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桩检测方案
目录
一、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概况
二、低应变动力测试
三、高应变动力测试
四、检测依据
五、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管理机构
六、检测仪器和设备
七、检测条件
八、现场检测
九、资料收集和整理
十、检测工期
十一、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十二、安全保证措施
十三、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委托单位:
3 、建设单位:
4、 建设地点:
5、 勘察单位:
6、 设计单位:
7、 监理单位:
8、 施工单位:
9、 设计桩长: m
10、桩径: mm
11、砼强度: C80
二、 低应变动力测试
<一> 适用范围及检测目的
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2、 本方法的有效检测桩长范围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二> 检测工程量
1. 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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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2.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数不得少于1根。
2.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低应变法
动力测试
桩 型
设计要求
检测目的
数量
荷载
预应力管桩
根
/
判定桩身完整性
三、高应变法动力测试
<一> 适用范围及检测目的
1.该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和锤击能量传递比,为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选择提供依据。
2.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二> 检测工程量
1.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4.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5.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6.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7.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8.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9.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2.在下列条件规定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
10.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11.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12.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13.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3. 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可作为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4. 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 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 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 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高应变法
动力测试
桩 型
设计要求
检测目的
备 注
数量
荷载
预应力管桩
根
KN
判定单
桩承载力
设计荷载为特征值
四、检测依据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南京地区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2/112-95)
五、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法 人:XXX,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XXX,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XXX,高级工程师
资料审核员:XXX,工程师; XX,工程师
XXX,工程师
现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XXX
检测分析员:XXX,XXX
安 全 员:XXX
六、检测仪器及设备
a) 低应变检测仪器及设备
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测仪》JG/T3055的有关规定,且应具有信号显示、储存和处理分析功能。
瞬态激振设备应包括能激发宽脉冲和窄脉冲的力锤和锤垫;力锤可装有力
传感器;稳态激振设备应包括激振力可调、扫频范围为10-2000Hz的电磁式稳态激振器。
b) 高应变检测仪器及设备
1. 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测仪》JG/T3055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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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的2级标准,且应具有保存、显示实测力与速度信号和信号处理与分析的功能。
2. 锤击设备宜具有稳固的导向装置;打桩机械或类似的装置(导杆式柴油锤除外)都可作为锤击设备。
3. 高应变检测用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并采用铸铁或铸钢制作。当采用自由落锤安装加速度传感器的方式实测锤击力时,重锤应整体铸造,且高径(宽)比应在1.0-1.5范围内。
4. 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不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
根据本工程检测要求,拟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录:用于本工程的主要仪器、设备。
七、检测条件(需委托方配合)
1. 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2. 桩头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桩身基本等同;
3. 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
2.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3. 试桩现场须保证220V照明电源,临时停电应预先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
4. 测试过程中若有与现场其它施工工序、项目等交叉,请建设、监理方统一协调。
八、现场检测
1. 相关规定
1. 时域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5ms;幅频信号分析的频率范围上限不小于2000Hz。
B. 设定桩长应为桩顶测点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身截面积应为施工截面积。桩身波速可根据本地区同类型桩的测试值初步设定。
C. 桩身波速可根据本地区同类型桩的测试值初步设定。
D. 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和频域分辨率合理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1024点。
E. 传感器的设定值按计量检定结果设定。
2. 测量传感器安装和激振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传感器安装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应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B. 实心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距桩中心2/3半径处;空心桩的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在同一水平面上,且与桩中心连线形成的夹角宜为90。,激振点和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桩壁厚的1/2处。
C. 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钢筋笼的主筋影响。
D. 激振方向应沿桩轴线方向。
E. 瞬态激振应通过现场敲击试验,选择合适重量的激振力锤锤垫,宜用宽脉窄脉冲取桩身上部缺陷反射信号。
F. 稳态激振应在每一个设定频率下获得稳定响应信号,并应根据桩径、桩长及桩周土约束情况调整激振力大小。
3. 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桩径大小,桩心对称布置2-4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B. 检查判断实测信号是否反映桩身完整性特征。
C. 不同检测点及多次实测时域信号一致性较差,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
D. 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的量程。
九、资料收集及整理
1. 现场检测前向委托方收集《桩位平面图》、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身结构图及桩基施工记录等。
2. 现场检测后整理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曲线。编写阶段性检测报告(若需要)、出具最终正式检测报告。
十、检测工期
1. 在试桩砼强度达到要求的前提下,试验拟定2010年5月16日进场检测。
2. 无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时,总期1天。
3. 正式检测报告在现场作业结束后 3 日内提供,一式五份。
十一、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 工程桩完整性检测结果的评价。
2. 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3. 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述;
3.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 桩身波速取值,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的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
7. 时域信号时段所对应的桩身长度标尺、指数或线性放大的范围及倍数;或幅频信号曲线分析的频率范围、桩底或桩身缺陷对应的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
8.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十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 确保传感器安置准确、符合要求,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2. 参加检测的工作人员均应熟悉业务,持证上岗,检测过程中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范、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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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本中心质量手册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科学、公正。
3. 检测施工过程中严格禁止项目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
4. 。现场安全由试验方全部负责,进场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戴安全帽。
5. 现场检测时应接受并遵守公安、安全、环保及委托方、监理方等对工程现场的各项合理要求、建议,并随时接受监督。
十三 、其他
1.检测结论形成之前,检测及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检测情况。
2.现场测试时应注意异常情况,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或扩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