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来宾市信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截止到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贵公司对我公司财务帐目为:应付
款25058.15(大写:贰万伍仟零伍拾捌元壹角伍分);
贵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及时与我公司核清帐目,如需核对,请致电:0558-*******、8518611;如无异议,请在下面一栏中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回传至我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我公司已核清以上帐目。确无异议。
财务部负责人:
(盖章)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经营分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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