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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芜湖市拆迁补偿2010芜湖市拆迁补偿 芜湖市二?一?年度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重置价格: 单位:元/? 类 别 重置价格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 注 (建筑面积) 结构 等级 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梁柱墙承重,现浇整体装配,水、八层(含八层) 1772 1 电、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以上高层。 钢 四层(含四层)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梁柱、现浇整体装配,水、电、 1520 2 以上七层以下 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框架结构。 混 三层以下框架 1452 3 同上 结构。 砖墙或部分钢筋混...

2010芜湖市拆迁补偿
2010芜湖市拆迁补偿 芜湖市二?一?年度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重置价格: 单位:元/? 类 别 重置价格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 注 (建筑面积) 结构 等级 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梁柱墙承重,现浇整体装配,水、八层(含八层) 1772 1 电、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以上高层。 钢 四层(含四层)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梁柱、现浇整体装配,水、电、 1520 2 以上七层以下 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框架结构。 混 三层以下框架 1452 3 同上 结构。 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四层以上(含四混 1390 1 造柱,预制或现浇楼地面,平屋面或瓦屋面,水、电、厨、 层)七层以下。 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平屋面或瓦屋面,1264 合 三层以下。 2 水泥楼地面,有水、电、厨、卫等设施。 二层 (含二层) 砖墙承重,钢(木)屋架,瓦屋面,水泥或木地面,有水、1170 1 砖 电、厨、卫等设施。 以上。 钢(木)屋架,瓦屋面,砖墙围护,水泥或木地面,有木 1106 单层。 2 水、电设施。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 1124 1 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8 米(含8 米)以上,有单层。 全 水、电设施。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 1017 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4.5米(含4.5 米)以上8 单层。 2 米以下,有水、电设施。 钢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946 单层。 3 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小于4.5米,有水、电设施。 不规则木或预制屋架,瓦屋面,砖或水泥地面,有水、568 1 简 电。 含其它结构。 不规则木或竹屋架,各类屋面,竹、木板或土墙,三合易 408 2 土或简易水泥地面,有电。 ?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的重置价格按上述标准计算; ?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和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重置价格按说 明 上述标准80%计算(全钢结构除外),全钢结构房屋按表中的标准计算,全 钢结构房屋中有证夹层的重置价格按400元/?计算。 — 1 — 二、区位价格: ,一,住宅用房区位价格,不区分土地使用权类型, 单位:元/? 区位 区位价格 范 围 类别 (建筑面积) 3293 1级:长江-中山北路-吉和路-黄山西路-九华中路-二街-花津北路-青弋江-长江 2级:?中山北路-银湖南路-赭山公园西门-赭山公园南-九华中路-黄山西路-吉和一 3072 路-中山北路?黄山中路-芜铜铁路-青弋江-花津北路-二街-九华中路-黄山中路? 长江-青弋江-水木年华小区(含)-中山南路-箱子拐-长江 3级:?赭山西路-赭山东路-芜铜铁路-皖赣铁路-弋江中路-青弋江-芜铜铁路-黄 山中路-九华中路-赭山公园(含)-长宁路-银湖南路-中山北路-长江南路-赭山西 2889 路?青弋江-芜铜铁路-利民中路-利民西路-长江-箱子拐-中山南路-水木年华小区类 南-水木年华小区东-青弋江 2790 4级:长江-赤铸山西路-芜宁铁路-赭山东路-赭山西路-长江中路-中山北路-长江 1级:?长江-天柱山路-银湖中路-天门山东路-弋江北路-皖赣铁路-芜宁铁路-赤 2638 铸山西路-长江?长江-利民西路-利民中路-芜铜铁路-青弋江-弋江南路-红花山路 -长江 2级:长江,红花山路,弋江南路-大工山路东段-芜铜铁路-文津东路-九华南路-2407 二 大工山路-长江 3级:?长江,原东方纸板厂厂区、居住区(含)-长江北路-规划道路-龙山路- 凤鸣湖南路-港湾路-九华北路-长江大桥入口引桥-铁路-水阳江路-武夷山路-长江类 北路-鞍山路-长江?长江-地方铁路-芜宣高速-弋江北路-天门山东路-银湖北路-2179 天柱山路-长江?赤铸山东路-扁担河-神山路-海晏路-北京中路-中江大道-青弋江 -皖赣铁路-峨山路-漳河-大工山路-九华南路-文津东路-芜铜铁路-大工山路东段- 弋江路-赤铸山东路 1级:武夷山路-水阳江路-长江大桥九华北路入口引道-九华北路-万春西路-弋江1827 北路-芜宣高速-赤铸山东路-弋江北路-芜宣高速-地方铁路-长江中路-武夷山路 2级:?长江-北边界-扁担河-芜宣高速-弋江北路-万春西路-九华北路-港湾路-凤三 鸣湖南路-龙山路-规划道路-长江北路-原东方纸板厂北-长江?长江-鞍山路-长江1627 北路-地方铁路-长江?神山路-扁担河-青弋江-中江大道-漳河-峨山路-芜铜铁路-类 青弋江-中江大道-北京中路-海晏路-神山路?清水街道建成区 1299 3级:北边界-芜马高速-扁担河-北边界 ?北边界-东边界-青弋江-荆山街道南-沿江高速-芜南路-规划道路-漳河-中江大四 970 道-西边界-长江-漳河-中江大道-青弋江-沿江高速-北边界(扣除清水街道建成区)类 ?峨桥镇建成区?裕溪口区域?高安区域 荆山街道南-东边界-漳河-规划道路-水系-西边界-中江大道-漳河-规划道路-芜南五 646 类 路-沿江高速-荆山街道南(扣除峨桥镇建成区) 六 397 剩余区域 类 — 2 — ,二,商业用房区位价格,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 1(沿街商业用房区位价格 单位:元/? 序 号 路 名 区位价格(建筑面积) 起止点 1 中山路(步行街) 22426 二街至北京西路 2 中和路 14783 黄山路至沿河路 3 二街 10667 民生路至中和路 4 陡门巷 8750 二街至沿河路 5 长街 8750 陡门巷至新安街 6 新安街 8750 二街至沿河路 7 女人街 8750 新安街至花津北路 8 凤凰美食街 8513 中山北路至银湖南路 9 九华中路 7023 芜宁路立交桥至中江桥 10 新芜路 7022 长江中路至中和路 11 银湖中路 6693 赭山中路至天门山路 12 北京西路 6551 黄山中路至长江中路 13 沿河路 6545 新安街至临江桥 14 长江中路、吉和路 6533 临江桥至中山北路 15 上二街 6347 民生路至九华山中路 16 赭山中路 6286 银湖路至文化路 17 青山街 6258 北京西路至新芜路 18 东郊路 6254 北京路至原营盘山路 19 赤铸山西路 5990 长江中路至银湖中路 20 花津北路 5981 二街至沿河路 21 文化路 5978 两站广场至北京路 22 银湖南路 5969 新市口转盘至工农路 23 冰冻街 5964 北京西路至长江中路 24 九华南路 5962 中江桥至马仁山路 25 黄山西路 5960 长江中路至九华中路 26 赭山西路 5923 银湖路至弋矶山医院 27 长江中路 5794 赭山西路至中山北路 28 新时代商业街 5729 长江南路至九华南路 — 3 — 序 号 路 名 区位价格(建筑面积) 起止点 29 银湖南路 5728 工农路至赭山西路 30 中山北路 5670 北京西路至吉和路 31 工农路 5416 银湖南路至赭山西路 32 环城北路 5252 九华中路至芜铜铁路 33 黄山中路 5182 九华中路至康复路 34 黄山东路 4760 黄山中路至弋江中路 35 中山南路 4758 中山桥至利民西路 36 环城东路 4585 环城北路至环城南路 37 利民西路 4585 长江南路至芜铜铁路 38 康复路 4525 芜铜铁路至砻坊路 39 花津中路 4467 浮山路至利民西路 40 银湖北路 4400 天门山西路至长江大桥铁路引桥 41 天门山西路 4385 银湖中路至春江花园 42 天门山东路 4251 银湖中路至九华中路 43 砻坊路 3917 环城东路至弋江中路 44 长江中路 3910 赭山西路至天门山西路 45 环城南路 3882 环城东路至九华中路 46 九华南路 3590 马仁山路至马饮转盘 47 弋江北路 3575 赭山东路至天门山东路 48 赭山东路、北京中路 3500 芜铜铁路至鸠江北路 49 九华中路 3450 芜宁路立交桥至天门山东路 50 南塘湖路 3401 利民路至乌霞山路 51 花津南路 3256 利民路至峨山路 52 利民中路 3039 芜铜铁路至弋江南路 53 长江北路(原褐山路) 2858 沿江路至四褐山转盘 54 长江北路 2750 天门山西路至武夷山路 55 齐落山路 2471 长江北路至九华北路 56 万春大道 2411 北京东路至黄山东路 57 芜南公路 2352 马饮转盘至海螺集团 — 4 — 2、区域内商业用房区位价格 单位:元/? 区位区位价格 范 围 类别 (建筑面积) 中山北路—银湖南路—凤凰美食街—更兴路—中山北路—黄山西路—镜湖一类 5083 路—民生路—二街—新安街—沿河路—长江 赭山西路—文化路—九华中路—九华南路—新时代商业街—长江 二类 4112 (扣除一类地区) 地方铁路—芜宁铁路—芜铜铁路—利民中路—利民西路—长江 三类 3181 (扣除一、二类地区) ?沿江路—长江北路—规划道路—鞍山路—凤鸣湖南路—越秀路—长江 四类 2842 ?长江大桥铁路引桥—九华北路—芜宣高速—鸠江北路—利民东路—弋江 南路—峨山路—长江南路—长江(扣除一、二、三类地区) ?龙山街道建成区(含奇瑞BOBO城) ?奇瑞铁路专用线—九华北路—清和路—芜宁铁路—弋江北路—万春西路 —中江大道—漳河—长江(扣除一、二、三、四类地区) 五类 2216 ?火龙岗镇建成区 ?三山区建成区 ?清水、万春街道建成区 ?规划道路—芜宁铁路—规划道路—扁担河—沿江高速—水系—龙窝湖堤 埂—长江(扣除一、二、三、四、五类地区) 六类 1363 ?清水、万春街道近期规划区 ?三山区近期规划区 ?峨桥镇建成区 ?北边界—沿江高速—万春东路—欧阳湖路—规划道路—清水河—东边界七类 809 —漳河—三山区远期规划区—长江(扣除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 ?峨桥镇规划区 ?清水街道东北边界—南边界 八类 720 ?长江—规划道路—浮山—水系—道路—东边界—漳河 九类 427 剩余区域 — 5 — ,三,办公用房区位价格,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 单位:元/? (一) (二) 区位区位价格 区位价格 范 围 类别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中山北路—银湖南路—凤凰美食街—更兴路—中山北路—黄山一类 2396 2033 西路—镜湖路—民生路—二街—新安街—沿河路—长江 赭山西路—文化路—九华中路—九华南路—新时代商业街—长二类 1970 1587 江 (扣除一类地区) 地方铁路—芜宁铁路—芜铜铁路—利民中路—利民西路—长江 三类 1550 1240 (扣除一、二类地区) ?沿江路—长江北路—规划道路—鞍山路—凤鸣湖南路—越秀 路—长江 四类 1111 875 ?长江大桥铁路引桥—九华北路—芜宣高速—鸠江北路—利民 东路—弋江南路—峨山路—长江南路—长江(扣除一、二、三类 地区) ?龙山街道建成区(含奇瑞BOBO城) ?奇瑞铁路专用线—九华北路—清和路—芜宁铁路—弋江北路 —万春西路—中江大道—漳河—长江(扣除一、二、三、四类地 区) 五类 644 561 ?火龙岗镇建成区 ?三山区建成区 ?清水、万春街道建成区 ?其它地区 ,四,生产 (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区位价格,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 单位:元/? 区位价格 区位类别 (土地使用范 围 权面积) 工业 长江大桥—弋江北路—北京中路—鸠江北路—黄山东路—皖赣铁路182 控制区 —青弋江—弋江南路—峨山路—漳河—长江 一类 182 北边界—芜宁铁路—长江大桥—长江 东北边界—扁担河—北京东路—清水河—南边界—荆山南—沿江高二类 164 速—漳河(扣除工业控制区和一类地区) ? 北边界—东边界—清水河—北京东路—扁担河—北边界 三类 155 ? 裕溪口区域 ? 东南边界—漳河 四类 109 三山区建成区和近期规划区 五类 91 ?三山区其它区域?高安区域 — 6 — 三、非住宅房屋用途分类: 用 途 范 围 零售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糖业、烟酒、土产、日杂、服装、(一) 布料、鞋业、文体、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房屋。 商 专业商贸市场,经营餐饮、宾馆、洗浴休闲中心、美容美发(面积150?(二) 以上)、文化娱乐等房屋。 金融、邮政、电信、移动等营业网点(不含办公),小型旅社、美容美发(面业 (三) 积150?以下),加油加气站等房屋。 (四) 民办私有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诊所,菜市场等房屋。 (一) 经营性办公楼、写字楼、商务楼等。 办 会议及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含行政事业、科教、文体、医疗、卫生、市(二) 公 政公用设施、车站、码头、港口、金融、邮政通信等)等房屋。 生产(含生产性 用于生产、加工及区域内配套的生产办公、仓储,专用停车场等房屋。 办公)、仓储 四、成新系数: ,一,住宅房 建筑年代 86年以前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80 0.80—0.89 0.90—0.99 1.00 ,二,非住宅房 建筑年代 76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年 96年至20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0—0.79 0.80—0.89 0.90—0.99 1.00 — 7 — 五、住宅房楼层系数: 增 总减 楼 层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系 数 层 次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六、商业用房修正系数: 修 层 一 层 二 层 三 层 正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商 系 次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数 类 型 (一)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四) 1 0.9 0.80 0.50 0.80 0.75 0.70 0.45 0.70 0.65 0.62 0.45 沿街 1 0.95 0.90 0.65 0.95 0.90 0.85 0.55 0.85 0.85 0.85 0.55 区域内 注:层次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商业用房修正系数等同于三层。 七、各类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 ,一,住宅用房 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二,商业用房 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区位价格×修正系数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三,办公用房 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区位价格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四,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的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房屋建筑 面积+区位价格×土地使用权面积 — 8 — 附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 名 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 注 有线电视 350元/户 单位光纤 2000元/条 通 移装费 讯 家庭宽带 200元/条 固定电话 150元/门 分体式 300元/台 空 移装费 窗 式 200元/台 调 中央空调 100元/KW 按额定制冷输入功率计算 太 阳 能 250元/个 热 电 能 100元/个 水 移装费 器 燃、煤气 100元/个 水 泥 25元/? 砖 石 5元/? 室外 25元/? 混凝土厚,10? 地坪 非住宅机动车辆 45元/? 10??混凝土厚,20? 停车坪 100元/? 混凝土厚?20? 门 斗 30元/? 砖 石 墙 40元/? 土、篱笆墙 8元/? 围 墙铁 门 30元/? 、 防卷帘门 50元/? 盗 门 防盗网、透空围墙 30元/? 简易防盗门 100元/扇 品牌防盗门 300元/扇 有注册商标 PVC门窗 120元/? 外 阳铝合金门窗 100元/? 台 木门窗 50元/? — 9 — 名 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 注 锅 炉 3元/kg(产气量) 移装费 炉 抽油烟机 100元/个 单口灶 60元/个 双口灶 80元/个 移动式燃气灶具不补偿 灶 灶 台 60元/个 洗脸池 30元/个 浴 缸 250元/个 卫 座便器 150元/个 生 设 蹲便器 80元/个 施 化粪池 100元/个 粪 缸 100元/个 水池、煤池 50元/个 400元/口 压水井 水 井 600元/口 深10米以内水井 1000元/口 深10米以上水井 3消防池、浴池 100元/m 雨棚、雨罩 10元/? 30元/? 简易 屋面隔热层 其 (自建) 60元/? 2元/? 竹木大棚,拱高1.5米以上 蔬菜大棚 3.5元/? 塑钢大棚,拱高1.5米以上 它 110元/? 砖墙、瓦顶 畜棚、柴草间、厕所、80元/? 泥墙、瓦顶或砖墙、草顶 农机具用房 60元/? 泥墙、草顶 960元/冢 水泥结构,一冢两棺 720元/冢 水泥结构,一冢一棺 坟 冢 480元/冢 土坟、一冢两棺或两棺以上 240元/冢 土坟 注:1、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表中相近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涉及供电设施或各种管、杆、线迁移的~应由相应资质单位评估后~由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 10 — 附二、房屋装璜补偿 名 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 注 2墙 纸 天 棚 8元/m 2吊 纤板、灰板条、扣板 12元/m 2石膏板 9元/m 顶 2胶合板 15元/m 2瓷 砖 25元/m 2墙 布、墙 纸 10元m 1、外装璜不予补偿 墙 2、不含隔墙墙体 2 胶 合 板 15元/m 面 2喷漆、喷瓷、喷塑 10元/m 2壁柜式组合家具 150元/m 不可移动的 2装配式成品实木地板 120元/m 不含结构性原有木地板 2地 板 砖、其他木地板 50元/m 室 2水 磨 石 30元/m 内 地 2大 理 石 80元/m 面 2花 岗 岩 70元/m 2油 漆 地 面 15元/m — 11 — 附三、树木补偿 种 法梧、杉、 樟树、 围径(cm) 泡桐 备 注 类 松、柏等 榆树等 10 cm以下 5元/株 10元/株 15元/株 11—20 cm 8元/株 20元/株 25元/株 21—30 cm 10元/株 35元/株 40元/株 31—40 cm 20元/株 50元/株 60元/株 一 般 1、围径(cm)离地面1.3米处丈量; 树 41—50 cm 30元/株 65元/株 75元/株 木 2、相邻树木间距在2米以内的不予 51—60 cm 40元/株 80元/株 100元/株 补偿; 61—70 cm 50元/株 90元/株 120元/株 3、名贵树木按园林管理部门的标准 71 cm 以上 60元/株 100元/株 140元/株 核定; 10 cm 以下 50元/株 4、房前屋后及集体土地上合法宅基 地范围内的树木按本标准执行。 11—20 cm 100元/株 21—30 cm 250元/株 果 31—40 cm 350元/株 树 41—50 cm 450元/株 51 cm 以上 500元/株 — 12 — 附四、拆迁补助 一、搬迁补助费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 住宅房: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10元/m?一次性计发~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10元/m?一次性计发。 非住宅房: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15元/m?一次性计发~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15元/m?一次性计发,有重型机械按重型机械所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元/m?,有大型设备的~按拆迁时点货物运输价格计算。 ,二,实行产权调换以现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计发。 ,三,实行产权调换以期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 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计算~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其标准为: 区 位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五类地区 六类地区 补偿金额 12.00 10.00 7.00 6.00 5.00 4.00 (元/??月)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计发6个月。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 1、以现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计发4个月。 — 13 — 2、以期房安置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18个月内安置的~从其搬出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按上述标准计发,超过18个月至24个月未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增加50%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增加100%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安置为止。 3、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18个月至24个月未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安置为止。 4、每户住宅房屋面积人均不足15 m?的~按人均15 m?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非住宅房)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以被拆迁房屋实际使用有证建筑面积计算。其标准为: 商业,一,:每月25元/m?, 商业,二,:每月20元/m?, 商业,三,、,四,:每月15元/m?, 办公:每月8元/m?, 生产,含生产性办公,:每月12元/m?, 仓储:每月5元/m?。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计发4个月。 — 14 —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 1、以现房安置或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费。 2、以期房安置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从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之月止~按上述标准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费。 四、住宅房放弃安置补助费 住宅用房放弃安置实行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200元/ m?计发补助费,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100元/ m?计发补助费。 五、商业房货币补偿补助费 国有土地上商业用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基准价格的20%计发补助费。 六、拆迁补助发放原则 ,一,私房出租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放弃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补助费发放原则: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发放应以租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为依据发放,无约定的~搬迁补助费应发放给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租赁双方各占二分之一,放弃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补助费发放给被拆迁人。 ,二,公房出租的~按附六确定的原则办理。 — 15 — 附五、房屋拆迁相关项目补偿 一、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 按照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二、房屋架空层、地下室补偿: ,一,有房地产权证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2.2米以上的按架空层、地下室的上一层住宅房补偿标准的50%计算补偿~层高2.2米以下的按40%计算补偿。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而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有围护墙体、水泥地面及其相应的出入通道,楼梯、门,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补偿: 层高2.2米以上500元/m?, 层高2.2米以下至1.8米400元/m?, 层高1.8米以下至1.5米300元/m?, 层高1.5米以下200元/m?。 三、房屋跃层、阁楼补偿: ,一,有房地产权证的跃层~檐口高度2.2米以上的按跃层的下一层住宅房补偿标准的70%计算补偿~檐口高度2.2米以下的按50%计算补偿。 ,二,房地产权证注记的阁楼计算补偿: 檐口高度2.2米以上按住宅房补偿标准的60%计算, 檐口高度2.2米以下至1.8米按住宅房补偿标准的50%计算, 檐口高度1.8米以下按住宅房补偿标准的40%计算。 — 16 — ,三,房地产权证未注记的阁楼补偿: 檐口高度2.2米以上400元/m?, 檐口高度2.2米以下至1.8米300元/m?, 檐口高度1.8米以下至1.5米150元/m?, 檐口高度1.5米以下至1米80元/m?, 檐口高度1米以下至0.5米50元/m?。 四、公共厕所补偿: ,一,水冲式市政公厕~按每蹲位1.5万元计算补偿~其房屋不再计算补偿。 ,二,单位或宿舍区独立公厕~根据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按仓储用房计算补偿。 — 17 — 附六、承租公房补偿 1998年底以前承租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住宅~在房屋拆迁时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优先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不愿购买的~拆迁人可按房屋补偿标准的30%补偿承租人~70%补偿被拆迁人。1999年元月以后承租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住宅~拆迁人可按房屋补偿标准的20%补偿承租人~80%补偿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给承租人~放弃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拆迁人。各类附属设施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补偿,无约定的~按权属给予补偿。 对于承租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非住宅~在房屋拆迁时应解除租赁关系~搬迁补助费发放给承租人~房屋补偿费发放给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损失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发放~无约定的~租赁双方各占二分之一,货币补偿补助费发放给被拆迁人。各类附属设施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补偿,无约定的~按权属给予补偿。 出租房屋应凭房屋租赁相关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 18 —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计算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 (一)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区位、建筑面积计算补偿金额。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按照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或按照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就近靠档选择安置房。 被拆迁房屋小于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的,按标准安置面积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放弃安置的,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面积部分,拆迁双方当事人应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结构、成新等差价。其中结构和成新较低的房屋,在70平方米以内或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结构和成新差价合计最高限额按300元/平方米计算。 1(结构差价。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重置价格计算差价。安置到总层数8层以上的高层房屋,结构差价按25%计算;安置到7层以下的多层房屋,结构差价按50%计算。 2(成新差价。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成新系数结算成新差价。 3(区位差价。不同区位安置,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区位价格(以下简称“区位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之间区位差价。 4(楼层差价。被拆迁房屋不计楼层差价,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 5(面积差价。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标准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的90%购买。 就近靠档选择的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拆一还一”面积或标准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购买;就近靠档超过15平方米面积的部分,按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 19 — 被拆迁人就近靠档选择的安置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或超过标准安置面积不足15平方米,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10%购买。 6(多层及多层以下的被拆迁房屋安置到总层数8层至11层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2%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2至18层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4%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9层及以上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6%增加安置面积。 7(实行产权调换所取得的安置房为完全产权。 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给予补偿安置。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确认后可给予补偿: (1)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房屋; (2)2002年8月15日后建造的房屋,但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人均标准安置面积35平方米。因自然减员导致1人户的,按50平方米补偿安置。 (一)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补偿,补偿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被拆迁房屋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1 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和区位价格的50%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35平方米以外、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 2(2002年8月15日后建造但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应与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住宅合并计算)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和区位价格的50%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就近靠档选择安置房,统筹安置进安置小区。安置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合人均标准安置面积及优惠政策确定。 1(被拆迁房屋按人均标准安置面积35平方米安置。标准安置面积与被拆迁房屋(混合、砖木结构)同等面积部分,按照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方式1、2、3、4、6计算差价和安置面积,其中对房屋结构和成新较低的房屋,在人均标准安置面积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结构和成新差价合计最高限额按300元/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标准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的60%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标准安置面积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人均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 2(符合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政策的家庭每户可优惠申购20平方米安置房,按安置房重置价格的80%购买。 3(有条件的被拆迁人,还可享受优惠购买人均10平方米内安置房,按安置房重置价格购买。 4(就近靠档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应安置面积(即人均标准安置面积35平方米×人口数+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申购面积20平方米+人均优惠购买面积10平方米×人口数)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购买;就近靠档超过20平方米面积部分,按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5(被拆迁人按就近靠档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不足20平方米,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10%购买。 6(安置房产权。实行产权调换取得的应安置面积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上应注明“农村 — 20 — 居民拆迁安置房”字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3年以后上市交易,被拆迁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金及相关规费,其办法另行规定。 (三)按市政府1991年2号令标准拆迁,并在依法批准的村民规划点建造的房屋再次拆迁时,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金额的部分,每户可增加20平方米。这里所指的户,是指该村民规划点中房屋建造时确定的户,即一处宅基地确定为一户。 (四)2002年6月3日将原镜湖区、新芜区及马塘区的部分行政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前原村民建造且居住的住宅,可按国有土地合法产权房屋予以确认并给予补偿。2002年6月3日收归国有后,即按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执行。 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后,其地块上住宅房屋已按国有拆迁标准进行补偿的,对原土地所有者(行政村)不再进行土地补偿。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一)无有效证照房屋 1(2002年8月15日前购买及建造的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只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是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人均2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和区位价格的50%计算补偿金额,大于人均2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 2(2002年8月15日后建造及购买的房屋,不予补偿;被拆迁房屋是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和区位价格的50%计算补偿金额,大于人均1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经确认有有效证照房屋 1(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区位价格的50%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 2(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区位价格的50%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 3(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只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 4(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区位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金额。 5(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区位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 6(对违规办证注销登记的被拆迁房屋,在2002年8月15日前购买或建造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50%计算拆迁补偿金额;2002年8月15日后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确认为唯一住房的,每户只可申请购买75平方米以内安置房屋,按安置房基准价格购买,户型内不可分割而超过75平方米以外的面积部分按基准价格增加10%购买。 唯一住房由所在区政府确认,分别报市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备案核准。 (四)按上述规定购买的安置房为完全产权。 四、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一)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计算补偿。 1(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办公等房屋拆迁时,按基准价格计算补偿;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等房屋拆迁时,先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房屋计算补偿,再按区位价格对土地计算补偿。 — 21 — 2(国有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及标准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芜湖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芜政〔2008〕47号)实施后,已按该管理办法办理出让手续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按实际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已使用实际年限折算的出让金,再考虑银行存款利息给予补偿,该补偿金额即为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价格;仍未办理有偿使用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应按该管理办法交纳土地年租金,交纳时限为2008年7月1日起至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签订之日止,应交土地年租金也可在拆迁补偿款中抵扣。 4(在拆迁期间,正在改制的单位房屋拆迁补偿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改制出让成本予以核实。 (二)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1(集体土地上从事办公、生产、仓储等房屋拆迁时,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以前建造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补偿金额。 2002年8月15日以后建造且经街道(镇)批准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80%计算补偿金额。 2(集体土地上从事商业活动的房屋拆迁时,应按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对收回下放审批权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持有商业用途证照、从事商业活动的房屋,对单独的商业用房可按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标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房屋所有权证确定的面积,按重置价格结合结构、成新和区位价格的50%计算补偿;属商、住一起的,结合家庭人口按住宅房屋标准给予补偿或安置。 五、无证房屋拆迁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颁布前建造的无证住宅房屋拆迁时,比照有证房屋的70%计算补偿:2000年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无有效证照住宅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给予货币补偿。 (二)企业中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由区主要领导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上报市查违领导小组审批。 (三)国有土地上2000年12月31日前、集体土地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应按地形图予以确认。地形图不全的,可以按最接近日期的地形图来代替;无地形图的,可按最接近日期的航拍图、卫星遥感图片作参考。对建造年代有争议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被拆迁人书面申请,知情人证明,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行政村)、街道(镇)公示后出据意见,由区政府确认。 六、家庭人口的确定 (一)家庭人口按户口簿记载的人口计算(包括原户口中除军官以外的现役军人、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接受劳教或服刑人员)。家庭人口结构应当合理。寄居户、空挂户以及拆迁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办理的分户、并户、迁入户和迁入人口均不得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二)集体土地上被拆迁人的配偶或未成年(未婚)子女因种种原因迁出或符合入户条件尚未入户的,长期在被拆迁房屋居住,经证明未享受过房改政策且他处无住房的,经本人申请,经公示确认后,可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偿安置。 享受政策后,拆迁人应将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号、户籍情况登记造册,书面通知其户籍所在区拆迁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公安派出所,并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已按本规定享受拆迁政策的,在以后的拆迁中不再享受。 — 22 — (三)随征收土地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仍在原地居住或经街道(镇)、村将其安排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居住的,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偿安置。 (四)国有土地上一本户口在同一拆迁地块有两个以上产权证,被拆迁房屋面积应合并为一户计算;一本产权证有两个以上户口,应以产权人户口计算安置房面积。 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包括不在同一地块)拆迁时,对其房屋面积应合并计算,并按一户享受产权调换。 七、三榜公示 所有拆迁地块的被拆迁房屋均经三榜公示并经市证照确认小组确认,给予补偿安置。一榜由社区(村)在拆迁现场公示;二榜由街道(镇)在辖区内公示;三榜由区在《大江晚报》上公示。三榜公示应当在公示内容确认前进行;三榜可同时公示,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中应公布拆迁人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同时设立举报信箱。拆迁人在报送拆迁地块摸底资料时,随文报送三榜公示情况及结果。 三榜公示的主要内容: 1(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含其它权属证明)、房屋坐落、结构、建筑年代、面积及他处住房等情况; 2(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类型; 3(拆迁人姓名(名称)、户籍、家庭人口及相互关系和计划生育情况; 4(拆迁人是否为“双困”家庭或生活困难群体; 5(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八、为推动拆迁工作进程,对积极搬迁的被拆迁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度不分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国有土地按有证建筑面积最高奖励200元/m²,集体土地以按确认补偿的建筑面积(混合、砖木结构)最高奖励150元/ m²(各区负责的拆迁,奖励资金在拆迁总额5%的不可预见费中列支)。拆迁人可根据拆迁工作量确定搬迁时间段,并结合区位设定各时间段的不同奖励额度;超过奖励时间段搬迁的一律不予奖励。奖励办法应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九、国有土地被拆迁房屋人均不足15平方米、集体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不足20平方米,被拆迁人确实无力购买,经确认可实行承租,并依据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办理承租手续。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十、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按当年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十一、成立证照确认小组,确认小组由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住房和城乡建委(负责国有土地)牵头,市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派员组成。确认小组对被拆迁人提供的相关证照、公示结果、拆迁补偿安置中的疑难问题等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并出具确认意见。对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资料、采取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骗取相关证照的,应严格查处;骗取产权登记的,应依法予以注销。对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违规发证,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09〕7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09〕6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执行前已批准拆迁的地块仍按原规定执行。 发文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芜政办[2010]6号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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