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举报
开通vip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原文地址:纸上破案--北海案作者:张律师的乌龙茶 纸上破案 昨天写了一篇小文。提到了油漆和风衣两件证据。 回想一下,如果是衣服上的油漆干了以后,才抛尸的,那说明有个藏尸的过程--在藏尸中油漆干了。这个藏尸的地点应距发现尸体的地点不远--可能就在船上。因为活人好背,但你去家乐福背一袋50公斤的大米上肩试试,如果真能上肩,那试试能走多远?尤其是怕人看见,像真的贼一样慌不择路时。同样,因为搬运的难度,藏尸地点距造成死亡的第一现场也不会太远。造成死亡的第一现场也许就...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 原文地址:纸上破案--北海案作者:张律师的乌龙茶 纸上破案 昨天写了一篇小文。提到了油漆和风衣两件证据。 回想一下,如果是衣服上的油漆干了以后,才抛尸的,那说明有个藏尸的过程--在藏尸中油漆干了。这个藏尸的地点应距发现尸体的地点不远--可能就在船上。因为活人好背,但你去家乐福背一袋50公斤的大米上肩试试,如果真能上肩,那试试能走多远?尤其是怕人看见,像真的贼一样慌不择路时。同样,因为搬运的难度,藏尸地点距造成死亡的第一现场也不会太远。造成死亡的第一现场也许就在船上或渔轮码头。如果发现尸体后,警方能花三十分钟这样想,再花三十分钟去码头看看船---看看裴家或黄家的船,破案应该不难。 如果我们真的猜对了,我们交税养这些饭桶警察真不如养猪了~ 于是乎,有个大胆的想法,集网友之力,在纸上把这个案给"破"了---律师团介入伤害案,是为了把杨立新伪证案釜底抽薪--我们大家把案"破"了,就是把那口锅给砸了,顺便把一些睁着眼睛说瞎话东西的饭碗也给他砸了。 是为檄~ 当然对纸上破案,要做以下最郑重的声明:本纸上破案并未阅读案卷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因此结论也就不可能有法律意义,也就不产生对某人犯罪的确指或暗示。但欢迎对号入座,入座者后果自负。 本纸上破案只是根据一些生活常识和知识,略加办案经验的一种推论,是社会舆论对社会热点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进行讨论一个普普通通的声音。 一、可能有藏尸过程。油漆既不在死亡的第一现场,也不在藏尸的第二现场,而是在移尸过程中沾上的。 怀疑有藏尸过程的原因,是基于其身上的油漆干后才被抛尸,而油漆干透需要时间。油漆干透的时间就是藏尸的时间。 藏尸是要移动尸体的,黄在当晚是赤脚的,但尸检未发现其脚部有油漆,说明油漆不在死亡的第一现场。当然也不会把尸体藏在油漆中,不合常理,藏尸者衣服上、鞋上也不会干净。 是否可以推论出,死者尸体是被藏在一条正在维修或维护中的船上。在搬运或移动尸体的过程中,沾上了油漆。 如果藏尸船上,按一般人的心理,会藏在船舱底部,潮湿或有积水的地方,用渔具等等东西遮盖。 (出水的尸体上衣物完整,但又呈巨人状,衣服能包住巨人吗?是否说明巨人只是一般的巨?是否也说明浸泡时间不长?浸泡时间不长,是否也说明有藏尸过程?需要专家指教。11月14日补)。 二、基于第一现场在船上或码头对可能的凶手的分析 死者与裴金德发生争执的地点及李警和的位置,均在洪记大排档附近。裴和死者没有大矛盾,根据一般的心理,也就是在洪记附近打死者一顿就算了,似乎没有必要大半夜的自己也不休息,把死者架到较远的码头去打,也就是说没有动机。因为,如果费劲架死者到码头去打,就有打死的可能了,但在裴自己不去码头的情况下,李警和将其打死的可能性也不大,同样没有动机。 那么,死者去码头就是自愿去的了。那么能让死者自愿去码头的只能是死者的小叔了。 请注意一个细节,某辨护人的辩护意见说,检方材料中,有被告人在水产码头抛死者手机的情节,说明死者当时是有手机的,这样其小叔就能很方便地联系上他。但为何又有死者小叔和一个被告人互相留手机号码,共同找死者的情节呢?这似乎有所矛盾。 如此分析,死者生前最后在一起的人就是其小叔了。 同样,以下的一些情节也使人对死者小叔产生怀疑:1、对一个成年人几个小时联系不上来说,第二天(14号)就报失踪,2、第二天(14号)死者的另一个叔叔就从福建赶回;3、18号唾液送检,19号才发现尸体;4、家属几次三番围攻律师(我不相信,他们不明白律师在帮他们找真正的凶手。况且这些被告也是穷人,不能赔他家很多钱)。 三、根据致命伤位于脑后颅骨上对可能的凶手的分析 致命伤位于脑后,则一定是非故意摔的,不是主动打的。打一个人,除非是暗中背后袭击,否则一定是面对面打击(暗中袭击多打在头顶部)。 如果是摔伤的,哪谁有可能藏尸呢?显然,死者的小叔不可能,亲人们一定会送他去医院。 从这里分析,死者摔昏倒后,李警和藏尸的可能性较大。 四、什么地方、什么动作,能往后一摔,就把颅骨摔折呢? 没有去过渔轮码头,不知道~ 颅骨上的着力点在哪里?很重要。但这要靠专业的法医了。(不知根据后脑勺的皮肤软组织能否解剖出着力点?着力点如果不在最凸出的位置,那就一定是摔在一个凸出的物体(钝器)上,而不是平整的面上了。) 看到陈有西律师和迟夙生律师考察的照片,码头上高高的架子,莫非从那上面摔下? 五、尸体还能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信息? (一)尸斑。 因为人死后,血液不再流动而下沉,如果真有藏尸过程,则尸体一定有尸斑。根据尸斑可以推断藏尸(固定一个体位)的时间长度。(如果死后马上抛尸,就不会有尸斑。11月14日补) (二)酮体方面的检测。 之所以想到这一点,是基于以上第三点颅后伤为摔伤的推断。 我的意思是颅脑受伤是一种很难根据外伤来判断严重性或后果的伤。举个例子,脑外科对脑出血病人的治疗,全是保守治疗,只是输甘露醇降脑压,吸氧,并不进行什么治疗。因为脑子里的东西没法动,也无法预测。开颅的目的,不是要在里面治,而是人不行了,死马当活马医,只为放血、降压。所以,我的意思是,死者当时受伤后,有可能只是昏迷。但其他人以为摔死了,故进行了藏尸。 如果当时只是昏迷,则死者的肠胃功能仍正常运转,直至死去。(提醒检方,这里的仍运转与你们说的不一样,我的是躺在地上,你的是人扔在海里,扔在海里,马上就死了,死了胃肠就不动了) 肠胃运转就要消化,当胃里的食物消化完了,就要消化自身的脂肪等,消化了脂肪等,就会产生酮体。以此大约推断死亡时间,以及死因(某某衰竭,不 。 知对否,还需专业人士指教) 颅脑损伤是神经伤,但伤哪根神经,谁也不知道。有的神经受伤马上就死,有的是昏迷瘫痪,清醒地活好多年。 六、为何要在18号夜里抛尸 判断18号夜里抛尸,一则是因为渔轮码头人来人往,19号发现的,故应是18号夜里抛尸;二则,已死亡四天了,不应再下沉了,况且,如果尸体如巨人状,则不排除曾在水箱中藏尸。 也许是19、20号船要开工,水手们要上船了,无法再藏尸。也许是藏尸者有其它事情必须离开一段时间,走之前要扔掉麻烦。也许是尸体发臭了,害怕了(也不一定,船上有鱼惺味做遮掩,秦始皇不就放在鱼里吗)。 如果这样分析,则19、20号左右开工的船和19号离开北海的人具有重大嫌疑。不知卷宗中裴金德和李警和是何时离开的北海? 不知北海当时的温、湿度是多少,以及多长时间尸体会发臭? 七、李警和受讯时为什么颤抖 我仍然认为,李警和受讯时颤抖,并不必然意味着他就是凶手。因为存在一种可能性:李警和当晚确实打了死者,但打完就放了,现在人死了,怕说不清,所以就完全否认。 当然,做出李不一定是凶手的推测,还是因为没有证据---物证。现有的通话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不足以证明其是凶手,应属线索。 一切围绕物证,物证是根--也是我们律师办案的原则~ 八、一点感想 我们俗人都能想这么多,警方是专业人士,如果他们当时按程序办案,应不是很难破的案子。但就是惯性做怪--只要我抓了你,总不会承认抓错,总要弄个罪名戴上,不过,这个案子是有人要判死刑的命案,终于中奖了,不领奖还不行。后悔不后悔,只有自己知道。 只想自己的面子,死不认错,哪管错要人家性命。良知呢~天理呢~尤其想起让被告人指认那件神奇的衣服就来气,有意义吗?那可是:两年前、大晚上、一个陌生人、打斗了一小会,难道当时是时装表演,注意力全在对方衣服上?两年后谁能记住那件衣服啊~ 我想问警察大人:2009年11月13日晚你穿的是什么样式的衣服?你可能说是警服,那请问你记得那天你穿的啥内裤吗?不会回答说里面是光的吧? 法庭这回还真要扒开看看你们到底穿没穿内裤~ 希望大家,合理推断,齐心把这个案给"破"了~
本文档为【转载 纸上破案 北海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8359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7KB
软件:Word
页数:5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10-18
浏览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