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BOT、BT、EPC合同常见问题解析*BOT、BT、EPC合同常见问题解析讲师简介1/4*讲师简介1/4一、现 职
(一)上海远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远拓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三)中华建设法制学会理事长
(四)中华仲裁协会仲裁人
二、经 历
(一)台湾工程法学会首届秘书长
(二)大栋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三)法律事务所公共工程部律师
(四)春源钢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室律师
(五)春原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法务人员讲师简介2/4*讲师简介2/4三、曾处理过的工程类型
(一)交通:
1.公路、桥梁、高速公路、隧道
2.铁路、高速铁路、地铁、轻轨
3.机场、港湾
(二)能源:
1.电厂(高山水力、火力、核能、风力)
2.化工、天然气讲师简介3/4*讲师简介3/4 (三)建筑:
厂房、学校、医院、集合住宅、巨蛋体育场、
超高大楼
(四)民生:
水库、污水处理厂、下水道工程、焚化炉工程
(五)国防:
扫雷、阵地设施、军港
四、曾处理过的BOT
污水处理厂、地铁、高铁、观光饭店、游艇专区、缆车、BRT讲师简介4/4*讲师简介4/4五、曾发表过的专业论文
(一)工程法学论文11篇
(二)索赔管理论文20篇
(三)硕士论文「两岸工程施工契约之比较研究」,多达14万字
六、擅长领域
合同管理、索赔管理、工程谈判、争议处理、
索赔管理师培训、其它工程培训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壹、三合同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简介
贰、BO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
参、B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
肆、EPC合同相关索赔与合同管理应用中常见问题探讨壹、三合同制度简介*壹、三合同制度简介一、三合同制度基本内容
(一)从电影「铁娘子」开始谈起
(二)如何掌握三合同的核心
(三) BO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四) B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五) EPC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三合同制度区别比较(一)从电影「铁娘子」开始谈起*(一)从电影「铁娘子」开始谈起 1.梅莉史翠普饰演「撒切尔夫人」→本届金球奖最佳女主角奖。
2.1979年撒切尔夫人带领保守党大选会胜
3.「英国如果不删减赤字,这个国家会破产……。」
(1)国有企业民营化→事业收不回来
(2)BOT→事业未来可以收回来,项目所有权归投资者的
(3)TOT→事业未来可以收回来,项目所有权归业主的,项目使用权投资者的
(4)国家机关企业化→事业法令松绑(二)如何掌握三合同的核心*(二)如何掌握三合同的核心
从交换角度来看 (三) BO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三) BO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1.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 建设 经营 转让
2.交换角度:甲方→特许经营权+规划设计+提供土地+采购服务+【出资?】;乙方→服务(兴建+营运)+移转
3.B 通常是甲方负责初步设计,乙方负责细部设计、施工、采购、经营
4.资金流入→乙方经营收益、采购服务or【出资?】(四) B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四) BT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1.BT→Build Transfer 建设 转让
2.交换角度:甲方→细部设计+土地提供+付款;乙方→施工+移交(或是移转)
3.B 通常是甲方负责细部设计,乙方负责施工
4.资金流入→甲方付款,给付时间是在项目转让后(五) EPC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五) EPC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1.交换角度:甲方→初步设计+土地提供+付款;乙方→细部设计+采购+施工+移交
2.Engineering 设计 →甲方负责初步设计,乙方负责细部设计、采购、施工
3.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 施工
4.资金流入→甲方付款,给付时间是在项目施工期间二、三合同制度区别比较1/2*二、三合同制度区别比较1/2二、三合同制度区别比较2/2*二、三合同制度区别比较2/2贰、BO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贰、BO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一、国务院13号文件
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
三、BOT合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融资角度
四、基础设施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之介绍---以《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为例
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的介绍---以《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为例一、国务院13号文件1/4*一、国务院13号文件1/4(一)文件名称
1.国发﹝2010﹞13号
2.《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3.称「新36条」一、国务院13号文件2/4*一、国务院13号文件2/4(二)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1.交通运输建设
2.水利工程建设
3.电力建设
4.石油天然气建设
5.电信建设
6.土地整治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一、国务院13号文件3/4*一、国务院13号文件3/4(三)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1.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
2.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一、国务院13号文件4/4*一、国务院13号文件4/4(四)社会事业领域
1.医疗事业:医院、小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医疗机构
2.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
3.社会福利事业:养(托)老服务、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
4.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1/3*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1/3(一)协议的多层结构
1.第一层次: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政府主管部门、项目公司
2.第二层次:根据协议签订采购服务协议→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机构、项目公司
3.第三层次:融资协议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2/3*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2/3(二)多元主体
1.人民政府→最终决策者
2.公用事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当事人;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者
3.项目股东投资人
4.项目公司
5.项目债权人→贷款人、投资人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3/3*二、BOT合同的复合关系3/36.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商→签订EPC合同、有时会和项目股东投资人总成联合体或是项目公司
7.项目产品/服务的采购人或付费者→第二层次的签约主体
8.担保人→贷款的担保、回购的担保
9.运营承包商
10.设施直接使用人→消费者
11.其它政府机构→规划、建设、环保、土地等部门三、BOT合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融资角度*三、BOT合约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融资角度(一)项目融资基本概念
(二)有关资金流入的问题--(payment)
(三)有关资金流出的问题--(purpose)
(四)筹资与担保
(五)退场机制(期前解约)及甲方接管(--payment)(一)项目融资基本概念1/2*(一)项目融资基本概念1/21.融资5P原则
(1)借款户(people)
(2)资金用途(purpose)
(3)还款来源(payment)
(4)债权保障(protection)
(5)授信展望(perspective):
银行在承贷时,会预估贷放后的基本风险和预期报酬的利益,此称为授信展望。放款的基本风险,包括资金的冻结、套牢及本金的损失;预期报酬的利益,包括扣除授信成本后的利息、手续费收入、存款、外汇等业务的成长。(一)项目融资基本概念2/2*(一)项目融资基本概念2/2(二)有关资金流入的问题--(payment)*(二)有关资金流入的问题--(payment)1.BOT合同资金流入的种类有哪些?
2.BOT合同的投资回报模式有哪些?
3.不赚钱的项目,涉及到哪些问题?1.BOT合同资金流入的种类有哪些?*1.BOT合同资金流入的种类有哪些?
(1)赚钱的项目→项目营运收入
(2)不赚钱的项目→附属事业营运收入、不竞争的承诺、甲方采购服务、甲方出资?2.BOT合同的投资回报模式有哪些?*2.BOT合同的投资回报模式有哪些?(1)自负盈亏式的投资回报模式
(2)固定比率式的投资回报模式
→《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固定回报禁止
→甲方承诺最低水量,是否为固定回报?
(3)弹性比率式的投资回报模式
→经营收益低于一定的回报率,由政府补贴,经营收益高于一定的回报率,归政府所有
→1994年上海延安隧道,港方取得投资回报率15%3.不赚钱的项目,涉及到哪些问题?*3.不赚钱的项目,涉及到哪些问题?(1)为什么不赚钱→政府控制费率、政策考虑
(2)附属事业规模大于项目事业规模→公益性容易遭到质疑
ex:政府将小区开发项目交由项目公司综合开发,作为政府承建干线公司滨海大道的回报
(3)附属事业可否使用划拨土地?
(4)甲方购买服务
(5)甲方和乙方一起投资(三)有关资金流出的问题--(purpose)*(三)有关资金流出的问题--(purpose)1.→税捐及土地优惠
2.建设成本超支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物价上涨
(2)不可抗力与地质因素所增加的成本
(3)变更设计、管理疏失、承包商的问题
(4)成本预估过于乐观
(5)工作范围过于抽象,超出预期
3.成本不可预见的增加,该如何处理?
(1)物价上涨、不可抗力、业主应办事项未办
(2)延长营运期、甲方少收权利金、地租与税捐减免(四)筹资与担保*(四)筹资与担保1.资金流入权利的证卷化--(payment)
2.投资者的资本确定--(people)
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
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
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protection)1.资金流入权利的证卷化--(payment)*1.资金流入权利的证卷化--(payment)
(1)需要将项目交付信托
(2)甲方可能要求的控管2.投资者的资本确定--(people)1/2*2.投资者的资本确定--(people)1/2(1)项目公司(乙方)签约或是投资者签约?
A.有两种情形,成立项目法人,不成立项目法人
B.《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C.§33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协议
D.§34投资协议签订后90日内→完成项目法人组件
E.§35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招标人与项目法人签订签订项目特许协议 2.投资者的资本确定--(people)2/2*2.投资者的资本确定--(people)2/2(1)投资者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控管
(2)投资者是发起人,可否转让股份?
A.公142 → 一年内不行
B.如果投资者是公司?
→兴建完成后就脱手?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1/3*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1/3(1)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成立
(2)物权法223→应收帐款
(3)中国人民银行2007.10.1《应收帐款质押管理办法》§4(2)→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益费
(4)担保法解释97→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需要办理登记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2/3*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2/3(5)发展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境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3(5)→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质押
(6)国家计委《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书面+登记;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
(7)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学生公寓等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若干意见》→学生公寓收费权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3/3*3.资金流入权利设定质权--(protection)3/3(8)国务院《关于西部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A.继续办好农村电网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
B.开展公路收费权质押业务
C.逐步将收费权质押范围扩大到:城市供水、供热、公交、电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D.对于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水力开发项目和城市环保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逐步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业务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1/3*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1/3(1)物180条→可抵押财产的范围
A.建筑物和其它土地附着物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四荒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E.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F.交通运输工具
G.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它财产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2/3*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2/3(2)物181条→动产浮动抵押
A.现有及将有的
B.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3/3*4.项目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protection)3/3(3)物182条→房随地押、地随房押
A.建筑物抵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筑物
C.为一并抵押视为一并抵押
(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2→新增房屋一同拍卖,无权优先受偿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protection)*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protection)(1)是一个很具有相当争议的问题
(2)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无效
(3)有人认为,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即视为经过审批
(4)抵押权实现时,应当依法缴纳相当之出让金(五)退场机制(期前解约)及甲方接管(--payment)*(五)退场机制(期前解约)及甲方接管(--payment)1.双方合意解约→双方协商权利与义务
2.乙方因素而解约→没收履保金;损害赔偿;收买资产
3.损害赔偿;返回权利金?;收买资产
4.不可抗力而终止→返回履保金;返回权利金?;收买资产
5.契约群的移转四、基础设施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之介绍---以《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为例*四、基础设施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之介绍---以《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为例(一)总则
(二)特许经营权
(三)投资商招标
(四)建设管理
(五)经营管理
(六)项目移交(一)总则*(一)总则1.§3四川省交通厅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下设招商引资办公室
2.§5(1)国内组织可以独资或联合体形式进行投资
(1)联合体是否有建筑法27、招投标法31→资质低的试用?
(2)§16(2)
A.所有成员注册资本的总和→不低于2E
B.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金1E以上,总资产6E以上,净资产2.5亿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4000万
3.§5(4)国外经济组织应先按国家利用外资的相关规定报批(二)特许经营权*(二)特许经营权1.§6→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交通厅签约
2.§8特许经营期→建设期、经营期
3.§10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商向省交通厅办理收益权质押登记后
(1)有权质押项目收益费
(2)有权质押、转让、租赁,有权质押其它项目的经营权,时限不得超过特许经营期限
4.§12征地拆迁、税费缴纳→享受同期修建高速公路政策
5.§13不可抗力→双方协商
6.§14项目达到设计通行能力前5年
(1)严格控管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其它高速公路项目
(2)签约前已经规划的除外(三)投资商招标*(三)投资商招标1.§17采取公开招标
2.§19招标一般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投标
(4)开标、评标、最低经营年限中标
(5)省交通厅与中标投资商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3.§21签约前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四)建设管理*(四)建设管理1.§26建设期投资商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2.§27省交通厅职责
3.§30视为放弃之情形
4.省交通厅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合同1.§26建设期投资商职责*1.§26建设期投资商职责(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妥善处理好项目征地拆迁中土地补偿、失地农民安置等问题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选择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承包商
(3)建设期内,禁止投资商向他方整体或部分转让特许经营权,严禁承包商垫资施工及拖欠工人工资
(4)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完成交工验收及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29未通过交工验收不得进行试运行收费2.§27省交通厅职责*2.§27省交通厅职责(1)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报批
(2)审批及办理设计变更等行业管理手续
(3)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4)对于进度、工期及阶段性目标进行检查和分期评价
(5)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与检查
(6)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7)经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止,分次退还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30视为放弃之情形*3.§30视为放弃之情形§30以下情形视为放弃,省交通厅→违约+取消中标+解除合同
(1)中标30天未缴内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2)投入资金未到位逾期达60天以上
(3)投资商因素导致不能开工或停工
(4)投资商原因导致终止4.省交通厅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合同*4.省交通厅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合同§31以下情形,省交通厅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合同
(1)投资商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
(2)拒不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五)经营管理1/2*(五)经营管理1/21.§32依据省政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站点,依法收取通行费
2.§33投资商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二级服务水平→违反者:限期整改→暂停收费(五)经营管理2/2*(五)经营管理2/23.§34经营期内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4.§37依据《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做好养护及管理工作
5.§38交通主管部门不扩大免缴费车辆范围(六)项目移交1/2*(六)项目移交1/21.§41特许经营权届满前5年作为移交过渡期,过渡期间以下涉及项目事项,由投资商与省交通厅共同决定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重大经营财务决策
2.§42(1)省交通厅与投资商聘请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行程的固定资产技术状况进行检验,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后,作为移交依据;如不能达到合约约定,由投资商进行修缮,直到达到约定标准
3.§42(2)移交日前,投资商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它请求权(六)项目移交2/2*(六)项目移交2/24.§43投资商应将特许经营权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各类与项目有关的档案,及时向省交通厅移交
5.§46项目移交后1年内作为移交保证期,投资商移交的配件和库存,至少需满足高速公路6个月正常营运的需求
6.§47移交保证期满,上述手续办完,经验收无误,退还经营期履约保证金
7.§48地方重点公路采用BOT方式→参照本办法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的介绍---以《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为例*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制度的介绍---以《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为例(一)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二)第四章项目建设
(三)第五章项目的营运与维护
(四)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
(五)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六)第八章违约赔偿
(七)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八)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一)第三章特许经营权1/2*(一)第三章特许经营权1/21.§2.1(3)特许经营权期间,非经甲方同意,限于融资担保的需要,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2.§2.2一般不超过30年
3.§3.3(2)履约保函→协议生效日期~最终竣工日or 提交维护保函的日期(一)第三章特许经营权2/2*(一)第三章特许经营权2/24.§3.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2)支付污水处理费
(3)遇紧急情况,可以临时接管
5.§3.6乙方于特许经营权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二)第四章项目建设1/3*(二)第四章项目建设1/31.§4.2土地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2.§5.3施工图设计如需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须经甲方许可,若干日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
3.§6.1乙方负责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4.§6.4.2进度日期的延长→不可抗力/默示同意(二)第四章项目建设2/3*(二)第四章项目建设2/3
5.§6.4.3甲方因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1)进度计划日期延长
(2)延期经济补偿
(3)延长特许经营权(二)第四章项目建设3/3*(二)第四章项目建设3/36.§6.4.4乙方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支付违约金
7.§6.9考古、地质、历史物品→§6.4.2、§6.4.3
8.§7.1(2)甲方缺席→自行竣工验收
9.§7.3(b)乙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甲方未于一定期限内表示同意或是不同意→视为同意(三)第五章项目的营运与维护1/2*(三)第五章项目的营运与维护1/21.§8.1乙方应于运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以确保运营。
2.§8.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污水处理。
3.§8.5.1维护保函→开始商业运营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4.§9.1污水处理费
(1)进入水量〈=基本水量→依基本水量计价
(2)进入水量〉基本水量→超额水量,污水处理单价要打折(三)第五章项目的营运与维护2/2*(三)第五章项目的营运与维护2/25.§9.2单价调整→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政策法规
6.§9.3(3)逾期付款→违约利率利息
7.§9.4、§9.5水质超标或变更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8.§9.6、§9.7出水不符标准或处理水量不足→支付违约金(四)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四)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1.§10.2(C)移交时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其它请求权
2.§10.5保证期→移交后12个月
3.§10.6移交时,乙方所有承包商、制造商、供货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转让给甲方
4.§10.8移交日后12个月→解除维护保函
5.§10.9移交日后风险转移(五)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五)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不可抗力的效果§11.1.3、§11.1.4、§11.1.5
(1)协商一致→补偿
(2)协商不一致→终止
(3)保险→延期
(4)不能履约+实质影响→终止
2.§12.2不当兑取保证金→补偿费用、支出、利息
3.§13.1原始股东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六)第八章违约赔偿*(六)第八章违约赔偿1.§15.1违约赔偿
2.§15.4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违约金赔偿负责。(七)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七)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1.§16.5.1、§16.5.2、§16.5.3终止→收回+补偿金+相关权利归甲方
2.§17.2.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权、担保权益、其它处置(八)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八)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9.1、§19.2友好协商→仲裁 参、B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参、BT合同常见问题解析一、BT合同的法律依据与交换关系
二、BT合同的类型
三、BT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差别
四、BT合同的复合关系
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
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一、BT合同的法律依据与交换关系*一、BT合同的法律依据与交换关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1.垫资和垫息:约定→工程欠款+不能请求支付利息
2.《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不是强制规定
(二)交换关系
1.回购款→货币支付
2.土地置换捆绑模式
3.土地使用权抵偿
4.房产开发
5.政府按揭,今天花明天的钱
(三)三个关键问题
1.BT合同的类型
2.主要边界条件
3.回购款担保二、BT合同的类型*二、BT合同的类型(一)施工二次招标型
(二)直接施工型
(三)施工同体型
(四)垫资施工型
(五)EPC+BT(一)施工二次招标型*(一)施工二次招标型
1.模式:业主→项目投资人→项目公司(建设单位)→公开招标主要施工程包商
2.重庆菜园坝长江大桥第二区段(二)直接施工型*(二)直接施工型
1.模式:业主→项目投资人→项目公司(建设单位)→选定投资人之一或是下属单位进行主要施工
2.重庆朝天门长将大桥(三)施工同体型*(三)施工同体型
1.模式:业主→投资+建设管理+施工职能的BT项目投资人
2.重庆时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四)垫资施工型*(四)垫资施工型
1.模式:业主→投资和施工职能的BT项目投资人
2.重庆黔江机场(五)EPC+BT*(五)EPC+BT
EPC+BT & BT
→差别在B的范围三、BT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差别1/2*三、BT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差别1/2(一)付款时间的不同:
1.BT合同:交付后付款
2.施工合同:交付前付款
(二)风险的控管不同:
1.BT合同:付款风险→担保
2.施工合同:付款风险→停工三、BT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差别2/2*三、BT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差别2/2(三)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1.BT合同:有争议
(1)交付前归承包商→偏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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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2)交付前归业主→土地是业主的,业主可以 去融资
2.施工合同:交付前归业主→建设工程合同四、BT合同的复合关系*四、BT合同的复合关系(一)合同体系
1.回购合同
2.工程建设合同
3.担保合同→可以出具回购担保文件,向贷款人质押贷款
(二)主要参与各方
1.发起方
(1)业主是项目的买受人?
(2)业主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
(3)业主是项目业主但不当然是建设单位四、BT合同的复合关系*四、BT合同的复合关系2.投资方与项目公司
(1)与建设方有时是同一人,有时不是
(2)设立项目公司是公司股东
(3)项目公司是建设单位
3.回购方→与发起方不是同一人时,要另外签约
4.回购担保方
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1/4*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1/4(一)回购基数
1.包干方式确定、实际确定(索赔很重要)
2.包干方式确定→很大的不却定性
3.投资回报率→8%~20%
(二)回购期限→3~5年
(三)回购方式
1.货币或土地使用权抵偿
2.每年等额还本付息,每年支付等额的回购款
3.每年等额还本,逐年支付利息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2/4*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2/4(四)回购来源
1.财税收入
2.转移支付收入(上级政府的补贴)
3.指定的土地出让金
(1)卖不出去就用土地使用权抵偿
(2)回购资金来源与回购资金保障要区分清楚
4.其它罚款收入
5.专项基金 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3/4*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3/4(六)回购保障
1.出具银行履约保函
2.保证: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但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以外
→国有企业也可以为保证人
→原因抗辩、先诉抗辩
3.同级人大批复财政规划和预算
4.国有企业担保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担保
5.土地使用权担保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4/4*五、回购款的组成与主要边界条件4/46.指定土地的出让金:
假如地方政府拟使用土地出让收益作为BT项目的回购资金保证,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因此,土地储备机构不能直接为项目回购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可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将该土地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再由该市属国有企业以自有资产作为BT项目的第三方担保,以利于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1/3*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1/31.§2透过招投标或透过竞争性谈判协商
2.§4→BT融资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监理费用、前期费用
3.§10:特殊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 ,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BT投资人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2/3*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2/34.§11:投资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融资优势、工程建设管理优势的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
(2)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行业规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一般是35%
5.§12:BT投资人确定后,应成立项目公司
6.§16: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更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政府不可提供担保,项目不可作为担保物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3/3*六、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办法3/37.§17项目建成后,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核,确定项目公司的实际总投资
8.§19业主接收BT项目后,即进入项目的回购期及保修期
9.§25严重违约行为
(1)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材料供货商→三年不得投标
(2)BT投资人不得投标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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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报告完毕敬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