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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_韩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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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_韩康信 大坟 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韩 康 信 潘 其 风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大汉口文化是近十多年来在我国山东 、苏北一带新发掘出来的一支具有地区特色 , 水平很 高 , 分布比较广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其绝对年代 , 和黄河中游广泛分布的著名仰韶文化大致相 近 , 距今约五—六千年或稍晚 。 对这个史前文化的发现与研究 , 引起了我国考古界和史学界的普遍重视 。 另一方面 , 伴随这一文化一起出土的古代居民遗骸 , 也引起了人类学工作者的注 意 , 并对其中的一些人骨材料进行了人类学的鉴定与研究 。 这一...

大汶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_韩康信
大坟 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韩 康 信 潘 其 风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大汉口文化是近十多年来在我国山东 、苏北一带新发掘出来的一支具有地区特色 , 水平很 高 , 分布比较广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其绝对年代 , 和黄河中游广泛分布的著名仰韶文化大致相 近 , 距今约五—六千年或稍晚 。 对这个史前文化的发现与研究 , 引起了我国考古界和史学界的普遍重视 。 另一方面 , 伴随这一文化一起出土的古代居民遗骸 , 也引起了人类学工作者的注 意 , 并对其中的一些人骨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进行了人类学的鉴定与研究 。 这一工作主要由已故考古所颜阎 先生主持进行的。 经过详细测量与研究的材料有两批 � 一批是一九五九年由济南市博物馆在 山东宁阳县与泰安县之间的大坟河畔出土的 � 另一批是考古所山东队在一九六二至� 九六三 年从曲阜县东南的西夏侯遗址出土的 。 这两批材料的报告 , 已先后全文发表在《考古学报》上 。 报告中 , 着重研究了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人种属性 , 指 出大汉口 和西夏侯两组人骨在体质上 “基 本一致 , 均属于蒙古大人种中的波里尼西亚类型 ”��� �� 。 据我们所知 , 对颜闻的这个结论有表示 赞赏的 , 也有表示疑惑的 。 在一些文章和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籍中 , 一般地加以引用 , 但在专业人员中 , 还没有著 文讨论过这个问题 。 近来 , 我们重新研读 了他的报告 , 感到这个报告在阐明人种类型的依据和 方法方面 , 有一些问题影响到它的结论。 因而促使我们重新观察和分析了大坟口文化居民的 体质属性 , 并提出了与原报告不同的看法 。 下边 , 我们分五个方面来讨论 。 一 、 大汉 口 、仰韶文化居 民骨骼测量和波里尼西亚 组群比较中的问题 颜阁先生在他的报告中曾多次指出大坟 口文化居民的体质特征与居住大洋洲岛屿上的波 里尼西亚人接近 , 大坟 口文化居民在体质上属于现代波里尼西亚人种 。 他得 出这一结论的最 主要的依据是大波 口和西夏侯组的一部分主要头骨测量项目的平均值 , 有许多落在近代波里 尼西亚组群的变异范围之内。 他在引用 � � � �� � 和 ��� � 文中〔�� 近代波里尼西亚人的头骨测 量项目的群组变异范围‘� 同西夏侯组的数值对比时指出 , 在十九个项目的测量值中 , “除去颅 周长 �颜周在文中仍以为西夏侯的颅周长与波里尼西亚人接近—笔者注� 、 头高 、 鼻高 、眶宽�� �一�� � 和眶间宽五项外 , 西夏侯组的其余各项均位于波里尼西亚近代组群变异范围内 �两 眶外缘宽 �� � � , 与波里尼西亚组下限 �� � � 极接近 , 鼻宽 � � � � 与波里尼西亚组上限极接近�”�� 。 对大坟口组也作了类似的分析 �详下文� 。 � 波里尼西亚组群变异范围是由各组平均值中最大和最小者组成。 一� � �一 考古学报 � � � � 年第 � 期 下边 , 我们对上边的比较结果提出几个问题 。 首先 , 西夏侯组的颅周长 ��� � 毫米�不在波里尼西亚组群变异范围内 , 但原报告又指出它 与波里尼西亚组的下限 �� �� 毫米� “差异仅 � 毫米……可说相差极微 ,,� � , 。 单从数字上看 , 正 如上边分析的那样 。 可是 , 西夏侯组的颅周长平均值不包括畸形头 , 所以它应该代表接近正常 头形的测量值 。 而这个数值 ��� � 毫米� 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中的汤加 ��� �� �� 组 和夏 威夷 �� ��劝 组 �� �� 和 � �� 毫米�接近 。 但是 , ��� � 在他的报告中指出过 , 正是代表波里尼西亚 组群颅周长下限的汤加组和夏威夷组的头骨中有枕部变形 �� , 因而必定影响正常的颅周长。 这 样说来 , 西夏侯组颅周长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下限“相差极微”的分析 , 并不能用来消除两者在 颅周长上的差异 。 相反 , 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中其他五个头形正常的组存在显著的差异�小 �� 一 �� 毫米� , 即后者有更大的颅周长。 与此相似 , 如果排除头骨变形的汤加组和夏威夷组 , 西夏侯组的颅最大长 �� �� � � 毫米 � 显 然也比其余五个波里尼西亚组 �� �� 一 ��� 毫米�更小 , 即使有变形头夏威夷组的头长也比它更 长 。 因此 , 西夏侯组的头长与波里尼西组群接近也是一种假象。 基于相同的理由 , 在颅指数的 比较上 , 如果去掉有变形头的夏威夷和汤加两个组 , 则其余波里尼西亚各组的头指数 �� � � �一 �� � �� 的变异幅度很小 , 它们都比西夏侯组的数值 �� � � ��更小 , 也就是有更长的颅形。 在头高平均值方面 , 西夏侯组 ��� � � � 毫米 �显然比波里尼西亚各组的更高 , 即便有变形头 的夏威夷和汤加两组的最大头高平均值 �� �� 毫米 � 也是比不上的。 西夏侯组的颅长 高指数 �� � � � � 也属于高颅型 。 而波里尼西亚各组中 , 除变形头的两组不计外 , 其余各组的这个指数大 约在 � � � �一� , � � 之间。 , 属于相对低的正颅型 。 由此可见 , 西夏侯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差异除了原报告中所指出的四 、 五项外 , 还 在整个颅型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 即西夏侯组按颅形分型指数属于较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中颅型和高颅型 , 而 波里尼西亚组群中 , 除去有变形头的汤加和夏威夷组外 , 其余各组都接近长颅型与正颅型 , 表 明后者颅骨比前者更长更低 。 这个重要的颅型学的差异 , 在大仪口组和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 , 无疑也是相同的。 具体说明 , 不再重复 。 下边再看大坟口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比较中的其他问题 。 原报告指出 , “大坟口组在十九 项体征中, 除颅周长 、 颅横弧 、 面基底长三项外 , 其余均位于波里尼西亚组群范围内或相差不 大 。 颅周长 、颅横弧两项可能因畸形影响 , 否则与西夏侯组一样位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界限值 之内或相差不大”山。 这个比较结果 , 同样使读者感到大议口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非常接近 。 我们觉得 , 实际情况也并不完全如此 。 首先要指出的是大汉 口组除上指三项超出波里尼西亚组群变异范围外 , 还有象头高、最小 额宽、 眶宽 、 齿槽长几项都稍超出了波里尼西亚组群范围而只与其上限或下限值接近 , 鼻高和 �� 波里尼西亚各组的颅长高指数是用各组的颅长和颅高平均值计算的近似值 。 一� � �一 韩康信等 � 大坟 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鼻宽则和上限相等 。 这样 , 完全落在变异范围的连鼻高和鼻宽在内 , 才是十二项而不是十六 项 。 原报告在这一点上叙述不够准确 。 另外 , 大汉 口组的颅周长和颅横弧受畸形影响 , 显然不 能当作正常值来比较 。 因此 , 假定它们的正常值“与西夏侯组一样位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界限 值之内或相羞不大”也是无意义的 。 相反 , 在颅周长上存在尤如西夏侯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 差异倒是可能的 。 又如颅骨矢状弧虽然也落在波里尼西亚组群界限之内 , 但它本身还是受畸 形影响的数值 , 因而不一定意味着与波里尼西亚组接近 。 这些情况 , 原报告都没有具体分析 。 其次 , 大汉口组的面基底长�� � � � 毫米�比波里尼西亚组群中最低的一组���� � � 毫米 �还要 短 。 西夏侯组的这个数值�� �� � � 毫米�比大沈 口的大 , 与波里尼西亚的最低值相近 , 但仍比其 余波里尼西亚组为小 。 因此不能轻易消除这两个组和波里尼西亚组群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原报告中还使用了 “时代变异”�� 来消除大演 口组的头高和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存在的显 著差异 。 而且报告中所使用的大坟 口组头高值 �� � � � � 毫米� 是头骨受畸形影响下的增大了的 测量数值 , 将这个未经校正的数值当作正常值进行时代变异的纠正 , 显然是不合适的 �对大汉 口组的面基底长也有类似的处理 �。 因为这种时代变异在我们这个地区 , 在哪些项目或特征的 组合上 , 依怎样的速度进行都是不清楚的。 某些国外资料能否作为普遍的规律沿用到我们华 北的材料上来 , 还有待研究 。 因此用这种方法消除大汉口组和波里尼西亚组群在一些项目上 的差别 , 没有更多的说服力。 由上可见 , 原报告中所用的比较分析 , 客观上在一部分测量项目上缩小了大坟 口文化组群 与近代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可能存在的显著差异 , 使我们对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的认 识与实际产生一定的距离 。 在证明大坟 口和西夏侯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接近关系时 , 原报告还选取了仰韶文 化的华县组颅骨测量值作为对照。 指出“在华县组的十九项体征中 , 有十一项与波里尼西亚组 群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 差异的百分率约为�� 多。 这说明西夏侯组 、大演 口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 基本接近 , 而华县组则与之不接近”山。 这一段分析 , 是原报告证实大坟口 文化居民的体质接 近波里尼西亚人种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 对此 , 我们的分析有些不同。 首先 , 有必要指正一个情况 , 即如果我们仍然采用原报告中对大汉口组群和波里尼西亚组 群进行比较或估计它们之间近疏程度的方法。 , 我们发现在华县组的各项测量值中显著偏离波 里尼西亚组群范围的约有五项�颅周长 、头高 、颧宽 、鼻宽 、眶高� , 占全部比较项目的 �� � �务 , 其 余接近或比较近的项目共十四项 , 占 �� � � 关� , 因此 , 华县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存在的显著 差异项目 , 并没有象原报告指出的那末多”。 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 据我们分析 , 如果原 �� 据我们观察 , 颜阁在比较大汉 口 、西夏侯两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各项测里值时 , 依前两组的平均值落在后者的 界限值内或接近其上、下限作为两者彼此接近的项目 。�� 即使把华县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间五项显著差异项目和三项接近后者界限值放在一起也只有八项 , 仍有至少十一项 落在波里尼西亚的界限值之内 。 这和颜阁指出的华县组有十一项与波里尼西亚组存 在显著 差异 的观察情况正好相 反。 我们怀疑颜阂在计算差异项目时有误。 一� � �一 考古学报 � , �。年第 � 期 报告在计算差异项目时没有错的话 , 那么是在估计组群间近疏程度时 , 先后标准不一致 。 报告 在比较大议 口 、西夏侯组同波里尼西亚组群时 , 前两组平均值若接近后者的上 、下限 , 即归人接 近的项目。 相反 , 在比较华县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时 , 接近上 、 下限的项目则列人彼此不接近 的项目。 例如 , 原报告中提到大仪口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只有颅周长 、颅 横弧 、面基底长三项 。 实际上 , 还有颅高 、最小额宽 、 眶宽 、 愕长也稍超出了波里尼西亚组群的 界限值范围而与其上限或下限值接近 , 这后四个项目都被视为接近的项目。 但在华县组和波 裹一 大泣口 、仰韶及波里尼西亚组群的各项烦� 测� 平均位的比较 组 别 � 大改 口组 西夏侯组 波里尼西亚组群 � 华 县 组 � 宝 鸡 组 平 均 值 近疏符 号 平 均 值 近疏 符号 变异范围 � 平 均 值 近疏符号 平 均 值 近疏符号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 � 一�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一 �� � � � � � � 一� � � � � � � �一 � � � � � 女 ’ � , � � � � � 只△����������又△����一抖�������火�火����只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只,了一、少咭�,���…�月���乃�,� �,矛�,���‘�月�‘��二, �‘ � � � 。 � �����七�…,‘,了心、内��少份‘心�月马 ,‘孟��,口,���……一、������月�,�门���乡�,��,它月二 ,了��盛,�了 �…�丹�产�户��‘�、一��△�△��月,‘�丫哎少护� △�����丫����火△��又△���� � � � � � � � � �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呼.6 3 2 5 .4 1 80 .3 1 40 .9 7 8 .2 1 4 8 .3 93 。 9 1 3 9 . 4 7 2 。 0 1 0 1 . 7 5 7 . 1 2 7 . 7 3 4 。 3 4 4 . 2 1 7 . 7 9 8 . 4 5 斗.7 6 6 .2 又O火000△△00又000△00。O一1243长弧弧长宽数高宽宽高长高宽宽高颅 状周指 宽矢横头头头头 最 小 额 面 颧上 面 基 底 旬 鼻鼻眶眶眶 两眶外缘宽 长聘 宽脾 O △ 又 { 不万一 } ” ” ’一 ’ 1 厅}3} } 13l 斗 1 1 1 , 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比较中 , 除了前述五个显著差异的项目外 , 还有如眶宽 、眶间宽 、愕长等接 近波里尼西亚组群界限值的项目也都归人显著差异项目之内。 这样 , 大坟口组与波里尼西亚 组群间的接近程度被加强 , 华县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疏远程度被扩大 。 如果采用比较一致 的标准 , 情况会怎样呢? 从表一可以简单说明。 表中 “ O ” 表示该项测量平均值落在波里尼西 亚组群变异范围;“△”表示接近上限或下限值 , 但落在变异范围之外; “ x ” 表示落在变异范围 之外 , 差异显著或比较显著 。 比较方法仍和原报告中采用的简单观察方法相同。 由此我们可 以看到 , 大坟口 组和西夏侯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接近或比较接近的项 目分别为 16 项和 15 项 , 差异显著的项目分别为 3项和 4 项; 华县组和宝鸡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接近或比较接近的项 —390一 韩康信等: 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目分别为 14 项和 16 项 , 差异明显的项目分别是 5 项和 3项 。 用这种简单对比表明 , 大坟 口文 化两个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的近疏程度同仰韶文化两个组与波里尼西 亚组群 之间的近疏程 度 , 虽然在项目上表现得不很整齐 , 但从简单的项数来看 , 不存在明显的差别 。 因此 , 采用原报 告中相同的比较方法也得不出西夏侯组和大汉 口组与波里尼西亚组群基本上接近 , 而华县组 则与之不接近的结论 。 对于大坟 口文化居民在体质上究竟和仰韶居民接近还是和波里尼西亚人种接近 , 单用上 述方法还不足以有效地说明 。 下边我们用其他方法讨论这个问题 。 二 、 大 汉 口 、仰韶组群与近代波里尼西 .亚组群之间近疏关系的进一 步比较 首先 , 我们仍然采用原报告中使用过的等级记分法比较十九项测量项目(大汉口组因头骨 变形排除了其中的颅周 长 、颅横弧和矢状弧三项) , 检查大汉口和西夏侯组同仰韶 、波里尼西亚 组群之间的近疏关系。 下边是各比较组合的平均得分情况 : 华县组 1 .25 大坟口组 1 .56 夏威夷组 大仪 〔!组 1.31 华县组 1.56 夏威夷组 华县组 1 .25 大汉 口组 1.56 新西兰组 大汉 口组 1.3台华县组 1.56 新西兰组 华县组 1.31 大议口组 1.56 茶坦姆组 大仪 口组 1.19 华县组 1.56 茶坦姆组 华县组 1.32 西夏侯组 1.58 夏威夷组 华县组 1.32 西夏侯组 1.68 新西兰组 华县组 1 .61 西夏侯组 1.79 茶坦姆组 大汉口组 1.科 宝鸡组 1.44 夏威夷组 大仪 口组 1.38 宝鸡组 1.50 新西兰组 大汉 口组 1.” 宝鸡组 1.50 茶坦姆组 宝鸡组 1.31 大泣口组 1.50 夏威夷组 宝鸡组 1.25 大仪 口组 1.63 新西兰组 宝鸡组 1.31 大汉 口组 1.56 茶坦姆组 西夏侯组 1.3夕华县组 1 .58 夏威夷组 西夏侯组 1.32 华县组 1.“ 新西兰组 西夏侯组 1.26 华县组 1.7斗茶坦姆组 宝鸡组 1.3夕西夏侯组 1.58 夏威夷组 西夏侯组 1.32 宝鸡组 1 .42 夏威夷组 宝鸡组 1.37 西夏侯组 1.58 新西兰组 西夏侯组 1.37 宝鸡组 1 .58 新西兰组 宝鸡组 1.26 西夏侯组 1.74茶坦姆组 西夏侯组 1.32 宝鸡组 1 .68 茶坦姆组 上边每两个组之间的数字是平均得分(得分除以比较的项数) , 其数越接近 1 , 表示两个组 之间可能越接近l) 。 从以上各组合的平均得分情况来看 , 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l) 以大坟 口或西夏侯组为中间项对照组的所有十二个组合皆整齐地表现出它们同仰韶 组(华县组或宝鸡组) 之间的平均得分小于它们同波里尼西亚各组 (夏威夷组或新西兰组或茶 坦姆组)之间的平均得分 。 ( 2 ) 以华县或宝鸡组为中间项对照组的十二个组合中 , 除了一个组合(大坟 口一宝鸡一夏 威夷)的平均得分相等外 , 其余十一个组合也都表现出仰韶两个组和大坟口两个组之间的平均 l) 我们在记分时 , 如两个被比组和中间项对照组的测 量平均数相差很小时 , 则给两个被比组各记 l 分 , 以免仅因很小的 差异记了不同等级而人为扩大得分的差异 , 这和颜闲报告中的记分稍有不同。等级记分的具体方法见参考书目[ 2 ] 。 一391一 考古学报 1980 年第 3期 得分皆小于仰韶两个组和波里尼西亚各组之间的平均得分 。 上述这种不同组合所得的平均得分显示出来的规律性 , 虽然方法比较简单 , 但仍可以相当 一致地说明在大坟口 文化组群和仰韶文化组群之间比它们同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存在更接近 的关系。 我们再使用部分项目的种族亲缘系数 〔41 的计算方法来讨论上边的结论。 表二 大泣口组群与仰韶 、波里尼西亚组群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 三项) 西西西 夏侯组与仰 韶韶 大坟 口组与痛韶韶韶 西夏侯组与波里尼尼 大坟 口组与波里尼尼各各各组 c . R . LLL 各组 C . R . L..... 西亚各组 C . R . L... 西亚各组 c .R . LLL 宝宝鸡组组 l · 8 2 ( 1 3 ))) 1 . 2 9 ( 1 0 ))) 夏威夷组组 斗· 9 5 ( 1 3 ))) 5 . 7 1 ( 1 0 )))华华 县组组 0 · 6 0 ( 1 3 ))) 一 5 4 ( 10 ))) ( H a w a ii))) 5 .3 7 ( 1 3 ))) 6 . 16 ( 1 0 ))) 半半坡组组 一 0 · 0 9 ( 1 3 ))) 1 . 2 7 ( 1 0 ))) 汤 加 组组 6 .0 7(13))) 6 · 4 3 ( 1 0 )))横横陈组组 0 · 6 0 ( 1 3 ))) 0 . 6 1 ( 1 0 ))) ( T o n g a ))) 3 . 6 3 ( 1 3 ))) 3 . 5 6 ( 1 0 ))) 社社社社社会岛组组 7 .70(13))) 10 .84( 10 ))) (((((((((soeiety))) 3 · 1 7 ( 1 2 ))) 3 . 0 5 ( 9 ))) 茶茶茶茶茶坦姆组组 4 .02(13))) 4 · 1 6 ( 1 0 ))) ((((((((( C h a t h a m ))))))) 新新新新新西 兰组组组组 (((((((((M ao ri))))))) 新新新新新西兰组组组组 ((((((((( M oan un ter))))))) 玛玛玛玛玛克萨岛组组组组(((((((((M arq uesas))))))) 注: 括号里的数字是计算 C . R . L . 的项数 。 表二中 , 分别列出了西夏侯 、大坟 口组与仰韶各组的种族亲缘系数(C .R .L .) 和西夏侯 、大 汉 口组与波里尼西亚各组的种族亲缘系数 。 系数值愈小 , 表示比较组之间可能有愈接近的关 系 。 从表中列出的 c . R . L .值来看 , 西夏侯 、 大仪口组与仰韶各组之间的数值有一半小于 1 , 另一半大于 l , 但都没有超过 2 。 相反 , 西夏侯或大汉 口组与波里尼西亚各组之间的系数明显 更大 , 都在 3以上 , 最大的大于 10 。 这可以说明 , 用 13 项侧定项目计算的种族亲缘系数也反 殃了大坟 口文化居 民的体质与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居民具有更接近的关系 , 与近代波里尼西 亚人的关系则较疏远。 这个结果与前述等级记分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种族亲缘系数是人种学上常用的一种统计常数 , 为英国的皮尔逊 (K arl Pe ar son ) 所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 用在人种学上测定两个居民种群的相近程度和离散程度1)。 莫兰特(Mo ran t) 选用了 31 个颅面 部测量和指数项目来计算这个常数国。 上表中 , 由于资料的限制 , 我们只计算了 13 项颅面测定 的系数 。 下边我们采用莫兰特设计的全部 31 个项目(最少 25 项) , 补充计算了大坟口文化各 组和仰韶文化各组之间 , 仰韶文化各组之间 , 大汉口 文化各组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 。 波里尼西 亚人选择了毛利尔人(M or ior i) 和毛利人 (M ao ri )两个组 , 仰韶组群中增加了一个横阵组 。 1 ) 种族亲缘系数如小于 1 , 表示两个组群的联系非常密切 :在 1一4 之间表示密切联系; 4一7 之间中等联系;7一10 之间 稍微联系: 10 一 13 之间可疑联系等等 。 计算方法见参考书目[10 ]。 一392一 韩康信等 : 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衷三 大汝口、仰韶及波里尼西亚各组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 宝宝宝 鸡鸡 华 县县 半 坡坡 横 阵阵 西夏候候 大汉 口口 毛利尔人人 毛利人人 (((((((((((((((((M orio ri))) (M a ori))) 指指数与角度度度 0 · 3 0 ( 1 2 ))) 0 . 4 6 ( 1 1 ))) l · S Q ( 1 2 ))) 2 . 7 9 ( 1 2 ))) 3 . 2 9 ( 1 1 ))) 1 6 . 0 6 ( 1 1 ))) 1 6 · 9 6 ( 7 )))宝宝 鸡 全部项目目目 0 .67(3 1))) 1.15(30))) 0 .62(3 1))) 1.85(3 1))) 2 · 4 6 ( 2 6 ))) 1 2 . 8 7 ( 3 0 ))) 1 3 · 4 2 ( 2 5 ))) 指指数与角度度 0 .30 (12))))) 1 .63( 11))) 2 · 6 8 ( 1 2 ))) 0 . 7 7 ( 1 2 ))) 4 . 0 5 ( 1 1 ))) 1 3 · 4 2 ( 1 1 ))) 1 4 . 7 4 ( 7 )))华华 县 全部项目目 0 .67(3 1))))) 1 · 0 4 ( , 0 ))) 1 . 23 ( 3 1))) 0 . 4 6 ( 3 1))) 3 . 0 2 ( 2 5 ))) 9 . 2 0 ( 3 0 ))) 0 , n / , 《、、 吸吸吸吸吸吸吸吸吸吸 , . 创 子 ‘. 护 浏浏 指指数与角度度 0 · 4 6 ( 1 1 ))) 1 . 6 3 ( 1 1 ))))) 0 . 6 3 ( 1 1 ))) l · 0 7 ( 1 1 ))) 0 · 0 8 ( 1 1 ))) 4 . 6 8 ( 1 1 ))) 6 . 0 9 ( 7 )))半半 坡 全部项 目目 l · 1 5 ( 3 0 ))) 1 . 0 4 ( 3 0 ))))) 0 . 7 7 ( 3 0 ))) 0 · 8 8 ( 3 0 ))) 1 · 0 1 ( 25 ))) 4 . 4 9 ( 3 0 ))) 5 . 7 7 ( 2 5 ))) 指指数与角度度 1 · 8 0 ( 1 2 ))) 2 . 6 8 ( 1 2 ))) 0 . 63 ( 1 1 ))))) 3 · 8 1 ( 1 2 ))) 4 . Q3 ( 1 1 ))) 1 6 . 3 1 ( 1 1 ))) 9 . 7 0 ( 7 )))横横 阵 全部项 目目 0 .62(3 1))) 1.23(3 1))) 0 .77(30))))) l 、 6 8 ( 3 1 ))) 2 . 7 2 ( 2 5 ))) 1 0 . 5 0 ( 3 0 ))) 1 7 · 5 4 ( 2 5 ))) 指指数与角度度 2 .79( 12))) 0 · 7 7 ( 1 2 ))) 1 . 0 2 ( 1 1 ))) 3 · 8 1 ( 1 2 ))))) 3 · 0 3 ( 1 1 ))) 8 · 1 4 ( 1 1 ))) 1 2 · 1 1 ( 7 )))西西夏侯 全部项目目 1 · 8 5 ( 3 1 ))) 0 . 4 6 ( 3 1 ))) 0 . 8 8 ( 3 0 ))) 1 . 6 8 ( 3 1 ))))) 2 · 0 4 ( 2 5 ))) 5 . 1 2 ( 3 0 ))) 8 · 7 5 ( 2 5 ))) 指指数与角度度 3 .29( 11))) 4.05( 11))) 0 .习8( 1 1))) 4 .0 3 ( 1 1))) 3 · 0 3 ( 1 1 ))))) 1 3 . 6 8 ( 1 1 ))) 2 0 . 5 5 ( 7 )))大大议 口 全部项 目目 2 · 4 6 ( 2 6 ))) 3 · 0 2 ( 2 5 ))) l · 0 1 〔25))) 2 .72(25))) 2 .0 4(25))))) 10 .70(25))) 13 .5‘( 2 1 ))) 毛毛利尔人 指数与角度度 16 .06( 11))) 13 .42(11))) 4 .68( 11))) 16.3 1(1 1))) 8.14( 11))) 13 .68( 11))))) 5 .06(7)))(((M orio ri) 全部项 目目 12 · 8 7 ( 3 0 ))) 9 . 2 0 ( 3 0 ))) 4 . 斗9 ( 3 0 ))) 10 · 5 0 ( 3 0 ))) 5 . 1 2 ( 3 0 ))) 1 0 . 夕0 (25))))) 1。· 0 9 ( 2 5 ))) 毛毛利人 指数与角度度 16 · 9 6 ( 7 ))) 1 呼.7 4 ( 7 ))) 6 .0 9 (7 ))) 9 .7 0 ( 7 ))) 12 · 1 1 ( 7 ))) 2 0 . 5 5 ( 7 ))) , .0 6 ( 7 ))))) ((( M a o r i ) 全部项目目 13 · 4 2 ( 2 5 ))) 8 · 3 9 ( 2 5 ))) 5 . 7 7 ( 2 , ))) 17 . 5 4 ( 2 5 ))) 8 · 7 5 ( 2 5 ))) 1 3 · 5 6 ( 2 1 ))) 1 0 · 0 9 ( 2 5 ))))) 从所得全部项目的 C . R . L .值来看 , 仰韶各组(宝鸡 、华县 、半坡 、横阵)相互之间的.系数在 心.6 2一 1.23 之间 , 基本上有非常密切联系 , 反映了仰韶各组居民的同种群性 。 大泣 口文化的两 个组同仰韶各组之间的系数 , 总地来讲 , 西夏侯组同仰韶各组之间的系数值和仰韶各组之间的 系数大致接近 , 在 0.46 一1.85 之间 , 也都没有超过 2。 大汉口 组同仰韶各组之间的系数则显得 稍大 , 大约在 1一3 之间 , 但仍然可以把它们看成有密切联系 。 这样 , 我们从生物统计学的 角度 提出一种可能性 , 即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的居民同其下游的大坟 口文化的居民在体质上基本上 接近同种系的 , 虽然它们之间仍可能存在某些地区差异 。 与此相对照 , 属于波里尼西亚人种的 毛利尔人和毛利人两组(它们代表着波里尼西亚人中古老的类型)与大坟 口文化的两个组之间 及它们同仰韶文化各 组 之间的 C . R .L .值明显地比大汉口两组和仰韶各组之间的系数 更 大 (全部项目的系数分别在 4.49 一 12.87 和 5.片一17., 4 ) 。 这个计算结果 , 同样反映了大演口 文 化的两个组与仰韶各组之间的密切关系而与波里尼西亚人的联系更疏远一些 。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 , 在使用种族亲缘系数的方法检查两个组的近疏关系时 , C . R . L . 值 的大小易受例.数大小的影响 , 在例数过少或两个比较组的例数相差悬殊时影响比较大。 莫兰 特(M or an O 指出 , 在计算 C .R .L . 值时 , 每组例数不要少于 30 。 实际上 , 仰韶和大汉口各组每 项测量项目的例数往往小于 30 , 有的甚至少到 10 例以下 。 这样就有一个计算出的 C .R .L .值 是否可靠 , 得出的结论是否妥当的问题 。 一393一 考古学报 198。年第 3 期 为了消除这个疑问 , 我们又采用组差均方根公式1) 再检查两个组之间的近疏关系〔‘, 。 计算 时 , 选用的测定项目与计算种族亲缘系数时的项目相同 。 。 值选 用了同种系的埃及 E 组的数 值 , 与计算种族亲缘系数时相同 。 公式中没有例数的因素 , 计算出的函数值不受例数多少的影 响。 计算结果如下表: 表四 大泣口 、仰韶及波里尼西亚各组之间的组差均方根位 宝宝宝鸡鸡 华县县 半坡坡 横阵阵 西夏侯侯 大汉口口 毛利尔人人 毛利人人 宝宝 鸡鸡 0.5777 0 .5777 0 .8222 0 .5222 0 .7 666 0 .7999 l 。 1 444 1 . 0 777 华华 县县 0 .8222 0 。 9 333 0 . 9 333 0 . 7 444 0 . 6 111 0 . 9 333 1 . 1 444 1 . 2 333 半半 坡坡 0 .5222 0 .7444 0 .8888 0 .8888 0 .9777 0 .9444 1 .2333 l 。 3 111 横横 阵阵 0 .7666 Q .6111 0 .9777 0 。 8 333 0 . 8 333 0 . 9 000 1 . 2 888 1 . 2 000 西西 夏 侯侯 0 .7999 0 .9333 0 .9444 0 .9000 0 .8222 0 .8222 l 。 0 111 1 . 2 444 大大 汝 口口 1 . 1444 1 .1 444 1 .2 333 l 。 2 888 l 。 0 111 1 . 2 666 1 . 2 666 1 . 2 999 毛毛利尔人人 1.0777 1.2333 1 .3111 l 。 2 000 l 。 2 444 1 . 2 999 0 . 7 777 0 . 7 777 毛毛 利 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 从表中数值大致可归纳出以下几点: (l) 仰韶四个组之间的数值在 0.兑一0.92 之间 , 都没有超过 1。 ( 2 ) 大坟 口两个组之间的数值为 0.82 , 也没有超过 1。 这两个组之间的疏远程 度大致没 有超出仰韶各组之间的差异界限 。 ( 3 ) 大汉 口的两个组和仰韶四个组之间的数值在 0.61 一0.97 之间 , 也都没有超过1。 这个 界限值和仰韶四个组的 0.52 一。.93 比较接近。 ( 4 ) 波里尼西亚人种的毛利尔人和毛利人两组和仰韶四 个 组之 间 的数值分别在 1.14 一 1.28 和 1.07 一1.31 之间 ;和大汉口两个组之间的数值是 1.01 一1.26 和 1.24 一 1.29 , 它们都大于 l, 也都大于(l) 一(3)的数值 。 但波里尼西亚两个组之间只有 。.” 。 由上可见 , 用这种方法测验的结果 , 大议口两个组和仰韶四个组之间的接近显然比波里尼 西亚两个组与大议口 两个组之间的接近程度更大 。 换句话说 , 大议口文化居民的体质与仰韶 文化居民属于同种系的可能性比它们属于波里尼西亚人种的可能性更大 。 这一测定结果也与 前边计算种族亲缘系数的结果基本一致 。 三 、 关于大汉 口文 化居民和近代波里尼西 亚人的颅骨形态学比较 上边所使用的几种统计学方法 , 从量的概念上反映了各颅骨组群间的近疏关系 。 如果选 择的体质测定项目适当 , 特征的代表性强 , 计算结果则大体上能够反映各组形态特征之间近疏 的概念 。 但这些方法的缺点是在进行这种计算时 , 把不同大小意义的人种分类特征用相同的 J dlIX , 1 l) 公式为丫瑞‘ , 式中 d 是两个比较组平均值差数 , a 是标准差 , 可用某一同种系的标准差 , ” 是比较的项数。 使甩 方法见参考书目〔6] 。 一39弓一 韩康信等: 大汉口文化居民的种属问题 量的等级机械地总和起来 , 容易掩盖特征的质的方面 , 有的还因例数的多少影响了系数的大 小。 而且 , 这些方法都不能反映非测量性的形态特征 , 而后者在考察人类学类型时 , 在某种程 度上具有和测量特征同等重要的意义 。 我们已经利用测量特征统计分析和比较了各颅骨组群之间的近疏关系 , 从量的概念上得 出了与原研究报告不同的结论 。 但这个结论能不能得到观察性特征的支持? 大坟口文化居民. 的头骨在非测量特征上与波里尼西亚人头骨之间的相似或差异如何? 这是本文要讨论的另一 个主要问题。 已经说过 , 有些形态学的差异或相似 , 不能用数字大小反映出来 。 而形态观察方法常能补 充测量统计方法的不足 。 特别是在讨论象我国华北地区新石器时代人和远隔大洋 、 时代晚近 的波里尼西亚人种居民间在体质上的近疏关系时 , 不能不重视观察它们在形态特征方面的表 现 。 可是 , 在原来的报告中 , 除了测量项目的比较和个别的形态特征外 , 几乎没有提到这方面 的问题 。 应该指出 , 要作这种形态观察和比较有不少困难 。 文献方面的原因是在已经发表的资料 中 , 选用的观察项目 、形态分类等级常随作者而异 , 即使采用相同的项目和分类等级 , 也随作者 专业训练的水平不同而难免出现主观误差 。 对我们来说 , 主要的困难还在于缺少观察对比用 的国外不同人种的骨骼标本和文献资料 , 缺乏从骨骼上鉴定象波里尼西亚人种特征的经验和 习11练 。 尽管如此 , 我们仍然试图作一初步分析 。 有一具波里尼西亚人的头骨模型 (中国科学院古脊推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藏 , 缺下领骨 , 鼻骨残缺) 。 讨论时 , 还主要依靠已经发表的某些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形态描述资料 , 特别是 原报告中引用过的 D . 5 . M arshal一和 e . E . sno w 的 《A n E v公ua rio n o f Po ly n es ian C rn iolo盯》 一文中 , 记述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形态描述部分。 首先 , M ars ha n 和 Sn ow 肯定了波里尼西亚人组群的体质特点可以在颅骨形态上予以概 括 。 他们说: “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形态学研究显然具有同许多测量和统计分 析 同样的重要 性 。 不管它们是新西兰岛 、夏威夷的还是塔希堤的一汤加或芒加利弗 , 仅东部岛的除外一波里 尼西亚人头骨显示着明显的特色 。 这不否定岛内和岛外之间的变异性 , 而只是说在其形态学 的总体上 , 波里尼西亚人头骨显然地不同于美拉尼西亚人或密克罗尼西亚人的头骨……然而 我们感到在这个表中搜集的资料充分表明我们关于整个颅骨形态学的综合是以波里尼西亚人 组群的重要体质特征为根据的” 。 关于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一个代表性形态特点是 “摇椅下领 (Ro eke r ia w )” 。 据 M ar sha n 和 S加w 的统计 , “这个现象出现于整个波里尼西亚头骨中的大约 50 务” 。 M ars ha n 和 sn ow 还写道 : “ ‘典型的 ’波里尼西亚人的男性头骨具有摇椅下领 , 特别平的颖 区和大的顶结节结合 , 形成 ‘菱形 , 颅 , 在人字点处不同程度地扁平 , 显著发达的项肌附着面 , 相 对倾斜的额部 , 大的乳突和乳突上崎 , 突出的眉间和中等大的眉崎 , 凹而凸的鼻骨 , 齿槽明显收 一395一 考古学很19叩年第 乡期 . 缩” 。 “波里尼西亚人的面部 , 正如反映在 Mo ka Pu 、 o ah u 、 H a w aii 的面部那样 , 有一个窄的前 额 , 但有中等比例的眼眶 、鼻和面。 面部下缘具有典型圆形轮廓 , 同时摇椅下领经常出现 。 或 许最有意思的面部特点(除了摇椅下领外)是颧骨侧面扁平的性质。 波里尼西亚人的典型颧骨 很大同时有明显的前突 。 在两侧面 , 从额突向下到中部 , 颧骨表现扁平 , 而使其表面同颅盖两 侧平行 。 这个骨 ‘平面 ’ 必然是引起两侧有点平的面部轮廓的基础 , 这在许多夏威夷人的面部 辨认得出来 ” 。 “鼻孔下缘具有明显的一对圆底的鼻窝是普遍的。 鼻棘小到中等大。 另一个共同的特征是 鼻骨的窄根性质。 上下领都很大 , 颇骨显得不太前突……整个齿列特别以闭合的覆盖咬合和 收缩的齿槽骨缘为其特征 。 在夏威夷 , 愕形通常是两边平的。 从犬齿向后到第二和第三臼齿 , 牙齿形成一直线 。 具有特别的圆弧形下缘的摇椅下领 , 常在颊下成一个弧……通常有一个中 等和尖锐的颊突 。 下领显得有点下领角外翻” 。 s no w 在 1974 年的《早期夏威夷人》一书中又重复抄录了上述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形态特 征【71。 按照上边对波里尼西亚人的头骨形态描写 , 实际对照了波里尼西亚人的头骨模型 。 经过 比较 , 我们有理由相信 M ars ha n 和 sno w 提到的一些重要的波里尼西亚人的颅面形态特征基本 上可以在这具模型上反映出来 。 例如 , 从这具头骨模型上可以观察到它有一对极发达的顶结节 , 结节位置高而靠后 , 头形 明显前窄后宽 , 属窄额型 , 顶视颅形接近菱形 。 顶部中矢段矢状隆起较明显 , 两边顶结节以下 的颅侧壁平直 , 枕观颅形约呈上宽下窄的五角形 。 头骨最大宽位置很高 , 在顶结节上 。 侧视前 额显著向后倾斜 , 颅高适中 , 为正颅型 。 其面部特征 , 眉弓粗壮 , 眉间突度高 , 鼻根凹较深。 眼眶近斜方形 , 属高眶型 。 鼻骨缺残 , 不能观察突起程度 。 梨状孔较窄 , 属狭鼻型 。 犬齿窝浅 。 颧骨突起 (m alar jut )很发达 , 从这个 位置向齿槽突的下缘成明显的圆弧 , 上齿槽显著向内收缩 。 一对颧骨很宽大 , 颧骨额突到颧骨 体中部平直 , 整个颧骨站立位置也接近垂直 , 与同侧颅侧壁接近平行 。 面宽相对较窄 , 上面高 很高 , 为狭上面型 。 上齿槽突领显著 。 乳突和乳突上峪都很大 , 枕外隆突发达 。 枕部人字点区较平 , 枕峪以下的整个项平面同枕 大孔矢向纵轴的(延长线)交角很小 。 由上可见 , 从这具头骨模型上表现出来的发达的顶结节 、菱形颅 、额部显著后倾 , 发达的眉 婚和眉间突起 , 深鼻根 , 宽大的颧骨 , 颧骨外面平直 、 平的颖区等形态和 M ars ha n 和 sn ow 提到 的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同类特征是一致的。 因此 , 用这具波里尼西亚人头骨模型 , 参照文字描 述同大仪 口居民的头骨进行比较 , 是有根据的 。 可惜这具头骨模型缺少下领 。 已经说过 , 原报告中唯一提到的形态比较就是大议 口组 “或较少的还有 ”摇椅下领这一点。 一396一 韩康信等 : 大汉 口文化居 民的种属问题 摇椅下领的出现率很高 (约 50 务)是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代表性特征之一 。 原报告提到 大坟 口组里有较少的摇椅下领[1] 外 , 在西夏侯组人骨的研究中也出现这种下领川 , 但都没有提 供这种下领的出现率 。 为此 , 我们仅就已经发表的西夏侯组人骨的描述资料 , 凡提到下领 “体 下缘突出呈摇椅型 ”者统统列为摇椅下领 。 这样 , 在总共记录的 20 个下领中 , 出现 7 例 , 约 占 35 多。 这个出现率不算很低 , 但调查的个体数还太少 , 能否代表接近实际的出现率仍需更多的 调查 。 我们的感觉 , 这种下领在大议口文化居民的头骨中的出现机会可能更低一些。 例如 , 在 地区邻近 、文化内涵和风俗习惯相同 , 体质类型一致的苏北那县大墩子新石器时代人骨中 , 1 08 具下领里大约只有 15 具(1斗务)可能属于这种下领 , 典型摇椅式的标本则更少 。 在 112 具现代 云南人头骨中 , 轻度和重度的摇椅下领也只有 12 具 (10.7拓)。 在 127 具现代华北人头骨中 , 只发现个别标本有这种形式t8] 。 这样看来 , 单靠大坟口文化居民中有摇椅下领和波里尼西亚 人联系起来 , 还缺少可靠的数量统计 。 相反 , 这种下领可能在不同的人群中有不同的出现率 。 而大仪 口文化居民中较低的出现率不如说是和出现率很高的波里尼西亚人组群的差异之一 。 实际上 , M ar s ha ll 和 sno w 在提到这种下领时 , 也正是以 出现率的高低作为波里尼西亚人和密 克罗尼西亚人或美拉尼西亚岛民的头骨形态差异之一。]。 除了高出现率的摇椅形下领外 , 不寻常扁平的颖区 , 大的顶结节 , 菱形颅也是波里尼西亚 人头骨的有代表性的特征 。 这三个特征的组合 , 主要由窄额 、 发达的顶结节使颅侧壁平直 , 引 起了近似菱形颅 。 相反 , 顶结节平缓 , 头最大宽位置低 , 颅侧壁外突 , 顶观常接近卵圆形 。 在我 们观察的波里尼西亚人头骨模型上 , 发达的顶结节 、平直的颅侧壁 , 近似菱形颅等形态特征是 很明显的。 但是 , 在典型的大议口或西夏侯组头骨上 , 这些特征的组合是不明确的 , 它们的顶 结节一般更平缓 , 远不及波里尼西亚人头骨上那样显突 , 最大宽位置往往很低 , 左右颅侧壁多 带有程度不同的外突 , 顶观颅形(正常者)多近卵圆形 , 枕部畸形者则常近似楔形 。 M ar sh all 和 sno w 指出 , 波里尼西亚人头骨上最引人注目的面部特征是颧骨外面 很 平直 , 从颧骨额突向下到颧骨中部很平 , 颧骨直立 , 达到同颅侧壁平行。 在比较用的波里尼西亚人头 骨模型上 , 这一面部特征也很明显 , 它的颧骨宽大 , 颧骨站立位置相当平直 。 而这两个颧骨特 征在型典的大汉口或西夏侯组头骨上也是没有代表性的 , 它们的颧骨更向下外方展开 , 使颧骨 站立位置较为倾斜 , 与同侧颅侧壁往往有一个较明显的角度。 据我们初步观察 , 大坟口文化居民的头骨和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形态差别· , 除上述一些代 表性颅面形态外 , 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不同《, 例如 , 在颅骨测量项目的分析中 , 波里尼西亚组 群 (除变形头组外) 一般在头长值上比大汉 口 和西夏侯组的更大 , 头型指数接近长颅型。 而 大演 口文化组群的头长值较小一些 , 头指数为典型的中颅型 。 也就是前者比后者无论在绝对 值或相对值上 , 颅形更长一些 。 又如波里尼西亚组有凹而凸起的鼻骨 , 鼻根指数 达 48 .s( 据 sno w 的夏威夷组)山, 。 而大坟口组群的鼻骨更平一些 , 它们的鼻根指数在 31 .1一33.6 。 此外 , 波里尼西亚人头骨模型的齿槽突到颧领点的下缘成一显著的圆弧形 , 颧领点处的颧 一397一 考古学报 198。年第 3 期 骨突起发达下垂 , 颧骨转角处陡直 , 颅最大宽位置在顶结节上等。 借助 sno w 发表的夏威夷人 头骨图版观察 , 它们的上齿槽突到颧领点下缘的圆弧形也多较明显 , 颧骨突起程度不同地有所 表现 。 从颧骨位置接近直立来推 , 其转角也应相应地比较陡直 。 顶结节也多发达 , 头最宽位置 也应该高 。 3 no w 发表的夏威夷人头骨图版不多 , 但这一部分头骨不失其代表性的话 , 那么上 边一些形态特征的出现也应有典型意义 。 因此 , 这些特征也可用来同大汝 口文化居民的头骨 进行比较 。 实际上 , 从已经发表的多数典型的大坟 口文化居 民的头骨中 , 从齿槽突到颧额点的 下缘往往只呈现很浅的弧形 , 颧骨突起常不显 , 颧骨转角处多圆钝形 , 头最大宽位置较低 , 多近 颧鳞 。 所以 , 这几项特征用来作为波里尼西亚人和大仪口文化居民头骨之间的形态学差异是 可能的 , 特别是在选定的典型标本上可能是如此 。 总之 , 根据上述一系列形态观察和比较 , 可以认为在波里尼西亚近代组群和大汉口文化组 群的头骨形态之间 , 存在着相当明确的形态学差别 , 也可以这 样说 , 在 M ar sha n 和 sno w 文中 特别引为重视的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一些代表性特征 , 在大坟口文化居民的头骨上基本上得 不到证明 。 因此 , 原报告中关于大仪 口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属于波里尼西亚人种的结论 , 得不 到形态学观察的支持。 相反 , 形态观察结果同我们所做的测量项目的对比和统计学分析结果 相一致。 从单纯的人体形态学观点来看 , 尽管它们都有一些明显的蒙古人种特征 , 但大坟 口文 化居民和近代波里尼西亚人应属不同的体质类型。 据现代人种分类 , 一般地认为波里尼西亚 人属于蒙古人种和赤道人种混杂的类型 。 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体质主要体现着新石器时代蒙古 人种的华北类型 , 较接近现代的东亚(远东)型 , 它们之中即便有个别近乎南亚人种特征 , 也并 不一定意味着和赤道人种的混合 。 四 、 关于 大汉 口 文化居 民与仰韶文化居民的体质形态比较 原报告在肯定大坟口文化居民的体质与仰韶文化居民属于不同类型时 , 除作了一些测量 值的比较外 , 也没有提到它们之间的形态学观察 。 上一问题中已经说过 , 大汉 口文化居民的颅 骨上缺乏典型波里尼西亚人头骨的代表性特征 。 反过来 , 我们从大汉口 、仰韶和波里尼西亚三 个组群头骨的观察 , 能够发现另一种倾向 , 即在一部分形态特征上 , 大汉 口文化居民与仰韶文 化居民的头骨之间比它们同波里尼西亚居民的头骨之间 , 更多一致性 。 如大坟 口文化组群的正常颅骨 , 顶结节一般较平缓 , 颅最宽位置较低 , 多靠近颗鳞 。 顶结 节以下的颅壁欠平直 , 枕观颅形多近球形或低而钝的五角形 。 这些特征与仰韶的较近 , 与波里 尼西亚组群的发达的顶结节 , 最宽位置高 , 颅侧壁很平直 , 枕视较高的五角形明显不同。 大汉口和西夏侯组的鼻骨比较低平 , 鼻根指数 (33 .6 和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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