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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破执我品_与_俱舍论_全论关系辨析《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67学科专论《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朱竞旻(北京大学哲学系2009级博士生)【内容提要】本文考察了《俱舍论·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的关系,首先对日僧快道林常所提出、印顺法师所继承和主张的“《破执我品》是独立于《俱舍论》的论著”这一看法予以逐条批驳;继而提出:就《俱舍论》的主旨“人无我”而论,前八品与《破执我品》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与阐释上的互补性,《破执我品》是《俱舍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前八品的提炼和理...

_破执我品_与_俱舍论_全论关系辨析
《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67学科专论《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朱竞旻(北京大学哲学系2009级博士生)【内容提要】本文考察了《俱舍论·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的关系,首先对日僧快道林常所提出、印顺法师所继承和主张的“《破执我品》是独立于《俱舍论》的论著”这一看法予以逐条批驳;继而提出:就《俱舍论》的主旨“人无我”而论,前八品与《破执我品》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与阐释上的互补性,《破执我品》是《俱舍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前八品的提炼和理论升华。【关键词】俱舍论破执我品一、引言《俱舍论》是印度佛教思想史上的重要著作,且在汉藏佛学中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论分九品,其中前八品均由“本颂”(kārikā)和“自注”(bhā�ya)组成,全面论述了小乘佛学的基本观念;第九品《破执我品》较为特殊,只有自注而没有本颂,且全文都是围绕“无我”这一主题展开的辩论,其篇幅、体例、文风等方面与前八品大不相同。所以对于《破执我品》与前八品、与《俱舍论》全论的关系,历来有一些争论。对于《破执我品》的作者是世亲(Vasubandhu)论师,学界和教界没有人质疑①。但一般认为,世亲论师在造《俱舍论本颂》时,并没有造《破执我品》;《破执我品》是后来造释论时补充上去的。也有人认为《俱舍论》和《破执我品》是两部相互独立的论著,《破执我品》原应名《破执我论》,只不过后人把它们合在了一起。如印顺法师说道:第九《破执我品》,实为世亲的另一论书。前八品都称“分别”,第九品称“破”,是立名不同。前八品举颂释义,第九品是长行,是文体不一致。《顺正理论》对破《俱舍论》,而没有《破我执品》。这都可以证明为另一论书,而附《俱舍论》以流通的。《俱舍论法义》,举六证以明其为别论,早已成为学界定论了。②本文笔者将结合《俱舍论》原文,通过对此种流行观点的批判,提出自己的看法。①有学者认为作《俱舍论》的世亲与作唯识诸论的世亲并非一人,而在思想上前者影响后者,或后者影响前者。②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年版,第655页。2010年第1期68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二、第八品最后三颂与《破执我品》的关系印顺法师所说的《俱舍论法义》是日本真言宗僧快道林常(1751~1810)的作品。这里提到的快道林常“六证”,是通过论证通常列在第八品(《分别定品》)末尾的几颂①并不属于第八品,而是属于《破执我品》来间接论证《破执我品》是一个独立论著。我们先来探讨这一问题。快道林常的原文为:“大师”等颂,是《破我》序。故于《破我论》亦有三分:此七言三行颂是序分,终七言三行颂流通分,中间诸长行正宗分。以何为序?有理凭教。理者有六。一、此不亲俱舍流通,故是后起因故;二、颂前生起语无故;三、无“颂曰”言故;四、无长行故;五、《正理》、《显宗》不标举故;六、若属前论,后长行初越,此所从来阙无故②。也就是说,《俱舍论》全论的流通分③,到第八品末的“迦湿弥罗议理成,我多依彼释对法,少有贬量为我失,判法正理在牟尼”便为止了,其下三颂是《破执我品》的序分。“一、此不亲俱舍流通,故是后起因故”是说这三颂的内容是讲佛陀已逝、大德罕见、异见兴起、正法衰微,提醒佛弟子勤奋修行,这与《俱舍论》的流通分关系不甚紧密,倒是可以导出《破执我品》中破邪显正的内容。“二、颂前生起语无故”是说假如这三颂不属于《破执我品》,那么《破执我品》一开头的“越此依余岂无解脱”将无从说起④。“三、无‘颂曰’言故”和“四、无长行故”是说这三颂,前面没有在其它诸颂前都写着的“颂曰”二字,也没有几句长行文加以引出,非常不符合《俱舍论》的体例。“五、《正理》、《显宗》不标举故”是说众贤论师为批判《俱舍论》所作的《顺正理论》和《显宗论》中没有这三颂。“六、若属前论,后长行初越,此所从来阙无故。”是说假如这三颂属于《俱舍论》第八品,那它后面不会没有长行文加以解释。尽管印顺法师、妙境长老⑤等教界大德,以及众多学者都对此深以为然,但笔者认为,从梵文本角度看,这“六证”没有一条是成立的。关于第一,纵然,这三颂与《破执我品》中破邪显正的内容十分相关,但世亲论师先期造《俱舍论本颂》时,于第八品末哀叹正法衰微、勉励后学勤修,又有何不可?实际上,若第八品末只有“迦湿弥罗议理成,我多依彼释对法,少有贬量为我失,判法正理在牟尼”这一颂,倒是比较奇怪——因为一般在经论最后的流通分都会有回向、劝嘱的内容。例如《解深密经》:①玄奘译本:大师世眼久已闭堪为证者多散灭不见真理无制人由鄙寻思乱圣教自觉已归胜寂静持彼教者多随灭世无依怙丧众德无钩制惑随意转既知如来正法寿渐次沦亡如至喉是诸烦恼力增时应求解脱勿放逸②《阿毗达磨俱舍论法义》卷30,《大正新修大藏经》(下简称T)第64册,第421页。③东晋道安法师创立的解经法一般把经论分为“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三部分,中日韩佛教均沿袭这种解经法。④关于“越此”的“此”到底指什么,各家有争议。详见第三部分译注。⑤妙境长老:《〈俱舍论·破执我品〉讲记》,台湾圆光佛学院整理,资料来源:http://www.scribd.com/doc/13432778/Z25,第15页,最后访问于2010年1月1日。《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69学科专论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此名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于此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汝当奉事。说是如来成所作事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七十五千菩萨摩诃萨皆得圆满法身证觉。”①世亲论师的《辩中边论》:我辩此论诸功德咸持普施群生类令获胜生增福慧疾证广大三菩提②《大乘成业论》:佛说三业义深细我依理教妙辩成愿乘此福济群生咸使速证清净觉③且观第八品末尾,“迦湿弥罗议理成……”这一颂是世亲论师在造论完成后说明将解说对法的功德归于佛陀,将论中的疏失归于自己,这恰恰正好与“大师世眼久已闭”等哀叹、劝嘱的三颂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流通分。这里最好的证明便是单行的《俱舍论本颂》中,第八品末尾也含后面的这三个颂。此外,《俱舍论本颂》的藏译本和两个汉译本中,同样包含这两个颂,佐证了古代所流通的梵文本也是这个情况。关于第二,实际上,新一品的开头有“越此依余”之类的话,起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这是《俱舍论》的惯例。例如第五品《分别随眠》就说:前言世别皆由业生,业由随眠方得生长……④这就很自然地从第四品《分别业》导出了《分别随眠》。第九品开头是这样的:越此依余岂无解脱?——理必无有。所以者何?——虚妄我执所迷乱故。⑤这组对话也是如此,很自然地从第八品最后的“应求解脱勿放逸”中导出第九品《破执我》。称友注(《明了义疏》)对此注释道:“在此之外,真的没有解脱吗?”由于前文说“应求解脱勿放逸”,因此这就是唯一①T16,第711页。②T31,第477页。③T31,第786页。④T29,第98页。⑤T29,第152页。笔者译:辩方在此之外,真的没有解脱吗?论主没有。辩方为什么?论主因为坚持虚妄的我见。2010年第1期70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的解脱道路,除此之外没有解脱道路。“在此,欲解脱者不应行放逸”,因为这个意思,论师说了这句话。提问者问道:“在此之外……?”回答:“没有。”“为什么?”回答:“因为坚持错误的我见。”①普光《俱舍论记》也注释道:问:越此佛法,依余法中,岂无解脱?何故前言“应求解脱”?此即乘前起问。……②可见,假如“大师世眼久已闭”等三颂属于《破执我品》,那么前五句颂文就成了多余。关于第三,事实上“论曰”(真谛译本为“偈曰”)是中国译师在译论时为提示颂文而加上去的,梵文本中并没有该提示语。关于第四,梵文本《俱舍论》中,颂文通常都是被拆开分置在长行文中各处的;只不过真谛和玄奘在汉译时,为使行文更加清晰,把整句或整颂组合在了一起。因此,在汉译《俱舍论》看似在正句或整颂前起引出作用的长行文,实际上只是普通的文句而已。所以颂文前都有长行文加以引出,并不是《俱舍论》的体例,不能以无长行文引出而认为最后三品不属于《俱舍论》。关于第五,虽然《顺正理论》和《显宗论》最后部分没有列出这三颂的原文,但是《顺正理论》末尾明明说道:应随信受,无倒修行,勤求解脱。③《显宗论》最后也有这句话,并且还加上了四个偈颂:大觉所行真妙义唯随对法正理钩诸善逝子能证知定非自执所迷者诸欲证知真妙义要依正理了义经非唯执教所堪能应亦标心于正理故顺佛言正理论及顺正理阿笈摩足能为证妙义依何用固求邪难论智者但能依此教可无损坠不由余故判法义真不真唯大觉尊为定量④难道这里没有“大师世眼久已闭”等三颂所说意思吗?很显然,《显宗论》这四颂是综合述释①笔者摘译。梵文原文:kimkhalvato’anyatramok�onāsti”iti|“napramādya�mumuk�ubhi�”itivacanātayamevamok�opāya�,nâstyato’nyomok�opāya�|tad“atramoktukāmai�pramādonakartvya”ityarthāduktamācārye�a|codaka�p�cchati–“kimkhalvata”itivistara�|atrôcyate–nâstîti|ki�kāra�am?ityāha–vitathātmad���inivi��atvāditi|(见TheAbhidharmakośaandBhā�yaofĀcāryaVasubandhuwithSphutārthacommentaryofĀcāryaYaśomittrā,criticallyeditedbySwāmīDwārikādāsŚātrī,Varanasi,BauddhaBharati,1998,p.923)。②T41,第438页。③《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80,T29,第775页。④《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40,T29,第977页。《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71学科专论《俱舍论》第八品最后四颂的,足见“迦湿弥罗议理成……”这颂与“大师世眼久已闭……应求解脱勿放逸”三颂是一体,共同构成《俱舍论》前八品(或《俱舍论本颂》)的流通分。关于第六,事实上论颂最后作为流通分的部分,并不需要长行文来加以解释。如前举世亲论师所著《辩中边论》与《大乘成业论》均是如此。所以,应当说,虽然第八品最后三颂的确与《破执我品》有内容上的呼应关系,但仍然属于第八品,是《俱舍论本颂》(或《俱舍论》前八品)的流通分。第九品从“越此依余岂无解脱”开始,并无问题。三、《破执我品》与前八品的关系快道在《俱舍论法义》中,是由证明第八品最后三颂属于《破执我品》,间接论证《破执我品》是一部独立著作。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这种论证当然是不成立的。当然,快道还有另外一些理由来论证《破执我品》是独立著作。笔者认为这些理由也不成立。快道的大意①及笔者的分析如下。第一,快道认为,倘若《破执我品》“多依经部”,属于《俱舍论》,众贤论师不会不予以分析;然而《顺正理论》和《显宗论》都没有与《破执我品》相对应的部分。我们知道,众贤是站在东方有部的“正统宗义”角度批判《俱舍论》中所含有的经部等“渗杂”思想,才写作了《顺正理论》(初名《俱舍雹论》)和《显宗论》;但这两部论对《俱舍论》中符合东方有部思想的部分并没有反驳,而只是进行引述或补充而已。快道说《破执我品》“多依经部”,但没有指出到底它哪里依了经部;或许是因为其中与犊子部辩论的部分引用了大量的佛经,这种风格像是经部。然而有部与经部的实质性分歧并不在于谁家以佛经为定量,多引或少引佛经,而在于宗义;从宗义角度看,《破执我品》所说的内容(人无我),有部与经部之间并不存在分歧,众贤无从反驳。并且,《顺正理论》和《显宗论》是以《俱舍论本颂》为纲的,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俱舍论本颂》的注释;②而《俱舍论本颂》中并不包含《破执我品》。众贤作为世亲的批判者(而不是后继者),将无从批判的而又不含本颂的《破执我品》再重述一遍,这没有必要。第二,快道认为,根据本章第一节所引的传说,《俱舍论》(即“自释”)是世亲受到东方有部学者的邀请后,为先前所作的《俱舍论本颂》做的注——既然本颂只包括八品,那么第九品自然不在东方有部学者请释的范围内,“未受请,此论何可与?”首先,传说毕竟是传说,世亲论师不一定是在受到邀请之后才进行自释的写作。我们完全可以想见,世亲论师在西方广弘《俱舍论本颂》,后来为便于学生受持,便写作了《俱舍论》(自释),而为通过驳斥异见使学生及后人对论中所说的“人无我”之理予以更明晰的认识,在其中增添了《破执我品》。其次,即便是受邀才进行写作,也完全可以添加一品。假如请问什么就光回答什么而已,那么佛经的总量应当是还不到现在的一半。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见,世亲论师完成了《俱舍论》(自释)后,仅将前八品送往迦湿弥罗,而包含第九品的全文仅在西部流通。这或许也①《阿毗达磨俱舍论法义》卷30,T64,第421页。②藏传佛教即把《显宗论》视为《俱舍论本颂》的注释书。2010年第1期72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是身处东方的众贤论师没有对《破执我品》进行点评的另一层原因。第三,快道指出,前八品中,有“破我论中当广思择”这样一句话,可见《破执我品》原名应为《破执我论》;既称为“论”,当然是独立著作。当然他也提到前八品中还有“破我品中当广显示”的话,但却认为这是“依后品号,后人改写”。印顺法师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他由此得出的是另外的结论:这本是别论,不属于《俱舍》六百颂的。但在造《俱舍论释》时,早就有了“破我论”的构想,所以说:“破我论中当广思择”;“破我品中当广显示”。所以论的体裁,虽不是阿毗达磨,而一向附于《俱舍论》流通,也就被看作《俱舍论》的一分了①。要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应当研究梵文原文。这两处提到《破执我品》的地方,分别在《分别业品》和《分别随眠品》。第一处是:kasyaiti�a��hīpudgalavādecintayi�yāmi|②真谛译:何物为彼,此义于《破说我》中当共思量。玄奘译:既标第六,非我而谁?《破我论》中当广思择。第二处是:ki�tarhi?tatpūrvakātsantānaviśe�ādityātmavādaprati�edhesampravedayi�yāma�|③真谛译:此云何从昔相续、转异、胜类生?此义于《破说我品》中当显示。玄奘译:然业为先所引相续、转变、差别,令当果生。《破我品》中当广显示。这里第一处的pudgalavāda直译为“说补特伽罗”,亦即主张补特伽罗的学说(犊子部的宗义);第二处的ātmavādaprati�edha直译为“破说我”,亦即对“有我”宗义的驳斥。④这里既没有“品”(kośasthāna、grantha或adhikara�a等),也没有“论”(śāstra或bhā�ya)。按梵文本,《俱舍论》前八品的标题只是dhātunirdeśa(解说界)、indriyanirdeśa(解说根)等,第九的标题是pudgalaviniścaya(抉择补特伽罗);“品”字是汉译者依据中国译经的习惯而添加的。另外,第一处中玄奘译“论”,仅仅是对译vāda而已,并不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示它是独立论著。“破我论”实即“破论我”。所以,快道的这个论证显然是毫无意义的。不过,这两个段文字可以增进我们对《破执我品》标题理解。从内容看,第一处是说对梵文语法中第六格(�a��hī)意义的辨析,第二处是说对业果关系的辨析,这两者在《破执我品》中都有详细的解说。显然,无论pudgalavāda、ātmavādaprati�edha,还是pudgalaviniścaya,指的都是第九品。正是因此,真谛才会将之统一译成“破说我(品)”。真谛和玄奘对第九品标题的译法——“破说我品”、“破执我品”,显然是都从ātmavādaprati�edha来的;而现存梵文标题pudgalaviniścaya,则与pudgalavāda相关。由此看来,第九品本来就①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年版,第687页。②TheAbhidharmakośaandBhā�yaofĀcāryaVasubandhuwithSphutārthacommentaryofĀcāryaYaśomittrā,criticallyeditedbySwāmīDwārikādāsŚātrī,Varanasi,BauddhaBharati,1998,p.541③Ibid,p.642。④原文中的pudgalavāde和ātmavādaprati�edhe在梵语里是中性单数第七格形式。《破执我品》与《俱舍论》全论关系辨析73学科专论有ātmavādaprati�edha和pudgalaviniścaya两个异名,但真谛和玄奘手头拿到的梵文本中,应当是标为ātmavādaprati�edha的。印顺法师认为这两段文字表明“造《俱舍论释》时,早就有了‘破我论’的构想”,《俱舍论》(自释)和《破执我品》仍然是两部独立著作。实际上这两段文字恰恰证明《破执我品》与《俱舍论》是一体的。因为《俱舍论》有如《波你尼经》,是一个整体,各部分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某品中略微涉及的概念或义理,在另一品中就有详细的解说。倘若缺少《破执我品》,上述两段文字中的义理就是论述不完整的。可见世亲论师造《俱舍论》前八品的自释以及第九品,应是在同一段时间内,而前后部分也应同属一个篇章谋划。并且,类似“某某品中当说”这种说法,在《俱舍论》中并不是个案。如第一品:不随增义,《随眠品》中自当显说。①第二品:《随眠品》中遍行义处当广分别。②既然《随眠品》是属于《俱舍论》的,类比于此,没有理由认为《破执我品》是后出的独立论著。不仅如此,《破执我品》中也有“数论转变如前已遣”③这样的话(指的是《世间品》中的一段分析④)。退一万步讲,即使《破执我品》是独立著作,那也应该是世亲论师自己加到《俱舍论》中去的,而不是后人。四、结论《俱舍论》所要阐明的核心哲学理论,就是“人无我”。前八品是通过对有漏、无漏一切法的法相分析阐述人无我之理,轮回与解脱是显义,人无我是隐义;第九品是通过“立”和“破”正面论证“无离蕴我”,人无我是显义,轮回与解脱是隐义:①T29,第1页。②T29,第32页。③prati�iddhohiSā�khyeya�pari�āmavāda�|真谛译:是僧佉所立变异义,于前已破。笔者译:数论派的转变说已经驳斥。④玄奘译本:如是变水生宝等时,因灭果生,体不俱有(藏要本为“因灭果体生不俱有”),非如数论转变所成。——数论云何执转变义?谓执有法自性常存,有余法生,有余法灭。——如是转变何理相违?谓必无容有法常住,可执别有法灭、法生。——谁言法外别有有法?唯即此法于转变时异相所依,名为有法。此亦非理。——非理者何?即是此物而不如此,如是言义曾所未闻。(T29,第57页)。2010年第1期74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轮回与解脱人无我前八品显义隐义破执我品隐义显义这种关系类似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所理解的《现观庄严论》与《入中论》两部大论关系——两者共同诠释《般若经》,前者的显义是法相和修习次第,隐义是缘起性空的中观正见;后者正好相反。换言之,《俱舍论》前八品虽然是分析法相,但其中处处包含着“人无我”的主旨;第九品则是前八品的升华,在其基础上,正面通过立和破来论证这个道理。《破执我品》中提到的蕴、处、界等诸多法相义理,如果抛开前八品中的具体分析,那也将无从谈起。就此而论,前后两者在行文逻辑上具有一致性,阐释上具有互补性。《破执我品》是《俱舍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前八品的提炼和理论升华。AStudyontheRelationshipbetweenPudgalaviniścayaandAbhidharmakośaZhuJingmin(ZhuJingmin,DeparmentofPhilosophy,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Abstract:BasedontheSanskrittext,thispapergivesanexaminationtotherelationshipbetweenPudgalaviniścayaandthewholetextofAbhidharmakośa.Affirmingthat,firstly,thelastthreeversesofChapterEightistheendingofthewholetextofAbhidharmakośakārikā,otherthanthebeginningofPudgalaviniścaya,whichisassumedtobeanindependentwork;secondly,itisduetoalackofdetailedexaminationupontheoriginaltextthatwemakeaconclusionthatPudgalaviniścayaisindependentfromthewholetext;andthirdly,consideringthemajorideaofAbhidharmakośa,Pudgalaviniścayaisnotonlytheformer’sintegralpart,butalsoitsphilosophicalsublimation.Key word word文档格式规范word作业纸小票打印word模板word简历模板免费word简历 s:Pudgalaviniścaya,Abhidharmakośa[责任编辑: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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