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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内侦查机构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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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内侦查机构改革设想狱内侦查机构改革设想 柳州监狱 黄德华  冯荣吉 摘要: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狱内案件,暴露现行狱内侦查体制存在诸多弊端,严重地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对现行狱内侦查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狱内侦查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目标和建立新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作出设想性的探讨。 关键词:狱内侦查机构  改革  设想 狱内侦查机构是监狱机关为了行使法律赋予监狱的侦查权而设立的一个业务部门。狱内侦查机构自上世纪90年代相继成立以来,侦破了大量的狱内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狱内又犯罪活动,为维护监狱安全...

狱内侦查机构改革设想
狱内侦查机构改革设想 柳州监狱 黄德华  冯荣吉 摘要: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狱内案件,暴露现行狱内侦查体制存在诸多弊端,严重地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对现行狱内侦查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狱内侦查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目标和建立新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作出设想性的探讨。 关键词:狱内侦查机构  改革  设想 狱内侦查机构是监狱机关为了行使法律赋予监狱的侦查权而设立的一个业务部门。狱内侦查机构自上世纪90年代相继成立以来,侦破了大量的狱内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狱内又犯罪活动,为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近年来发生的狱内案件,暴露出狱内侦查工作存在诸多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严重影响了监狱安全稳定。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对狱内侦查机构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狱内侦查机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监管安全稳定的隐患和漏洞,才能真正打造监狱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狱内侦查工作现状 (一)狱内侦查机构不健全。 狱内侦查机构成立之初就“先天不足”,至今仍然残缺不全。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重庆、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单独设立了狱内侦查处,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设立了狱内侦查总队,全国526所监狱成立了狱内侦查科,占全国监狱总数的78%。可见,全国还有20个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和22%的监狱没有单独设立狱内侦查机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最近才成立了狱内侦查处。狱内侦查工作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就由狱政管理或者刑罚执行部门代管。 (二)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不稳定。 在监狱基层,由于狱内侦查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付出多”,许多从事狱内侦查工作的警察(以下简称狱内侦查警察)怕承担风险,不愿意、不安心从事狱内侦查工作,想方设法调离狱内侦查警察岗位;另一方面,安心从事狱内侦查工作的警察往往很容易做出成绩,很快获得提拔到分监区、监区等领导岗位,造成了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不稳定。以下是广西柳州监狱近5年来专职狱内侦查警察变动情况统计表,就可以看出狱内侦查警察队伍的不稳定: 变动情况 时间 单位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狱内侦查科 / 调离2人、 调入4人 调离1人 调入2人、提拔1人、调出1人 调入1人 一监区 / 调离1人、 调入1人 / / / 二监区 提拔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 提拔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三监区 提拔1人、 调入1人 提拔1人、 调入1人 / / / 四监区 调离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 调离1人、 调入1人 / 六监区 调离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 / 调离1人、 调入1人 七监区 调离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 调离1人、调入1人 / 八监区 调离1人、 调入1人 调离1人、 调入1人 / 提拔1人、调入1人 / 九监区 空缺 调离1人 提拔1人、 调入1人 / 调离1人、 调入1人 十监区 / 调离1人、 调入1人 / / 调离1人、 调入1人 十一监区 提拔1人、调入1人、增加1人 提拔1人、 调入1人 / / / 十二监区 提拔1人、 调离1人 提拔1人、 调离1人 / 提拔1人、 调入1人 / 十三监区 增加1人 / / / / 十四监区 / / / / /             (三)狱内侦查业务能力不强。 由于狱内侦查机构不健全、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不稳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狱内侦查业务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狱内侦查基础工作薄弱,狱内情报网络形同虚设,狱情排查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走过场”,对重点罪犯、重点部位的监控流于形式。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越狱案和河北深州监狱“9.11”脱逃案,集中地反映了狱内侦查业务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的现状,甚至已经到了监狱机关难以独立侦办案件的尴尬局面。 (四)狱内侦查经费保障不到位。 狱内侦查工作从狱政管理工作中划分出来后,狱内侦查经费并未从狱政管理经费中单列划分出来,而是与狱政管理经费“分蛋糕”。从《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开支项目可以看出,狱内侦查经费只分得一小块“蛋糕”,而狱政管理经费又总体偏低,以致狱内侦查经费被挤占,导致耳目情报经费、狱内侦查技术装备经费等难以落实到实处,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狱内案件,暴露出耳目等情报工作没有发挥作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狱内侦查工作被弱化和忽视。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狱内侦查机构不健全,在于狱内侦查工作得不到有力领导,以致出现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不强、经费保障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狱内侦查工作成为监管改造工作中的“短板”,引发监管安全事故。可见,现行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已暴露出诸多问题和弊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对狱内侦查机构进行全面的改革,建立全新的适应监狱工作形势发展需要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狱内侦查工作的存在问题,才能突破狱内侦查工作的发展瓶颈,才能充分地发挥狱内侦查工作的防范职能,才能真正建立健全监狱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三、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目标 狱内侦查机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机构健全、领导有力、队伍稳定、保障到位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战斗力强的高素质狱内侦查警察队伍,把狱内侦查警察队伍打造成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中坚力量。 四、狱内侦查机构建设构想 (一)建立全国统一运行模式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 目前,尽管有部分省级监狱管理局设立了狱内侦查处(总队)。但是,从全国情况来看,狱内侦查机构体系仍然残缺不全。因此,首先要打破现行狱内侦查机构格局,建立全新的、全国统一运行模式的狱内侦查机构体系,把狱内侦查机构定位为监狱机关的直属机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设立狱内侦查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设立狱内侦查总队,监狱设立狱内侦查支队,并制作机构名称牌匾悬挂在单位大门,增强狱内侦查警察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狱内侦查局、狱内侦查总队内设情报、侦查、防控、综合、技术装备五个业务处室,狱内侦查支队对应设立情报、侦查、防控、综合、技术装备五个大队,各大队下设若干警组(设警长负责),分别负责领导、组织、开展有关各项狱内侦查业务工作。 (二)加强狱内侦查机构的领导配备和警力配备,建立狱内侦查专门职务晋升机制。 1、加强领导配备。 各级狱内侦查机构的“一把手”享受同级监狱机关领导副职待遇,进党委班子成员。狱内侦查局设局长1名(副司级)、副局长1名(正处级),狱内侦查总队设总队长1名(正处级)、副总队长1名(副处级),狱内侦查支队设支队长1名(副处级)、副支队长1名(正科级)。各级狱内侦查机构内设业务处室、大队的正职领导与同级狱内侦查机构副职领导级别一样,副职领导相应低一级,警长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都是专职,不能由同级监狱机关领导兼任,确保狱内侦查工作有专人加强领导。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必须有从事一定年限的狱内侦查工作经历,上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要有担任基层狱内侦查机构领导的经历。这样,确保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从基层狱内侦查警察中来,熟悉狱内侦查工作业务,避免出现 “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也使基层狱内侦查警察看到政治前途,拓宽了狱内侦查警察职务晋升的渠道,从而留住人才,稳定队伍。 2、加强警力配备。 建立了狱内侦查机构和设置了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后,还需要加强狱内侦查机构的警力配备。狱内侦查警察应根据各岗位职能要求和工作任务量来配置,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把具备相关学历专业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警察选配到各级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中来。各级狱内侦查机构的警察原则上应从基层警察中选调,专业技术岗位的狱内侦查警察可以从社会上有关科研、医疗或者院校等单位选聘。监狱基层狱内侦查警察的配备从现有监狱警察中选配,然后每年有计划地公开招录具有狱侦、刑侦、法律、痕检、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新警,招录的新警先到分监区带班锻炼至少一年后方可进入狱内侦查警察队伍。这样,不断更新、充实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使狱内侦查警察队伍有稳定的人才来源。 3、建立健全狱内侦查警察激励机制,提高狱内侦查警察队伍的待遇,稳定狱内侦查警察队伍。 狱内侦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稳定狱内侦查警察队伍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狱内侦查警察队伍,就必须建立狱内侦查警察激励机制。多年的实践证明,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不稳定,留不住人才,关键是狱内侦查警察没有相应的待遇,职务晋升渠道不畅。因此,建立健全狱内侦查警察激励机制,首先要解决狱内侦查警察的职务待遇问题,建立专门的狱内侦查警察职务晋升渠道;再就是要建立健全狱内侦查机构专门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建立健全狱内侦查警察激励机制: 一是从狱内侦查警察队伍中提拔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或提拔到其他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各级狱内侦查机构体系建立完备后,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各级狱内侦查机构领导职位,并且规定这些领导职位要从狱内侦查警察或者曾经从事过一定年限的狱内侦查警察当中产生,其他部门的领导职位也可以从狱内侦查警察中选拔。这样,广大基层狱内侦查警察看到自己的政治前途,才能使他们安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工作,狱内侦查警察队伍才能留住人才,狱内侦查工作的发展才有充足的警力保障。 二是建立狱内侦查机构专有的非领导职务体系。具体可参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做法,设立副科级狱内侦查员、正科级狱内侦查员、副处级狱内侦查员、正处级狱内侦查员、副厅级狱内侦查员和正厅级狱内侦查员六个档次的非领导职务级别,使从事多年狱内侦查工作,具有丰富狱内侦查工作经验或相关技术的狱内侦查警察获得相应的职务待遇。获得狱内侦查机构非领导职务的狱内侦查警察调离狱内侦查队伍的直接转为同等级别的非领导职务。狱内侦查机构不再设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 三是建立健全狱内侦查机构专有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每年在搜集狱内情报、排查安全隐患、侦破狱内案件、监控防范罪犯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狱内侦查警察。同时,每年评选一次全国、省级和监狱级的优秀狱内侦查员,授予“情报能手”、“破案能手”、“排查标兵”、“防范标兵”等荣誉称号,增强狱内侦查警察的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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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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