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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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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电部分)防爆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专用工器具佩带不全或不完好。 2.检查电气设备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3.检查电气设备未进行验电、放电。 4.未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人员操作作业。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不做...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电部分)
防爆检查员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下载怎么下载操作规程眼科护理技术滚筒筛操作规程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专用工器具佩带不全或不完好。 2.检查电气设备未严格执行停送电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3.检查电气设备未进行验电、放电。 4.未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人员操作作业。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6条 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7条 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第8条 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第9 条 作业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五、操作准备 第10条 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1条 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第13条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要做到: (1)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 (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 (4)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七、收尾工作 第14条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井下管道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悉有关规程和标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相关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4条施工现场倾角大于15°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5条瓦斯浓度大于l%时不得使用电气设备,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6条拆装管路需用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7条在架空线段施工时,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8条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线进行认真检查,掌握现场情况。 第9条熟悉管路图纸资料和标准要求。 第10条施工前对沿线所有的障碍物及险段提前进行清理和加固,确保施工安全和进度。 第11条在安装前应与调度室及运输调度站联系,说明工作地点、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井由专人负责监护,注意来往车辆。 第12条 管子安装前应逐节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纹,法兰盘对接处平整,不得有破损现象。 2、直管的弯曲度海米不超过1 5毫米。 3、弯管的弯曲部分的椭圆度不大于管子公称外径的10%,弯曲角度误差不得超过±30'。 第13条管路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测量管座、管卡或弯头座的支承梁位置,并进行梁的加工和安装。 第14条管子、弯头、三通、异径管及伸缩器等,在安装前应做耐匝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l 5倍,至少应比工作压力大0.5兆帕,且无渗水现象。 第15条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所有管件进行防腐处理。 第16条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须待漆膜防腐层形成后,方可吊装和搬运,并在吊装和搬运中注意保护漆膜防腐层,损坏的防护层应及时修补。 第17条将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运至现场,并摆放整齐。 第18条将需用的工具、材料运到现场,数量要充足,品种、规格符合要求。 第19条管道工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讲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20条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异径管连接时,不准插接及无死角。 第22条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度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第23条法兰盘应与管子连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第24条连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用的法兰盘应一致。 第25条紧固螺栓时应对称进行,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所用工具要合适。 第26条吊装绳索、钩环、连接螺栓等连接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第27条斜巷安装: 1、管子及管件运至现场后依次摆好,由下向上逐节连接。 2、管路应有支架支承,不得与底板接触。 3、敷设直径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时,每隔15—20米应加一处拉线,拉线应牢固可靠。 4、提升运输斜巷中,法兰盘应与轨道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矿车运行。 第28条平巷安装: 1、管路安装要平直,需过道轨时应使管路不受力,管道与轨底应留有足够的间隙。 2、管路法兰盘边缘应与道轨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电机车运行。 第29条仪表管座安装: 1、仪表管座开孔位置应安装在直线管道上,不得安装在弯曲管道上,同时要考虑维修观察方便。 2、主管道上的开口直径应与接管座或支管内径一致,不得把接管座或支管插入主管道内焊接。 3、温度计表座安装时,温度计受热端迎着流体运动方向,并置于管道中心。弹簧式压力表必须垂直安裝。 第30条管路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通风、压力试验,应无漏风、渗水现象。 第31条日常检查维护: 1、管道工应经常对压风、供水管路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如下: (1) 检查管路防腐层,应无剥落; (2) 检查管路支承架,应齐全牢固; (3) 检查管路有否漏风、漏水; (4) 检查法兰盘、螺栓,应完好、齐全、紧固; (5) 检查管路阀门开启、关闭应灵活、无泄漏、无锈蚀。 2、日常维护时对管路损坏处采取的临时措施: (1) 当管子接口法兰盘的衬垫损坏时,应先停运相应设备,再根据管子规格更换衬垫; (2) 当法兰盘损坏时,先停运相应设备,再更换管路; (3) 管子轻微破损而漏风、漏水时,可在破损处打卡子进行处理。 第33条压风、排水管路的更换: 1、管路需要更换时,应提前做出更换计划,做好充分准备后方可安排更换。 2、更换后的管路要与原管路规格质量相一致。 3、更换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五、收尾工作 第34条管路安装竣工后,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应符合规定,作好记录。 第35条全部工作完成后,用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配件,并妥善保管。 索道司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开车前的准备: (1)、开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各部是否正常。 (2)、开车前,应确认乘人装置运行区内无任何影响乘人装置正常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如无行人或其它障碍物等。 (3)、选择乘人装置的运行方式,即连续运行、断续运行。 (4)、以上准备工作就绪后,等待开车指令,准备开车运行。 3、开车时的操作: (1)、接到开车指令后,首先按下"开车预警"按钮,电铃警示准备开车; (2)、按下"启动"按钮,喇叭预警准备开车,预警5S后制动电机自动启动,制动电机自动启动3S后乘人装置电机自动启动。 (3)、操作人员必须提醒准备乘坐的人员,要等乘人装置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 4、装置运行中 (1)、在乘人装置运行的过程中,若要短时停止乘人装置运行,可按下"停止"按钮,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2)、在乘人装置运行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乘人装置的运行状况,若发现乘人装置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乘人装置运行,待查明原因并使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乘人装置运行。 5、操作人员须离开岗位查找故障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的警示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对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井筒维护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井筒维修工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筒维修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2、 井筒维修工应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完好标准及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3、 井筒维修工必须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4、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护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自上而下的顺序工作;因情况特殊,需在多层吊盘上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井筒维修工班前不得喝酒。 6、 井筒维修工作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作业前的准备 7、 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对象、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质量要求。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一起向作业人员贯彻安全措施。 8、 由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 9、 由施工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约定信号等。 10、 井上、下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的人员并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 11、 井筒维修工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护伞和护栏。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和安全帽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 (4).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 (5).作业所需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6).作业所需的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 (7).使用多层吊盘进行作业时,层间距应大于1.8米,每层底边应有大于100毫米的边缘并装有护栏,最上层应设有保护伞。 三.井筒作业 12、 检查井筒设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包括天轮平台和井架),并随时清扫浮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块和其它杂物。 13、 检查罐道和各部件间隙或清除间隙中污物时,应采用工具,不能直接用手,以防挤伤。 14、 进行更换罐耳等零部件及紧固罐道螺栓等作业时,应注意配合,工具应拴保险绳,传递零部件时要等对方拿稳后再松手。 四.收尾工作 15、 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等,及时通知并配合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后才能正式提升。 16、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 17、 大型检修项目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进行质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运行。 采掘设备安装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采掘设备安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机械、液压基础知识。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第3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方面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第4条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第5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6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第8条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l.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11条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用。 第12条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3条人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标志”。 三、操作准备 第14条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15条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传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6条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第17条检测、校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8条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第19条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四、正常操作 第20条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第21条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第22条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第23条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第24条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辅送带子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第25条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6条安装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第27条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丰固。 6、各仪表应齐全、完整。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3转,转动应灵活。 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第28条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第29条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小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没有正式固定泵房的临时性排水泵、功率较小的多级泵和单级泵的水泵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应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了解有关规定和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5条注意检查工作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开泵. 第6条小水泵出水口必须安设闸阀,安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才能使用。 第7条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人运行: 1、电动机、水泵故障没有排除。 2、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电动机不能正常启动。 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开关和控制设备损坏、失爆、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8条检查水泵的对轮销子及防护罩是否齐全、各紧固螺钉是否牢固。 第9条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检查水泵安装是否牢固、平稳,电机、泵体和底盘是否紧固,对轮间隙是否符合标准。 第11条检查水笼头是否漏水或堵塞.检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气。 第12条检查盘根密封和压盖松紧程度,轴承油量油质是否合格,出水闸阀是否关严。 五、操作顺序 第13条水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水泵充水-操作启动开关-启动水泵电机-逐渐打开水泵排水阀门-完成水泵启动-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断电停机-开关复位。 六、正常操作 第14条水泵的启动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打开水泵灌水阀及放气孔,将泵体内灌满引水。 2、启动开泵,观察水泵的转动方向,观察压力表指示。 3、逐渐开大出水闸阀,检查水泵是否上水,直至水泵正常运转。 第15条司机应精力集中,注意水窝的储水量变化,随时注意水泵的声音、检查轴承的温度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16条水泵的停止操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先关闭出水闸阀,然后切断电源停泵。 2、将启动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将开关闭锁。 七、特殊操作 第17条小水泵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刻停泵: 1、泵体异常震动、泵体部件螺钉或基础螺钉松动时。 2、电机或轴承温度超过规定时。 3、吸水笼头露出水面时。 4、出水量突然减少,或不上水时。 5、泵内有异响或电机发生故障。 6、排水管路严重漏水时。 7、泵房来压,有冒顶、片帮或底鼓危险时。在时间允许时,应尽是先关闭水泵的出水阀门,再停水泵电机。 八、收尾工作 第18条检查设备,清理和擦净水泵上时油水和污物,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第19条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井下电气维修工人井前匝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 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6条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 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釆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釆用绑扎方式。 第26条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五、特殊操作 第27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并按要求进行反送电。 第28条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29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0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31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32条 每天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 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统一信号联系,按顺序开、停机。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有金属物件时,必须停机处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3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 小锤、铁锹等; 2. 必要的备品配件:各种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破碎机的保险销子等; 3.润滑油、透平油。 第4条 检查与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必须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应无渗油、漏油.油量要适当。 2. 信号必须灵敏可靠,没有信号不准开机。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完好。 3.电源电缆、操作线必须吊挂整齐,无受挤压现象; 4.机头附近的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尘必须清扫干净;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6.刮板链松紧要适中,刮板及螺丝必须齐全紧固; 7.转载机行走小车必须平稳可靠; 8.转载机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饭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9.转载机在无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刮板、链条、连接环应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 10.破碎机的安全保护网及保护装置,要保证不变形不失效、安全可靠; 11.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牢固。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5条 试运转。 1. 合上磁力起动器手把送电; 2.手按按钮点开二、三次; 3.启动,空转l~2周; 4.转接机、破碎机联合运转; 5.检查无异常,发出开机信号。 第6条 运行中机械和电动机要无震动,声音和温度要正常,各轴承温度不超过750C,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第7条 转载机的链条松紧必须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不得有卡涟、跳链现象。 第8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不得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9条 破碎机的保护网和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在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10条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好。 第11条 移转载机。 1.清理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浮煤、浮矸; 2.保护好电缆、水管、油管,并吊挂整齐; 3.检查巷道支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移转载机; 4.行走小车与带式输送机机尾架要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防止大块煤、矸砸伤胶带,保证煤流畅通; 5.移完转载机后,机头、机尾要保持平、直、稳,千斤顶活塞杆要收回。 四、收尾工作 第12条 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把刮板输送机、破碎机和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 第13条 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于净。 第14条 将磁力起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 第15条 向接班司机交待本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刮板输送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准备和检查 1、检查机头、机尾、电机、减速箱、电机防护罩、挡煤板、机头机尾压柱等是否完整,牢固可靠。 2、检查减速箱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信号系统、操作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有损伤和挤坏现象。 5、及时处理机头和机尾浮煤,保持设备卫生。 (二)启动和运行 1、启动时必须按信号操作,多台溜子操作时,应由前向后依次启动,司机必须站在机头斜上方进行操作。 2、启动时应注意输送机内有无行人、大块石、物料、金属支柱等。 3、启动时应点动2-3次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4、如因负荷大,启动困难时,可间断启动2-3次,每次不得超过15秒,若不能正常启动时,待处理后,再启动。 5、运转时,应注意是否有漂链、挤尾链、断链现象等。 6、检查电机、变速箱运转是否正常。 7、管好、用好溜头处的喷雾降尘设施,及时洒水防尘。采面溜子安设好移动喷头后,方可启动溜子。 (三)停车操作 1、正常停车按信号执行; 2、多台溜子搭接,必须执行由后向前逐台停机的顺序。 3、停机前应将刮板机的煤拉净; 4、切断溜子电源。 (四)遇有如下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 1、断链或机头链轮下端余链过多; 2、刮板严重变形,机头掉链,连接环断螺丝; 3、溜槽拉坏拱起,溜子弯曲过度,发生脱节或链出槽; 4、机头主要联接螺丝松脱或机头电机变速箱剧烈振动; 5、电动机因打保险丝,两项运转或冒烟; 6、电机、减速箱、瓦盒、轴承等过热或有异响; 7、电缆过热或突然发生损伤。 8、机尾轮不转; 9、发现大块石或较长物料; 10、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皮带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区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带式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任何人不得乘坐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3条带式输送机巷道应有消防灭火及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4条带式输送机的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三、操作准备 第5条准备工具扳手、钳子、手锯、铁锹等;备品配件与材料:螺栓、皮带卡子等;润滑油脂等。 四、操作顺序 第6条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及整台带式输送机范围的支护完好、牢固,无浮煤、杂物。否则必须处理安全后,方准进行工作; 2、将带式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挂上停电牌,然后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机头及储带装置部所有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2)液力耦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合适,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 (3)减速器内的油量适当,无漏油; (4)机身各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辊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5)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6)机尾滚筒准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7)带式输送机前后搭接符合规定; (8)带式输送机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9)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10)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碰; (11)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 (12)防打滑、堆煤、跑偏、溜煤眼满仓、超温洒水、烟雾等保护装置和消防灭火、喷雾灭尘设施齐全有效。 第7条开机时,取下控制开关上的停电牌,合上控制开关,发生开机信号,让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以上,然后检查下列各项: 1、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合适; 2、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上述各项经检查与处理合适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五、正常操作 第8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按规定信号开、停带式输送机。每次启动前,必须先发信号,通知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运行。未使用集中控制的多台带式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 第9条不准超负荷强行启动。发现闷车时,先启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启动时,必须卸掉输送带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带运出。 第10条在运转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部位运转声音;清理机头、机尾的煤尘;保持正常洒水喷雾。 第11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输送带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输送带打滑闷车; 3、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耦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输送带上有大块煤、长材料等; 6、信号不明或下台输送机停机时。 第12条点动开车和处理输送带跑偏时,严禁用手、脚直接接触输送带。 第13条输送带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煤粉。不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第14条 拆卸液力耦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应戴手套,面部躲开喷油的方向,轻轻拧松几扣后,停一会,待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代用品。 第15条在带式输送机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闭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挂上“有人工作,不许送电”的停电牌。除了处理故障,不许开倒车运转。 第16条在检修煤仓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时,必须将煤仓上口挡严。 第17条除了控制开关的接触器故障外,禁止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六、特殊操作 第18条带式输送机的回缩储存;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扳动控制开关手把到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的拉紧绞车; 2、拆除中间架,用千斤顶或绞车把承载部连同机尾一起向前牵引直至与所剩余的中间架相对接,调整机尾部与中间部的中心使之在一条直线上; 3、根据机尾部发出的信号,开动储带装置绞车将多余的输送带卷入储带仓内并张紧输送带; 4、输送带缩回后,将千斤顶活塞杆收回,阀的控制手柄放在切断位置,将储带装置绞车开关闭锁; 5、摘去停电牌,根据机尾部发出的信号,在按程序启动带式输送机。 第19条拆除输送带: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扳动控制开关手把到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 2、松开储带装置绞车,将储存的输送带一端割断,按需要长度切割多余输送带后,将其运走; 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 %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 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综采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 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①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②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③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 上,接地必须良好; ④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14、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5、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 %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17、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1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 1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0、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21、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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