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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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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韦艳/张力 【专题名称】人口学 【专 题 号】C5 【复印期号】2012年01期 【原文出处】《人口研究》(京)2011年5期第58,70页 【英文标题】The Marriage Dilemma of Involuntary Bachelors in Rural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der Inequality 【作者简介】韦艳,西安财经学院公...

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 韦艳/张力 【专题名称】人口学 【专 题 号】C5 【复印期号】2012年01期 【 原文 少年中国说原文俱舍论原文大医精诚原文注音大学原文和译文对照归藏易原文 出处】《人口研究》(京)2011年5期第58,70页 【英文标题】The Marriage Dilemma of Involuntary Bachelors in Rural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der Inequality 【作者简介】韦艳,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西安 710061;张力,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内容提要】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是在中国农村普婚制社会下长期存在的现象。文章利用全国性的专项调查、主流媒体报道和实地 调查数据,从婚姻市场上的性别不平等视角来研究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宏观数据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显示,用性别结构失衡来解释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剥夺”显得原发性因果关系不强和实证性不足,而简单地以贫困概括农村大龄男性婚姻困境的主因并没有充分考虑婚姻的本质和功能。基于性别不平等的理论视角和实证研究,认为婚姻市场上性别不平等对贫困男性婚姻困境的影响远比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的影响更为直接和重要,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具有独立于个体内因的社会经济结构性的成因。 The marriage dilemma of involuntary bachelorhood is a prolonged phenomenon of rural China in the context of universal marriage. Using empirical materials that merged with nationwide survey data, press reports and in-depth interviews, this paper explores marriage dilemma of rural involuntary bachelors in marriage market from gender inequality perspective. The results show that marriage dilemma of rural involuntary bachelors both reinforces and is reinforced by forms and relations of their economic and social inequalities. Involuntary bachelorhood is due to the condition that these males cannot meet the anticipation of mate selection in the marriage market. We argue that involuntary bachelorhood is jeopardized not so much by the availability of brides as by gender inequality effects in the marriage market. 【日 期】2011-07 【关 键 词】婚姻困境/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性别不平等marriage dilemma/rural involuntary bachelors/gender inequalityEE225UU1918660 1 问题的提出 中国社会一直奉行父系家族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父系体制,从夫居婚姻和父权制度赋予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和家庭权力等方面比女性具有更为优越的地位(Thornton and Lin,1994;Skinner,2002)。按照人口转变理论,在特定的人口发展历程中(特别是高死亡率阶段)父系家族制度主要依赖普婚、早婚和早育来维持(Thornoton and Lin,1994;Jones,2010)?。即使在这种“父系和普婚”的制度文化背景下,中国历史上持续存在着相当数量陷入婚姻困境的大龄未婚男性(Lee and Wang,1999;Das Gupta, et al.,2010)。这些男性处于婚姻市场中的边缘地位,即使过了传统意义的适婚年龄还被迫单身,即使在婚姻市场中处于边缘弱势地位也千方百计摆脱单身;其中的大多数即使倾尽极为有限资源、穷尽所有可能运用的手段、经过长期努力后也未能终结单身;部分人即使勉强成婚后其婚姻关系难以持续,不久即被迫重返单身行列。中国大龄未婚男性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叶文振、林擎国,1998),其比例随时间变化的波动不大,反映出这个群体的常态存在。 现有对于中国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大龄未婚男性的成因。一些宏观方面的研究认为,以男性比例偏高为特征的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所导致的“失踪女性”是造成这一群体不能成婚的主因(Tuljapurkar, et al.,1995;Skinner,2002;Klasen and Wink,2003;Poston and Glover,2005)。一些小规模的田野调查研究认为,个人因素对于是否成婚起着决定的影响,贫穷是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失婚的主要原因(彭远春,2004;莫丽霞,2005)。然而对于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的其它维度的研究,如这个群体采取的婚姻策略和可能的婚姻后果,目前的研究还很少涉及。 有别于现有大部分的研究,本文从性别不平等的视角来分析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中的3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人口被排斥在婚姻市场之外难以摆脱单身,在被婚姻市场边缘化下,他们如何摆脱单身,他们的努力导致了哪些结果,这些问题在现有研究中虽有涉猎,但仍然存在进一步解释的空间。不平等的理论视角从婚姻的交换性和婚姻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不平等入手对以上问题加以分析,并非全盘否定现有主流观点有价值的启示,而是对现有研究的视角和结论加以整合和丰富。 2 理论综述 有关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成因解释上,主要观点有二:性别失衡论和个人因素论。前者认为,中国持续上升的出生性别比和相对偏高的女孩死亡水平导致了失踪女性现象引起了中国人口的性别结构失衡,适婚人口中女性的短缺必然会造成男性的“婚姻挤压”(Skinner,2002;Klasen and Wink,2003;Poston and Glover,2005)。后者指出,经济因素是男性成婚的关键,大龄未婚男性主要特征表现为贫困、受教育程度低(彭远春,2004;莫丽霞,2005;Das Gupta, et al.,2010),也有研究指出大量的农村女性人口向城市的婚姻迁移是导致农村地区大龄男性失婚的原因(石人炳,2006;Fan and Huang,1998)。 已有的研究虽然对于大龄未婚男性的成因都做了有益的探讨,但上述观点有待商榷。“性别失衡论”只是粗线条地对比了婚姻市场中男女供需绝对数量的失衡,但却忽视了婚姻现实功能和择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对婚姻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调节,而且也未能充分解释在出生性别比正常的年代也存在被动男性未婚人口的现象。“贫困成因”论强调择偶者个人因素的决定性影响,缺乏对婚姻市场结构性失衡(即男女条件的不匹配)的细化考察和忽视婚姻市场中两性资源交换模式对男性婚姻的作用,因而不能深入解释这个群体为何不能在“同类婚姻”中找到同样贫困的女性或像贫穷女性那样得益于“择偶梯度”的上向效应而进入婚姻关系。 社会性别不平等对婚姻市场的影响根深蒂固。婚姻在实质上是一项交易目的性很强的人生和家庭合约,除了传宗接代、家族延续的功能之外,婚姻还涵盖家庭层面上的资本保护、维系社会地位和实现社会流动等意义。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婚姻的实现涉及财富、权利或资源在社会等级体系中的配置变化,具有结构分流的作用(Watson and Ebrey,1991;Gould and Paserman,2003)。婚姻通常要求至少门当户对,丈夫与妻子原来所属的家庭在阶层、财富与社会地位方面都大致相当。通过婚姻关系实现的利益再配置与男女双方收入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差距正向相关(Becker,1973)。Burdett和Coles(1997)的择偶理论和Koopmans和Beckmann(1957)的婚姻匹配理论分别从婚前婚后预期效用的比较和婚前婚后资产分配的互补性的角度解释了婚配中的相称性。他们研究结论的相似点是,特征相近的两个人结婚要比特征差距较大的两个人结婚能够产生更大的收益。虽然世上并非没有纯浪漫的案例,但现实中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维持难以避免带有博弈的功利色彩,牵附到个人和家庭的地位在社会等级体系上的稳定或上下流动。婚姻的交换性也意味着在讨论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时,只讨论某方财富或社会地位的绝对水平并无实质性的意义,而应关注这些需要提供到婚姻市场交换的资本是否匹配另一方的期望。 不少关于婚姻的实证研究验证了婚姻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交换性及其交换模式的性别差别。中国的婚姻并非拟婚双方的喜好和意志所能控制。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中,婚姻着眼的是两个家族的利益,而不是当事人的幸福(Watson and Ebrey,1991)。Coontz(2005)有关婚姻模式转变的研究发现,婚姻主要是经济和政治的交换,个人的爱情期望很少能够最终左右对配偶的选择。把择偶的过程类比于商品交换,Lavely(1991)认为用市场标准衡量的婚姻利益上需求互补的最大化支配着公社化时代农村的择偶过程。桂华和余练(2010)的研究指出,婚姻市场要价是理解农村“娶媳妇难”现象的重要切入点。 不平等的视角带出了分析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几点启示:(1)择偶对于“待婚”男女不是一项随机性而是带有竞争性的选择。影响婚姻市场供需波动不仅仅取决于人口性别结构,更取决于婚姻关系的交换功能和交换模式。(2)婚姻机会受婚姻市场规律制约,因而不同群体的婚姻关系发生的机会并非不可预测。在婚姻市场中,以择偶标准衡量的婚姻竞争力弱的群体在不同婚姻子市场之间的流动能力弱,受婚姻挤压的机会相对较高。(3)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和婚姻市场中的性别不平等相互关联,婚姻不平等可视为社会经济不平等的一个具体表现,社会经济不平等中的受害者由于身处低位从而很少有机会在婚姻市场中得益。(4)在婚姻规则的长期强势影响下,“择偶梯度”在现代化过程中保持着一些固化成型和难以撼动的模式。一般而言,相对于女性,男性“上迁婚姻”的普遍性小且难度大,客观上加大了底层社会男性人口的婚姻压力(Oppenheimer,1988)。总体而言,大龄未婚男性不仅代表着在婚姻市场上择偶时的个人失败,而且也是由于在婚姻市场上存在性别不平等的结果。 3 数据与方法 基于前文的理论理解,本文认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的婚姻困境实际上是社会经济不平等在婚姻市场上的反映。本文后半部分将在对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展开探讨这个群体婚姻困境的3个方面:单身成因、婚姻策略和婚姻后果。本文对以上问题分析的数据来自各有侧重、但相互补充的3个渠道:人口普查和全国性的专项调查、主流媒体报道以及笔者的实地调查。全国性的统计数据可以勾勒出宏观层面的婚姻模式和婚姻特征,而媒体报道和实地访谈资料能够细致地考察个人和家庭微观层面的婚姻决策和实施过程。 具体的分析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全国宏观数据的分析。我们首先基于人口普查数据中的年龄组别婚姻数据考察中国人口的初婚年龄,以此为据界定“大龄未婚”概念中“大龄”的界限。然后,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和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把农村女性择偶的期望标准与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加以比对,认识农村男性在婚姻市场上可能面对的障碍。 第二步是利用微观层面的访谈数据对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作质性分析。全国性的人口统计数据并不能分离出未婚群体特征的相关信息。由于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主要散布在交通极其不便的贫困地区,通过大规模的调查收集这个群体的相关资料在操作层面上受到诸多限制。?但大量的研究显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内部的社会经济特征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这种群体的同质性一方面使得定量的分析不一定能产生有意义的结果;另一方面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样本数量的多少并非是影响研究发现的关键因素。基于这些考虑,本文在探讨农村大龄男性人口的婚姻困境时,将以质性分析为主。我们通过两种手段建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的群体特征,一是主流媒体关于这个群体的报道,二是笔者的实地访谈。通过热门搜索引擎谷歌(Google.com)和百度(Baidu.com),利用关键词“光棍”、“大龄未婚男性”搜索和整理了近十年来主流媒体(包括报纸和杂志)的相关新闻报道。剔除了那些被不同媒体重复报道的案例,通过媒体渠道共汇集了2161个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案例,覆盖了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河北、广东、海南、湖南、四川、湖北、重庆市等11个省(市)的21个市(县)的27个村。媒体的报道显示,陕西、云南、贵州是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现象发生频率较多的地区(见图1)。媒体报道的案例有较广的地区覆盖面和一定的代表性,为在较大地理范围内总结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的主要特征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但媒体报道的案例也存在概念界定标准不尽一致、内容详细程度不一、不同案例时点跨度大、缺乏深度分析等特点。 图1 媒体报道的光棍村及变迁(2002-2010年) Figure 1 The Distribution of Involuntary Bachelorhood Cases in Media Reports (2002-2010) 注:光棍的数量标示在相应报道地区旁边的括号内;n.a.表示媒体报道中并未给出具体的数字。 为了克服媒体资料对分析的局限,我们选取了媒体报道中一些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重灾区”分别于2010年8月和11月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地是位于陕西省南部大龄未婚男性比较集中的3个行政村庄(B村、Y村、L村)。这些村子均位于海拔1500米的山区,各村的人口均在1000人左右,耕地面积占村面积都不足9%。3个村的人均收入分别只有2000元、1600元和1400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村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外出打工、种植和林业。出入村只有土路,外出靠步行,单程需要3,4个小时。每个村庄有近20名大龄未婚男性。出于社会底层习惯隐忍的集体性格,并非所有大龄未婚男性都愿意接受访谈,我们最终访谈到了12个大龄未婚男性,4个大龄未婚男性家人和9个当地的村干部及普通村民。访谈对象全部分散居住在远离村部、除了步行外没有任何交通工具通达的山上,访谈的样本数量只是反映了自愿参与调查的受访者数目,而非严格按照当地大龄未婚男性人口构成进行抽样。访谈采用半结构化的问卷方式,内容主要围绕农村大龄男性人口在婚姻市场上的比较劣势、择偶方式以及这个群体单身时或婚后的生活状况。 4 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的分析 4.1 “大龄未婚”的界定 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之一表现为超过适婚年龄尚难以形成婚姻关系。中国人口适婚年龄的界定在现有文献中并不多见。图2至图4是全国平均初婚年龄以及分年龄组别、分性别和分地区的未婚人口比例的统计。我们借用这些统计资料界定男性的“适婚”界限和认识大龄未婚男性人口数量随时间变动的趋势。综合考察这几张图的数据,有两点尤其值得关注:(1)中国社会属于“普婚型”社会。虽然城乡之间略有差别,但94%的男性和99%的女性在50岁前完婚,而且这两个比例在过去60年虽略有起伏,但总体上相当稳定。(2)初婚年龄随时代变化有所提高,但绝大多数的女性24岁前、男性26岁前完婚。20,30岁是中国人形成婚姻关系的主要年龄段,30岁以上年龄组别的未婚人口比例急剧下降到一个非常低的水平。这些数据表明,20,30岁组是中国人口的普遍结婚年龄段。取此年龄段的上限,在本文研究中,超过30岁“而立之年”仍然单身的男性人口被视为偏离社会普遍结婚年龄时间表而界定为“大龄未婚”群体。 图2 分城乡、分性别的中国人口初婚年龄 Figure 2 Average Age at First Marriage, by Gender 资料来源: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497,498 综合上述各图的数据,可以得出两点重要信息:首先,有稳定比例的男性人口终身未婚。这一人口的比例随时间变动不大。从1953-2005年,女性人口未婚比例持续低于1%,男性人口未婚比例在2.5%,4.2%之间。其次,性别失衡或女性缺失对男性被动失婚的影响尚未能在现有婚姻数据中得到反映。从1953年开始,中国性别比一直维持在高于正常水平,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性别比出现失衡态势并且失衡程度持续恶化。但同期分年龄、分性别、分居住地类型的未婚人口比例的各条曲线基本一致,终身不婚人口比例并没有随出生性别比的上升而上升。这当中可能存在出生性别比对婚配比例的滞后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出生性别比高位失调对婚姻挤压的影响目前还未能从全国性统计数据中充分观测到。也有研究对这一现象给出的解释是,导致男性大龄未婚的原因可能是以婚姻条件衡量的适婚女性人口不足,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适婚年龄的女性人口数量绝对短缺(Qian,1998;Lichter et al.,2006)。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30岁以上各个年龄组中,农村男性人口未婚比例一直高于城市,在农村约有5%、在城市约有1%的50岁以上男性人口未婚(张翼,2008)。这说明大龄未婚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 图3 1953-2005年按年龄组别划分的男女未婚人口比例 Figure 3 Age-Specific Percentage of Unmarried Population, by Sex, 1953-2005 资料来源: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510 4.2 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障碍 女性的择偶标准(即她们在婚姻市场上的要价)是婚姻梯度下适婚男性进入婚姻关系的门槛。虽然并非绝无可能,但农村女性愿意下嫁社会经济地位比自己低的男性的机会很低。 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显示了农村居民认为什么是衡量个人社会经济地位最重要因素的结果。选取“收入”项的人最多,占40.4%;其次是“教育”(12.7%)和“干部身份”(12.5%)选项。在很大程度上,这一结果可被视为农村居民评价成功人士的标准,与一些研究所观测到的择偶标准基本吻合。例如,徐安琪(2000)有关择偶标准变迁的研究发现,择偶者尤其女性对物质条件的重视程度随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深,并且重视经济因素的倾向婚后比婚前更加强烈。陈胜利和张世琨(2003)主持的研究发现,农村女性择偶时比男性更注重经济条件。这些择偶标准体现出不平等社会中,女性通过婚姻向上流动的愿望。如果农村女性倾向采用农村普遍存在的准则衡量理想配偶的个人资本时,收入和文化程度均偏低的男性在婚姻市场的议价能力显然偏弱。 图4 1953-2005年50岁以上未婚人口比例与总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动 Figure 4 The Share of Unmarried Population Aged 50 and over, Overall Sex Ratio (SR), and the Sex Ratio at Birth (SRB), 1953-2005 资料来源:(1)未婚人口比例数据:路遇,翟振武主编.新中国人口六十年.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510;(2)性别比数据:United Nations Fund for Population Activities(UNFPA). 2007. Sex Ratio: Facts and Figures 2007. 。 除了收入之外,男性的受教育程度之所以在农村女性的择偶考虑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在于文化水平与收入、向上流动能力正向相关。表1有关夫妻学历程度匹配的数据显示,虽然双方学历相当的婚姻在所有学历匹配的类别中比例最高,但女性与比自己学历高的男性结婚的比例大大高于与学历低的男性结婚的比例。这表明高学历女性与低学历男性之间的社会距离非常遥远,女性更倾向选择比自己学历高的男性结婚。根据中国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显示,在所有年龄组别中,学历高的人群的结婚比例均高于学历低的人群,相反,学历低的男性有较高的未婚率。换言之,现实中男性的婚姻机会因教育程度低而被挤压。一般而言,农村大龄未婚男性都只有 小学 小学生如何制作手抄报课件柳垭小学关于三违自查自纠报告小学英语获奖优质说课课件小学足球课教案全集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测试题 以下的文化程度。 4.3 单身成因 前文从宏观的层面给出大龄未婚男性进入婚姻的障碍。农村大龄男性之所以难以进入婚姻关系,在于他们的条件与农村女性择偶的标准存在错位。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资料并没有纳入现有的统计体系,对这个群体的认识大多基于个案的综合。表2根据媒体的报道总结了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个人和家庭特征、他们择偶的手段和择偶的结果。单个大龄未婚男性及家庭固然有其特殊性,但这些个体的合集作为一“类”群体,无论是个人背景还是择偶的过程和结果,都有高度的相似性。 笔者的实地调研交叉印证了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婚姻困境的一些共性。我们访谈案例涉及的3个村庄,从社区层面看,汇集了中国贫困乡村的普遍特点:位于交通不便山区、自然条件差、人均耕地少、医疗教育设施等社会公共资源几乎空白是这些村庄的现实。高山耕地资源有限,农业产出只能满足自身消费,难有剩余用于商品经营。自然资本匮乏和单一经济模式限制了农民增收,劳务输出成为村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从家庭和个人层面看,无论是收入或是消费,这些大龄男性和他们的家庭又远低于本村的平均水平,是一群居住于贫困村庄中远低于国家贫困标准的深度贫困人口,物质资本几乎已低至极限。虽然大龄未婚男性 大多数存在于多子家庭中,但同一乡村中也不乏纯女户,就乡村整体而言人口性别结构并不失衡。当地女子嫁往外乡的不少,但也有嫁在本村或招外地男性入赘。家境在本地属于中等水平的男性成婚并不见得特别困难。我们访谈中大龄未婚男性多是家庭兄弟众多,家境贫寒。家中多位成员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被拴住了出外打工的脚步,这些人年轻时别人曾介绍过对象,但是女方了解其家境后都会断然拒绝。也有少数大龄未婚男性是家中独子,在县城打短工还要经常回来照顾患病父母,如果不入赘难以成婚,但是入赘相当于导致家中空巢又难以接受。可以从这些案例看出难以进入婚姻关系者都是当地的绝对最低层,这部分大龄未婚男性约占当地适婚男性人口的5%左右。受限于自身和家庭的环境,他们或因受教育程度低而缺乏脱贫的能力或无法利用外出打工增加收入的机会而陷于贫困之中难以自拔。极度、持续贫穷使他们在发展过程中拉大了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距,成为他们被婚姻市场淘汰的最凸显的关键因素。同时,这些案例还反映了农村大龄男性纠结于婚与不婚的两难。他们一直处于婚姻的矛盾之中,一边是渴望成婚,一边是各种现实所迫让他们在取舍中左支右绌,不得不放弃婚姻。 4.4 婚姻策略和结果 即使不得不面对难以逾越的婚姻门槛,即使没有能力为“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积累足够的资本,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也会千方百计、穷尽资源地去终结单身。由于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支付”女性“要价”的能力很弱,他们不惜采取一些游离于法规和习俗之外、但能够以较低择偶成本换取较高实质成婚机会的方式,这反映出他们并不自甘于大龄未婚的强烈愿望,也反映出在择偶的过程中他们需要不断降低自己的预期。图5是笔者实地调研采集的4个代表性的案例,反映了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形式、居住安排和婚姻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招赘婚姻、买婚以及收继婚等非主流的婚姻模式是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努力结束单身的主要途径。相对于主流的男婚女嫁,非主流的婚姻模式省却了许多诸如过门、订婚、过礼、回门等结婚习俗程序,从而减少了不少必要的结婚花费。但试图进入婚姻关系的尝试不一定导致期待出现的结果。在长期努力、穷尽了有限的资源之后,有的一直未能成婚,有的只能经历短暂的婚姻,而有的尽管成婚也是陷入繁重的生活负担。 招赘婚姻是大龄男性比较常用的成婚手段。在传统的父系家族体系下,嫁娶婚姻在农村仍占绝对的主导地位(Lavely and Ren,1992),招赘婚姻的比例仅占婚姻总数的5%,10%(Lee and Wang,1999)。对男方家庭而言,招赘婚姻通常发生在兄弟较多的贫困家庭,因为父母没有能力为所有儿子的成家积累足够的彩礼和居住条件。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婚姻模式,招赘婚姻给上门女婿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入赘往往是一种被动和无奈的选择(Chuang and Wolf,1995)。一些大龄未婚男性由于兄弟众多,家境不好,就会选择到仅有女儿户的家庭入赘。Y村不乏这样的案例,图5(a)的大龄男性G,兄弟共5人,排行最小,家庭负担重,30岁时选择入赘。有因年龄更大、条件更差而未能入赘初婚女性家的大龄男性,会选择入赘到寡妇家。虽然婚后要承担很重的照顾女方公婆和子女的经济压力,但是为了能够成婚,不少大龄男性还是不介意这种婚姻形式。图5(b)的大龄男性H在他33岁时入赘寡妇家,他30岁时曾经从广西买过媳妇,但是买来的媳妇在结婚后1周内跑掉了。他和现在的妻子是表婶侄关系。H的婚姻关系似乎有点乱伦,但获村民同情和理解。 父系家族势力和对亲属网络的需求,导致农村通婚圈局限在较小的地理区域(Fan and Huang,1998;王跃生,2006)。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男性由于在本地的婚姻市场上被边缘化,不得不通过扩大通婚的地域范围寻找多一些的机会。然而远距离的通婚在很大程度上由带有牟利色彩的“媒人”撮合,婚姻的买卖性质突出(王跃生,2006)。L村过去5年共有在当地家境属中下游的8户人家为大龄未婚儿子先后从云南买入媳妇,费用约为2,3万元。当地青壮劳动力有不少到云南或贵州从事挖煤或修建高速公路,打工期间获得买婚的相关信息,回乡后通过人贩中介操作,但买来的媳妇最终留下的不多。图5(c)的大龄男性E就是L村大龄买婚者之一,他35岁时和同村两位大龄男性到云南小县城买媳妇,买来两个月后媳妇跑掉。L村不少大龄男性选择买婚来获取婚姻机会,有的甚至贷款买婚。虽然买卖婚姻不被法律允许,却被村民普遍接受和同情。 图5 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策略和居住安排(实地调研) Figure 5 Martial Types and Residence Arrangements by Involuntary Bachelors, Selected Cases 注:图中的大写英文字母代表受访者。 也有大龄未婚男性采取“收继婚”(也叫“转房”)的方式来结束单身。“收继婚”有违儒家传统道德,历代的法律一再禁止,但并不能令这种婚姻形式消失。在非汉族的人口和汉族的穷苦农民中,“收继婚”时有发生(阎云翔,1992)。“收继婚”有多种形态,主要都是同辈和异辈两种形式的变体,而最为常见的则是同辈之间的收继,例如“弟收兄妻”(柏桦,2003)。图5(d)的大龄男性J兄弟共4人,排行老小,三哥在矿难中死亡,J在31岁时和自己的三嫂结婚。“收继婚”是家庭资源的内部重新整合,为的是家庭劳动力和财产均不外流。在访谈的村庄中,青壮年外出打工主要从事重体力和高危行业,不少已婚男性在煤矿和开挖隧道的事故中死亡。死者如果还有未婚兄弟的话,“收继婚”既为了对死者的金钱赔偿不会随死者配偶改嫁而流失,也为了不用支出未婚兄弟的婚姻费用。这样的婚姻形式看似是不合情理的“灰暗”,但对于这些家庭却是“平常”。 对于农村大龄贫困男性而言,婚姻结局被动地取决于婚居模式。如果通过“买婚”手段实现男婚女嫁的主流婚居模式时,他们进入婚姻关系的机会虽然有所提高,但勉强进入后不容易存续。买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失婚风险,逃婚是买婚家庭最易发生的悲剧。主要是大部分买婚没有合法手续,其次是婚前对女方下嫁意图缺乏了解,此外,有的买婚涉及骗婚成分,有的买婚案例中男方的家境令女方难以接受,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买来的媳妇陆续离家出走,剩下一些重返单身的大龄男性或破碎的家庭。为了防止买来的媳妇跑掉而导致人财两失,动员一切可能动用的人力物力资源全天候监管成为买婚家庭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从经济上和行动上限制买来的媳妇与外界、特别是原居地的交往也是防范的重要手段。监管的结果不能增加买来媳妇的落户感,却会加深买婚男性的生活不安全感,也有加大买婚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的情况。 如果农村大龄男性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入赘”(即婚后离开本家到女方的家庭生活)这种非主流婚居模式时,招夫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未来归宿。中国历史上存在着多种招赘婚姻形式(董家遵,1995)。按照招夫的主体和目的可以分为:闺女招夫,即未嫁女子招夫,是最常见的招赘婚姻形式;妇人招夫,即有妇之夫招新夫以养旧夫;寡妇招夫,即丧偶妇人招夫以养老迈翁姑和幼子;养媳招夫,目的与寡妇招夫类似。我们的案例涉及“闺女招夫”(如图5(a))和“寡妇招夫”(如图5(b))两种招赘婚姻形式。同样是招赘婚姻,婚后的结果却大相径庭。“闺女招夫”(即未嫁女子招夫)型通常植根于男女双方的家境存在着一些“女优男劣”的现实条件下,农村大龄男性摆脱贫困以及与贫困相关的婚姻困境的改善有可能慢慢隐现。相反,“寡妇招夫”型多数发生在一些前夫家中虽有些遗产、但通常上有老下有小照顾担子较重的家庭,招赘婚姻给农村大龄男性带来的社会经济地位的改善在我们的案例中则不明朗。往往这些入赘后的大龄男性既要照顾女方的公婆,还要承担照顾前夫孩子的教育及婚嫁费用,经济压力增大。 5 结论与讨论 社会经济不平等(包括社会性别不平等)在婚姻市场的体现,对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有系统性影响。在不平等下,婚姻是社会流动的重要机制。基于不平等理论视角下对婚姻功能的理解,结合宏观数据和微观深度访谈资料展开分析,本文形成了有助于加深认识农村大龄男性婚姻困境的几点判断。首先,我们注意到用性别结构失衡来解释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剥夺”显得原发性因果关系不强和实证性不足。宏观数据显示性别失衡的历史变动趋势和大龄未婚男性的比例变动并不趋同,微观数据展现大龄未婚男性较多的乡村并不见得是性别比失衡的地方。其次,简单地以贫困概括农村大龄男性婚姻困境的主因并没有充分考虑婚姻市场上的交换功能。一般意义上的贫困并不一定导致农村男性丧失婚姻的机会。男性个人资本的吸引力是由他人决定的,他们被迫单身的主因是其本身在婚姻市场的交换能力与女性的期望存在太大错位。这带出了婚姻模式的出现和演变,离不开不平等背景约束下“保存和继承财产”的主题,本身就是诸多不平等的结果。婚姻关系的进入和持续表面上是男女双方选择的结果,但实质 上是建立在交换关系上的吸纳与拒绝的双向过程。在财富、能力等眼前利益决定着婚姻机会的社会,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不能获得基本的婚姻保障,并非仅仅是与个体自我密切相关的因素,而是具有独立于个体内因的经济社会结构性的成因,不平等对大龄男性婚姻困境的影响比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的影响更为直接和重要。由此引申的政策含义是,缩小贫富差距、改善农村大龄男性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努力是解决他们婚姻困境的更有针对性、更为有效的一个途径。 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还意味着这个群体进入婚姻关系的年龄、生育、家庭形态和结构、家族延续、家庭养老、婚后社会经济地位的后续变化等一系列生命历程的重大事件的时序安排都带有难以预见的变数。对于这个群体而言,择偶面对非常不利的机会结构,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很不确定的选择过程。择偶的不确定导致围绕婚姻关系的后续活动(例如,生育、抚养、赡养等)的人生轨迹也变得不确定。这些不确定性昭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不但长期处于婚姻市场的边缘地位,而且这种持续性的边缘地位令他们的未来可能缺失由婚姻、家庭形成派生的一些社会保障。这个群体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和缺失采取何种选择,是安于天命地逆来顺受或流于沉沦导致社会风险,由此带来什么政策启示,现有研究无论是理论层面或实证范畴提供的认知还非常有限,这个空白为本文后续研究的展开提供了空间。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为社会性别平等的研究展示了新的议题。以父权制为中心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在男女两性分工制度、婚姻制度和继承制度上有广泛表现。婚姻文化在婚姻市场中营造的从属于男性或女性的择偶特征和行为方式,以及对社会性别差异的含义,导致社会底层的男性进入和维持婚姻关系都处于非常稳定的劣势。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无疑深受婚姻市场中社会经济歧视的限制。中国传统婚姻性别观念在剥夺女性权利的同时,对男性在社会、家庭中所应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等给予了过高的目标期望和不平等的负担。这种社会性别观念不仅是对女性婚姻的束缚,同时也是对社会底层男性婚姻的压制和桎梏。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社会性别不平等在婚姻市场中的变革,社会底层男性就难有摆脱婚姻困境的机会。长期以来,社会性别平等的研究取向更多的是关注女性问题,而“男性向度”则不足,对地位低下男性的发展机遇、话语权以及权利更为忽视。深入探讨如何改变基于性别差异之上的不平等的社会和体制结构,使之对男女双方都有相对平等的机会,可为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困境提供新的政策思路。 注释: ?“普婚型社会”泛指超过49岁尚未成婚的女性人口占成年女性的比例少于5%的社会(Jones,2010)。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中国这一比例低于1%。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2009年展开的“百村调查”是迄今为止为数不多的有关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大规模调查,有关调查的详情和主要发现,参见靳小怡等(2010)。 【参考文献】 [1]柏桦.从收继婚风俗看明代的律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3:49,53 Bo Hua.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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