.11交通运输 ......................................................................... 74 1.12 知识产权 ........................................................................ 75 1.13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 75 1.14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 76 1.15 发包人要求违法................................................................... 76 2(发包人 .............................................................................. 76 2.1 发包人代表 ....................................................................... 76 2.2 发包人人员 ....................................................................... 77 2.3 发包人义务 ....................................................................... 77 3. 监理人 .............................................................................. 77 3.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 77 3.2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 78 3.3 总监理工程师 ..................................................................... 78 3.4 其他监理人员 ..................................................................... 78 3.5 监理人的指示 ..................................................................... 79 3.5 商定或确定 ....................................................................... 79 4. 承包人 .............................................................................. 79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79 4.2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80 4.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 81 4.4 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 81 4.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 82 4.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 82 4.7 履约担保 ......................................................................... 82 4.8 分包和不得转包.................................................................... 83 65 6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9 联合体(若有) ..................................................................... 83 4.10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 83 4.11 承包人现场查勘................................................................... 83 4.12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 84 4.12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3 进度计划 ........................................................................ 84 4.14 质量保证 ........................................................................ 84 5. 设计 ................................................................................ 85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 85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 85 5.3 设计审查 ......................................................................... 85 5.4 培训 ............................................................................. 86 5.5 竣工文件 ......................................................................... 86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86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87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 69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87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 87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89 6.4 实施方法 ......................................................................... 89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89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89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89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90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 90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 90 8. 测量放线 ............................................................................ 90 8.1 施工控制网 ....................................................................... 90 8.2 施工测量 ......................................................................... 90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 91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 91 9.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91 9.1安全文明施工 ...................................................................... 91 9.2 职业健康 ......................................................................... 93 9.3 环境保护 ......................................................................... 94 10. 工期和进度.......................................................................... 94 10.1施工组织设计 ..................................................................... 94 10.2 施工进度计划..................................................................... 95 10.3 开工 ............................................................................ 95 10.4 工期延误 ........................................................................ 96 10.5 不利物质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6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7暂停施工 ......................................................................... 96 66 6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0.8提前竣工 ......................................................................... 98 11. 工程质量 ........................................................................... 99 11.1 工程质量要求..................................................................... 99 11.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 99 11.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 99 11.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 99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00 12. 试验和检验......................................................................... 100 12.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100 12.2 现场材料试验.................................................................... 101 12.3 现场工艺试验.................................................................... 101 13. 变更 .............................................................................. 101 13.1 变更权 ......................................................................... 101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 101 13.3 变更程序 ....................................................................... 102 13.4 暂列金额 ....................................................................... 102 14. 价格调整 .......................................................................... 104 14.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 ......................................................... 104 14.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104 15. 合同价格与支付 ..................................................................... 104 15.1 合同价格 ....................................................................... 104 15.2 预付款 ......................................................................... 105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05 15.4 质量保证金 ..................................................................... 105 15.5 竣工结算 ....................................................................... 107 15.6 最终结清 ....................................................................... 108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 108 16.1 竣工试验 ....................................................................... 108 16.2 竣工验收 申请报告 工作调动申请报告申请赶工费用报告农业普查经费申请报告幼儿园办园申请报告设备购置项目申请报告 ................................................................ 109 16.3 竣工验收 ....................................................................... 109 16.4 国家验收 ....................................................................... 110 16.5 区段工程验收.................................................................... 110 16.6 施工期运行 ..................................................................... 110 16.7 竣工清场 ....................................................................... 111 16.8 施工队伍的撤离.................................................................. 111 16.9 竣工后试验,A,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9 竣工后试验,B, ................................................................. 111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12 17.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 112 17.2 缺陷责任 ....................................................................... 112 17.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 112 17.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 112 17.5 承包人的进入权.................................................................. 112 67 6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7.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113 17.7保修责任 ........................................................................ 113 18. 保险 .............................................................................. 113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13 18.2 工伤保险 ....................................................................... 113 18.3 人身意外伤害险.................................................................. 113 18.4 其他保险 ....................................................................... 114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 114 19. 不可抗力 .......................................................................... 115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15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15 19.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 115 20. 违约 .............................................................................. 116 20.1 承包人违约 ..................................................................... 116 20.2 发包人违约 ..................................................................... 118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 119 21. 索赔 .............................................................................. 119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 119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 119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 120 21.4 发包人的索赔.................................................................... 120 22. 争议的解决......................................................................... 120 22.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20 22.2 友好解决 ....................................................................... 121 22.3 争议评审 ....................................................................... 12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10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141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42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不适用) ......................................................... 171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不适用) ....................................................... 144 68 6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发包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 1.1.1.8承包人建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承包人建议书的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函一起提交。承包人建议书应包括承包人的设计图纸及相应说明等设计文件。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义务的负责人。 1.1.2.5 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69 7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2.6 施工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2.7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模板绿化养护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 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8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9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委派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区段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装臵、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臵。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为工程实施提供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检验和竣工 1.1.4.1 开始工作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0.3 款通知承包人开始工作的函件。 1.1.4.2 开始工作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0.3款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工作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3款、第13.4款和第13.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7.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包括根据第17.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之日前28天的日期。 70 7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4.8 竣工试验: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根据第16.1款要求进行的试验。 1.1.4.9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1.4.10 竣工后试验: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第16.9款约定进行的试验。 1.1.4.11国家验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中标通知书明确的并在签定合同时于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招标文件中给定的~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设计、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招标文件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服务、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6.2 承包人文件:指由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 1.1.6.3 变更是指根据第13条的约定~经指示或批准对发包人要求或工程所做的改变。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1 7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价格清单, ,8,承包人建议书, ,9,其他合同文件。 72 7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5.3款和第5.5款的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0.4.1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6.4 文件的照管 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以及其它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 73 7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或部分转让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化石、文物 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交通运输 1.1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1.2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1.11.3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 74 7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1.11.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1.11.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1.12 知识产权 1.1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12.2 承包人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2.3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3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75 7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4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1.14.1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作相应修改的~按照第15条约定处理。对确实存在的错误~发包人坚持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4.2 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1.14.3 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4,试验和检验标准,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1.15 发包人要求违法 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的~承包人发现后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承包人全部损失。 2(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76 7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2.3 发包人义务 2.3.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3.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0.3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 2.3.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 2.3.4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3.5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3.6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3.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 77 7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2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提前14 天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超过,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3.4 其他监理人员 3.4.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4.2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4.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4.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78 7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5 监理人的指示 3.5.1 监理人应按第3.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项目管理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5.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3条执行。 3.5.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监理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24小时内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5.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4.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3.5.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2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2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5款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 79 8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3, 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5,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7,按照第9.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8,按第9.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 ,11,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 ,12,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3,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4.2.1 承包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和监 80 8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理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2.2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5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4.2.3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单位章或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4.2.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4.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3.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臵、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设计人员和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并向监理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4款规定执行。 4.3.2 承包人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技术人员包括设计师、建筑师、土木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 4.3.3 承包人的设计人员应由具有国家规定和发包人要求中约定的资格~并具有从事设计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 承包人应保证其设计人员,包括分包人的设计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3.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4.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4 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81 8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5.1 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5.2 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计、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5.3 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4.5.4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5.5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5.6 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 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7 履约担保 4.7.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需进行竣工后试验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7.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2 8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8 分包和不得转包 4.8.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8.2 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8.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8.4 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作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9 联合体(不适用) 4.9.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9.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9.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10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作。 4.11 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1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承担原始资料错误造成的全部责任~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4.11.2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除发包人提供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83 8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12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4.12.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12.2 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设计和,或,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执行。监理人和发包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紧急情况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4.13 进度计划 4.13.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4.13.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4.13.1项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4.14 质量保证 4.14.1 为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4.14.2 承包人应在各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向监理人提交其具体的质量保证细则和工作程序。 4.14.3 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84 8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5条或第16.2款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10.4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13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10.4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加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 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21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85 8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后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13条、第1.14款的有关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16.3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位臵、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5.2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提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按照第5.3款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6.3款和第16.5款约定完成验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6.3款和第16.5款约定完成验收。 86 8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第1.14款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导致承包人文件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或其他缺陷的除外。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4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最终采购由招标人根据集团公司2016年度集中采购结果采购设备。数量由招标人按照项目最终设计需求数量计算提供,含备品备件,。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不计入投标总价,仅计取此部分的储存、二次搬运、安装、保管等费用。 6.1.7 样品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1.8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6.1.8.1 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6.1.5.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1,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2,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3,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87 8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6.1.8.2 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28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1,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2,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3,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4,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6,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6.1.8.3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6.2.1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 6.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6.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 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6.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88 8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工程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行业习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5.1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5.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臵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89 9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臵的施工设备。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批准。 8.1.2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8.2 施工测量 8.2.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臵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臵、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8.2.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90 9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9.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9.1安全文明施工 9.1.1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10.7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9.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9.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 91 9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9.1.4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9.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须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92 9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20.2.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9.1.7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9.1.8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9.1.9 安全生产责任 9.1.9.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9.1.9.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9.2 职业健康 9.2.1 劳动保护 93 9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9.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9.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 工期和进度 10.1施工组织设计 10.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94 9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0.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10.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10.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10.2 施工进度计划 10.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10.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10.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0.3 开工 10.3.1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10.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95 9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0.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0.4 工期延误 10.4.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3,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 ,4,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5,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6,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10.4.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0.5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 96 9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3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紧急情况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10.6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3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紧急情况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10.7暂停施工 10.7.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10.7.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0.7.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20.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0.7.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0.7.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2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97 9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0.7.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10.4.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0.7.6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10.7.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9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10.7.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9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20.2.2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10.7.7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7.8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10.8提前竣工 10.8.1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10.8.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98 9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 工程质量 11.1 工程质量要求 11.1.1 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1.1.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1.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11.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1.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1.4.1 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99 10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1.4.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11.4.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11.4.3 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按第11.4.1 项或第11.4.2 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1.4.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5.1 因承包人设计失误~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1.5.2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2. 试验和检验 12.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2.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 12.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2.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 100 10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2.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2.2 现场材料试验 12.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2.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2.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3. 变更 13.1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 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有关发包人要求改变的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变更应在相应内容实施前提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损失。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要求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3.3款约定向承包人发 101 10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出变更指示。 13.2.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13.3 变更程序 13.3.1 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设计和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3.3.3 项约定发出变更指示。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对发包人要求变更情形的~可, 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款和工期的影响~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 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13.3.2 变更估价 监理人应按照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变更价格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并应考虑承包人根据第13.2款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3.3.3 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13.4 暂列金额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使用暂列金额~但应按照第13.6款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02 10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3.5 计日工,不适用, 13.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合同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3.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批准: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13.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5.3.3 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3.6 暂估价,A, 13.6.1 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价格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包含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3.6.2 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6.1 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价格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包含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3.6.3 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第13.3.2项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价格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包含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03 10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4. 价格调整 14.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 除法律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进行调整。 14.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费用发生除第14.1 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格。 15. 合同价格与支付 15.1 合同价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2,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4,合同约定的光伏组件、逆变器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甲供部分~不计入合同总价。。 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5,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优化设计~提高项目场地利用率~项目容量发生增加~发包人按照单瓦造价,合同总价除以投标总容量,*增加容量~支付调整量。如发生容量减少~发包人按照单瓦造价,合同总价除以投标总容量,*减少容量*1.1~扣除合同款。 104 10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5.2 预付款 15.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臵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支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作。 15.2.2 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15.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15.3.2 支付分解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4.13.1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3,技术服务培训费。按照价格清单中的单价~结合第4.13.1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4,其他工程价款。除第15.1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4.13.1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 105 10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目规定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度付款金额总额,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3,当期根据第15.1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4,当期根据第13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额, ,5,当期根据第21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15.2 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返还预付款金额, ,7,当期根据第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8,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的金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6 10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5.4 质量保证金 15.4.1 监理人应从发包人的每笔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5.4.2 在第17.2.1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5.4.3 在第17.2.1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17.3 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15.5 竣工结算 15.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竣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 15.5.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5.3.4,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 107 10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5.3.4,4,目的约定执行。 15.6 最终结清 15.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5.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5.3.4,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执行。 ,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5.3.4,4,目的约定执行。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承包人按照第5.5款和第5.6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 16.1.2承包人应提前21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该日期后14天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1,第一阶段~承包人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工程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2,第二阶段~承包人进行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108 10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16.1.4 任。 16.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区段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含档案,,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6.3 竣工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6.2 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6.3.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并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 16.3.2 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16.3.3 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 109 11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16.3.4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16.3.1 项、第16.3.2 项和第16.3.3 项的约定进行。 1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6.3.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16.4 国家验收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6.5 区段工程验收 16.5.1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区段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区段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6.2款与第16.3 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区段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区段工程接收证书的区段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区段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16.5.2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区段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6.6 施工期运行 16.6.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区段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6.5 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6.6.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7.2 款约定进行修复。 110 11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6.7 竣工清场 16.7.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6.7.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6.8 施工队伍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6.9 竣工后试验,B,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承包人为竣工后试验提供必要的电力、材料、燃料、发包人人员和工程设备, ,2,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后试验所需要的所有其他设备、仪器~以及有资格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3,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竣工后试验。发包人应提前21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竣工后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或者承包人提出修复建议~按照发包人指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111 11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区段工程或进入施工期运行的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到相应工程竣工日。 17.2 缺陷责任 17.2.1 承包人应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17.2.2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17.2.3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7.2.4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17.2.3 项约定执行。 17.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7.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17.5 承包人的进入权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规定。 112 11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7.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第17.2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第17.3款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7.7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区段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18.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8.1.2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8.2 工伤保险 18.2.1 承包人员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 18.2.2 发包人员工伤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18.3 人身意外伤害险 18.3.1 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113 11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8.3.2 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18.4 其他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以及当地规定其他保险。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1 保险凭证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18.5.2 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18.5.3 持续保险 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18.5.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 18.5.5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8.5.6 报告义务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114 11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执行。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9.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9.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5 11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9.3.2 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19.3.3 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9.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20.2.4 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0.2.3 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 20. 违约 20.1 承包人违约 20.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承包人违反第1.8 款或第4.8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3,承包人违反第6.3 款或第7.4 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4,承包人违反第6.5 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 ,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16 11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第20.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照发包人要求中的未能通过竣工/竣工后试验的损害进行赔偿。发生延期的~承包人应承担延期责任。 ,2,承包人发生第20.1.1,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第20.1.3项、第20.1.4项、第20.1.5项约定处理。 ,3,承包人发生除第20.1.1,6,目和第20.1.1,8,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纠正。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20.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承包人应撤离现场~发包人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完成现场交接手续~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0.1.4 发包人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28天内~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包括发包人扣留承包人的材料、设备及临时设施和承包人已提供的设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发包人有权按第21.4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双方确认合同价款后~发包人颁发最终结清付款证书~并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 20.1.5 协议利益的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设计文件。 20.1.6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117 11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违约 20.2.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导致付款延误,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 20.2.2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发生第20.2.1,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 ,2,承包人按10.7.1项约定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0.2.3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款项~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1,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 ,5,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承包人损失, ,6,按合同约定在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118 11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 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 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处理正在施工的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16.7.1 项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办理移交手续。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 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承包人无权获得追加付款,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告知承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119 12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监理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索赔。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1.3.1 承包人按第15.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1.3.2 承包人按第15.6 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1.4 发包人的索赔 21.4.1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并说明发包人有权扣减的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的~丧失要求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1.3 款的约定相同~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 21.4.2 发包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22.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0 12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2 友好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2.3 争议评审 22.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22.3.2 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 22.3.3 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 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 22.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22.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22.3.6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22.3.7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121 12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批准的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效果图 及模型~以及合同履行中生成的图纸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 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5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8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承包人施工所需的仓储用地、组装用地。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永久工程的占地~以及作为永久工程的配套用地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用于施工用临时工程的建设或者用于仓储、居住、装配的土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相应的 规范、规程、标准 。 122 12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满足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验收的相关标准、规范~系统效率首年不得低于80%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现场管理办法, 7,价格清单, , ,8,承包人建议, ,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 案、需要另外编制的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施工图审查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其他归 档文件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八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文件七份~电子文件一份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承包人提供后七天内。 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二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文件的内容: 前期工作相关或必须的文件等 。 123 12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6.4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检查使用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应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避免相互混用或共用一套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检查使用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交由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保存。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一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1 交通运输 1.1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要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投标前~承包人应通过现场踏勘或其他方式充分了解出入现场的场外公共交通条件~合理预见工程所需采取的运输方式以及对运输费用的影响。 1.1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提供必要协调。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前~承包人应通过现场踏勘或其他方式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内交通设施和具体条件~并合理预估完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和时间~以及可能对工期产生的影响。 。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1.1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2 知识产权 1.12.1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 124 12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 均归发包人享有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除以下事项外~发包人代表有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 人有关的事宜: 1,代表发包人组织项目的日常管理 , ,2,发布暂停施工命令, ,3,批准变更或变更估价, ,4,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5,同意组织竣工验收, ,6,签认竣工付款证书, ,7,签发工程接收证书, ,8,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9,签发最终结清证书。 2.3 发包人义务 2.3.3 提供施工场地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 。 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承包人已通过现场踏勘或其他方式充分了 解出入现场的场外公共交通条件~承包人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自行解决 。 2.3.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125 12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3. 监理人 3.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直至项目达标投产~全容量并网运行、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案管理全过程监理服务。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监理人无权解除任何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任务、义务或责任 ,监理人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监理人的,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指示均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 3.3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务: , 职 3.4其他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3.5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2,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应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26 12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设计施工图纸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竣工图 8,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9,工程质量保修书, 10,使用说明书, 1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表。 14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人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4套~电子扫描文档一套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4.2 项目负责人 4.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127 12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经承包人授权后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但以下事项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1,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补偿协议的签订, 2,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分包合同、采购合同、聘任合同的签订, 3,同意涉及合同价款超过15万元或合同工期变化超过3天的变更指示, 4,进度款支付申请, 5,竣工验收申请, 6,最终结清申请单。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不少于22天~且一次离开的天数不得超过3天。 4.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承包人负责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照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全容量并网、投标达产。 4.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形式和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规定~期限自提供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验收运行之日止。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发包人将退还承包人。 4.8 分包和不得转包 4.8.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参照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施工内容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如,1,主体工程: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光伏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站、汇流箱、开关柜、道路、绿化、消防等,,,2,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工程、甲供材的保管、乙供材料的质量等等。 4.8.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发包人同意,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视为承包人自行施工~发包人不需支付总承包管理费、配合费及其他费用,分包人或其雇员的行为或违约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违约~并为之负全 128 12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部责任。 ,2,非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除非由于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布了错误的指示~或未按合同要求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义务要承担责任外~对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 。 4.8.5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须报送监理人、发包人处核查。 4.9 联合体 本项目不适用。 5. 设计 5.5.1竣工记录份数:5份。 5.5.2竣工图纸的份数:5份。 6. 材料与设备 6.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6.1.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除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定采购材料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6.1.4 样品 6.1.4.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主要材料及所有设备均需报送样品~名称、规格、数量详见施工期间监理人发出的《样品报送表》 。 6.1.4.2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最终采购由招标人根据集团公司2016年度集中采购结果采购设备。数量由招标人按照项目最终设计需求数量计算提供,含备品备件,。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不计入投标总价~仅计取此部分的储存、二次搬运、安装、保管等费用。 6.1.4.2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 ,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 129 13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 ,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6.1.4.3 样品的保管 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A) 6.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予另行计取 。 本项补充以下约定: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数量为图纸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承包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 材料短缺的风险, ,2,承包人提交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每种材料进场批次不超过2批。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承担 。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发包人 不提供 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9.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9.1安全文明施工 9.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中标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另外签 130 13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订安全生产协议。 9.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9.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9.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10. 工期和进度 10.1 施工组织设计 10.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10.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10.2 施工进度计划 10.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10.3 开工 10.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办妥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开工日期7天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劳动力安排~完成有其施工道路、临时设施等,开工日期7天前。 10.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10.4 工期延误 10.4.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仅指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 131 132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情形。 10.4.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承包人的工期为投标文件中工期承诺函约定的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签约合同价×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签约合同价的5% 。 10.5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地勘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危险物、岩层、水文、浮石等障碍物 。 10.8 提前竣工的奖励 10.8.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11. 质量保证 11. 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执行招标文件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11.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1.4.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隐蔽前48小时 。 11.4.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2. 试验与检验 12.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2.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臵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12.3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国家或行业的规程、规范或合同约定的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根据要求实施~并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 。 132 133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3. 变更 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3.3 变更程序 13.3.2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本次招标范围内完成本项目功能需求的所有工作任务在招标人核定的设计图纸后~原则上均不予变更 。 13.6 暂估价,A, 13.6.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由发包人选择决定招标代理机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3.6.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4,暂估价在结算时按实际调整。 14. 价格调整 14.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B,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133 134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5. 合同价格与支付 15.1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本合同14条价格调整约定范围以外的所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波动在约定范围以内、管理费和利润的变化 。 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 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内容: 见15.3.1 付款时间。 15.1.1特别说明 ,1,合同的价格在协议书中已经明确~并被作为合同各项付款时的依据使用。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 1) 本工程的付款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调整, 2)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发生的各项税费,包括进口设备和材料的关税和其他税费,~应由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不得因上述税费政策变化而调整。 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或付款进度,向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出具的正规发票。 15.1.2 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在合同签订后~国家的法律有改变,包括施行新的法律~废除或修改现有法律,~或对此类法律的司法或政府解释有改变~对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产生影响时~合同价格不考虑由上述改变造成的任何费用的增减而进行的调整。 15.2 预付款 15.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 签订合同30天内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承包人开具合同10%的工程款收据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预付款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照15.3.1约定执行。 15.2.2工程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见15.2.1 。 15.2.3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照15.3.1约定执行。 15.3 工程进度款支付 134 135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5.3.1 付款时间 15.3.1.1付款时间的约定: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于每月22日前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当月(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间)完成工程的进度款申请~进度款申请的内容应不少于【15.3 工程进度款支付】款中规定的内容~说明承包人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并提供证明应获得该款额的文件。 15.3.1.3工程进度款支付: 采取按月申报审批方式支付。承包人按实际工程量于每月22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间)完成工程的进度款申请单及支付分解表~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于10天内核实工程量~按分项工程的进度和验收情况~于20天内在承包人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进度款,当工程进度款支付到50%后~预付款一次性从工程进度款中全部扣回,承包人提供累计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剩余不再进行进度款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支付结清。 15.3.2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关于进度支付分解表编制的约定: 一式四份~格式由发包人提供。 15.3.3支付申请单的提交 进度支付申请单的提交份数: 一式四份~格式由发包人提供 。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5.4质量保证金 15.4.1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的建安费总额, ,3,其他方式: 。 15.4.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未按照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相关规范法律的规定履约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情况扣除。 15.5竣工结算 15.5.1 竣工付款申请 135 136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期限: 一式四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其中,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合 同价款、合同价格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违约金、索赔等所有合同履行相关工作事项的款项。 15.5.2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28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验收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复核, 复核后仍有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2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15.6 最终结清 15.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照付款方式约定的期限 。 15.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 请单后28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 。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2竣工试验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6.1.3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内容: 与承包人承包范围一致 。 1,单机无负荷试运行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 ,2,无负荷联动试运行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3,关于投料试运行相关事项的约定~费用由 , 承担。(不适用) 16.3竣工验收 16.3.5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16.4 国家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 16.5 区段工程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 136 137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6.6 施工期运行 16.6.1 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区段工程或工程设备: 不适用 16.7 竣工退场 16.7.3 竣工清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 。 16.8施工队伍的撤离 承包人完成施工队伍的撤离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 16.9性能验收试验 16.9.1性能验收试验 ,1,在各光伏电站投产后180日内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要求试验前电站运行正常~承包人已经消除了各项有可能影响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设备缺陷。 ,2,承包人负责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本工程性能验收试验。 ,3,承包人负责对光伏电站性能验收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通过修理、更换、调整等使电站达到相关规程、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 ,4,整改涉及到的设计、设备、施工工艺、试验、调试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满足合同的要求。 ,5,不合格项目整改后~需按性能验收试验的程序~重新进行性能验收试验~重新进行验收试验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9.2合理的违约金 ,1,光伏电站噪声、光污染应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如达不到环保验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处理并最终达到要求。 ,2,光伏电站消防、防雷、防震、建筑结构及防水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如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处理并最终达到要求。 ,3,光伏电站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的通讯方式、传输通道、信息传输方式和实时性,包括提供的遥测信号、遥信信号、遥控信号、遥调信号和安全自动装臵的信号,满足电网验收要求~如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处理并最终达到要求。 ,4,自动电压控制,AVC,、自动发电控制,AGC,、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系统、光伏功率预测系统不满足电网验收要求~如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处理并最终达到要求。 ,5,工程移交时~应满足仪表投入率100%、仪表准确率99.9%、继电保护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 137 138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00%~监控系统功能采集、处理、显示、告警投入率100%~如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必须无偿处理并最终达到要求。 16.9.3性能验收 如果已完成光伏电站的性能验收试验~并证明电站在性能验收试验中实际测得的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则电站应被视为已达到性能验收要求。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 17.7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范围:合同项下全部内容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工程保修责任: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12小时内 。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8. 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购臵保险 。 18.1.2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1 保险凭证: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火灾、洪水、飚风、政府行为 。 138 139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9.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9.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9.4不可抗力的补充约定:发生不可抗力时~承包人应尽一切努力~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减小损失。 20. 违约 20.1 承包人违约 所有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罚款均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20.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违反第4.2款【项目负责人】、4.3款【承包人人员】的约定派驻现场的,,2,承包人违反第9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约定的,,3,其他违约情形。 20.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第4.2款【项目负责人】、4.3款【承包人人员】的约定派驻现场的,,2,承包人违反第9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约定的,由招标人视违约的严重程度~每次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1%~5%,。 2.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分部分项隐蔽验收3次仍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0元,,2,因承包人原因~分部分项未经验收私自隐蔽的~每次罚款10万元,,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并网验收不合格的~罚款50万元,,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期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100万元,,5,因承包人原因~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每次罚款50万元,,6,因承包人原因~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恶性影响的~每次罚款100万元.,7,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发包人安排管理的~恶意威胁、恐吓、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100万元。 20.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应另外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 ~双方一致确认~承包人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20.1.4 发包人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 139 140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的~按照承包人投标文件或预算书填报单价的支付费用~但是不包括管理费和利润,,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临时工程的~由发包人支付租金~租金价格由双方协商,,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不支付任何费用 。 20.2 发包人违约 20.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20.2.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20.2.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2. 争议的解决 22.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22.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采用 。 22.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无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无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无 。 其他事项的约定: 无 。 22.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无 。 140 141 (EPC)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41 142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价格清单, ,7,承包人建议,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 5.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天。 9.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2 143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143 144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144 145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文件】 ,另附, 145 146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第六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146 147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第七章 图纸,如果有, 147 148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控制价,如果有,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8 149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第四卷【附件】 149 150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150 151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第九章 附件 附件1 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 附件1: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实施计划汇总表 电站规模 实施年份 总建机容量,MWp, 2017年 5.51448 151 152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附件2 甲供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多晶硅270W,含MC4 1 太阳能光伏组件 片 20424 接插件 2 逆变器 500kW 台 10 备注,见技术规范书,另附。此项不计入投标总价。 152 153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附件3 乙供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电气一次的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厂家/品牌 备注 1 箱变单元 广东明阳、广东顺特、鲁特电工、江苏力源 2 10kV开关柜 广东明阳、大全、天源华威 3 无功补偿装置 许继、思源电气、特变电工 电气二次的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厂家/品牌 备注 1 安自装置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2 电能质量监测柜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3 计量、电能量终端服务器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4 数据网接入柜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5 计算机监控系统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53 154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6 远动通讯柜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7 监控主机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8 公用测控柜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9 二层交换机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0 有功/无功功率控制装置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1 谐波治理装置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2 直流系统 奥特迅、科陆、中凌、英特电气 13 直流充馈柜 奥特迅、科陆、中凌、英特电气 火炬、光宇、圣阳、 14 蓄电池柜,65Ah, 美国大力神 15 UPS柜,5kVA, 固特、PUM、爱默生、美国艾诺斯 16 UPS柜,2kVA,带蓄电池, 固特、PUM、爱默生、美国艾诺斯 17 工业监控系统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8 通讯管理机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154 155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通信系统的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厂家/品牌 备注 1 SDH-622M光传输设备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2 光配48芯32x2M音配50回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3 DC/DC直流变换器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4 STM-1双光口板 南瑞、北京四方、南自 注,详细见技术规范书,如招标人对乙供材料、设备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选择。乙供材料和设备,招标人有推荐品牌要求的,推荐品牌不少于3个,除投标人有确切的证明材料证明其选择的设备、材料相当或优于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范围内选择。 155 156 国淮龙湖物流园5.43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第十章 建设单位(业主)、招标代理机构 对本文件的意见 我单位本次招标的招标工作及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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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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