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

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

举报
开通vip

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 公司营业期限的认定规则 公司作为法人组织体与自然人的出生、成长、死亡一样也有一个设立、经营和消亡的过程,这三个过程我们可以大概地称为设立过程、经营过程和清算注销过程。而与此相应的期限我们可以称为设立期限、营业期限和清算期限(清算期限大致又分为法定清算期限、破产清算期限、普通清算期限和特别清算期限等)。正如设立是为了经营,而清算注销则是因经营过程出现规定之事由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因此,经营过程实乃公司出资人关注之重点,因为公司只有经营才能实现出资人出资的目的,只有经营才能使得出资人作为股东...

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
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 公司营业期限的认定规则 公司作为法人组织体与自然人的出生、成长、死亡一样也有一个设立、经营和消亡的过程,这三个过程我们可以大概地称为设立过程、经营过程和清算注销过程。而与此相应的期限我们可以称为设立期限、营业期限和清算期限(清算期限大致又分为法定清算期限、破产清算期限、普通清算期限和特别清算期限等)。正如设立是为了经营,而清算注销则是因经营过程出现规定之事由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因此,经营过程实乃公司出资人关注之重点,因为公司只有经营才能实现出资人出资的目的,只有经营才能使得出资人作为股东的权益得以实现。与此适应,经营期限的长短,对出资人的利益也影响甚大。因此,从法律上分析营业期限应如何认定以及营业期限的法律意义就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公司营业期限的认定规则 公司设立过程有诸多的内容和程序制度设计,但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之重要性不仅表现在它是公司设立过程必备的法律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就不符合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就不能设立成功,还表现在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即使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章程也是重要的依据。另外,公司章程在某些情况下对没有参加制定的人也会产生法律约定力,如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可能是原始的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也有可能是通过继受方式受让股权而取得股东身份没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对于受让股权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有约束力,而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1项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正因为如此, 有人认为公司章程与公司之间关系,尤如宪法与国家之关系,它是公司的宪法,具有最高之法律约束力。 因此,大多数公司章程都规定公司营业期限,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条款。如此,则对营业期限的认定则不存在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加以认定即可。 但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长经营期限,又未规定公司章程对营业期限加以规定,如《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8种事项中并没有包括公司营业期限。(但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和情况应当约定营业期限,除此之外,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对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设有明文。)正因为如此,有的公司章程就不规定营业期限,在此情形下如何认定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在此情形下营业期限的认定,可以根据以下规则进行: 1(如果公司章程对营业期限进行补充规定,则补充规定的营业期限就应成为认定的依据。 2(如果公司章程对营业期限没有进行补充规定,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登记,而公司登记过程中营业期限是法定的登记事项,对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8项明文规定。这种法定要求表现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要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其中包括营业期限,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选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该申请书明确了营业期限,则该营业期限就应当成为认定公司营业期限的依据和标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营业期限是根据登记机关的核定而确定的,并一定是公司章程制定者的意思表示,因此不应认定为营业期限。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却不能成立。诚然公司章程并不必经登记机关核准,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签订的章程除外(对此可以参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规定。)但是登记机关对公司章程有要求修改的权利,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就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因此,即 使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营业期限,也不一定符合规定。因此,在此情形下,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期限就是公司的营业期限,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经营期限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条规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核定的经营期限(营业期限)从事经营活动,其中属于公司的,应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理;属于非公司企业的,视为无照经营,应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时,一般不核定经营期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核定经营期限的,也应按上述原则处理。 营业期限的起点就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对此,《公司法》第7条第1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设有明文规定。 二、营业期限的法律意义 一般而言,营业期限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期限届满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期限届满股东会没有达成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的,公司进入清算过程,此时的期间是清算期间。对此《公司法》第181条第1项设有明文。 2(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对此设有明文规定。
本文档为【宝典公司营业期限认定原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6848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0-27
浏览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