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读者上机须知
一、本室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用电子阅览室,提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文献视频点播、学习培训、上网浏览等)。
二、本室实行免费不免证的阅览制度。读者进入本室阅览电子读物及上机学习,需办理阅览证。读者进入本室阅览须出示借阅证,并操作使用工作人员指定计算机。
借阅证仅限于申办人本人使用。
三、上机、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点击黄色、反动网站,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的、色情的、危害他人的信息;对违规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做出处理。
四、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向驱动器中插入软盘或光盘;不得随意卸载软件;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信息数据和程序;禁止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参数设置;不得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玩游戏;因不当使用致机器、系统、软件等损坏者,按本馆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五、读者应遵守室内良好的学习秩序,将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不得喧闹和干扰他人学习;离机时请自觉关闭自己使用的计算机。
六、读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干净,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禁止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室坚持公益性服务。对外开放时间:8:30—17:50
电子阅览室工作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备,不得随意搬移各类设备和插拨各种电线电缆,不得随意修改机器设置和参数。
二、工作时应保持本部门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得查看和传播淫秽及不健康的内容。
四、应保证整个图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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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如计算机及系统出现故障,应在最短时间内排除。如暂时无法解决,应向馆领导汇报进行,等待进一步处理。
五、工作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所掌握的系统密码及工作人员帐号泄露给他人,以防止系统遭到人为破坏;不得将计算机重要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其他人员,否则,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理。
六、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使用服务器等关键设备;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主控机房。
七、做好各种记录工作,如服务器运行情况记录、故障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电子阅览室使用记录等。
八、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定期检修设备,勤于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熟悉本室的设备情况,熟练操作和维护,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本室的应用软件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并指导读者正确使用本室的各种软件。
三、严格执行电子阅览室有关规定,按照电子读物阅览规则,指导读者正确阅览。及时制止读者下载、浏览不健康网页。
四、积极向读者宣传馆藏电子读物,并做好本室阅览统计工作。
五、严格执行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电子阅览室的正常秩序。
六、热情服务,负责本室的安静、安全和设备的维护、清洁。
七、服从安排,协调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