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文化遗产,作为人类自然和社会活动的历史遗存,体现了古代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水平,是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一种积淀,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对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一种认同,对于传承中华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有着重要的意义。保护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一 、中国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收到严重威胁。许多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传统建筑、文化遗址等遭到不合理的拆迁、改造,甚至破坏、拆除。二是全国各地频繁发生盗掘古墓、盗窃文物、走私文物的案件,给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较严重的损失。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资源流失、后继乏人、传统技艺灭绝等危机。
二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是现有法律涵盖面不够广,尚有相当部分的文化遗产得不到法律保护。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象少数民族说唱艺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后继乏人逐渐消亡,导致民间文化遗产的流失,所以迫切需要国家完善相关法律予以保护。其次是有关法律的某些方面规定不够细致,操作起来有难度。如民间私人收藏的珍贵古籍遭遇损毁如何抢救,国家以什么方式介入,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操作性。再次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方面虽然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执法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二是文化遗产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片面强调经济效益。文化遗产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了文化遗产的巨大价值。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人们更多的是看重这些遗产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它们的科研、文化、教育等价值,同时也忽视了对这些文化遗产应有的保护。这导致不断有文化遗产被破坏,北京名人故居被拆,长城被破坏、故宫被盗等现象,令人十分痛惜。
三是各级政府在文物保护方面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运行体系,文物基础工作、监管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不足,科研水平和成果推广利用水平还不高。由于缺乏经费、保护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等原因,一些古建筑等不可移动的文物长期停留于自然侵蚀状态,未采取恰当有效的科学保护措施,长此以往,文物面临着剥落或倒塌的危险。一些古籍等馆藏可移动文物也面临着自然损坏的境地,存在着损毁的危险。
三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完善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强化文物基础工作,监管机制等环节,逐步加大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相科研水平和利用水平。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技术、专业技术人才加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三是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动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并依法登记建档;分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四是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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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利在当代, 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只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才能更好地建设美丽中国,中华民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