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14922.1—200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Laboratory animals—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for parasitology
2001-08-29发布 2002-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GB 14922.1—2001
前 言
本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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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技术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为强制性。
本标准从 GB 14922—1994《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啮齿类和兔类)》
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标准。
本标准对实验动物等级进行了重新设定,与微生物学等级对应,将实验小鼠和大鼠的
寄生虫学等级分为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SPF)和无菌级,取消了普通级。豚鼠、地鼠、
兔仍保留四级。犬和猴分为普通级和 SPF两级。相应增加了犬和猴的寄生虫学监测项目。
本标准对取样数量作了重新规定。根据生产繁殖单元大小决定取样数量,改变了过去
按动物等级取样的做法。兔、犬、猴等较大动物可以活体采样,不必处死动物,因此取样
数量也没有减少。
本标准对必须检测和必要时检测作了限定性说明:“必须检测项目:是指在进行实验动
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必要时检测项目上:是指从国处引进实验动物时,怀疑有
本病流行时、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
除少数特殊的寄生虫定名到种外,对其他要求排除的寄生虫,采用“体外寄生虫”、“全
部蠕虫”、“鞭毛虫”等笼统的名称。减少了具体的项目,避免了“挂一漏万“,节省了检
测时定种的时间,但又能确保实验动物的寄生虫学质量。
本标准及其相关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 14924—199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振业、李冠民、刘兆铭、诸欣平。
本标准于 1994年 1月首次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14922.1—200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代替 GB 14922—1994
Laboratory animals—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for parasitology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及监测,包括: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分类、
检测顺序、检测要求、检测规则、结果判定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鼠、豚鼠、兔、犬、猴和清洁级及以上小鼠、大鼠。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
本的可能性。
GB/T 18448.1~18448.10—200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检测方法
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
3.1 普通级动物 conventional(CV)animal
不携带所规定的人兽共患寄生虫。
3.2 清洁动物 clean(CL)animal
除普通动物应排除的寄生虫外,不携带对动物危害大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寄生虫。
3.3 无特定病原体动物 specific pathogen free(SPF)animal
除普通动物、清洁动物应排除寄生虫外,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实
验干扰大的寄生虫。
3.4 无菌动物 germ free(GF)animal
无可检出的一切生命体。
4 检测要求
4.1 外观指标
动物应外观健康,无异常。
4.2 寄生虫学指标
寄生虫学指标见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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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 2、和表 3。
表 1 小鼠和大鼠寄生虫学检测指标
表 2 豚鼠、地鼠和兔寄生虫学检测指标
表 3 犬和猴寄生虫学检测指标
5 检测程序
6 检验方法
按 GB /T18448.1~18448.10—2001中的规定分项进行。
7 检测规则
7.1 检测频率
7.1.1 普通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7.1.2 清洁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7.1.3 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7.1.4 无菌动物:每年至少检测动物一次。每 2~4周检测一次动物粪便标本。
7.2 取样要求
7.2.1 选择成年动物用于检测。
7.2.2 取样数量:每个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和兔生产繁殖单元以及每个犬、猴生产繁
殖群体,根据动物多少,取样数量见表 4。
表 4 实验动物不同生产繁殖单元取样数量
7.3 取样、送检
7.3.1 应在每一生产繁殖单元的不同方位(如四角和中央)选取动物。
7.3.2 动物送检容器应按动物级别要求编号和标记,包装好,安全送达检测实验室,并附
送检单,写明送检动物的品种品系、级别、数量和检测项目。
7.3.3 无特殊要求时,兔、犬和猴的活体取样,可在生产繁殖单元进行。
7.4 检测项目的分类
7.4.1 必须检测项目: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
7.4.2 必要时检测项目: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时、怀疑有本病流行时、申请实验动物
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
7.5 结果判定
在检测的各等级动物中,如有一只动物的一项指标不符合该等级标准要求,则判为不符
合该等级标准。
8 报告
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